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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至尊毒后-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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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容墨一般不会亲自出行。

    前脚刚踏出书房门口,乌云盖了过来,一轮明月忽明忽暗,风乍起,吹起院中浮影,容墨的神色顿时微微有变。

    看来,大雨要来了。

    黑山林一片漆黑,秦寿已经找到了那两具暗中护卫林夕的侍卫尸体,摸了摸伤痕,是刀伤,看血液死亡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

    〃主子,这黑山林三面环路,北面是一道悬崖,王妃若是被人掳走定然是另外三个方向走的,要不要叫人去追。〃

    一个个火把犹如幽灵一般在黑暗中蜿蜒跳跃,容墨的脸一半在黑暗中,一半在明亮中,眉目如削,嘴角浮起一抹奢杀的冷笑。

    〃走,去悬崖。〃

    悬崖边的尸体没被移走,还是恐怖的躺在那里,一看那死状,容墨就确定是林夕出的手,黑衣人的剑是朝着山崖的,似乎死前曾试图刺向谁,他往前走了几步,山崖边有几个很浅的脚印,很小,花纹看不太清晰

    脚印一半是留在山崖边的,另一半没有,说明有人在这滑足。

    他站了起来,低头看着下面黑峻峻的山崖,直觉这高度纵然是轻功极好的人要安全落地都没三分把握。

    这人还真是好计谋,林夕一死,到时候刑天监若是无法给她一个清白交待,那么那些百姓还是会来要人,一旦他交不出林夕就是恶意袒护,纵容王妃杀害无辜百姓,在这微妙之际,这一罪名被人利用瞬间可成刺向他的利器,正如那帮百姓所言:皇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何况王爷乎。

    容墨的眼神瞬间成冰如霜,衣袖一挥,一棵参天大树轰然倒下,激起无数夜鸟。

    ……
………………………………

第四十六章 哪来的野男人

    山崖下,一个白衣人背着一个超大包袱,身形轻巧的从破屋里走出来,然后哼着小调顺着崖底的河流蜿蜒向前,跳过一个小溪流,是一个树林,他放下包袱,诡异的张开双臂,原地蹦了三蹦,那树林便似有了生命一样,所有方位瞬间大动,片刻,那树林便似换了个样,白衣人满意的拍了拍手又背起了包袱轻松的往里走。

    林夕虽然从高空坠落,但由于下坠时那个草棚子的屋顶挡了一挡,又加上摔在软被上,所以只是暂时摔晕了,现在被裹在呼吸受窒,竟然硬生生的把她逼醒了。

    她吃力的呼吸,觉得自己被困,身子又似在半空一荡一荡的,脑海里慢慢回忆起自己坠崖的那一幕,居然呜呜咽咽的哭了,没想到死了到地狱还这般难受,不是死了就任何感觉都没了吗?

    白衣人察觉到了动静,也不走了,脚步一停,包袱一抖,林夕就咕噜噜的滚了出来,树林里黑漆漆的,风越来越大,雨势渐显,林夕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她两眼呆呆的望着上空,一个人影站在身边,穿着一身白衣,气息微冷,她第一念头,这是地狱的判官吧,穿着白衣服,看不清脸,一定很可怕,当即蹭的跳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将那白衣人扑倒,然后左勾拳右勾拳,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猛揍起来。

    〃你丫的,老娘好不容易重生一回,还没来得及发大财,勾美男,享美食,就窝窝囊囊的死了,你们这些高高在上实际狗屁不如的鬼东西到底是怎么安排命运的,今天姐不打你的桃花朵朵开就不叫林夕。〃

    白衣人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这女人因为怨气太深,所以揍得毫不客气,拳头似雨点般,关键是她的姿势太暧昧,跨坐在身上,某个部位轻轻一移就能重叠触碰,简直就是要命。

    白衣人守了二十年的身子很容易就会被勾起火来,他要抬手掀开这个疯女人,林夕却以为他要抵抗,揍得更狠了,刚才那一摔,她的内里其实有伤,这一顿猛动,牵扯内里,忽觉一股腥甜,嘴巴一张,猩红的血喷了白衣人兜头一脸,两人都傻了。

    林夕傻的是不是说鬼不会流血吗?她摸摸唇边的血液,居然还是热的,那是不是说明她还没死?

    而白衣人被人喷了一脸血,洁癖的老毛病又犯,顿时嗷嗷惨叫出来。

    他手一伸,一拽也不知扯到那里,只听嘭一声,林夕被甩出去好远,后背撞到树干上才停下,劲风飒飒,气息尚有回旋,转眼之间倾盆大雨而下,漫天雨幕在树冠的遮挡下变成了中雨,哗啦哗啦,瞬间就将两人浇透了。

    白衣人站起来,抬头迎面任雨冲刷干净那张血脸,林夕不知对方是敌是友,伸手一探,药粉都没了,只得咬牙,摸到手边一块尖石,攥在手心里慢慢爬行过去,白衣人浑然未觉,整个人似要和这雨幕融为一体,林夕眼神一晃,竟觉得白衣人惨厉似鬼,似乎下一秒就要青面獠牙向她扑来。

    林夕瞬间整个人都紧张的绷了起来,她咽了咽口水,喉咙咕咚一声,似又有回血,猛地一咽,新伤加上之前的旧伤,身子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一道闪电劈空而过,那雪白的光电瞬间照亮了周围的黝黑,林夕一咬牙,猛扑过去,手中尖石正对白衣人的心脏部位。

    白衣人依然一动不动,似乎未曾发现这一杀机,等林夕已经近前,他才慢慢低头,微微一笑,露一口白牙,闪电之下,骇人之极,手掌抬起又落下,林夕的身子慢慢软了下去,一口咽下去的血又喷了出来,这一次染红的是白衣人的白袍。

    〃哎,干嘛非要不自量力。〃

    ……

    山崖之上,尸体被雨水疯狂的冲刷,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样子,容墨回到王府,抬头看着雨幕,伸手,雨丝冰凉入骨。

    沈欢悠悠的喝着茶,表情没有一丝的担忧,他看着容墨的背影,咳两声道:〃虽然晚了一步,但是未必没有生机,那女人我看着就是个不容易死的主,等雨停了派人去山谷仔细找。〃

    容墨回头睨他一眼:〃事是你惹得,倒还有闲心。〃

    沈欢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呵呵一笑道:〃那次还不是被怒气冲昏头了吗?不过若不是那女人撺掇着我也不会闹这么一处啊。〃

    〃别张口闭口那个女人。〃

    话音刚落,沈欢忽觉一股煞气席卷而来,像窗外的雨幕,细细密密,绵绵不绝,当即额头冒出细汗,吧嗒一声,手中的茶盏瞬间裂出无数细痕,而茶水依然一滴不漏,当即收起了笑意认真了起来。

    〃是我逾越了。〃

    〃三天,我们只有三天的时间。〃

    沈欢放下茶盏,那杯子立即碎开,眼眸一惊,又轻轻吁了口气。

    〃即使过了三天恐怕你也不担心吧?秦寿给钱的时候我可看的清楚,他的手指中间夹着,外人看着给的是一样厚的银票,当事人拿到手里一对比就知道不同了,这人心不足一贪婪就是个可以抓住的弱点。〃

    容墨收回接雨的手,表情却更加凝重了,眉心微蹙,想的似乎是另外的事情:〃她的那点本事,恐怕不止是我知道了。〃

    沈欢不解:〃什么意思?〃

    容墨不语,方才他去查探脚印时发现在山崖处还有一个脚印,很浅,几乎不易察觉,看大小应是成年男子的,黑衣人不可能死了还走到山崖边,所以肯定还有一个男人出现过,但是这个男人是谁呢?不管如何,他肯定看到了林夕怎么使毒杀死黑衣人的,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传令下去,命猎鹰雨停后趁夜摸入峡谷寻找王妃。〃

    猎鹰是王府暗中培养的一只精锐队伍,平时都是便装打扮,混迹于常人之中,甚至跟普通百姓一样过着喝茶,经商甚至是种地的闲散生活,只有在容墨需要他们的时候才会集合出现,不过对于猎鹰,容墨还有两股更隐秘的势力,甚至是连沈欢都不知道的。

    相对于普通的侍卫,猎鹰的消息更灵通,自成一系,而且也更懂江湖中人的种种唬人伎俩。
………………………………

第四十七章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一束烟花在高空绽放,只是眨眼的时间,快的让人以为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城中,还在跟客人打尖的小二,和善的笑容忽然一凝,手中的热水盆还端着,嘭的往地上一扔,客人当即大骂:〃瞎了你的狗眼了。〃

    话音刚落,地上的盆子滴溜溜的转,然后忽然一旋冲入客人的嘴中,堵个严严实实。

    青楼里正在温柔乡里吟诗作词的白面男子通过窗棱一撇,突然脸色微变,几个女子尚在怀中,莺莺燕燕的柔笑着,突觉一冷,一眨眼才发现方才依靠的男子没了,一张银票晃悠悠的在空中飘落,正好落在她们胸口的起伏上。

    众人全都看的目瞪口呆。

    半盏茶的功夫,所有人都集合完毕,秦寿一个个点过去对容墨点了点头。

    黑夜中,方才还各种表情各种活色生香的人都已经换了表情,整只队伍整齐划一,一股冲天的萧杀之气。

    容墨的手负在身后,表情凝重,心情不太明朗,夜色下,他浑身的气势也愈加阴翳清冷,如雪山之巅最高的那捧触不可及的寒雪。

    外面的雨渐渐停了,下面的人屏气凝神等着他下令。

    片刻,他终于抬头,眸光深远又幽暗。

    〃本王,要你们去黑山林谷底找到坠崖的王妃。〃顿了一顿,他又平静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猎鹰并没有任何声音和异议,他们默了片刻,找一个王妃居然就要调用猎鹰,其实这是很危险的,万一这其中有诈是有人故意要引出这股暗藏的势力,那么这么一来就等于暴露于敌人眼皮子底下。

    但是良好的素养和容墨的铁腕调教之下,任何人都没发出一声质疑,而是一声响亮的:〃是。〃

    他们能想到的,容墨怎么能想不到,所以,他拿出了厚厚一叠面具,让秦寿分发给了每个人。后面的沈欢看着磨掉一层薄皮的手指,心疼的死去活来的。

    因为时间太赶,面具制作的并不算精良,但是若非近身细看大抵也瞧不出什么。

    容墨自己也带了一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男人模样,勉强算得上清秀,他的面具与众不同,完全贴合在肌肤上看不出一丝破绽。

    众人迎着微雨一路朝黑水林而去,马蹄踢踏溅起了地上的水塘,这个夜在雨水冲刷后愈发沉静,明亮,

    一轮明月拨开乌云来相见,淡淡清辉笼罩大地,高弦月,像一只半眯的眼睛冷漠的看着世人纷扰。

    一队便衣骑兵,驾马而行,夜空中只有马蹄的声音,除此之外没有一丝惊扰百姓的异响。

    黑水林通往谷底的路只有一条,便是往东直走,那里有一个下山的坡度,但是也多艰险难走,在那里只能靠步行跋涉。

    一队人马刚到那里,翻身下马,一个口哨,所有的马匹都四散逃开,看似混乱实则极有规则。

    山口上,一片寂静,只剩山风肆虐,狂呼着掠过,扬起容墨的如瀑长发,一缕拂过脸颊,微有酥麻之感。

    他眼风往后一瞥,嘴角弯起一个近似玩味的弧度,果然跟来了,那人用这一招看似轻飘飘,实则极其狠辣,一来损坏王府名誉,二来让他民声渐失,三来逼他引出自己暗藏的势力,王妃失踪自然不能让王府的侍卫出来,否则很容易走漏风声,所以他只能召来暗卫寻找,既然这样他就干脆顺水推舟,好好瞧瞧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

    七皇子只是个沉溺美色的草包,而皇上头痛隐疾发作无心思考筹谋,三皇子素来深居简出,似乎和谁关系都好,又似和谁都不热络。

    这是一场迷雾,突然而至,扑朔迷离,答案又简单粗暴,而他也乐意亲自探一探迷惑对方,让对方以为自己真的这么好诱骗。

    ……

    林夕醒来已经天亮了,她艰涩的睁开眼皮,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眼前旋转,转的她都快吐了,一张嘴,扶着床沿硬撑着身子,张开嘴,哇哇一阵吐,因为没吃东西,吐出来的只是酸水。

    因为难受,她的身体忍不住要蜷缩,一动,发现脚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抚住不停喘息的胸口,她吃力的掀开被子,顿时嘴角一抽,怒气值蹭蹭蹭的往上窜,她几乎用尽了仅有的力气狂吼:〃哪个杀千刀的,老娘要劈了他。〃

    嘭,门打开,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童子笑盈盈的走了进来,眼睛水汪汪的像两颗紫葡萄,粉雕玉琢的模样看得人心生欢喜,像极了年画娃娃,却又比年画娃娃清瘦些。

    面对如此天生萌物,林夕自然抵挡不住诱惑,当即两眼冒泡,她招招手,笑眯眯道:〃小朋友帮姐姐一个忙,姐姐就给你买糖吃好不好?〃

    小童子眯眼一笑,那眼光便晃花了眼,这个小家伙若是长大了也定是绝色美男一枚啊。

    〃什么忙?〃

    林夕指了指绑在两只脚上的绳子道:〃很小的忙,你只要找把剪刀,然后很轻松的咔嚓一下,姐姐马上带你去买糖吃,你要吃多少就吃多少,机会只有一次,而且我只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过了一分钟你就是求我我都不给你机会了。〃

    一分钟时间很快,对一个孩子来说做一个选择更是难,这么半大点的孩子都喜欢吃糖,甜食就是一道致命的诱惑,林夕这是不给那孩子考虑时间,怕他反应过来自己自己就没机会了。

    机会只有一次,小童子的眼珠子咕噜噜的转了转似乎有些纠结,最后眉头一舒点点头:〃好吧,那你等着。〃

    一转身他就埋进一个筐子里翻来翻去的,最后拿出一把锋利的剪子,走到床尾,对着林夕很认真的眨了眨眼睛:〃姐姐,你说好的,要给我买很多糖的。〃

    林夕猛地点头,诚恳的不能再诚恳了:〃一定一定,别说很多,就是把你埋了都行。〃

    小童子喜笑颜开,当即咔嚓两下,绳子断了,林夕恢复了自由,忍不住松了口气,摸摸胸口,似乎不那么疼了,体内似乎有股气流在浮动,整个人站起来脚步如在云端摇晃,她想转头问问小童子这是哪里,又怕一问耽误逃跑的最佳时机,对方既然绑着她肯定不是善茬,多亏了这个孩子突然闯进来,否则要是对方是个不轨之徒自己就危险了。
………………………………

第四十八章 神经帅哥不可爱

    怕自己体力不支会摔倒,林夕只好又很不要脸的欺骗了一下未来的花朵,给她做依靠顺便指路,两人刚要走出门,不远处有个人手端着一只碗,以一种很奇异的姿势跑了过来,那碗似乎很烫,所以端碗的人就不停的换手,样子看上去有些滑稽,碗里的东西却半点不撒。

    走出房门林夕才发现这是一个很清幽的小院子,院子里晒着很多草药,就连那些娇艳绽开的花都似染了几分药味,生生将花香压了下去,却又奇异的混在一起,闻起来一点都不难闻。

    眼看端碗之人将近,林夕抬脚要走已经来不及了,下意识的伸手掏药粉,才想起都用完了,就在此时,她感受到手中的小手掌猛的一滑,刚才还粉脂玉面的小娃儿突然往地上一倒,白眼一翻,四肢开始抽搐起来,当即大脑当一下空白。

    〃姑娘你醒了?怎么不多睡会,你有内伤需要好好休养才行。〃

    林夕还没从那孩子的突然抽风中反映过来,一转头一张清俊雅致的脸映入眼帘,当即一愣,不过眼下她却没心思欣赏帅哥,更没心情看那帅哥递过来的汤药,而是一把抱起小童子,急道:〃这是你儿子吧?是不是有羊癫疯,快去请大夫啊,不行,请大夫太慢了,直接送大夫那里,不行,那样也太慢了。〃

    羊癫疯是一种很可怕的病,若不及时挽救就很容易发生窒息,因为是小孩子,所以林夕更加焦灼,记得大学时就有个同学就有这病,很折腾,所以她们一个寝室的人都顺带学了些急救方法,来不及多想,她就把小家伙放平,然后开始伸手解那孩子的衣服,好让呼吸更顺畅一点,身后的灰衣人当即脸黑了,林夕紧张的手都在抖,深觉是自己害了这个孩子。

    灰衣人不语,眸光微沉,没有一丝急意,反而还笑眯眯的,心情不错,他侧头看着林夕忙上忙下,觉得口渴,顺带喝了口手中的汤药,咂咂嘴,然后在那小子抽的更厉害,林夕手足无措时,走过去,猛地伸脚一踹,那小童子立即飞出去两米。

    林夕看的呆了,站起来,瞬间怒火滔天,她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重重的打了灰衣人一个巴掌:〃你疯了,他只是一个孩子,要逃走也是我的主意,你凭什么打他,虎毒不食子,你简直比畜生还恶毒。〃

    灰衣人闲闲定定的让她骂个痛快,眼风向后扫过去,讥笑道:〃你再回头看看。〃

    林夕一回头,顿时脸都黑了,刚才还抽的跟个陀螺似的小童子居然跑的比兔子还快。

    〃原来被人打巴掌是这个滋味啊,先疼后麻,〃

    林夕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都什么人啊,小孩是个骗子,大人是个受虐狂,当即冷了脸道:〃我要离开这里,你要是敢拦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

    嘭,灰衣人一脚撑在走廊柱子上,修长的腿仿佛一道门槛将去路挡住:〃你受了内伤,这里又是山林,就算我放你走,你也走不了多远,到时候内伤发作倒在树林里只能变成野兽的粪便。〃

    林夕冷笑一声,看着他:〃如果我就想去送死呢?你拦得住任何人却没理由拦住一个不怕死的人。〃

    灰衣人笑了起来,那笑容好似三月春风,雪山消融的清流,让人微微一窒,却又觉得这人面相温和是个无害之人。

    〃你是怕出来找你的人找不到你吧,不如我们来赌一场,若是三天后你等的人找到了你我就放你离开,还送你一颗雪莲丹,如何?〃

    灰衣人猜的没错,林夕坚信容墨没见她回府一定会出来找她的,其实她并不在乎回不回王府,而是再过五天就是月圆夜,若是不喝容墨的血,她就会死的。

    〃若是找不到呢?〃

    灰衣人嘿嘿一笑,将药碗递给她:〃那就留下来给我当试验品负责试药,万一不小心喝死了我会买一副最好的棺材厚葬你的,如何?〃

    看灰衣人说的这么自信,毫无半点停顿,林夕深觉有诈,可她潜意识里相信容墨,容墨不是笨蛋,若是三天时间都找不到她,那他完全可以去屎了。

    她考虑了一会,然后一把接过药碗仰头喝下:〃好,我答应你。〃

    再如何怄气林夕也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所以灰衣人给她的药她就照喝,在赌约没完成时想来他是不会害她的。

    灰衣人看到她把药都喝了,笑眯眯的似乎心情不错,然后声音平缓一字一字道:〃我不喜欢养闲人,所以给你的药里加了一点奇怪的药,会让你一到半夜就脸上掉皮肤,白天就会恢复,不过只要你在这三天内给我们师徒两打扫浆洗我就给你解药。〃

    林夕差点两眼一黑晕过去,太腹黑了,太坏了,这个世界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

    天亮时容墨一行人已经到了山崖谷底,有人捡到了林夕的筐子,里面的癞蛤蟆和毒蛇都爬走了,容墨看了看筐子,眼神微凉,手掌略一用力,那竹筐便化为粉末。

    不给人留下蛛丝马迹是他的风格。

    抬头看山崖,心中计算着人体自然坠落时会着陆的方位,然后就找到了那个木屋,木屋的屋顶已经被砸毁了,下面对着床,床板也是一个大洞,容墨一个眼神,立即有人过去查探,片刻便回道:〃没有一丝血迹,地面也没碎痕。〃

    他走过去,如玉的手指微微摩挲着床板破碎的边缘,随即缓缓浅笑,从断裂口看似乎有什么东西缓冲了一下,那个女人十之八九还没死。

    再过五天就是月圆夜,相信林夕也急着要找他,可她没在附近,也没回去,要爬上去只有一条路,就是他们下来的那个陡坡,所以大胆推测一定是有人掳走了她,或者绊住了她。

    谷底有一条浅溪,清澈见底,一个成人双脚就能跳过去,浅溪贯山而过,对面又是一片树林,郁郁葱葱漫无边际,眯眼细看,似乎还能看到略微一些瘴气,这样的树林不可能长时间待人,否则定会吸入过多瘴气而死。

    所以看了一圈后,他决定再往前探探。
………………………………

第四十九章 暴走的神经

    刚走没两步,一只极小的鸟飞了过来,以肉眼几乎无法捕捉的速度钻入他的袖笼中。

    容墨手指探进袖笼,从鸟腿上顺利取下一个纸条,却不拿出来,而是手指微微摩挲,凸起的浮动让他知道了纸条上的内容,手指再捏了捏鸟的右腿,袖子轻晃,那鸟又快如闪电,眨眼就消失不见。

    他侧头对身边的人低低吩咐了几句,那人走上前大嗓子道:〃王爷有命,大家都先休息一会,吃些干粮补充些体力。〃

    众人面面相觑,其实这个时候大家都不累,以前做任务时两天两夜不睡觉不吃东西也是有的,虽有疑问但还是坐了下来,三三两两的拿出怀中干粮啃起来。

    〃煮茶。〃

    容墨令下,几个人立即动手做炉灶,另外一个人则负责去捡柴火,几个人分工合作极有默契,全程几乎没有一点声音。

    由于昨晚下了一场雨,这谷底的柴火大多比较湿,那捡柴火的人便往树林里走去,因为树林的树冠比较大,可以遮掉不少雨幕,相应的里面的柴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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