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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战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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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赖娜嘶挂晕侵械囊桓鍪蔷底永镉皊hè出来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身上的战衣,贝尔西蓝sè战衣左胸前缝上去的是三只组成环形的燕子,而克鲁曼的蓝sè战衣左胸前缝上去的是三只组成三角形的燕子。
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并没有说话,然后各自回到军前。他们并不奇怪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对方,因为当他们见面的时候,就已经想到对方是当初是如何谋划的。虽然他们互相仇视,恨不得亲手杀死对方,但他们的想法却出奇的相似,因为他们是双胞胎。
贝尔西举起手中的雷虎战锤激情洋溢的说道:“我忠诚的战士们,我们的人数比敌人少,但不要怕。如果你发现只有你自己躺在满是鲜花的世界中,恭喜你,你到伊甸园了,你已经光荣阵亡了。”
士兵们哈哈大笑着。
贝尔西接着说道:“鼠辈们仗着人多,很可能采用步兵正面进攻,骑兵侧翼包夹的战术。不过放心,想包围就让他们来好了,不管他们从那个方向来,迎接他们的只有冰冷坚硬的剑和消灭他们的决心。”
“耶!!!!!!”士兵们用武器敲打着盾牌,没有盾牌的士兵则用挥舞着手中的武器。
贝尔西继续说道:“骑兵在前冲锋,步兵跟随骑兵掩杀,弓箭兵掩护两翼,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杀掉克鲁曼,赢得胜利!!”说着贝尔西公爵翻身上马,然后将战锤一挥:“跟紧我!!!!!”说完一马当先冲了出来。
依瑞卡抽出腰间的剑,她剑指敌方头上的天空,大吼了一声:“冲啊!!!!”战马四蹄飞奔,骑兵们直奔克鲁曼军队冲了过去,步兵跟在骑兵身后狂奔着,弓箭兵在左右两翼也向克鲁曼军队冲了过去。
依瑞卡团主要自责是守备贝尔西城堡,同时在友军需要的时候支援友军。团里有一个大队的jing锐重骑兵,一个大队的重装步兵,一个大队的重装矛兵和两个大队的长弓兵。这是一个典型的守城团,但贝尔西为了能消灭克鲁曼,把守城部队都拉了出来。
在人族国家里,军阶只有士族才能担当,如果士族充当士兵用的话,通常都是按照职身份给他们命名,比如骑士团,骑士中队。
士兵由公民构成,与士族一样,士兵也分很多职业,并且每一种职业按照作战经验不同给予的级别和待遇都不同。
弓箭兵装备简陋,只有一张弓和五十只箭,服装由国家统一发放。暂时响应号召,平时回家自谋生路。
长弓兵装备中等,有一张大弓和五十只长箭,有皮甲和匕首护身。比弓箭兵攻击距离要远,并且有一定的近战能力和防御能力。虽然他们是国家的职业军队,但待遇却非常低,因为大多情况下都在担任守备工作,在领主们看来他们只是吃干饭的木头而已。所以很多长弓兵利用轮班休息的时间还需要另一份工作养家糊口。
重长弓兵装备jing良,配备大弓和七十五只长箭,他们身穿钢甲,头戴钢盔,佩戴短剑,无论是近战还是远弓,攻击能力皆令人惊叹。同时有着出sè的防御能力。是领主投入巨资打造的职业部队,也是领主经常带出去打仗的部队。虽然他们装备jing良但纪律并不严明,毕竟他们不是领主们依赖的部队。
jing锐重长弓兵不是每个领主都能养得起jing锐重弓兵的,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手,他们的工资往往令领主头痛,但关键时刻总能发挥奇效。他们不仅有重弓兵所有的装备,而且带箭量高达一百五十支,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装备了圆盾。之所以成为jing锐,并不是他们背的箭多,也不是他们比别人多拿一个盾牌,而是在视野良好的情况下,他们绝对会对得起领主发给他们的每一只箭。
弩兵与弓箭兵一样,只不过装备的是弩而已,但他们的攻击距离却没有弓箭兵远,但带箭量却比弓箭兵高很多,因为弩箭较短,所以可以携带二百支。
连弩兵装备连弩,一次可连shè十支弩箭,绝对让人躲闪不及。连弩兵的地位要比长弓兵高一些,因为城堡里只有长弓兵和连弩兵的时候,领主们往往会选择连弩兵出城作战,尽管他们的工作要比长弓兵多,但薪水却和他们一样。不过还是有很多人愿意手拿连弩上阵作战,因为更多时候他们可以在敌人的尸体上发比小财,这对于想迅速发财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一条康庄大道。
重连弩兵是铠甲的噩梦,因为他们装备钢木打造的弩和弩箭,有着强大的破甲能力。十步之内,绝大部分铠甲都会被shè穿。撞开城门的士兵们最怕的就是重连弩兵在城门后面用弩箭为他们准备的欢迎仪式。好在不是所有领主都有财力装备重连弩兵,因为钢木实在是太贵了,因为钢木做的弩箭是用银币结算的,而不是铜币。即便是这样,好面子的领主们还是会准备一支重连弩兵,当然他们把钢木换成了差一点的木料,攻击力自然也就降了下来。不过他们还是装备了皮甲和匕首。
巨盾重连弩兵身后背着一个巨大的盾牌,可以在上弩箭的时候给自己的身体提供很好的保护,此外他们还身穿盔甲,腰悬短剑,当然还有重连弩兵应有的jing良武器。与jing锐重长弓兵一样,只有寥寥几个领主才能养得起他们。如果有这样一支队伍不派去打仗,那绝对是对金钱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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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三章 狭路相逢下
() 轻骑兵手拿长枪腰悬钢剑,虽然没有铠甲护身,但他们确实追杀溃败士兵的绝佳兵种,虽然他们不能与重装部队抗衡,但往往能给予敌人的轻装远程部队以毁灭xing的打击。如果不打仗,他们会把战马上交至领主的马棚里,然后找一份薪水颇高的工作,因为他们会经常想念他们胯下的那匹战马,花点钱给管理马匹的官员们,看看自己昔ri并肩作战的伙伴还是值得的,因为只要战争一打响,他们很快就会一起奔赴战场。
身披链甲的轻骑兵们被称作链甲骑兵,这些链甲能有效的抵挡武器的劈砍,从而保护骑兵们小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至于马么,死了就死了,没了马的骑兵还能当步兵用。总之领主花钱雇他们是要敌人命的,而不是让他们送命的。
链甲重骑兵,如果能给战马很好的保护那就更好了,因此战马身上被装上了皮甲。战马对某些领主来说可是增长很慢的资源,所以有必要保护好战马,到战马稀缺的时候,他们的价格甚至会超出骑兵的价格。当然只有良马才有被保护的资格。链甲重骑兵们不仅要保护好自己,还有保护好自己的马,如果马没了,人没死,是要被扣工钱的呀。
jing锐重骑兵,这些人简直就是钱堆出来,jing良的战马,jing良的武器,jing良的链甲不说,外面还要套一层jing良的盔甲,还有jing良的战马铠甲,除此之外还配备鸢形盾牌。这些战场上的移动堡垒,就连重装矛兵将枪尖对准他们,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冲过去。高攻高防高移动合起来形成了三高兵,指得就是他们。很多领主愿意花血本组建这样一支队伍,因为他们实在是太有用了。
应召步兵是战时需要临时招募的,绝大部分人都没有上过战场。领主们只给他们一把剑,然后就将他们推上前线,可怜的年轻人成了消耗敌人体力的实用工具。
步兵有一把剑和一个盾牌,他们装备得如此简陋,却成了大部分士兵们的真实写照。他们站在列阵的最前端,迎着骑兵的冲锋或者雨点般的弓箭。参加步兵的人多数都是无奈的,因为没有钱生存,又没有出众的战斗技巧,所以他们只能靠卖命来填饱肚子。虽然他们是领主的常备军,但工资比长弓兵还低,好在不用像弓箭兵那样还需要一份兼职。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是他们之间最流行的一句话。
重步兵和步兵的装备简直是天地之差,他们全副武装,是军中之坚,这些全身战伤的步兵们值得领主们为他们套上一副铠甲,不过领主们并没有吝惜使用他们的机会,不管战斗到最艰难的时候,还是最后冲锋决战的时候,重步兵往往杀在最前面,只要领主还想着胜利,重步兵永远都是实用货。
jing锐重步兵往往是站在领主身后士族后面的披风战士。他们已经为领主受了足够的苦,该是让他们享福的时候了。虽然他们只是负责领主及其家人的安全工作,但必要时领主们还是会让他们跨过战友们的尸体与敌人厮杀。毕竟领主还不信任他们,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当然要由剑士,步行骑士或者军士组成的亲卫队或护卫队保护才行。
短矛兵拿着和自己身高一样高的矛和鸢形盾牌,他们往往能使骑兵冲锋的威力下降,是能够有效抵挡骑兵冲锋的兵种。当然如果骑兵从他们后面冲过来,结果则是灾难xing的。
长矛兵拿着比自己身高高出两倍的长矛,骑兵冲锋时,这些矛林就是他们恐怖的深渊。虽然没有盾牌,但却有皮甲护身,领主们往往把他们扔在步兵的后面,用来抵御骑兵的冲锋。
重装矛兵穿着铠甲,手拿战矛和方盾,他们的矛有自身一个半高,介于长矛和短矛之间,能对所有兵种进行有效攻击,是领主们最喜欢装备的兵种。当然费用自然也不会少。
手炮兵手持一种口径大,枪管短的火药武器。这种武器威力小,散shè大,攻击半径小,声音大。虽然这武器并没有实质xing的杀伤力,但巨大的声音却能惊吓到战马。受到惊吓的战马没法打仗,当然骑兵也就失去了作用。所以他们不是用来打仗的,是用来吓唬马的。
火枪兵手持的武器口径小,枪管长,人们给这种武器起名叫火枪。他有一定的威力,而且声音也较小,攻击半径也比手炮大。三十米之内可击穿铠甲,这种新兴的武器给了传统武器以及大的冲击,但它们却不能成为主流,下雨的时候他们全部作废,而且shè击间隔时间很长。很多领主都不喜欢火枪这种武器,只有一少部分领主招募了火枪兵,当然这些火枪兵也仅作为守城兵种来使用。
火炮兵就是推着攻城大炮的兵种,攻城大炮shè程极远,威力巨大,能造成群伤,可惜的是太过笨重,而且价钱极贵,他们很容易成为骑兵们的破坏目标,所以没有那个领主招募火炮兵,因此火炮就成了一些炼金术士们的大玩具,而人们也会讽刺这些人,戏称他们为火炮兵。
工兵没有武器,他们只是负责军队里各项设施的建造。如果惹怒了他们,锤子斧子一样当武器。
弓骑兵没有盾牌,能够移动放箭,是移动袭击目标的好兵种,近战能力也不差。
弩骑兵与弓骑兵一样,不同的是他们那的是弩。
克鲁曼面对贝尔西的军队没有那么多的话,因为他这边占尽优势。他身后有两个团的士兵,换成大队来说的话,他有一个大队的jing锐重骑兵,一个大队的链甲骑兵,一个大队的重装矛兵,一个大队的短矛兵,一个大队的重长弓兵,一个大队的连弩兵,一个大队的重装步兵和三个大队的步兵。
克鲁曼只是高声喊着:“击垮他们,撕碎他们!!”说着便率领着士兵们狂呼着冲向贝尔西军队。
克鲁曼并没有采用贝尔西所想的骑兵包夹战术,他认为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能很快带给他胜利,贝尔西竟然把弓箭手布在两翼,他所幸把两只骑兵大队布在两边,只要把两边的弓箭手冲散,克鲁曼军队就像楼孩子一样伸出两只手臂来,把贝尔西军队紧紧的围住。
贝尔西和克鲁曼狭路相逢,而阿加莎和瓦尔德也走进了克鲁曼团长弗雷泽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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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四章 弗雷泽团长
() 弗雷泽背对着瓦尔德和阿加莎正在往水杯里倒着水:“你们是来谈判的?”他的身材没有瓦尔德魁梧,但手臂上的肌肉线条鲜明。他下身穿了一条肥大的棕sè棉麻裤子,上身套着白sè无袖布衣,脚上穿着布鞋。显然他并没有对这次谈判期待什么,那副样子就像在听手下的报告。他毫不介意瓦尔德和阿加莎将武器随身带入,那种自信好像在说:“你们能耐我何?”
瓦尔德看着这男人的背影心中便有一种莫名的怒火,如果是在两军阵前,他早就冲上去暴砍他一顿了。可现在是在谈判,为了能救出贝尔西公爵,他也只好忍着怒火。
阿加莎开口说了话:“是的!这位是贝尔西公爵的下属,瓦尔德团长。我叫阿加莎!”
弗雷泽回过身来,他先是一愣,但很快他抬起手中的水杯,微闭双目喝了一口水,然后将手里的水杯落下缓缓的睁开了双眼:“我听说贝尔西手下有个女人很能打,叫依瑞卡。怎么现在又多个叫阿加莎的?”他惊愕于阿加莎那冰冷刺骨的双眸,没想到来与自己谈判的竟然是个冷艳美女。他走到一旁的桌子边,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把水杯放在桌子上然后伸出手来示意瓦尔德和阿加莎坐在他对面。
瓦尔德和阿加莎走过去坐了下来,还没等他们说话,弗雷泽又开了口:“瓦尔德这个名字我没听过,你什么时候当的团长,不会是借这位女士的光。”
瓦尔德本来是想把团长的位子给阿加莎的,但阿加莎拒绝了,如果说因为雷虎战锤的事升任了团长,瓦尔德还真是接了阿加莎的光,所以瓦尔德直言不讳的说道:“你说对了,我以前只是个小队长,后来跃升为大队长,十几天之后便晋升为团长了,这全靠她。”
弗雷泽听瓦尔德这么一说,心中就像吃了一坨屎一样,即恶心想吐,又堵得发慌。他本想和阿加莎套套近乎,但看这样眼前这两个人已经是夫妻关系了。更让他咬牙切齿的是眼前这个男人为了当团长,竟然把自己妻子献给了贝尔西,然后还大言不惭的在他面前夸耀着。
弗雷泽看了一眼阿加莎,阿加莎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正盯着自己,她心中似乎正在享受瓦尔德的夸赞。“这女的是个变态?人家为了升职把你都给了头头了,你还若无其事的伴随他左右?这个白天陪老公,晚上陪老板的女人,可惜你这张脸了。哎这个瓦尔德长得挺魁梧的,怎么靠女人吃软饭,跟这种人谈判有损我的声誉,我得轰走他们才行。”想到这里弗雷泽开口说道:“你们走,我没什么可和你们谈的。”
弗雷泽多少有点妄想症,当然这症状只限于男女之间,他生前就是因为妻子和自己的领主私通,才成为士族和士兵们的笑柄。当然他并不是为了升职才把自己的妻子献了出去,完全是他妻子贪图领主的钱财而主动投怀送抱的,当然领主也很爱她那美sè,从这方面来说,这两个人完全是两情相悦。本来弗雷泽强忍着怒火,但在一次会议中他因为谏言而被领主嘲笑着说:“你老婆很厉害,别的女人都满足不了我了,但她却能。每次她在我身上狂扭着身体,喊着我的名字,都会让我有一种征服感。她在家是不是也这样?好东西不要留着自己用,拿出来让在座的各位也都享受享受嘛!”
弗雷泽的反应很麻木,他听不到他们的yin笑声,他只记住了他们那扭曲而又yin意的表情,他缓缓的走到领主身边:“既然伯爵大人那么喜欢我妻子的话,我现在就去把她带来。”说着他伸出双手按住伯爵的头,用力的撞向桌子。鲜血和碎肉块见得到处都是,他还是没有停手,直到桌子被撞坏。他抓着伯爵那已被鲜血浸红的头发像拖死狗一样把他拖回了家,会议室里的人和路上的人都被他这一举动给吓傻了,没人敢上前阻拦,也没人敢在说话,他们只是躲在远远的地方偷偷的看着。
弗雷泽把伯爵的尸体扔在他妻子身后,而他的妻子正对着铜镜化妆,等待着晚上再次与伯爵相会。他妻子傻了,她以为弗雷泽并不知道她与伯爵之间的事。弗雷泽用剑挑开了伯爵的裤子,然后对妻子说:“伯爵说你在他身上狂扭着玉体,还叫喊着他的名字。跟我一起做的时候你怎么没这么激情,现在表演表演一下,让我看看你是怎么扭动身体的。”
他妻子腿一软跪下了,抱着他的腿嚎哭着,说这些都是伯爵的错,是伯爵强迫她这么做的。弗雷泽已经听不进去了,他把剑横在妻子的脖子上,然后轻轻一抹,割断了她的动脉,鲜血向外喷洒着。当他浑身是血走出房子的时候,伯爵的儿子带着一队弓箭兵早就在门口等他了,他之所以等弗雷泽出来,是想让弗雷泽多活一会,因为他感谢弗雷泽,要是没有弗雷泽,他也不能继承伯爵的位子。
弗雷泽被乱箭shè死,但留在他心中的伤痛却没被shè死,他把这些事带到了地下世界,并且妄想着男女之间那些混乱的关系。
瓦尔德和阿加莎互相看了一眼,瓦尔德说:“我的公爵想要偷袭克鲁曼城堡,而你们公爵送信骗我们公爵出来到森之村外围驻防,恐怕是想偷袭贝尔西城堡。从出城的时间来开,他们应该在森之村和林之村之间打了起来。”
弗雷泽:“不错,我的公爵是带人去偷袭贝尔西城堡了,他带了两个团人,就算他们在路上相遇,我的公爵也不会输。我接受你的投降,我们不需要靠女人吃饭的男人。”
瓦尔德听着话有些刺耳:“你什么意思?”
弗雷泽:“这还不清楚吗?我不接受你投降。”
瓦尔德:“鬼才投降,我问的是后面那句。”
弗雷泽:“哦?不是来投降啊,还算你有骨气。”
瓦尔德有些怒了,同时也找到了拔剑的理由:“我在问你后面说的那句话”他吼着。
弗雷泽把脸凑到瓦尔德近前,藐视着他,一字一句的说道:“我说,我们不需要靠女人吃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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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八十五章 二合一
() 瓦尔德不等弗雷泽的脸缩回去,便抡起铁锤般的拳头,突然一拳正中弗雷泽的下巴。弗雷泽被这一拳打得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
瓦尔德起身把桌子掀飞,然后跳到弗雷泽的身上,还不等弗雷泽翻身起来,他便一屁股坐在弗雷泽的肚子上,抡起拳头左右开弓。
一顿拳头下去,弗雷泽的脸也肿了,鼻子和嘴角不断的向外流着血。瓦尔德瞪着眼睛看着弗雷泽:“你刚才声音太小,我没听清,你再把刚才的话说一遍?”因为需要弗雷泽的兵力,所以瓦尔德也不好打死他,瓦尔德只想教训教训他,让他管好自己的嘴。
弗雷泽因为有男女混乱关系狂想症,所以在克鲁曼军中一向不受人欢迎,要不是因为他能打仗,还能洞悉战场形势,克鲁曼早就把他扔在前线,让他生死由命了。弗罗斯特的死,布雷齐的溃败还有瓦尔德之前在森之村和林之村之间的败仗都是拜他所赐。这些本来能为他迎得奖赏,但坏事就坏在他那张嘴上。
克鲁曼手下也有一位女团长,原来是个海盗头头,后来因为与其他海盗争夺物资而大打出手,她的船和船员都付之一炬,只有她幸运的活了下来,在海上漂流数天之后被克鲁曼救起。因为她见解独到,作风泼辣所以克鲁曼直接让她当上了团长。
弗雷泽经常幻想克鲁曼这女海盗关系暧昧,所以口无遮拦。前不久的一次酒会上,因为他喝多了,便破口大骂这女海盗。他被这女团长一顿抽不说,还被克鲁曼关了禁闭。这次克鲁曼偷袭贝尔西城堡没有带他,就是这个原因。
虽然弗雷泽被打得眼皮又红又肿,腮帮子又紫又肿,额头也被打出了血,但他还是清晰的说着:“吃软饭的男人,拳头就是没力气!怎么像蚊子咬的一样,你能不能再使点劲?”
瓦尔德被气得哇哇暴叫,他抡起拳头继续打着他那张已经肿胀着的脸。
弗雷泽手下的士兵们早就听到了帐篷传来的声音,他们几次要闯进来,但都被阿加莎拦住。这些士兵不知道阿加莎是谁,也不是认识她,他们没有进来的唯一理由就是他们也不喜欢弗雷泽这张嘴。既然有人拦着,而且又是在帐篷里打架,所幸都装没看见。
阿加莎拿起弗雷泽刚才倒水的那个水壶晃了晃,发现里面还有水,于是找了个干净的水杯,坐在凳子上一边欣赏瓦尔德捶打着弗雷泽,一边喝着水。
喝了两杯水之后,阿加莎见弗雷泽没了动静,她怕瓦尔德把他打死,便起身走到瓦尔德旁边,拍了拍他肩膀,示意他不要再打了。
瓦尔德从弗雷泽身上起来喘着出气:“他死了吗?”
阿加莎:“他让你这么打,恐怕是他自愿的,如果真打死了他,不就如他所愿了吗!”
瓦尔德:“你是说他想死?”
阿加莎:“应该是,不然正常人谁会这么让你人打,还生怕你下不去手故意激怒你。”
瓦尔德继续喘着:“你是说他故意刺激我?”
阿加莎:“应该是!”
弗雷泽的确想死,这么多年他一直被那件事所困扰,而且还经常做噩梦。因为那件事,他的嘴也在不知不觉中得罪周围所有的人。被关禁闭的时候,他想过自杀,因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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