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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念-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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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萧这样的异能者在整个底层象限中都是极罕见的存在,他的能力是近乎创造生命的存在,虽然这力量距离真正的创造生命还有些差距,但在高瞻远瞩的大妖眼中,也已经弥足珍贵了。
得到小单只是第一步,花爷最近有个有趣的构想,虽然有点异想天开,但总的来说还是有迹可循的。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这种构想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了验证,须知这些天,殿那歧伯的地下室可是不日不夜的响起电锯和惨叫的声音呢。
四月的中旬,暖风不再焦躁了,大片的绿意安静下来,天边升起压抑的云,像是翻滚的人类的内心。
午后三时,遍地黑暗,天空下起细细的小雨。殿那歧伯的屋檐下,来自于不同的时空的大妖淡淡攀谈着。
一根巨大的避雷针一样的针形建筑耸立在庭院之中,烟雨漫如丝,不久便模糊了人的视线,让人分辨不清那建筑的轮廓。
时间推进,春雷从天边跃动,屋檐下的那个白衣男子抬头望了望天空,缓缓站起身来。他用手拍了拍衣服的下摆,淡淡的烟雨,看不清太多的细节和表情,无数小雨点冲击着庭院的地面和泥土发出沙沙的声音,他回过头去对仰头慵懒坐着看向房梁的男人说了什么,后者望着房梁似乎在发呆,然后将衣摆理正,转身走入了地下室。
推开单薄的地下室的房门,眼前的景色和氛围徒然一变,森寒和诡异的气味迎面扑来,让人脊背发亮一道房门隔绝了下雨天的百无聊赖和不知何起的恐怖阴森。
格里菲斯不闻不问继续往前走,无数的复眼和低语在黑暗里排在道路两旁,像某种恶毒而神秘的诅咒,又像是人在害怕之余,不由自主打颤的下巴声音。
大妖无知无觉的往前走,黑暗的道路被自动打开,火把自觉的蔓延,然后他便停在了地下室大概三分之一深度的位置。
格里菲斯打了个响指,这一片的地域轰然亮起了灯光,刺目的紫外光线从无数灯管中流淌出来,刺伤了躲在黑暗里,无数的生灵。
随后它们落荒而逃,避过光线,涌流入黑暗里。
三百米之外的地方,一个佝偻的人影颤巍巍的躲在一个生物舱后面只露出一点身体远远的望着这边。他的身体布满了伤痕,肢体之间也有些略微的不协调。
这男人是曾经荣耀的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的小队长,其名为派克,切皮手派克,现在的职务是地下室管理员。
他是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嚣张过,犯过错,也付出了代价。
他曾说这世界我死都不怕,还怕什么。但有人告诉他,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有个成语叫什么来着,哦,生不如死。
这种故弄玄虚的逻辑派克队长是不屑一顾的,所以他被带到了这里,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不远处站着的男人是这个店的主人,或者说店主人之一,他的名字叫格里菲斯,是一个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形容的人。
此时的店主身前竖立着三个巨大的生物舱,全透明晶体打造,里面灌满了液体,不时有精巧的气泡从箱底往上冒出来。
三个生物舱都是同样的体积,大概半米的直径,两米半高。其中一具生物舱里面盛放着不久前刚刚被运来的名字叫做小单的人,它被无数的橡皮管插入身体的肌肤,像是福尔马林中呆板的标本一样漂浮着。
另外一个生物舱中盛放着白浆一样的液体,液体中是散开的衣物和少量的毛发。值得一提的是,这毛发是格里菲斯自己的,每一次理发,每一次毛囊的自然脱落,大妖都有精心收集,不知不觉间倒是有了不少的存货。
这两个生物舱分别从仓底的位置延伸出一根粗壮的玻璃管通向第三根培养皿一样的生物舱。这一生物舱同样充满了液体,却是罕见的淡银色,同时箱体表面刻画了银色的字符,因为与箱体中液体的颜色相近,不仔细看几乎难以分辨。
在三个箱体的前方,也就是距离格里菲斯左侧不远的地方,一根粗大的,由七八根拇指粗细的铜丝相互缠绕的裸露电线静静的躺在那里。它似乎是从地下室的外围延伸过来的,一直通到第三个生物舱的里面,看上去充满了丑陋、原始和狂野。
窗外雨潺潺,春雷阵阵,在黑云间翻滚。
格里菲斯撸开袖管看了看时间,他想这时间差不多了,然后不久之后,一道巨大的紫色闪电便劈开了天空,劈入了殿那歧伯的庭院中的避雷针形状的建筑。
紫色的巨大电流顺着铜丝线噼里啪啦的传导入地下室,巨大的轰雷声里,隐隐约约的传来了屋檐下花爷带着饶舌味道的惊叹声,哇塞,好粗一条,好大耶~~。
地下室里光芒一片爆闪,紫华乱飞迷乱人眼之间,诡异的切割和搅拌的声音也在落雷乍起的瞬间徒然响了起来。
那是一号和二号的生物舱在被某种细密的透明刀刃所切割,里面的生物、发丝和衣物随着水流旋转成漩涡,然后被迅速的切割成碎渣。
榨汁机碾压草莓的轰隆声和即视感在强烈的紫光中生动的再现着,那被搅碎的液体顺着生物舱尾部的玻璃管流入第三号生物舱,混入粘稠的如同水银一样的液体里。
与此同时,地下室的外面再一声轰雷落下,有人在雨里啊啊啊的叫着,有白猫的叫声像孩子的哭闹,随后便被掩埋在轰隆隆珊珊来迟的雷声里了。
随着打碎的血肉和毛发的混入,在天雷的刺激下,三号生物舱的舱壁缓缓的发出银光,微小如同浮游般的符文飞舞,如同暗夜的萤火虫,飘着淡淡的光。
白色的蒸汽从一号和二号的生物舱顶部喷射出来,压着液体不断涌入最后的生物舱。三号舱体原本已经银色液体灌满的地方,随着另外两种液体的涌入,一圈圈的难以名状的化学反应激烈的发生着。
银色的液体被沸腾,互相纠缠的水流相互融合反应产生固体,飘荡到生物舱的底部,又被银色的符文束缚住变成固定的形状。
蒸汽弥漫之中,一团黑色的烟尘从一号小单的营养液中翻涌出来,不甘的尖叫着,试图冲破生物舱壁,但却被银色的符文牢牢的束缚住,最终被分解成一捧黑尘。
那烟尘的形状变幻无端,但看的久了,便不难从中发现其中有何萧的样子。
………………………………
第一百六十六章 银魂分身
恐怖而令人费解的事情在阴森、拥挤的地下室悄然的进行着,窗外下着雨,电闪雷鸣。
地下室的男人在那闪电的明灭里,张开五指覆盖在生物舱上,他的嘴唇开合,似乎在吟唱又似乎在述说着什么。
已经被银色充满的散发着荧光晕的生物舱里,一个模糊的人形正在长成。
这个人从无到有,全身的组成材料便是一号、二号、三号生物舱的液体混合反应形成的固体,在银色符文的约束下堆砌而成的。
三号生物舱初步形成的人体身量粗糙,没有皮肤==和毛发,只是堪堪塑造了骨骼、神经系统和肌肉群。
那人闭着肉瘤一样的眼睛,心脏有力的跳动着。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号、二号生物舱的液体渐渐耗尽,男人的身体也完整起来。
那是一个身高一米七零多一些的男子,他的皮肤白净,肌肉匀称,身体呈现柔和的流线型。男子的赤身露体的飘在生物舱之中,身体上布满了银色的花纹,像是某种远古的装饰,又像是仪文契约,充满了神秘和荒凉感。
在初步形成的男人额头上,一个用细细银线绘制的y形深深的烙刻着,如同男人的第三只眼睛。
随着液体之间的反应结束,三号生物舱的液体由银色变得清明,激荡如漩涡般的水流也平缓起来。
格里菲斯绕着半米直径的生物舱缓缓绕了一圈儿,他将细长的手指搭在生物舱的玻璃外壁上抚摸着,他表情有些迷离,是让人分不清好坏的情绪。
然后大妖便划开了左手食指的皮肤,他用流出来的血液在玻璃外壁上画出形状难言的符号。他边走边画,从食指流出的血水镌刻在生物舱的外壁上,与原本的银色符文融合,变成更加复杂的东西。
“遵循因果之力,执因之柄,以愿者执念为匙,于虚空中堆栈,响应端坐于左岸者的召唤所结之实
以左岸之王的名召唤忠诚的战士,出来吧,银魂”
左岸的王吟唱着咒语,忽明忽暗的光中,在嘈杂而宏大的呼喊声里,派克隐隐约约的听到那人这样述说着。
派克队长不知道银魂是所谓的哪一位,但这疑惑并未有持续太久,只见格里菲斯的话音刚落,那沉睡在生物舱中的男人猛然间睁开眼睛。
生物舱壁上的符文在一瞬间升华闪烁刺透人的眼球,那玄奥的文字如同炽热的火球烧穿了玻璃的器皿,透过培养液,融入了男人的身体之中。
盛放男子的生物舱在符文闪现之后炸裂,那个全身笼罩着银色符文的赤露男子双脚着地稳稳的站住。他的眼球布满了银色的白灼,落地之后,便紧紧的盯着站在生物舱前,身着白衣的男人。
“银魂见过左岸之王。”
一秒钟之后,男子深深的弯下了腰杆。
窗外的暴风雨更甚,明灭的光晕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被拉扯的长长短短。
利用何萧创造生物的本能和力量,格里菲斯经过多次使用因果篡夺了他的劳动成果,也就是那个名叫小单的怪物。
因为力量层次的局限性,何萧手中的小单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她的生命形态或者更加接近于分身。
格里菲斯从何萧手中篡夺了小单之后,便利用高象限生命体自身细胞的污染性,强行同化了小单的**。当然这种同化只是停留在最粗浅的阶段,相当于略略改变了小单的身体属性,在基因层面上,做了细微的调整。
将小单来自于何萧血肉得的基因打破是第一步,这一步的作用是破碎何萧对于小单的所有权,然后在一定程度上,烙印上大妖的印记。
然后便是通过各种转化和仪式,彻底的将小单的身体向着格里菲斯偏移。这个过程大概有一种细胞培养的感觉,原理上就是,在培养皿中通过一个细胞生成细胞群,组成新个体银魂。
格里菲斯的头发在这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便是最初初始的细胞,以所使用过的用品为媒介,混合上特殊的材质,以因果相互束缚,组成全新的个体。
而这个个体因为经历了以上的种种过程,便理所当然的称为格里菲斯的分身,当然因为其继承的最基础的蓝本为小单的缘故,生命上限上只有五十年,而他的生命形态上更加接近于人类,与格里菲斯自己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至于分身银魂的实力方面,虽然格里菲斯在保证个体**性的同时,尽量保证了银魂与本体的继承性,但银魂这个分身相对于正牌的格里菲斯来说,还是相对弱小的。
不过分身这种东西,有总比没有好,它的实用性其实非常高。
实际上,在低层象限中,由于力量属性的限制,能够真正拥有分身的家伙,是非常稀少的。大家更多应用的反而是傀儡术,分割术之类的能力。所以当初格里菲斯在发现何萧正在试图创造分身这一点或许何萧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第一个念头便是这小子有前途是个人才,第二念头便急转直下,成了我格里菲斯都没有的东西你敢有,过分,不开心,我要抢走掉。
格里菲斯或者说是大脑袋吉阿满的分身银魂,在制造之初属性上并不突出,即使尽心培养,所能够达到的极限也不会超越人类太多。
但这个对于如今的大妖来说还是弥足珍贵的,多一个分身对于如今的大妖来说战斗力或许增加的不多,但因果点数获取的渠道却变得多样化了。
格里菲斯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在前期那样艰难的情况下,东拼西凑的把殿那歧伯搞出来,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殿那歧伯能够更多更快的为他收集因果点数。
那么同理的,如今的银魂也是能够为格里菲斯做任务,赚取因果的。
因为生命隶属于大妖,从大妖的发间出,作为前者分身的银魂本质上算是大妖生命的延伸。所以,作用在大妖身上的因果律对于银魂来说也同样试用。换言之,便是银魂同样能够通过做任务来达到赚取因果的目的。
完全隶属于自己的因果,来的再多,大妖都是不怕的,反倒是会开心,这将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成为他拜托命运的重要助力。
所以银魂这免费的打工仔,何萧当年刚造出来,还是一团烂肉的时候,大妖就垂涎的不得了。现在终于如愿以偿,说实话,还是挺满意的。
但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要想银魂更多更快的投入到赚取因果点的大军中,首先需要的便是足够让他能和绝大多数人硬刚的实力。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银魂虽然相对于人类的身体属性还好,又继承了大妖部分的战斗意识,足以应对绝大多数的常规任务。
但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突发状况,这些年重生之后的经历让大妖明白了,自己的运气好像也并不是特别的好,相反的,应该是非常差。
他可不想好不容易坑蒙拐骗过来,做个一两次任务就因为某个小差池就挂了,那得多心疼。所以他的战略方针便是先把狗训的足够结实了,再放出去咬人。
有了这样的认识,格里菲斯在银魂身上的投入便正规和有计划起来。他是将银魂当做自己的小号来练的,只有把小号武装起来,才能源源不断的为大号赚钱、赚装备。
把一个人从零基础培养到高手的过程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并耗费无数资源。
好在银魂是格里菲斯的延伸,身体内部集成了大妖部分的战斗意识,都是被大妖精心挑选过,异常适合本位面的技巧。单独拿出来,其实是一种很有针对性的传承。
而理论上,银魂继承大妖的战斗意识越多,对于本身的发展的好处就越大。但银魂的灵魂却不足以容纳大妖的全部记忆,甚至只能够承受九牛一毛的程度。银魂的灵魂虽然经过变异,但与大妖这种高等生命体之间,还是存在着本质上的差距。
不过在大妖有针对性的灌输之下,银魂的战斗意识和技巧一点不比所谓的高手或者王牌差,格里菲斯最近一段时间专注磨合银魂**与意识的协调性,利用各种手段提升了银魂的攻击潜能。
格里菲斯甚至有让银魂研习各种热武器的使用技巧,专门在殿那歧伯的后院虚拟出一片靶场,用以方便提升银魂的枪支使用技巧,当然效果也是不错的。
在过去和现在两位大妖的联合培养之下,继承了部分格里菲斯战斗意志银魂进步如飞,自身的实力仿佛吹气球一样,一个月之内便膨胀了好几倍。
而格里菲斯对于自己的分身也从不吝啬,有什么好东西,绝对不藏着掖着,甚至有些需要耗费时间和经验来感悟沉淀的东西,格里菲斯为达速成,以至动用了因果的地步。
………………………………
第一百六十七章 建立势力
无数象限的夹层中,飘荡着的某个狭窄小店的地下室。
一个透明的生物舱摆放在地下室的正中央,它的里面接满了各种颜色的医用塑料管和尖锐的针头,各式各样明明灭灭的闪着红绿光芒的呼吸灯在一排排的精巧设备中闪耀着。
在这生物舱中间,一个健壮结实的男人静静躺在液体中,他的身体表面附着了无数微小的气泡,有些正因为自身的浮力在粘稠的液体中缓缓上升着。
这个地方正是殿那歧伯的地下室,那个矗立在地下室的生物舱,便是银魂用来休息和补充营养的地方。
&nbs; p;经过漫长的传授练习,银魂在大妖的调教之下,以无法想象的速度成熟着。他的**是纯粹的人类身体,跟格里菲斯疑似本质象限的身体不同,潜力低下,但很容易提升。
在继承、锻炼以及利用因果催熟三管齐下,银魂在大妖的眼中终于初步成熟了。
当然,经过这些天的疯狂揠苗助长,银魂的潜力并没有到达极限,只是,想要再深度的挖掘,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就会倍增,所以大妖打算让银魂利用时间自然积累。
索性,初步成熟的银魂已然能够独当一面了,若非遇到像隐王、青疽之类的变态,基本上不会有危险。
在操练银魂的这段时间,花爷和格里菲斯也会轮流出去做任务,有的时候还会带着银魂一起行动,甚至让银魂单独的负责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当然,这种简单也只是相对于大妖自身来讲的。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这一日,大妖终于完成了对银魂的操练,十分郑重的将他带到屋檐下,举行了一个氛围严肃的毕业典礼。
格里菲斯和花爷轮番上台发表了演讲,对未来进行了高瞻远瞩的展望,佝偻着背的前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队长派克先生站在两人身后,手里用力挥舞着一杆巨大的旗帜。
“今天是令人激动的一天,烈阳高照,春风送暖,而我的孩子,即将远行”
深深的庭院后面,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这样说着,不一会儿便想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和回应声。
从今以后,银魂便被格里菲斯派出去**完成因果任务了。他所完成任务时候获得因果点,当然都会归格里菲斯所有。
另外,大妖除了吩咐银魂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完成因果任务之外,还要求他尽力发展势力。
人类是一种群居的生物,人住在一起,便会自然而然的产生势力公司、社团、国家什么的。
在个人不能且无力碾压群体力量的低等象限中,组织、势力都是很便捷的东西,有时候甚至比纯粹的力量来的更加有威慑力。
银魂在接受了大妖的两大指令之后,便离开了殿那歧伯,一路往北而去了。格里菲斯临走时候送了他一把刀,刀名弱水,是一把不错的妖刀。
而花爷就要直接的多,他现在做了许多无本生意,捞了很多钱,在皇后湖那片名声极臭,所有便把自己拥有最多的东西钱币,分给了银魂一部分,权当是给他的启动资金了。
就这样,银魂同志带着时间前后两位大妖的殷切盼望,一手捉刀,一手捏紧支票,走上了茫茫未知的旅途。
当然,银魂这东西是大妖突发奇想的产物,风险性极高,可一而不可再。当银魂这鬼东西真正出世的时候,就连格里菲斯自己也有些难以相信了。
分身这东西当然是极好的,尤其是能代替本体做任务的分身,对于格里菲斯来说,更是多多益善。
但因为银魂这东西是被格里菲斯强行掠夺、塑造产生的,为了维持他的存在,可谓在他存在的时间里,也就是每时每刻都需要花费大妖的因果。
但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银魂现在还很弱小,可能维持他存在所耗费的因果数比他自己做任务获得都要多。
但银魂是有生命的个体,他是会学习,会成长的。等他的实力成长的一定程度之后,相信一定会成为格里菲斯的好帮手,兼因果点的稳定来源。
前些天,隐王盖伦回来了一次,他说是来看吉庆和吉良的,大家坐在一起,狂欢了一个晚上。
盖伦还在被始暗荆棘的人通缉,大体上还是在到处跑,但跟权集驰那边好像关系有所缓和。他不是一个愿意受约束的人,这中间的故事,可能会有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
四下无人的时候,盖伦有和格里菲斯坐在屋檐上看着满天星星,聊一聊无关紧要的事。
盖伦近一段时间有回到之前去过的一个小城,那小城留给他最深刻的印象是那个寂寥的雨巷、阴沉的天空里,女人低低的哭声。
走过了这许多的地方,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盖伦发现自己又站在了那个城市的入口。
眼前是熟悉的阴云和低着头匆匆走过的人群,他沿着回忆里的痕迹往里走,在一个拥挤的小巷中,他看到那个叫做陈晶的中年女人推着卖衣物的小推车,低着头往外走。
于是他想起那一个雨天,窝在那女人的房间所看到的日志,他读过女人所经历过的悲惨,感同身受,好像亲手触摸女人浑身的伤痕一般。
鬼差神使的,他再一次走进了女人的房间,他习惯性的想要再次看一眼那一本女人记录历程的日记,但却再也找不到了。
那个患了癌症的小女儿结局如何,盖伦百无聊赖的想,大概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于是他有些莫名的心疼那个叫做陈晶的女人,她年过中年,结过婚,受过家暴,生过孩子,却并不漂亮。
靠在墙角里,盖伦看着头上已经生长白发的女子从自己的面前走过去,他甚至有那么一刻钟在想,似乎让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秒也是不错的。
但他是隐王盖伦,不应该有这样不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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