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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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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归有点紧张,盯着那雨幕中的身影……
是酒井兰。
微微悬起的心落了回去。如果来的是仇一客,今天可能有场恶战要打。
酒井兰走到了修生生身旁,没了修生生的阻碍,她也看到了他,整个人顿时一冷,像突然看到了捕兽夹的雪貂reads;。
北归忽然觉得有点好笑,于是他就真的笑了:“嗨~好久不见。”
那语气活泼得……要不是他手里还抱着个大活人腾不出空,大概这时就得欢快地招起来。
酒井兰眼神更加不善,翻译成大白话的话大概是“兔崽子少和我套近乎当年你干的好事我还记得呢再冲我笑得贼兮兮的就来战!”……
受到如此不加掩饰的威胁,少年识相地移开眼,看向她身旁的黑发青年。
“队长,好久不见。”
“你已经不是‘深渊’的一员,不用再叫我队长。”
――如果唐千鹤现在还醒着,她一定会感叹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修生生看了一眼北归怀里的人,饶有兴味地问:“女友?”
“还不是呢。”
酒井兰也看向唐千鹤:黑发黑眼,还没长开的骨架,半张脸埋在北归胸膛里,露在外面的另外半张脸……
有点像记忆中的那个女孩子,那个死去已久的同伴,同样来自东方古国……
想起某些不愉快的记忆,酒井兰身上的寒意更重了。
北归大概也察觉到气氛变了,所以他很快地结束了寒暄,转身,抱着女孩子走进了灯火阑珊的居民区。
酒井兰看向修生生:“队长,要不要跟着他?”
收回视线,修生生摇头:“没必要。”
酒井兰就不说什么了,她对队长的命令总是绝对服从的。
雨开始大了,夜色深处忽然传来匆匆的脚步声,接着一个高挑的身影从阴影中跑出来,她看到了修生生,巴掌大的小脸顿时神采飞扬:“生生!”
酒井兰皱皱眉,但没说什么。
瓜子脸女孩蹬蹬蹬地跑过来,在修生生面前站定,有些委屈地说:“我到处找你。”
眼中没有一丝波澜,黑发青年说:“我出来找你说的‘龙蔓’,但一直没找到。”
女孩一愣,赶紧露出个歉意的笑:“那大概是我记错了,现在华国这边还没长出来呢……不过,你看这里也挺好玩的对吧?来这里也不错啊。”
修生生不置可否。
酒井兰看着女孩,思绪翻滚:这个叫龙彩儿的女人昨天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然后队长露出挺有兴趣的神情,接着他们两个单独密谈,再之后,队长就决定来中国了。
欧洲和中国,相隔万里,虽然之前队长也曾兴致一来就不管不顾地从非洲飞到北极去……可他很少像这次一样,要求所有人必须和他一起活动――仿佛他早就预感到中间会出现什么变数似的,而事故也确实出现了:他们劫持那几个飞行员,有一个突然就发狂了,在万米的高空上,毫无征兆,若非龙彩儿事先提醒,队里至少有一个人要挂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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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晋|江|文|学|网|站(昵称“jj网”)的作者诀明紫,这本《'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是我独家发表在jj网的vip作品,如果你在其他网站上看到这篇文,一概是未经本人允许、无视我个人意愿的侵|权|转|载reads;。如果你愿意的话,请到jj网订阅vip章节支持我,我在jj的作者专栏里也有一些全文免费的作品供亲选择~在百度里输入“诀明紫的专栏”就能找到我的专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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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被人从外面关上。
大厅里,北归看了角落里无声哭泣的女生一眼,无趣地往他的临时卧房走去。
不到十五平方的小房间,摆着一个书柜,一张书桌,一只四脚椅,还有一张两用折叠床。书桌小得可怜,光放一台电脑就全满了,真亏她刚才还能找到那一点点缝隙摆上她的手机……折叠床也是,与其说是“床”,不如说是多了四条腿的担架……
坐进椅子里,北归继续玩他的俄罗斯方块。但接下来的游戏总是很不顺,不是忘了变化俄罗斯方块的形状,就是按多了方向键导致榫接失败……
终于,娃娃脸少年带着相当无奈的神情丢掉了鼠标,站起身,推开门去大厅给自己倒了杯冰可乐。
那个叫文蓁的女孩还在哭。北归看了她几秒,转身又倒了杯可乐,递到她手边,女孩带点迷茫地看过来。
他好心解释:“喝点糖才有力气哭。”
“……”文蓁默默接过可乐,表情有点纠结,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谢谢。
北归觉得他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于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途中从玻璃桌上顺了一包牙签揣进兜里。
“你去找千鹤?”文蓁在他身后问,嗓音沙哑。
他散漫地应了一声,打开房门。
“我也去。”文蓁刚站起来,就听到了房门合上的声音。
………………………………
Chapter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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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千鹤惊悚地僵着身体reads;。
“真香”?什么东西香?
他的左臂被人削去了一大块,血染红了方向盘――这就是车里浓郁血锈味的由来。方向盘上的左手一半猩红一半苍白,强硬地搁在她腰间的右手冰冷,和男人散发的感觉一样。
唐千鹤努力放缓呼吸,“……谢谢,可以放开我了。”
“……嗯?啊,不客气。”头顶响起男人的声音,他似乎心情不错,收下了她的感谢,然后无视了她的请求。
那只手依旧冰冷地盘踞在她身上。唐千鹤不得不再次要求:“请放开……”
“嘘……乖一点。”
食指轻轻刮蹭她的脸颊,犹如一条冷血滑腻的蛇,食指主人的声音也像一条蛇,“我很喜欢你的味道,所以乖乖的,别惹我生气。”
那条蛇来到她的脖颈,紧贴她的大动脉。
“热的呢……”男人呢喃,指甲向下用力,唐千鹤立刻被恐惧攫住了心脏,她抓住那只正打算弄破她皮肤的手。
“你的手好冷。”唐千鹤命令自己不许发抖,“你生病了,我们去医院……不,找家药店。”
指甲没有离开动脉,但也没有再用力。
“生病……”男人低声说,“你觉得我生病了?”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唐千鹤盯着那只线织孔雀,注意力却集中在颈侧,“生病了就该好好吃药。你还有哪里不舒服?我是医生。”
几秒的寂静,然后男人突然低低地笑,笑声越来越响,最后疯狂般高亢。
唐千鹤毛骨悚然,那撕心裂肺的笑却蓦地静下来。
“蠢货。”男人冷冷说完,突然将她丢到副驾驶上,她的头撞上玻璃,钝痛伴着晕眩,但她仍以最快的速度转过身来,警戒望向施暴者。
那是一张苍白的脸,清秀却阴郁的脸庞,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有一双垂死老者般混沌的眼睛。
“生病?不,我不会生病。”男人俯视她,“你以为我是谁?我是路西法殿下在人间的代言人!愚蠢的人类!”
“……”
类似医院院长听到一个艾滋病人宣布自己不药而愈并且从此百毒不侵时的心情,错愕、可笑、无奈与怜悯交织在一起,唐千鹤的表情瞬间万分精彩。
男人却以为她的反应是因为不信与轻蔑,被激怒的情绪令他猛地掐住对方的脖子。
“你敢小看我?!”
唐千鹤瞪着他,左手用力拍打那只行凶的手,右手却背在身后,悄悄从背包里掏出匕首……
一片阴影突然笼罩了视野,唐千鹤朝望转去,眼珠差点瞪出来――
大武君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朋克头的肌肉男跳到挡风玻璃前,金刚般的一拳将玻璃捣得粉碎,纷飞的碎玻璃中,妄想派与野兽派飞快地交上了手。
唐千鹤早在妄想派放开自己脖颈时就机灵地缩到副驾驶座位下,玻璃渣只在她护住脖颈的手背上划出两道血痕。
但这点血香,已经足以让一个刚变异完的天人血液沸腾reads;。
红着眼,男人一个直勾拳将大武逼退,却不再追击,长手一伸将正要跳车的某人拎起,然后勉强闪过逼到额头的直拳,抓着猎物从开了天窗的大奔里跃出,一脚踏进半空里,接着整个人无视了地心引力腾空而起!
蛾翅拍打空气的声音吸引地面上所有人的目光。
赤金的日光中,男人背后的蛾型翅膀左右各接近一米长,不停拍动,空气里漂浮起墨色的鳞粉。
唐千鹤紧紧闭着唇,她是唯一明白发生了什么的人。
果然,这男人是变异人。
体温冰冷,肤色苍白,渴望鲜血……听起来挺像某些影视作品里的vampire?但他们和吸血鬼还是有些不同,首先他们并非必须以血为生,其次他们有一样吸血鬼没有的东西――有些是羽翼,有些是蝶翼,有些是蛾翅,甚至还有一些是蝙蝠般的骨膜翼……
主流社会将他们称为“变异人”,与“普通人”、“异能者”相区分,而他们自称为“天人”。
末世中期以后,关于“三种人类”的定义与范畴已经是人尽皆知的常识,然而现在,一切都才刚开始。
那个对自己的情况一无所知的变异人,不知陷入了怎样的妄想,竟然以为自己是恶魔的代言人。……大约是对血的渴望与那双黑色蛾翅给了他错觉。
唐千鹤也很无奈,如果换个相遇方式,她未必不会告诉他真相,然而现在……她只能祈祷大武快点追上来――虽然不知道大武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但明显现在他与她是一派。
啊,大武跳下车了,可他追不上来……那是当然的,哪个正常人能追上空中的飞蛾?
只能自救了吗?唐千鹤皱着脸,忽然头顶传来低沉嗓音:“你应感激我。”
“……”唐千鹤脖颈被握着仰不了头,只剩眼珠能转一转,“你说什么?”
男人脸上放光,声音高亢,一副中毒已深的邪教分子样:“你的血将融入我的血,达到永恒。”
唐千鹤哽了两秒,有气没力地吐槽:“还是让我继续在人世待着吧,别让凡人的血削弱了阁下高贵血统的荣光……”
立刻就感到那只原本只是吊着自己脖颈的手力量大了三分,似乎颇为恼怒她的不识相。
唐千鹤咧咧嘴。她敢这么不配合,其实多少因为有恃无恐。――她看到了,在右前方的建筑物里,在汽车的阴影里,那几个熟悉的身影。
她甚至能想象那双黑瞳里的情绪,必定是充满兴味的。
“你吸过血吗?”她移开视线,问。
男人轻哼一声,继续向前飞。
“没有?你还挺挑食……”唐千鹤继续将话题引向她想要的方向,“我说,你真的觉得我血香?可我只是个普通人耶,我的血应该对你诱惑力不大啊。”
“……你什么意思?”
“咦?你不知道吗?”她装得惊愕,忽然整个人被拎高,对上一张森然的脸:“说清楚,否则你就永远不用说话了。”
“本来我也活不了多久了呀……”她用刚好两个人听清的声音“嘀咕”,看到男人的眼角抽了抽,识相地继续,“我也是听我一个在国安局的朋友说的,按他的说法,你这种情况,其实……”
就这样,一直说话,分散他的注意力,别让他注意到……
“喂reads;!!”
唐千鹤手指一抖,循着吼声向下看:站在车顶手持机关枪大吼的是本,开车的是仇一客。
唐千鹤惊悚地僵着身体。
“真香”?什么东西香?
他的左臂被人削去了一大块,血染红了方向盘――这就是车里浓郁血锈味的由来。方向盘上的左手一半猩红一半苍白,强硬地搁在她腰间的右手冰冷,和男人散发的感觉一样。
唐千鹤努力放缓呼吸,“……谢谢,可以放开我了。”
“……嗯?啊,不客气。”头顶响起男人的声音,他似乎心情不错,收下了她的感谢,然后无视了她的请求。
那只手依旧冰冷地盘踞在她身上。唐千鹤不得不再次要求:“请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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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蛇来到她的脖颈,紧贴她的大动脉。
“热的呢……”男人呢喃,指甲向下用力,唐千鹤立刻被恐惧攫住了心脏,她抓住那只正打算弄破她皮肤的手。
“你的手好冷。”唐千鹤命令自己不许发抖,“你生病了,我们去医院……不,找家药店。”
指甲没有离开动脉,但也没有再用力。
“生病……”男人低声说,“你觉得我生病了?”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唐千鹤盯着那只线织孔雀,注意力却集中在颈侧,“生病了就该好好吃药。你还有哪里不舒服?我是医生。”
几秒的寂静,然后男人突然低低地笑,笑声越来越响,最后疯狂般高亢。
唐千鹤毛骨悚然,那撕心裂肺的笑却蓦地静下来。
“蠢货。”男人冷冷说完,突然将她丢到副驾驶上,她的头撞上玻璃,钝痛伴着晕眩,但她仍以最快的速度转过身来,警戒望向施暴者。
那是一张苍白的脸,清秀却阴郁的脸庞,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有一双垂死老者般混沌的眼睛。
“生病?不,我不会生病。”男人俯视她,“你以为我是谁?我是路西法殿下在人间的代言人!愚蠢的人类!”
“……”
类似医院院长听到一个艾滋病人宣布自己不药而愈并且从此百毒不侵时的心情,错愕、可笑、无奈与怜悯交织在一起,唐千鹤的表情瞬间万分精彩。
男人却以为她的反应是因为不信与轻蔑,被激怒的情绪令他猛地掐住对方的脖子。
“你敢小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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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阴影突然笼罩了视野,唐千鹤朝望转去,眼珠差点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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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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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文蓁的女孩还在哭。北归看了她几秒,转身又倒了杯可乐,递到她手边,女孩带点迷茫地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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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蓁默默接过可乐,表情有点纠结,似乎不知道该不该说谢谢。
北归觉得他做到这样就差不多了,于是他转身朝门口走去,途中从玻璃桌上顺了一包牙签揣进兜里。
“你去找千鹤?”文蓁在他身后问,嗓音沙哑。
他散漫地应了一声,打开房门。
“我也去。”文蓁刚站起来,就听到了房门合上的声音。
……被拒绝了。
门的另一边,北归的手从门柄上松开,自言自语:“先去哪里呢……”
话语落在空荡的走道里,下一秒,走道中失去了少年的身影。
十千米之外,一个略显瘦弱的身影凭空出现,他站在地上,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粮油店,打个响指。
“定位完美~”
街灯落下橘红色的光,北归忽然注意到粮油店的墙角有点奇怪,他走近了些,发现这处泥土特别新鲜,像是被人翻动过。
蹲下来,他捻了些泥土在手中查看――只是很普通的黄土reads;。目标不是泥土,那么就是土中的东西了。
“在找什么呢……”他沉思了一下,想不出答案,索性拍掉泥土,朝市场外走去。
纵横交错的街道看起来如此相似,不论方向感多强,初到此处的外地人至少要在这里迷路一次,然而对于北归来说,只要走过一次,他就绝不会迷路。
这就是超强记忆力的好处,而他那瞬间移动的能力,也多亏了他有这样强悍的大脑,才能一次次准确定位到目的地。普通人大概很难理解,怎么才能做到把一个城区的三维立体图在大脑里展开……但对北归来说,这就像让数学专业的博士生解一个二元一次方程组那么简单。
北归的异能是“move”,移动,移动自己或移动自身以外的物体/生物体。十四岁那年他在利贝诺获得这个异能,从最初连枚硬币都移动不了,到现在他已经能轻松移动一个成年人,其中的艰辛只有他自己知道。
以他为中心,二十千米之内都是他的异能领域,打个比方,正常人站在苍茫草原上朝地平线眺望,视力能看到的极限,就是他能瞬移的范围。
今晚,北归正是打算利用这个异能,瞧瞧唐千鹤在干什么。
虽然拥有瞬移这样的金手指,但遗憾的是他并没配备犬类的嗅觉,无法从风中嗅出目标的味道,说到底也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了。
今夜的街道格外安静,平日根本听不到的虫鸣仿佛突然放大了无数倍。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异动,少年挑了挑眉,发动了“瞬移”。
当他出现在巷子口,正好看到黑发少女倒下的一幕,在她左前方半米处,不知是丧尸还是游荡者的怪物正大张着嘴扑向她……
没有犹豫,北归扬起手,一根牙签流弹般激射|出去,刺穿了怪物的头颅后继续向前,直到钉入墙中。
四面八方,怪物们在嘶吼,他眉头都不皱一下,微微抬手,数十根根牙签就像霰弹那样射出去……
很快,巷子里只剩下他和唐千鹤两个人的呼吸声。
下雨了。雨丝围绕着路灯,晕开蒙蒙光圈;落在少女的鬓角,化作一粒粒晶莹露珠。
他走向她,蹲下来,戳了戳她的脸。被戳的人一动不动。
“喂,起来了。”
唐千鹤没回应,北归歪了歪头,摸摸她的前额――对于一个异能者来说,这个体温算是偏低了,再查看其他体征,北归有点无语地得到了答案:这妹纸因为严重低血糖晕过去了。
拉起她一只手,另一只手环住她的腰,搂着她稳稳起身――一个完美的公主抱就此诞生。
“进化2”给了他异能,却没强化他的体质,幸好唐千鹤现在只有十三岁,个头不高骨架又轻,抱着倒不算吃力。
带着人他没法瞬移,正准备辛苦点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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