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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遨漫威-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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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蛤蟆,体现你价值的时候到了,快去吧!”
小时候因为长得丑陋,周围的人都讨厌他,给他取绰号叫蛤蟆,后来跟着万磁王大人,因为特征明显,所以也叫他蛤蟆。现在所有人都叫他蛤蟆,可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名字——有谁会喜欢被人称做蛤蟆呢。
汤因比的拳头攥得很紧,这种程度的嘲讽他早就习惯了,让他不爽的,是因为没有完成大人交代的任务。自从魔形女失踪,厂里那辆破皮卡报废以后,他们就没有代步工具了。汤因比暗暗发誓,今天一定要偷到一辆车,大人需要自己,绝对不能让大人失望!
他在超市外面的停车场里走来走去,假装自己是个忘记在自己车停哪了的糊涂蛋,他准备把整个停车场都走一遍,看看哪辆车比较合适,等晚上再来动手。
太阳越来越大了,汤因比觉得有些饥渴,他清晨就从厂里出来了,还什么都没吃,只在路上抓了一只麻雀。这就是他为什么喜欢来超市的原因,这里有很多餐厅,客人们吃剩下的食物都会被倒进后门的垃圾桶,他只要趁着没人挑一些看上去还不错的来吃就可以。从小到大他都生活在别人的打骂当中,对汤因比来说,能吃到这样的食物已经不错了。
看看时间也快中午了,他决定先去吃点,这个停车场真的够了大,他还有好多区域没有去呢。
快走出停车场的时候,他随意地往旁边的车里瞟了一眼,这不瞟不要紧,他居然在后座上发现了一个孩子,汤因比连忙把脸贴在车玻璃上,向车里看去。这是一个小小的女孩,约莫两三岁大,躺在椅子上睡着了,只是这孩子的身体状况不太好,流了很多汗,脸上一片通红。11月的天气其实已经很凉快了,但车子在太阳底下暴晒,里面的温度低不到哪去。
汤因比不自觉地瞪大了眼睛,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里。
他从睡梦中被冻醒,汽车里空空荡荡,只有他一个人。黑暗的旷野刮着冷风,仿佛有鬼怪在嚎叫,他哭喊着,用力拍门,呼唤着爸爸妈妈,可是没有回音。一直到天亮也没有人回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抛弃了,于是他下车,开始了自己阴沟老鼠一般的人生。
汤因比的眼睛都红了!他举起拳头,用力砸在玻璃上,汽车立即发出刺耳的警报声。在猛砸了三拳,车窗玻璃终于碎了,他把手伸进车里,用力拽开了门。
砸车声和报警声引来了停车场保安,几个在附近停车的司机也往这边走过来了。汤因比看到有人靠近,慌张地撒腿就逃,手脚并用爬上围墙,跳到街上,很快就消失在对面的路口拐角。
汽车旁边已经围了一群人,保安从车里抱出已经昏迷的女孩,大家合力给孩子喂水降温,总算把她救醒了。过了大约十分钟,这位女孩的母亲才返回,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毫无疑问受到了在场众人的批评。
人群中有一位老人,穿着旧夹袄,双手笼在袖子里,貌不惊人,和周遭的群众似乎没什么区别,他一言不发地看着大家对孩子的施救过程,等这位母亲返回后,他就退出人群,朝着马路对面缓缓走去。
再说那蛤蟆汤因比逃离了停车场,在楼房的空隙里穿梭,他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听听似乎后面没有人追来,这才靠着墙壁坐下来大口喘气。他从小就混迹街头,接触的都是些人渣,所以是非观念很淡薄,为了活下去什么事都肯做,后来加入变种人兄弟会,万磁王也常常让他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今天砸车救那个女孩,他可没有觉得自己是做了什么善事,只是单纯对把小孩一个人留在车上这种行为不满而已。
光线忽然暗了一下,汤因比抬头看看楼房中间细窄的天空,什么都没发现,他以为是飞过的鸟,所以没当回事。等他要站起来继续走的时候,却发现不远的巷道上站着一个瘦小的老人。汤因比紧张起来,这人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我一点痕迹都察觉不到,他是不是来抓我的!
想到这里,他再不迟疑,掉头就跑,可是一转弯,那个老头又站在了前面不远的地方。
汤因比作为“ϵ(埃普西隆)”级别的变种人,战斗能力并不强大,平时也没打过硬仗,这时候见到这么诡异的敌人,腿都软了,哪里还有半分反抗的意愿。他色厉内荏地对着老人喊叫:“老家伙,别挡我的路,否则我杀了你!”他边喊边退,退到一个路口就马上钻了进去,没命地往前跑。
他使尽全力地奔跑,风从耳旁刮过,他只能听到他自己的心跳声和喘气声,就这么不知疲倦地跑了很久,可是这条巷道似乎没有尽头,眼前的景色永远都是一样的。汤因比越想越害怕,不禁尖叫一声,跳到了墙上。他的变种能力模仿了真正的蛤蟆,手掌能分泌粘液,可以沿着墙壁爬一小段,既然眼前的路走不通,他就决定往上爬,从房顶逃出去。
还好,看来这个办法可行,屋顶离他越来越近了,他往下看了一眼,已经爬了十几米高了,下面的地上没有老人的身影。他略微宽心,继续往上爬去,只是他一伸手,却摸到了个什么东西,不像是墙壁,像是——一只脚!汤因比猛地回头一看,那老人正直挺挺地站在面前的墙上,自己摸到的正是他的鞋!他吓得大叫一声,手一松就从房上重重地摔了下来。
汤因比吐出一大口血,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从6楼的高度摔到地上,他猜肋骨肯定断了好几根。
“踏、踏。。。”脚步声在耳边响起,每一步都像踩在他的心脏上,恐惧让汤因比整个人如糠筛般颤抖,他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能死,不能死在这里!”
求生欲让他冷静下来,他开始暗暗积蓄力量。
那双脚走到了他眼前,汤因比勉力抬头向上看去,老人的手笼在袖子里,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他假装虚弱地低下头,然后猛地跳起来,一口毒汁混杂着血水往老人的面门喷去。老人速度极快,脚步轻点身形疾退,避过了喷溅的毒汁,汤因比见一击不中,张开大嘴,长而坚韧的舌头如皮鞭般抽向了老人。说时迟那时快,老人的手臂终于动了,一只魔爪般的大手五指箕张,掌心顶住了汤因比的舌头,直接把舌头顶回了他的嘴里,老人顺势捏住汤因比的头,把他整个人如风车般抡起来。汤因比一头撞在墙上,昏死过去。
。。。
当黄管家拎了个人回来的时候,丁略和刘峥正在周凯的办公室里谈事情。周凯在确认这个就是变种人兄弟会的蛤蟆以后,立即安排了一个密室,把他控制起来。刘峥在一旁和黄管家开起了玩笑:“还是黄伯厉害啊,说出去买生活用品的,结果顺手抓了个坏人回来!”
黄管家矜持地笑笑,一脸的高深莫测。
要说这老黄,那可绝对不是一般的老人家,他在建国初那会是湘西大山里的土匪,因为机缘巧合,偶然发现了一个山洞,洞里有一具枯骨,石壁上还留了一套武功。于是他就留在洞中五年,总算把石壁上所有的武功都学成了,出关后,他凭着这身邪门的高深武艺,又聚集了一帮贼人,傲啸山林操起了老本行,因为他擅长爪功,就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黄爪”。
他本可以逍遥一辈子,奈何心高气傲不长眼,招惹了途径当地的傅神州。
当时的傅神州已经是通天彻地的人物了,他一怒之下剿灭了这帮山贼,用言灵术诅咒了黄爪,封印掉他大半的能力,还剥夺他的名字,只留下姓氏。傅神州将黄爪掳到了湖心岛,命他给自己看家,修身养性,直到他的诅咒被解除,才能自由离去。
那天在医院,傅神州有感于老黄这些年忠心耿耿的守护,特意叫出“黄爪”这个名字,解除了对他的诅咒。可是老黄当了几十年管家,他内心当中早就把湖心岛当成家,把上气当成是自己的子侄,压根就没想过离开,于是继续留在钱塘市帮忙。
在闲聊中,黄爪把今天偶遇蛤蟆的事说了一遍,众人都很是惊讶,没想到这个面目丑陋的变种人蛤蟆,居然是为了救一个小孩才暴露的。
过了许久,汤因比悠悠转醒,他一睁眼看到站在眼前的黄爪就尖叫一声,连同固定他的椅子一起仰面就倒。几个人都是一脸景仰地看着黄爪,不得不说这姜还是老的辣啊,来钱塘第一次出手就把人打出心理阴影来了。
丁略走过去把汤因比扶起来坐正,周凯清了清嗓子,用英语问道:“你就是兄弟会的成员,蛤蟆?”
“不要叫我蛤蟆!”汤因比嘶吼道,“我是变种人兄弟会的莫迪摩·汤因比!伟大的万磁王大人会抓住你们,把你们全部杀掉,沉入海底!”站在远处的黄爪手臂动了动,吓得汤因比立即住了嘴。
周凯微微一笑,走过去拍拍汤因比的肩膀,这个动作又吓得他一机灵。
“这是一场误会,汤因比先生,你刚刚救了一个小女孩的命,破坏车辆的罪名已经一笔勾销了。等会我们给你治疗一下伤势,你就可以走了。”
汤因比惊讶地长大了嘴,他从没见过哪个官员会这么和颜悦色的。他还以为这些人要逼问自己其他人的藏匿处在哪里,他甚至已经准备好接受殴打和酷刑逼供了,没想到。。。他们不知道兄弟会来华夏是干什么的?
“感谢你对钱塘市民提供的帮助,欢迎来华夏旅游。”周凯一脸慈祥地笑着,“有什么问题吗,汤因比先生?”
“没。。。没有问题。”
“啊,对了,听说你需要一辆车?钱塘市有非常完善的代步车租借体系,为了补偿对你的误伤,我们可以免费为你申请一辆。”
“好,好。。。”
周凯如沐春风、像中学老教师一般的慈祥笑容欺骗性太强了,汤因比对他说的话居然深信不疑。
刘峥和丁略互相看了一眼,不动声色地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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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都市战云 第四章 战事起 第一节 剑拔弩张
蛤蟆汤因比被释放后,很快就离开了,他还不算笨到家,知道拿了他们的汽车可能会被追踪。然而他并不知道周凯早已把精神力留在他身上,不管他去哪,周凯都能感应出来。
变种人兄弟会的藏匿点就这样暴露了。
国安局发动最高级别防控预案,下令战狼中队全体出动,6辆防爆车,30名特战队员,由丁略担任领队,周凯远程调度,刘峥、丹尼兰德、黄爪三名超能力者随行,全市的武警部队随时待命,决定毕其功于一役,彻底将变种人兄弟会的入侵计划摧毁。
刘峥这是第二次坐防爆车,上一次这车还没有名字,现在已经有了正式的命名,就叫“剑齿虎”。刘峥不乏恶意地想,如果剑齿虎知道这名字是怎么来的,会不会直接被气死。
防爆车两侧的窗加固了钢条,光线透过空隙照进车厢里,在他们的防弹盔甲上留下一道道长条的亮斑。这种用碳纤维树脂合成物制成的步兵盔甲是特种部队的最新装备,比塑料重不了多少,但是同体积下强度超过现在已知的任何一种钢铁制品。
刘峥对这件盔甲的评价是:超帅!设计者太牛了,这种全包裹型的盔甲充满了高科技现代感,在不影响运动灵活性的情况下,还兼顾了军装的帅气英挺,穿上它,简直就像是从科幻电影里走出来的一样。
刘峥把投向盔甲的视线往上移,丁略的脸在窗外的光线里忽明忽暗,只是那一双眼睛始终亮如朗星,这世上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使他动摇,让他害怕一样。
刘峥不禁问道:“老丁啊,你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怕不怕?”
丁略看了刘峥一眼,脸上毫无波澜:“第一次执行实战任务的时候,我整宿没睡着,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去的,脸上油彩都省得画了。”
刘峥笑道:“你也有害怕的时候啊?”
“那你就扯淡了,我又不是石头人,怎么不会害怕。美国的巴顿将军你听过吧?他说他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差点就吓尿了。”丁略笑了笑,接着讲解道,“新兵上战场,害怕是正常的。只要枪炮一响,人的肾上腺素立马飙升,那个时候你就只想着怎么杀死敌人,再有时间害怕那都是打完仗以后的事了。”
刘峥笑笑,没有说话。丁略一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战前紧张,这种情况他见得太多了,常常有第一次上战场的士兵产生各种各样的情绪,他作为队长,对于做心理疏导的活儿早就已经熟门熟路了。
“其实吧,特种部队是被外界给神话了。”丁略开腔说道,“你要是把我们都当成终结者,那就大错特错了。”
刘峥还是第一次听丁略主动说起自己部队的事儿,立即被勾起了好奇:“哦?我一直以为你们一个个都跟电影里史泰龙、郭达斯坦森他们一样呢,再不济,至少也是《火蓝刀锋》、《利刃出鞘》的水平吧!”
丁略摇头道:“那些电视剧你们看过就行了,别信,全是假大空的。比较写实的军旅剧只有《士兵突击》,不过那也只是对于基层连队的描写算是比较属实,涉及特种部队的那块内容,老A队什么的,真实性也要大打折扣。”
“哎,那你现在跟我一个普通群众说这些,没问题吗?”
“没事,就挑不涉密的随便聊呗,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你要有兴趣听我就随便说说。”丁略无所谓地摆手道。
“你快说快说,我早想听听了,能让你这个闷葫芦主动说内幕消息,卧槽,真是太难得了!你们特种部队里,到底有没有许三多这样的人物?”
这可是一般人了解不到的第一手猛料,刘峥心想,军旅题材的电视剧他看了不少,但从真正的特种兵嘴里说出来的,那才是最最真实的东西。
“我直说吧,没有。最起码作战分队里面肯定不会有,后勤部门还有点可能。他这样的人,学不了某些技能,考核不合格,而且他的情商和灵活能力,在协同作战的时候,会拖死整个分队的。
特种部队需要的士兵可以各有所长,但我们这种作战分队里面的人,都得是体能基础优秀,耐力好,身体协调性好,精神抗压能力高,遇事反应快,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强,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压力越大斗志越强,遇到事情敢上,不退缩的那种人。而且,集体荣誉和团体协作精神还必须特别强,并不是你某些方面特别优秀就可以进特种部队。
瘦子跑得快,但是背装备能把他压死;胖子能负重,但是他长途行军会脱水死掉;有的兵体能好,但是他身体不协调,这样的不敢让他去跳伞攀登,没准就摔死了,有的兵什么都好,但是喜欢偷懒耍滑头,这样的也不能要。一个小队出去,这个人负责侧方位警戒,偷懒睡着了,敌人很有可能就从他那里摸过来,整个分队就全完蛋。还有一些什么都好,但是文化水平低,你让他学军事地形学,他学不会,海图星图基本的野菜他都认不全,出去作战怎么办?化学物质他分不清做烟雾弹炸弹做不出来。怎么办?想成为真正的特种兵,难度是非常大的。”
刘峥听了直竖大拇指,赞道:“所以嘛,也不能说特种部队就被神话了,至少我听到现在,你们仍然是最牛逼的兵。你当初是怎么进的特种部队,既然对每个士兵的要求都这么高,总不可能是自己申请就进了吧?”
“哈哈,确实是申请的,但是审核条件非常严格。”丁略笑了笑,目光有些失神,回忆拉向了远方,“我从军校毕业以后,参军下连队,被要到了摩步连侦查班。我一直以为摩步连就是作训时骑摩托车的,结果班长告诉我说,你错了,摩步连的意思就是把你们的腿练的跟摩托车轮子一样快,哈哈,你能想象得出来我当时的表情吗?”
刘峥被逗得大笑,他发现一聊起部队里的生活,丁略还是挺风趣的。
丁略继续他被选进特种部队的话题:“军队各兵种编制里,侦察兵的要求是最高的,因为在战场上,你要出去搞侦查,如果自身技战术水平不过硬,那不是去几个死几个么?一个步兵团,摩步连是全团的标杆连队,而摩步连的脸面班和标杆班,就是我们侦察班。侦查班训练的时候是和步兵班分开的,步兵的科目我们学完了以后,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侦察兵的科目。而新兵第一年,体能素质是打基础的时候,自然要狠练,我们连队当时包括我在内一共6个新兵,相约每天中午加班练体能,晚上熄灯以后也要加练,虽然我因为童年的时候有过一段特殊的经历,所以比一般人的身体素质要好上一些,但也全靠连队那段时间的苦练,让我有了长足的进步。
后来啊,军区特种大队来了4个特种兵,教侦察兵格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特种兵,不管是气势也好、装备也好,绝对和其他士兵不一样,可羡慕死我了,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打定主意一定要进特大。我就冲着这个目标一直努力,直到所有人认可我,把我招进去为止。”
刘峥道:“有过奇遇的人肯定不少,但能得到共和国‘战狼’这个称号的,可就只有你一个人哦!不愧是兵王啊老丁,这要是我,即使身体吃得消,也没这份毅力和勇气十几年如一日的训练和作战啊。”
“你别老是兵王兵王的叫了,这要说被特战大队老兵听到,可要笑话我了。”丁略连连摆手,有些腼腆地说道,“要说真正的兵王,每一个特战旅几乎都有这样的人,而且还不少。这些老兵,有的是参加过爱尔纳突击侦察兵大赛的选手,得过奖,受过总部首长接见表彰,有的在委内瑞拉猎人学校留下了手印,有的创造了三角翼飞行的世界纪录,有的在俄罗斯学习进修,有的创造了潜水,泅渡,机降的全军记录。还有的是那种默默无闻的老兵,无人机侦察技师,无人机维修技师,装备修理,酿酒,他们那时候是是5期士官,6期士官,现在应该变成7期了,也就是传说中的一级军士长。他们整个人生都奉献给了部队,他们才是兵王啊。我也就是多出过几次任务罢了,可当不起这个称号。”
刘峥由衷感叹道:“都说我们华夏的陆军是全世界第一,就是因为有很多你们这样的人啊!老丁,我虽然认识你的时间不长,但也能看出来你是一个非常靠谱实在的人,不管以后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合作,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嗯,你这个朋友,我也认了!”
两个人的拳头在空中用力碰了一下。未来华夏最杰出的两位超级英雄,就在这一天,开始了贯穿他们整个人生的坚实友谊。后人在考据“胜利联盟”历史的时候,也把这一天两人的私密谈话,作为民间超能力组织能够最终和官方武装力量完美融合的关键契机。
当然,现在的他们是不知道这些事的。刘峥还想继续往下聊,却被丁略打断,他向车外观察了一会,知道休闲的时光已经结束了。防爆车缓缓停下,丁略一把拉开车门,回头对刘峥说:“离目的地还有五公里,这段路我们要跑步过去,你还没见识过万磁王的厉害。”他敲敲车顶,“这车RPG都打不动,在万磁王眼里连纸盒都不如,你是没见到,他撕起来就跟玩一样。”
刘峥以前在网上看过万磁王的战斗影像,知道这个变种人实力非常强悍,基本所有的金属元素,都受他的操控。而且这次来钱塘的还有好几个高等级变种人,每个都是在美国犯了不少事的恶棍,今天的战斗,肯定非常凶险。只是他刚才听丁略说了很多军队里的事,现在心里安定了很多,原来有的紧张感也被冲淡了。
这时候众人都已下车集结,今天的任务,他们所有人都穿了碳素盔甲,装载麻醉弹的枪械也换成了不含任何金属元素的高分子复合材料,非常适合用来对付万磁王这样的BUG人物。
他们所在的是一片关闭使用的工业区,这里的工厂基本上都生产电子产品,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在峰会前这段时间都已停工整顿,难怪兄弟会一伙人在这里躲了这么久都没被发现。
战狼中队的特战队员各个都是军队精英,刘峥等人也都不是普通人,全速奔跑几千米都没什么问题,他们很快就按照周凯给的定位,找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厂。
丁略带着一部分特战队员,绕向了厂区的后面,找找是否有其他入口。刘峥、丹尼、黄爪等人则穿过半敞开的金属拉门,直接走了进去。
战狼中队曾经在钢铁厂捕捉剑齿虎的时候试过秘密潜入的战术,然而剑齿虎作为一个二战老兵,反侦察能力极强,再加上他变态的身体素质,包围圈根本拦不住他。幸好那天遇到刘峥,否则真不知该如何收场。
躲藏在厂区里的变种人们,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战士,突然袭击这一套肯定不可能奏效,那么干脆就来个硬碰硬好了!
变种人们反应非常迅速,刘峥他们刚进入工厂没多久,就有三人从厂房里走出来。当先一人满脸浓密的毛发,壮硕如熊,正是剑齿虎。后面一人皮肤黝黑,身材高大,头上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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