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网游之三国定鼎-第30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以说,除了必须留守并州的那几员健将,丁原将他的家底都带来了。为的是在皇帝,以及大将军何进面前好好的表现一番,同时也不乏在众多朝臣面前展现他的实力的意思,从而为进入朝中做着准备。

    因为这个关系,丁原一路上都不敢松懈,在必要的情况下,都是让整支骑军疾行的。他可是从派来传信的使者那里了解到,这一次大将军诏令进京的可不只有他一个人。要是去得慢了,到时候一切解决,没有他的事情了,自然功劳什么都不会有了。

    他才会有些着急。

    并州骑兵们的战马,不像是马上骑兵的状态一样,都还是精神抖擞的,奔行之间速度不慢。

    这也源于骑兵们对战马的爱护,大多数骑兵中的精锐,尤其是凉州,并州与幽州边军中的骑兵都是一样的。对于战马,都是当作大爷一样去对待。

    自己可以吃得不好,也得让战马吃得好,自己休息不好,也得让战马休息好。在路上,丁原仅有的命令整支骑军停下来休息的时间,也都是为了让战马好好的休息。至于人?休息个什么?驮着的,跑着的,也不是人,马上的骑兵会有些疲惫,却不至于会死,这已经足够了。

    骑兵飞驰,在官道上引得无数人的瞩目。这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无非是吕布与张辽,其中又以吕布为甚,远远的,一下子让人把目光都投注在了他的身上,被牢牢的吸引住了。

    此刻的吕布,完全没有在意周围人的目光,他用手摸了摸座下战马的鬃毛,眼中略有一些担忧。这匹战马一路上驮着他,现在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慢了,在几次休息之后,也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了。

    他是知道的,以他的身体重量,在加上方天画戟的重量,还有身上的铠甲,完全是重压。平常战马还可以承受,可在这种赶路的过程中,那些休息的时间也不多,还不长,不可能让座下的战马完全恢复过来。一次又一次的疲劳累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战马会完全的承受不住,他不知道具体的时间,可却知道那时间一定很快会到来。

    昔日,吕布在并州作战时骑乘的战马,都是这样子的。每过一段时间必须换乘一匹,否则战马过了几个月,必定变瘦,而如果随他一起作战,那战马疲瘦的速度会越发的快。

    并州也产好马,只有好马才可以承受住吕布以及他一套装备的重量。如果是平常的马匹的话,让吕布骑乘,不知道有多少的马匹连吕布都驮不起来。

    自古以来,好马配名将。每一名战场搏杀的名将,都要有一匹好马傍身,因为那是他们的命。

    战场上头,如果战马支撑不住你的重量,突然倒下,又或者跑得慢了,这都是致命的危险。才会有那么多人渴求一匹好马,好马在手,即使打不过,你也完全跑得过。

    在吕布这里,拥有一匹好马不是用来跑得过的,是用来战场厮杀的。他之所以拥有一手好箭术,每一次出战都会带上弓箭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对于弓箭有多么的热爱,都是因为战马。

    有些时候,与鲜卑骑兵作战,往往他的战马速度慢一点,无法追上鲜卑骑兵了,这时候肯定要用弓箭去将鲜卑骑兵射杀。在他现在恶名传遍整个鲜卑,几乎鲜卑人只要听闻是他领军,就会不顾一切开始奔逃的情况下,吕布更加追不上。

    鲜卑骑兵打都不打,一看到他就跑,他怎么可能还有机会上前厮杀?

    这才造就了他一身过人的箭术,全都是在鲜卑骑兵的身上练出来的,以至于后来一场战斗里面,死在他戟下的鲜卑骑兵越来越少,死在箭下的越来越多。当那时候,吕布才惊觉,他的箭术已经到了一种无比高超的地步了。

    这一切,都是逼出来的。他没有一匹好马,没办法追得上鲜卑骑兵,当然只有靠用弓箭去射杀鲜卑骑兵了。

    每一次拉开弓弦,把箭射出去,将敌人射杀的时候,他总是会有一些惆怅。虽然射杀了敌人,可吕布还是觉得不够过瘾,用箭将敌人射杀,哪有他的方天画戟一戟横扫过去,血肉飞溅的过瘾?

    看着前方丁原的背影,他座下的那匹战马,吕布眼中的惆怅更甚。丁原的那匹战马,是真正的好马,那种可以奔行千里,通晓人性的顶尖好马。至于他为什么知道,原因十分的简单,这匹马,原来是他的。

    吕布在护送云霆穿过鲜卑草原的时候,在被众多鲜卑部落围攻之后,回程的路途中从一名鲜卑首领的手中抢到了这一匹好马。等到回到晋阳城的时候,吕布十分的爱惜这匹比起任何名马来都步逊色的好马,他不仅亲自喂马,在许多个深夜,都会睡不着,起来看一看这匹马之后才能睡得着。

    说起来在许多出征的夜晚,身边没有妻子严氏的陪伴,他都是可以安然入眠的。可面对这匹马的时候,吕布完全没有那种心态了,许多次在睡梦中笑醒,他身边的妻子问他在笑什么的时候,吕布都没有回答,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等到最后被问得烦不胜烦了,吕布说出来,他是因为有了这么一匹马高兴的。结果被严氏取消了一番,还笑称让他抱上棉被去和马一起过好了。

    吕布也不恼,是真的开心,开心到可以让他忽略到其他的很多东西。有了这样的一匹马,他的许多烦恼迎刃而解,再也不需要担心战马的问题了,更不用每一次眼睁睁看着到手的猎物脱逃。

    总会一些意外无法避免,箭术再好,也会有没有办法射中目标的时候,也有箭矢到达不了的地方。好在,有了这匹马只后,一切都不算是事情。

    可有些快乐,还没持续多久,一下子的没了,这是吕布奇怪的一点。并且不仅没了,还会让心情变差,让愤怒涌现。

    这匹马到手里面还没有五天,用他的话说,连坐都还没坐热乎。第六天,丁原叫他去问话了,有意无意的提起了战马的事情。

    他吕布又不是蠢人!立刻意识到了丁原要干什么,可又没有任何的办法。正如他当初,明明使一员猛将,却被安插在主薄的位置上一样的无可奈何。

    吕布很清楚说不,不交的后果会是什么。他是万人敌没有错,可仅仅只是自己,他在晋阳城中还有家眷,还有他现在的官职。而这些,丁原随时都可以剥夺,还会将他打成谋逆,出兵围杀他。

    这匹马,吕布还为它起了名字,唤作银雪。可不管再怎么喜欢,吕布都没有办法改变银雪离开他的结果,百般不愿,他还是交了出去。

    每一次看见丁原骑乘着银雪,吕布心里面总不是滋味,那上面的人本应该是他的,也应该是他!

    丁原领军作战的时候是多久以前了?吕布已经记不得了,他只记得这几年与张辽,以及其他人四处作战,斩获无数而这些功劳,只有一小部分落在他们的头上,绝大部分,都是记在丁原头上。

    是,是,丁原是刺史没有错,是他的上官没有错。可是,不用上战场的人,需要一匹这么好的战马做什么?

    吕布想不通,如果哪一天到了丁原领军作战,直面敌人的时候,可能代表他们这些人已经死了。他们这些人死了,他不觉得丁原还有机会可以获胜,可以活下来。

    丁原,现在吕布心里面,都是直呼其名的,没有剩下多少尊敬了。

    如果说,当年从一个小兵,走到现在是被丁原一手提拔的话,那么吕布早还清那一些恩情了,他手下杀死的鲜卑人,屠灭的鲜卑部落,已经足够让人获得一个十分不错的军职了。他,哼,竟然是一个军中文职,被牢牢的按在主薄的位置上动弹不得。

    他想往上爬,任何人都有野心,尤其是在军中,把命别在裤腰带上,又有哪一个人没有野心?可是他竟然,做主薄,做了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连往上挪动一点的机会都没有。

    再经过战马被丁原夺走的这一件事,吕布真的不再抱有希望了,也不该有希望。

    这一次是战马,下一次是什么?是不是以后他纳一个貌美的小妾,被丁原看上了,他也得交出去?还有他的方天画戟,丁原之所以不拿,是因为他根本拿不了,否则早也被取走了吧?

    这一次去洛阳城,吕布希望可以找到机会,有向上爬的机会。至少在丁原这里,他是看不到任何的希望了,张辽等人也基本差不了多少,明明战功足够,却还任着军中闲职。

    他受够了!

    (本章完)


………………………………

第六百七十九章 北上的南阳军与甘兴的纠结

    残阳如血,火红色的余晖照耀着大地,将大地映照成了红色的一片。地上,则是有真正的殷红的鲜血洒落,一具具有着不同伤痕的尸体横躺在了各处。

    战后的的战场。

    马上的骑兵跳下马来,手里面拿着长枪在检查着地上的尸体,有伤而未死的人,立刻补刀,将其杀死。在下手之时,这些骑兵眼神冰冷,手连一丝颤抖都没有。

    “禀告太守,所有贼人全部解决,一个不留。”黄忠策马来到了秦颉的面前,抱拳道。

    虎咆刀已经入了鞘,看不出刀刃沾染了多少的鲜血。可从黄忠身上穿着的铠甲看来,他必定杀了不少的贼人,否则铠甲上不会有那么多的血迹残余。

    “虽然黄巾被镇压了下去,可是各处的贼乱,依旧还未平息啊。”手握着战马的缰绳,秦颉看着一地的尸体,轻声摇头。

    他与手下的兵马,比预计中的路程速度还要慢上一点,这都是因为一路上所遇到的贼人。在看到这些贼人的时候,秦颉都是一个都不放过的,才会到后面越走越慢,一路停停走走。

    每一次的停下,除了是休息之外,还有可能伴随着一场厮杀。

    “这也没办法,不少贼人都是在黄巾势大的时候,投入黄巾军中。现在黄巾贼败,自然也脱下了那层伪装,继续成为贼人,四处流窜掠夺。”黄忠不以为意,杀的贼人多了,自然知道这些人都是什么货色。

    一手按在虎咆刀上,黄忠又道:“只能见一些杀一些了,对付这些贼人,当用血使他们惧怕!”

    杀气腾腾,刚刚可是有不少的贼人见势不对想要逃跑。可每个人都逃不了多远,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走,黄忠骑马,可以轻而易举的追赶上去。

    有些比较聪明的贼人,则是往山地树林那边跑,妄想进去躲避追杀。没有一名贼人可以如愿,在逃跑中,往常露出后背是没有事情的。

    错只错在,他们遇上的是黄忠。在黄忠的视野里面,露出了后背,等于死亡。他的箭在一个贼人有所防备的时候,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其射杀,在贼人没有防备的时候,还大大咧咧的露出后背,完全百发百中,每一枝射出的箭,都带走了一名贼人的命。

    远处,那些靠近山地丘陵,靠近树林的尸体,都往前整个人趴伏在了地面上。在他们的后背上,都插着一枝羽箭,十分的明显。

    这些贼人的尸体早已冰冷,可从那黯淡无神的眼睛里面,依稀可以看见出一点欢喜。他们的生命,结束在这一刻,结束在逃出生天的喜悦当中。

    这些贼人的尸体,骑兵们没有人向前去检查。他们深知黄忠的箭下,在他的箭下是没有活口的,至少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过,也不必再多费那么一点心思去检查还有没有漏网之鱼了。

    之前有骑兵闲着没有事情在一场剿灭山贼的战斗结束后,去检查那些逃跑,却最终倒在逃跑路上的山贼的尸体。每一名山贼,都是后心中箭的,箭从后背贯入,整支箭头没进了身体里面。如此精准的箭术,都是让众多骑兵们深深的感到庆幸,还好黄忠是自己人,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否则面对如此恐怖的敌人,他们骑着马能不能跑得掉?答案是否定的。骑着马跑,只不过是让他们死得更快罢了。

    黄忠会点射,先从远的开始,再逐渐的往后移。一次次的挽弓,一次次的射箭,动作十分的快,只能够模糊的看见他挽弓射箭的动作,再然后那箭什么时候飞出去的也不知道。只有等远方的敌人倒下了,他们才会恍然大悟,原来羽箭不仅飞出去了,还射中了敌人。

    “是啊。”秦颉点头赞同道。

    黄忠言语中的杀气腾腾使他无比的满意,有这样的一员猛将在手,南阳安矣。一路上到洛阳城他也可以一路走,一路杀,虽然不能够清剿得天下清明,可这他行走的一条路途,也要杀得那些贼人惊惧!

    “好了,汉升,你下去安排接下来的一切吧。”秦颉说道。有了黄忠之后,他几乎在战事上全权放手,除了过问一下之外,在军队指挥上,他完全交给了黄忠。

    “是。”黄忠抱拳。策马回过身去,他朝着那些战场中的骑兵们过去。

    “打扫战场,把所有有用的东西全部收拾一遍。所得的财物,四成你们收着,其余的六成,交由甘兴保管,”黄忠大声说道。

    “哦!”骑兵们兴奋的叫了一声,难掩脸上的喜悦。

    每一次战斗的结束,这个时候最让人开心了,简直由心的满足。虽然得到手的财物的六成需要上交,自己仅能够得到剩余的四成这已经足够了!

    积少成多,一路过来剿贼的战斗已经发生过很多次的,每一次的四成累积下来,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剿贼是他们的本分,可谁又敢保证在这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所以说,在一开始的时候,骑兵们是拒绝的。

    这里不是南阳境内,他们是属于南阳城军队所属,平常负责的是南阳境内的剿贼之事。会因为太守的命令,不得不战斗,向贼人挥动屠刀,可谁又能说保留有多少的拼劲?

    可自从可以保留战利品的四成开始,骑兵们个个都是嗷嗷叫的状态,奋勇争先。每当看见贼人的时候,等到黄忠一声令下,一群人都是红着眼睛的冲上去。

    那些平常百姓眼中的凶神恶煞,可能带走他们身家财产的贼人,在骑兵们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袋袋装着钱财的钱袋子了。

    没有人不喜欢钱,没有人不喜欢额外的收入。谁都需要钱,在这个时代,钱是最大的大爷,有钱你可以成家立业,建一栋大宅院,可以过上安稳的生活。

    再加上,在有几次剿贼过后,那些被救的百姓们挑着食物与酒来犒赏他们,止不住的道谢。那种由内而外的满足感,别说了,爽。

    拿到手的有钱,还有百姓们的爱戴感谢,这种事情,当然多多益善!

    一百多名骑兵们纷纷跳下了战马,一手牵着缰绳,蹲下身来,一手在山贼的尸体上摸索着。

    比拼手气的时候又到了,这时候常常伴有惊喜与失落。

    “哈哈!”一名摸尸体的骑兵,从一名山贼的尸体上摸出了鼓鼓的钱袋子,不由得大叫了起来。

    那边有骑兵则愁眉苦脸的长叹一声,望着手里面的那瘪瘪的钱袋表情哀怨。不过其脸上哀怨很快消散了,当他目光落在另一具尸体上面之时,又禁不住的搓着手,满脸跃跃欲试。

    他的运气总不能有那么差吧!

    其他的骑兵则是羡慕的看着,不是他们没有资格搜刮战利品,这里面有许多人都搜刮过一次了。剩下的没有搜刮过的,也不着急,下一次就轮到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人了。

    这是不断轮换的,这次一拨人,下一次又是另外一拨人。贼人的数量都是不断变化的,不可能次次都是那种人数众多的贼人,不能够保证所有骑兵都有搜刮钱财的机会。

    现在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会有人重复,也更加体现了公平性,全凭运气,运气这种东西,是让所有人都心悦诚服的。

    哪怕到洛阳城之后,还有一些骑兵没有轮到他们,黄忠也从一开始说过了,到时候会从上交来的钱财里面匀出一部分补偿给他们。这样一来,所有的骑兵都服气了,不会出现相互争夺的那一种情况。

    甘兴悄悄的,悄悄的策马向着战场靠近。他的手真的痒,真的很痒。

    身为一名玩家,当年的锦衣贼老大,现在的锦衣会老大,他最擅长的事情,其实是摸尸体。这也同样是许多玩家的乐趣所在,在杀死敌人,战斗胜利之后,往往这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候到了。

    听说公元时期流传下来一种说法,欧皇与非酋,欧皇改天换地,非酋永世沉沦。代表着两种玩家的状态,前者是顶级玩家的称号,后者则是那种衰到极点的落魄玩家的称号。

    想要证明自己是欧皇,还是非酋,通常有许多办法可以证明。转罗盘,开箱子,翻牌,抽奖…很遗憾,这些三国这款游戏里面都没有。唯一有的,是摸尸体,一摸便知有没有!

    “甘兴你给我站住!”

    正在甘兴偷偷靠近的时候,他背后传来的黄忠的声音,让他的身体僵住了,整个人变得垂头丧气。

    拉着缰绳,双腿一夹,控制着战马转身,甘兴来到了黄忠的身前。

    “师傅!”泪眼汪汪的看着黄忠,甘兴的眼睛里面透露出渴望,以及渴求。

    黄忠的身上顿时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一阵恶寒。他面对多少的敌人,都不会出现这一种情况,可是,在看到甘兴的眼睛,和那近乎撒娇一般的语气之后,真的有些让人无从抵御。

    强压怒气,可黄忠的额头上,还是止不住的冒出了几条黑线。他真的有一种想要拔刀去把甘兴给砍了的冲动,真的,黄忠有些后悔,后悔当初没有发现甘兴的这等使人无法接受的一面,否则他绝对不会收甘兴为徒!

    正是他在心里面不断的提醒自己,甘兴是他的徒弟,黄忠才没有立刻拔刀。可是又在甘兴是自己的徒弟这样的事实面前,黄忠的右手不断的往腰间移动,最终,按在了刀柄上。

    “好好好,师傅,我这就去统计剿贼所得的钱财!”眼尖的甘兴注意到了这一幕,表情立刻变得严肃,忙不迭的说道。

    话音刚落,他立刻又控制着战马朝着战场跑去,速度飞快。

    “这小子。”黄忠苦笑,手松开了刀柄。

    真说杀甘兴的话,他还是舍不得的,下不去手。可是论揍嘛,那完全没有一点压力了。这小子皮得很,身子骨很棒,是个很不错的沙包。

    这一点,已经有过许多次的证明了。

    黄忠目光幽幽,仔细一想,他确实有段时间没有揍过甘兴了,还真是让他有些怀念啊,手痒。

    跑出了一段距离的甘兴停下马来,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还好他见识得快,否则免不了一顿揍。

    真是让人忧郁啊,他不仅摸不了尸体,还得在这里看人摸,不仅看人摸,还得去记录钱财的数量。同时,他还兼有把那些骑兵们上交出来的钱财,放进玩家包裹里面保管的职责。

    他这是保险柜吧?

    如果装着的是自己的东西也就罢了,问题是,包裹里面装得快满了的那些东西,还有银两的数量,都不是他的。

    别看他现在身价不菲,可是只要时间一到,立刻变回原型。

    再看看那些骑兵里面,还有锦衣会的成员在摸尸,甘兴更加的忧郁。同样是玩家,凭什么他要记账,还不能去摸尸?

    如此之不公,实在让苍天都看不过眼了!用手背抹了抹从眼睛里面勉强挤出来的眼泪,甘兴权当这是老天为他流下的泪水。

    “发啦!我发啦!”远处的那名锦衣会玩家大叫起来,快乐得手舞足蹈。

    “唉…”甘兴叹气,原来站在那里的是他的。

    他是锦衣会的会长,黄忠的徒弟,非同凡响的人物。如果简单说明的话,他的手,向来都是红的,一摸尸,必定见红,人称欧皇转世。

    红得发紫,紫得发黑,虽然到现在的游戏生涯中都没有摸过什么好东西。可甘兴坚信他不是非酋,之所以迟迟没有摸出好东西来,只不过是因为上天不忍心让他去伤害别的玩家的自尊罢了。

    人啊,是如此的优秀,连天都要来打压你!可身为欧皇,无论在哪里,终有一天那钛金的光芒是没有办法遮掩的

    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表示着对于天的不屑,甘兴掏出了毛笔与一本纸页泛黄的本子来。有满载收获的骑兵正在向他快步走来,有些嫉妒,甘兴还是知道他这个时候该做一些什么。

    保险柜与账房先生,军中必不可缺的东西与人物!

    (本章完)


………………………………

第六百八十章 迷惑

    有军北上,有军南下,他们已经算是赶来洛阳城那批最快的人了。骑军在赶路上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马力与人力也是没有办法去相比的。

    在两支骑军都还在半路上的时候,另一支骑军已经靠近了洛阳城了。领头的正是从冀州赶下来的战锋,以及手下那批完全属于他,跟随着他南征北战的骑兵。

    每一名骑兵,都是对于战锋完全忠诚的,虽然处在卢植麾下的士兵编制里面,可这些骑兵全部都是属于战锋的私军。每一名骑兵,都是玩家,都是异人的身份。

    如此以来,即便是战死,兵员依旧没有减少,再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实力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