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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的奇妙冒险-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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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向前走上几步,是一座被炸药暴力破坏的石门,看着四散的机括结构和刻有古华族语的石板,恐怕是要来访者破解谜题才能进入。海盗们可没人懂古华族语,就算懂也没那闲情逸致,直接选择最简单粗暴的方法破门而入,让死去的林聪一翻媚眼抛给瞎子看。

    既然是林聪的藏宝之地,怎能没有陷阱,这群莽撞的海盗要吃不少苦头。

    一路上,各种各样的海盗尸体让苍云大开眼界。被乱箭射成蚂蜂窝的;被酸液喷到面门上,直接露出骷髅脸的;落入陷阱被尖刺插穿的;被天上落下的石块砸成小饼饼的;还有缺胳膊少腿被自己补枪的。

    有这帮不怕死的海盗当先遣队,苍云轻松不少,毕竟他可不像印第安纳琼哔——能够轻松应对这些陷阱。

    走完这条死亡之路,空间又豁然开朗。面前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华族城寨,纯木质结构历经百年时间却未曾腐朽。

    城寨四面环水,共有五层,每层四周都设置半人高的女墙,在第一层周围又布设鹿角,女墙上开有若干孔洞,是供士兵从洞中射杀敌人用的。

    古代战船甲板建筑特别巨大,船高首宽外观似楼,所以被称作“楼船”。明帝国海军当时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五层楼船。

    苍云不由感叹,林聪是将战舰拆开,整个搬到这里来了。
………………………………

第二十一章 疯子与风水宝地

明帝国鼎盛时期,有着数量庞大的舰队,其标准性的五层楼船是造船工匠结合之前历代的造船成果,制造出的世界航海史上最为巨大的木质帆船。

    楼船可载几千人,有九桅、张十二帆,蓬、帆、锚、舵这些部件,没有二、三百人无法移动。甲板宽阔可供马匹奔跑,士兵能在船上操演军阵。

    五层楼船在船队中的地位,相当于今日大型舰队中的旗舰,为整个船队的主体船舶。而郑和下西洋的舰队中,有不下二十艘这样的巨舰。

    用来造船的木材,都是百年杉木。杉木纹理顺直、耐腐防虫,经过桐油浸泡后又以石灰等物硝制,不仅质地更加坚硬,且防水耐火,在海洋上航行也不会锈蚀。

    复杂的工艺和珍贵的材料,每一条船的造价都可让一个南洋效果破产,故也有宝船之称。

    作为其中一条楼船的舰长,必然受到皇帝与郑和的器重信任,林聪算得上是人中龙凤。随郑和下西洋者,无一不是高官厚禄,郑和本人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林聪为何要在事业步入巅峰的时候背叛明帝国呢?

    表面上看,做个土皇帝比在明帝国,但受科技和生活条件所限,那个时代的人很难在孤岛上生活得满意。

    相比之下,还是在科技发达、物资丰饶的明帝国生活得滋润。人首先是要在物质满足,之后才追求精神满足。在孤岛上当皇帝,由于条件限制,很多物质需要满足不了,他作为皇帝,权力带来的精神满足会大打折扣。

    更不要说那时候的人受儒家思想熏陶,天地君亲师的理论在脑中根深蒂固,林聪需要花费多大精力才能说动手下人和他一起离开。

    这一切,怕是死掉的林聪才知道。

    城寨的入口是一条小小的栈道,直通五楼。整个城寨死一般的寂静,只是偶尔有海盗发出噪声。

    所幸海盗们没有在栈道布置守卫,苍云走过去侧身靠在女墙边,偷听海盗们的谈话。

    “瓦阿斯,我们要不要回去叫点人,实在不行抓点土著来探路也好。”穿着避弹衣的海盗正在向瓦阿斯诉苦。

    “你想逃跑?”瓦阿斯和照片上一样,留着莫西干头。只是精神状态与那时相去甚远,浓浓的黑眼圈,双眼中布满血丝。

    “我只是觉得这样很不明智,一路上死了不下10个兄弟……”话还被说完,一颗子弹从眉心射进他的头颅。

    “嘘”瓦阿斯将食指放在唇边。中枪的海盗抽搐着倒下,鲜血溅在身后海盗的脸上。

    “科迪,笑一个,我们马上就要发财了。”瓦阿斯拿枪指着脸上带血的海盗,后者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下午茶时间结束,继续干活,别让蜀黍来踢你们屁股!”瓦阿斯猛地朝天开了一枪,剩余的海盗都是身躯一震,战战兢兢的往前走。

    出乎苍云意料,城寨中没有任何陷阱。林聪似乎将这里当做自己负隅顽抗的最后堡垒,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还存放着大量腐败的食物,粗略的估计可供五百人吃喝一个月。

    “妈的,金子呢?”一楼大厅中,瓦阿斯正坐在椅子上歇斯底里。

    “至少我们可以把那些瓷器搬走,明朝的瓷器还值点钱。”名叫科迪的海盗安慰着瓦阿斯。

    大厅中只有几把椅子,但修建的十分别致。东南西北四墙壁是朱雀、玄武、青龙、白虎的图案。天花板上刻着一只盘旋的五爪金龙,双目冷冷的注视着正下方坐在首位的瓦阿斯。

    “妈的,你还瞪老子?”在金龙的注视下,瓦阿斯只觉得心烦意乱。对着金龙连开数枪,子弹深深嵌进龙眼中。

    开枪后还不解气,瓦阿斯又开始乱蹦乱跳,愤怒的仿佛要将地板踩烂。突然,他发现有一处地板发出的声音和其他地方不同。

    “把这里刨开!”海盗们连忙拿出鹤嘴锄和铲子,对着瓦阿斯所指的地方一阵猛挖。撬开木板后,底下是一层坚如磐石的硬土,工兵铲敲到上边只有一个白印出现。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损坏了好几把铁器,在使用炸药后,一行人终于将这层十多厘米厚的硬土破开。

    一条密道出现在几人面前,冰冷刺骨的风不断从洞口涌出,深不见底的台阶通向漆黑的未知。

    “这死人,花样还挺多的。”瓦阿斯吐出一口浓痰,脸上写满得意,率先拿起探照灯跳进密道中。

    “你们几个,守在上面!”他随手一指,被点到名的海盗如释重负般长出一口气。没有被点到名的海盗面如土色,不断在心中安慰自己,要是找到宝物可以多分一点。

    “瓦阿斯把林克杀掉了,我们要不要像老大汇报。”看着最后一个同伴消失在黑暗中,留守的海盗点燃香烟,深深吸了一口。

    “得了吧,他可是老大养的狗,汇报也没用,多半还会被他记恨上。”见同伴抽烟,另一名海盗也抽了起来。

    “他杀土著的那个劲头,真看不出他曾经也是其中之一。”也不管地面厚厚的灰尘,几个人把枪一扔直接坐下。

    “估计是维他柠檬茶喝太多,脑袋出问题了。”

    “要不是听说有宝藏,老子才不在他手下干活呢。”

    “没办法,就他能找到宝藏。”

    说到这里,海盗们齐齐叹气。先是几十个劳工为了挖抗累死,要是有几个劳工探路,过密道时不会折损十多个兄弟,唯一能说上话的副手林克又被打死,只能跟着这个疯子一条道走到黑。

    有什么比在机关重重的古迹中遇到个疯子队长更惨的事情呢?

    当然有,那就是背后还跟着一个杀神。见只剩四个海盗,苍云当机立断,从暗处冲出来,对着海盗们连开数枪。

    海盗们哪里想到有人会跟到这种地方,猝不及防之下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纷纷倒地身亡。

    解决掉海盗后,苍云也不急着下去,而是仔细观察起大厅的布局。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定位,隐隐有些熟悉的感觉,似乎在哪见过。

    这处藏宝地,依山傍水地下有暗河流过,又位于金矿之旁。附近景物的位置,又暗暗与四方圣兽相对。

    西方白虎属金,同休伯特金矿对应,恐怕林聪等人早就发现金矿,只是来不及开采。

    东方青龙属水,与刚进门时看到的地下暗河方位相同。

    南方朱雀属火,而木可生火,南面有一片巨大的丛林。

    北方玄武属土,代表靠山,从地图上看,正北方向有洛克岛上唯一的一座高山。

    而金龙坐镇中间护持气运,双眼凝视的位置预示着主人藏身之处,瓦阿斯也算傻人有傻福,误打误撞之下找到入口。

    这地方的布置不像藏宝室,反而更像陵墓。可林聪早被郑和枭首带回国,陵墓中埋得究竟是谁?
………………………………

第二十二章 寻宝和夺命异香

风水是华族的一门玄术,也称青乌术、青囊术,较为学术性的说法叫做堪舆。风水是自然界的力量,是宇宙的大磁场能量。风就是元气和场能,水就是流动和变化。

    苍云对这些了解的不多,只能看出大概。但提到陵墓,他的脑袋如过电般一下将以前读过的某本

    海盗们遇到的第一个机关名为窝弩,一经触动,数百只弩箭射出,将触发者万箭穿心。被酸液喷溅而死的,应该是触发了虫玉。只要在虫玉附近燃烧火焰,它就会就会散发出大量浓重得如同凝固的黑色雾气,黑雾过后,附近所有超过一定温度的物质,都被腐蚀成为脓水。

    后面的陷阱就是比较常见的落石、地陷之流。

    林聪故意在进门处设置这些陷阱,是要误导后来的寻宝者,让他们以为此处以被搬空,却不想瓦阿斯误打误撞还是发现其中奥秘。

    海盗们用炸药炸开的,想来就是书中说过的夯土。夯土按照当时方术师们的秘方调配,里面混合了糯米汁、童子尿等添加物,质地比现代的混凝土都结实,难怪海盗们损坏了好几把铁器都无法挖开。

    不知道郑和当时为何没能找到这个地方,当年下西洋,他的舰队中可是有不少奇人异士,未必没有倒斗寻龙的高手。退一万步说,依靠定位罗盘也可以轻松发现此处。

    苍云疑窦丛生,看来要从林聪修建的这座陵墓中寻找答案。

    没走几步,就看见一具具干枯的尸体,看地上腐朽不堪的稿子、铁锹等物品,他们生前应该是陵墓的修建者,为了保守秘密而被尽数杀戮于此。

    在放满尸体的密道中前进了大约十分钟,苍云终于来到尽头。此时前方无路,四周空间却异常宽阔,即使以苍云强化过的目力,也无法在黑暗中看清洞窟的全貌。

    这座岛的地下难道全是空洞,亦或是林聪以人力挖掘?想想古代帝王的奢华陵墓和满地尸骨,不是没有可能。

    虽然前方无路,却有一个百米见方的平台。平台上放着无数逼真的兵俑,历经百年岁月,手中的武器却没有腐朽,在海盗们的手电照射下泛着寒光,显然不是凡品。

    走到平台的边缘,总算可以看到远处陡峭的山壁。苍云一直向下走了十多分钟,估计已经在地下几百米处,加之四周无光,抬头依旧望不到顶。

    平台上每隔数米就立着一盏长明灯,很别致的做成童子造型。惟妙惟肖的童子跪在地上,双手高举托起一个圆盘,盘中的灯油早已燃尽。

    古代制作长明灯,都以人鱼膏作为灯油,可惜制作方法早已失传。但即使是传说中可以长久不灭的人鱼膏,也熬不住百年光阴。

    这平台上用来陪葬的兵俑和长明灯,无一不是价值连城的珍宝。奈何海盗们不识货,目光全部被平台最远端堆成小山的黄金珠宝所吸引。

    珍珠、钻石、玛瑙、白玉、翡翠、珊瑚、红宝石、祖母绿……如此之多的奇珍异宝,都是林聪从南洋各国搜刮来的。苍云别说见过,甚至无法一一叫出它们的名字。

    海盗们眼睛发红,口中嘶吼着扑上去。抓起一把就往自己的衣袋、裤袋中塞,但是小小的口袋哪里盛的满他们的欲望。有聪明的海盗脱下自己的衣服,双手将珠宝扒拉到其中捆好。

    抢夺着财宝的海盗们没有注意到,一株株不起眼的花蕾悄然绽放。

    异香扑鼻而来,察觉有异的苍云连忙屏住呼吸后退,从背包中摸出防毒面具带上。

    深受某些古墓寻宝电影的影响,苍云来此之前准备了防毒面具、折叠铁铲、绳索钩爪等器具,没想到真的派上用场。他特意挑选的这套全覆式防毒面具能自行供氧,连续使用一个小时没有任何问题。

    “我的,我的,我的!”如同某部动画中的海鸥,一个海盗含糊不清的将珠宝塞进自己的嘴里,唇角都被金器刮出血来,也浑然不在意。咕嘟一声,他喉头耸动,竟然把珠宝吞到肚子里。

    搜刮财宝的海盗不知为何打了起来,一个海盗用金制权杖敲碎同伴的头,但很快被另一个同伴用匕首捅死。

    有些海盗眼中则出现各种幻觉,他们放下手中的珠宝抱头惨叫,在自己身上挠出道道血痕,有个海盗直接一头撞死在坚硬的兵俑上。

    都是这股异香惹的祸。

    乌羽曼陀罗,苍云认出隐藏在珠宝中的植物,异香就是它那不起眼的花朵中散发出来的。

    这种植物开花后,散发的异香能让吸入者在几分钟内进入幻境,有的人表现出极度愉快,狂歌乱舞;有的人表现出抑郁烦躁,哭笑无常;有的人甚至行凶杀人或自杀,不能自我控制。

    就算侥幸挺过幻觉,花香中还带有相当的神经毒素,能让受害者在昏迷中升往天国。古代也有用这种植物来进行暗杀的案例,因为乌羽曼陀罗的香味太容易被识别,破解毒素的方法简单,逐渐被其他毒物取代。

    解毒方法苍云恰好知道,但他可没有那份好心去帮他们。

    “你看,疯狂就像地心引力,有时候需要做的不过是轻轻一推。”瓦阿斯在哀嚎声中挥舞着双手,仿佛在指挥一场交响乐。

    唯独他一个人没有上前抢夺珠宝,之后也没有像其他海盗般状若癫狂,丝毫没有受到异香的影响。

    可能是因为饮用过多的维他柠檬茶,海盗们已经对此产生一定的免疫力,瓦阿斯是其中的佼佼者吧。

    乌羽曼陀罗的花期很短,只有短短的10分钟。仅仅这点时间,海盗就损失大半,倒在地上还有呼吸的,只有寥寥数人。

    “醒醒,孩子们。一点小植物的香气就让你们睡着,这可不行,老大的手下可不能有软蛋。”瓦阿斯拿出水囊,将水泼在幸存者脸上。

    瓦阿斯早就知道乌羽曼陀罗,还故意让手下人吸进致幻气体,这个疯子果真是没把手下人命当回事。

    剩下最后几个人时,水囊里的水已经用完,他解开裤子……

    “好了,我们先运一些财宝出去。”救醒剩下的活人后,瓦阿斯转身拍拍手,示意手下人干活。

    “瓦阿斯,你往我脸上泼的什么东西,味道好重。”最后醒来的海盗把脸上的不明液体舔了一口。

    “救你命的圣水,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

第二十三章 鹾托吧裣准�

手枪子弹的出膛速度是400…500米每秒,步枪发射子弹初速可以达到700…900米每秒。理论上,一个人永远都听不到杀死自己的那发子弹的声音。

    当然,理论和实际有时候相去甚远。当苍云扣动扳机的瞬间,瓦阿斯提前意识到危险的来临,在地上一打滚。

    “有人偷袭,快******隐蔽。”瓦阿斯躲在一尊兵俑之后,大声招呼着自己的手下。

    不用瓦阿斯提醒,突兀响起的枪声早已惊动搬运财宝的海盗。将手里的物事一扔,想要举枪还击。

    他们没有瓦阿斯那份本事,加之吸入乌羽曼陀罗的毒香,虽经救治脱险,全身仍旧酸软无力,活靶子般被苍云一一点名。

    M1911A1的子弹共有八发,一发失手,剩下的7发准确送入海盗们体内。不像苍云黑暗中依旧能看清事物,残存的海盗不知苍云的具体位置,只能胡乱开枪,毫无威胁可言。

    惊慌中,又有几个海盗被击中。

    “照明弹,快******用照明弹啊。”一个海盗猛踢身边的同伴,被踢的海盗连忙掏出一颗长相奇怪的炮弹,用枪下的榴弹发射器朝天射击。

    拖着长长焰尾的照明弹缓缓从天上落下,将小平台照的通透。苍云的身形也在白光的照射下暴露,他立即藏到一尊兵俑之后。

    “他只有一个人,大家一起上!”

    “等抓到这小子,爷要好好疼♂爱他!”

    “让我把他的皮剥下来。”

    原本以为遭到大批土著袭击,没想到对方只有一个人。稳住阵脚后,他们逐渐压制住苍云。苍云探出头,将发射照明弹的海盗打死,中枪的海盗惨叫一声落入深渊。

    这种小口径照明弹的持续时间也就一分钟左右,很快他就能在黑暗的掩护下虐杀这些家伙。

    “卧槽,这是什么东西,好臭。”一个手持雷明顿霰弹枪的海盗无意间打碎兵俑。兵俑只有外面一层石壳,里面是中空的。

    恰逢这时照明弹失效,只能听到手持霰弹枪的海盗发出惨叫。

    几个同伴跑到他面前时,霰弹枪海盗已经断气。用手电筒一照,发现他身上爬满密密麻麻的黑色虫虱,有些部位被啃得可以见到森森白骨。在被强光手电照射后,虫群慢慢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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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虫卵吸呋尽人体中所有的汁液和骨髓后,始终会保持着冬眠状态。在阴凉的环境中,可以维持千年以上。

    虫卵在接触到空气后,短短几分钟就能变成妗/虫对人类的血肉有着强烈渴望,且带有剧毒。

    好在这种生物生命力不算特别强,没有特殊的保存方法,往往一小时后就会死亡。加上畏光畏火,对于内力、魔力等能量更是毫无抵抗能力,苍云也不甚害怕,只是暗暗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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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阿斯,怎么办?”海盗们被困在平台一角,电筒强光虽能抵挡毒虫,却暴露目标,苍云还暗暗窥伺在一旁。

    “尝尝爸爸的燃烧弹。”瓦阿斯扔出几颗手雷,熊熊火焰在平台上燃起,姹簧崭稣牛鲎膨槌梢煌牛劭词腔畈涣肆恕R徽笈旧阜追妆簧盏恼芽矗冻霾卦诶锩娴母墒Lㄉ辖倬弑福谷欢际怯没钊酥谱鳌�

    无数白色的肥蛆在火海中挣扎,很快就失去动静,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焦臭味,苍云再次戴上防毒面具。

    “好险,刚才差点就死了……啊”仅存的几个海盗突然扼住脖子,双眼诡异的突出,如同姘惴鲎膨槌梢煌牛劭匆彩腔畈涣肆恕�

    “好了,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要来场一对一的决斗吗?勇——士——大——人。”一枪一个解决掉自己的手,瓦阿斯将自己外套解开扔到地上,露出身上一套骨架,在火光的映照下泛起金属光泽。

    动力外骨骼?苍云恍然大悟。

    难怪瓦阿斯会肆意杀死自己的手下,这套高科技装备就是他的底气。外骨骼可强化佩戴者的跳跃、速度、力量等,令士兵的战斗能力有质的提升。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当年可不是靠这东西在丛林里猎杀龙蜥蜴的。”瓦阿斯把手中的枪也扔到一边,拔出短刀。

    连番激战后,手枪子弹所剩不多,否则能一枪解决他是最吼的。苍云想了想,还是拿起匕首走出来。

    “当”的一声,匕首和短刀摩擦出耀眼的火花,苍云借力退开。

    在外骨骼的强化下,瓦阿斯在力量上甚至可以压制斩尘初期的苍云,兼之经验丰富手段残忍,是苍云目前遇到的最强对手。

    “在他们看来你只是个怪胎,就像我一样。他们现在是需要你,但是等他们不需要了,就会把你赶出去,像对待野狗那样。”两人错身而过,瓦阿斯脸上多出一道伤口,他用指头蘸了一点血喂进嘴里。

    苍云胸前的衣服被划破,胸口的纹身若隐若现。刚刚苍云一刀直取瓦阿斯面门,瓦阿斯丝毫没打算防御,而是短刀刺向苍云的胸膛,想以命换命。

    机械虽然能强化力量,反应速度终归有些延迟,不能像人类身体般自如控制。因此苍云只是衣服被划破,瓦阿斯脸上却挂了彩。

    “我还记得我老爸替我纹身的那一天,可后来我把他和妈妈都杀了,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他们吗?”看着苍云的纹身,瓦阿斯一把撕开小背心,露出狰狞的猛虎图案。

    “因为你是个疯子!”对于苍云来说,家人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一个词,眼前这个家伙居然弑杀父母,无疑触动到苍云的底限。

    “我是疯子?不不不,这座岛上的所有人,都比我还疯。你有没有看过他们的献祭仪式?”瓦阿斯架住苍云的匕首,一拳打在苍云脸上。他自己也不好受,被苍云一脚蹬在肚子上。

    “制造点小小骚动,打乱原有的秩序,然后一切就变得混乱了,而我就是混乱的代表,你知道混乱的好处不?它能带来公平。你看,至少所有人都成了祭品。”瓦阿斯捂住肚子,站在原地喋喋不休。

    “祭品?”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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