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红杏回忆录-第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而我那个要奔向的人,也已经作好了与我天长地久的准备,也是理性的。

    还记得那篇《天长地久》吗,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我说等你作好了天长地久的准备,再来找我,现在不需要了。

    不过,你仍是那么的关心我。我知道你真的很关心我。

    你是我永远的好友,这是我理性的想法。

    别说当初这峰月不帅,就算他很帅,可能红杏也不会和他持久,因为红杏也不喜欢,单靠文字吃饭的男人,因为,她觉得自己已经够浪漫,而另一半,必定要理性多点的。这也是她后来选择prisley的原因,可惜,prisley也不能和她牵手一生。

    红杏觉得,自己其实对谁也不会真正留恋,或许,她最在意的人是自己。

    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文/小锶

    那一天,不知道从哪儿看到这一句话,从此就很喜欢。

    我喜欢这种状态。

    可以潇洒从容的来去何处,生如一片云,随风不沾尘,呵呵,这是当初我写的《思锶诗》。

    或许是我天生情感丰富,不是我自己,是我能收获的情感,多得我数不胜数,正所谓,多了就不珍贵了,所以我对于感情,是天生的冷冰,甚至,我可以一下子就挥别,绝不会有半分留恋。

    亲爱的,爱我的人,或许你看到这样说,你会很心酸,可是没办法,我天生就是这样。

    我的八字,都是火,天上火,霹雳火,呵呵,只有一个是沙中土,而我是将星,十灵星,晕,我的时辰八字,如果是个男的,多好?而我偏偏却是个红颜女子,生就女儿身,却是男儿心,这就注定了我的悲哀,更注定了爱我的人的悲哀。

    小虫曾经说我,你这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冷血?是的,我天生冷血,我是一个冰山般的女人。

    可是我要更是热情如火,天知道我再惹多少痴心蝴蝶。

    所以,我宁愿狠心点,这样,我或许更少点悲伤。

    三年来,回首我结婚的日子,我流过几滴眼泪?比我在家十多年的都多。为什么,相爱的人,在一起,偏不懂得珍惜,见了面吵架,分开了思念,这是我和小虫特有的相处方式。偶尔,不吵架的日子,我会分外开心。

    天,就算网上多少事情让我纷扰,我都不会在意,而每次和他吵架,我就会不开心,因为,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甚至心淡了,不想再这么吵下去。只是,谁都下不了这个决心,要真正的离开。

    而三年来,爱我的人,居然一个都没有减少,还天天增加,这令我惊异万分,我已经结婚了呀。为此,我问弟,他说那些人是脑子有问题,我说是呀,可是为什么他们这么有问题,明知不可能,还是痴恋我,宁愿守着不结婚。

    当每一次,我解决一段感情时,我都偷偷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天,难道我真的不需要感情?

    我是信佛学佛之人,前生就是出家人,也因为前生是,所以这辈子不想重复了,要不然,我也早就出家为尼了。

    ‘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是可以做到,只是呀,那身上的蝶衣,早已布满了,你的泪痕。

    教我如何放得下?

    红杏的心,曾经为无数爱她的男人心痛,只是到了后来,她已经越来越麻木,或许,是她已经看淡了,感情在人生中,真的不算什么。

    现在,就算叫红杏一个人过,她也没觉得是很辛苦的事情。

    只是,红杏的心,又真的为谁心痛过?

    心痛

    文/小锶

    ‘望着你突然一阵心痛‘

    心痛的滋味如何?你试过吗?

    我是试过了那一年;当那个人狠狠的摔开我的手;给我无尽的伤痕;我深深感到心被撕裂的滋味是那王八让我心痛

    然后我竟疯狂地报复;也让无数人心痛

    多年后的今天;我已回复正常已没了那王八的消息;他说算命佬说他未够三十就会死的;这我相信因为他对不起我;他应该会死

    我现在为人妻;先生很疼爱我;可是我依然要身不由己的给人伤害因为太多人爱我;而我的心;没法分开多颗我以为我不会再心痛

    那一次;当我看到默的眼睛;我才知道;我也是会心痛

    我问默;我最美是哪儿;他说;是我嘴巴;我问为什么不是我眼睛;他说;因为我眼里有你;我的眼睛更美

    从此;我常想起他多情的眼睛;想得我心痛

    是否痛过才知道相爱的滋味?

    今天听收音机;一个好美的故事

    那只杯不喜欢水;嫌她老跟着他;开头还是温暖的感觉;到最后;水越变越冰冷;杯很讨厌杯拼尽了力气;把水摔开;可是;它自己也裂了;摔到地上临死前;它看到自己心中;竟全是水的痕迹他才知道;他原来离不开水主人后来收拾杯子;不经意地;割伤了手;杯说;那是我的血泪痛过才懂得爱

    好凄美

    但我不要再痛;我要你永远珍惜我

    但愿你我再不会心痛

    其实,红杏应该问的是,长伴我一生的人,你是谁,大卫,是你吗?

    你是谁?

    文/小锶

    那一首歌很好听,";你是谁,为了谁";

    有一些人,在我身边默默出现,给我一个善意的眼神,温暖的笑容,甚至给我默默的支持,可是,我依然不知道他是谁。

    那一天,我和小虫一起,开着爸的摩托车出去,他开,我在后面,来到了一处渡头。小虫停下,在仔细研究,我在左观右眺,这时,对面却开来了另一辆摩托,那车号我恍若见过,一张帅气的脸宠,一张熟悉却忘记了名字的脸宠,出现了,他看了看我们,却没有说什么,拿着头盔到河边洗。

    我一直注视着他,然而,他没有回头,直至到过了一会,小虫拉我走,在摩托的后座,我转身的刹那,却见到他,他望着我,那笑容和眼神多么熟悉!他的眼神中,依稀有我,他的笑容温暖中带着寂寞,他的眼睛,祝福中带着妒忌。

    那一刻,我的心颤抖着,你是谁?

    一个已经遗忘了的人,我已经叫不出名字,然而,我依然活在他的回忆。

    你是谁?

    其二

    每天打开网络,必须要到西陆的灌水坛看看,因为那儿,天天有一帮鸡鸭在骂我。

    这天,阿浪在,他气不过,帮我去骂,阿浪在西陆的id是";情浪翻翻";。

    想不到,一天之后,一个叫";翻翻情浪";的人,在我论坛出现了。那时,我的";留住美丽";还没封,他就在";留住美丽";和我说话,从他话语,我知道他是我能叫出id的人,他只是怕我认出,换上";翻翻情浪";。

    我能领会他对我的关心。

    后来,";留住美丽";被昏君白夜星河封了,他找不到我了,只是,我在西陆依然有我的地头,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其中一个";冷剑小锶傲西小";跟我留言,";小锶,你换了地头,为什么不告诉我?";

    然后,他常给我留言,一如以往那么关注我。

    只是,你是谁?

    我不止一次问他,他总避而不答。

    你是谁?

    这些曾经很爱红杏的人,红杏到现在,已经一一淡忘。

    (待续)
………………………………

第一百三十二回前世今生

    红杏一直相信轮回,相信自己有前世,也相信自己还会有下一世,曾经她觉得,千里那么痴情,下一世就嫁给他好了,只是,认识大卫之后,红杏只希望,千生千世都和他一起,永不分离。

    千里孤行客

    ――小锶

    相信常看我作品的人,都对他的名字那么熟悉。

    千里,一个在我作品中出现了“n”次的名字偿。

    我思念他,的确很思念他。忘不了,在白鹿书院中的谈笑;忘不了,来乐文初的争执,他闻迅而来,千里护花;更忘不了,他对我那句“来生还作多情郎”。

    我对他,的确是充满怜爱撄。

    那天晚上,惊闻他患了血癌,那夜我在上海,在寂寞的心身旁,我为他哭了。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他,可是假若他在我身边,我一定不顾一切地照顾他。

    他就是这样,从2003年初,在网络上彻底失踪。

    我不知道他近况如何,更不知道他是生是死,只知道,增添的,是我日复一日的思念。

    他曾经那么的深爱我,这世上,没有人如斯深爱我。

    千里,如果你知道我的思念,就请你出现,不须说什么,只要说一句“我很好”,我就足够。

    千里刚离开她的时候,她对千里牵肠挂肚,但现在,已经几乎不再想起,或许,对于每一个离开她的人,她都会是这样。

    前世今生

    林黛玉死了,早在千年之前,而二十多年前,是陈晓郁让她复活,然而晓郁也死了,此世再无林黛玉。

    报纸上有新的林妹妹的海选演员的照片,我长叹,对小虫说,";这些人,没有半分林妹妹的痕迹,还不如叫我来演。";小虫频点头,他每次在我发表谬论的时候,总是点头。我又说,";其实这些人真笨,明知道陈晓郁演的黛玉无人可替代,现在陈小姐死了,正是万人悼念的时候,她们偏偏在这峰头浪尖上抛出来,不被‘柳絮‘骂死才怪!(‘柳絮‘是陈晓郁粉丝们的爱称)";这回小虫说话了,大表赞同。

    我哀叹,真是永远的林黛玉,永远的陈晓郁,这林妹妹,这红楼梦,让她轰轰烈烈的在当世演了二十多年。无论陈晓郁化身他人妇,成为成功女商人,她的心中,永远把自己当成是林黛玉。她只演过两部戏,一部就成千古的《红楼梦》,一部《家春秋》,后来陈晓郁退出娱乐圈,我觉得这是她明智的选择,因为,谁都知道,她永远超越不了当年林黛玉这个角色。倒不如在最大红大紫之际离开,让世人永远记得她--唯一的黛玉。而她,真的是这样做了。

    陈晓郁也曾说,";我就是林黛玉,如果我演其它角色,人家就会说,是林黛玉在演其它人。";唉,的确,或者,陈的前世,就是黛玉。

    而陈的第二任丈夫,跟随她出家,甚至甘愿按佛界俗例先离婚,又何偿不是痴情的宝哥哥!

    或许,《红楼梦》改变了陈晓郁的一生,又或许,陈的一生,就是一部新版的《红楼梦》。

    我相信前世今生。

    然而,我的前世是什么?

    有人说过,我的诗很悲很悲。那天,我的群里,他们看到我的qq照,说我其它一点也不像软弱女子呀,不像林妹妹,不像清照。我哈哈大笑,说,你们被我骗了。其中一些早跟我熟悉的人就说,是呀,当初的确被小锶骗得晕乎乎的,以为她弱不禁风,以为她极多愁善感。

    我也疑惑,问小虫,他说,这应该是你对你开朗性格的调节。你天生双重性格,平生乐天派,偶尔,就自己强说愁了。我哈哈大笑,知我者,莫若我老公也。

    在算命网站,我查我的前世,无一不是说,我是出家人。也罢,我的确与佛有缘,曾说,我前世是出家人,捐过佛经进庙,今生有好运的。我信,因为,我从来都是逢凶化吉,顺我者,必也顺,而挡我者,必不顺。

    现在很时兴查自己是那一个武侠人物,我一查,哈,我居然是小昭!呵呵,我很喜欢小昭,圣灵,聪明,为了救众人性命,而牺牲自己的爱情,做了波斯教圣女。不过,我感觉我没有小昭那么伟大。爱情我要,聪明我也要,圣灵,我一样要。反正我什么都要,属于我的东西,我一定争取。

    命运待我不薄,很多东西,我经已得到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老公,家人,朋友,个个爱我十足,足此一生,有何以憾?!

    对了,我还需要发达,呵呵。";平生衣食自然来,名利双全富贵偕;金榜题名登甲第,紫袍玉带走金阶。";这是我的算命诗,我在等着呢。

    曾经她以为,她会和prisley过完这一生,却想不到,前世的缘分,还是要把大卫和她扯在一起。

    三世书说,她和大卫前世就认识了,大卫是大臣之子,她却是武林之女,他们背景很不同,但还是相遇,相爱了。但这段感情,当然遭到家人的反对,他们曾计划私奔,但却失败了。后来大卫更误会了红杏,因为见红杏和一个富家子弟纠缠不清,红杏被迫,和大卫分手,郁郁而终。

    然而,到了今生,他们或许还留着前世的记忆,痴痴缠缠,我一定要找到你。

    红杏是有酒窝的人,传说有酒窝的人,是留着前生记忆的,他们不肯喝孟婆汤,就为了找前生那未续的缘。

    只是,大卫还未来接红杏过山东,红杏总觉得很寂寞。

    寂寞的高跟鞋

    ――小锶

    我说寂寞,为什么能跟高跟鞋连在一起?对于男人而言,这的确毫无关连。然而对于感情第一的动物--女人,寂寞和高跟鞋是那么的像,一样的美丽,一样的让人疼痛,一样的,永远不会舍弃。

    喜欢寂寞,慢慢地,来侵蚀你的心灵。我喜欢在有风的夜晚,最好也有月,一个人,坐在我的阳台那张软椅上,品味着花香,品味着夜凉,那一轮弯月,在相思树稍上若隐若现。这时候,我会想起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让我遗憾的过往。我会慢慢的看着,风儿把那些脆弱的海棠花,轻轻吹跌,我亦会喝着我的花茶,花茶清甜,洗去我内心丝丝的愁涩。

    思想,永远在寂寞的时候。

    一如高跟鞋,我永远只会在穿上美丽的连衣裙时才穿。那么的高贵,醉倒所有人,然而没人知道,我的脚跟疼痛,我就是这样,美丽着,疼痛着。

    只有美丽的高跟鞋,才配得上美丽的连衣裙,配得上美丽的女人。一如寂寞,寂寞不是每个人都光顾的,它只看得上,会思想,有感情的佳人。

    然而人不能永远疼痛。所以更多时,我不寂寞,寂寞只是我打发时光的玩具。我天生快乐。一如高跟鞋,我只是在有需要的时候穿上。更多时,我甚至穿拖鞋出门。在家时,如果凉快,我从来就愿意光脚而走。

    所以,不要让寂寞来主宰你,由你自己来控制寂寞,偶尔的时候,想想他,更多的时候,享受欢乐,好不好?

    和prisley在一起的时候,红杏常穿高跟鞋,后来她回了家乡,再也没有穿过,但她仿佛有直觉,到了山东,和大卫在一起,她可能要重拾高跟鞋。

    红杏觉得,谁跟谁在一起,都是天注定的,旁人干涉不得,以前红杏的奶奶,就常常说,“整定的,整定的”(粤语,意思是天注定)。

    青菜萝卜

    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个查尔斯老油条,放着千娇百媚,举世无双的黛安娜不要,偏去喜欢又老又丑的卡米拉。

    昨天看《孝庄秘史》也是,孝庄是皇太极的妃子,可皇太极偏偏最爱一个叫海兰珠的女人,那个女人还曾经嫁过别人。比起孝庄,海兰珠无论德艺容工,都差得极远。

    可是,皇太极偏偏爱海兰珠,为了她,谁人都不理,也气死了哲哲皇后。

    倒是皇太极的话有一点道理,他说:";兰儿心里就只有我,愿意为我死,这就是为什么我爱她!";

    倒也是,各人心中自有青菜萝卜,有心中的天使。

    孝庄心中最爱多尔衮,皇太极知道的,所以他不愿意再爱孝庄,尽管心中仍爱。

    黛安娜呢,太优秀了,查尔斯也知道她心中不可能全是他,所以他爱老女人卡米拉。

    我明白了什么叫,";情人眼中出西施";,你越认为丑八怪,在某人眼中,她美如天仙。

    就像小葱,不能跟豆腐一齐做,一起就会易得结石,各人懂得找般配的人。

    韭黄炒蛋,是绝配,韭黄离开了蛋其实一文不值。而蛋,也不是什么绝佳品种。

    看《广州日报》一篇文章写得很好,说如果好女人碰到好男人,女人会尽量迁就男人,男人会尽量不要伤害女人,这样,各人的长处没办法发挥,最后平平淡淡,消磨至死。所以,好男人要找坏女人,充分发挥男儿本色,而好女人,也只有在坏男人手中才显现价值。如虞姬,一生为项王,最后还为其自刎,不拖累他,是最佳的好女人。

    那么,我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

    虫为什么那么爱我?甘心一味迁就我,天天上班累死,还买菜做饭给我?

    我真幸福。

    还有他,他,和他,通通爱我什么?我有什么好?我不知道。像他说的,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爱我,只知道就是爱我。

    唉,只是,一只蝶只能恋一朵花,纵使花儿分开几瓣,长伴身边的,也就只有一只蝶而已。

    朋友,你的青菜呢,在哪儿?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好好珍惜。

    只是,红杏想,我的青菜,是大卫吗?

    (待续)
………………………………

第一百三十三回喜欢元曲

    红杏除了古诗词,还特意学习了元曲,因为她喜欢唱歌,她更爱元曲的押韵和不拘小节。

    喜欢元曲

    作者:小锶

    喜欢元曲,喜欢它那种接近百姓的风格,喜欢它的纯真自然撄。

    元曲没有宋词那种过于雅致的感觉,元曲更接近于生活,唱出了百姓的喜怒哀乐,而又朗朗上口,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其实元曲本就是在唐诗宋词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它承继了押韵的风气,只是平仄方面没有像宋词那么计较,而且除个别调子有固定格式,一般加字减字是随意的,就不像唐诗宋词没一种都有固定句式。只是元曲对押韵要求更高,有的作品甚至一韵到底。

    简单地说,元曲,只是简单的一句还是两三句,却通篇连韵,读来朗朗上口。有的甚至很直白,很口语化,这就是元曲。

    我喜欢创作元曲多于宋词,真的,我讨厌宋词那种死按平仄,更多时候缚住了思路的发展。而元曲,我可以一下子就写得出来了,因为我本身就连新诗也极喜欢押韵,对于这元曲的一般要求通篇押韵,对于我是小菜一碟偿。

    应该来说,只要你写下来的调子很顺,让人读起来像唱歌一样,那么你写元曲就有根底了,这是我的个人理解。

    很多元曲是从元剧中选出来的,一句元曲就能让你了解作者的一种心情,如著名的关汉卿、卢致、马致远,都是元曲大家。

    关汉卿的《窦娥冤》是元剧中的极品,里面许多经典句,抽出来,就是一首极妙的元曲。

    如这一首《碧玉萧》--

    席上尊前,衾枕奈无缘。柳底花边,诗曲已多年。向人前敢言,自心中祷告天。情意坚,每日空相见。天!甚时节成姻眷。

    完全是一个深受相思之苦的女子口吻,然而读来却感情真意切,感同身受。

    而张可久的这一首更妙,完全是闺中乐趣。《山坡羊闺思》--

    云松螺髻,香温鸳被,掩春闺一觉伤春睡。柳花飞,少琼姬,一声〃雪下呈祥瑞〃,团圆梦儿生唤起。〃谁?不做美!呸!却是你!〃

    完全是一个熟睡中的美少妇,刚被惊醒后的娇态,她正在做春梦,却想不到被小丫鬟吵醒了,于是这个场景,在张可久的笔下妙趣横生,美不胜收。

    而马致远的《天静沙秋思》,却是另一番景致。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句句写景,层层叠加,有哀景,如〃昏鸦、瘦马、夕阳〃,更衬托了断肠人,而暖景〃小桥流水〃,却更从反面刺激断肠人,引发了浓浓的乡愁。一正一反,构成了绝美之元曲,而这一首,也成了千古绝唱。

    喜欢元曲,因为我喜欢唱歌,我认为,歌词和宋词元曲都是相通的,君不见,有多少名作被弄成歌词而千古唱颂?如苏轼的《水调歌头》,还有很多很多。

    喜欢元曲,甚于宋词,因为我更喜欢自由,更喜欢元曲的无拘无束。

    其实,这只是红杏初学元曲时的总结,后来红杏去乐文投稿才知道,元曲对于韵律的要求,更比宋词严格。

    红杏在离开重点中学后,她去的三流学校,其实也有一段情缘的,红杏详细记在了日记里。

    回首――年少日记摘录

    1996126

    今天我真高兴,因为下午潘x峰竟然打了个电话给我。

    他问我在英文书院那个班读书,他要寄一封信给我,我真想快点收到那封信。

    其实,我一向都在他心中,只是我们都不想表达罢了。回想起高一时,那次雨中一起走。还有他曾对我说的话,“我当经纪人,你做歌星”,从那时我就看出他很喜欢我,还有那次我们一起吃饭,他曾对我说,你有一种自然的美“,这句话让我好感动。从他那句话起,我就知道,我不会忘记他的。虽然我们已两年多没有相见,但彼此是那么的难以忘怀。

    他该是喜欢我的吧?我真的要做“潘婷”吗?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