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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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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样说着,手上却拿着一份报刊,原来她竟然在美滋滋地看着那些文坛人士对王德孚短篇处女作《项链》的各种溢美之词,仿佛称赞这篇作品,就是在称赞她一样。
凌静苏确实是发自内心地为自己身边的男人感到骄傲,而不管王德孚取得怎样的成就,她都会与有荣焉,可能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她好像已经很自然而然地以王德孚的另一半自居了。
只可惜王德孚似乎并没有这样的觉悟,他对凌静苏的喜欢,远远没有凌静苏对他来得深,只不过他觉得和凌静苏在一起,确实非常轻松快乐。
和一个什么都很迁就你的大美人在一起,怕是哪个男人都会感到快乐吧。
不过王德孚倒也没有亏待了凌静苏什么,说他是吃软饭的吧,倒也没法下这种结论,因为如果没有他的话,那凌静苏与她的《红蔷薇》,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蒸蒸日上。
他从凌静苏那里拿的稿费,与《红蔷薇》大卖的利润相比,根本不够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其实算是被凌静苏这个资本家剥削的员工。
当然了,在不明真相的人眼中,王德孚怕就是个被凌静苏这种富婆包养的帅气男大学生了,毕竟出去玩的各种花销,都是由凌静苏承担。
王德孚也没有仗着凌静苏对他的喜欢,而对她做任何越界的事情,实际上只要他想的话,估计已经越陷越深的凌静苏,早就什么都给出去了。
女人一旦遇到真爱,肯定会上头的,之前坚持的各种原则什么,都会通通抛弃。
而由于凌静苏是那种恋爱谈了好多,偏偏却没有任何性经验的女人,让这样的女人去逆推男人,就太为难她了。
女人也和总是被下半身支配的男人不一样,只要不去故意挑逗她们的话,或许她们都不会产生欲望。
女人更加在意的是那种精神上的满足,而凌静苏现在就觉得,只要就这样轻轻地靠着身边的这个男人,她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说起来她能够这样信任王德孚,也因为他永远没有露出过男人兽性的一面,他好像非常善于克制自己的欲望。
可能这确实就是女人心目中的完美男友吧,可以谈一场浪漫动人的恋爱,却又不用担心被日,除非她们自己有一天克制不住。
王德孚永远也不会强迫哪个女人去为他做什么,如果委屈了对方,让对方不开心的话,不就违背了他的初衷了吗?
他只希望自己开心的同时,陪伴着他的美人们也开心,如果两人在一起已经没有任何快乐,那就应该好聚好散,强扭的瓜是不甜的。
王德孚在交代好了一切,并承诺会继续在《红蔷薇》上刊载短篇,保持《红蔷薇》的格调之后,便表示要走了,他这些天和凌静苏待了太久,还老在她的别墅过夜,把他的那位好妹妹都冷落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既然要和众多美人保持轻松愉悦的伴侣关系,那就要一碗水端平,对大家的态度都一样,不患寡而患不均。
至于长相普通的妹子,最多也就只能将王德孚当成导师吧,因为他好为人师,改造别人的思想,希望长相普通的她们可以多读书,不要学那些美人才有资格的无脑任性。
为什么王德孚如此偏袒美人?当然是美人们的容貌可以让他愉悦,他觉得有美人在身侧,非常养眼,哪怕不上她们,他都觉得和她们一起玩,很开心。
凌静苏当然舍不得王德孚走,她又从后面抱住了对方,几乎将自己柔美曼妙的躯体贴在他的后背上,她在王德孚的耳畔轻声低语,说挽留他的话。
然而在这一刻,王德孚却露出了他在行动上冷漠无情的一面,可是他的态度却永远是温和的,嘴上非常会哄人,简直让女人觉得,再挽留他就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了。
王德孚就这样顺利地离开了凌静苏的别墅,他依旧一身轻松,浑然不在意这世上又多了一个已经一颗心彻底系在他身上的女人,这难道能怪他吗?
他可是对凌静苏什么都没做,只是被动地回应对方的期待而已,在对方的事业上帮助对方,也是因为他觉得《红蔷薇》很有潜力,以后用来发布他的某些作品,倒是很合适的选择。
真要算起来,他除了没有付出真心之外,对凌静苏付出的其他东西,好像要比凌静苏对他付出的东西更多。
能渣成这样的男人,也只有王德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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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社会责任感
随着王德孚的短篇处女作《项链》一下子在文坛引起这么大的波澜,又让它所刊载的《红蔷薇》杂志声望大涨,王德孚的文名,自然更加响亮,来自魔都众多报刊、杂志的约稿,向雪片一样袭来。
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当然是王德孚已经通过了他的作品,证明了他的号召力。
当然,也有一些杂志界人士觉得,他的脸,可以帮他卖书,所以他们向王德孚约稿,那绝对是不亏的!
现在王德孚在这江南地区学校圈子里的号召力,实在是有够恐怖,而众所周知,学生们大多是购买杂志的主力军,在校园中学习的他们,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去看杂志,老师们也会鼓励学生们去看优质的杂志来扩展自己的眼界。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能够拓宽自己眼界的方式,毫无疑问就是看书。
王德孚已经通过他的散文《听雪之夜》、《清净之莲》、《烟花不堪剪》等,以及短篇处女作《项链》这样的文学性、艺术性极高的文章,将自己的名头彻底打响了,甚至在老师们眼中,他都是一位无可挑剔的作家,能写出特别有格调的作品来。
当然了,那篇过于具有争议性的《女性的屈从地位》,直接被略去了,这种思想性的作品,年纪小的读者还是不要急着读,太容易被煽动和洗脑,等到年纪大了,已经有足够的自我思考能力了,再去读这样的文章,才是最合适的。
不少高中生现在写作文时,喜欢模仿王德孚的散文写法,因为他们真心觉得王德孚的文笔实在太牛,这样的文笔如果能用在作文中,绝对很酷。
结果他们的模仿,往往导致整篇作文都各种堆砌词藻,整体变得空洞起来,只能说他们的模仿还是太过拙劣了,典型的眼高手低。
像王德孚那种能够被刊载著名散文杂志《美文》上的作品,它有的可不仅仅是华美的词句,它其中那些本质的东西,是非常适合读者来品味的。
放到百年之后,估计王德孚的散文,也最适合用来当阅读理解的文章,让那些出卷老师去折腾,倒霉的当然就是考试的学生们了。
王德孚现在显然已经初步巩固了自己的文名,别人提到他时,也不会用那什么“女性之友”的外号调侃了,而是会觉得这家伙在写作上确实很有能耐,不是靠那一篇《女性的屈从地位》吃老本。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王德孚进一步得到自己的那位系主任曹旭平的称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曹旭平这位表面哲学系实际上更加有文学造诣的教授,还是非常欣赏王德孚的短篇《项链》的。
不过他却这样对王德孚说:“你的短篇处女作写得非常好,不过这种体裁,要想反应更加有深刻思想的东西,终究还是隔了一层,所以你接下来要继续努力,在大报上发表些时事、社会评论,直接展现出你的思想性、哲学性,这才是能够真正打动上面的东西。”
王德孚本来也没有想过通过《项链》这种短篇来让上面人满意,哪怕这篇引发了不少文坛人士的解读,有人认为它非常有思想深度,完美地展现了小资产阶级的某方面,抨击了什么什么的,是很具有革命性的作品,还有人则认为它深刻反应了人性,可以警戒读者不要虚荣,最后还有许多人坚持就是,一个纯粹的故事,原作者的态度是绝对中立的,为什么硬要去解读出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最后这解读出来的东西,简直就好像在向作者挑衅——你一个写《项链》的,又怎么懂《项链》?
只能说一部优秀的作品,在创作出来之后,它的解读权或许早就已经不在作者自己手中了,所以让作者自己去做自己文章的阅读理解,怕是要被教育得怀疑自己,会寻思当初自己写这一段时,是不是真的表达了自己怎样怎样的思想感情什么的。
王德孚写这篇《项链》的本来目的,也就是为了进一步让《红蔷薇》增加影响力罢了,和系主任曹旭平交代他的任务是不搭界的。
不过很显然,曹旭平觉得这《项链》就是王德孚交出的一份还算不错的答卷,让他又在校方高层那里大大地加分了,只不过这显然还是不够的。
所以曹旭平便继续鼓励王德孚,希望他不要骄傲自满,就这样停下自己的脚步,而是要更加锐意进取,积极在时事、社会焦点问题上发声,并创作出更加有思想性、话题性的作品,这才可以彻底让校方高层满意。
到时候直接让王德孚更快地本科毕业,拿下学士学位,去读硕士研究生,就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因为那个时候的王德孚名气足够,然后专业成绩过硬,这样的学霸提前毕业当然让人信服。
王德孚自己对校方高层画出来的大饼还是很期待的,这文科的学术界,终究没法像理工科的学术界那样,可以直接一步登天,只要做出无可争议的成果,谁都得认可他。
文科这种东西,太需要名气、资历了,甚至还需要你嘴炮厉害,如果你善于喷人的话,那就是巨大的优势,直接去向那些大佬人物开炮,说不定就可以一下子碰瓷成功,继而天下闻名。
当然,这样做的风险也很大,失败的后果会很恐怖,所以不少文人不会选择具体的大佬下手,只会选择一个群体下手,或者喷体制就完事了,反正这个社会如此黑暗,那就是体制的问题准没错了!
曹旭平就希望王德孚也能写点这种更能体现文人那种社会责任感的文章,发现并揭露社会的黑暗面,然后将其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如果能给出建设性意见当然很好,如果不能的话,也无所谓,直接扔给公众去争论就行了,哪怕争论到最后也没个下文。
但作者本身,不是获得名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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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通俗小说大赏
王德孚当然将哲学系系主任曹旭平的话听了进去,不过他觉得就写那种短篇的杂文还不够劲道,要写的话不如围绕着国家的众多黑暗面中的一个点出发,写出一部大作来,这样才能制造更大的轰动。
实际上,他之前的那篇《女性的屈从地位》,也完全可以写出一部更加宏大的作品,不过要进行的社会实践与调查,肯定就要更加耗费时间与精力了,那样的话,里面举出的实例,肯定不会被某些挑刺的读者而诟病。
不过也很难说,两性问题这种事情,许多人也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考虑,所以永远会有分歧和对立的地方。
王德孚的那篇文创作得还是比较仓促的,漏洞颇多,但这也有好处,骂的人和支持的人都很多的话,就能够造成巨大的话题性。
王德孚是一个在文学领域不断挑战更高层次的作家,拥有远超普通作家的野心和追求,所以他接下来答应系主任曹旭平要写的所谓揭露国家黑暗面的作品,一旦写出来,肯定非同凡响。
不过他暂时还没有想到具体要写什么,所谓的国家黑暗面,如果都是无脑跟风别的文人来写的话,那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写别人没有关注到的黑暗面,或者别人关注到,却已经习以为常的黑暗之处,那才能够引发巨大的轰动。
这大概就好比写大长篇,那就一定要写可以创造流派的作品,而不是作为一个跟风者,写别的作者写过的题材,那实在太没意思了。
王德孚接下来要动笔创作的,正是他已经酝酿了许久的现实主义黑道流开山之作《龙头》。
这部预计要花费他四个月时间创作的大概四十万字左右的长篇,虽然他并不准备向任何杂志投稿,而是直接出版。
但是他却觉得,这部作品可以拿去冲击一个名为“魔都通俗大赏”的奖,若是可以得奖的话,那就是对最好的宣传。
实际上,有不少长篇在确定出版之前,都是先去拿奖,获得个什么什么大赏得主的头衔,然后才会出版,否则完全没有什么噱头、没有吹嘘之处的作品,它拿什么卖销量?可不是每部的作者都有那么大的名气和号召力的。
有些在长篇领域耕耘了许久的作家,论名气估计都没现在的王德孚大,原因很简单,他们写的作品或许销量并不低,可是却没有什么文坛人士讨论、解读,这又如何形成话题性呢?
这些通俗长篇,其实也没什么好解读的,本来就是面向市民阶层的消遣读物,典型的鸳鸯蝴蝶派,这就好比后世的小白网文,谁会吃饱了撑着去解读这样的作品,它们能够让读者爽的话,就已经完成了它们诞生于世的意义。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这些长篇创作者寄希望自己大卖的方式,当然就是让它们能够拿奖后上市了,那些众多的大赏,就好比后世网站的各种推荐或征文,能够在征文中获奖,既能拿到奖金,又可以为获奖的作品做宣传。
当然了,这些大赏大多都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通俗如果写得太烂太无趣的话,就算它拿多少大赏,可能都没法真正大卖,反而还会影响该奖项的权威性。
除非那个奖项是“华夏皇家文学奖”或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然而这两个世界顶级的文学奖项,其蕴含的政治意义是非常强烈的,通俗基本上不可能有获奖的可能,它们是不少文人一辈子为之奋斗的目标。
一旦获得这样的世界顶级文学奖,那丰厚的奖金、巨大的声望便会属于获奖者,而就算他获奖的作品再没有可读性、趣味性,也会大卖的,因为那些附庸风雅的人,需要将皇家文学奖、诺贝尔奖得主的作品,买回去放在自己的书架上装逼。
那些为了迎合读者而写的大卖的通俗,要想获得纯文学严肃的奖项,实在是难如登天。
“魔都通俗大赏”当然没法和之前提到的那两个东西方的最高文学奖相比,甚至它都算不上国家级的文学奖,不,它或许都不能算文学奖,毕竟有些追求格调的文人,直接将通俗开除了文学的范畴。
不过“魔都通俗大赏”,在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而且奖金也比较丰厚,唯一的金奖有500银元的奖金,另外银奖的名额有两个,奖金是200银元,铜奖有五个,奖金就只有50银元了。
这个大赏也是华夏最大的民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在魔都的分部设立的,旨在发掘出在这个地区有大卖潜力的通俗作品,一般来说能得奖的也是“海派作家”,因为他们写的的背景,往往就是放在魔都的,这对于魔都这个大都市以及它影响力辐射范围内的读者,显然更加讨喜、有代入感。
而因为“京派作家”与“海派作家”的对立,所以在帝都地区还有个“帝都通俗大赏”,这是与“魔都通俗大赏”具有差不多影响力的通俗奖项,不过得奖的大多是京派作家,中也会有一股子京片味。
王德孚在众多通俗大赏中看中了这个“魔都通俗大赏”,除了它的影响力确实可以之外,还因为它背后有商务印书馆这样的大出版公司,既然他将自己即将要创作的定位成商业通俗,那就是希望能够大卖,而大出版公司的渠道与宣传,可就不是小作坊可以相比的了。
而现在他自身的名气、地位,以及在出版界的人脉,已经可以保证他自己的作品得到公正的对待,不用担心那种投稿石沉大海的情况了。
以王德孚现在展现出来的写作天赋以及未来的潜力,想必不会再出现之前那种真正作为纯新人作者才会出现的尴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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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想方设法
就在王德孚全身心都投入到新的长篇通俗《龙头》中去时,有位已经将王德孚当成自己猎物的搞事少女,却实在忍不住想要做点什么来推动她和王德孚之间的关系。
这位少女正是陈清乐,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被动下去了。
只因如今王德孚学校圈子中的名声更大了,甚至还成了不少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谁让那一期《红蔷薇》上爆出来的王德孚的照片那么英俊帅气呢?
不过大多数怀春少女对王德孚的态度,大概就好比后世学生时代女生对明星偶像的崇拜,除非是那些狂热到极点的粉丝,要不然她们的崇拜也就停留在表面上。
然而陈清乐却不同,她是和王德孚见过面的,并且那次见面,对方也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觉得这就是她的菜,遇到了这样的男人之后,其他男人对她来说,全部都是将就了。
什么都要争一争、尽可能希望掌握一切主动的搞事少女陈清乐,觉得再不尽快采取行动的话,怕是王德孚这货都要忘记她这个当初直接喊他“老公”的美少女了。
然而让陈清乐无奈的是,王德孚似乎已经将她判定为招惹不得的麻烦女人,所以不管她向王德孚写什么信,想要约他出来玩,对方都没有任何回应。
这无疑让从小到大感觉都一帆风顺,无论到哪儿,都可以成为人群的中心,让别人围绕着她转的陈清乐第一次感到了挫败,但她那要强的性格,却让她愈发想要征服这个对她并不感冒的男人。
她明明从小就讨家人的喜欢,到了苏州第一女子高中,她也是整个高中公认的校花,很讨周围女生的喜欢,要知道,能在女校中被众多女生喜欢,让她们心甘情愿地围着她转,那可比让男人喜欢要难得多,绝对需要极高的情商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毕竟女人要让男人喜欢的话,其实只需要颜值高就足够了,漂亮的女人身边肯定不会缺少跪舔她的男人,妄图通过对女人的百依百顺,来让女人倾心。
只可惜如果真有这种男人去围绕着陈清乐转的话,她都不会用正眼去看人家,反倒是王德孚这种让陈清乐心里不服气的,会让她觉得更加有挑战性。
当然了,如果没有王德孚的外表、才华、名声,却做他这样对某个女孩避而远之的事情,那就是凭实力单身了。
换个男人对陈清乐这样的话,她早就在心中给对方判了死刑,难道她不能找到更好的?
偏偏王德孚给陈清乐的感觉,就是如果她真的错过他的话,那就实在没法再找到各方面都让她满意的男人了。
所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对女人有吸引力,能够吸引到女人再舔的话,就不是舔了,而是宠溺,是暖男,绝对可以让女人里进一步深陷。
陈清乐在这样一种凭借自己似乎没法让王德孚产生兴趣的情况下,就忍不住将主意打到了她的姐姐佛系脸盲少女陈清焰身上。
因为她想起来了,王德孚能够与她见面,也是由于他先和她姐姐见面了,只不过两人聊的内容非常学术,她偷听了一些就感觉非常无趣,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俩可以聊得那么投入。
反正陈清乐对纯文学是完全没感觉的,就好像那一期的《红蔷薇》,别的读者可能都觉得是王德孚的短篇《项链》写得最好,偏偏她却觉得还是凌静苏的《烟雨濛濛》好看,至少能让她一口气看完连载的内容。
而《项链》的话,如果不是因为它是王德孚的作品,她连耐着性子看完的兴趣都没有。
说到底如果王德孚不合陈清乐眼缘的话,那他就算再有才,也没法引起她的兴趣。
陈清焰则与这个妹妹恰恰相反,由于天生脸盲,分不清美丑,她倒是更加可以将注意力完全放在别人的人品、才华之上,王德孚的人品陈清焰没法评判,但对方的才华,却是实实在在的。
陈清焰当然也看了那一期的《红蔷薇》,对她这样嗜书如命的佛系少女来说,就算《红蔷薇》没有风靡校园,她也会购买并阅读,她并不是那种喜欢跟风的少女,只不过阅读王德孚的作品,已经成了她的习惯而已。
她大概也是极少数对封面上王德孚的帅照没有什么太大反应的女孩,只是有些小惊奇,真没想到当初和她见了一面,并给予了她很大帮助的男人,居然连照片都上杂志了,她在心中恭喜了一下对方,可能她觉得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反正陈清焰在那次见完王德孚之后,便又恢复了佛系少女的姿态,只是默默地为接下来考取东吴大学做准备,不过她却依旧与王德孚保持着联系,两人主要是交流比较高深的文学。
而在王德孚的指点下,陈清焰也陆续发表了一些文章,赚取了稿费偷偷存了下来,反正就是先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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