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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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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孚接下来又在某些细节方面,进一步指点了凌静苏,主要就是为了让读者阅读起来更加有画面感,然后他依旧嘱咐凌静苏千万不要放飞自我,一定要按照他的大纲来写,那肯定能火。
凌静苏听到这样的嘱咐,只觉得有些好笑,眼前的这个男人还真是位彻彻底底的双标狗,他自己就可以放飞自我地胡乱自嗨,为什么她就不行?
结果王德孚像是看出了她的所思所想一般,对凌静苏这样说道:“你肯定会很不服气,但是你别忘了,你写这部作品,目的就是为了让它畅销,而不是让它引发读者的思考、给予读者什么人生哲理,如果你硬是放飞自我地去写,可就会既写不出什么深度,又导致它没法畅销。”
凌静苏翻了翻白眼,这样说道:“好啦好啦,类似的话你都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总觉得你比我更适合当编辑,我这部作品肯定按照你的指示来写,我可不是你这种任性自我的作者。”
王德孚却理直气壮地回应道:“任性自我也是需要资本的,我虽然改变了之前那本《情与性》风格,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吗,它如果不改风格的话,那说不定永远只会被打上H书的标签,可是现在呢,它已经被许多文艺青年奉为经典,它的名气,甚至都让《红蔷薇》名声大噪,让杂志的订阅数都增加了很多。”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样说,她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句句在理,如果按照《情与性》原来的写法,它或许会收获更多的普通读者,让这部作品的销量更加出色。
但是它的口碑,势必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而那些文艺青年想吹这部作品,怕都颇有顾虑,毕竟一本书中出现许多和主线无关的H描写,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作者就是在用这种方式水字数,以低俗的方式去吸引读者眼球、提高销量。
这肯定就会大大降低《情与性》的逼格,哪里能能够像现在这样细水长流地售卖着?
而等到第三版《情与性》的书名改成《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上市,它的逼格肯定会继续上升,百年之后成为名著都有极大的可能性。
可以去问问每一位作家,是希望写一本畅销一时的低俗,还是写一本流芳百世的高雅名著?
只要是有点追求的作家,肯定都希望是后者,可惜要写出流芳百世的高逼格名著,所需要的天赋与才情太过严苛,所以不少作家只能退而求其次,为了生活而去写能够畅销的作品,不管它是否低俗。
“既然说起了《情与性》,那也正好将第二版上市的版税跟你说一下,那还是非常可观的,你拿到之后,会用来干嘛?”凌静苏终于提到了这第二件正事。
王德孚露出了温和的笑容,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首先当然是用来给你买一件礼物,这《情与性》能够保持这样稳定的销量,静苏你可是功不可没。”
凌静苏自然又被王德孚搞得心花怒放,眼前的这个英俊男人,真心是太会讨女孩子喜欢了,有时候哪怕知道他就是在讨你欢心,可这又如何呢,只要是他的话,就算他只是随意开空头支票,她都会觉得很甜很甜。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明明知道对方的心可能完全不在她那,但只要对方的举动做到了对她的回应,对方总是陪伴着她,那她就会觉得特别幸福、快乐、充实。
王德孚除了确实感谢凌静苏之外,对另外一位出版界人士杜书桓同样心怀感激,所以接下来只要他有空,肯定会再去请杜书桓吃饭。
王德孚虽然在创作这件事上,有些头铁,专门和读者作对,但是在人际交往上,他却是那种别人非常乐意和他交朋友的,而一旦被他认定为真正的朋友,那他对自己的友人绝不会吝啬,在友人遇到什么困难时,他也会倾力相助。
不管是凌静苏还是杜书桓,在王德孚看来,都可以算得上他真正的朋友,他们对他是有知遇之恩的,算是发掘他的伯乐。
倒也不是说没有他们,王德孚就没法在文坛混出名堂,毕竟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但是他们的存在,却让王德孚的文坛之路,走得更加轻松写意,这就足够让王德孚心怀感激了。
“好吧,那我就期待你的惊喜咯……”凌静苏抿嘴浅笑、风情无限,“对了,你现在除去那个‘伊人女士’的身份,本身的名气似乎很大啊,尤其是在散文领域,现在你有没有兴趣用你的本名在《红蔷薇》上连载?”
凌静苏还是觉得,如果有王德孚的作品,在《红蔷薇》上连载的话,她就会感到特别安心、踏实,哪怕王德孚要玩文艺也无所谓,反正他现在名声鹊起。
而《红蔷薇》现在有些太过偏重商业性了,恰恰缺少了像王德孚之前《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样刷逼格的作品。
“我其实已经有了新的长篇构思,但并不准备杂志连载,不过我有一些短篇,倒是可以用本名发表在你的杂志上。”
“咦,有新作了?”
………………………………
第104章 项链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肯定不会有长篇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龙头》发表在《红蔷薇》上,要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说不定还会让他那个新笔名“墨忖”折戟沉沙。
而且这一次他既然决定写完了直接出实体书,那就不会更改这样的决定,这本书也确实适合一口气看完,而不是一期一期地在杂志上连载。
因此,即便是凌静苏非常希望他的长篇新作,可以发表在《红蔷薇》上,他也不会同意的。
王德孚便对凌静苏坦诚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对方不会蛮不讲理。
凌静苏确实没有让王德孚失望,她没有再去纠结王德孚的长篇新作,实际上她刚刚听到王德孚要挑战黑道题材后,她就在心里有些不看好。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仗着自己有才,所以才敢这样作死,写什么不好,居然写黑道,还不如写渣男主角怎么泡妞呢!
凌静苏只能退而求其次,又询问道:“好吧,那我也不指望你的长篇了,短篇的话,能不能就在下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给我?”
凌静苏的语气充满怀疑,因为她越来越觉得,王德孚这货有成为拖稿狂魔的潜质,倒不是因为他写作速度不快,而是他在写作上有强迫症,写完了之后,总要将文章修改到完美的地步,这就使得他交稿的速度特别慢。
王德孚这一次并没有让凌静苏失望,他好像早就已经对这篇短篇胸有成竹,这样说道:“三天后我就交稿,总来得及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吧?”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家莫泊桑的短篇。
这篇短篇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醉卧笑伊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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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平铺直叙
第二天,王德孚就开始创作起短篇《项链》来,他甚至还一口答应了凌静苏的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在新里给她个龙套角色。
本来王德孚的这篇中,也需要一个像凌静苏这样特有钱的女角色,她就是那个借出钻石项链的女主人。
“静苏,你在学生时代,有没有那种和你关系不错,却家境一般的漂亮女同学?”在思考这篇的女主人设时,他开口向凌静苏询问道。
凌静苏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不由摇了摇头,道:“和我玩得好的女同学,基本上也都是千金大小姐吧,女生之间也各有各的圈子。怎么?你难道想写个家境普通的女人作为主角?”
“是啊,这样的女主角才能让这篇富有戏剧性,像你这样各方面都如此出众的女人,放在里根本没法当女主,只能当那些被女主打脸的反派角色。”王德孚直言不讳道。
凌静苏听到王德孚这么说,忍不住笑了,她认为这就是对她的一种夸赞,因为在女性向的中,确实出身平凡的女主比较多,不过平凡的女主往往成功从那些反派富家千金那儿,抢夺到了完美男主的真爱,上演了一场灰姑娘与王子的好戏。
“那你出了校门,踏上社会之后,总遇上过一些家境普通的女子吧?”王德孚继续询问道。
“这是自然,你这个要从我这里,获得关于她们的素材?”凌静苏这样回应道。
“是啊,你可以多和我说说让你印象深刻的人和事,最好是那些能够反应出女性虚荣一面的。”
“唔……让我想想。”
接下来凌静苏就和王德孚讲述了不少她曾接触过的出身普通的虚荣女人的事迹,让王德孚大有收获。
而在这个过程中,王德孚脑海里女主的人设也越来越清晰了,不过在给女主命名时,他又一时想不出怎样的好名字,所幸凌静苏似乎对参与这篇短篇的热情很高,她这样说道:“既然我都可以在你这篇里跑龙套了,那不如女主就叫‘柳纤然’好了,在我印象中,这个女人最虚荣了。”
王德孚不由有些无语,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现实中的柳纤然,好像是魔都文坛的四大才女之一吧,同时也是凌静苏的对头,而凌静苏推测出他的短篇,很具有讽刺意义后,她就开始了。
“还是不要涉及现实中的人名为好,那会让读者出戏的,我决定了,女主的名字就叫‘刘织云’吧,给我三个小时,我就能写出这篇文来。”
“行吧……那我就好好期待咯。”
……
王德孚终于开始提笔,简直就是灵感如泉涌、文思如尿崩。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女子,每每像是由于命运的差错似地,出生在一个小职员的普通家庭。
她的名字叫做刘织云,没有陪嫁的资产,没有希望,没有任何方法使得一个既有钱又有地位的人认识她,了解她,爱她,娶她;到末了,她经人介绍,将就着和一个普通小科员孙连良结了婚。
不能够讲求装饰,她是朴素的,但是不幸得像是一个降了等的女人;因为妇女们本没有阶级,没有门第之分,她们的美,她们的丰韵和她们的诱惑力就是供她们做出身和家世之用的。她们的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构成了她们唯一的等级,而且可以把民间的女子提得和最高的贵妇人一样高。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由于自己房屋的寒伧,墙壁的粗糙,家具的陈旧,衣料的庸俗,她非常难过。……”
在王德孚的笔下,刘织云是一位家境平凡却很漂亮的女子,她的丈夫孙连良却是一个普通的小科员。
她虽然地位低下,却迷恋豪华的有钱人生活,为了出席一次盛大的晚会,她用丈夫积攒下的200银元订制了一件华丽礼服,还从好友凌夫人那里借来一串美丽的钻石项链。
在盛大的晚会上,刘织云以她超群的风姿出尽了风头,她的虚荣心由此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可她竟然把借来的项链丢失了,百般寻找都无法再找到。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有隐瞒着好友,不过她却幸运地在某个高档首饰店找到了一串外形相似的钻石项链,她和丈夫花尽积蓄、东拼西凑甚至借高利贷,买下了这一串9000银元钻石项链。
从此,夫妇俩度过了10年节衣缩食的生活。在这艰难的积攒过程中,刘织云的手变得粗糙了,容颜也衰老了。原因当然是——
“她开始做种种家务上的粗硬工作了,厨房里可厌的日常任务了。她洗濯杯盘碗碟,在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磨坏了那些玫瑰色的手指头。内衣和抹布都由她亲自用肥皂洗濯再晾到绳子上;每天早起,她搬运垃圾下楼,再把水提到楼上,每逢走完一层楼,就得坐在楼梯上喘口气。并且穿着得像是一个平民妇人了,她挽着篮子走到蔬菜店里、杂货店里和肉店里去讲价钱,去挨骂,极力一个铜文一个铜文地去防护她那点儿可怜的零钱。每月都要收回好些借据,一面另外立几张新的去展缓日期。她丈夫在傍晚的时候替一个商人誊清账目,时常到了深夜,他还得抄录那种五十同文一面的书。……”
其实写到这里,都是比较平铺直叙的,讲述的大概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因为在一次宴会上好好出了一次风头,结果却自作自受,导致了她后来的生活发生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或许可以讽刺女人爱慕虚荣、死要面子绝对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篇名为《项链》的,绝对只是一篇平庸之作。
真正让这篇升华为经典,完美体现了创作者匠心独运的,却是它的结局。
………………………………
第106章 绝了
的结局是这样的——
十年之末,夫妻俩居然还清了全部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
刘织云像是老了。
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高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
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到办公室里去了,她独自坐在窗前,于是就回想从前的那个晚会。
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
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你或者救你,只消一点点小事。
然而,某一个星期日,她正走到天朝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之中的日常劳作,这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散步的妇人。
那就是凌夫人,她嫁给了一位姓王的大作家,她始终是年轻的,始终是美貌的,始终是有诱惑力的。
刘织云非常激动。
要不要去和她攀谈?对的,当然。并且自己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可以彻底告诉她。为什么不?她走上前去了。
“早上好啊。”
那一位竟一点儿也不认识她了,以为自己被这个平民妇人这样亲热地叫唤是件怪事,她不由疑惑道:“早上好,请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错。我是刘织云啊,老同学都不记得啦?”
“你是刘织云?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你……”
“为了我……这是怎样一回事?”
“从前,你不是借了一串钻石项链给我去参加晚会,现在,你可还记得?”
“记得,怎么了?”
“我丢了那串东西。”
“哪有这回事,你早已还给我了。”
“我从前还给你的是另外一串看起来相似的。到现在,我们花了十年工夫才付清它的代价。像我们什么也没有的人,你明白这件事是不容易的……现在算是还清了帐,我是结结实实满意的了。”
凌夫人停住了脚步:“你可是说从前买了一串钻石项链来赔偿我的那一串?”
“对呀,你从前简直没有看出来,是吗?那两串东西确实非常相似。”
说完,刘织云用一阵自负而又天真的快乐神气微笑了,她觉得自己已经彻底扬眉吐气!
凌夫人很受感动,抓住了她的两只手:“唉。可怜的织云,你为什么不早和我说,我那一串是假的啊,顶多值50银元!……”
……
王德孚写完凌夫人的回应之后,就为这篇短篇,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个构思无比精巧的结局,可以说让整篇文章从原来的平铺直叙,一下子就成了让读者根本没法预料结局的经典短篇!
然而当读者再次回顾之前的内容,就会发现其实这一切早就已经有伏笔了。
刘织云向凌夫人借来的钻石项链,本来是假的,可借的时候凌夫人并不说明,归还时她也不打开看。物主的这种罩在拥尊持贵光环下的满不在乎的态度,无疑为后来点明项链是赝品埋下伏笔。
王德孚写完这篇之后,当然又开始继续回顾这篇作品,修改内容中的细节部分,争取让这篇更加接地气,越是让读者读起来逼真的话,自然就越能增加文章的讽刺性。
在王德孚修改作品的时候,凌静苏当然也不打扰,她只是欣赏王德孚在认真创作时的帅气模样,怎么看都让她觉得喜欢。
而让凌静苏感到惊喜的是,她原本以为拖稿狂魔王德孚肯定会逾期,没办法,对方在创作上的强迫症实在严重了,然而这一次,王德孚却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有时也可以很靠谱。
凌静苏成了这篇名为《项链》的短篇的第一个读者。
她一开始是怀着非常期待的心情阅读这样一篇作品的,说起来写也应该是王德孚的短篇处女作。
对于大部分家来说,先从短篇开始写起,再创作长篇,才算是比较正常的顺序,如果短篇都写不好,又如何去掌控好长篇呢?
偏偏王德孚就是个怪胎,他竟然先写了长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现在才写短篇《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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