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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三国定鼎-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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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裹挟进黄巾军来的时候,一路上,跟着黄巾军主力部队辗转腾挪,他所看到的只是死亡,仅此而已。这些愿意相信张角,舍弃一切,不管有的没有的跟随张角的信徒们,更多的是想要一处吃饱穿暖的所在,可至死,他们都没能看到。
还未等到那一天就死了,并且死的时候,肚子里面空空如也。有些人是战死,有些人,却是饿死的,那些老弱病残,全部都被淘汰,所剩下的,就只有最强壮的士兵。
愚蠢,可笑,史航心中还有气愤,往往看到这些的时候,身体都止不住的发抖。他也想去救,才发现自己也是其中那有一顿没一顿的士兵一员,他谁都救不了,或许自己也救不了自己。
人之所以为人,那是因为他们掌握着改变的力量,这力量不是谁给的,不是神,不是别人,是自己就拥有的力量。只不过,更多的人将目光投注在那些虚无缥缈的信仰上头,投注在那些已经掌握拥有着改变的人身上,他们忽略了自己。
现如今的帝国,更多的信仰,则是自身。帝国的信仰,就是自己,信仰自己,信仰自己所拥有的力量,信仰那去改变一切的绝心,信仰自己的双手!比起虚无缥缈的神,或者老天,走到现在的帝国所依靠的,不是谁的施舍,命运的垂青,所依靠的,是那一群希冀改变的人伸出的手,洒落的血,铸就的!
铁血帝国!
身为一名纯粹的帝国人,史航所坚信的也是以及得力量,只不过他的力量无法改变很多得事情,连脱离现在的黄巾军都做不到。他是属于那种选择了真实一项的玩家,也即只有一条命的那一类,但无论如何史航都不会怨天尤人,决定是自己所做的,那么就只有承受。
攥紧了手中的兵器,他试过很多种逃脱的办法,却始终都没有逃吊。黄巾军内看管实在太严了,怕的就是出现大量士兵的逃亡,所以被发现的那些逃兵,统统都是就地格杀,于是更多心中有这个念头的士兵,都熄灭了这个想法。
史航很幸运,可他不会放弃尝试。只不过现在越来越虚弱的身体,已经将他的大多数行动给扼杀在摇篮之中了,这不是潜移默化的,而是实实在在能够自己感受到。他身上那些历经战斗留下的伤病,再加上身体虚弱之时,就再无法护住自己被分发到的食物,可以说,在大多数人眼睛里面,史航这个他们的“同袍”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里面,离死不远了。
放弃?不不,不会放弃。史航始终坚信一点,只要他能够活到最后,那么他就能够逃离黄巾军。
活着,活下去,就是一种考验了啊。
抬头看着天空中张角的身影,他并没有一丁点的崇敬,心中暗暗念叨着,希望张角如历史上一般快点病死。如这类人,也是枭雄罢了,或者世界上并没有英雄,成功者或许有一半是,却也只是让人看到他成功之时的样子,却没有让人看到他背后的尸骨。
呼,吸,呼,吸。缓慢的吐出胸腹间的空气,又深深的吸进来,胃中空空荡荡的,无比的饥饿。史航拿起一旁的水壤,努力的灌了几口,他今天也就只吃过小半张饼,**的那一种,还吃过几颗不知名的果子。
现在如此饥饿的情况下,他就只能喝水,也只有喝水了,身体如此的虚弱,再吃那些酸涩的果子的话,万一腹泻,就会引起身体的不良反应,脱水,以及各种机制的衰停。就连他现在所喝的水,都是煮沸过的,为的就是将水中的细菌全部清楚,避免腹泻。
只不过,他喝着喝着,却更加的饥饿了。这些水,不管喝多少,都无法填饱肚子。
饥饿所带来的各种不良反应,已经完全的传递到了史航的精神上,现在的这种饥饿感,是真正作用在精神上头的,没有半分的衰减。史航用手揉了揉肚子,他突然想起,曾经所看到过其他人分享的公元时期的纪录片。
那里面有一个被称为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他无物不吃,只要有生物的存在,就有他生存的空间。回想起那一些细节,史航已经知道能够让自己填饱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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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敢死;敢战! 中
“我靠,这不科学啊,就是汽车这时候轮胎被戳破,也应该四处漂移了啊?但是这真的不科学啊啊啊啊!”常乐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流露出了痛苦之色。
他取名叫常乐这时候却不快乐,因为洒上钉子的那一块,战马踩踏过去,的确是痛苦的嘶鸣了,但是往前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根本就是停不下来。他看着更多的兄弟被那几匹横冲直撞的战马给撞飞出去,心脏重重的抽搐着。他突然有一点想哭,一开始的偷乐,全然没有剩下了。
“小乐子,别发呆了,想死呢你!”云水狂澜大声叫道,朝着旁边一个翻滚,躲开了一名骑兵的冲击。
等他站起身来的时候,眼睛眯了起来,眼神变得冰冷而危险。四周的情况落进眼中,所有敢死营兄弟的状况,黄巾骑兵冲锋的轨迹,全部都在他心中编织成了一张图表。他的心,神,与这方天地融合在了一起,似乎是,抓住了一丝风的动静,他畅游在战场之中,于刹那间,千百幅图像出现在脑海中。
云水狂澜侧身,手里的长剑挡在面前,一只长枪刮擦过过剑刃,从他的眼前经过,传递过来的力道让他的身体退后了一步,才止住了退势。持枪的黄巾骑兵掠过身旁,却突然从马背上落了下来,只剩下无主的战马继续朝前飞奔。
“中。”云水狂澜轻声念叨,一支飞刀夹在指缝当中,被射了出去。
穿越风,穿越沙,穿过厮杀的人群的间隙,去到了另一头。飞刀准确的射中了战马的眼睛,深深的嵌入进去,战马吃痛,立刻发出痛苦的嘶鸣声,人立而起,将背上的黄巾骑兵从马背上甩落了下来。同时不断的原地奔跑,跳跃,仿佛这样就能够使痛苦减轻几分,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血液越流越多,才倒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地上已经多出了几具尸体,有人的,也有马的,其中还有这匹战马的主人。已经疯狂的战马不仅是将摔落地面的骑兵踩踏而亡,同时还阻挡了几名骑兵前进的道路,于是最后的结果就如同高速列车为了躲避行人脱离轨道一般。
常乐回过头来,发现了这一幕,心有余悸。如果不是云水狂澜的这一支飞刀,他恐怕就已经丧命于黄巾骑兵的马下了。却没有时间去感谢,他反手拔出背上的长矛,朝着一名飞驰而来的骑兵掷去。同时身子一扭,双脚跪地,朝前从一匹战马的马腹下滑出,左手锋利的短刀划过,于马腹中剖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血液哗啦啦的淋了常乐一身,热血浇头,他却依旧睁大着眼睛,眼前弥漫出一道血色雾气。与死亡相比,双膝摩擦地面时产生的疼痛并不算什么,在穿过马腹之后,常乐重新站立了起来,加入了战斗。
更多的敢死营士兵在奋战着,他们凶狠,毫无顾忌,就如同原野上游荡的野狗,只要有猎物,他们就敢于搏杀,即使是死,都要狠狠的咬上一口。这种残忍,对于敌人,更对于自己,渐渐的,许多黄巾骑兵都感到了胆寒。他们渐渐的发现,不管如何杀死这些士兵,在他们临死之前,都会有着反击到来。
这种反击,往往能够让他们的战马受创,随之带来的就是一连串的连锁反应,马背上的骑兵摔下,被踩踏,或被敢死营士兵杀死。那些受伤倒地的马匹,则成了其他士兵前行的阻碍,使得他们不得不减速,绕行,这样一来战马的速度就降了下来,也就没有了那股冲击力。
骑兵赖以为生的,就是战马不断奔行所蓄积的的速度,这速度带来的是强悍的冲击力。这股冲击力,能够使他们简简单单的一一枪刺出,就能够轰碎普通刀盾兵的盾牌,虽然也就只是出现裂痕而已。但盾没碎,支撑盾牌的刀盾兵也会被震荡得内伤,不能够再度战斗。
不断有敢死营的士兵倒下,再如何凶悍,也始终无法正面抵抗骑兵的冲击。死去的人越来越多,但却没有一个人后退。此刻,在敢死营士兵的眼睛里面,只有两种人,以及一种颜色。
血,红色的血,赤红着的眼睛,使他们看出去,所看见的世界,都是一片血红的。那其中,有红色的尸体,有同伴的,有敌人的,还有哀鸣着的战马,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还有他们自己的。
没有畏惧,似乎本该如此。在拿着手中的刀剑的时候,他们总能够爆发出最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就和每次在城中面对着妓院当中的光滑溜溜的妞儿一般,是源于本性的力量。
在这红色的世界里面,有敌人,那是必须要白刀子进入,红刀子出的敌人。虽然现在所有士兵的刀枪剑戟上,都早已染上了红色的血液,他们却不介意让那渐渐凝固,有如漆料一般正逐渐风干的血液再重新镀上新鲜的红色。
有敌人,就有同袍,同袍即是兄弟。那些正在奋战的,是他们的兄弟!就算平时有许多怒骂,还有着各种算计,还会在背后搞一些小动作,可当踏上战场的那一刻,就是生死与共的同袍!他们的后背,彼此守护,那最值得信任的,不只是手中的兵器,还有身后的他们!
死去的,也是他们的同袍,兄弟。有的战死,有的为掩护兄弟而死,抹不去的,是那股沉甸甸的信任。生死交托,那么那些将生死交托给我的兄弟,必不负他之所托,奋战到底!
这面敢死营的旗帜,这个敢死营,都会永远存在!因为这是曾经的同袍兄弟所洒过的热血,浇灌成的。他们可以死,会死,可是敢死营,会永存!
“所以啊,不管有没有卢植那对战死士兵的抚恤,站在这里的每名士兵,都不会后退。”
“即使知道那些抚恤如云中的飘絮一般的远有近无,我们依旧选择站在这里。因为所踏上的这条路,所珍视的,除了远在家乡的亲人,还有着背后的你们。”
“真是有趣,明明是为了生死当中的刺激与杀死敌人之后的快意,却不想,我力千军到最后是因为情义。”
“有趣,但不后悔,为什么要后悔?”力千军张开的手掌,抓握住了战马的鼻骨这一块,正在被带着向后滑行,推出了一道向后的行进轨迹。
他的手用力一捏,清脆的骨骼碎裂声响起,战马的整个鼻骨那一块都被捏得变形,粉碎。而战马背上的骑兵,被一枝长矛给洞穿,早就成了一具尸体,只不过被缰绳缠绕着,没有掉下来而已。
“值得,那就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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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敢死;敢战! 下
力千军背上的长矛,五掷其三,每一枝长矛的掷出都会有一名黄巾骑兵的身躯被洞穿,就此丧命。这些看上去可笑,毫无一点暴力美感的,劣质的兵器,在杀人这一方面,也丝毫不逊色于那些打磨精细的兵器。
其他的敢死营士兵,背上所背着的有的是两枝长矛,有的是三枝,到这个时候也早已掷光了。再多的长矛,对于很多士兵来说就算是拖累,有了影响,事实上在战斗中并没有那么多投掷长矛机会,并且面对的是骑兵这样高速移动的兵种,等到抽出长矛,再做蓄力投掷的动作的时候,骑兵已经来到了面前,敢死营士兵都还没有长矛投掷出去,就被骑兵用手中的长枪洞穿身体了。
这是血的教训,曾经敢死营士兵无比依赖长矛投掷,并用这一招,在步战还未与敌人交锋的时候,就掷杀了许多敌人。可是在与黄巾军队的战斗中,遭遇了埋伏,等到他们抽出长矛,并要以平时的方式去投掷的时候,敌人就杀到了眼前。
再多的手段,都是为了缩短敌我之间的差距,给敌人带来更大的伤害。可当过份追求的时候,那就无疑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因为最值得信任的,始终是手中掌握的兵器啊!
俯身,低头,前冲,长枪从力千军的头顶掠过,带起的劲风搅动得他的长发飞舞。那枪尖一瞬间扫过,锋利的刃边带走了几缕力千军的发丝,那种冰冷,让他的头皮凉丝丝的。
力千军没有头盔,也不戴头盔,用他的话来说,该死的时候怎么样都会死,戴不戴头盔都是一样。
大砍刀横斩过去,在接触到战马前蹄的时候,顿了顿,却在之后迅速的切割而过,将战马的两只蹄子从中分开。他面色冰寒,直起身来,战马在面前摔倒,发出了沉闷的响声,将地面的沙尘都震得飞起。
手起刀落,大砍刀剖开黄巾骑兵的肚子,将其一分为二。不管是皮肤,还是骨骼,亦或者使内脏,通通被砍刀切开,黄巾骑兵的上半身与下半身中间,出现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肠子血液从中流出,淌满了地面。
温热的鲜血喷溅在脸上,又顺着脸庞上下流淌,粘稠无比,将力千军的脸变成了一个颜料铺。力千军脸上出现了一种病态的笑容,他能够清晰的感知到血液在他脸庞上流淌的速度,温度,一条线向下慢慢的蔓延,那血腥味就在鼻尖附近缠绕不去。
“真是一种让人迷醉的味道啊。”抽了抽鼻子,力千军的舌头伸出,****嘴角那一丝流下的鲜血。
一枝长枪突然出现力千军的面前,枪尖离他越来越近,上面还有滴滴垂落的血液,然而迎接他的,却只有一双猩红的瞳眸。力千军的左手伸出,手掌抓握住了枪尖,一大块血肉被撕裂下来。他却深深的握住了,将那个锋利的枪头嵌进掌心当中,摩擦骨骼,一下一下,带来着难言的疼痛。
这疼痛,让力千军的笑容更加的灿烂,手臂猛的用力,借助战马的惯性朝上一扯,战马上坐着的,带着戏谑笑容的,长枪那头的黄巾骑兵竟是被他硬生生的扯了下来,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力千军侧身,双脚深深的下陷于土地之中,却仍然向后拖出了一道深沟。这时候他才松开了手中握着的长枪,掌心处血肉模糊,他却看得极淡,即使一次一次的抽疼,却逗不算什么。
他还深深的陷在回味当中,嘴中的血液渐渐融入在唾沫里面,可那股腥甜的味道,却还在他的味蕾中回荡着。让他兴奋,心脏猛烈的跳动,这种感觉,的确是让人迷恋啊,这种血液的味道,总是有如某些兴奋剂一般,可以挑动他的神经。
脚向下陷着,又向上一抬,力千军朝前冲出。下一刻,在他刚刚停留的原地,一匹战马冲了过来,在这种环境里面,每一刻的停留,都会引来骑兵的打击。所以只能移动,不断的移动,可是人的双脚的速度,又怎么能够快得过战马四条腿的速度?
有一些敢死营士兵,刚刚躲过一名骑兵的冲击,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在他的身侧,就又有一名骑兵策马而过。最后的结果当然只能是被撞飞,撞飞之后的结果也就是死亡了,当他们抛飞在天空的时候,就已经足够死上很多次了。
死的敢死营士兵越来越多,同样的黄巾骑兵的死伤也很多,每个人都杀红了眼睛,一步不退。眼中的是鲜血,心中的也是鲜血,那些暴虐的念头,迫切需要用最新鲜的热血来浇灌。
云水狂澜大口大口的吸着气,他每一口呼吸,都有大量夹带着血腥气味的空气被吸进胸腔之中。有汗液自额头流淌下来,他脸上有一道豁开的伤口,翻开的皮肉露出了其中鲜红的一片。血液不断的流下,汗液又划过伤口,每一次汗滴的流下,都带来着一股酸涩与疼痛。
他在快速的奔跑,移动,战场的一切都落进了他的眼睛当中,随时随地的在记录着。一支支飞刀闪烁着寒光,自他手中飞出,又没进黄巾骑兵的胸口当中。每一次,都是在敢死营其他士兵最危险,最迫切需要的时候出现。
可渐渐的,他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左臂也变得酸麻无力,手指都渐渐的拿捏不住飞刀了。云水狂澜甚至有一点恍惚,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一枝长枪已经来到眼前,越来越近。
突然,他的面前出现了另一个身影。
常乐闷哼一声,长枪自他的左胸刺入,贯穿胸腔,两根肋骨也随之断裂。他手中的短刀在掌中打了个回旋,切割开马匹的肌腱,将皮肉彻底的与骨骼分离开来。
重重的被带飞出去,常乐的脸上却是带着笑容的,至少云水狂澜没有事情。他要还的性命还有很多,只是很可惜的是,估计是没有机会了。
是啊,没有事情那就好,伸出手去想要把胸口的长枪给拔出来,常乐却感到手臂一点力量都没有。他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闭上了眼睛,生机自他的身上快速的被抽离。
“常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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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一刀写春秋
苦涩,满心的苦涩,用刘备的话来说,这就和他在以前的时候,与老母亲所住的屋子屋顶漏了,还没等他修补,就赶上了下雨。现在看到面前出现了这么一支黄巾军队的时候,就和那屋漏偏逢连夜雨时的感觉一样,是那样的让人无可奈何。
“兀那鸟搓们,自己下马受缚,将衣甲武器战马通通交出来,我汝南刘辟可饶你们不死!”在黄巾军士兵中被簇拥着的一员武将走了出来,抬起长枪,直指着刘备。
刘辟脸上满是傲然之色,在他看来,只要只是抖抖身上的威风,被他盯上的这支汉军军队的武将就该屁滚尿流的下马来乞求他的宽恕。当然了,他也会很大度的宽恕他们,首先把他们的战马抢过来,再把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搜刮完再放走他们。
眼中精光闪烁,刘辟暗暗为自己领了出来巡视,收集军粮的任务的举动而感到自得。如果不是这样子,他怎么能够遇到眼前的这群肥羊?
啧啧,刘辟暗暗的赞叹自己的运气。瞧瞧那三匹战马,要是都抢到手,回到广宗城去他会受到怎样的欢迎?最起码在一群黄巾头目里面,他立刻就会成为其中最瞩目的存在,因为他有三匹战马,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没有办法得到的!瞧瞧,再瞧瞧,为首那三人的兵器,一看又都是很精良的。
刘辟的心已经飞到了不久之后,他看了看手中的长枪,虽然那三人的兵器都不如手中长枪用的顺手。他也就勉为其难收下了,毕竟嘛,盛情难却,他平时换换别的武器还是可以的。
与刘辟那喜悦的心情不同,刘备现在心中充斥着一股怒火,自心中蔓延至头顶。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刘辟的出现,无疑就使他最缺的时间又悄悄的流逝了一点,这是刘备所不能接受,所不允许的。
本姓?在听见刘辟姓名的时候,他内心毫无一丝亲切感,并迫切的想要杀死他。
他所追踪的是从北海溃败下来,已经被收拢的黄巾军啊!并且这支黄巾军当中,还有着主将存在,按照孔文举所说,那是一员万夫莫当的猛将。让这样的一员猛将,率领军队,那就等于是一把尖刀,随时可能刺进心脏,决定生死。
在刘备身后的张飞正准备向前,一直沉默的关羽却快他一步策马并肩与刘备在一起了。张飞摇摇头,手掌松开紧握着的缰绳,有二哥关羽出手,与他自己出手差不了多少。
“大哥,我去吧。”关羽开口,双目如电,注视着不远处的刘辟。
“不用太久,就当是全军停顿,让士兵们喘几口气的时间。”他紧接着补充道,嘴角甚至勾起了一缕笑意。
“只怕他们还会怪我给他们留的时间并不多呢。”
“好。”刘备点头,擒贼先擒王,只要将刘辟杀死,那么他所率领的这两三千的黄巾贼军自然就溃散。这些贼军的纪律性,他早就见识过了,一团散沙,毫无半点可取之处。
让二弟关羽出战,那么麾下的士兵就不会有任何的损伤。至于说他能不能杀死刘辟?刘备都觉得自己的这个念头无比的可笑,区别只是用几招,用多少时间而已,不管如何,都改变不了那名黄巾贼将的最终命运。
在这一刻,刘备已经开始在记忆中消除刘辟的痕迹了,连带着刘辟这两个字也一同抹除。没有必要记啊,因为,他快要死了。将死之人,又是一员黄巾武将,那没有什么值得去记忆的东西存在。
关羽纵马而出,斜拖着青龙偃月刀,他那丹凤眼之中无比平静。贼将已经成了一种,类似“无”的存在,视若无物。
在看第一眼的时候,关羽就已经将贼将全身上下的空档,虚实,全部在其眼中一览无余。全部都是弱点,全部都是空档,他有无数种杀死这员贼将的方法,就算是赤手,也没有一丁点的问题。
可他只会选择最快的那一种,不是为了让贼将死得毫无痛苦,只是省时间。一丝一毫的拖延都不想有,只想尽快的去结束,就连贼将的话关羽都没有去听,连他姓甚名谁都不去记。
“恩?还敢反抗?”刘辟睁大了双眼,无法想象他这样大发慈悲的一个提议,竟然会被对方公然的拒绝。这是打脸啊!真真切切是打脸,他可是给过机会的,既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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