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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游-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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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于庭重生之后,于庭就决定要去追求温雯,要给温雯幸福。他又依靠先知不断赚钱,给自己的家人改善生活,他也一直记得温父的身体,准备等温父一被检查出毛病,就拿出治病的钱,这样,温雯就不会再像前世那样被迫嫁给那个男人了。
只不过,当于庭追求到温雯之后,他和温雯的表妹童婉婉嬉笑的画面却被温雯撞个正着,他甚至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温雯就不再理他了。
但是,于庭一直在等待机会,等温父重病住院的时候,那个时候,温雯肯定能够静下心来听他解释,那个时候,温雯肯定就会原谅他的。他们可以重归于好,他们可以回到之前那段幸福甜蜜的时光。
新学期开始之前,温父最近这几天一直头晕呕吐,身体也消瘦了许多,在温母和温雯的建议下,温父去医院做了检查。
检查结果出来的当天,温父就住进了医院。
温父这个时候是做着透析治疗,病情也还没有严重到非换肾不可的地步,治疗费虽贵,但凭着温家以往的积蓄,也可以坚持一段时间。
然而,温父的病情很快恶化,医生提出换肾的建议,温母和温雯首先做了配对,都不成功,但是幸运的是,温父的□□不久后就找到了。但是手术费医药费却成了问题。
只凭借温家所有的积蓄,根本不够支付这笔昂贵的费用。
幸好加上林落手中的那笔钱,就正好够治疗费以及术后几个月的医药费。
术后每年的医药费也是一笔庞大的支出,对于温家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林落还需要继续赚钱,只不过时间不像之前那么急迫了。
于庭也出现了,不过温父温母对他都没有好脸色,直接就被温母骂出去了。
于庭本来还在困惑温家哪来的钱做手术,后来想到温雯得过大赛的奖,这笔钱说不定正好够医药费。
林落得奖的那两本在拿到一等奖之后,版权就交给新夏书社了,新夏书社出了一笔钱就买断了这两本。
林落知道这两篇虽然具备话题性,但依现在的阅读市场,这两本绝对不会成为畅销。所以,两本被买断,林落也并不在意。本来这两本,就是为了拿奖才写的。能再拿一笔买断费,对林落来说算是意外之财了。
林落这段时间因为温父生病在学校里请了不少假,不过老师和辅导员都很理解,林落在医院里面和温母一起照顾温父,得空的时候,就拿支笔,拿本本子来写会儿。
这段时间林落也看了不少畅销,市面上架空很多,林落直接拿上个世界取材毫无压力。
林落不像之前想拿奖那样用白话文和文言文写,写起来速度很快,在医院里潦草写一遍,回到家之后,打开电脑把存稿打进ord里。
林落精力很旺盛,这得益于上一个任务中得到的吐纳方法,这个世界毫无疑问没有灵气,也无法修真,但是强身健体还是没有问题的。
林落每天学校、医院还有家三个地方来回跑,身体也吃得消,还能挤出时间写,相反,倒是温母操劳了这么长时间,身体十分劳累,脸色也变差了。林落就让温母休息两天,只不过温母不同意,林落就趁着温母在家睡觉的时候,把闹钟关了,让温母多睡会儿懒觉。
温父出院的那一天,林落一本二十万字的已经写完了,就向新夏书社投了稿。怎么说之前他已经得过新青年赛的双大奖,并不是完全的新丁,不会受到忽略。
果不其然,几天之后,林落就收到了新夏书社的回复。书过审了。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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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会议结束之后,不少人在窃窃私语,猜测纷纷。
“你说,于庭是怎么得罪了部长?”
“部长是不是大姨妈来了?”
“说不定是癞□□想吃天鹅肉。”
“你觉得会不会是李思琪看温雯不顺眼,所以把气出在于庭身上?”
温雯的同寝室友也在小声问,“于庭是不是得罪李思琪了?”
林落一脸迷茫之色,“我也不知道,他们没有过接触吧。”
“哼!”一阵冷哼从背后传来,香风来袭,李思琪踩着优雅的步子从林落身边走过,李思琪经过林落时,在他耳边道,“你最好还是好好看好你的男朋友吧。”
李思琪一脸怒其不争又不屑的表情。
林落思忖,李思琪这到底是看到了什么知道了什么才有此举动,难道说,于庭和童婉婉这么大胆,竟然在约会的时候被李思琪看到了吗?
林落猜的一点也没有错。
李思琪就是看到了于庭和另外一个女人亲密的样子,在李思琪的眼里,学校里面这么多女生,温雯是可以和她相提并论的那个人,本来,李思琪上学期得知温雯和于庭交往,就有点不满了。因为在她看来,于庭根本就配不上温雯,温雯完全可以找一个更优秀的男友。
不过,这只是李思琪的小心思,毕竟温雯和她没有多大关系,所以温雯想找谁谈恋爱都是她的自由。
但是暑假,李思琪在圆池广场却看到于庭和别的小女生在一起,两人还十分亲密,李思琪一看就知道这两人关系不同寻常。
偏偏于庭的女友是温雯,这是学校里众所周知的,于庭竟然脚踏两条船?
那个小女生,论容貌,容貌比不上温雯,论气质,根本没气质,想来学习成绩什么的也是根本比不上温雯的,这样一个处处不如温雯的女生,于庭居然会背着温雯劈腿?
李思琪简直想不明白,能够和她相提并论的温雯,男友却居然会劈腿?
一方面,李思琪更加厌恶于庭,另一方面,李思琪却又觉得温雯实在太没手段太没眼光太没心眼了,居然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到手,李思琪真是怒其太傻,哀其不幸。
因此开会的时候李思琪一听到于庭的名字就反射性的生理厌恶,立刻驳回了这条建议。
这是和前世完全背道而驰的结果。
前世的时候,李思琪也是于庭的女人之一。李思琪最初因于庭的才华能力而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温雯的父亲重病,于庭又拿出以万数为单位的钱帮助温雯,这让李思琪敬佩于庭的品德和深情,也彻底地爱上了于庭,即使之后于庭表露出了风流多情的那一面,李思琪对于庭的印象和爱已经形成,无法再改变了。
但是这一世,于庭的能力才刚刚开始展现,李思琪就见到了于庭劈腿,女人最恨的就是男人脚踩两条船,李思琪对于庭的印象就怎么也好不了了。
林落虽然不知李思琪因何厌恶于庭,但这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李思琪虽然并非出身富贵之家,但她的父母长辈均是书香门第,教书育人了一辈子,许多社会上的成功人士都是他们的学生,人脉之广,曾给予于庭很多臂助。
可以说,于庭最后能够达到那样的高度,和他的女人们身后的背景势力是分不开的,李思琪也好,于庭前世的其他女人也好,林落都可以想办法让她们不再和于庭有所瓜葛。
但这并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只要于庭有能够预测未来经济发展的眼光,待他不断展示自己的能力、才华还有金钱,总会有源源不断的女人看上于庭的,没有李思琪,也会有张思琪。
所以,林落从来没有想过,要用女人制辖于庭。
不过于庭的花心风流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弱点,说不定以后可以用此弱点来给于庭致命一击。
因为童婉婉已经开学,所以于庭下课后又来找温雯,两人一起逛街吃饭,林落在两人说到一个月的迎新晚会时,提到李思琪今天的态度,于庭听过之后就皱着眉,但因想不出是怎么得罪李思琪的,就放下了。
两人在吃饭的时候,旁边有人提到今年南边刮台风下暴雨,于庭听后眼睛就一亮,林落很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问,“怎么了?”
于庭对温雯还是很放心很信任的,也不隐瞒,便说道,“我听他们说起台风暴雨,就想到有一家名叫风暴的公司。”
“风暴?”林落当然知道这家公司不久之后就发展势头迅猛,股票狂涨,“是搞虚拟技术的那家公司吗?”
“你也知道?”于庭惊讶。
“知道呀。”林落漫不经心地说道,“之前不是还挺有名的?不过听说投了很多钱,一直没有什么成果出来,看来现在研发虚拟技术还是太早了点。”
“不早。”于庭特意放轻了声音,道,“我有个朋友就是风暴的员工,听说他们的研发已经要出成果了,而且还是大成果。”
“真的?”林落惊讶问道。
于庭前世的时候,就是买了风暴的股票,大赚了一把。
林落如今观察于庭的表情,发现于庭似乎还是靠旁人提到风暴这二字,才想起这么一家公司的。
林落早就准备要购买风暴的股票了,只不过他要想想怎么在赚钱之后和温父温母解释,现在有了和于庭的这一出对话,林落也就有了理由。
温雯身边的积蓄并不多,即使买风暴的股票回报率极高,但凭着如今手中所有的积蓄,加上刚拿到的实习工资和奖金,也不过一万五千块钱左右。就是回报率百分之一百。也不过一万五变三万,离温父的手术费还差的很远。
对于一个还未工作的大学生来说,手头能有这些钱已经很不错了,但对林落来说,这点钱还差很远。
大概是林落走神的太过明显,于庭在送温雯回女生宿舍的时候,便问道,“雯雯,你怎么好像不开心?”
林落心底一惊,他今天的态度确实不像是一个热恋中的女孩,林落歉然地微微一笑,”对不起。”
于庭拥住温雯,在她脸上落下一吻。“我的女孩,你不必和我说对不起。”
林落闭着眼睛,靠在于庭的怀里。
于庭对温雯的感情并不是假的。
在前世,于庭也保证了温雯平安富足的一生。温雯对于庭的感情掺杂了爱、恨、怨、憎,正是因为怨的深,怨的切,所以温雯才不想生下于庭的孩子。这是温雯对于庭低劣的报复,但到最后,温雯年华老去,后悔的人却是温雯自己,别人有儿有女,自己却独身一人,这样的寂寞,这种连想要有个操心的人都没有的寂寞,令温雯无比后悔。
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好了。林落做下了这样的决定。
同时,也要加快于庭和童婉婉的感情进度,他不想再伪装下去了,他对于庭毫无感情,也不想和童婉婉这样的表妹有所接触。
在林落为钱担忧的时候,新夏书社联合全国各大高校轰轰烈烈地办起了第一届新青年大赛,全国各地三十岁以内的青年均可参赛。
最重要的是这第一届新青年大赛的奖金很高,长篇一等奖奖金10万,短篇一等奖奖金5万。
在看到奖金金额的那一瞬间,林落就已经做下要参赛的决定。
两项一等奖奖金加起来有十五万,用这笔钱炒股,赚到的钱基本上就可以承担温父的手术费用了。
之前林落曾经做下从商的决定,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先是在孟教授的推荐下去明珠日报实习,现在为了温父的手术费又要参加大赛。
以后还会遇到怎样的局面,他也说不清。
而如果他真的得到大赛的大奖,他在文学界就有了一个相当良好的开场局面,他能放弃这样的优势转而去当商界的新兵吗?
但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要抓住这个机会。
林落很清楚,他的优势在于他的古文功底,他上一次任务在古代修□□待了五百多年,读写规则都是用的古文,他的古文功底和如今三十岁以下的青年相比,绝对是遥遥领先的。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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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番外:阿莫
阿莫的全名是莫俊峰,是个不错的名字吧,但名字好不代表人好。
他从小的时候开始个子就不高,但是也是在正常范围之内,他上学开始,就一直坐在教室的前两排,从没变过。和他一起坐前两排的男生数量也不少,所以阿莫从来没觉得有什么。
等到了青春期的时候,阿莫才开始紧张起来。
其他的男生都蹭蹭蹭地往上蹿个子,一年就要长高个十厘米,就他一个人,还是那么不急不缓的,一年也就长个五厘米吧,还是最多。
和他差不多个头的男生座位全往后移了,比他个头矮的男生也长得比他高了,这回,阿莫成了孤身一人了。
鹤立鸡群很显眼,同样的,鸡立鹤群也很显眼。
阿莫那时候开始就对自己的身高紧张起来了。听说喝牛奶能够长高,他就早晚各喝一瓶牛奶,他爸妈也非常支持他,每次去超市里面买东西必然要带回来一箱牛奶。
然而,喝再多牛奶都没用,他的个子不是不长,但是长得太少。
直到高中快毕业了,他还是一米六几的个头,而且还是刚刚超过一米六。
他为此难免感到自卑。
其他男生都在暗地里面谈论自己喜欢的女生,就阿莫不敢说,就他这样的个头,谁会喜欢他呢?班级里面不少女生的个子都要比他高。
阿莫的观念还是比较传统的,他觉得男人的身高应该比女人高才对,尤其是男女朋友之间。否则的话,那就太丢人了。
阿莫还听说过一句话,个子矮的男人和八级残废有什么区别?
如果阿莫自己个子不矮,他真心要为这句话鼓掌喝彩,因为这句话真的说的太tm对了。
阿莫买了增高鞋,吃了增高药,但是他的个子还是那么矮。
想要长高已经成了他的执念。
阿莫不是没喜欢过人,也不是没有想要追求过人,但是人家一看他的身高就败退了,他个子不高,长相也不怎么好看,其他方面更没有什么优点,谁会喜欢他这样的男人?
后来家里给他安排过几次相亲,阿莫去了几次之后就不愿意再去了。太伤自尊心了。
那些女人倒是没有明晃晃地说他个子矮什么的,但是她们显然根本不愿意和他有任何发展。
怎么说呢,有时候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就越是强。那些很自信甚至自恋的人恐怕不会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吧。
阿莫就是属于那种自卑到太过自尊的人,明明那些女生什么都没说,但阿莫就是感觉他们在嘲笑自己的身高。
所以,为了长高,阿莫什么样的方法都愿意尝试。
到了后来,阿莫终于得偿所愿,不仅长高了而且还长得好看了,路上碰到什么陌生人,对方也总是会好声好气地和他说话,这都是那颗红色药丸带给他的变化。好的变化。
然而,坏的变化却是他的身体情况越来越糟糕,甚至快要死掉了。
后悔吗?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退路了。再说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要是从前,阿莫绝对不会想到自己会变成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然而,他已经是了。
他不是没有遭受过良心的折磨,可他更加承担不起自己死亡后的代价。他太害怕自己死去了。
然而,现在再说这个已经没有用了。
他已经栽了。
栽在了他一开始不以为意的人身上。
阿莫并不是天生就是个罪犯的,刚开始他杀死那个害他的人,只是出于自己胸中的一口恶气。因为他被这个人给害了,所以他才会杀了对方的,那是一种复仇的心情。
可当他要为了自己延续生命而去谋害其他无辜之人的时候,阿莫非常地紧张,也非常地厌恶自己,他甚至觉得下一秒警察就会把他捉住,戳穿他所做的一切。
但是没有。
在阿莫最紧张最担心的时候,他没有被揭穿,也没有被察觉。他很顺利地把红色药丸寄给了那些想要变漂亮的男人女人,然后那些人的生命力为了他的续命出了一份力。
只是可惜,蛊虫是有限的,就那么几只,所以他必须要等蛊虫一只一只地都收回来才行。
阿莫算算时间,最后一只蛊虫也差不多都该收回来了,然而,实际上,阿莫却突然发现遭遇了意外。
那最后一个人的身上出了什么事情,他似乎是已经死了,又似乎还没死。他的蛊虫一直在召唤他,却没有任何动静。
后来的事情就不说了,现在他已经到了警察局,被看管了起来。
他的身体很糟糕,所以那些警察看着他像是看人渣一样的眼神,他也没有在意。毕竟都是要死的人了,还在意别人的眼光干什么?
阿莫其实也很想知道任修诚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知道任修诚不会告诉他的。为了让自己最后的时候不要死不瞑目,阿莫才让自己不要想任修诚的事情的。
阿莫也说不上自己是什么感觉,失败的感觉,还是不甘的感觉,或者后悔?也许是都有吧。
但最后的时刻,他却什么也没想。
他就待在角落里面,安安静静地咽气了。
现实世界(三十)
叶离回来了。
他从柔软的床上清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看看时间,才五点刚出头的样子。
叶离想起上个世界自己的选择,也觉得有点有趣。
因为任修诚已经死了,叶离一旦离开,那身体就必然成了一具尸体。
为了处理好任修诚的后事,叶离就选择自己把自己给活埋了,他选了块地方,和艾登一起挖了坑,买了棺材,他躺到棺材里面之后又艾登合上棺材,埋进地底,然后立个碑。
最后,躺在棺材里面眼前一片黑暗等到艾登立碑之后,叶离才选择了离开。
艾登肯定是要和叶离一起离开的,否则他就留在这个世界别想走了。
其实,要是那不是任修诚的身体,叶离才不会这么用心。因此叶离也没办法把任修诚的尸体托付给艾登,让他好好照看。
能让艾登帮忙活埋就不错了,就算是艾登真的突然脑残了不肯离开这个世界,他也未必就愿意照看任修诚的尸体,何况那时候叶离都离开了,艾登有没有做到谁知道?
要是叶离自己死了,他才不会管他自个儿的尸体怎么样了,是埋了还是烧了还是不知道去了哪儿,叶离其实都无所谓。
毕竟,人死了都死了,还管尸体怎么样有什么意义?反正都是在地球上,埋了也好烧了也好其他方式也好,最后不都要成为地球上的灰烬尘土?
总之,叶离就是这么一个想法。
所以以前的时候,叶离还想过死后要不要把自己的器官给捐出去,不过那时候,叶离也就是想想,没有做下任何决定。
至于现在么,叶离可以确定,他肯定是不会捐的了。
因为如果顺利的话,他还可以活很久很久很久,总之是非常久的时间,所以叶离不打算考虑那么久远以后的事情。
但这既然是别人的身体,叶离就还保持着基本的敬畏之心,总不能不拿别人的东西当回事儿吧。
所以,叶离才选择了活埋的方式,让任修诚死了也有个安定之所。这也算是能够对得起任修诚了。
否则的话,叶离可能会选择‘海难’的方式离开了,死得悄无声息的,不会有人怀疑,也不会被发现,很稳妥很安全的一种方式。
但是最后,叶离还是选择了活埋。
至于活埋了之后会不会带来什么糟糕的后果,叶离就不愿意去想了。
本来叶离是不想给任修诚立碑的,他不想被人发现任修诚的坟地,但后来,叶离还是立了块碑,至少看到这块碑,几十年之后,总没人来这里种地挖地什么了。不过叶离立的是无字碑,免得让人发现了尸体的身份。
叶离也想过,多年之后,会不会有人把任修诚的尸体给挖出来,到时候那些后人要是发现了那具保存得那么完好宛如活人的身体该怎么办?
不过想想,叶离觉得这种可能性还是很低的,又不是金字塔,又不是什么王公贵族的墓地,谁会去打开平民百姓的棺材看一看里面的尸体变成什么样了?就算是盗墓的也不会盗这种墓啊。
如果真的被发现了,而且还被打开棺材看到了任修诚的尸体,那叶离也没办法。
在裴星城将裴星荣带到任修诚的墓地之后,裴星荣并没有把任修诚的墓地或者说棺材/尸体带走,爱了这么多年了,裴星荣大概是爱惨了任修诚了,所以在知道这块墓地是任修诚亲自挑选了的之后,裴星荣最后选择尊重任修诚的决定。
即使这块儿坟地是在国外,他如果要来扫墓就要出一趟国非常麻烦。
后来,裴星荣还移民到了国外,为的就是离这块墓地近一点,他好随时来看看任修诚。裴星荣唯一做的一件不尊重任修诚选择的事情,就是在那块碑上刻了字——裴星荣亡夫之墓。
至于以前那十几年裴星荣给任修诚立的‘衣冠冢’,裴星荣就没那么用心了,只回国看望父母的时候会过去一趟看看。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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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叶离回到现实世界之后,忽然想起了顾晨和覃建树,他搬家了好几天了,差不多是时候邀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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