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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也转世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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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摸鱼儿·雁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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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缘起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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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从来都不是小问题,尤其是对长久的生意来说,从来都是极需要重视的问题。
而在眼下,可供选择的不多。
首先是家中土黄色的陶土酱缸,因为长期使用的缘故,已经多出一个豁口,且被无数次的酱料,渲染的黝黑发亮,只是看着,就能感受到一股浓郁的臭味,甚至于不放酱料,也有臭味产生,颇有种后世茶养茶壶,养的时间长了,不放茶叶也有茶香的意思,只是这玩意散发的是臭味,丝毫没有香味可言。
趁着母亲订锅具的功夫,王方仔细思索了两天,顺带带人打听了一下各类容器的价格。
土陶类的容器最为便宜,每个只需要三文,量大的话可以降价,两文钱左右就可以购买。
再好点就是可以绘制图案的彩陶,以及多了一层釉的釉陶。
再往上就是各式各样的瓷器,这东西就不要想了,价格死贵死贵,说不定比香菇都贵,根本没有考虑的必要。
至于其他的,葫芦,囊,木桶等等,实在不太习惯,选了半天,终于决定下来,竹筒,类似于竹筒饭的竹筒。
这玩意价格便宜,制作简单,只要有点木工手艺的人就可以做到,甚至于普通人看上两眼,也能轻易制作。
王方所做的类型和普通的不同,早先他打算镶刻出螺纹痕迹,包装吗,怎么精细怎么来。
后来发现太过麻烦,打制一枚竹筒只需要几分钟时间,打磨螺纹却需要一个小时,还极易损坏。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使用木工中的错扣技术,就是下面的竹筒打出槽,上面的竹盖打出突起,到时候拧动一下就能卡住,拧动一下就能打开。
专门弄出盖子,倒不是为了防漏,只是简单的美观以及遮蔽杂物,否则的话千里迢迢跑出去卖了打开一看虫子树叶落了一地,估计还没买呢,顾客都吃不下了。
包装的问题顺利解决,却遭遇到另一个人际关系上的问题。
按说这样的木工手艺只要随便找个农人就能打造,却始终绕不过何家二伯这个巨大的门槛。
按说自己家二伯就有这个手艺,却偏要去找外人帮忙,这样的事情一经传扬出去,不但二伯的脸上过不去,就连村中的族人都会说闲话,例如何花家嫌弃二伯的傻子了,害怕老二的傻子拖累了等等。
作为一个地道的农村人,生活在古代的宗族社会,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名声的问题,兄友弟恭是一个很严重的词汇,要是连自己的兄弟都不能亲近团结,那也怪不得别人欺负自己。
而且一旦名声坏了之后,不单单对王方所在的一房有影响,甚至于对整个何家老宅来说都有影响,到时候外人谈论起何家老宅的第一印象,绝不是何花这一房有多么奸诈,更多的则是何家老宅有多么的勾心斗角。
作为一个试图融入这个社会的现代人,王方可不愿走在大街上被人指指点点,假如那样的话,还不如不挣钱,安安稳稳的当个农人好了。
不过以二伯对自己的态度,王方很难相信他会同意自己的请求,答应帮自己制作竹筒的想法。
无奈之下,只能将这个问题交给母亲,却没想母亲毫不在意,摸着王方的头颅道:“你呀,你呀,小小年纪心眼不少,我看你是聪明过头了,你二伯这种人,找他做事干嘛说那么清楚,只要告诉他需要竹筒就行。”
说着,母亲施施然的去找二伯商量竹筒的问题,一点没把二伯的意见放在眼里。
从身后看着母亲的背影,王方始终觉得这是个问题,母亲对二伯的态度太过随意,她可能不知道,对内心柔弱的人来说,这样不说明原因就随意指使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侮辱。
不过眼下,实在没工夫担心二伯的自尊问题,因为第一锅的酱料已经出炉。
纵然有着后世的经验,他也不保证自己做的酱料就一定好吃,口味这种东西从来都是经过长期摸索,才能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配比。
更何况眼下的王方根本不打算做后世那种酱料,毕竟其中蕴含的油料太过浓厚,对自己这个还没起步的小本生意来说,成本过于高昂。
并且王方也不确定现在的古代人能不能接受后世的饮食文化,毕竟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谁也不能保证其中有没有口味问题。
例如眼下的古代人由于油盐的稀少,根本没机会食用油大的食物,从某种程度来说,颇有种和后世韩国日本类似的感觉,其次是盐的使用,放在古代的民间,一顿饭加点盐就已经非常奢侈,很多人甚至好几天都不吃盐。
类似于后世白毛女的故事绝不少见,有很多穷苦人家的百姓因为买不起盐的缘故,年纪轻轻就满头白发。
这倒不是王方危言耸听,从古代的贩盐运动就可以看出一二,穷人或者富商们为了贩私盐想尽一切办法,颇有种后世毒贩的风采,假如没有十倍百倍的利润,很难让人如此去拼,这也能从某一方面看出,古代的盐价绝不低廉。
而在眼下,单纯的香菇酱自然不可能投入太大的成本,否则的话利润空间会是一个问题,存在的市场也是一个问题。
正想着呢,第一锅酱料已经出炉,这是一种不同于古代的酿制方法,真要说起来,颇有种类似后世红烧肉的做法。
加油,加香料,加剁碎的香菇,爆炒之后,加盐,花椒,芝麻等调味料,最后再加入碾碎的豆料,麦粉等等。
总之这是一种以淀粉为主的糊糊状物质,酱油上色后黝黑发亮,看起来和大酱类似,闻起来却有股独特的清香。
做好之后,王方尝了一口道:“糊了。”
再尝一口:“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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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拜师古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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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已入冬,香菇酱步入正轨。
经过数次尝试后,终于得出合理配比,只是味道仍显微臭。
没办法,饮食习惯积习难改,对现在的明人来说,没有那股臭味,仿佛吃的不是大酱,而是另一种食物。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突兀,只能减少油料的投入,没有油香的香菇酱有种奇怪味道,数次尝试以后,就连王方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玩意。
不过这东西却在母亲口中大受好评,看在销量不错的份上,他也懒得计较。
除此之外,二伯对自己的态度也有了改观,作为亲手打造容器的参与者,以及各种苦活的实施者,他有幸目睹了香菇酱的生产过程,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母亲惯于指使二伯,类似于搭灶台了,翻生酱了,种种活计都被她交给二伯操办。
亲自尝试了几次之后,他对王方的态度大为改观,尤其是知道这是和自家小四一起鼓捣出来的以后,更是将王方提升到亲儿子的地步,在他看来既然是自家儿子和侄子鼓捣出来的东西,那么收入以后,自然会有二房一份。
不过看母亲的表情,王方很难想象她会同意将收入分给二房,可怜的二伯沉浸在发财美梦中仍不自知,依旧拼命苦干。
至于销售的问题更加不用王方操心,两个被铜钱迷花眼的大人将一切包揽,除了烧火的时候自己还能有点用处,其他的时候已经不用插手。
家中的其他几房也知道了二房和何花家有额外收入的消息,不过碍于情面却懒得计较。
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控制了销量的产出,否则的话,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香菇酱每三天生产一次,每次生产一百多斤,不是不想增加产量,而是自己和四哥两个月以来存储的干菇只有三百多斤,这还是两人整整忙碌了两个多月的成果,要不是有了先前的两个月垫底,现在恐怕连三百斤都没有。
而在眼下,时间步入冬天,天气转冷之后,很难在山间找到菇类的身影,至于用其他干菇代替的打算,不是没考虑过,只是因为成本太高的缘故,却也懒得计较。
其次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就是害怕销量太多被人出手抢夺,在自己没什么实力的时候,最好不要暴露太多的财富,否则的话,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而在眼下,三百多斤的储量,可以烹制出一千五百斤的大酱,按照每斤十八文计算,可以售卖两万七千余钱,也就是二十七贯,除去油料盐糖的成本,纯利在十五贯左右。
一个冬天加两个孩子秋天的收获,可以获利十五贯钱,这在母亲看来已经是极大的收入,毕竟她在别人家当乳母的时候,辛苦一年也才十五贯罢了。
有了稳定收入以后,母亲自然不用外出寻找工作,每日回来以后总要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只是这样的乐趣王方实在难以忍受,仅仅几天之后,他就强烈抗议起来,想要搬出去和四哥居住。
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母亲刚刚二十出头,每次看她换衣服的时候,王方都有种吐血的冲动。
其次是母亲睡相不好,或许是家中只有她一个女孩,从小独占大床的缘故,母亲养成了伸胳膊蹬腿的习惯。
经历了两次半夜被蹬下床,数次被冻醒的事故之后,母亲终于同意了王方的请求。
临走的前一天,母亲还有些恋恋不舍,不过第二天早上,看着自己儿子鼻青脸肿的模样,最终还是选择放手。
搬到四哥房里后,两个小娃娃的关系更近一步,连带着王方和二哥的关系也有了飞速发展。
深入了解后他才发现,二哥其实不傻,只是有时候转不过弯来,例如吃饭的时候某人说了个笑话,他可能要第二天才能理解其中的深意,这就导致了某个正在熟睡的夜晚,经常能听到二哥突然半夜发笑,你问他原因,他也不知道解释,非要等到第二天的早晨才告诉你,原来是听了三天前笑话的原因。
除此之外二哥也不是没有优点,干活就不用说了,身强力壮,一个顶俩,不管再脏再累的活计,只要有人指挥,就能完美解决,当然,刻竹筒的活不能让他进行,这家伙天生神力,稍微用点力就能将竹筒捏爆。
其次二哥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带出去吓人,一米八多的身高,放在这个年代,绝对凤毛麟角,往自己身后一站,颇有种纨绔少爷带着金牌打手的风采。
记得香菇酱第一天售卖的时候,由于新品上市没什么口碑,连带着销量不好,一整天时间,只卖出去两瓶,还是顾客看错了,当成肉酱购买。
等到第二天王方亲自出马,特地带了一口炭炉,加热过后的酱料香气四溢,终于打开销路,正好地痞前来捣乱,二哥大吼一声,吓得地痞屁滚尿流,事后询问原因,才知道他发现三天前家里有黄鼠狼偷鸡,也算是告破一桩无头公案,省的何奶奶天天计较。
这一天五更时分,王方有些尿急,挣扎着起身坐好,却发现身下传来一阵呼噜声响。
“难道是我继承了母亲的优良传统,也把四哥踹下去了。”
心头大乐,急忙下床查看,却看到一团黑白相间的物质,蜷缩在床下屋角。
“平头哥,这家伙怎么来了。”
平头染发黑西装,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蜜獾又称平头哥,对于这个黑白色的小家伙,王方极有好感,没想到它居然活了下来。
摸着下巴思索片刻,隐约明白了原因。
对于常人和普通的动物来说,看见毒蛇的第一反应是:“哎呀,毒蛇,快跑。”
平头哥看见毒蛇的第一反应是:“哎呀,妈呀,太幸福了。”然后扑上去。
或许是气候的原因,本地的毒蛇不知道平头哥的厉害,这就导致了平头哥一点没被饿着,反倒吃的白白胖胖。
从它圆滚滚的肚皮就可以看出,平头哥进屋前一定饱餐了一顿。
不过细心的王方仍能发现,眼下的平头哥浑身上下都在瑟瑟发抖,看样子习惯了非洲的气候,猛地来到现在的长江沿岸,这家伙有些不适,故而特地找了个温暖的地方,钻入自己屋内。
至于为什么它会跑来找自己的原因,王方不太清楚,可能是自己抱过它两个时辰,也可能是帮它掩埋母亲的原因。
总之不管怎样的情况下,对于这种恐怖的平头生物,王方一向懒得招惹,他可是清晰的记得,网络上有句名言用来形容蜜罐,你在撒哈拉沙漠以南踹了它一脚,它能追你追到撒哈拉以北。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极端记仇的家伙,既然眼下它没有伤害自己,那就不用管它,否则的话,鬼知道会发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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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师父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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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冬天,下了雪。
往年的福建浙江等地,极少下雪,现在却下了整整一夜,小腿深的大雪足以覆盖成人的脚掌,这在家中的老人看来,极不寻常。
但在小孩们看来,却是极好的玩乐场景,一个个飞扑入雪地丛中,丝毫感受不到寒冷的侵袭。
或许众多孩童中唯有王方能够感到时代变迁的残酷,也唯有他才知道,后世的十几年将迎来小冰河时代最寒冷的时期。
一次小冰河的降临,毁灭了整个大明王朝,很多人都说明朝亡于党争,但没有任何人敢否认,其中一定有小冰河的原因。
寒流从北方的西伯利亚平原,一直吹拂到地球的南方,季节的变迁使得整个华夏大地饱受灾厄的困扰。
打开网络的浏览器,小冰河时期降临后,随便搜索那个年份,其中都记载着天灾人祸的场景,地震,饥荒,大旱,大涝,种种灾祸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令人恐怖的地狱场景。
在王方想来,假如可以吃饱的话,李自成一定不会造反,假如可以吃饱的话,北方的女真也不会丧心病狂的攻击南方。
李自成知道不造反就是死,女真们知道,不抢劫就是死。
而明朝的军队,大多还生活在安逸当中,享受美食,享受美女,享受天朝上国提供的一切,一点都没发现两个丧心病狂,急于拼命的敌人,已经张开他们锋利的翅膀。
这是一场影响后世数百年的灾祸,甚至于以后的世界格局都和这场灾祸有关。
早在重生的第一时间,王方就思考过造反的问题,最终却被他无奈打消。
明朝灭亡的时候,假如它拥有足够的物资,根本不会灭亡,而当它灭亡之后,没有足够的物资,自己也要忍痛掀起战乱,杀掉多余的人。
不管是否造反,都会给这个民族带来巨大的伤痛,他只能将暴虐的想法,隐藏在灵魂深处,久久的封存。
没办法,谁让他是一个喜欢种田文的宅男,种田文的真谛在于快快乐乐的发财,拒绝流血流泪,打生打死。
仔细回想自己的性格经历,王方可以万分确定,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寻找快乐,而不是为了打生打死,满足帝王心的虚荣。
或许在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会为了这个时代悲惨的人们,寻找一条快乐的道路,但绝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豪情,将屠刀对准流民,对准百姓,对准所有的生灵。
下午的时候,村人发现了几处兔子的脚印,长久生活在热带的动物,仿佛也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天灾打乱,一个个从自己窝内跑出,惊慌失措的注视着眼前白茫茫的世界。
几只慌乱的兔子无意中跑到村庄的地界,两名好运的村人幸运的将它们捕获。
收获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庄,村里的老老少少只要还能动的,都快快乐乐准备迎接大雪带来的收获。
蹲在地上抓了一把雪,这样的雪层根本不算厚,却让这帮热带的动物极难适应,兔子走着走着就会一头栽进雪里的沟渠动弹不得,野鸡们也会留下长长的痕迹,引诱农人们捕捉。
狩猎的狂欢蔓延了整个世界,何家屯的小伙伴们聚在一起,雄心勃勃打算给自己抓两幅毛茸茸的兔皮手套。
“你等着,我一定抓只兔子给你看,居然说我个子低跑不动,我现在就跑给你看……”
一帮乌泱泱的小娃娃散播开来,后面的王方满头黑线,这样一帮大大小小上百的孩子,看起来像放羊似的,别说兔子了,就算老鼠都知道有人来了。
孤零零的跟在人群后面,由于刚恢复的缘故,他还没来得及融入孩子们的世界,不过在他想来,就算自己真的融入,也会格外别扭,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很难和孩子玩到一起。
家中的女眷们也走出家门,三姐和四姐依着门框向外张望,两者已经到了相看的年纪,此刻最需要注意形象,哪怕极为好奇也只能藏在门内,而不是像弟弟们一样疯疯癫癫的乱跑一气。
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王方总是抱着同情的想法,对她们来说自己的男人就是一切,不管是父兄还是丈夫,都能轻易决定她们的幸福。
或许这句话看起来非常苛刻,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明朝的妇女终究不能像后世一样,抛头露面,完全不顾自己的形象。
或许自己的母亲算是一个异类,但她也是生活所迫,丈夫战死沙场,儿子年幼,女儿还在襁褓,她所能依靠的唯有自己的强硬,强硬的找工作,强硬的赚钱,所求不多,仅仅是养大自己的孩子。
在王方看来,母亲以前一定是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温润如玉,贤良淑德……
说着说着,自己都说不下去,仔细想想,这仅仅是自己挨了几顿揍之后的美梦罢了。
说实话,对于大人来说小孩子恐怕也有解闷的功效,闲着没事调戏两句,拍打两下,在他们看来是极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个不能出门的季节来说,更是一大乐趣。
吸溜吸溜鼻涕,王方肯定的想:“自己母亲还是有贤良淑德的可能的。”
一日的玩闹持续到晚间时分,村中的农人三三两两回来,很可惜,何家的众人没什么收获,二伯进门的时候还在数落二哥的粗壮和笨重。
很担心自己半夜会不会被二哥的认错声吵醒,却没想到他被另外一件极恐怖的事情惊醒。
半夜醒来,感受到异常的温暖,抱着怀中毛茸茸的物体蹭了两下,朦胧中陡然惊醒。
“平头哥!”
假如是平常小孩的话一定会惊呼出声,自己怀中居然多了一个诡异的物体。
平头哥缩成一团,紧紧蜷在一起,王方手脚并用,四肢压在它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四哥的腿也搭在自己胯上,整整五条四肢将平头哥遮掩的严严实实。
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王方确信它只要轻轻一口就可以将它们轻易咬断,根本不用第二下,就能像吃黄瓜一样吞吃下去。
而这样恐怖的场景足足持续了半夜的时间,正当王方满眼黑圈却还在苦苦支撑的时候,旁边传来一阵嘟囔声响。
“什么东西?”
说话间腰间的脚掌用力,一脚蹬了出去,只见平头哥以一个平沙落雁的姿势扑通一声掉在地上。
“啥玩意,怎么了?”
四哥还在迷糊,王方愣愣的道:“四哥,你完了,快跑吧,最好找二伯去,他皮厚,抗咬。”
寒冬的第一场冰雪在四哥鬼哭狼嚎的惨叫中结束,当然,王方也提供了不少可行的意见,例如跑的时候扔鞋子,后来发现不管用,大概是蹬的时候没穿鞋子。
后来想了想,扔裤子,两者入睡的时候都舍不得脱裤子,害怕脚冻着,还特地缩在裤腿里。
这样一来,只见四哥光着屁股站在雪地里鬼哭狼嚎,一只黑白相间的动物趴在裤子上发泄仇恨。
王方站在一旁很无耻的想,这好像是四哥唯一一条棉裤,也是他唯一不开裆的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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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红丝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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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罐,吉尼斯世界纪录最勇猛的动物,也是一种极端记仇的动物。
记得前世有一部电影,其中的男主角踹了它一脚,随后被它追出整个沙漠,直到男主角将鞋子扔给它的时候,它才放过主角,将仇恨转移到鞋子身上。
不对,又或者说,它的仇恨本来就是那只鞋子。
王方搜索记忆,赫然发现,密獾不单单是个记仇的生物,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生物,当鞋子踹了它一脚的时候,它会追着鞋子跑,但当对方脱掉鞋子,它却可以无视对方,任由对方搂抱,或用食物勾引自己。
这也就是说密獾不会随意攻击陌生人,尤其是对它好的人。
目光投注在不远处冰天雪地里跳脚的四哥身上,又看了看咬着裤子,疯狂发泄的密獾一眼,王方的眼神越来越亮,一个模糊的计划浮上脑海。
假如说前世的铁饭碗是体制的话,那么现在的铁饭碗绝对是土地无疑。
灾荒,尤其是王朝将要灭亡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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