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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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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山海被杀的当天,消息遭到了封锁,直到第二天,仍不见胡山海回营且亦不在家中,其被杀的消息才被走漏并很快得到了证实。
被他那些死忠的属下知晓,正欲揭竿而起,但马征明却恰到好处地“留”住了他们,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只是因为利益关系而站在胡山海这一边,若说情意和效忠,根本就不搭边,这种人根本就是墙头草,只要稍稍抛点诱饵,自然就随风倒了。
至于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亲信,兵权都被卸掉了,光杆司令一个,有两三个不怕死的,结果死得很惨,连个全尸都没落下!
马征明的手段更是狠戾,胡山海部下有一个叫徐二狗的人,是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手里有约莫两千人,徐二狗知道胡山海被人设计杀死,当即揭竿造反,马征明直接下令将这群人统统射杀,整个过程他都作壁上观,连眼睛都没眨过一下!
从找回军马到剿灭胡山海的“余孽”,用了不过一天一夜的时间,马征明当即召开了军中将领会议,这其中便有不少是胡山海的老部下。
“对于胡山海的叛国行径,你们怎么看?”马征明眯缝着眼睛,老谋深算的意味十分明显,在众人面前他并不像一个杀伐决断的将军和元帅,倒更多的像是一个老奸巨猾的老人。
“回元帅,胡山海罔顾皇恩,勾结北夷,出卖军情,并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论罪当连坐九族;其罪行被发现之后不但不知悔改,还带兵出逃,在出逃过程中被元帅领兵歼灭。”一个中年将领道。
文旭认得此人,这个人就是胡山海的狗头军师,为人最是奸诈,是天下第一等没节操之人。
其他人纷纷侧目的同时也连连附和,一来指责胡山海的罪行,二来对马征明歌功颂德,马征明点点头,吩咐军中文书,道:“就按他说的这些内容去润色。”
文书端正地坐在一旁书写,笔下龙飞凤舞。马征明嘴角微微上扬。不多会,文旭将写好的文书捧到了马征明的面前,马征明看了一眼,点点头,道:“此次剿灭——叛贼,在做的将领各有功劳,其中以章必清、文旭功劳最大,刘力俊、石磊等人次之。赏!”
章必清含笑仰头,文旭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欣喜,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军中谁都知道是他与章必清联手杀死了胡山海,他的老部下及家人亲族岂能轻易放过他们?恐怕今日封赏名单中人都或多或少遭到报复。
章必清官升一级,成了从四品的副骁骑参领,赏银五百两,银盔甲一副;文旭官升两级,成了从六品的军校,赏银二百两;其余人等也各有封赏。
被列入封赏名单的人含笑地看着请封的折子被装好,期盼着封赏的圣旨快点下来;而没有受到嘉奖的将领则眼巴巴地看着马征明;另一批胡山海的旧将则是心事重重,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好过。
马征明环视了一眼众人,清清嗓子,道:“这件事,在朝廷下旨意之前。我不希望走漏任何风声,如有违抗将令、扰乱军心的,定斩不饶。”
封锁消息——文旭心中冷笑,恐怕马征明还是心虚。不过。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连环圈套,胡山海再厉害也不过是朝中高官的一个棋子,马征明最担心的是。万一胡山海是至高权位者放在自己身边的棋子呢?
想到这里,他不寒而栗——冲动了,这次的行动太过贸然。
他虽然常年领兵驻扎疆北,想建功立业、封侯拜将,但却没有丝毫谋反的野心,在外的武将本就最容易遭受朝臣的排挤以及当权者的猜忌,如果胡山海的后来是那位九五之尊,他马征明有几个脑袋够掉的?
要怪也怪自己当时未思索周全!
章必清与文旭先后走出了主帅的营帐,章必清显得有些兴奋,道:“想不到,竟然一举两得,除了头上这座山,还能加官进爵,有银子花!”
文旭抱拳道:“恭喜将军,贺喜将军。”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你个臭小子!你的封赏不比我少!若不是我位阶比你大,恐怕你都超越我了!”
文旭极为谦恭道:“不敢!在文旭心目中,将军都是文旭的上司,是一个好将军,抛开军务,还是文旭的好兄长!”
“算你会说话!走,去我那里喝酒,有你惦记许久的竹叶青!”章必清笑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出生入死上战场,也未必能升迁这么快,这次升迁得赏,自己出力并不多,还多亏了文旭的谋略和计策,且人也是文旭带头杀的,将来若是胡家的人寻仇,自然也是找文旭。
有了这一层想法,他待文旭就热情和宽容许多!
文旭笑道:“我这两日没回家,想回去看看。免得贱内担心。”
章必清笑道:“想不到你小子倒是个长情的人,怎么,才两天不见,就想你媳妇儿了?”
“怎么可能!我那是想家了,最近闲散惯了,所以……”文旭急忙解释,结果越解释越乱。
章必清笑声更响亮了,道:“你家有娇妻,新婚燕尔,想回家自是难免,我是过来人,岂有不知的道理,休要遮遮掩掩,不是大丈夫所为!走,喝完酒再说。女人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就该替男人担心,让她履行妻子的职责,我们做男人的,在外杀敌,没有那么儿女情长,走,喝酒去!”
文旭被他搂着就往前走,硬是拖着文旭进了自己的营帐。
“闻闻,香不香?这可是我用了不少好东西从老丈人那里换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好。”章必清笑呵呵地抱着酒坛子过来,心情大好,所以也不分什么尊卑上下,只图个自在,“来,喝个痛快,今天真他娘的爽!回头,我也要给我家那婆娘写封信,告诉她,老子升迁了!”
文旭没他那么好的兴头,扔了一颗油炸花生米进嘴里,道:“又不远,将军还是直接回去,也让嫂夫人开心一下!”
章必清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道:“是你小子想回家了!”他兀自倒了一碗酒。一拍脑门,道:“我怎么就忘记了,你还有两个好到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呢!来人,去把那两个叫什么,叫什么来着……”
文旭无奈地微微摇头,道:“刘力俊、石磊。”
章必清笑道:“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叫来,一起喝酒!你们两个再去火事房给我端碗大肉来!”
趁着章必清分神的档口,文旭招手叫来了如意,想让他先回家给沈如初报声平安。却被章必清冷冷看了好久,脸色也不好看,冷道:“你真当我醉酒糊涂了?元帅大人说了不得走漏风声,你若这个时候出军营或者命自己的人出去,将来出事你担得起吗?你是整个事件的策划人,你这个时候出去多危险!先等事情平息了再说!晚回家两天死不了人!我这是为你好!”
文旭被他这一番呵斥,倒也老实了,现在看来是出不去了,那就不出去!就怕……哎。不知道沈如初在家担心什么样子。
事实上,沈如初在家的确很担心,却并不像文旭猜测得那样——寝食难安,食不下咽。她除了担心。盼望文旭平安归来,一如既往地进行自己的生活。
翠柳已经醒了,虽然不能动弹,但小命已经保住。也认得人了,沈如初会准时给她换药,每每这个时候还会陪她说上几句话。
胖丫头每次见她来了重症房都欢欣鼓舞。笑道:“沈大人,我们小姐最喜欢听您说话了,真有趣儿!”她依旧改不了叫沈如初“沈大人”的毛病,次数多了,沈如初也懒得去纠正。
沈如初道:“难道你不喜欢听我说话?”
胖丫头笑道:“喜欢!婢子也喜欢听大人您说话,声音又好听,又特别有道理!”
沈如初笑而不语,低头看着翠柳的伤口,外伤好医治,随着翠柳本身生命活力的恢复,表面已经开始结痂;但内伤却只能慢慢养,对此急也急不得。
“沈大夫,我这一躺也躺了好久,估计欠下你们不少医药费,我在惠丰钱庄有一笔银子,沈大夫可命人带了我的印鉴去取出来。”翠柳道,声音仍旧是一派虚弱。
这个素未谋面,但曾经一度以浅薄的形象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女子比她想象中要坚强,而且看不出丝毫的轻浮之气。
沈如初也不客套,淡淡道:“好,你希望谁去?”
翠柳道:“沈大夫安排吧。”
沈如初点头笑了笑,道:“一会让胖妞与秦子辉去吧,秦子辉路熟,机灵,胖妞是你丫鬟,算个脸熟,人家不为难。”
翠柳温和地笑了,道:“如初姐姐——我可以叫你如初姐姐么?”
沈如初停下手,道:“为什么不可以呢?”又觉得自己口气太冷淡,道:“你是怎么受伤的?”
翠柳的眼睛立马蒙上了一层浓到化不开的怒色和悲愤,甚至她无法控制这种情绪的牵引,看着沈如初的眼神都如同看着敌人。
“你不愿意说也不用勉强的,我随口问问,没有恶意。你这个伤要好好养着,切忌动怒。”沈如初淡淡道,帮她改好被子。
胖妞给沈如初使了个眼色,沈如初视而不见——她若愿意说就说,没有什么事是讳莫如深的,自己不过是因为关心而问起并非幸灾乐祸。
“是胡山海派人做的。”翠柳哆嗦着嘴唇道。
沈如初一惊,只听说过胡山海与翠柳不清不白,若说现代干爹和干女儿之间很多时候是父女的名义、情人的内容不足为奇,但在大燕,义父与义女之间发生那种苟/且的丑事在安阳可谓世所罕见,令人发指。只是没想到,这丑闻竟然**迭起,在乱/伦之后竟然还有谋杀的恶俗戏码。
连沈如初都震怒了。
“畜生!”沈如初低骂,胡山海这行径可不就是畜生嘛!
翠柳冷声道:“他连畜生都不如!我这辈子恨不得吃其肉、饮其血!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报仇!”
沈如初一抬眼,就看见她满目含泪,遂觉不忍,语气不由得轻柔了许多,道:“你现在不宜生气伤心,好生养着,即便要报仇,也要等自己好了。”
胡山海现在身为副帅,先不说他领导的军队千千万,光是侍卫兵就好几十,根本近身不得;他之所以能对翠柳痛下杀手,肯定是翠柳踩到了老虎的尾巴,老虎再没有逗猫的心情,这才容不得翠柳;既然容不得,想通过麻痹大意的方式来报仇,更是不可能了。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红颜命薄,说得大概就是翠柳这种人吧?
ps:小剧场奉上
扑货兜(嗲嗲状):请看见我,看见我,为什么我的存在感那么低?
沈如初(不耐烦地):看见你什么?小兜子,我问你:你扑成这样,你爸你妈知道么?
扑货兜(泪如泉涌):如初娘娘,您可要替小的做主啊!有些大大不看正版,有些大大不给粉红,有些大大不看正版、不给粉红也算了,竟然……竟然(悲痛欲绝),竟然又添加了读者印象:作者是伪娘!
沈如初(哈哈大笑,花枝乱颤):你明明是个萌妹子——这谁添加的印象,真有才!
(扑货兜躲在墙角里伤心落泪,不肯码字更新)
文旭看了万般不忍,蹭到沈如初面前。
文旭:老婆,要不,我们给小兜子做主一下,瞧她哭得怪可怜的。
沈如初(斜睨了某人一眼):算啦,我就替你做主一次吧!以后可要给我写得再美点,还有,要把我老公的戏份加上,文笔再那么简陋,我抽死你!
(扑货兜心中窃喜,依旧面露潸然)
沈如初(对众人):亲们,这作者君真是个妹子;亲,给好评,给订阅,包邮哦。(未完待续。。)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舞绾铃两位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红粉妖精、小小猪妹、燕青灵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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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 红颜命薄说往事
ps:今天至少更新六千字。第一更先送上。鞠躬感谢karlking大大送的和氏璧,恭祝k哥成为《良配》的宗师。
翠柳道:“我知道你是好心。你能出手救我,还把我救活,说明你很有本事;这几天你心事重重,但每天还是耐着性子照顾我,说明你是个坚忍又善良的女人。文旭找到你这样的人,真是太幸运了。”
沈如初原本不打算和她深入讨论一些事,但听见她说起文旭,忍不住转身,道:“你认识文旭?”
翠柳笑道:“是啊,不然,胡山海为什么要将我许配给他呢?”
沈如初“哦”了一声,丢下一句“别多想,好好休息。”
走出重症房,多想大的人却是沈如初自己。
翠柳那句话传达了一个意思,似乎是因为她先看中了文旭,这才找胡山海把她许配给文旭的,但是遭到了文旭的严词拒绝。
难道说,翠柳喜欢文旭?
沈如初摇头笑了笑,这个答案肯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文旭喜欢并属于自己。
“笑什么?”宫云枫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沈如初的身边,神情淡淡的,但嘴角微微扬起,就连那一贯的蓝色背影似乎都带了柔和的色调,总之,沈如初觉得他今天与以往不同。
沈如初心说,她这哪里是笑,分明是苦笑。
“不过是想起了一件事,苦笑罢了。”沈如初淡淡道。
“哦,可否说来听听?”宫云枫道。
沈如初觉得他今天温情得简直不像是原本的宫云枫,审视地看了他一眼,道:“不能。”假设今天的宫云枫是温情的,可是这份温情给错了对象。
宫云枫讨了个没趣,依然笑得风轻云淡,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觉得很舒心,宫云枫并不是绝对的美男子,但是却比美男子更有魅力,不仅仅是形象上的引人注目,更多的是人格魅力,带给人的踏实和稳重,气质优雅和学识渊博,光是这一点,就是那些花样美男万万不能比的。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微一酸。有一丝伤感掠过心头。
“她醒了,是你的功劳。”宫云枫道,依然是好脾气的模样,“我可以送你几本医书,算是奖励吧。”
沈如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轻轻柔柔的声音,含着轻微但能感官的笑意,分明就是在——说笑,与曾经那个虽然温柔但严肃的宫云枫大相径庭。曾经的他是男神一般的存在,让人心动和希冀,却不敢靠近;会说笑的宫云枫少了一点仙气,但却接地气地像个邻家大男孩。可以近距离地观看并拥有。
邻家大男孩子?沈如初蓦然想到了文旭,文旭可不就是邻家大男孩么?现如今可是了不起的男子汉!
想到这里,沈如初甜蜜一笑。
“谢过大公子。医书正是我所需要的,一直想去买。却有价无市。大公子如果有解毒方面的医书也送我几本。”沈如初垂下头,笑了一笑。
宫云枫点点头,道:“好。文旭的事情办得怎样了?”
沈如初道:“还没回来。我也在等消息。”
宫云枫似有所思地点点头。道:“会平安回来的,别担心。”
“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二人异口同声道。
沈如初尴尬地不敢去看宫云枫,宫云枫却觉得这很有趣,同时绅士地说道:“那你先说。”
就在这时,松月跑出来,道:“夫人,您过来看看,她、她的伤口裂开了。”
胖妞与秦子辉去惠丰钱庄取钱了,翠柳不能没有人照顾,所以留了松月在那里帮忙。
沈如初急忙往里走,道:“怎么回事?才换好药,方才还好好的?”
松月差点急哭了,道:“奴婢也不清楚,她好像要起来,奴婢看到之后,就上前扶了一把,才看到血……”
宫云枫也跟着过去,从大堂到重症房,要穿过半条走廊,一来重症房要干净、安静,二来靠近药寮,服药及时方便。
“你早知道她的身份?”沈如初淡淡道,
宫云枫道:“什么?”
沈如初摇摇头,忽然停下脚步,一字一顿道:“你装傻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他会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谁,可他从来提都没提过。
宫云枫被她说了一鼻子灰,讪讪一笑,又道:“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
沈如初一愣,随后便明白这两句话的含义,她是医者,医者父母心,即便来者是个恶棍,她也没有理由看着他自生自灭,垂死在自己面前;翠柳并不是什么大奸之人,自己即便早先知道她的身份,就不全力以赴地救治她了?
他不告诉自己,反而能让自己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
松月对二人却有些侧目,心说,都这个时候了,还打什么哑谜呢?
“你来了。”翠柳苍白着小脸,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几乎占了半张脸,却让人看了不忍心。
沈如初听她得逞的语气,有些不悦,但也恼不起来,不能对她发脾气,但对被子就不客气了,一把揭开被子,一看白色中衣那里是一趟鲜红色的血,便知伤口崩裂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沈如初冷道。
宫云枫听了这话,忍不住想笑。
沈如初麻利地拿了一把剪刀将纱布一点点剪开,查看了一下伤口,还好,只是崩开,并未恶化,她拿了一点草药,冷声道:“止血,会痛,忍着。”
就听翠柳一声尖叫,沈如初的草药撒在了伤口上,痛得她浑身轻微地哆嗦着。
松月撇撇嘴,心说:夫人说得真对,不作死就不会死!
沈如初轻巧地将翠柳的伤口重新包扎好,无奈又不满地看了翠柳一眼,道:“不要再作了,不好玩!”
一举一动都灵活自如,就像是做了十几年的样子。熟能生巧中透着自信和利落,宫云枫站在一旁不仅感慨,其他方面不说,光是包扎这一点,他就自叹弗如。可惜沈如初不会窥心术,否则肯定要笑死——上一世,家人为了让她承继祖业,小时候便培养她这一块知识,包扎便是首要学习的知识板块。
翠柳却笑了,道:“你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沈如初皱眉:“大小姐。我能说你生病的样子也很好看吗?”
翠柳小声地笑起来,宫云枫站在不远处将手掌握成了拳头,轻轻咳嗽一声,道:“既然无事,我出去了。”
沈如初道:“松月,留心一下,我去看看药。”
翠柳交了不少的诊金,光是前面胖妞送过来的金银首饰就值不少钱,又是重病号。自然要格外细心地对待。
翠柳却叫住了她,沈如初早知道她会有这么一处,本来正是心烦时,文旭一点音讯没有。自己还没找出攻克轩辕吉安体内毒素的解药,她现在就是吃龙胆凤髓她也食不知味。
“我想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就一会?”翠柳道。
沈如初本想发作,但一看她轻飘飘地躺在那里。若不是露出一颗脑袋,根本看不出那里还躺着一个人,当即心软了。道:“好。你想说什么,我听。”
翠柳点点头,道:“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似有千言万语,但是又不知从何说起。我的伤还能好么?”
沈如初干脆地丢出一个字:“能!”
翠柳讨了个没趣却并不气馁,道:“我想等我痊愈之后,就去一个地方。你一定猜不出是什么地方。”
沈如初腹诽:我是没兴趣去猜,管你去什么地方!
翠柳道:“我要去畅春楼。”
沈如初的眼神终于落在了她的脸上,与那双空洞的大眼睛对视,畅春楼是什么地方,沈如初不曾去过,却也知道那是个蚀骨**之处,是个一掷千金的销金窟。
“去哪里做什么?”沈如初道。
翠柳道:“我想报仇,只有杀了胡山海我才能了却毕生的心愿,我才能安心,哪怕是死,我也不能放过他。可我一没钱,二没势力,现在他的秘密被我知道,生怕我泄密,再也没有机会下手,我必须找个人帮我杀了他!”
沈如初道:“这个办法并不高明!”
翠柳冷冷一笑,道:“金牌杀手勾命无常,夜无常就住在那里,我有办法说服他,让他与我交易,帮我杀人,只要他肯出手,胡山海又算什么东西!”
夜无常的名字,沈如初略有耳闻,这还要归功于八卦指数异常高的秦子辉,以往午饭的时候,他最喜欢说这些八卦消息,曾经有一次提到了夜无常这个人,听说能在万人之中取首级,又快又准,从未失手过,可惜佣金太高,一般人也只能将此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能出得起佣金的都是巨富。
沈如初又困又累,却也对她这个话题产生了兴趣,女人好奇心带来的力量简直不容姑息和忽视,她眸子一亮,道:“你说你发现了胡山海的秘密?什么秘密?你就这么恨他?”
翠柳微微一叹气,道:“我累了,好困……”
沈如初恨不得抽她两巴掌,活生生地勾起了别人听下去的欲/望,结果戛然而止……有没有一点公德?
“那你只管睡,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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