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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老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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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大老板

    冒险之都,费尔南迪,一个坐落在八座巨型迷宫之间的自由都市。

    在费尔南迪,你能看到东亚人和西欧人谈笑风生,也能看到矮人与兽人勾肩搭背,大街小巷上甚至还经常有性感妖娆的妖精女郎与清纯美丽的精灵少女在携手购物。

    这里是冒险者的天堂,是传奇的发源地,也是东西大陆之上最繁华的贸易都市!

    无数商贩从世界各地聚集而来,在费尔南迪形成了巨大的产业链,这巨大的产业链不但吸引来无数的冒险者,更养活了成千上万的普通人。

    而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罗文,便成为了那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员。

    原本如此。

    ……

    费尔南迪没有城墙,但官道有四条,呈“井”字形贯穿整个都市,将费尔南迪分为九大城区。

    在东城区的边角上有条商业街,近来刚刚改名为“东大街”,在东大街的中段有两家隔街相望的酒馆,罗文就在其中一家酒馆当店员。

    在这个世界,酒馆就相当于地球上的快餐店,专门贩卖普通冒险者最喜欢的廉价酒和便宜的饭菜,从迷宫归来的冒险者们通常会在自己熟悉的酒馆中进行聚餐,时而与其他人分享情报,时而吹吹牛逼,以缓解险途中积攒的压力。

    罗文打工的酒馆名叫“火焰女郎”,这实在是庸俗到极点的店名,相比对面那家“寒冰女神”来说完全不上档次,但冒险者们却偏偏就喜欢这种低俗却接地气的名字,所以“火焰女郎”的生意一直比“寒冰女神”要好。

    罗文是意外死亡后才穿越在这个世界,他对原来的世界没有多少留恋,反而很喜欢这个给了他第二次人生的世界,只是每日在酒馆里打打工,听听冒险者在迷宫中遇到的事迹,他便感到异常满足。

    如果不出意外,他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等攒够了钱就自己开一间小酒馆,然后找个温柔顾家的老婆,夫妻两人一起管理酒馆,再生个孩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度过一生。

    但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哦对,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是骨感的!

    “但这未免也太骨感了点吧?”

    罗文用背部顶着酒馆的门,满头大汗地想着。

    他在这家酒馆打工第四天,就遭遇到了老板跑路的传奇事件,而今正被几个凶神恶煞的兽人堵在门内,处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窘迫困境。

    “砰!砰!砰!”

    得亏这门足够牢靠,不然早被兽人用蛮力撞破。

    罗文有些慌神,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成功应聘为这家酒馆的店员,当时没觉得蹊跷,现在一想,自己该不会被套路了吧?

    但那酒馆老板白白净净,一脸斯文,谈吐之间也颇有章法,实在不像是个阴险狡诈之人。

    “丽莎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板呢?”

    他拼命顶住大门,神色焦急地看向柜台前的女店员。

    这女店员名为“丽莎”,二十多岁模样,留着亚麻色的卷曲长发,穿着并不算朴素的衣着,脸上抹着粉,指甲上还涂着油彩。

    罗文在刚入职的时候就听老板说,她已经在这家酒馆工作了三年,是酒馆的看板娘。

    在如此紧张的时刻,丽莎却一点也不慌张,还非常从容地照着镜子,涂着唇彩。

    听罗文问起,她便随口应道:“还能怎么回事?欠债跑路了呗。”

    “欠债?”罗文一脸诧异,“我们火焰女郎的生意还可以吧?怎么可能会欠债?”

    将嘴唇涂得油光发亮后,丽莎才满足地收起小镜子,对他说道:“酒馆又不是什么暴利行业,生意再好又能赚几个钱,在不夜城里半天就能输得精光。”

    “不夜城?老板去赌博了?”罗文顿时惊呼道。

    他虽然才在这里工作三天,但不夜城的大名实在太过响亮,那可是费尔南迪最大的销金窟,属于吃了人绝不吐骨头的险恶之地!

    丽莎却一脸理所当然地说道:“很奇怪吗?我们老板可是老赌徒了,现在运气用尽了,自然就赔光了。以他的性子,估计还借了许多外债,说不定连这家酒馆都押上了。嗯,没准还不够。”

    罗文一脸无语:“那我们怎么办?”

    丽莎神秘一笑:“看着办。”

    “砰!”

    门栓骤然裂开,一股巨力从背后袭来,罗文承受不住,向前猛地走出几步,然后才略显狼狈地转过身,正看到三个一脸蛮横的长毛兽人冲进酒馆。

    “现在的收债人员可真敬业,天才刚亮就来了。”

    罗文捏了捏手腕,仔细看向那三个兽人。

    兽人属于亚人种,根据血脉偏向的不同,兽人的样貌差异很大。

    其中血脉偏向人类的兽人,除了耳朵尾巴等固有特征之外,基本长得和人类无异。

    但血脉偏向野兽的兽人……就长得和眼前的这三个兽人差不多了!

    这显然是三头野猪人,他们浑身上下都长着又长又硬的黑毛,猪头大耳,两颗獠牙呲出唇瓣,紧紧贴在猪鼻两旁,显得分外狰狞。

    罗文倒并没有被他们的样貌吓到,毕竟他在酒馆工作的这几天已经见多了类似的兽人。

    其中一个体格最大的野猪人突然踏前一步,瓮声瓮气地问道:“你们老板在哪?叫他出来还债!”

    罗文不禁往后退开,略显尴尬地笑道:“我只是个新来的店员,哪能知道老板在哪里?”

    那野猪人便一转头,问向身后兄弟:“二蹄子,你以前来的时候见过他吗?”

    另一个野猪人瞪大眼睛看了罗文好久,才摸着脑袋说道:“好像真没怎么见过。”

    罗文顿时松了口气。

    那应该是大哥的野猪人便转头问向柜台前的丽莎:“小妞,你知道吗?”

    丽莎微微眯起眼,嘴角扬起一抹异常艳丽的笑容,突然娇笑道:“这位大哥,您说的老板,可不就在您面前吗?”

    “我的面前?”野猪人大哥一脸迷惑地向四周猛看,半晌之后才突然怒道,“你骗我!我面前根本就没有人!”

    他发怒起来,长毛竖起,毛尖上隐隐泛起土黄色的光辉,十分可怕。

    但那丽莎却完全不惧,反而捂住嘴嘻嘻一笑,然后抬起手来,伸出涂着艳红色指甲的纤细手指,往罗文所站的位置猛然一指:“哪呢,那不就是人吗?”

    “我?”罗文反手指向自己的脸,一脸懵逼。

    野猪人大哥也大怒道:“他明明只是个小店员,你休想欺我!”

    “不不不,你们都被他骗了!”丽莎却摇头道,“他哪是什么小店员,他可是前老板的私生子!早在三天前,前老板就将这家火焰女郎转让给了他,他不是老板还能是谁?”

    说着,丽莎打开柜台里的抽屉,从中抽出一张捆成一卷的毛皮纸,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卷纸一抖,平展开来:“你们看,这就是契约,包括店面转让在内的所有条例都写的清清楚楚,上面还有他们二人的签字画押为证!”

    “契约?”罗文仔细一看,那可不就是他三天前签下的入职合同吗?

    坑爹啊!

    “所以说,这店现在是他的,如果前老板将店面押给了你们,你们要找他。他又是前老板的私生子,如果这店面的价值还不够偿还债务,那父债子偿的道理……想必你们比我这无能女子要懂得多吧?”

    丽莎笑嘻嘻地把契约一抛,扔给了野猪人大哥。

    野猪人大哥利索地结过契约,摊开一看,顿时眉头大皱。

    罗文也凑过去瞟了一眼,但这个世界的文字混杂着各种各样的语言,他只认识其中的几个方块字,不然怎么可能轻易签下这等契约?

    他不禁问道:“这些字你认识?”

    野猪人大哥皱眉道:“当然,我可是法斯特文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怎么可能连这些字都不认识。”

    罗文顿时默然:“法斯特文学院?那不是费尔南迪的最高学府吗?我竟然在文化上输给了一头猪!”

    “这契约有双方签字,魔法手印为证,确实拥有效力。”野猪人大哥又道,“这确实是店面转让的契约,而且在这里还标有债务转让的条例,能签下这种契约,看来你确实是罗图那老家伙的私生子了。”

    罗文连忙喊冤道:“不,大哥,我真不是!”

    “口说无凭,多说无用。”野猪人大哥一脸蛮横地说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罗图欠我不夜城一百二十三万元,这家火焰女郎酒馆的年产值在二十万上下。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将这家酒馆以五十万的价格抵给我,然后你在三天内偿还七十三万。二是签字卖身,为我们不夜城打工十年,这十年的酒馆收入都归我们,而且每年收入要保证在二十万之上!”

    罗文无奈道:“我能都不选吗?”

    野猪人大哥果断道:“不能!”

    那边的丽莎也笑着说道:“我说罗文,你干脆就选第二条吧?反正你也还不出钱来,不就是打工十年吗?十年很快的。”

    罗文不禁狠狠瞪了她一眼,他现在已经完全清楚,这丽莎肯定是收了那老板罗图的好处,所以才联合害他。

    “枉我叫了你这么多声姐……”

    他转回头,轻声嘀咕了一句,突然把头一抬,看向野猪人大哥:“把契约给我。”

    没等野猪人大哥反应过来,他拿手一拽,便将那张毛皮纸契约拽到手中:“那两个选项我都不会选,你们不就是来要债的吗?一百二十三万,我很快就会还给你们。”

    那丽莎顿时讥笑道:“你?你拿什么还债?肉偿吗?”

    “闭嘴!”罗文猛一转头,瞪向丽莎,“从现在开始,请叫我大老板!”
………………………………

第二章 只是一百二十三万而已

    罗文是死过一次的人。

    很少有人能有机会体验那种死而复生的感觉。

    也很少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发现自己还活着的时候的那种茫然。

    当他突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时,映入眼中的是自顾走过的兽人、精灵、矮人和树人……

    现实过于超脱,让人觉得仿佛虚幻。

    那一瞬间,他完全摸不清自己是否真的还活着?

    但从腹中传来的饥饿感让他回到了现实,他的脑子渐渐清晰起来,却忽然发现以前追求的一切都淡了。

    金钱、名誉、女人……一切都变得那么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

    当然,那可能只是一种名为“贤者模式”的临时状态。

    但当时的他确实看破了许多,便如老僧入定,心无他物。

    如果可以选择接下来的人生,他宁愿活得简简单单,也轻轻松松。

    但命运赐予他第二次人生后,又跟他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在经历了一连串的变故后,他成了一家酒馆的老板,而且还背负了一百二十三万的债务。

    “只是一百二十三万而已。”

    他轻声说道,卷起那张契约,便抬脚向门外走去。

    “只是一百二十三万?你确定?”

    三个野猪人却把身子一横,就挡在了他的面前,显然是怕他借机逃跑。

    那边的丽莎被罗文突然吼了一嗓子,一时吓了一跳,但缓过神来后却只是满脸讥讽,心道:“辣他奶奶的,这臭小子还真把自己当老板了?他一个身无分文的外地人,连东大街的路都不熟,能去哪里拿出一百二十万?怕不是在虚张声势咯。”

    她倒是完全无所谓,酒馆卖谁不是卖,她还是那个吸引顾客的看板娘,就算被解雇了,别的酒馆还会抢着要她。

    “这就是人脉经济,女人只要漂亮就行。”

    心中想着,她又抽出小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把有些分叉的刘海并在一起。

    “嗯。”她拍了拍自己的脸,“还是这么白,这么美!”

    “砰!”

    桌面突然一震,她猛地吓了一跳,目光突然瞥见那罗文竟然已经来到了柜台前!

    罗文一拍桌子,皱眉道:“自恋个什么劲儿?我忘了拿水桶,你去厨房拿一个来!”

    丽莎也是眉头一皱,反瞪向罗文:“你凭什么命令我?”

    罗文把契约一抖,指着丽莎的脸:“就凭我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你!”丽莎眉眼一抽,额头几乎跳起青筋,“我……那我不干了,我要辞职!”

    “辞职?”罗文反问道,“我记得你签的是五年合同吧?怎么,想付违约金?”

    “你!”丽莎手一抖,差点连镜子都抖掉了下来,“你现在就得意吧,等拿不出钱,看你怎么办!”

    她气得几乎吼了出来,但身体却非常诚实地转过身,到厨房去拿水桶了。

    像她这种有名气的看板娘,老板为了将她们绑定在店里,一般都会在合同里设置高额的违约金,那违约金可不是她能承担得起的数目。

    看她背身而去的狼狈模样,罗文突然笑出了声:“蛤蛤蛤!”

    那野猪人大哥便问道:“你笑什么?”

    罗文收敛笑容,微微摇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发现当这个老板也还不错。”

    ……

    现在大约是早上七点半,酒馆的营业时间一般是从早上十点到凌晨两点,中间只有八个小时休息时间。

    不过这个世界的空气里蕴含着对身体有益的物质,所以人类的身体素质比地球人高上许多,普通人只需睡四个小时就能补满精力。

    两分钟后,丽莎从厨房里拿了个大号的红色水桶出来:“拿去!”

    看她准备将水桶扔过来,罗文脱口而出:“拿着!”

    丽莎神情一愣,顿时僵硬地收回了手。

    “跟上。”

    罗文又说了句,便转身向门外走去。

    那三个野猪人这次没有挡住他的路,显然在丽莎没注意到的时候,他们之间有过交涉,并达成了某种共识。

    不过他们依然紧紧跟在罗文身后,看起来倒像三个彪悍结实的保镖。

    “要去哪啊?”

    丽莎提着水桶,一脸烦躁地跟了上来。

    罗文走出门后,拿出一串钥匙扔给她:“你把门关上,我们出城。”

    丽莎接过钥匙,将铁锁一拉,狠狠插进锁孔,这让她感觉像是在插罗文的身体一样,顿觉爽快无比,心情逐渐平复。

    “啪嗒!”

    她扣上锁,转身来到罗文身边,问道:“为什么要出城?你不会想着去迷宫狩猎魔物吧?别怪姐看不起你,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怕不会被哥布林一棒锤死?”

    罗文脸一板:“叫老板!”

    丽莎顿时脸一黑,不说话了。

    哥布林(goblin)是一种非常弱小的类人魔物。它们一般有着暗绿色的皮肤,长长的尖耳,红色的眼睛,不但个子矮小、模样丑陋,而且个性贪婪又卑劣,性格倾向邪恶、狡猾而善于诈欺,非常惹人厌恶。

    哥布林又叫“小鬼”,“连哥布林都打不过”,经常被作为一句侮辱人的话来使用。

    不过罗文其实并没有生气,因为他是真的打不过哥布林……

    他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第四天,身体素质还远远比不上这个世界的普通人。

    七点半的费尔南迪已经开始逐渐热闹了起来,在城内休整了一段时间的冒险者们通常会在清早出城,向迷宫进发。

    相应的,自然会有各种店铺早早开门,以应对冒险者们的需求。

    罗文来这不久,与街上的人还不熟,但丽莎却是东大街的本地人,几乎没有人不认识她!

    那武器店的老板见丽莎和一个男人一起被三个野猪人围着走,便探头问道:“小丽莎,今天怎么这么早?你们老板呢?”

    丽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跑路了!”

    武器店老板猛地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那个油皮子又去赌博了?你没事吧?”

    丽莎浑身无力地说了一句:“没事,我一个小店员还能有什么事?”

    然后她便转回头,跟着罗文继续往前走。

    罗文对费尔南迪的路确实不熟悉,但他好歹还是知道东大街位于两条官道之间,沿着东大街往东面走,不足五分钟就能出城。

    而在城外不远处就有一条从水之迷宫里流出的河流,河流在一片小森林里形成了一片湖泊,名为“月湖”。

    认出罗文是在往月湖走后,丽莎不禁奚落道:“你去月湖做什么?难道你还能在那湖底挖出宝藏不成?”

    罗文看了她一眼,疑惑道:“你不是本地人吗?怎么连月湖是用来干嘛的都不知道?我去月湖,当然是要去钓鱼的啊!”
………………………………

第三章 愿者上钩

    就算是以迷宫狩猎为业的冒险者也有休闲娱乐之时,更不用说费尔南迪中的那些普通人了。

    而月湖就是东城最有名的悠闲圣地!

    月湖位于树林之间,那里环境幽谧,清净自然,非常适合放松心情,缓解压力。

    在月湖之中更有从水之迷宫中游出的大量鱼群,年纪大一些的人们都喜欢在湖边坐下,静静垂钓,若运气好还能钓起一、两条珍贵鱼种,那便是一笔额外的收入!

    而罗文此行的目的,就是来钓鱼的!

    “钓鱼能钓到一百二十三万?痴人说梦……”

    丽莎终于知道自己手中水桶的作用,但她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罗文能真钓到些什么!

    走到林边之时,那野猪人大哥突然按住罗文的肩膀,粗声问道:“小老板,你说的赚钱之道莫非就是在月湖钓鱼?”

    丽莎顿时一惊,瞪大眼睛看着他,心想:“原来你事前不知道啊!”

    她见三个野猪人一直默默跟着,还以为他们早已知道,没想到也和自己一样啊!

    不夜城怎么能派这么耿直的兽人来讨债啊!

    面对野猪人大哥的质疑,罗文却非常自然地说道:“是的。我在酒馆工作时就有听说,最近这月湖中出了一条月白色的神鱼。我若能将那条神鱼钓出,应该足以抵债了吧?”

    野猪人大哥疑声道:“你说的是月神鱼吧?如果是月神鱼,那确实足够珍贵,但你能钓得到吗?”

    先不说那月神鱼,月湖之中的鱼类都有灵性,越是珍贵的鱼种便越是聪明,就算是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也时常一整天都钓不到哪怕一条鱼!

    至于那月神鱼,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影,从来便没有人能够钓到过!

    却在这时,另一个野猪人突然跳了出来,对着罗文惊疑道:“等等,你怎么连钓竿都没带?”

    丽莎顿时一脸黑线,大哥,你们这也太后知后觉了吧?

    从头到尾,罗文便只让丽莎带了个水桶,自己手中却空无一物,自然是不可能有什么钓竿的。

    罗文却一脸从容:“别急,到了地头,自然会有钓竿。”

    他若无其事地绕过那野猪人庞大的身躯,随后缓缓步入林中。

    林中空气清新,静谧怡人,偶有几条人影走过,大都是提着钓鱼工具,早早出来享受垂钓乐趣的人。

    当然也有专门冲着月神鱼而来的专业冒险者,他们之中更有人在湖边驻扎了将近半个月,就是为了捕获那条传说中的神鱼!

    罗文这几人的到来并没有给这林中小湖带来多少波澜。

    受到林中气氛的影响,就连说话声音天生响亮的野猪人都不禁压低了音量。

    他们沿着石头小路一直往前走,终于在绕过两颗大树,看到了林中的月湖。

    来自水中迷宫的湖水清澈得几乎透明,但因为迷宫之水的特性,湖面上常年蒙着一层如烟如云的薄纱,使人难以透过那湖水看清湖中游鱼。

    罗文在湖边挑了块有石头摆放的地盘,便施施然走了过去,然后在石头上坐下,正面对着湖泊。

    他稍微转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左边坐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似乎是个挺老练的垂钓者。

    而在他的右边,则摆放着一个帐篷,三个显然是冒险者的年轻人聚集在帐篷前,其中一个在啃着硬面包,一个在坐地垂钓,还有一个在原地转圈、不停嘀咕。

    这三人,应该就是专门来钓月神鱼的!

    “现在的年轻人,心态真是浮躁。”

    那老人微微摇头,忽的一提钓竿,顿时一条鱼儿被钓线牵出水面,在空中摇头甩尾,溅射出一片蒸腾的水雾。

    “是银须锦鲤!”

    丽莎捂住嘴,发出一声刻意压低的惊呼。

    这银须锦鲤的特征极其明显,它的唇边长着两条与鱼身等长的银白长须,这两条银须是入药的极品材料,就算生服都能养生健体,效用极佳。

    价值,起码在十万元起!

    像这样的珍贵鱼种,如果能钓上十条,那什么一百二十三万不是轻轻松松?

    但这并不现实。

    银须锦鲤非常稀有,基本不会从水之迷宫中游到月湖中,而且它的灵性非常高,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咬饵,也就无可能上钩了!

    但这位老人确实钓上了银须锦鲤,而且……

    他在将银须锦鲤钓上之后,竟然当面解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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