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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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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这苏州第一女子高中里的学生,可能买这份杂志,都是因为跟风,然后当然就是看帅哥,至于文章什么的,她们或许提不起任何兴致去看。

    陈清乐购买这样一份《红蔷薇》,其实也是因为王德孚,因为她发现这货的封面照片,确实比她之前偷偷藏在那里的肖像照要更加拉风。

    而她也一眼看上了不戴眼镜的王德孚,她现在其实还想再见一见王德孚,直接让他当着她的面,脱掉眼镜,这样她就能近距离好好地欣赏一下真人王德孚那帅气逼人的样子了。

    对于极端颜控陈清乐来说,她实在没法放弃这样的诱惑。

    只可惜陈清乐自从那次和王德孚见了之后,主动给他写的好几封信都石沉大海,让她非常不爽。

    陈清乐从小到大似乎就没有遭遇过不顺心的事情,因为家里人都很宠她,她几乎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想去争什么,都不会有人去抢。

    然而她却在王德孚那儿碰壁了,这却进一步激发了她的逆反心理,她无论如何都要得到这个男人,用尽一切手段也在所不惜!

    陈清乐在差不多终于欣赏好了王德孚的帅照,并还脑补了不少她以后成功得到这个男人、两人在一起的各种浪漫场景之后,她终于将注意力转到了杂志本身上。

    陈清乐虽然不如她的姐姐陈清焰爱看书,尤其是那些她觉得特别晦涩难懂的作品,那真心让人觉得无聊,但如果是那种有趣的、浅显易懂的鸳鸯蝴蝶派作品的话,她还是会看得津津有味的。

    她随意打开这份《红蔷薇》,都没有刻意去找王德孚的作品,说真的,她也看过王德孚的散文、杂文,结果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就只是对王德孚这个人的皮囊感兴趣,至于他多有才华,关她屁事。

    可以说陈清乐就是这么庸俗,也可以说她只玩真实,换个比王德孚还要帅的男人来,说不定她就立马叛教了。

    只不过很可惜,陈清乐长这么大,遇到的最帅的男人,就是王德孚,而且对方的家世、上的大学也都让她满意,而且还是同一个地方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觉得这就是她的完美老公。

    这同一个地方人可是非常高的加分项,陈清乐可不希望自己嫁到远方去,那想想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离得娘家越近的话,那就可以随时回娘家玩,有什么需要娘家帮衬的,也可以随时联系娘家。

    所以陈清乐就算现在遭遇了这样的当头一棒,料想以后竞争对手会变得数不胜数,她也不会轻易放弃!

    陈清乐就是这样什么都要争一争,满脑子都是骚操作的搞事少女,让她像她姐那样安分如佛系少女,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巧合的是,陈清乐一翻杂志,竟然翻到了凌静苏的长篇处女作《烟雨濛濛》,一部非常符合女生口味的鸳鸯蝴蝶派作品。

    凌静苏的文字功夫当然比不上王德孚这个文学天才,但是在行文流畅、浅显易懂方面,可以说更加适合像陈清乐这样的读者阅读。

    因此,陈清乐本来只是打算随便翻翻《红蔷薇》这份杂志而已,哪成想这一翻,竟然让她一下子就沉迷了进去!

    可能也是因为《烟雨濛濛》的女主角陆依萍,其性格非常符合陈清乐的胃口,对方骨子里的那种坚强与倔强,可以说深深地打动了陈清乐!

    以前陈清乐看女主视角的鸳鸯蝴蝶派,其女主大都是比较软弱可欺傻白甜的,就等男主来拯救,这样的看多了之后,让陈清乐非常腻味,连带着她在现实中都很讨厌傻白甜,不管是装的傻白甜还是真的傻白甜。

    然而这篇《烟雨濛濛》却让她整个人都感觉眼前一亮,只觉得这位名叫“凌静苏”的作者,写出了一部让非常符合她心意的作品。

    凌静苏直接用了本名来创作《烟雨濛濛》这部作品,她又不是王德孚这种满脑子都是如何坑读者的家伙,害怕写出一些给读者喂屎的作品,导致自己的名声都变臭,所以才需要各种开新马甲、用新笔名。

    凌静苏写文确实是非常认真的,也是完全站在读者那一边的,所以之前王德孚总担心她放飞自我,其实根本就是多余的担心。

    凌静苏就想写出一部可以得到众多读者认可的作品,将这些读者变成她最忠实的支持者,这样的话,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些之前瞧不起她的人好看!

    现在,凭借这样一部《烟雨濛濛》,她显然已经收获了一位支持她的小读者,这位小读者就是陈清乐。


………………………………

第111章 争论

    像陈清乐这样被《烟雨濛濛》这部鸳鸯蝴蝶派长篇吸引的女性读者还有很多,读者反响非常强烈,完全可以说一炮而红!

    杂志终究还是需要通过内容来吸引读者的,可能不少女性读者,一开始都是被王德孚的帅照所吸引,但是当她们尝试着去看杂志里的文章内容之后,才发现这份《红蔷薇》买的一点都不亏。

    当然了,有多少人喜欢《烟雨濛濛》这种主言情的鸳鸯蝴蝶派,那同样就有一些人很讨厌这样的作品,在他们眼中,这种给大众消遣的通俗,那就是完全上不得台面的作品,根本就不配称得上文学。

    “这《红蔷薇》杂志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份商业杂志罢了,看这种杂志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它一点文学性都没有,丁梅你这样在我们女子师范大学推广这份杂志,实在太没格调和品味了吧。”

    名为“严珍香”的苏州女子师范大学学生,毫不客气地吐槽《红蔷薇》,她自认为是整个女子师范大学颇有才情的女子、文艺女青年,平日里看的作品,那当然是以诗歌、散文居多,就算的话,那也一定要看那种极具文学性的,否则她觉得就是在浪费生命。

    刚刚她才看完了《烟雨濛濛》的连载,然后自然就秀了一波优越感,表达了对《红蔷薇》的不屑,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她和丁梅的关系并不怎么样,所以用吐槽《红蔷薇》的方式,来贬低丁梅的品味。

    丁梅当然也是个文艺女青年,还是《红蔷薇》的兼职编辑,比较得凌静苏信任的女大学生,同样她还是王德孚的笔友,只可惜她常常写五封信,都不知道能不能收到王德孚的一封回信。

    当察觉到王德孚的冷淡之后,丁梅也没有继续死皮赖脸地再向他写那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信,而是真正去请教一些文学、哲学上的问题,如此一来,她便惊奇地发现,王德孚的回信频率竟然变高了,虽然依旧言简意赅。

    丁梅这个时候才醒悟过来,能够让王德孚回信的前提,是她自己写的信确实言之有物,而不是那种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各种家长里短、罗里吧嗦的信,王德孚是绝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的。

    丁梅此时听到严珍香的吐槽,只是微微一笑,这样回道:“《红蔷薇》有没有文学性,总不能才看了里面的一篇连载,就随便下定论,要知道这一次那位东吴大学的王德孚,可是也在上面发表了一篇六千余字的短篇,难道你觉得王德孚的作品会没有文学性?”

    严珍香确实还没有看王德孚的最新短篇《项链》,但这不妨碍她继续和丁梅争辩,因为此时她俩都在教室之中,身边还有不少同学围观这两位都比较有才的文艺女青年惯例地进行撕逼。

    “王德孚写的散文确实可以,我都有在那些著名散文杂志上看过他写的,而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颇具思想性,但是这样的作者去创作,怕就没法把握一个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度了,所以现在虽然我还没看《项链》,但想必看了之后,也不会让我有什么感触,再说了,这一次《红蔷薇》根本不是以王德孚的作品为卖点的,更多的是用他的长相吧,这样的营销手段,实在令人不齿,真不知道王德孚这样有格调的作家,为何会和这样一份充满了铜臭味的杂志合作。”

    严珍香似乎完全没有因为王德孚的长相而对他客气什么,照样是一阵批判,可能是因为她天生就讨厌那些颜值高的人,毕竟她自己确实长相普通,还不如丁梅这样的清秀女子大学生。

    丁梅听到严珍香这样说,她依旧站在《红蔷薇》这一边,为其各种洗地:“我记得你之前公开表示你最近最喜欢的作品,是那部《情与性》,说它做到了可读性、文学性、艺术性的完美平衡,难道你忘了这部作品之前就是在《红蔷薇》上连载的?这不也能看出《红蔷薇》根本没有你口中说得那么商业化?”

    严珍香这下子似乎更加来劲了,好像丁梅踏进她的陷阱之中,她的声音都变大了:“我先纠正一下你口中提到的那本书,别用‘情与性’这个名字来侮辱它,它的真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而因为我确实非常喜欢这部作品,所以在看完它的单行本后,我还特意去看了连载版的,二者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连载版的某些描写太过低俗,这说明了什么?正说明《红蔷薇》这份杂志太商业化,差点毁了《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我估计这也是后来那位伊人女士没有继续在《红蔷薇》上连载的原因,这份杂志根本配不上伊人女士!”

    丁梅一时间被严珍香搞得哑口无言,这《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单行本,确实被原作者大修过,开头那些让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内容都被缩减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哲学性的思考。

    说起来丁梅也非常好奇“伊人女士”的真正身份,只可惜对方写完《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后就没有消息了,她还写信问过王德孚,因为她听说“伊人女士”好像是王德孚的妹妹。

    然而王德孚根本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至于“伊人女士”的新书嘛,等什么时候王德孚又想玩弄、致郁读者了,或许就会重新用起这个笔名了,反正一切都是伊人女士的错就完事了。

    她伊人女士坑读者,和我王德孚又有何关系?

    严珍香在发现自己已经将丁梅辩得哑口无言之后,终于像一只胜利后的斗鸡一样,将《红蔷薇》杂志翻到了王德孚所写的《项链》那一页。

    虽然刚刚她嘴上表示了对王德孚创作实力的不信任,但她的身体还是很老实的,就想看看这篇短篇有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如果没有的话,那她又可以打压丁梅一波了,想想都觉得过瘾……


………………………………

第112章

    严珍香看文章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边看边吐槽,或许她最适合生活的年代,就是在网络时代,起点中文网里的“本章说”功能,简直可以完美地满足她的吐槽需求。

    不过现在她周围有这么多同学,还有她总喜欢较劲的丁梅在旁边,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可以将自己对王德孚处女作《项链》的看法,第一时间传达给诸位同学。

    她知道王德孚此人之前已经凭借他那名牌大学生的身份、过人的才华以及为女权说话的行为,在这所本地的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让不少女大学生都崇拜的大才子。

    而如今随着他又成为《红蔷薇》的封面人物,帅照流传到了整个校园,一时之间,他便成为了众多女大学生的梦中情人,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就算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一定要考进东吴大学,毕竟这所大学下一学年将会招收女生的消息,已经被确认了。

    有不少女生都觉得这是王德孚的功劳,如果不是有他那一篇雄文,又如何能够让东吴大学下定决心这么做呢?

    总而言之,在这所师范大学,王德孚已然成为了完全黑不得的人物,谁敢说他的坏话,要是被某些疯狂迷恋他的女生知道了,那估计会成为她们的公敌。

    严珍香一点也看不惯这群无脑跟风的女生,她都很怀疑这样的女生是怎么考进这所在苏州本地最不错的师范大学的,这以后她们真的可以胜任老师的职位吗?

    严珍香才不管王德孚的名气有多大、长得有多帅、拥趸的数量有多么恐怖,反正如果他写的文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她就要吐槽,让周围的同学也都清醒清醒,别因为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就以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无可挑剔。

    严珍香终于开始看起了《项链》,刚刚看了个开头,她就迫不及待吐槽道:“这个开头实在是太普通了,一点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这样的短篇也能发表?果然《红蔷薇》已经没救了,而王德孚能发表这篇,全靠了他之前的名气,还有他那张脸!他就是在吃老本!恶心!我都不想看了!”

    严珍香这样的吐槽,却是让班上的其他女生不满了,有人就忍不住说道:“严珍香同学,这刚刚看了开头,就这样贸然下定论,是不是太过分了?”

    然而严珍香根本不在意这群在她眼中就是无下限跪舔王德孚的母狗,她那平凡的脸颊上闪过一丝不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开头写得烂还不让说?说真的如果这不是王德孚写的话,我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那分明就是浪费时间!”

    接下来严珍香又继续看下去,吐槽就没停下来过,就连女主刘织云和丈夫孙连良参加的盛大宴会,都遭遇了她的吐槽,她觉得这样的宴会纯粹是王德孚的臆想,好比皇帝用金扁担,只不过因为他确实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所以才成功糊弄住了读者,可惜却糊弄不了她。

    实际上王德孚可不是随便乱写的,他是根据那次他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宴会来写的,那场宴会规格非常高,那位青帮帮主黄啸林为自家女儿举办的这个宴会,花了不知道多少银元,还有许多大佬出席。

    所以说严珍香这家伙分明就是个“杠精”,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竟然还有勇气去吐槽王德孚“皇帝用金扁担”,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可能是她觉得这样反潮流非常酷吧,在周围的女生都无限崇拜王德孚的时候,她却直接旗帜鲜明地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这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事情,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存在感了。

    严珍香终于看完了的前五千字,她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觉得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下定论了。

    “这篇实在太让人失望了吧!我感觉它除了文笔一如既往的可以之外,其他的地方实在太平平无奇了,这就是个因为丢了钻石项链而完全把自己的家产都赔进去的故事,难不成王德孚觉得这样的故事就能深刻地讽刺女人的虚荣了?”严珍香嗤笑道。

    “这个故事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又怎么体现深刻,感觉王德孚已经彻底飘了,他只适合写那种卖弄文笔的抒情散文,写这样的讽刺,就是在贻笑大方!”

    严珍香这样说着,却也没有停下自己阅读的速度,她想要尽快将这篇名为《项链》的平庸之作看完,最后再直接盖棺定论,这样就能够成功将王德孚踩在脚底了。

    然而当她看完最后结局的画龙点睛部分时,她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就紧闭了,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她在大肆吐槽《项链》的时候,旁边有几道看好戏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似乎都在看她最后一刻的笑话。

    而她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几个肯定之前就已经看完《项链》的同学,确实在这一刻看到了她最后瞬间变脸的样子。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此时的状态非常反常,她之前的吐槽,简直就成了现在扇向自己的耳光,因为她也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说这篇是彻头彻尾的平庸之作!

    相反,它的构思实在是太精巧了,谁能想到女主从凌夫人那借的项链是假的呢?

    为了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却整整用了十年时间去努力为一条假项链还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讽刺的事情吗?

    一个如此构思精巧的结局,显然不是最后才想到的,而是在一开始写的时候,王德孚就已经想好了,之前的平平无奇,仿佛就是在故意误导读者,一直到最后,平平无奇终于变成了最为精彩的内容。

    这一刻的严珍香,只觉得这篇真妙啊!

    醉卧笑伊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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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3章 各种解读

    类似严珍香这样的读者还有很多,他们一开始都是对王德孚持怀疑的态度的,总觉得王德孚一个写散文、杂文的,来写的话,就会非常僵硬,没有任何看点。

    结果他这篇短篇处女作《项链》,只要认认真真看完这篇文的读者,都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

    这样的作品,就算再过个百年,它也不会过时,这就是所谓的“经典永不褪色”,它就算被选入语文教科书中,也不会有任何人质疑,因为这样的短篇名篇,不选入教科书,才是编撰教科书的人眼光有问题。

    丁梅在严珍香那喋喋不休的嘴彻底闭上,脸上的神情还从原来的各种挑刺、不屑,变成了难以置信、不可思议之后,她不由也对王德孚的这篇新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几乎一口气将这篇看完,然后自然明白了严珍香神色那样精彩的原因。

    丁梅心中对王德孚的敬佩与崇拜更进一步了,这个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向严珍香发难:“就凭这样一篇《项链》,就已经足够证明《红蔷薇》的文学性与艺术性了吧,刚刚你的那些挑毛病的话,也太有失格调了。承认吧,你就是对王德孚存在偏见,或者你就是希望通过逆潮流来寻找存在感。只可惜,像王德孚这样天赋超群的作者,你在他面前,永远都只是肤浅的人。”

    一时间局面已经反转,丁梅只觉得扬眉吐气,刚刚她确实被严珍香搞得阵脚乱了,幸运的是,王德孚的新作让她有了更足的底气。

    班上的同学也开始纷纷附和丁梅,她们显然更加认可丁梅,尤其是那些同样也已经看完王德孚新作的女大学生,她们只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王德孚的才华所征服,偏偏严珍香这种人还要强黑,这简直就是和她们的偶像作对!

    严珍香可谓人算不如天算,本来她确实想要借着喷《红蔷薇》来打压一下和她同样都是文艺女青年的丁梅,谁让丁梅总是各种替《红蔷薇》宣传。

    结果严珍香明明打压都快要成功,却因为小觑了王德孚的新作而翻车。

    这时她已经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论说什么,都像是在强行狡辩,偏偏她自己又写不出像王德孚的新作那样构思精妙的短篇来。

    许多文学批评家,也是这样一个德性,他们对于挑刺很在行,然而让他们亲自去写,那就是强人所难了。

    偏偏他们自己还理由十足,难道美食家还要会亲自制作料理,才有资格去品尝厨师的做出来的料理?

    所以批评者或者干脆就是喷子,首先要具备的特征,就是要脸皮厚,哪怕喷错了也得学会转进如风。

    严珍香无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批评者,不过看她那么会吐槽文章,以后再努力努力将自己脸皮练得更厚,自身的文学素养也进一步加强的话,说不定也能去当个文学批评家。

    事实上,在新一期的《红蔷薇》上市一周后,随着这一期的销量爆炸,传播范围更加广泛,许多文坛知名人士,已经关注到了王德孚的这篇短篇新作。

    怎么说王德孚如今也是在整个苏州、甚至魔都文坛都风头正劲的新锐作家,他在散文上的造诣,已经得到了不少名家的认同,只是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毁誉参半。

    不过总体上来说,王德孚的名气正在迅速增长,而当今文坛各种蹭热点、蹭名气的现象也是很普遍的,谁写出一篇极有人气的作品的话,那别人就会来评一评这篇作品,这种“商业互吹”也是一种双赢嘛。

    这一次王德孚的的短篇处女作《项链》再一次让不少文坛人士,在各种报刊杂志的文艺板块进行赏析、评论。

    王德孚的好友兼学长朱墨彻就主要从《项链》的作品主题方面,好好地写了一篇几千字的鉴赏文章,并发表在了魔都一份知名报纸的文艺板块上。

    朱墨彻直接从的最重要人物“刘织云”入手,大概阐述了她在中的所作所为,同时也进一步向看他这篇鉴赏的读者,指出刘织云到底是怎样一个发生蜕变的女人,十年前的她与十年后的她几乎是两个人。

    “……但作者的目的并不是肯定或否定哪一个刘织云,而是借此强化了连人物自己也不敢相信的命运的戏剧性。

    这一转折是极其突然的,给毫无思想准备的刘织云和读者当头一棒——刘织云为之付出十年艰辛劳动的项链竟然是假的!

    这正是王德孚精心运用技巧所追求的震撼力:戏剧性地揭示出人在命运面前是无能为力的。

    人是脆弱的,被动的,总是受命运是控制。一点极小的事就可以使人由无变有,又由有变无,人的一切理想、追求、憧憬和虚妄最终不过是复归于无——虚空,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朱墨彻认为这正是这篇短篇的主题,他不认为王德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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