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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盗格罗斯-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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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柄长剑来自于青色之丘“牧羊人的陶笛”所遇到的那位佣兵团长,不过格罗斯宰掉那个家伙后,这柄长剑也就顺势成为了野狼盗匪团的战利品。
他手中所握的,正是这柄长剑――
从护手末端的配重柄头再到剑锋的尖端,全长三尺,中间的位置,强剑身与弱剑身的分界处,正好三指的宽度,分量相比霜寒长剑沉重了不少。
当然,这也是双手剑与单手剑的区别。在北地的民间和佣兵之中,往往可以见到这一类武器。
格罗斯双手交错,抓住了长剑的护手――
与他平时所习惯的,拔剑术或剑锋向下斜指的骗位起势不同,这一次他向同伴们所演示的是一个标准的犁位起势动作。在埃兰特这一时期发生的大多数战斗中,这也是一种最为常见、人们也最为熟悉的剑术起势。
两腿分开脚步,然后踏前一步,两只脚掌的间距变为一个宽度适宜的丁字步――当他进行这一动作时,不由看了斯考特一眼。
后者点了点头。
“重心,必须落在两腿之间。”
格罗斯淡淡说道。
紧接着,他脚步上前,挥剑,荡开的剑风在空气呼啸作响――这一剑并不如何迅猛快速,但是看起来却有着一种凌厉无比的气势。
“我注意到了,是脚步。”
经过格罗斯的演示,斯考特顿时若有所悟――
相比盗匪头子的高明剑术,他刚刚的练习看上去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挥舞着烧火棍,像这类稍显沉重的双手长剑挥舞起来通常都会对身体造成一定惯性,而正是这一点,使得剑术的动作发生了变形。
而在战斗中,这些东西便成为了破绽。
野狼盗匪团内的年轻人团团围在格罗斯的身边,这位盗匪头子放下长剑,很仔细很耐心地讲解着剑术变化的各个动作――
过了好一会儿,几个性子开朗活泼的年轻人向格罗斯请教着一些剑术上的花式技巧,只是,这类众人心驰神往、准备屏息静听的话题刚一落声,格罗斯不由皱起了眉头。
气氛顿时凝滞。
这可不是什么值得夸赞的热情。
没有学稳走路,就试图跳舞,很容易就栽上跟头――
武技一途同这世界上大多数的行业一样,就算最为普通、一板一眼的基本剑术动作,想要达到一个完全符合标准的程度,那也需要经过长期刻苦的修行。
容不得半点的取巧。
就算朴实无华、毫无花哨的剑术,也许它看起来并不赏心悦目,但是绝对的实用。
伊路森世界的战斗,除去等级和属性的差距外,技巧也是一门相当重要的东西――
这一点在盗匪头子格罗斯的身上体现得相当明显。
过去的那些日子,即使面对战斗等级更高的对手,格罗斯最终也取得了胜利――造成这一事实的原因,抛开前世作为玩家的丰富经验不谈,更多的是缘于他剑豪层次的战斗技巧。
战斗技巧、流派技能、经验与意识、武器和装备的本身……所有的这些内容有效揉合在一起,便化作了个体的真正实力。
沉默了半晌,格罗斯面色沉静,他继续进行剑术的示范,甚至还拉上了斯考特的作为演示的对手――
战斗的过程中,双方的武器、手臂、身体各个部分不停发生相对的变化,长剑闪转挪腾,但是每一招每一式,都放慢了相应的动作。
进攻与闪避的步伐,交替的脚步时刻保持着轻盈、蓄势待发的状态;
强剑身与弱剑身的使用,随着身形的疾进,格罗斯手中的长剑利用强剑身突破了斯考特的格挡,紧接着,他又向着侧方一跳,长剑斜斜挥起――
当这道银白的剑芒落下之时,泛着寒光的剑锋距离斯考特的脖颈不过一寸有余。
………………………………
Act4 安普顿矿场的日子Ⅰ
鸦雀无声。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安静,短短几秒的惊讶过后,是吵吵闹闹的哄笑和口哨――
“斯考特,你看上去真像一只呆头鹅。”
“话不能这么说,头儿确实很厉害。”
“啊,怎能不趁着这个好机会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慨呢。前些日子,斯考特可是轻松赢了我几次。”
“是你太菜了。”
“别吵,别吵,我看头儿刚才那一剑很有门道。”
……
年轻人的性子就是活跃。有人带头鼓噪,各种嘲笑斯考特、奉承格罗斯的话语不绝于耳――不过闹归闹,从刚刚两人交手的那一剑中,有人已经隐约看出了一些东西。
因为真实物质位面普遍存在的杠杆原理,长剑的强剑身更为坚固、有着更强的力量,而弱剑身却有着更大的杀伤范围和更快的移动速度。
格罗斯近身利用强剑身荡开了斯考特的弱剑身,随着受迫之下防御姿态的变形,格罗斯果断抓住了斯考特的破绽,以一个恰当的距离,挥动剑锋直指对手的要害――
这是步伐与武器的结合,它不属于任何的剑术,但本质上,它又存在于任何的武技之中。
很快有人打着招呼,两两切磋起来,不过对比之前格罗斯与斯考特的交手演示,倒接近于一出滑稽的舞台剧。
木剑舞成了乱棍,而那种凌乱的步伐,更像是一种马尔韦人的传统――
据说,在那个由若干商业城邦组成的国家,每到一年之中重大的节日,人们总是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纷纷涌上街头,手中摇着挂满红橙黄绿蓝五彩流苏的长木棍子,载歌载舞。
格罗斯捂着额头,表示自己快要看不下去了。
“头儿,你常常说每个人都应当有一把自己的合手武器,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放下了长剑,并没有对于同伴们的取笑作出过多不必要的理会,斯考特来到了格罗斯的身前。他抬手挠了挠脑门,像个谦虚的学生一般对着格罗斯问道。
强剑身与弱剑身,格罗斯以前曾经说过这些东西,不过当时大家并没有太多在意――
那个时候的格罗斯还是一位未就职的平民,虽说其实力在野狼盗匪团内处于数一数二的位置,但是绝没有眼下这般的一支独秀。
对比其他人,格罗斯与斯考特的实力已经将他们远远甩在了身后。
所以,论起剑术上的交流,两人容易找到更多的共同话题。
格罗斯点了点头。
像是战士这一类职业,武器就如延伸的手臂,如臂指使,这是剑术进阶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事实上,除了某些通过特殊手段强行提升实力的人物,大多数的就职者,都有着与战斗等级相匹配的经验和技巧。
在《纷争》中,战斗这一方面,大多数的技巧并没有体现在人物的面板上――
这种设定一方面赋予了游戏更高的自由度,而另一方面,则让某些运动神经缺乏的土豪多出了一份憋屈。
就算手握史诗级大砍刀,那也得砍到人才有伤害。
《纷争》中各个职业流派有着完善的战斗平衡性,到了游戏的后期,只要装备档次的差距仍然控制在某个范围之内,战斗的胜负往往有着难以预测的可能。
“熟悉手中的剑,对待它如你最亲密的伙伴。”
格罗斯引用着游戏中新手村某位npc的原话,他将这柄制式长剑递还给了斯考特,两人沿着矿场中央平地的外围缓步行走――
若是从天空的视野朝着地面一眼望去,树木环绕的诺戈群山中可以在这儿看到一大片与周围迥异的景色――
这儿是安普顿矿场,因为多年矿石开采的缘故,附近的山体早已失去了本来的面目,山坡上裸露着大片光秃秃的灰褐色的嶙峋岩石,连杂草也很难看到半根。
矿场的建筑相对这些山坡而建,而顺着山坡中盘旋的数条小道继续走去,便是一条条黑漆漆的矿洞。
沿着盘旋蜿蜒的小道,有几条相对宽敞的矿洞,已经被盗匪们改造成为了居所和仓库。
“剑术一途,不仅依赖日常的努力修行,战斗的感悟也是非常重要。”
格罗斯说起大道理来像模像样。这个世界确实存在着极少数一些惊才绝艳的天才人物,但更多的强者,无一不是日复一日积累,最终踏上了实力的顶峰――
而在这其中,并非一条一帆风顺的坦途。
只是有些事情,格罗斯现在并不打算就此说了出来,以免打击大家的信心和热情――
这个时候,身边的年轻人纷纷开始了日常的武技修行,格罗斯与斯考特停在一块半人多高的鼓凸的灰色巨石之前,他望着这些富有活力的身影,也许身为盗匪,他们原本的命运注定了不幸与悲剧,但是格罗斯从来都没有过就此屈服的念头。
纷争之世,实力决定了一切。
他很清楚历史的脉络,眼下处于新月之年的最后一月,自此伊始,千年王朝的余晖正在徐徐落幕,历史揭开了波澜壮阔、汹涌澎湃的新的一卷――
出身盗匪并非什么可耻、不可原谅的罪孽,唯有弱小,才是身处这个乱世最大的原罪。
战火连绵、群雄并起,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头儿,要是大家全部完成了就职,或许我们可以更改一个名号?”
“更改名号?”
格罗斯疑惑问道。愣了片刻,他回忆起来,他似乎曾经无意说过这么一次,只是没有想到,斯考特这小子的记性居然如此之好。
“野狼盗匪团,嗯,确实不怎么样有气势。”
“可附近的那些家伙都是这么称呼我们――”
格罗斯口中所说的“那些家伙”指的是安普顿矿场这一带附近的另外几支盗匪团,也包括灰熊米歇尔所率领的蛮熊盗匪团――
说到这里,格罗斯突然发现,自从一个月前从卡尔萨斯回到安普顿矿场,自己一直以来都没有收到过关于蛮熊盗匪团的消息。
而在此之前,双方还因为一座贵族老爷的城堡,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冲突。
不过眼下时过境迁,就职高阶的格罗斯面对那三头熊根本不会再费那么大力气――
“实力不够,谋略来凑。”
这是《纷争》中流行于玩家的一句口头禅,当时他面对那三头熊可谓大费周章作出许多的战术布置,可现在,他只需要直接挥剑冲杀过去就行了。
这便是实力的差距所致。
………………………………
Act5 安普顿矿场的日子Ⅱ
冬天的清晨,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白雾,随着一缕阳光的投来,雾气折射着一种引人眩目的氤氲――
群山模糊的轮廓在视线中若隐若现,当野狼盗匪团的这些年轻人结束早起的武技修行后,宽阔的平地上到处可以看见汗水洒下斑斑点点的水痕。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这些年轻人,看来也是非常的努力。
格罗斯微笑。
这段时间以来,他终于改变过去的一些习惯――脸颊和下巴上的胡渣每天都剃得干干净净,一张面孔看上去非常符合他的真实年龄。
如果说胡须是男人的象征,那么他此时笑起来的样子,更接近于他本来的模样,一个有着纯正山民血脉的大男孩子。
这个时候,昨晚熬到深夜的拉迪娅也已起床,而这位小姐离开自己屋子后第一件事,便是来到了盗匪头子的身边――
格罗斯的身边还站在斯考特、奥利弗和莱文,三人望着这对年轻的男女,有些想笑,可又勉强的忍了下来,模样看上去分外的古怪。
“头儿,你们觉得野狼盗匪团这个名号不够霸气吗?”
原来记性良好的并不只有斯考特一人,格罗斯与斯考特的交谈并未有心隐瞒,奥利弗和莱文看到两人站在一旁似乎正在讨论着什么,他们也很快凑了上来――
这一话题顿时引发了大家极大的兴趣,七嘴八舌下,不时有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野狼骑士团?”
奥利弗捋了捋地藓一般的满头褐色卷发,不过他的提议很快遭到了莱文的反驳――
“骑士团?奥利弗你有没有搞错,我们有多少马匹你还不清楚吗?算上驴子,也不过刚刚十二头而已……”
莱文与奥利弗两人之间的拌嘴似乎成为了盗匪团内的一种日常,他说完这长长的一段话后,缓了一口气,目光突然扭头望向了盗匪头子格罗斯:
“头儿,我记得大家都不会马上作战的骑术,对吧?”
“这个,总归可以进行练习的,头儿说过,熟能生巧。”
当然,奥利弗对于莱文的驳斥并不甘心,他抓住一切机会进行反击――
不过格罗斯仿佛对于两人的吵闹毫不在意,法师小姐拉迪娅站在他的身前,正在向他小声问起一个昨晚讨论过的炼金术问题。
这个世界的炼金术,和格罗斯头脑认知中的化工、冶金之类有着许许多多的共通之处,稍稍想了下子,他便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法师小姐弯腰,用膝盖垫着一张纸笺,掏出一支细细的炭条笔写写划划起来。
莱文偶尔瞥见一只飞掠山角的猎鹰。
“鹰之团?”
他顿时发现这个名号相当的霸气,他正为自己的灵光一闪而深深自我佩服。
“不吉利。”
格罗斯的回答很简单,连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僵住了――
他的嘴角抽了一抽,当他听到莱文说起“鹰之团”这一名号时,他想起了记忆中所了解的那个故事。
“鹰之团”,确实非常的不够吉利。
虽然他的名字叫做格罗斯,不是格里菲斯,也不是格斯,但是他的心中,对于那个故事的情节印象深刻,多少的,心中存着一份忌惮与畏惧。
当然,作为野狼盗匪团的首领,他绝不会那么天真,也不会那么没有节操和下限。
在纸笺上写下几条公式,计算得出一个结果后,拉迪娅站起身子,脸蛋上露出了舒展的笑容,她将纸笺递给了格罗斯,后者很快仔细地观看起来。
这一段时间,斯考特倒是安分得很,站在一旁,一言不发。
奥利弗与莱文又在吵吵闹闹中提出了几个不同的建议,只是,此时的盗匪头子一个都没有采纳――
名号这东西毕竟太过玄虚,只要实力强大,就算叫做阿猫阿狗,也足够声名遐迩。
结束这一话题后,他很没义气的抛开了同伴,陪着法师小姐拉迪娅,一同回到了屋子里头。
属于法师小姐的一间独立小屋子。
当这位克莱恩小姐作出决定,与他们一同从卡尔萨斯返回安普顿矿场后,这所原来用作杂物间的小屋子很快被清洁整理出来,放上了床铺、准备了被褥,还有一些家具之类的摆设――
这所房子位于矿洞之内,在这寒冷的冬天,倒也算得上避风且保暖。
打开房门,木桌上放着厚厚一叠整整齐齐的稿纸――
这些纸笔之类的玩意来自于法师小姐在卡尔萨斯的采购,也不知道她向山民少女薇拉变卖了一些什么东西,总之,她从马车上跳下来后,背上多出了一个大号的口袋。
足以将她半个身子装下的口袋。
两人在椅子前坐下――
安普顿矿场内的这些家具大多来自盗匪们的手艺。在诺戈群山之中,木料是现成的,而木工这种活计,这些年轻人的手艺虽然说不上精擅,不过做出来的东西却是相当的有模有样,并且,质量马马虎虎还仄合格。
此时格罗斯屁股下的椅子只是有些轻微的摇晃,他暗暗记下了这件事情,准备一会前去仓库找上几颗铁钉重新加固一番。
法师小姐已在这张桌子前铺开了稿纸。
这是昨日他们讨论至深夜的内容之一。
武器的附魔炼金。
从接触中了解到法师小姐掌握这一方面的系统知识后,他也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游戏之中,附魔炼金是一类专门的生活职业,也许游戏初期这一职业的重要性还未得到充分的凸显,但是到了后来,武器和装备的附魔,几乎是每一个玩家都绕不过去的事情之一。
比如,武器本身锋锐度和硬度的强化,增加基础杀伤及判定――
有些低等级的武器、装备尽管有着十分优秀的额外附加属性,但是随着人物等级的提升,这些物品的基本属性多多少少变得有些落伍,这个时候,附魔炼金便充分体现了它的作用:
提高需求等级,并同时提高属性。
这一提高的程度是有限制的,具体根据物品本身的品阶和材质而来,不过即便如此,也已足够――
霜寒长剑只有lv12的等级需求,说实话,到了他目前就职高阶这个等级阶段,已经稍稍显得有点过时了。
还好这是一把卓越级的武器。
格罗斯深知这一品阶的武器可遇而不可求,但是一想到不久之后的“野心之乱”以及手中的神圣附魔卷轴,他对于附魔炼金的心思又变得愈发的热络。
………………………………
Act6 贵族与王室的博弈
书桌上的日历翻过了新的一页。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一双白皙、却稍稍有些显得骨节粗大的手从这上头轻轻划了过去,又敲打了几下上等桦木制作的桌面,下头是空空如也的抽屉,“笃笃”声音回荡,这只手的主人仿佛有着一些心不在焉的感觉,只是进行一种机械的重复的动作。
灰白色、有着高高尖耸屋顶的塔楼,在这栋建筑宽大、明亮的圆拱形落地窗户后,是一个高挑修长、穿着女士束腰裙装、披着黑色马甲的身影――
她翻开日历,看了一眼上头所显示的日期,又悄无声息地踏在房间内酒红色的羊毛地毯上,手指的指肚贴上玻璃划开窗页内侧凝结的一层白雾,一双碧绿色的眸子一眨不眨,正在安静观望着窗外的风景。
卡尔萨斯,城主府。
房间之外的景象是冬日花草树木萧疏凋零的花园,除了石砖花圃中零零星星的几株矮松,在这座花园内见不到丁点的绿色,不时可以看到仆人的身影穿梭其中――
他们或是脚步匆匆,或是三三两两结伴行走,似乎对于这一份工作感到了极大的快乐。
快乐好像是一件无关身份的东西。
来到卡尔萨斯已经两个星期了,在这段日子里,萨曼莎公主所接触的,只有一拨接一拨络绎不绝,恭敬而拘谨的拜谒的贵族――
无论大大小小的贵族,甚至远在乡下哪个角落的一些勋爵,不知从哪里了解到萨曼莎公主的到来,特地骑着老掉牙的驽马,带一两个年轻的仆从赶到了卡尔萨斯。
他们携带诺戈乡野之地的特产山货,将这些热情的礼物一分为二,一份由城主府的管家转交卡尔萨斯的领主,英明、睿智的伯爵大人马多克・柯林斯,另一份则是送给来自王室的公主,尊贵的萨曼莎殿下――
时至今日,在这所房间里,已经堆满了各种各样令人眼花缭乱的物件。
兽皮、草药、野生的浆果等等,还有风干的白鱼和肉条,在这些肉制品蔫巴巴的表面,可以清楚看到盐分渗出的一道道白霜,不过这还不是最具风格的礼物――
有一位来自某个荒僻乡下的老勋爵,至少有着八十岁以上的年纪。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呢子礼服,靴子上还沾着几点干涸的泥浆,当着这位公主的面,他送上了整整二十陶罐的腌制萝卜,据他门牙漏风、断断续续的亲口所述,这些腌萝卜的味道其实很好。
萨曼莎公主一一回应以礼貌的微笑,然后收下了这些礼物――
事实上,最开始的时候她曾试图拒绝,但是这些热情的客人离开之时丢下礼物便走,她也无可奈何。
她所不知道,这些乡下的贵族,已经将这次与公主殿下的会面当成了夸耀的谈资。
而除开这些活动之外,剩下的时间则被每日不断的酒会给占据了――
从午后到夜晚,在这一段日子,卡尔萨斯城内总有一处地方举办着热闹、隆重的酒会。
从萨曼莎公主一行来到卡尔萨斯的当夜开始,城内的每一家贵族仿佛早有默契一般,邀请着这位公主殿下参加着一场又一场的酒会。
为了欢迎萨曼莎公主殿下的到来,这些酒会是他们表达自己善意的一种方式――
起初,萨曼莎并不忍心扫拂当地这些主人的热情,但是渐渐的,这种许许多多贵族聚在一起的社交活动让她感到疲惫和厌倦。
当地的风度翩翩的中年贵族绅士中,并不是没有幽默、善于调节气氛者,萨曼莎出现酒会的现场时,这些人常常以夸张的语言和动作致以敬意――
盛装出席的萨曼莎公主属于每一场酒会的绝对主角,在金碧辉煌、流动着食物与酒水香气的场所内,她就像是黑夜中光芒璀璨的明珠,她的身影到了哪里,哪里便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如今的卡尔萨斯城内,包括附近的一些城镇和村庄,这位公主殿下本人已经成为了最大的谈论热点。
但是,最大的问题并不在这里。
自从遇刺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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