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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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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谱点的。”她身边的两个丫头都是新买的,估计有经验。
沈芝媛得意一笑,道:“三姐,你要是喜欢,我这两个丫头就送你了,是找最好的牙婆买的,调教得不错。懂事,勤快。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我就半价让给你,不过,这半价也有点贵……”
沈如初听了这话,真是有点咬牙切齿了,道:“你不炫耀会死么?会么?宋伯驾车!”
沈芝媛一愣,继而咯咯笑起来。
沈如初回到家中,想着如何能让姚光祖写一份休书给沈念卿。然后促成沈念卿和高洋,想着想着,不觉得天色一晚。
她现在不用去医馆,家务事又有两个小丫头张罗。自己过得是米虫一般的生活,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思考或者说胡思乱想。
想想其他的事,至少能冲散对文旭的过度的牵挂,已经六天了。文旭音讯全无,他到底在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因为军马没有找回,所以……
沈如初不敢往下想。每每想到那个结果,即便是大白天她都会出一身的冷汗。
“他不会有事的。我不相信上天对我这么不公!”沈如初暗暗给自己打气。
“夫人,现在开饭吗?”松月道。
沈如初起身,道:“今晚做了什么菜?”
松月报了几个菜名,等端上来后,沈如初尝了一口,实在吃不下,一来没有胃口,二来这饭菜的味道真的无法恭维。
“饭菜不合口味?”松月小心道。
沈如初叹了一口气,道:“给我削个苹果吧。”
沈如初幽幽地看着那一桌子黑乎乎的饭菜,当即就决定去牙行那里买两个丫头,一个吃苦耐劳的,一个聪明精灵的。不管是哪一个,前提一定是:会厨艺。
安阳城最大的牙行在南市,说是牙行,也不过是一个牙婆家的大院子,其他牙婆隔三差五也会带一些奴隶来贩卖,久而久之形成了牙行。
每个月初五便是牙行开市,会有很多牙婆或人贩子带着奴隶到牙行交易,养不起儿女的父母也会去那里卖儿卖女。
沈如初到那里之后才发现场景十分壮观,离那牙行的院子还有数十米,一路上摆满了人,有卖儿女的,有自卖的,有牙婆领着人贩卖的,想必那牙行内更是人山人海了。
“这位夫人可是买人?是要男丁呢还是小丫头?”一个中年妇女热情地凑过来。
沈如初点点头,笑道:“谢谢,我先自己看看。”
才走了几步,又有几个牙婆上来询问,都被沈如初冷冷拒绝了;一群人或男或女,或大人或小孩,三五成群地被圈着,像是按等级来区分。
“哟,您是来买人么?是给自己用还是给家里的爷用?我手里的丫头很多,你要什么模样、性情的都有,过来看看。”一个年纪不大的妇人热情地拉着沈如初。
松月一把揽住,没好气地吼了一声,道:“我们夫人自己会看!少拉拉扯扯!”
那妇人冷笑道:“哟,长本事了?你也是从这里卖出去的吧?德性!”说完转身便走。
沈如初回头看见松月脸色很难看,一路很沉默,现在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她大概是触景生情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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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买奴又遇二世祖
松月红彤彤的小脸上有一抹羞愤之色,紧闭的唇线让沈如初想起了初见她时的情形,她一直都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人,不爱说话,勤快谨慎,后来与沈如初朝夕相处,才渐渐开朗。如今她疏离的神情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沈如初牵着她的手,道:“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这个地方的。我……我不知道你也是在这个地方……总之,是我考虑不周。”
松月嚅嗫道:“没、没关系,夫人,婢子没事。”
沈如初能发现她的低落情绪并开口道歉,这让她受宠若惊。她不是第一次被卖了,也不是第一次当丫鬟,但能找到沈如初这样的主子,对她来说,唯有庆幸。
她很聪明,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努力成为沈如初的心腹,帮沈如初做更多的事,让沈如初离不开她——这一点,沈如初也感受到了,所以,尽可能给她表现的机会。
“是婢子无用,做饭不好吃,手脚不麻利。”松月深深地自责,她很早便被卖出来了,之前是在大户人家做事,没进过厨房,自然不会烧菜做饭。
文家现在情形不同,并非大户人家,不讲那么多的排场,需要的是多面手,事情不多,但可能会很杂,需要有人面面俱到。
她最失落的情绪并不是来自于沈如初带她来买家丁,而是这买家丁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可她却没办法将这种心情用贴切的言语表达出来,她也没这个胆量。
“你有你的好,别担心,只要你愿意留下来,我会让你一直在文家的。”沈如初安慰道。
松月点点头。
沈如初并不想从牙子的手里买人,听说牙子对这些人残忍苛刻,表面看着乖巧。心理难免有些扭曲;还有一点就是,这些人牙子手里的人很多是从大户人家领出来的奴才,这部分人多数眼高手低,买回家未必使唤得顺心。
“你为什么自卖?”沈如初走到一处插着稻草在身上的年轻女子问道。
那女子满脸悲戚,看了沈如初一眼,道:“夫人,小女子的丈夫突然暴毙,家中虽有些薄产却被那群虎狼兄弟分掉了,至今无法安葬,小女子自卖。以求亡夫早日入土为安。”
沈如初仔细看了她几眼,青年丧偶,乃人生一大痛事,她虽悲戚却不哭泣,可见是坚强之人;宁可自卖,也不愿意去求那些叔伯,可见性情刚硬;她言辞清晰,语句缓慢,可见为姑娘时家教也不错。
“你需要多少钱?”沈如初道。
那小妇人抬眼看着沈如初。道:“亡夫生平虽是穷酸,却颇为讲究;我不想他死后过于寒酸,就算不能厚葬,也要新衣入殓。厚棺入土,方能报他生前善待于我。小妇人的自卖价钱为三十两纹银。”
三十两,不是小数目——一般来说,买个奴才最多也就十两银子。何况。这妇人是个寡妇,对沈如初这种新婚夫妻来说,是个晦气。
松月不满地瞪了那妇人一眼。
沈如初想了想。道:“你也看出来了,我不是富人,但我出得起你这三十两的身价,只是,我不喜欢当冤大头。你一个寡妇,进不了大户人家,他们不会买你进府;小户人家,倒是不嫌弃你是寡妇,但买不起你。这样吧,我念你一片赤诚,也是有血性之人,不肯折辱于你,又希望你丈夫入土为安,你若是愿意,我出二十两的身价。”
那夫人怔怔地看了沈如初一会。
沈如初微笑离开,丢下一句话:“你想清楚了,就在这里等着我。”
松月紧跑几步跟上沈如初,道:“夫人,您真的要买下她?”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走到一个胖胖的人牙子面前,道:“我想买一个会厨艺的丫头。”
那胖牙婆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的大黄牙,像是拎小鸡似得,拉出一个瘦了吧唧的丫头,道:“这个,就是这个,会厨艺,以前在姚府上做过事。”
沈如初一听,愣了,在姚府?姚光祖家里做事?
“你叫什么名字?”沈如初问道。
不等那丫头回答,胖牙婆一巴掌拍过去,喝道:“快回答,今天还是没人买你,小心老娘回去让你吃竹板烧肉!”
所谓的竹板烧肉,就是用竹板抽打人。
那小丫头看上去娇小玲珑,眼神怯怯的,脸上有些伤,道:“奴婢兰儿。”
沈如初道:“你会厨艺?”
兰儿道:“是的,夫人,奴婢从小跟着父亲学做菜,奴婢的父亲是个厨子。”
沈如初问胖牙婆,道:“多少钱?”
胖牙婆又是一口黄牙咧出来,笑道:“不多,不多,十五两,您别看这丫头瘦弱,力气大着呢,随便使唤!别说做饭,家里头的重活也照样干。丫头好找,但会烧菜的人不容易寻,夫人您若是瞧中了,就领走呗。”
沈如初笑了笑,道:“我不喜欢讨价还价,这样吧,一口价,十两,你若同意我就领了她走。”
胖牙婆一拍大腿,一脸肉疼的样子,道:“哎哟,夫人,您这不是让老身为难么,哪有那么便宜的厨娘哦!她可是会做上百道菜的,夫人,再给加点吧。”
沈如初转身就走,她不喜欢讨价还价,若不是怕做冤大头,她都懒得还价——十两银子,爱卖不卖。
胖牙婆一见沈如初要走,急忙扭着胖身子挤过来,道:“夫人别走啊!小娘子,别走!老身就做一次亏本买卖,银子拿来,人你领走。”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送了一锭银子过去,接过牙婆的卖身契和奴籍,将那个瘦弱的丫头领了过来,道:“跟我们走吧。”
兰儿依旧怯怯的模样,沈如初看了她一眼,虽说是五月初的天气,但那瘦弱的小身板配那一身薄衣裳,看上去尤为单薄。似乎还很冷。
“以后你就叫甘草吧。”沈如初道,她随口从中药里取了个名字。
甘草急忙道:“谢谢夫人赐名。”
三人往外面走,沈如初没有再继续买人的意思,松月虽感到奇怪,却也没多说。
“夫人,我愿意跟您走,请收下小妇人。”那个年轻妇人过来,对着沈如初就是跪拜下来。
沈如初给松月使了个眼色,松月会意,拿出两锭银子放在那妇人的手里。
“多谢夫人。还请夫人宽限两天。让婢子将亡夫安葬了,就去府上服侍夫人。婢子叫阮青花,以往住在西市青牛巷子,现在夫家被霸占,婢子无处可去。”软青花恭敬道。
沈如初点点头,道:“以后你就叫麦冬吧。”
麦冬,“性微甘味苦,寒”,这大概就是软青花的写照。
“多谢夫人赐名。”麦冬福身行礼。
松月拿了一张沈如初事先写好的文书过来。道:“你认得字吗?”
麦冬接过来看了看,道:“婢子认得字。婢子现在就签字画押。”她在接过松月递来的毛笔写了自己的名字,又在上面画押。
“这是婢子的户籍,请夫人收下。”麦冬道。既然她要卖身为奴,这户籍便是用不到了,以后只有奴籍。
沈如初点点头,道:“松月。”
松月一紧张。道:“夫人,您是不是也要给婢子赐名?”
沈如初噗嗤笑了,道:“你的名字都在官府备案了。我叫着也喜欢了,何苦找那麻烦事。我叫你,是让你领着她们两个去官府登籍造册。”
买奴婢不是将人领到家就完事了,最主要的是登籍造册,确立她们新的主家,换取新的奴籍,官府借机收一笔费用。这是买卖奴才的必经程序,也是对主家最大的保障。
松月笑道:“吓了婢子一跳,您放心,婢子等一下就去办这件事。”
“哟,这不是三妹妹么?真是巧了,太有缘分了,走到哪里都能遇见。”有人在背后油腔滑调地说着。
沈如初一转身就看见姚光祖吊儿郎当地走过来,照例带着两个猥/琐不堪的小厮。
沈如初装作没看见,这种泼皮无赖,跟他多说一句话都是折磨,偏偏姚光祖不知趣,见沈如初掉头要走,忙不迭地追上来,拦住了沈如初的去路,道:“妹妹这般心急回去?难道我们碰见了,不如一道吃个午饭,我认识一家馆子,是京都菜,味道非常正宗。”
沈如初逮眼看见他身后的两个小厮拉扯着一个丫头,年纪不大,但相貌清秀,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而甘草紧紧地躲在松月的身后不敢出来。
“姐姐若是知道你与我一同下馆子,恐怕会不高兴。”沈如初淡淡道。
姚光祖一见沈如初不再对自己横眉冷眼,当即心花怒放,嬉笑道:“怕什么!爷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她那样的木头不识趣儿,哪能和妹妹你相比。妹妹想吃什么?”说完便往前凑。
沈如初喝道:“你好歹也是个做爷的,当着这么多人对自己小姨子拉拉扯扯,你觉得像话吗?!”
她说得声色俱厉,姚光祖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那赶明儿,我们找个人少的地方?”姚光祖不要脸道。
沈如初心说,你个贱人,非虐死你不可!
“就算找人少的地方,也不能越过我姐姐,总之一句话:有她没我。”沈如初道,“松月,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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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旭:扑货兜,你有节操没有?你还能算个合格的写手么?
扑货兜(万分无辜):我怎么了?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文旭:扑货兜,为什么老子身为男主,这么多章没有戏份,你安得什么心?
扑货兜(恍然大悟):这么多章没戏份了?好吧,我只顾着如初娘娘了。立马给你加戏,还给你惊喜!
文旭:真的?
扑货兜(不以为然):废话!比珍珠都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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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猪狗人神秘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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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光祖被沈如初这句话弄得云里雾里,丈二摸不着头脑,不过沈如初离去时笑容却让他登时摸不着北,没皮没脸地嗅着空气中残留的香味。
“爷,您的机会来了。”一个年长的小厮笑道,盯着沈如初的背影差点能流出口水来。
“啪!”一巴掌拍过来,那小厮龇牙咧嘴,道:“爷,您手劲又涨了。”
姚光祖还要再拍,却被他脑袋一偏给躲过了,就听姚光祖叫骂道:“你个**货,爷看中的妞儿你也敢流哈喇子?”
另一个小厮急忙笑道:“就是,连我们爷看中的女人你都想着染指,爷,快揍断他的狗腿!”
那小厮扔下手里的丫头,喝道:“我先揍断你的狗腿再说!”
年纪轻的小厮急忙躲在了姚光祖的身后,姚光祖正在沉思,喝道:“都给爷老实点!有她没我?这到底什么意思?”
那年长的小厮急忙停了下来,笑道:“小的这要恭喜爷了!什么意思?那小娘子是看上爷了,有沈姨娘就没她,她之所以不愿意和爷您亲近,是挨着姐妹情面,若沈姨娘不再是沈姨娘,那她还不任君采撷?”
说完猥/琐一笑。
姚光祖哈哈大笑,笑得十分淫/荡,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两个小厮见状急忙狗腿地讨好:“恭喜爷,贺喜爷,爷又觅得美人!”
“嗯!到手了,爷给你们赏。”姚光祖想起沈如初方才的笑意,摆明了就是勾/引自己,于是乎踌躇满志,恨不得马上就找了沈如初风/流快活一番。
那个小丫头战战兢兢。道:“爷,您就高抬贵手放过奴婢吧,奴婢会做很多事的。”她早已从这三人的言行中猜测到了自己的结局。
姚光祖猥/亵地捉过那丫头, 摸了一把她的胸,道:“你只要做一件事就好了,伺候好大爷我,有你好处。”
小丫头想躲,早被姚光祖拽了头发拖到自己跟前,一巴掌甩过去:“别给你脸不要脸!老子最不喜欢别人哭丧着脸,活像是死了爹娘。”
那小丫头嘤嘤地哭着。道:“爷,我的确是死了爹娘,这才被哥哥嫂子卖出来。我什么都会做的,洗衣做饭都可以,还请爷不要为难奴婢。”
姚光祖听了这话,笑道:“女人嘛,伺候男人才是第一要务,你这么水灵漂亮,将我服侍得好了。爷不会亏待你,洗衣做饭那是丑女人该做的事。”
苍天在上,他这是睁眼说瞎话!
被他污了身子又卖到窑子里的女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府中上下的女人。但凡平头正脸能入眼的,没有逃过他毒手的,恐怕姚府中找不出几个处/子来。
沈如初走后,隐隐听见他们几声淫/秽的笑声。耳根火辣辣地烧着,这定然是有人背后议论自己,骂道:“畜生!作死!”
松月附和道:“夫人别气。他肯定不得好死!”
甘草却一直垂着头沉默寡言。沈如初瞥了一眼,道:“甘草,你以往是姚府上的,认得方才那人么?”
甘草点点头,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姚家少爷。”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你该知道你们府上的沈姨娘喽?”
甘草打了一个激灵,浑身抖了一下,道:“婢子认识。沈姨娘人很好。”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再往下追问――若想打听事情,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然而,沈如初万万没想到,她那一句似玩笑又似讽刺且破绽明显的“有她没我”会在不久的将来产生那么大的效果。
松月领着甘草和麦冬二人去官府备案,改换奴籍;老宋则驾车将沈如初送回家,在街口的转角处,沈如初叫停了。
“夫人,要买什么交给我就好了,您早点回去歇着。”老宋憨厚地说着。
沈如初笑道:“宋伯,我不累。你先把马车放回去,叫红袖过来找我。我在这里看看店铺,顺带吃点东西。”
老公恭敬道:“夫人,您喊我老宋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老宋。你先回去,让红袖过来。”
她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文家还有两条街,算上一条交叉的横街,那就是三条街。文家宅子所在的街道较为安静,并非街心,两旁都是住户,并没有什么门面。
从她脚下的位置走回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换算成现代计时,十分钟而已,在此之前她已经步行测算过几次。
“掌柜的,来一份飘香大馄饨。”沈如初笑道。
她偶尔也到这里来吃夜宵,铺子不大,但因为坐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又近街心,占尽了地利,所以生意火爆。
那掌柜的认识沈如初,知道她是新嫁过来的新嫁娘,夫婿是一个小武官,笑道:“夫人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做大馄饨,香油、蛋皮都多放么?”
沈如初摇摇头,道:“适中就好。”这家生意之所以好,不仅仅的地利问题,还因为这大馄饨确实味道很好,皮薄,馅多,味鲜,而且老板特别和气。
不论贫富,走到这里都能吃得起一碗热腾腾的大馄饨。
沈如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吃馄饨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来看看这里的地势,目测一下这里的人流量,打探一下这个地块的租金。
这个地块的确好,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别看这一爿小店,顾客倒不少,不一会的功夫来来去去了十几个吃馄饨的人。
“夫人您的大馄饨,趁热吃。要辣酱么?”掌柜淳朴地笑着。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大能吃辣。
“掌柜的,这个店是你自己盘下的吗?”沈如初笑道。
掌柜嘿嘿一笑,道:“这是祖传的小店,传了三代人,做了三辈子的馄饨,不瞒你说。我真是做够了。不想做馄饨了,可又不会其他手艺!我希望我下一代不要再做馄饨喽。”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灶房,那里立着一个少年,眉眼与掌柜有几分相像。
沈如初笑了笑,道:“总会有办法的,令公子现在做什么?”
掌柜干脆坐下来,道:“做什么?我送他去读书,榆木脑袋,不是读书的料;送去学武,折了两次胳膊腿。又被赶了回来。哎,真是文不成,武不就。看来,还是要做馄饨喽!又香又嫩的大馄饨。”
他一边说一边爽利地起身往灶台那边走去,嘴里还吆喝着,忙的不亦乐乎。
沈如初咬了一口馄饨,真的满口余香,鲜美至今。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一个清冷的声音道。
沈如初单单听了这声音就忍不住回头。真是一幅好嗓音,男低音中透着清冷,若是寻常百姓恐怕没有这份冷然。
只见她身后侧坐了一位紫衣男子。
那衣料一看就贵重,裁剪也十分精细。整件衣服正熨帖地穿在他身上,没有半分不适宜。
沈如初向来不喜欢穿得花红柳绿的男人,总觉得花哨而轻浮,但一身紫衣穿在那男子的身上却颇有些重量。不但不轻浮,反而衬托了他一身的好气质,在往来顾客中。那么得格格不入而又鹤立鸡群。
他的五官算不上英俊,与清秀也无缘,但却中规中矩,方正而大气。浓密的眉毛稍稍向上扬起,小眼睛,但很深邃;嘴唇微厚;肌肤算不上白皙,却是健康的小白色。在那一身紫衣的映衬下,显得此人霸气。
想到霸气,沈如初联想到一个词:霸气外露。
“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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