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网游之三国定鼎-第1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草原上部族与部族之间相距很远,否则一旦两个部族都在一起,那么草场不够分配,而且容易发生争斗种种问题。”张辽说道。别看吕布的命令都是言简意赅,只认为他是一名单纯的武将那就错了,并且是大错特错。所有这般猜想吕奉先的敌人,张辽都亲眼见证了他们的下场,他是名武力超群的将领,也是骑军统帅!
一个人的吕布很可怕,但是带领一支骑军的吕布,那就更加危险了。在发布每一条军令的时候,其实吕布就已经想好了,在脑海中酝酿了一遍才发布,并不是没有经过脑子的。
“那个被屠的部落,如果运气好点,可能在几天之后就会被人发现,运气不好的话,那么要十天半个月才有别的部落发现。”
“原来如此。”云霆点头。他倒是没有想到鲜卑族与羌族不同,羌族的话还有分生熟羌,并且群居的也不少,并不像鲜卑草原上的这些鲜卑人一样。
果然,很多事情,很多地点,如果没有亲自到达过,那是没有办法弄清楚事实的。要是让云霆来当领军的统帅,他只怕是会早早的把步兵调开,不会放在那个被屠的部落中。
“啊!草原啊,你都是草,绿油油的草!”吃凤凰的蛤蟆有些百无聊赖,于是想起了风花雪月,在这里附庸风雅一番。
“噗。”吕倾城和云闲齐齐笑出了声,这如果算是诗句的话,那么只怕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都要从坟墓里面跳出来让吃凤凰的蛤蟆变成死人了。
他们一路前进,根本没有遇到怎样的情况,因此几个人都变得百无聊赖,十分的无聊。遇上些敌人吧,还没有等他们出手,就有骑兵将其解决了,这就是一路上他们所遇见的尴尬情况。
所遇上得那些牧民,远远的看见了,可是等走近都变成了尸体。那些游离于大部队之外的斥候队伍,就像一只只鹰凖,只要发现有草原上鲜卑人的踪迹,那么就会悄无声息的摸过去,在别人还没有发现他的时候,就射出致命的一箭。在这样的箭下,竟没有人能够活着并带出消息,全部成了他们的箭下亡魂。
这就是斥候的作用,侦查前方情况,并且帮大部队解决敌人的耳目。在这里,耳目指的不是鲜卑军队的斥候,而是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游离在草原上,放牧或者其他什么事情的牧民们。他们所要保证得,就是没有人能够发现他们的踪迹,这样子一旦遇上其部族部落,那么就可以突袭,在不知不觉中给对手雷霆一击。
他们的马术极其好,这点梦神机等人不得不承认,他们没有办法做到如同这些斥候这些骑兵一样能够完美的控制胯下的战马。所以注定是没有办法过过手瘾了,毕竟他们如果想要如同这些斥候一般去杀人的话,只要出一点意外,被发现,那么那些从小生活在马背上的家伙,就能够瞬间反应过来并且逃离。
清理路上零散的牧民就是斥候的工作了,就是因为这样,吃凤凰的蛤蟆怨念颇深,他原本在从并州,哦,不对,是在云霆召唤他到冀州,并且在之后要上凉州那时候,他就做呗了大量的食盐!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来到草原,卖出他那本来很干净后来兑了不少沙的食盐。
身为一名商人,吃凤凰的蛤蟆敏锐的觉察到,草原上肯定是盐铁最贵,他只要倒腾倒腾,一波转卖,就能够迅速的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可惜,吃凤凰的蛤蟆并不觉得自己还能够达成这个想法,因为看这情况,一路上过去的,遇到,还没有遇到的那些部落,迟早都是要被屠灭的。
他的确可以卖盐,只不过卖的对象从活人,变成了死人,哪里有什么钱?一个人去游荡,探索部落然后卖食盐,他也不会那么傻,那样就孤苦伶仃的落了单,保不准别人见财起意,就要抢劫他!
当然了,作为一名商人,吃凤凰的蛤蟆一般都是与世无争的,要争也要有足够利益的时候。吃凤凰的蛤蟆在这之后更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正所谓无本的买卖最好做,他只要跟在骑军后面,捡一些他们带不走的零碎就好了。
舒服,惬意,又能够发财。大抵这就是所有商人梦寐以求的,吃凤凰的蛤蟆也不例外,他的背包里面最塞满了从那个小部落里面“捡到”毛皮。说是塞满,其实他也没有拿太过,因为还多,相信一路上再接下去还能够找到更多品相好不沾血的毛皮。路漫漫其财远兮,吾将上下而捡东西!
吃凤凰的蛤蟆觉得自己实在是棒极了,一瞬间的文采奔涌而出,只要继续这样下去,就是他想不发财都不行啊。崭新的明天就在明天,就在不远处,等待着他!
遥想着那充满金光,又闪闪发亮的未来,他沉醉不已,两个眼睛里面闪出的分明是一个个钱的符号。
(本章完)
………………………………
第332章 全军突击
铁木部落。
东鲜卑大型部落之一,他们拥有着东部水草最丰美的一块草场,同时麾下还下辖了几个中小型部落。并且随着现任族长的励精图治,已经有隐隐要超越其他并列的三个大部落,成为东鲜卑统治者的趋势。
铁木部落所在的位置,就在乌里木河沿岸,整片部落的聚集地从远处看去,可以看见那林立的帐篷,以及上面飘扬的白色尖布?风一吹,尖布飘扬起来,带着猎猎的风声,竟是一眼都望不到边。
现在是白天,所以铁木部落有许多牧民正在放牧,不然就是在做着一些农活。在他们的不远处,则是有部落的士兵在监督着,同时也算是守卫,站在圈定高的地点。
他们一个个都长得膘肥体壮,眼中有一种如同野兽的光芒,在那厚实的皮袄下的腰间,则悬挂着一支腰刀。士兵们站着,被他们目光扫到的牧民,竟是有一种后背发凉的感觉,一点都不敢偷懒。
铁木部落有着十数万的民众,其中可战之兵为三万,剩下的都是一些男女老少都有的牧民。只不过要是因为可战兵力三万而轻视铁木部落,那就会得到血的教训,在草原上兵源并不能够以单纯的士兵来做数。只要需要,就是老人女人都能够拿起武器,骑上马,和那些士兵们一起冲锋陷阵,其实兵力远远超过三万这一个数字。
在铁木部落最中间的空地上,有着一个十分华丽的大帐篷,占地广阔,并且在帐篷的旁边,还用栅栏给围出了一块空地。在栅栏四周则是更加精锐的士兵守卫,远处那些牧民只能远远的看着,并不敢多靠近一步。
有一个男人匆匆的走了过来,在靠近帐篷的时候,被守卫的士兵给拦住了。不过仅仅在片刻后,那士兵去帐篷里面再出来的时候,他就朝内走了进去。
男人一进门,就听到了一个洪亮的声音在耳旁响起,这声音就像是洪铝大钟一般,震动着他的耳膜。“多拉格,你回来究竟有什么事情。”
一个宽厚的脊背出现在他的眼睛当中,顺着目光上望,就可以看出一个轮廓,眼前的这人就像是一座小山,占据了多拉格的整个眼帘。厚重,磅礴,就是多拉格最真实的感受,他心中突然生出了一股压力,重重的挤压着他的内心,让他有一点喘不过气来。
即使已经见过这男人很多次了,可是到现在多拉格还是不能将那种感觉从心中摒弃出去,相反随着次数的增多,他能够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厚重,让人心中油然而生出畏惧的一股气势。因为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铁木部落之主,同时在草原上也有着暴熊之称的男人。
“族长。”多拉格立刻跪拜了下来,低下头表示着自己的臣服。
片刻后,他才重新的抬起头来,出声说道:“猛虎已经出笼了。”
“哦?猛虎!”铁木部落族长猛的转过身来,眼睛盯着多拉格,其中直射出的目光,****而野蛮。
他在审视,又像是在思考,这一个相貌极其粗野的男人,有着让人望而生畏的面容,下巴的胡须蔓延至脸颊,乌黑而浓密。在他看人,盯着多拉格的时候,有如一只猛兽在看着自己的猎物,食物,细细的打量,有种不寒而栗的气氛在四周蔓延。
多拉格努力的使自己镇定了下来,他在这目光落在身上的时候,全身似乎都被看透了一般,使他的脚尖不自觉的颤抖着。他定了定心神,用牙齿咬着自己的舌头,这才敢迎上前者的目光。
“是的!在昨天傍晚时分,九原城突兀出现了一支骑军,看旗号,领头的正是吕布。”多拉格回答道,牙齿打着颤,上下碰撞着。
“在今天我出城的时候,特意偷偷到兵营附近观察了一下,并没有发现这支骑军的踪迹。估计在还没有开城门的时候,这支骑军就先行出发了。按照脚程与时间来算,他们现在应该已经进入了鲜卑草原了。”在将话说完的时候,多拉格在心中长出了一口气,他并不敢在嘴里面叹息,否则一旦引起族长的注意,那后果并不是他能够承受的。
“你确定?”像是一只暴熊的男人问道。
“是的,我确定。”多拉格赶紧说道,给了肯定的回答。
“哈哈。”刺耳的笑声响了起来,充斥满了整个大帐,地面都好似因为这声音而震动起来。
铁木部落族长笑得很开心,说是笑,可事实上却看不出一点笑的意味,他脸上的肉堆挤在一起,只让人感觉到狰狞,并未使人感觉到亲切。可是他确确实实是开心着的,在听到吕布的消息之后,他十分的开心,并不像其他人,在听到吕布的名字之后,只有恐惧与害怕。
这是一个鬼神之名啊。
猩红的舌头伸了出来,****着嘴角,他在品味,品味着血液中沸腾的滋味。“嘭”,他朝后坐下,坐在坐塌上,整个坐塌发出了“吱呀”的一声不堪重负的声音。
等到了,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刻,决定铁木部落命运的这一刻。无比的兴奋,铁木部落族长知道,只要他能够抓紧这一个机会,那么就真的能够一统东鲜卑,直到最后统一整个鲜卑!
只要他能够杀死吕布,将这只人人畏惧的猛虎杀死,得到那声名,他将成为比其更恐怖的男人,他的名,将飞扬在这整个草原上头,成为所有敌人头上一个阴影!他现在啊,已经等到了猛虎下山的那一刻,就差手中的这把屠虎之刀彻底的落下去,将猛虎给杀死。
“来人!去把部落的其他长老都给我叫过来!如果不快点滚过来的话,那么就让他们去死!”他大吼着,粗大的嗓门震荡,传出去很远。
这抑制不住的冲动,已经燃烧着占据了他的身体了!那睁大的一双眼睛里面,暴虐在里面跳跃,不断的渴望着,渴望嗜血!
(本章完)
………………………………
第333章 铁蹄(上)
吕布并不知道,在这草原上,还有鲜卑人敢于算计他。只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就是轻轻一笑带过,之前与鲜卑人战斗了不知道有多少场,最终那些想要他人头的,都成了散布在这辽阔草原各个角落的京观,被风干,头颅被啄食,最后成了一个个骷髅头。死人,这就是所有敢于站在他面前的鲜卑异族的最终下场,不管是背后算计,都无法免于这一个结局。
这是无敌的势,是他自年少起从军,与鲜卑人作战无一败绩所蓄养出来的势。并不是盲目的自大,只是事实如此,在这草原上,在他目光所及之处,在他的战戟上,没有人能够打败他,没有人。
用云霆的话来说,虓虎吕布最强大的时期,就在他的前半部分。到后来,自己建立势力后晋升为诸侯的那时候的吕布那已经不是最强大的吕布了,他已经沉溺在温柔乡里面,心钝了,手中的方天画戟自然也不再锐利,这才殒命白门楼。
“将军,前面三十里外,发现了一个鲜卑部落。”有斥候前来报告。
“周围清剿干净了么?”吕布问道。
这是至关重要的,在还没有发起突袭的时候,他们就要像阴影一般潜伏于无形当中。这是由于草原上特殊的战场环境所决定的,如果行踪被人不经意的探查得到,那么对于接下去一路的行动就会凭空添出许多的变数。
“都清剿干净了将军,不过还有许多是牧民一同放牧的,想要悄无声息的解决实在太难。”斥候据实的禀告。
“没事。”吕布一摆手,转头看向了张辽,“文远,可以了吧?”
“恩。”张辽点头,手中提着骑枪,在他的身后已经聚集了两千名身穿黑色轻甲的骑兵。沉默,冷峻,就像还未出鞘的利剑一般,随时准备等待着跃出剑鞘,带着剑光取人性命的那一刻。
“那好。前锋营听令。”吕布喊道。
“是。”在张辽身后汇集成一个方阵的前锋营轰然响应。
“你们随同张将军突入三十里外的那一个部族。”
“张辽领命。”张辽双腿一夹马腹,座下的战马如有感应一般,就朝前奔出。同样的,在他的身后,是悄无声息的黑色洪流,从最初一点细微的马匹嘶鸣声,铠甲摩擦碰撞声,直到最后,已经成了滚滚的轰鸣声。
马蹄践踏在地面,踩出了飞扬的草屑和一丝尘泥,成为了一条奔腾的河流,将要把任何挡在面前的事物都给碾压成残渣。
“高顺听令。”吕布迅速的点了高顺的名字。
高顺的马匹朝前探出,“高顺在。”
“高顺率领游骑兵,清理掉沿途的漏网之鱼,务必封锁住这一带,不让一丁点的消息流传出去。”吕布面色肃然,反手拔出了背后背负着的大戟,戟尖的寒芒闪烁不定。
“走出去的只可以是死人,活人,想走,那也要先死了再说。”
“是。”高顺沉闷的应了一声,立马率领着一千游骑兵,跟上了张辽的前锋营,在一刹那之后,分散开来,分布在草原两侧。
他不会说,只会去做,几下指挥,游骑兵已经变了阵,成了好似一只飞鸟的两翼,就那样跟在前锋营稍后的位置。每一名游骑兵都分得很远,可是彼此之间又有着联系,每个人都在其必须存在的位置上,形成了一张大网。随着这样一路上过去,势必将整个前往那部落的包括那目标部落周边的一些漏网之鱼给网住。
在那个时候,大概那些人也就成为了死鱼。吕布的策略便是不放过任何一个部落,也不放过正好游离于部落之外的鲜卑人,除非他正好去了别的部落,否则不管在部落里面,还是在部落周边,都无法逃脱既定的死亡命运。游骑兵在高顺指挥下布成的战阵,使每一个骑兵都成了紧密联系着集体中的个体,一个人或许无法将周围的一切揽入眼中,可是两个人可以,两个人不行的话就三个人,三个人不行就四个,五个。他们的目光,就像是盘旋在草原上雄鹰锐利的双眼,一双双紧紧盯着每一个角落,寻找着隐藏所不自知的猎物。
“其他人,随我冲锋!全军突击!”吕布暴喝一声,率领剩下的七千名骑兵冲了出去,只稍稍落后在张辽率领的前锋营后面一点点的距离。
前锋营为一柄刀刃最尖锐的部分,吕布率领的这剩下的七千人,则是作为除刀刃刃尖其余的部分,在刃尖刺进敌人的身体的时候,在敌人的身体当中搅动开来,扩大伤势。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在破阵之后,凿穿整个敌人的腹地,消灭敌人。
云霆等人呆愣愣的看着,片刻之后才反应了过来,赶紧策马跟了上去。在这样的大势,骑军集团的冲锋面前,使梦神机等人觉察玩家的无力。就算是再强大的个体,在这样的洪流面前,就是一颗又臭又硬的石头,都要被撞击得粉碎,连阻挡一秒的时间都不能够做到。
即使是想参与进去,云霆等人也没有办法加入进去,在他们的眼睛当中,这支骑军已经成为了凝固了一个整体。军气,军魂,万人的骑军,一万个人,成为了一个整体。在这样的前提下,不管云霆等人有多么想去融入,都会融入不进去,相反成为极其碍眼的那一部分。不过却无法影响到整支军队,一丝一毫的影响都不会有,因为这架庞大的战争兵器,始终没有外来人的位置,更别说称不上为零件的几个人了。
这种场面,使人内心战栗,任何心志不坚的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腿肚子直打颤,甚至是不自觉的就会尿出来,都是被吓的。云霆等人并不是那类人,就算是吃凤凰的蛤蟆,都有一刻身为商人的不怕火炼怕真金的心灵,所以他们只是震撼着,震撼着战争的场面。
万人骑军的冲锋,实在震撼人心!
(本章完)
………………………………
第334章 铁蹄(中)
“敌袭,敌袭啊!额……”有牧民大叫着,他刚刚一回过头来,就看见了这恐怖的一幕。大队的骑兵正朝他所在的这方向奔驰而来,地面震动着,发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他的心脏不由自主的紧揪着,就连心跳怦怦的跳动都渐渐的变成了与那地面的震动相同的频率。
不到片刻,就在他的大叫声刚刚响起不久,这牧民的眼睛就瞪大了,嘴里面涌出的不再是没有说完的剩下的半句话,而是血沫。一枝羽箭插在他的咽喉上,箭头没了进去,大半枝箭枝留在外头,血液不停的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淌流。
牧民伸手,嘴里面发出了嘶嘶的喘气声,还想再说些什么,可他却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大口的喘着,却感觉到了体内力气的流失,嘴中血沫涌出,面前一黑,最后看到的一幕就是骑兵奔腾而来的一幕。
骑兵继续手往背后的箭囊伸去拿箭,眼中平淡无比,刚刚射杀的这个鲜卑人,在他看来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就如同普通家庭主妇杀一只鸡那样的平常与平淡。他双腿紧紧的夹着马腹,定住了身体,上半身不动分毫,挽起的弓没有一点的颤抖。
“嘣。”一声弓弦嗡鸣,羽箭飞出,毫无阻滞的没进了一名正准备转身上马的牧民后心上。
弓弦不断的震动着,在这骑兵的旁边,还有许多和他一样挽弓的骑兵,大都是一箭封喉。在颠簸的马背上,对他们来说,与在平地上射箭并无两样,依旧轻松而写意。他们前进,同时也在杀人,不断的射杀着远处视野所及,弓箭所及的敌人。
高顺带领的游骑兵,就是游荡的狼群,在草原上寻猎,猎杀敌人。每人都拥有一手不逊色鲜卑人的骑射之术,奔马奔行当中,犹如死神迅速的游走,收割生命。对于那些手不可及的牧民,他们也不管,任由其逃向所在的部落位置,这只不过是早死与晚死的区别罢了,他们所需要做的,也是高顺深知自己职责所在的,就是预防有一些聪明人不回自己的部落朝着其他方向逃离。
他们的目标,就是这类的聪明人,还有在部落被破后逃离的漏网之鱼。绝对的封锁,要将这一切都封锁起来,使信息不流通出去,这样即使是在敌国,都有如在自己家后院一般。
高顺抬眼,秋日的阳光依旧灿烂,只不过在这阳光之下,秋风渗透身上的衣甲,带来了丝丝的寒意。寒意下面,是草原上染上了鲜艳血液的绿草,显得妖艳,也越发的晶莹璀璨。他与身后左右的游骑兵,已经超越了张辽的前锋营,只不过两者的方向有所区别,前锋营是直插部落位置,他们则是游离在左右。
游骑兵是完全的轻装,就连身上的铠甲都是轻便的铠甲,更未带任何的重武器,因此真正的快速行军起来,在草原上够追上他们的军队几乎没有。这也就是吕布让其清理战场的理由所在,因为快,不仅追杀,就算遇上大股敌军都能够轻易的逃离。
“噗,嗤。”前锋营有士兵挥刀,马刀下落,斜斩,一抹红色的血光随之闪耀。战马掠过,在其经过的草地旁,一具尸体应声倒地。
噗的那声不是放屁,是马刀挥砍进身体的声音,嗤的那声,也并不是嗤笑的声音,而是马刀带回血液喷溅出的声音。一路马蹄,一路血,在前锋营经过战马踩踏出的道路旁边,散落着零散的尸体与血液。
前锋营,就是张辽现在带领的这支骑兵的总称。敢为先锋,能够成为一支军队的前锋,那士兵素质都是极高的,否则也没有办法做到逢战必为先的责任。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前锋营就是并州唯一的重骑兵,突骑兵!
说是重骑兵,其实他们身上也仅仅比其他骑兵身上多出的一层铠甲,配备的兵器除了破阵突击的骑枪,还有就是马刀。这还不算是重骑兵,可是在并州骑军轻骑占据百分之九十,鲜卑草原全是异族轻骑的情况下,他们已经算得上“重”了。
前锋营的这些突骑兵,就是一枝长枪的枪尖,尖锐到可以突入到一方盾牌当中,撕裂出一道口子,供后来的骑兵纵横驰骋。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如同他们的名字一般,突骑兵,不断的突进,除了突进还是突进!不能退后,没有游离,就是一堵墙,也要撞过去,撞出一道口子来!
他们的悍勇,他们的胆气,已经身上背负着的东西,所支撑的就是死战到底,突出一条淌满血的血路。
前锋营前行,以张辽为最前方的那一点,形成了锋矢阵,化成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