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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回忆录-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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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心小子型――张无忌

    为什么说他无心,因为好象对于爱情,他自始至终被动,不过他一生桃花甚多,赵敏,周芷若,那个不是死心塌地?幸好他选对了,爱上了赵敏,要是和蛇蝎心肠的周姑娘在一起,不把人气死。对于事业,张公子也是糊涂得很,最后把明教让给人,自己隐居,反正要美人不要江山。这样就成就了朱元璋成为明朝开国皇帝。

    聪明老实型――袁承志

    这说法有点矛盾,怎么是又聪明又老实呢,不过袁承志的确是如此,他学武功,极具天赋,小小年纪,经已是天下第一。然而对于爱情,却懵懵懂懂。先是青青,不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后来知道了,爱上了,又不知道自己被美貌公主阿九看上,也不知道女儿家心事。呵呵,不过笨男人永远有傻福的,要是那些会讨好女人的男人,我一样不喜欢。

    《鸳鸯刀》男主人公略,因为太短,很少出现,故记不详细。

    综上所述,每个男主人公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呵呵,但我还是最喜欢杨过。

    (待续)
………………………………

第一百二十四回天阶夜色

    这一晚,在她还未找回大卫的时候,她刚离婚,坐在老家的门前,晒着月光,只感到夜色很凉,心里也是凉透了撄。

    天阶夜色凉如水

    夜凉,我坐在台阶,终于哭出来了,我的心也轻松了很多,我那两只忠心耿耿的狗,嘟嘟和蚋蚋蹲在我前面不远处,让我孤寂的心,略微有点安慰。

    也知道哭让我可以解脱,可是前两天的我,居然欲哭无泪,只有拼命工作,拼命收拾我的新家。于是,离婚了,什么都空了,新家也弄好了,我也找到称心如意的翻译工作了,好象什么都完成了,我终于能哭了。

    我可以什么都没有,只要我有我的尊严,我还是我。

    幸好,我永远还有妈妈。世界上任何人都有抛弃我的可能,只有我妈不会。

    现时的我好迷惘。因为,我不再相信爱情,我甚至不相信感情是否美好。

    人们温情的背后,总藏着一把尖刀,在必要时,就会毫不犹豫地捅向你。

    我忽然变得如此的爱事业。以前的我,身边总有人扶持,以致我不太专注于事业,我甚至喜欢这儿去一下,那边去一下,或许,我本身就是一个漂浮着的人,我不喜欢一成不变。

    可是,当我的感情没有了,我决心,我要好好赚钱,创一番事业。

    妈妈问我为什么这样凄凉,我说,我很伤心,上天赋予我如此聪明能干,十灵日,还有美貌,动人的嗓音,我偏偏一事无心,命途多变,这是为什么偿?

    妈妈也伤心,她只是说,会好的,妹妹,一切总会好的。

    我会幸福吗?

    妈妈说会,她说会,我就要争取幸福给她看。

    哭完后,我的心空空荡荡,我不再需要男人的依靠,我不再相信男人,在我的家乡顺德,不相信眼泪。

    我要奋斗。

    我很坚强,这是谁都能这样说的,可是,或许因为我的坚强,太多人要伤害我。

    我依然坚强,我不让任何人看低。

    夜,很凉,晚风,很凉。我孤独的看星,边看边想。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牛郎织女星〃,这种凄清的感觉,我从未体会,而此时此刻,饱受情感折磨的我,终于体会到那份孤寂。

    其实,如果不认识大卫,红杏可能真的会走向忧郁,像张国荣一样的跳楼。

    其实,大卫如果不找回红杏,他也是极其忧郁的,那时候,他的眼神,也是充满了忧伤。

    两个经历了情殇的人,走在一起,两心迅速的靠近。

    只是,他们也常常吵架,但奇怪的是,每次吵完之后,他们会很快就和好如初,更加的甜蜜恩爱。

    但是,红杏一样的痛。

    痛

    每回跟他吵架,我的心都隐隐作痛。

    不止为我,也为他他他。

    每一次,我竟隐隐后悔,为什么要选择他?有得必有失,我选择他,当然会伤害许多,到现在为止仍爱我的男人们。

    “是爱你,你知道吗,我竟掀起心痛的伤疤……在这最后一刹,你不经意间,永远已替代他……”

    刘德华的这首歌,开头我总不太明白歌中的真意,直至经历那一次次的痛,我才恍然大悟。

    人生如戏,我们每一个都被命运摆布,身不由己。

    今天下了堂娜的《别恋》,那是一首我一直很喜欢的歌,“我偷了私心和你爱一场,慢慢的罪意却已为你犯……”

    当他们,依然情深地向我描述,如何地思念我,从那一首首诗中,从那不经意的表露中,我的心,很痛。

    可是,我又如何能把一颗心劈开,分给那么多人?

    我一直不明白,他,他,他,为什么爱我?可是,今天有个人说的,尽管我知道他是开玩笑,却一语道破禅机,“你可以不爱我,却不能阻止我去爱你”,于是,我天幸拥有这么多,我不该拥有的爱。

    可惜,我既不能爱那么多人,就让我把心只给一个,无论是错是对,反正我已经选择,正如单项选择题,一次只能选一个。

    愿我的心少点痛。

    这时候,很多人在网上,对红杏的称谓,都脱口而出为“才女”,只是,红杏不喜欢这个称谓。

    不要叫我才女

    ――小锶

    以前,如果有网上的朋友,喜欢叫我美女,我就说,不如叫我‘才女‘吧,我喜欢。可是,现在,我再不会如此说。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女在我眼中变成了贬义。

    诸君请看现在,才女满天飞,可是,哪一个真正有才?我那天看新浪排名第一的博客,一个总是被人灌以如此称呼的某”才女“,她的博客看得我索然无味,甚至好笑。这样,每天喝杯茶聊聊天也能写在博客,毫无一点文学可读性,天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捧,不过,当然,人家早就是明星,当然有人追捧。

    徐小姐在我眼中的定义,充其量是明星,说她能当导演吧,我没看过她导的戏,所以不加评论,倒是看过她当年和佟大为主演的《我爱你》,勉强过得去。

    另一个所谓的台湾才女,最近亦很活跃,我曾满怀崇敬的看过她的文字,结果让我倒尽胃口。另外,不得不说的是,以前很喜欢她清新自然的歌风,可惜那天听她的新歌,已经嫁为人妇,人老珠黄了,还故作小女孩般忸怩态,听得我作呕。

    凤凰台的某名主播,我曾亲眼在天河看过她签书的情景,仿佛明星。然而,我昨天弄到她的一本书看,其书作序的是余秋雨先生,不得不佩服余秋雨的笔力,可是,陈小姐的手法,对比余大师,真像是三岁小孩子的涂鸦。说真的,不过,总算通顺。

    天天在网上写东西,也见识过无数所谓的才女。

    西陆首页有条,西陆才女xxx征婚了!我狂吐!如此东西有人称为才女,那么我岂不是李清照再世?晕死。

    亦有些所谓的才女,在乐文白鹿见识过,只懂风花雪月,或是故作抽象高深,很多人捧之,这是我离开的原因。然而这些人现在也消失了。

    不过,其实亦有真正的才女的。如三毛,那沙漠中的英灵,那永远的天涯侠女。又如席慕蓉,很喜欢她的抒情诗,尽管我曾不喜欢她的民族观,曾写过一篇文章来说。亦欣赏席娟,尽管不喜欢言情小说,可是她的《交错时光的爱恋》,我却看了再看,实在写得极好。

    不过,唉,还是不要叫我才女了,到现在,我讨厌这个称呼,因为,不愿意与某些人相类别。

    要叫,叫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叫小锶。

    其实,红杏真的直觉很准,从下面这篇好多年前的文章,就可见一斑。

    戏也人生

    作者:小锶发表时间:2006/08/1617:37

    你说戏子们在生活里,又是什么角色。但我近日很为明星们悲哀,觉得他们人生如戏,戏也人生。

    现在最热的,莫过于李亚鹏和王菲的女儿,是兔唇,后来勇敢的李先生在博客里发文承认了。结果博来了很多人的同情,大批人在喊,明星们的私隐去了哪儿,我们要保护!

    晕,明星才不要私隐呢,他们就是什么都要曝光。没什么,就是因为他们习惯。他们习惯了在镁光灯下,摆弄各种姿势,而他们回家后,可能感觉也是在别人的注视下。

    所以,李先生见别人猜测多了,干脆我来个自己说明,这一下,漂亮,个个赞赏,李先生博得名誉大赏,在偷笑,他的人气会争升。

    而另一单大新闻,莫过于锋芝恋了。

    张柏芝感情路上一向曲折。而她坦言喜欢结婚,喜欢做幸福小女人。奇怪,既然如此,她何苦走上明星之路?

    几年前,她曾和谢霆锋有过一段感情,后来锋少移情王菲,现在皆大欢喜,王菲与李亚鹏成就神仙眷侣,而锋少,也重投柏芝怀抱。

    问题是,复合就复合,何必那么张扬?

    君不见,他们的足迹每去那儿,必是双双对对,我很奇怪,娱乐圈的拍拖事件,不是一向低调的吗?他们那条根断了?

    呵呵,后来终于得知,一切为了宣传。

    传说张柏芝到上海拍外景,锋迷们列队欢迎,只为欢迎锋嫂,他们欢迎这段感情。

    近来二人的人气红得爆灯,一切皆因传媒的大肆宣扬。

    呵呵,真是人生如戏呀,不过说不定张小姐和谢先生拍着拍着,拍到上教堂结婚。

    这就皆大欢喜。

    只是,我暗暗担心,太宣扬的感情,最终是会散的,虽然挺喜欢柏芝。

    但愿只是担心,不会成为现实。

    不过管它呢,明星,和我遥远得很,关我什么事?

    他们笑,他们哭,他们戏也人生,也是他们的事。

    这篇文章是2006年的,正如她所言,谢霆锋后来和张柏芝结婚,但终究也是离了婚。

    红杏惊叹于自己的预言能力,同时她也心中欢喜,因为她直觉,她一定可以嫁给大卫的。

    (待续)
………………………………

第一百二十五回跌荡人生

    红杏在家乡,临去上海之前,也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叫朗,在红杏在上海穷困潦倒的时候,他曾寄过钱给红杏,红杏一直很感激她,也一直和他保持着很好的朋友关系。

    祝你一路顺风

    忽然之间,我被面前这个男人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的眼圈有点发红,红得如我们杯中的红酒,我知道他想叫我留下,不要走,不要走,可是他想了又想,最终没有开口。

    忽然之间,我也开始有点忧伤。

    在这个我与他常来的西餐厅里,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可是正如他所说,以后只能是他常仍坐在这里,仍旧喝着红酒,可对面的女孩,已去了远方,已远离他的身边。

    耳边响起熟悉的歌,“如果相见不会太晚,我们就不会悲伤,快快乐乐地手牵手,心里不会有愧……”

    天哪,怎么刚好说中我们的心事,那一瞬间,在我们的眼中,都有晶莹的东西在闪动。

    他举举手中的酒杯,缓缓地说:“锶,劝君更尽一杯酒,你一去也是没有什么故人了呀?”

    我苦苦地笑一笑,说:“最重要的是,是你不会再在我身边照顾我。”

    你笑了,“傻丫头,有你的老公呀!”

    我说:“那不同的,你是我最好的红颜知己。偿”

    “我会常找你的,发留言,我不是送了一部手机给你了吗,不要再丢失了,这可是我送给你的呀,看到它想起我,好么?大头虾。”

    我说:“朗,就算看不到它,我也会常想起你的。”

    红酒一滴一滴被我吞进口中,不知何解,我最爱喝的红酒往日都是甜甜的,今天为何又点苦涩?是否,杯中有你和我的泪珠?

    你再次举杯,说:“祝你一路顺风,明天我要上班,就不送你去车站了。”

    我的视线再次变得模糊。

    熟悉的歌仿佛响起,“那一天送你送到最后,我们一句话都没有留,当拥挤的月台挤通离别的人们,却挤不掉我深深的离愁。我知道你有千言你有万语,却不肯说出口,你知道我好难过我好难过,却不敢说出口,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我只能深深地祝福你,深深地祝福你,最心爱的朋友,祝你一路顺风。”

    不知不觉,你已轻轻在哼。

    那一晚,我们没有话别。

    在上海的这一夜,你在qq上告诉我说,今晚仍去那间西餐厅,我说你会想我吗,你说会的,还要坐我最爱坐的吊椅,晃晃悠悠中,独个儿地想我。

    我也会想你,就在这儿,走在上海陌生的街道,边走边想你。

    祝你在人生的道路上也一路顺风。

    其实,红杏很多这样的朋友,他们的人生平平淡淡,很羡慕着红杏跌荡起伏的人生,却不知道,红杏心中不知道有多羡慕他们。

    红杏想起1994年,那是她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道伤口。

    我的心失落在1994

    本来我不太想写这篇,因为正如那句歌词,‘往事不要再提,世间已多风雨‘可是,昨天晚上,我亲爱的千里弟说他快活不下去了,因此,我决定再把这段伤心的往事说出来。

    其实,在《冰和爱》和《相思》里,我也说得差不多了。

    1994,谐音是不是‘要就就死‘,真的,那一年,我差点儿就死了。

    相信看过《冰和爱》的人,都知道我的辛酸故事。那一年,正是我的学业登峰造极之际,个个老师都重点栽培我,准备保送我去青华大学,然后出国深造,我的前途一片光明。

    可是,那一场恶魔似的病

    于是,我从天堂一下子掉进地狱。

    青华的大学生活没有了,外国的花花生活没有了,我的光明前途也随风而逝了。

    我不甘,我空虚,我伤心得要死。

    我死了两次,可都活过来了。

    哪一天,我在床上晕睡着。忽然迷迷糊糊要起来找妈妈,走着走着,仿佛梦游般的,我毫无方向,最后竟撞在井边。我的血流了一地,我已毫无知觉。只感到好像冥冥之中已有人在拉我的手了。

    可是,我竟然醒过来了。

    是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们救我的。

    他们用摩托车送我去了医院,靠医生的妙手,把我的血止住了。

    我幸运地活下来了。

    可是,我竟没有珍惜上天对我的宠爱。

    我居然想再死一次。

    那一次跌倒,我的下巴缝了很多针。整个脸都变形了。

    那一天,我忽然想起要照照镜子。

    望着镜中的陌生面孔,我想晕倒。

    这那儿是我原来如花似玉的脸宠呀?我欲哭无泪。

    我忽然很想死。

    翻箱倒柜,竟真的给我找到了那瓶安眠药。

    我看着它的说明,只能吃2颗,我的嘴角居然就带着冷酷的笑意,把那些药全倒出来,一下子都塞进我的口里,然后一杯水下肚,马上躺上床去等着死神的来临。

    我很快的昏迷了。

    却想不到,我骨子里居然有很强的求生意志。

    后来我妈妈对我说,那天晚上她回到家,我居然晓得在床上坐起来,对她说,‘我吃了整瓶安眠药。‘

    妈妈吓坏了,马上带我到医院洗胃。还是多得医生的妙手仁心,还是把我救活了。

    母亲伤心地哭了。

    她说:‘傻孩子,医生说过你的容貌会回复的,明年或后年就行了,你又何苦这样?况且,丑点有什么所谓,那些缺腿断手的不要全死光了?‘

    然后她赠我那句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其心志。

    我记住了。我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我已死过两次了,都死不成。那就是这个世界还需要我。

    因为天是在磨练我。

    我要当一个出色的人,就要经得住所有考验。

    籍得此刻争功名,莫待斯人年华老。

    这是我自己跟自己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

    我的心失落在1994,也奋起在1994,我将一生一世奋斗到底。

    ‘忘了吧1994,算了天长地久,再没有任何伤心的念头,从今以后,少了些悲伤的回首,要多些为自己奋斗!‘

    极爱王杰的《伤心1999》这首歌,在此把歌词改了,变作我的《振作2002》。

    我不需要怨天,不需要怨命。我一生都在不息地求取着。

    现在我是一个翻译,有我喜欢的工作。我嫁给了一个上海人,他很爱我。我的朋友也很多,都很关心我。忘了补充一点,我的容貌也和原来差不多了,尽管最美的岁月已经过去。

    我在幸福地生活着。

    我知道前方还可能会有风雨,但我不怕,我将勇敢地接迎它。因为我已经历过。

    千里弟弟,尽管你现在生活在愁云惨雾中,但黑暗是会过去的,风雨过后是晴天,只要你不放弃。

    社会需要你,文学需要你,我更需要你。

    记住我们之间的承诺,为了我,你要勇敢地活下去。

    红杏写下这篇的时候,正是刚得知千里患上血癌,但千里,后来还有花满楼,终究英年早逝。

    所以红杏也庆幸,自己当年没有死。

    所幸的是,红杏一直有她的好朋友,在支持着她走过这黑暗的前半生。

    暖暖

    那天,萍生了儿子,我去探望,多年不见,感怀万千。萍忽然问我,“好久没有罗建消息了,你知道他现在如何?”我也呆住了,我说我也不知道。

    天,罗建是我青梅竹马长大的,我一生最好的朋友呀,我竟然和他断了消息。

    还有狼。

    想不到的是,那天参加娟的婚礼,茵告诉我说狼回来了,我马上回去,居然找到了狼妹妹的电话,我拨通了,她爽快的告诉我,狼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找回了狼。

    他依然一下认出我的声音。

    今天,我忽然想起,应该狼有罗建的电话,我发短信去问,狼在北京,短信回得慢,我还再打电话去了,结果狼发了两次。

    想想我也是大惊小怪,狼哪有不复我的理由?不会的,他们对我都是最好的,包括狼,包括罗建,包括峰和毅。

    我终于找回了罗建。

    他依然一下听出我的声音。

    他说,“我一直在找你呀,打电话去你家,你父母好象不愿意说,好不容易那天碰到你哥,他也心情不好,不想和我说话,我还在想怎么了哪!”

    我说:“我也一直在找你,又不想打电话去你家问。天幸我终于找回了你。”

    于是,我又叽叽喳喳地说开了,他早已习惯我在他耳边的这些说话,他只是静静的听,有时也说话。

    我们,是最心灵相通的。因为,他一直是我的守护神,和我从小就认识,陪伴我走过那么多风雨。

    我说我结婚了,他说是不是以前见那个,我说不是,他说,你又找谁嫁了呀?我大笑,我说我这个是翻译,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他无言。

    我又问狼为什么不结婚,他说我也不知道。我说,你知不知道……然后我忽然又不想说了。他说,你不用说了,我知道的。我说,你知道?他说是,不知道谁告诉我了。

    我们指的是,狼一直爱我,很爱我。

    可是,我也知道的,罗建你也喜欢我,你曾说过,这一生永远最关心我。

    有时感觉你们和峰和毅这么的相似,你们都是我今生最好的红颜知己。

    我每次想到你们,我的心都是暖暖的。

    峰和毅,是因为难以决择,你是因为我对你感觉太熟悉,而狼,则是在不适当的时候,向我表露心事。

    反正,我都没有和你们的任何一个在一起,不过,我知道,你们心中,永远最关心我。

    有你们,我真温暖。

    “……我想说其实你很好/你自己却不知道/真心的对我好/不要求回报/爱一个人希望他过更好/打从心里暖暖的/你比自己更重要……”

    是的,暖暖。

    正是因为有这些好朋友,红杏的心,一直是暖暖的。

    (待续)
………………………………

第一百二十六回前程锦绣

    红杏觉得,自从认识大卫之后,她天天沐浴在爱河里,大卫天天准时给她发360,一天到晚定位着她,红杏心花怒放,刚离婚时她瘦得要死,到了现在,人人却都说她是胖妹子。

    大卫也是一样,胖了好多。

    前程锦绣

    中午在西餐厅吃饭,唱了一首歌《前程锦锈》。

    这首歌是罗文唱的,他已经仙逝了,却留下一首经典的歌让我们去怀念,去回味。

    当我唱起这首歌,是那么的激情澎湃,就算所有烦恼都一扫而空。

    在1994年以前,我常认为我的前程是一片锦锈。

    可在1994年,正如我在《我的心失落在1994》中说的,那一瞬间,我失去了老师们给我安排好的大好前程。我没有读青华,更没有出国,像阿bin一样。

    仅是因为我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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