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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1958年-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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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娘站起身来,裙摆微动,露出一双三寸金莲。她上前把布包重新系好:“你当我不知道,这金子放到外面一钱不值,我拿它报答你,还是讨了便宜。荣老板也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收留我们两个。你别看它现在不值什么,总有用得上的时候。这世间,什么都会变,什么都不常在,只有它,才靠得住。你收好,不收我就当你还怨着我。”

    “梅姐,你别这么说。行吧,我先拿着,有用得上的时候尽管问我要。”唐青把布包重新放回竹篓里,又从里面翻出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我给你们带了点食材,这米是今年的新米,可好吃了,你们一定要试试。对了,这是我师傅最喜欢吃的瓢儿菜,听说可有营养了,我还是趁他不注意偷拔的。”

    唐青为了缓和气氛,讲了好多在乡下的趣事,连秦医生和戚老爷子之间的斗嘴,也用了最夸张的表情讲出来,终于把梅娘逗笑了。

    “你这丫头。”梅娘掩着嘴笑道。

    三人正说笑着,突然院子里传来一阵清脆的铃铛声。唐青脸色骤变:“不好,你们快躲起来。”她掀开桌子底下的一块毯子,使足了劲儿搬开上面的石板,然后对着梅娘和芙菊低声说道:“你们先进去。我出去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等到梅娘她们一个个从房间里消失,她再把石板搬回去,盖好毯子,仔细地展平它,才从屋子里出去。

    依旧是按照口诀往回走。说来也奇怪,在小竹林里回去的路,按理说应该是按照口诀的反方向走,但是实际上按照反方向是走不出去的,反而按照口诀一步步走才能走出竹林。

    回到布店里,唐青倒是没想到,胡蝶竟然这么有耐心,还没有自己走掉。要知道,这姑娘是出了名的等不了人,有次出去逛街,唐妈让她在店里多等她十来分钟也等不及的,没等个几分钟就自己回了家。

    这会儿竟然等了唐青将近一个小时,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只有胡蝶,老板为什么要急匆匆地拉动响铃。唐青疑惑地看向荣老板。

    “小青,你这带过来的姑娘什么来头。上次梅娘不小心拉在外面的一件衣服,她一看见就嚷嚷着问,你是不是去见梅姑了,你跟她说过梅娘在这儿?还是说她是梅娘的老相识?”荣老板把唐青拉到边上,低声询问道。

    唐青是真的疑惑了,她看向胡蝶,心里嘀咕道:难道书里,梅姐还是什么大人物不成。

    “唐青,没想到你这么能耐,连梅姑都认识。”胡蝶半是酸半是惊喜地说道。

    唐青:“。。。。。。”

    “说吧,你又在闹什么幺蛾子?”唐青吊起了眼皮。

    “小青妹妹。”胡蝶凑近了,柔声喊道。

    唐青敢打赌,这么些年,这是胡蝶对着她喊得最真心的一声。她浑身一哆嗦:“有事说事,别套近乎。这么长时间,你坑起我从来没留过手好吗?”

    “那什么,以前都是我不好,以后,小青妹妹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让我逗猫我绝不撵狗。”胡蝶谄媚道,“你帮我个忙,让梅姑收我为徒吧。”她对着唐青,眨了眨眼睛。

    你别说,这人长得好,就是有优势。小姑娘对着自己卖萌,唐青还是很受用的。但她也不是傻的:“什么梅姑,我不认识,我来这家店,就是帮荣老板一个亲戚看看病而已。你说的什么梅姑,我听都没听说。”这是实话,唐青说出来一点也不心虚,她认识的人叫梅娘可不叫梅姑。

    “文秦梅。我要找她做我师傅。你别给我装傻。这衣服就是她的,我不会记错的。你别忘了,我可不是一般人。”胡蝶几乎是贴着唐青的耳边说话。她吐出来的热气让唐青耳朵痒痒的,很是难受。

    胡蝶拿起藤椅上的那件大红褂子,朝着唐青挑衅地看了一眼。原本看这本小说时,她就发现书里面梅姑这个角色,是按照现实生活里的梅大家写的。要是成为梅姑的徒弟,想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梦想就不再是奢望。

    小时候,在孤儿院,每天入睡前都要缠着院长妈妈唱一支梅大家的曲子,那时候胡蝶心里就埋着一个梦:要成为梅大家一样的人物。可惜后来梅大家的特殊唱法早就失传了,再多人模仿她,也只是形似而神不似。而胡蝶也忘了自己要学梅曲的念头,成为了娱乐圈一个苦苦挣扎于名利的明星。

    “不认识,我说不认识就不认识。你别在这儿缠着我了,我要赶着回乡下了。”唐青狠下心肠,“荣老板,我这妹妹脑袋不清醒,你别理她。”拎着胡蝶的衣服领子,就把她拽到外面。

    一见唐青把磨人精带出去,店里的荣老板立马把门关了起来。

    “还看什么看,赶紧回家,你再怎么闹,荣老板也不会开门的。”唐青抱着手臂。

    唐青藏在胡蝶身后,一路跟着她,看着她进了唐家的门,才往利瓦村赶路。
………………………………

第37章 求医

    唐青踩着最后一道晚霞回了利瓦村。

    一路上经过了层层盘问,好不容易出了城,进了村子里,她才跟入了水的鱼儿似的,顷刻间又活了过来。一路上边哼着不成曲的小调,边把玩着手里的稻草,编出一个又一个小花样:戒指,蚂蚱。编了拆,拆了编,乐此不疲。横竖村子里都是平路,都不怕摔着。

    明明是一样的空气,唐青就是觉得村里的空气更清新些。尤其是对于她这种,偏不爱麻烦但麻烦又经常找她的人,呆在乡下的日子简直跟天堂似的,美好得很。

    “乡下就是这点好,永远也不会有麻烦缠上身。”唐青一路蹦蹦跳跳,一切烦恼都抛开。

    然而,须知道,这世间最经不起说的就是“永远不会”和“我一直都在”。┐(―__―)┌

    戚安都能缺席那么多年,那么在乡下,也不会永远都没有麻烦。

    才走到村口,唐青就听见,小孩子一声高似一声的呜咽声。不多会儿,就有两个毛孩子拖住唐青的衣角:“小青姐姐,你快去看看吧,阿福哥快被坏人打死了。”孩子们眼泪鼻涕一大把,全蹭在她身上。唐青看着自己湿了一大块的衣角,头皮直发麻。

    不过,既然这几只小兔崽子都说要打死人了,怎么着也得去管一管。

    他们在前面带路,唐青跟着走了没多远,就看见两个比自己高了一头的男孩子扭打在一团。

    “都别打了,喂,说你们呢。”唐青挤进去,双手各抵着一个拳头,“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打架充英雄有什么意思。”

    “小青。”其中一个看到唐青,就立刻摆出一副乖乖认错的表情,低下头去,嘴里却辩解道:“不关我的事,都是这小子不识好人心,天生长了副欠揍样。”

    “所以你就被揍了。”看着明显占下风,已经皮青脸肿的阿福,唐青冷冷地嘲讽了句。

    另外一个自始自终一句话没说,要么是觉得,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反握拳头,面上挂不住,又或是,懒得和一帮小孩子计较。他从地上捡起自己那个破掉的篓子,把掉出来野菜扔进去,沉默地走开了。

    这是个生面孔,唐青之前在村里并没有见过他。这孩子虽然刚刚打过架,嘴角青了一块,但还是不掩他清秀的眉眼。

    这么俊的人,没道理我见过就忘啊。指了指那人走开的背影,唐青向阿福问道:“他是村里新搬来的?”

    “可不是,前两天和他爷爷刚下放到村子里。大家都说,他们家肯定不是好人,要不然怎么会被强制送进村子里。要知道,别地方的人都对咱们村里避得远远的。被强压着来,肯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阿福忿忿地说道。

    唐青听不惯这样的话,反问道:“难道你就因为一些“大家说”的话,就欺负人家一个新来的?”

    阿福再迟钝也能听出唐青话音里的火气,连忙解释道:“才不是,我好心好意提醒他,他倒好,不领情。他捡的那些野菜都是给猪吃的,我还帮他挑出来了呢。”

    “没粮食吃的时候,你们家就不吃那些给猪吃的东西啦。”唐青白了一眼阿福,“你别怪我说话不好听,你当时的态度肯定也不好,人家铁定是误会了。搞不好以为你存心奚落他。再加上,你以为是替他把不好的东西挑出来,人家还当作,你是把他辛辛苦苦挖出来的野菜都扔了呢。”

    唐青叹了口气。没再理阿福,赶着回卫生所做晚饭。

    “想大丈夫处世,遇知已之主,外托君臣之义,内接骨肉之恩,言听计从,祸福共之。。。。。。”屋里秦医生也吊着嗓。这一段慷慨激昂的唱词硬是被他唱的断断续续,百转千回。

    唐青心里感叹道:可真是巧了,今儿个到哪儿,都在唱戏。果然老话说得好,人生如戏。就跟自己一样,躲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被唐妈逼着回家继续演唐青。算了,不愁了,总归还有近一年的时间,总能想出来两全的法子出来。

    “师傅,别卖弄你那个五音不全的嗓子了。你晚上想吃什么呀?”唐青在门口露了个头,差点想把两只耳朵捂起来。

    “瞎说什么呢,什么五音不全,我这叫有腔调,小孩子,懂什么。”秦医生扯了扯下巴上白胡子。

    唐青连忙讨饶,就怕秦医生又开始他的艺术熏陶课程:“师傅,你唱得特别有情怀。不过我现在要去做饭了,咱们晚上到底吃什么呀?”

    “你看着弄吧,我不挑。”秦医生挑了挑眉。

    唐青没动,一直站在门口看着他。

    果然,秦医生没几秒钟又开了口:“记住,面条要粗的,不要细的,指甲盖那么粗就行了。盐少加点,醋得多加点,不过也别加太多,多了容易酸。哦。葱、姜、蒜都别放。上次你不小心放了蒜片进去,我吃得那叫个难受。好了,其他没要求了。对了,别忘了我的瓢儿菜,今儿就做白灼的。我也没什么要求。随你做吧。”

    唐青仍旧没有动,静静地看着他。

    “厨房里的鱼你也给做了吧,回头不新鲜了不好吃。出锅的时候,记住把葱、姜什么的都给挑出来,我一大把年纪了,吃着怪费劲的。哦,还有,酱油少加点,吃多了对身体不好。”秦医生又叮嘱道。

    这次他一说完,唐青就捂住了两只耳朵往厨房走。屋子里又传来一阵敲桌子,吊嗓的声音。

    “师傅,你好歹有点世外高人的样子成吗,一副老小孩的模样,真难养。这一年的时间,我到哪儿去给你□□个像我这么听话的徒弟。”唐青心里哀嚎道。“果然,天才都是有些怪癖的。算了,看在他治病救人从来不含糊的份上,吃饭讲究一点也无所谓啦。”

    红烧鱼呢,最重要的就是去腥味。唐青利落地将桶里面的鲜鲤鱼去鳞,去腮,去肚子里的鱼泡、鱼籽、黑膜。再取出自己的厨房必杀技――“吸水草”把鱼皮表面的水珠吸走。

    在空间里认草药的时候,唐青就发现有一块地方的土总是干得很快,仔细查看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这一块种的草药有吸水的功能。药典里对于这种草药的记载也是吝啬得紧,寥寥几个字,就概括了长相和功效:叶片狭长,根系粗广,可储水。

    不知道这类药草有没有其他功能,唐青暂时就把它当作吸水巾来用。别说,还挺方便。轻轻抹两下,刚洗完的长头发就能脱水。唐青真是不能更满意了。

    就拿现在来说,被“吸水草”吸干表面水分的鱼皮绝对不会再粘锅。这草,在没有厨房用纸的年代,简直就是神器。

    油锅刚冒出点烟,唐青用锅铲把鱼平放进锅里,大约煎炸半分多钟,才把鱼身翻转过来。最后炖煮的时候,加入塞进葱姜碎末的纱布包,再倒进特制的调料。一道完美的红烧鱼就这么出了锅。

    早就摸清了秦医生口味的唐青,如今做起菜来,总算能得到他的夸奖。

    “你这丫头虽然笨了点,不过看在你做菜手艺还不错的份上,我勉强耐心教教你好了。”秦医生说着话,手上的筷子却片刻不停。

    没穿越之前,唐青也算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吃货一枚,平日里只管吃不管做。穿越到这个年代,先是觉得愧对唐家,想尽力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没想到,却渐渐练就了一番好手艺。唯一可惜的是,自从她开始琢磨厨艺以来,对美食的兴趣却不比以前。再好吃的东西吃进口中,第一反应也是在想,这道菜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用了哪些调料,哪些调料是可以不加的,哪些又是可以增味的。倒是平白丢了好多乐趣。

    纵然这样,能看到别人沉醉在自己的手艺里,唐青得到的幸福感比真正吃到美食更甚。

    “不知道戚大哥什么时候能回来,他最喜欢我做的红烧鱼了。等他回来,门口那条河里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新鲜的鲤鱼。”唐青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歪了楼。

    “想什么呢,吃饭也能睡着不成。”秦医生敲了敲唐青的脑袋。

    唐青吐了吐舌头:戚大哥在外面什么好吃的吃不到,我替他操什么心。

    刚拿起筷子,唐青就觉得房子里的窗户震了几下。卫生所的门、窗都不严实,有人使了劲儿的敲着门,动静大得让整个房子跟遭了地震似的。

    “有没有人,有没有人在?”门外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急。

    唐青无奈地放下手中的筷子。甫一开门,门外就冲进了高大的男孩子,正是之前在村口和阿福打架的那个。

    他拉住唐青,焦急地喊道:“秦医生呢,他在哪儿?”

    顺着唐青指的方向,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秦医生,我爷爷病倒了,求你快去救救他。”

    听见动静,从屋里赶出来的秦医生,看清跪在地上的人,不禁吓了一跳:“你快起来,我怎么受得起。”说着,连忙扶起他,对着唐青吩咐道:“我先去看看,你带着我的医药箱赶紧跟上来。”

    人命关天,被一系列变故弄懵了的唐青,条件反射地拿起桌上的医药箱,检查了必备的东西就追上他们俩。
………………………………

第38章 恳求

    天空中没有软绵绵的云朵,风也随着暖和的阳光,懒洋洋的。【鳳/凰/ 更新快请搜索】山下的一片片水田里,站着一群群穿着长袖,戴着草帽的农人,赤着脚,挽着裤脚,弯着腰在插秧。

    唐青提着竹篮子,在乡间的小道上慢悠悠地走着,小心躲避着田里面甩出来的泥巴。

    “沈大哥。”唐青很快从人群里辨认出自己要找的人。比之前刚来到利瓦村的时候,男孩子的气色和身板明显好了很多。

    说男孩子也不太恰当,沈博文比唐青整整大了四岁,早已经成年。只是唐青毕竟多活了那么些年,对没有自己前世年纪大的人都看作是孩子。

    “沈大哥,师父让我来给你送点水。”唐青等到沈博文走近,找了个阴凉的地方,掀开篮子上盖着的素布。

    秦医生对于沈家爷俩十分重视,去看病的当天,就以他们的居住环境不适合病人休养为由,拉着他们二人住进了了卫生所。

    卫生所有时候也会收些留宿的病人,地方还算宽敞,供沈家爷俩住下不算勉强。对此,唐青也是乐见其成的。

    毕竟刚想多找个人来照顾秦医生,就有人撞了上来。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这样一来,也不用再犯愁唐妈定下的年底截止日期。等教好沈大哥,把他打包送给师傅,唐青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回家住。这么打算,简直完美。

    “唔,好甜,里面加了蜂蜜吗?”沈博文刚喝了一口,就诧异地看着唐青。

    “金银花太苦,我怕你不习惯,就自作主张多加了点蜂蜜。”唐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不喜欢吃甜口,我下次就不放了。”

    “不是,我很喜欢,谢谢你。”沈博文抓了抓头发,”只是你加的蜂蜜口感真好,像比我以前喝过的特级蜂蜜还要清新。”

    唐青脸刷得一下红了,倒不是害羞,而是紧张的:”哪有那么夸张,沈大哥,一定是你很久没喝到蜂蜜水,突然喝到当然觉得是人间美味了。这个不过是秦医生上次出诊,病人家属送的,他们自家产的蜂蜜罢了。”

    秦医生上次出诊,的确有户人家送了瓶自家产的蜂蜜,但是唐青早就已经偷梁换柱,将里面的蜂蜜换成空间里产的。这几年,山间的丰富物种被唐青搜刮了好多,空间里的物资也越来越丰富。

    沈博文若有所思:”这里人杰地灵,又背靠大山,山里人家自己产的东西,新鲜点也不足为奇。”

    唐青暗暗地呼了口气,幸好糊弄过去了。

    秦医生对沈家爷俩的态度,让唐青摸不准。表面上看着像是朋友,但更多的像是上下级的关系。这些年,唐青跟着秦医生跑过无数人家,医治了无数疑难杂症,总有病人家属激动起来,朝他跪下。秦医生向来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但只有沈大哥冲他跪下的时候,秦医生的态度很是奇怪,有不安又有点怅然。

    “小青,你跟沈家小子是亲戚?”旁边田里劳作的大娘笑眯眯地问道。

    “不是我家的亲戚,是师傅的亲戚。”唐青被大娘拉到一边。

    “是秦医生家的亲戚我就放心了。那天,一群人把他们爷俩送过来的时候,村子里闹得不像话。你也知道,咱们村子几百年没个外人进来。一下子进来那么多穿制服的人,不得吓坏了。”大娘拍了拍唐青的头,“既然是秦医生的亲戚,那肯定不是什么坏人。我们也就放心了。”

    唐青笑着附和道:“沈爷爷和沈大哥绝对不是什么坏人,大娘你让村里人放宽心。”片刻之后,又凑近大娘,低声说道:“沈大哥他们家这次也是遭了难,等过几年,说不定就又回京里去了。他们家都是知恩图报的好人。大娘,平时在村里,沈大哥他们还得多靠您多帮衬帮衬。”

    沈爷爷上次生病主要还是饮食的问题。年轻时候打仗当兵,啃草根树皮也精神都锁。老了生活条件好了,吃穿用度上也精细起来,陡然间家里遭遇突变,老人家的身体一下子就吃不消了。

    依着秦医生对沈老爷子的敬佩,就是让他好好地把沈家人供起来,他也没二话。但是毕竟还有沈博文这个正经孙子在,不能越俎代庖。

    沈家爷俩刚被一大帮人送到乡下,那群人就走了个精光,生怕晚一步会被蛇咬似的,连沈家人的入户手续都没给办一下。这年头,没入到村里面的户,就挣不到公分,没公分,又去哪儿领粮食。因此,好些天,沈家人都是靠着沈博文出去挖的野菜充饥。

    如今沈家的公分,还是秦医生和村长谈过之后,才记下来的,考虑到沈爷爷年纪也大了,不论他做多做少,都只记沈博文一个人的公分。

    就这,村里还有人不平。觉得沈家明明是外人凭什么来分村里的田和粮食。还是村长找了人一个个谈话,才平息下去。

    “小青,田里收拾好了,回去吧,我给你打下手做晚饭。”沈博文扛了个装秧苗的篓子,招呼唐青。

    要不是早知道他是城里人,从没下过田,唐青也得被他这架势唬住,把他看作是从小在田里打滚的庄稼人。这孩子实在是聪明得很,除了刚开始有些笨手笨脚,现在不管是田里的活,还是生火,做些简单的菜式,都得心应手,熟练得很。不得不承认,智商决定一切。

    唐青他们走远之后,田间一直关注两人的农人闲聊道:这两孩子走在一起跟金童玉女似的,一个长得比一个好看,年龄也般配,现在还都住卫生所里。

    唐青耳力过人,听见大家对她和沈博文的八卦,不禁有些错愕:这都哪儿跟哪儿啊,还好已经走远了,沈大哥应该听不见他们说的话,要不然就尴尬了。我对他可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并排走的两个人沉默了一路,都没怎么讲话。唐青一直看着脚下的路,也没注意到旁边的人耳朵红通通的,面上也不怎么自然。

    四月的天,雨说下就下。雨点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滴一串地往地上砸。原本还是艳阳天,一下子就下起了雨,唐青他们也没带把伞备着,这一淋,可不就成了落汤鸡。雨越下越大,渐渐地视线都开始模糊,两个人只能眯着眼,往卫生所赶。

    进门的时候,唐青差点和门口站着的人撞在一起,擦了擦脸上的水珠,才看清,是胡蝶。

    也不管她来的目的了,下这么大的雨,总是要进屋换了衣服再好好问话的。

    找了个偏大的衣服,扔给胡蝶:“喏,可别嫌难看,我就只有这件你能穿的衣服了,不把衣服换下来,着凉感冒了,我可不伺候你。”

    胡蝶一声不吭地换上了衣服。

    “啧,你这是改了性了,平时不戳我几句,就不痛快。今天这么听话。先说好,太过的要求我不会答应你的。”唐青找了块干净的毛巾扔给了胡蝶,又自己拿了块擦自己头上的湿发。要是没有这个碍眼的,找跟“吸水草”出来,擦干头发分分钟的事。

    好想把头发剪短。╮(╯_╰)╭

    “下雨你不进屋,杵在门口做什么,身体再好也不能这么糟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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