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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皇帝回现代-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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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丰见他不说话,叹息一声摇摇头:“李欢,我是相信叶嘉的,绝对信任。至少,他的人品摆在那里。”
李欢也直言不讳:“冯丰,我没有你那么容易相信人。这个世界上,除了你和我,我什么人都不敢绝对相信!”
这是c市最早也是最好的一家私人会所。
与其他扔一叠钱进去,储值消费就可以成为会员的“会所”不同,这家会所是全封闭式的,不但要求会员的身份和地位和金钱财富,还要有这个圈子独特的文化娱乐――一句话,你必须是老板认可,能被她看得上的客人。
会所的经营方式很低调,老板也罕有露面,就连圈内人也极少知道这家会所的老板原来是商界大名鼎鼎的女强人陈姐。
冯丰接到邀请来这里,十分意外。并不是因为她没听过“会所”这种高级玩意,以前和叶嘉在一起时,她知道叶嘉就是某会所的成员,偶尔也去参加一些活动的。
她意外的是,陈姐找自己会有什么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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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1章 富姐2
因为泰国回来的那批情人饰品的疯卖,虽然是李欢和陈姐之间的交情,她仍对陈姐大为感谢,本来是打算什么时候请她吃饭酬谢,没想到她却先邀请自己。
电梯在五楼停下,红木的地板温柔敦厚,一件黄花梨木的大诗屏隔开后,走廊上陈列了各色古董,犹如一个小型的文物博物馆,陈列着仿制的三星推出土的象牙、太阳神金箔、十全老人的八仙贺寿图、唐代玉如意天王、明代文曲星玉雕……还有一幅唐伯虎的真迹。
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冯丰看得眼花缭乱,最后停在唐伯虎的真迹面前,却又没有鉴定书画的水平,也看不出好在哪里。
“小丰……”
一个温柔而清脆的声音,她转身,却是芬妮,满面笑容,“快进来,陈姐在等你呢。”
“芬妮,你也在这里啊。”
芬妮点点头,两人一起进了旁边的一个包间。
包间被大面积的琉璃和金箔装饰,对面的大玻璃外,全是早春盛开的藤花,开得一簇一簇的,清新而又雅致。
陈姐,就坐在靠近玻璃的一张红木靠背椅子上,旁边还放着两张相同的椅子,每一张椅子的靠背中心,都雕刻着精美的凤纹。
“小丰来啦。”
她笑着跟陈姐打招呼:“陈姐,你这个地儿真是别致,我以前从未见过这么好的地方。”
陈姐大笑:“我可是花了血本的,不过,能得到客人称赞就值得了。小丰,快坐,喝什么?”
“酒,随便什么都可以。”
陈姐满意地点点头:“喝酒才痛快,我最讨厌女人扭捏地喝什么橙汁了,哈哈。”
芬妮眨眨眼:“陈姐,你这不是在挤兑我吗?”
“算你聪明。明明背后是一斤白酒的酒量,人前却只喝橘子水装小鸟依人,说的可不就是你们这些女明星?”
冯丰和芬妮在旁边的两张椅子上分坐了,冯丰听她如此说,笑起来:“其实,女人也喜欢喝酒的,不过,有时在男人面前装出淑女的样子。狂饮高歌,可不是淑女风范,男人不喜欢。”
“哈,让男人见鬼去吧。我们痛快就行了,谁管男人喜不喜欢?我们又不靠男人吃饭。”
冯丰一听这气场,立即对陈姐的好感指数飙升。
是的,这年头,只要你不指望人家的钱吃饭,就没必要对任何人卑躬屈膝。
陈姐身边的同色系茶几貌似也是一个古董,但冯丰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材质――上面放了一个宽大的雪茄匣子,里面盛满了各地出产的雪茄;旁边,红玉顶盘内装着两支酒,是1873年的轩尼诗干邑。
一名极其漂亮的客户经理伺候着,开了一瓶干邑,拿琥珀色的玉杯盛了三杯。冯丰看这名客户经理,相貌竟然完全不在芬妮之下,心想,陈姐不但能鉴赏雪茄、美酒,鉴赏美人也是一把好手。
“来,先喝一杯。”
三人举起酒杯,各自喝了一口,陈姐拿起一只雪茄,在鼻端闻闻,又一人递一支给芬妮和冯丰:“你们闻闻,这雪茄有什么味道?”
冯丰拿在鼻端,闻不出什么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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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2章 富姐3
“哈,这上面有老娘们的大腿味……”陈姐兴致勃勃地道,“这种哈瓦那雪茄据说是当初为古巴总统卡斯特罗专用的。那些黑白混血的漂亮女人,用纤纤细手把烟叶撕成几毫米的碎片,然后在她们漂亮的大腿上卷搓,因此有着女人油脂的异香……”
芬妮觉得有点恶心,把雪茄放在一边:“那些臭男人真变态,癖好又多又恶心……”
“就跟古代那些收集绣花鞋的男人一样,一些登徒子还把绣花鞋拿来当酒杯盛酒喝,完全是把恶心当有趣。”
“小丰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是恶心男人太多了,所以天下不太平。来,我们再干一杯。”
美酒入喉,有种丝滑一般的柔软,冯丰才发现自己很有酒鬼的潜质。
芬妮嫣然道:“小丰,你生病了,我们都没能来看你,真是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早就好了,也没什么大病。”
陈姐啐道:“不是我们不来看你,是李欢不许。”
“哦?”
“他说你情绪不好,得等你情绪好点。所以将我们一概挡驾了。”
有这种事情?
她暗忖,据她所知,芬妮和李欢一直有联系,至于二人的关系进展到什么地步,她就不清楚了,也从没过问。
陈姐见她笑而不语,不经意地转移了话题:“对了,芬妮,你跟李欢到底怎么回事?”
芬妮叹一声:“你以为呢?我和李欢还能有什么事?”
她非常爽朗的看着冯丰嘿嘿笑起来:“小丰,你是不是误会我跟李欢了?”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冯丰立即摇头:“我和李欢真的没什么特殊关系,他是个自由人……他的事情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陈姐见二人互相急忙撇清,哈哈大笑:“我说你二人,就不要做得这么明显了,李欢的行情有这么差吗?”
芬妮也不回答,只是笑着拿起电话,一眨眼:“你们不信?不信的话,我们做一个测试好了……”
她一边说修长的手指拨了一串号码,声音如银铃一般清脆:“喂,李欢吗……出来聚一下吧,好久没见了……什么?有事吗?来不了啊,那就算了……”
她按了免提键,电话里,李欢的声音不徐不疾,只说自己有点事情,来不了。
冯丰不懂她在闹什么玄虚,却见芬妮掩口失笑:“李欢以为我只请他一人,就推辞了。我没有告诉他,你现在就在我身边……”
“小丰,你不要上芬妮的当,她故意试探李欢是不是变成‘耙耳朵’了,连美女邀约都不敢出来……”
芬妮捧住心口,十分坦率:“我很受打击呀,小丰。我约过李欢三次了,三次他都不肯出来。”
“……”
“我真是不甘心,目前为止,还从没有男人在我面前这么摆谱过,我真的不敢相信,为什么会这样?……”
陈姐幸灾乐祸:“瞧这女人臭美的,自己的魅力大打折扣了吧?李欢连我都不从,怎么会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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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3章 富姐4
却见芬妮并不死心,又拿起话筒:“……喂,李欢吗?来聚一下嘛,这里有些老朋友……”
李欢的声音还是平静自若:“我真没空……你们好好玩,改天请你们……”
“改天?哪天?”
“……”
芬妮咄咄逼人:“怎么?你不好奇我们这里都有哪些老朋友么?”
李欢还是淡淡的:“那就代我向老朋友们问好吧……”
“哈哈,李欢,这种事情就不用麻烦我了,我这位老朋友,你还是亲自向她问好吧……”
“……”
“小丰在这里……和我们在一起聊天……什么,你要来?你不是很忙么?不会耽误你吧?……”
“等会儿见……”
一阵忙音,对面的李欢已经挂了电话。
她也挂了电话,瞪着二人。
陈姐“哧”地一声差点笑喷:“芬妮,你够狠。”
芬妮笑靥如花:“看看,耙耳朵就是这样炼成的。我真是没有想到,李欢竟然也会变成耙耳朵,没有魅力了,哈哈哈……真的,太没有男人魅力了,我还是喜欢他过去的大男子主义,太围着老婆转的男人,真不是我的菜啊……”
冯丰哭笑不得,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
芬妮干脆直言不讳:“小丰,我本想跟你竞争到底的,无奈,李欢的态度你也看到了……我有时候也在想,如果我坚持下去结果会如何呢?”
陈姐立即接话:“强扭的瓜不甜,芬妮,你就不要再伤害自己的自尊了。”
她嫣然一笑:“那是当然!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男人。”
二人一唱一和,冯丰暗忖,她俩今天的目的难道是要“力证李欢清白”?
本来,她还在寻思找机会撮合芬妮和李欢,但见芬妮的态度,明显是要表明“我和李欢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样子,自己再要去撮合,可就是对芬妮的侮辱了。
她暗叹一声,芬妮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李欢错过了,是李欢没福分。
芬妮转移了话题:“呵,小丰,你们那酒楼的生意可真好,菜品也很好。最近有没有研究出什么新的宫廷名菜?”
“说实话,我也才去过一次,也不知道那里经营得如何了。”
芬妮有点惊讶:“你怎么会才去一次?有你这样做老板的?”
“李欢才是老板,这酒楼跟我无关。”
“怎么?难道不是你才是法人代表吗??李欢难道跟我撒谎?他说你才是老板,他帮你打工的。因此,除了开业典礼那天,我后来只去过一次,对了,那次还碰到你呢……”
那一次,正是冯丰和黄晖一起去还李欢房契那天。
冯丰一念至此,锥心一般,竟然接不下去。
芬妮不知她心思,继续说:“我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可是,走了那么多地方,从没有一家酒楼比得上这家的味道。尽管我很喜欢那里的菜式,可是,好几次回c城我都没有再去过,因为正牌老板没有邀请我……”
“芬妮,你要去,随时可以去……那真是李欢的店,他肯定乐意你去捧场……”
………………………………
第1134章 富姐5
陈姐笑起来:“傻芬妮,他两口儿狡猾,一个推一个,就是不想让你常常去吃白食,你也忒不知趣,这点都不明白……”
“我是装着不明白。嘿,我总共才去过两次,现在,老板亲自发话了,我以后倒要常常去混饭了……”
“……”
高纬不是说芬妮经常去酒楼吗?
甚至还说有几次她很晚才去,李欢为此常常抓他们干苦力连夜赶什么宫廷名菜讨好她,二人酒足饭饱,互相搂搂抱抱着去酒店开房……
各种桃色新闻在他们口中传播……可事实上,芬妮也不可能常常待在c城,更别提可能如此频繁地去酒楼了。
两相权衡,冯丰自然相信芬妮所说,因此,高纬等人一定是在添油加醋地撒谎。她暗暗寻思,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呢?
是要表示和自己“同仇敌忾”,一起讨厌李欢?还是他们天性就喜欢撒谎?或者希望自己因为“妒忌”,帮他们对付李欢?
一些往常忽略的极小细节,清醒的时候,就一一浮上脑海了。
陈姐拿出一张十分精致的红卡放在茶几上:“小丰,我的婚纱店春季搞活动,送你一张卡,全程赞助,你可以挑选任意一款婚纱照套餐,可以任意挑选一件你最喜欢的婚纱,全程vip服务……”
陈姐名下有一家很著名的婚庆集团公司,据说婚纱摄影在本市是首屈一指的,生意十分火爆。
冯丰拎着这张卡看了几眼,客客气气:“多谢陈姐。可是,我又不结婚,我拿这个干吗?”
“是不是觉得身边的男人还不够好?”
身边的男人?
李欢?
她们认为自己这一辈子一定会嫁给李欢吗?
冯丰也不解释,只是眨眨眼睛:“身边的男人永远没有下一个男人好。”
“女人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往往事先想得很完美,以为总有一天会遇上完美多金的白马王子,没想到,大多数人都坐过站了,就像猴子掰苞谷,掰一支扔一支,到最后,发现地里不是没有玉米了,就是手里剩下的是最小的一支。”
芬妮接口:“难怪我现在还单身,原来是没有找到最大的那支玉米。”
陈姐毫不客气:“去去去,芬妮你的绯闻起码可以装一大卡车,你就别装纯了,只要你愿意,土豪们捧着钞票跪成一排等你挑选。”
芬妮只是笑,不说话了。
冯丰也没有说话,端起酒杯大大地喝了一口,不知不觉就喝干了杯里全部的酒。
陈姐有意无意地看看她淤青的手背,上面的针管、伤痕,尤其是左手腕上的那圈伤痕,那么醒目,在动脉处,明显是割过腕的。
冯丰见她盯着自己的手腕,悄然不经意地将手放在衣袋里。
陈姐缓缓移开目光,抽了口雪茄,周围,有蓝色的烟圈,带着股幽幽的香味,她的脸也很快弥漫在了蓝色里:“我给你们讲讲我的初恋……”
芬妮和冯丰交换一下眼色,她们都知道陈姐是强人,虽然有很多相好的“弟弟”,但是一辈子单身,从未结婚。她今天居然提起自己的初恋,真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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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5章 富姐6
“……我们是上山下乡认识的,那个年头,偷偷地谈恋爱,感情就格外浓烈。后来,返城的政策陆续下来,我家里成分不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都回去了,就我俩还留在乡下。我很着急,但想到爱人还在身边,也就不觉得苦了。没想到不久后,就有传言,说他和乡长的女儿好上了。我和他已经偷偷发生过关系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失去了贞操好像就失掉了做女人的自信,我感觉自己受了欺骗,被抛弃了。他也不给我解释,就这样,两个倔强的人闹得水火不容,从此就断绝了来往。不久后,我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回城的指标,可是,他没有得到。我以为是自己运气好。走的时候,趾高气扬地想去羞辱他一翻,报复他的负心薄情……”
冯丰有点紧张:“结果呢?”
“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卧床不起了,那个乡长的女儿也不在他身边,我才知道,他早已查出患了绝症,怕我一辈子留在乡下,就四处奔走设法给我弄了一个回城的指标,所以……”
陈姐的脸在蓝色的烟雾里若隐若现,声音也是幽幽的,“我陪了他三天,他就死了。回城后,我遇到过许多男人,但是,再也不会有他对我这么好的了,所以,我选择了终身独身……”
她抬起自己的手腕,将手腕上一只红玉的镯子往上挪了一点儿,露出一道淡淡的疤痕:“年轻的岁月是多么傻啊,那么艰难都活过来了,他死的一刻却只想到随他而去,幸好被父母发现了,活了下来。但是,也因为这次自杀,让我失掉了进厂顶替我父亲做工人的机会,不得不去做流浪的小贩,卖菜、卖瓜子、卖衣服、卖香烟……什么都干过。若不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天地,他的苦心就完全付之东流了……”
女人,心底总是爱比较。
后来大富大贵,可遇到的男人跟他一比,总是心有余力不足,总认为嫁人就是对他的背弃――于是,终身独身,游戏人生。
可悲吗?
成为别人眼里的怪物、女强人、老女人,就不难受吗?
可每每午夜梦回,想到那张脸,不也心怀慰藉?
芬妮和冯丰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人拿了一只雪茄,学她的样子抽几口。雪茄的味道那么浓烈,冯丰被呛得咳嗽一下,眼泪都差点流了出来。
陈姐坐正身子,看她拿着雪茄的淤青的手不停地颤抖,她有些怜悯地看着她,像看着30年前的自己。也许,这就是自己第一眼见到,就有点喜欢她的原因吧。
她笑哈哈地:“小丰,上次提货看见李欢,才发现他变成‘犬夜叉’了,我想,这跟你生病有关吧……”
她没有说“自杀”,显然她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却只说“生病”,“看得出来,李欢是爱你的,如果你们之间有什么误会,你也不要藏在心底,应该彼此坦承和关心,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
………………………………
第1136章 珍惜眼前人1
“……”
“李欢最近情绪也很低落,许久不出来活动估计也是因为心事重重……”
芬妮嫣然接口:“李欢变成耙耳朵了,说不定还要跪搓衣板;怕老婆的男人是最没有魅力的男人,看吧,以后根本没有别的女人看得上他了,小丰,你要对李欢负责……”
冯丰勉强道:“芬妮,李欢其实是最欣赏你的……”
“欣赏算得了什么?得拿点实际的东西出来才行……”芬妮不甚优雅地放下雪茄,随意地将腿搁在旁边的小几上,十分放松,“欣赏吃不得穿不得,这么说吧,我要的根本不是一个男人的欣赏……”
“……”
芬妮直言不讳:“李欢的财产又没有分我一半,又没有叫我做他酒楼的幕后老板,没有给我买那么多裙子还写上卡片,他跟我有什么相干?难道我会找一个为了其他女人一夜白头的男人来过一辈子?”
对于她这样玲珑心的女人来说,一个男人究竟爱不爱自己,自然再清楚不过了。再加上江湖传闻李欢在冯丰自杀的当天晚上一夜白头――别说李欢没有追求自己,即使他再追求自己,那也是心里鲠着的一根刺。
再说,二人曾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李欢就算出手阔绰,送了不少礼物,可是,他压根没有提过要分一半身价给自己――相比江湖上传言他买的房产别墅都归于冯丰名下,傻子也知道这之间的区别了。
别以为女明星就不爱钱――男人的钱在那里,心就在那里。
人精如芬妮,岂能不知?
冯丰有点奇怪:“什么卡片?”
芬妮见她懵然不知,心想,李欢不说,我又何必说?李欢吃点苦头,难道不应该么?
她微笑不答,仿佛没有听到。冯丰不便追问,就没再继续下去。
陈姐笑道:“小丰,你也别嫌三嫌四了,女人青春有限,最吃亏的就是生育期,就算你15岁开始生孩子,到45岁后基本上就没希望了,可男人就不同了,七八十岁照样有生育能力,就像杨森,人家92岁了还娶个18岁的老婆生了一个女儿……唉,可惜我再也无法生育了,否则,就算一把年纪也得结婚试一试……”
冯丰这才看出她的悲哀:圈内富婆,可到了晚年,血亲继承人都没一个。
“虽然说女人不嫁人也没啥,可是,如果有好的,又何必梗着脖子推出去便宜别人?”
“……”
“李欢是个极品男,我一度时间是想把他弄成我的闺房专宠的。不过,他不知好歹,却拒绝我。这样一个男人,我也不甘心白白便宜了别人,与其让别的女人享用了,还不如就你把他吃了……毕竟,你怎么也算得上他的原配……”陈姐很豪爽地大笑,生冷不忌,“我研究过李欢的鼻子,和他那啥一定很爽,这种男人,万里挑一……”
冯丰满面通红,心想,谁管和他那啥爽不爽?自己又不和他“那啥”……。
………………………………
第1137章 珍惜眼前人2
“……”
陈姐侃侃而谈:“你还真别不信,我对这一行老有经验了。小女生看男人,先看小白脸,其实呢,这种就是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有些猛男呢,也草包一个。看男人,你得先看鼻子,只要鼻子对头,他哪方面的能力绝对很强,我这个判断,几乎百试百灵……唉,真可惜,李欢这么极品,却不肯从我……”
冯丰只好苦笑。
叫她怎好参与讨论李欢“那方面的能力”到底如何?
她今天的来意本来是想把李欢借机推出去,心里是明白的,李欢这样陪着情绪不定的自己,心里也一定很苦,如果他不得不长期留在现代,那么,他也应该拥有美好的家庭和未来,而不是被自己困住。她知道芬妮是他最欣赏的女人类型,也想过,如果他俩在一起,他一定会得到幸福。
没想到,话没说出口,反倒被芬妮和陈姐将一军,将他又推回来,尤其是芬妮,完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是铁定不要李欢了。
甚至暗暗奇怪:为什么芬妮态度忽然大转弯?
她二人一定以为自己的自杀跟李欢有关,所以,费了一番心思开解。她暗暗感激她们的好意,可是,其实,这是和李欢无关的。
陈姐见她歪着头,头发垂下一缕悄悄遮住半边脸颊,乌黑的眼珠每转动一下,长长的睫毛就像扇子似的闪动,脸色苍白,眼神清澈,带着一股子女性中罕见的那种执拗和坦率,又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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