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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念-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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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我吃人骨”
人骨的出现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这真像隐藏在那男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容后面,竟是那样惊悚骇然这顿貌似丰盛的宴席,吃的竟是人肉
王屯屯想着那些之前所见过的舌头,啃过的骨头,咬过的耳朵,还有那个用肚囊制作的团团的大肉球,整个胃部顿时翻江倒海起来。
事实上这个世界的一些事只是一个看起来复杂的扣锁,一旦某个环节被打开了,整件事情便顺理成章的清晰起来。
如今的王屯屯便是这种状态,既然知道了所吃的是人肉,那么顺理成章的便想到这些肉类从何而来再之后联想到他们失踪却再也没有回来的队友,那张良的反常作风和那明显隆起的肚腩,还有格里菲斯那句看似无关紧要的所有人都在这里了,顿时便像是触电一般,将所有的事情都串联了起来。
时间在靠前一点的时候,王屯屯有问过格里菲林见没见过其他的人,这男孩子曾这样回答过都在这里了。这话当时听起来像是某种无知或者谎言,但如今想起来,竟是那样的真实阴冷,冷人不寒而栗。
当然都在这里了,所有人都被做成了菜肴,摆放在桌面上呢
气氛在王家三公子的一声尖叫之后诡异、紧张、慌乱起来,那刑施部的男人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王屯屯勺子中的脚趾骨,豁然站起来,整个人凑到汤口向里看去。
然后,他便脸色急速苍白着,哇的一声吐了锅子和桌面到处都是。刑施部的男人张开嘴巴哗啦啦的吐出了肚子里面所有的存货,他的嘴巴很大,吐出的东西又多又急,以至于有些部分都喷溅到了格里菲斯面前的瓷盘里。
空气中回荡着的小夜曲在这个时候高亢起来,格里菲斯考究的拿起高脚杯,慵懒的半靠着椅背。他半闭着眼睛,另外一只手和脑袋随着音乐晃动着。
正在这个时候,王屯屯终于想起了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一幅幅过往的画面在他脑海里面回放着,他看了一眼表情沉迷享受的格里菲斯,又看了一眼站在其身后至始至终木然不动如同管家一样的梁国,眼神复杂难陈到了极点。
“是你,是你吉阿满,要对付我们王家,对是不对”王屯屯咬牙切齿,后知后觉的他,在发现了人骨之后,终于拼凑齐了最后的拼图,找出了那个隐藏在背后的深沉恶意。
那个自称是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并未理会王屯屯的质问,他举着红酒杯轻晃着,右手食指在空气里跃动的音符里划下优美的弧线。
良久之后,那小夜曲的声音稍微浅淡了一些,格里菲斯睁开迷离的双眼,表情似感动似真诚又似讥讽:
“我要对付你们王家”他语调表情平淡,但句末却是用了疑问语序的,显然,他并不认同王屯屯的这种说法。他终于将红酒杯放在了桌上,眼神虚抬着仿佛在看无穷的远方。格里菲斯保持着动作持续了一会儿,随即便不由自主的呵呵笑起来。
他用手支撑着桌面,向着王屯屯的方向前倾着身子。大妖的眼神真诚细腻,隔了很远的距离,他的眼睛在无意识的眨了一下:
“不是我要对付你们王家,我可是清白的呢。三爷啊,不管你信不信,我还是爱你们王家的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另有其人,他要比我要凶多了,恩,凶多了。他大概那么高,那么大嘛他的名字他的名字”说到这里,格里菲斯停顿了一下,随即神情肃穆,手指指向远方。
“是命运啊”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徒然大起来,竟是在石室里反复回荡,那命运啊、命运啊的声音反复回荡着,连成一片。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是命运啊”
格里菲斯噙着笑容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的表情诡异,似轻松,似怀缅决然。
王冕坐在格里菲斯和王屯屯中间,低着头不言语,王屯屯红着眼睛,终于知道了这差点令王家败落的幕后黑手,他几乎本能的怒视格里菲斯,一种叫做仇恨的情绪像是电钻一样在他神经里面搅动着,而对方还在用轻快的语调讲述着那些令王家发生悲剧的根源。
“啊,你们家死人了啊,呀呀,没有错,是我让梁国去做的啊。话说那天我在河边走啊,看到梁国在想事情,我就跟他说去杀你们全家啊,谁知道他这么不开窍,说干就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梁国办事情真的不行呢,来来回回搞了许多事情,都没把你家人杀干净,到头来还得我动手
明明答应那么爽快”
他这样自言自语说着话,表情沉湎在回忆里面,时而开心时而忧愁着。格里菲斯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奶油白,他脸部的线条柔和,笑起来的时候,更是格外的柔弱美好。
但在这个时候,在经过吃人的铺垫和一连串诡异的气氛熏陶下,格里菲斯那在荧光下稚嫩美好的侧脸在王屯屯因为仇恨而发红的眼眶中渐渐拉长扭曲,以至于连同声音都有些拉远模糊了。
ps:我亲爱的们,最近想在评论区回复大家的留言,但不知道是非洲网络问题,还是个人问题,总是回复不了,未能及时与大家沟通,十分抱歉。另外有大家想看小弟旧书的,我觉得还是算了。当年写书的时候年少轻狂,说白了是个中二少年,写的东西并不是太好,怕会令大家失望。这样吧,大家多多支持这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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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我家梁国还小
此刻的王屯屯心里面是有着怒火的,就仿佛一个被骗了很惨的人,在真像大白之后的发泄一样。
然而他听着对方看似可笑的自白,终究不由自主的开始想对方所做的事情,想着他的杀人动机,想着双方本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想着对方带着那种纯真的脸面将人杀死将人做成饭菜,想着对方说的话
然后那怒火便冷却僵掉,轰塌成碎片了。他想起在那洞口偶然间感受到的那种荒凉绝望的心境,那原本单纯的仇恨有些复杂起来,他稍许无所适从的看了格里菲斯一眼,另外一种情绪在身体内悄然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王屯屯用力抿着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父亲王冕一眼。早熟早慧的三爷终于遇到了一些他觉得迷茫和棘手的事情这个叫做格里菲斯的家伙到底想做什么他其实习惯了**,但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养成了在大决断面前倾听那个在自己心中威严如同山岳钢铁一般的男人的意见。
但这一次,连山岳也沉默了。王冕只是低着头不言语,仿佛神游物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毫无反应一般,事实上,他从进入石室之内,便很少抬起头来过了。
但若是仔细看来,便不难发现他那微微抖动着的花白胡须和下颚,显然这头发已经有些灰白的中年人,他的心情并非如同表面一样平静。
而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从遥远的回忆中醒过来,将注意力转移到当下的事情上来。没有理会王家父子,他双眼密布着不愤和怒火,此刻正讲到某种激烈的事情:
格里菲斯站起身子,一只手拍了桌子,另外一只手指着来自刑施部的那个男人,气势汹汹的控诉着:
“你没错就是你
我家梁国杀人关你什么事情,杀的是你老母吗,又或者是染指你妻子了吗,你跑了那么远过来追杀他,我就不开心了。
心正才能行的直,你这么不讲理,真是欺人太甚了。你说我家梁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吗,他那么乖,年龄又那么小”
“什么刑施部开施部的,什么职权所在嘛,吉良那破店被人霸占了你们都没讲过职权。不过话又说回来,吉良那家破店面真心破啊,四面漏风啊,冬天的时候肯定冷
哎呦,对了。你刚才往锅里吐东西,还差点吐我身上,真恶心,你妈妈没有跟你说过咳咳,总之,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是不会原谅的。恩,我说梁国啊,这样的人,你杀了他”
格里菲斯一口一个我家梁国怎样怎样,义正言辞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指头仍旧摆放在空中指着刑施部男人的方向,这间隙里,他的脑袋已经转过去,正要讲一些让梁国结果对方的话。
然而,格里菲斯毕竟年轻,他太缺乏经验了,或者说,这个脑袋圆圆的男孩子,他有些低估了一个人在压力之下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决然和疯狂。
那刑施部的男人本来便不是怎样枭雄的人,客观的说,只是职业为警司的普通人而已。
而对于沙镇刑施部的警司们来说,他们的一生或许会有跟坏人打交道的时候,但这坏人,撑死便是临街满身横肉的阿三哥仗着横肉满身侵犯邻居乡里的一些小便宜而已,但即使这样的人,在代表着政府力量的刑施部面前都是乖乖的,不敢反抗的。
对于这警司来说,刑施部的职责反应到生活中,更多的是拿着警棍在街道巷口晃荡,有的时候,则是会驱赶一些不按照规矩乱摆摊的乡民。
至于警司下班之后的事情,便是相妻教子,闲暇的时候,便会牵着家中那条名叫harry的金毛在黄昏下遛弯,然后跟擦肩而过的美丽又不检点的女邻居打打招呼。
但这样的普通人如何见过生死,在沙镇这样的小地方怎会有真正残忍的事情,又怎么会滋生真正有勇气的人。
不过,今天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先生确实数度经历了生死,他看见同事被某个怪物抓走,经历了朋友失踪,莫名其妙的进了地下基地,被困死在石室里面,他甚至吃了人肉做成的饭菜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了凶手那个圆圆脑袋的恶棍,而那凶手竟然扬言要杀了他。
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可是不想被人端上餐桌的,他见过对方的手段,所以格外敏感。他有听说过一句谚语叫做狗急跳墙,这男人想着这一路的事情,然后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不跳墙的理由了。
于是,这位被变故折磨的早已神经质的警司不顾一切的从王屯屯腰间抽出那把象牙手枪,射向格里菲斯。他知道王屯屯身上有枪,虽然对方总是在尽力掩饰。
“额,这就崩溃了”
男孩子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枪声响起来。由于紧张的缘故,那子弹歪向旁边。格里菲斯用银白色的食指顺了顺瓷盆上的精致餐刀,然后一道银线穿透了警司的颅骨,将他的身体都带的飞起来,被带的离地钉在石壁上。
钉死警司的银线是那把亮银色的小餐刀,它像子弹一样从格里菲斯的手指尖飞出去,贯穿了警司的脑壳。而那餐刀速度太快,拉扯着视线,以至于看上去,竟是一条连贯的线条。
警司的尸体在空中飞舞后退着,那血液连成丝在空气中留下痕迹,一小团像是露珠一样的粘稠红色离散在王屯屯的左边眼睑上,顺着睫毛和汗水正要滴落下来。
这变故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又完结,从刑施部的男人夺了他的手枪,到那个男孩子不可思议的出手,简直像是一道流光一样快到一个眨眼都会忽略过去。王屯屯还在想着之前的事情,他由于距离被射死的警司太近脸上被溅上了血迹,他的嘴巴因为没能跟上眼睛所看到的而在喃喃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是寒京王家的人啊,我是来谈判的呀”
警司的尸体被餐刀的力量裹挟着钉在了石墙上,他之前因为靠近王屯屯要偷对方枪械的缘故,半个身子都是靠着餐桌边缘的。
当那力量袭来,他下意识的按紧了餐桌,却将那桌布拽下来大半。
伴随着飞舞的人体和鲜血,桌面上那些精美的瓷器在叮当作响中掉在地上,有些被摔的粉碎,有些磕碰到人的身体,缓冲了一下反倒完好无损,只是洒落了菜汤,满地狼藉。
王屯屯这是时间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张了张嘴脑袋后仰着却没有发出声音,随即右手和左手跟上来,紧紧捂住了嘴巴。
王屯屯见证了眼前所发生的,格里菲斯自己也说了许多话,严格来说,沙镇最近所发生事情的整个轮廓、过程和凶手已经水落石出了,但这个时候,那盘横在三爷心中的阴影却愈发大起来。
这个男人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在这个时间里,没有人知道格里菲斯想要什么。他就像疯子一样,从头到尾,只是将人往深渊里推过去,推过去
王屯屯脸色难看的思虑,他之前还在想着利用王家的利益和影响力与对方谈判的事情,但格里菲斯显然不在乎这个。面前这个脑袋滚圆的男孩子所追求的,扑所迷离,令人完全不知如何应对。
寒气渐渐升腾起来,王屯屯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那男孩子正从左胸口袋里抽出方巾擦拭着指甲,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格里菲斯抬起头来友善的笑了一下,然后王屯屯便下意识的退后了一步。
他本是坐在餐椅上的,这后撤的身体带动了椅子,椅子牵扯了餐桌布料,使得原本坍塌的餐桌坍塌更大了。
叮叮当当的一阵瓷碗盆器碎裂和碰撞的声音之后,那长达九米的纯白色餐桌布匹湿漉漉的被整个扯了离了桌面,但由于它的惊人的长度,并未能够整个扯向一边,只是被警司和王屯屯先后向着他们那边带了两下,随后便侧倾着,掉在了地上。
此时,石室内的格局是王屯屯和格里菲斯分别占据着餐桌的两头,王冕则是在两人的中间位置,也就是那餐巾布滑落的方位。
由于之前王冕正在用餐,身体距离餐桌是近的。那白色的布匹沾了汤汁从桌面上滑落下来,自然落在他的双膝上,然后由于自重连带着原本摆放在王冕腿上的白色毛毯一块滑落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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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一条毛毡
王冕是梁国从石室外面推进来的,他进来的时候,便被人换上了这妆容、衣物,双膝上白色的毯子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上了年纪的人血液循环不通畅,又少动,往往湿气重。将毛毯放置在老人膝盖上防寒,这既是在偏远的沙镇,都有人用这种方法服侍老人。
王冕被梁国推进来的时候,王屯屯的意志正被一个个的变故削弱到极其混乱的层度,自然不会去注意一个原本便正常的白毛毯。事实上,即使在王屯屯精神状态完好的情况下,也不会去同一条毛毯过不去。
但随着白色毛毯的滑落,一双惨白又残忍的真像又一次暴露在了三爷的眼前王冕的双腿,从脚趾直到胯下,被人活生生的剥去了血肉,只剩下森森骨头。
骨头的颜色是赤目的白,仔细看来应该被人精心处理过,上面甚至还涂抹了桐油,看上去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反射着家具的亮泽,这反而让王屯屯感觉更加荒谬起来。
这荒谬一部分来至于那条白色的毛毯,他深深看了一眼那已经滑落到父亲惨白色脚趾骨上的毯子,用掌心紧紧捂着嘴巴,下颚细微的抽动起来。
那毛毡那毛毡王屯屯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一种巨大的反差包裹着他,他的眼神在王冕和毛毡之间游移着,表情渐渐晦涩。
白色毛毯外面是丰满健全的父亲,毛毯下面是干脆的白骨。
王冕那被人分离开来的血肉去了哪里,不需要别人提醒,王屯屯自己便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他想着那锅被煮的稀烂的肉汤,舌头下意识的在唇齿间游荡着,他记忆着那锅汤料香甜的味道,胃囊翻滚着似乎随时都要翻卷过来,于是他终于从那味道里找出了那熟悉的味道王冕的味道。
被人剥离了双腿血肉的王冕这个时间终于抬起头来,他望着自己最宠爱的三儿子,脸上带着晦暗和歉意。这个时间坐在这里的商界巨头,更多的,是一位无力的父亲。
其实有一点,王屯屯并不知晓,王冕不仅双腿血肉被人剜去,就连舌头也遭到了相似的待遇,这也正是他一直闭口不言的原因。
之前格里菲斯有专门为王冕上了一道菜式名叫“向阳花开”,是用几条舌头拼凑成花叶,用眼珠当成花心花蕊的思路做成的。依照格里菲斯的性格,这舌头不用多想,一定有一条是王冕自己的,所以当时上菜让王冕去吃的时候,他的表情才会那样复杂。
“啪、啪”格里菲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梁国躬身为他抽掉身后的椅子,他用手拉了拉衣服下摆,随即拍了拍手掌,将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咳咳这场面略微有些尴尬呀,王先生,你这一双腿好靓啊,这光泽咳咳,好吧好吧。我就说不要后肘肉不要后肘肉,偏偏给我后肘肉,弄的现在场面多尴尬,早知道请你们吃人鞭了,妈的,后肘肉后肘肉”
“哦,对了,之前你们打算用枪械射我的事情不用太在意,我原本是要追究责任的,但看在你们这么尴尬的份上就算了。
还有啊,我刚才手太快了,一不小心就把那个什么姓什么来着哎呀,让我想想啊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那哈警司给杀了,我十分愧疚,深感抱歉。你看我的眼神,是不是蕴藏了真诚和泪水
不过你们也要谅解,毕竟我还小反应慢,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很多事情我也不想的。恩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啊,你千万得保守秘密,我阿其实”格里菲斯伸着脑袋满脸严肃认真,他用手指头指着太阳穴后面的脑壳:
“这里有问题。”
他用严肃的语气说了这样的话,整座石室的气氛便更加诡异起来。格里菲斯杀人,将人做菜,吃人,他拥有着一座地下宫殿,他背后的势力神秘而庞大,他就像是迷一样被人一点点的揭露,然后露出更大的迷藏。
而这个男人却在这里疯疯癫癫的说话,他仿佛毫无动机,却异常勤恳努力着,甚至全身心的投入了灵魂将人残害死,将人向着深渊,推下去。
正如王屯屯所说的,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情况
恐惧其实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逻辑,人面对想不通的事情,看不透的未来会害怕,人走夜路害怕,只因为不知道脚下的路,不明白他是已怎样的方式铺陈着,而在路前面又将遭遇什么事情。
人性亦是如此,熟悉的朋友之间,相互了解,知根知底,总是开得起玩笑,也并不相互惧怕,这正是因为自己脑海的逻辑中,已经构建出了对方的主观形象,知道这人为何行动,他的利益取向为何。
但是面对陌生人,人的行为便会变的保守
若是面对行为完全超越了逻辑的疯子,而这个疯子恰好实力强大,看上去又很弑杀凶残
王屯屯的脸色已经彻底的苍白起来,他的下颚抖动着,双手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害怕同样在抖动,他瞪圆了眼睛,看着格里菲斯一步一步的走过来。
“从前啊,当我还不是人类的时候,我就常常幻想着变成人”
格里菲斯沿着桌子走了过来,他的食指抚摸着桌沿,被身体拖动着一点点的向前移动着。他说道变成人的时候,刚好来到王屯屯的面前,于是便弯下脖颈来。
格里菲斯身材本不高,但王屯屯本是坐着,对方于是顺理成章的弯下脖颈,附在三爷耳边说了这三个字。
“而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其有一套完整的理念和价值观。你看,你们用枪射我,我不在意,但打翻了食物,这个实在不应该”
“你知道为这食物先后死了多少人,你知道我有多辛苦才将它们做出来,你们不吃完也就算了,还糟蹋粮食,你们对得起为了这顿饭牺牲的人吗,你们对得起我的一番心血吗
当然了,对不起那些死的人也就算了,反正人死了也不能从棺材里面跳出来说什么,但你却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那些东西我可是弄了很久,难以想象,你居然辜负了我的心意”
说道这里,格里菲斯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好像是被负心汉伤了心一样。他一只手用力捏着三爷王屯屯的左肩,指片入肉指骨泛白,血管和筋脉因为情绪激动和用力过猛而有些凸显起来。
但王屯屯没有动,他的脸上清晰摆放着无所适从,没有人能够在一天之内适应那样多的变故。
而这个时间里,那男孩子的情绪已经不稳定起来,之前用食指指着脑门说这里有问题似乎并非虚言,索性这种不平稳的情绪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随后他安静下来,主动抚顺了王屯屯被揉皱的左肩衣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又绕着桌子边走边语重心长起来:
“三爷啊,你们没过过苦日子,不知道粮食的珍贵啊
粮食怎么来的,粮食是农民伯伯一颗一颗种出来的,农民伯伯早出晚归种点粮食容易吗,悍了得浇水,涝了得排洪,老辛苦了。有诗为证啊,咳咳诗是这样写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好诗好诗啊,每每读起都让我涓然泪下,感慨那生我养我的老父咦,这手枪谁的,挺复古啊,样式不错呦,你生日礼物啊咳咳总之你们浪费粮食就是不对,要是在饥荒年代,这一桌子食物指不定能救活多少人呢”
小男孩这样说着话,但脚步不停,他拖着枪,枪口向下斜斜的摩擦着桌面,一点一点在桌沿边上走过来。王屯屯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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