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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监国-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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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的那些人简直吓得魂不附体,几个族老商议一番,就决定“内附”去了。
他们这次是豁出命去,就要在中原身上吊死,他们为此准备的很充分,带上了所有的家当,而且提前就跟内地的遗民们联系过,他们部落的家当大部分也在内地,早就开始到诸位公卿家里走访了,尤其是他们部落有很多积攒着的北冥玄铁,大部分都被当成了给晋朝天子的贡品,少部分则全都孝敬了那位据说好使剑的新任典客。
但这个决定,在他们部族之内,也并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
而且,反对者的说辞并不是没有道理。
他们害怕,大晋根本就没打算跟匈奴人肛正面,大晋很可能先接受他们的内附,等匈奴人来了再把他们主动交出去示好。大晋朝堂中确实也有这样的声音。但他们的族长坚定的认为,天朝是讲究信义的,肯定不会发生他们担忧的事情。
他们走了五天五夜。
终于看到了长城。
修筑在并不算十分高耸的山脉上,他们见到的这一段是土坯造的,老族长下意识的就想到,攻破这里应该不算很艰难吧……这段长城据闻是古赵国所修,很多段其实已经残破不堪,不能继续使用了。
长城上的守军看到他们,立即喝问道:“城下何人?长城之后为天子之土,速退!迟则治汝!”
老族长用发音还算中正的中原语言道:“诸位将军!我等为漠南匈奴所部,自古以降皆为天子之封臣,怀坦坦之赤诚,事天子如父也!如今北寇欲归,儿危在旦夕,唯伏乞慈父天子圣人念我部忠心侍奉,允内附之请!”
老族长说罢,率全族男女跪伏于地。
“你们等一下,我们要请示一下大将军!”
老族长知道,这一请示时间肯定不会太短,于是教族人们直接在长城下搭起了帐篷。
十天之后。
城上守军忽然喝道:“南匈奴部接旨!”
一声令下,此部所有男女老少皆从帐篷中出来,面向长城跪伏。
城上的声音换了一个略尖细些的。
“天子丙申年腊月十三日口谕。”
说至此处,那人换了一个腔调,故作粗犷:
“先让他们进来,先在云中郡安置下。就这样吧。”
老族长含泪道:“臣领旨谢恩!”
族人齐声道:“领旨谢恩!”
上面却久久无人答话。
直到某个士兵有点不耐烦了。
“都说让你们进来了,赶紧进来!”
……
“什么,南匈奴被安置在云中郡了?”
白墨得到这个消息,笑得很欢。
破局的药终于送来了。
“白墨,你先别笑得太早,现在咱们俩还在半路上磨蹭,小心他们被别人收编了。”
“行来啊,”白墨呼唤着徐渐的表字,“山人自有妙计,你不用太过担心。”
“你有多妙的计谋,能千里传音不成?”
“这个就不能告诉你了,我只能告诉你,咱们到云中郡时,这个部族就是咱们能用的力量。”白墨的语气极有自信。
他们此时的行程已经快到渔阳郡了,大海几已在望。
白墨这些天经常往徐渐这里跑。
郡守孟惑也很忙,他的目光不在白墨和徐渐身上,在他眼里,这两位都已经是“自己人”,之前王俊卿英勇一战,让孟惑觉得此人颇有古猛将之风,故而在白墨去慰问徐渐时,孟惑一直往王俊卿那里跑,虽说王俊卿很不给孟惑面子,几乎连几句恭维的寒暄都不肯说,孟惑还是乐此不疲,这些天几乎已经写了二十余首称赞“王将军”的诗,被白墨笑作马屁体,孟惑闻之并不作怒,反而对白墨笑道:“小友亦言天下何物不可以诗?何独王将军就不得入诗耶?”
王俊卿那日风采,的确也令白墨向往。
但白墨不想用文人的法子表达对他的尊敬。(未完待续。)
………………………………
第一百四十八章 渤海之滨
经过夜以继日的长途跋涉,他们已经到达了渤海边。在白墨前世,这个位置应该是天津市所在地,然而这个时候尚还是一片泥滩。这里在黄河口处,没有沙滩,只有淤泥。车队在远处等候,只有白墨与徐渐脱去鞋袜,蹚着乌黑的淤泥走到海边。
海风淡淡,也夹杂着淤泥的味道。
但大海就是大海,一望无际的大海,与被山峦隔断住的大地总是不同的,陆生的动物比如人,到了海上或海边,心境总是会大不一样。通常,时间越短越觉得心旷神怡,时间越长越有一种飘蓬无根的感觉。
白墨对大海敞开怀抱,朗声唱道: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
“沉浮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这首黄沾作词作曲的歌曾经风靡一时,白墨每每想到所谓江湖,就会想到这首歌,而不是任何诗人词人的作品,最多勉强想起李白与贺铸二公。
歌声去后,涛声依旧。
徐渐走到白墨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多说什么。
二人皆缄默无言,良久之后,徐渐才问道:“你刚才唱的什么词牌?”
“没有词牌。”
“词曲都是你写的?”
“不是。”
白墨并没有再将自己前世他人所作的东西据为己有。
“作者已佚。”
徐渐怔仲片刻,忽而吟道:“多少豪情、都付与,一江春水。”
白墨摇头笑道:“有些逊了,而且不合实景。”
“合我心景,可乎?”
“可以。”
白墨与徐渐二人边走边聊。
“听说你爹是个猎户?”
白墨点头道:“也有人说他是屠户。”
徐渐哑然,心说你爹是干嘛的你还不知道吗?
片刻后,又道:“你是如何懂得看书识字?”
“多半自学。”
“这就有点厉害了。”
“所以根基不稳,我识字其实不多,郎中令手下随便一个郎官出来,估计都比我渊博。我作诗文全凭一腔情怀灵性,这些情怀灵性挥霍完了,后继便不足,所以最近好读书。”
“世间每有超世之才,无法以学问是否渊博作为标准。”
“但那也是标准之一,不是吗?好学如好色,才是吾侪正道。”
“我发现自己好像从未了解过你。”
白墨很认真的拍了拍徐渐的肩膀:“咱俩有代沟啊。”
“何谓代沟?”
“一代人与一代人思想之不同,这种不同不是建立在高层,而是建立在基础的常识上,所以很难弥合。”
徐渐笑道:“你白子殊跟我不是一代人?”
“不是。”
“差多少?”
“至少两千年。”
徐渐嗤笑道:“白墨,你是在讽刺我太幼稚?”
“不是,小的人是我。两千年后,我才出生。”
“君……真超世之才。”
“我勉强算认了,行来能夸我,我很知足。不过其他超世之才,都是心超于世,而能遥合万代人之心。我嘛,身先超世,只有两千年后的心才能合我,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有点明白,也有点乱。”
“似懂非懂咯?”
“你可以说得明白点。”
“时机到了你自然会明白,徐渐。你字行来,你我二人此路却实是一路行来,我已经把你当成了朋友,所以才说这么多。”
“你师尊是谁?”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我来到这个世界仿佛就是为秘密而生的,太多的云雾笼罩着我,让我也不太清楚明白,尤其是这个世界,令我更加难以读懂。我现在很迷茫,真的。”
“这可算交心之语?”
“算。”
徐渐对着白墨的面孔。
白墨故作恶心道:“你不会真有龙阳之好吧?”
“得君一知交,渐此生足矣。”
“你知道吗,行来,你以前可讨厌了,现在嘛,倒是有点可爱。”
“多谢。”
“你呢,徐渐,你有什么梦想吗?”
“何谓梦想?”
“梦中所想,你可以理解为志向。”
“志向啊……”
徐渐又将头转向浩渺的烟云。
“我……”
两个婀娜多姿的身影向白墨这边跑过来,白墨很快便分辨出来,那是樱桃和荔枝,樱桃一直喊着白墨的名字,荔枝一直喊着姐夫,白墨转头向她们打着招呼。
徐渐口中轻吐。
“我没有梦想。”
我生存的意义极端狭窄,说出来恐怕你会笑话死我吧。
我陷于情劫太深太深了,以至于无论如何也再不能挣脱出来。是的,你肯定会嘲笑我,徐渐,他是为了一个女人才来到这个世界上,而那个女人甚至说不出哪里好,无论是相貌还是人品还是才情或其他的什么,完全没有任何理由。
世上如果存在一个傻子,我就是最大的傻子。
很空啊,我的心。
徐渐的表情渐渐变得怅然起来,甚至有了一点了却一切尘缘,去做一位隐士的**。什么兼济天下,什么家国大事,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或许对徐渐来说,也从来没有重要过。遇到什么际遇,就顺遂它吧,徐渐觉得自己都已经快要成为一个失掉灵魂的提线木偶,随波逐流,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也没有自己想做的事。
只有自己该做的事。
“感觉很拘束,不是吗?”
白墨回过头道:“怎么了?谁拘束你了?对了,咱们刚才说到哪儿了?”
徐渐笑道:“没怎么。刚才说到,这俩姑娘你准备娶哪个呀?”
“樱桃啊,这你都看不出来?”
“我看那个荔枝也挺中意你的。”
“是嘛,我咋看不出来?”
两个姑娘已经跑到近前。
“姐姐姐夫!你你……”
荔枝还没说完,樱桃扶额道:“你俩都在这儿吹半天风了,小心受了风寒,快回去吧,你们不是还有正经事要做?”
白墨大笑道:“所谓正经事,大半其实还是无聊事,哪有在海边吹风快活?”
樱桃又撇了撇嘴:“真搞不懂你们这帮文人骚客。”
“人永远不会满足的,我以前没有正事可做前,觉得闲事最无聊,无聊才做闲事。有了正经事呢,又觉得正经事才无聊。”
“我无聊吗?”
樱桃很正经的看着白墨。
白墨挑了挑她的鼻子。
“无聊。”
“我抽你!”
“谋害亲夫啦!!!”(未完待续。)
………………………………
第一百四十九章 苍雪国(上)
李十二来到了比北冥更加靠北的地方,彻骨的严寒让人觉得整张面孔都被冻成冰了。一望无际的白色,比那让人一望无际的草原还要让李十二有一种在大海上漂泊的感觉。任何重复和单调,只要时间长了,都是一种煎熬。
很久以前,李十二还是个游侠的时候,就对这种感觉体会很深了。那一般是在逃命的夜里,在冬季,在浓雾层层的时候。黑暗本就阻碍了视觉,浓雾更让他的视界变得狭窄,只能看到自己。即使黑夜并不绝对黑暗,在这种情况下,已与绝对黑暗没有任何差别了。笔直的道路对他来说也会变得像迷宫一样。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一夜都要行走在这样的旅途中。
现在,他好几个月都要在这样的旅途里了。
好在,李十二在这里看到了人。
他知道这里会遇到人,匈奴人的少年很小就会被放到这里历练,但他们也只是外来者,这里有原住民,也有国家。他们的国家名字的含义是苍雪,与这个国家的景色融为一体。苍雪国的居民们,普遍长着浅色的眼睛,蓝色,甚至银色,而他们的毛发,也是很浅很浅的金色。
那是一个老翁,老翁身前是一个冰窟窿,老翁身后跟着好几个少年。每个少年身后都背着背篓,里面装的是许多已经被冻死的小鱼。
李十二出发前已经学习了一些苍雪国的语言,他们的语言极为复杂,但幸运的是李十二已经是能够掌握其他语言的人,学起来并不算吃力,现在已经能够用这种语言进行一点简单的交流了。
“那是你们的收获吗?”李十二说着,指了指少年们身后的背篓。
他的干粮很快就要吃光了,如何在这种冰天雪地,看不到任何生物与植物的地方吃饭,成了李十二需要解决的最紧要的问题。
少年瞥了一眼李十二,没有说话。
老翁用一种慢悠悠的宛如歌吟一般的腔调说道:“不是,那是我们的鱼饵。你想要钓得大鱼,便要舍得用小鱼作饵。”
老人说罢,挑起了手中的鱼竿。
一尾李十二从没见过的大鱼就这样被钓了上来。少年们面露喜色,小心翼翼的将它接过去,然后随意扔在一边,任它拼了命的挣扎。这种挣扎是徒劳的,很快,大鱼的身上便凝结出了冰霜,随后就一动不动了。
老者从少年们手中接过一条小鱼,穿在鱼钩上,继续垂钓。
李十二就这样站在一旁看了很久。
这样应该就能生活下去了吧,但和变强又有什么关联呢?
太阳在头顶绕了一圈。
天地没有要暗下去的样子。
老者打了个哈欠。
“年轻人,你也是从匈人的帝国来的吧?”
李十二点了点头。
“怪不得。”
“你是如何看出的?”
“太阳底下无新事,孩子。苍雪国的所有人我都认识。我身后这几个小家伙,也是从匈奴来的。所以,你也是从匈奴来的。”
“那你要遇到一次新事了。其实我的故乡在很遥远的东方。那里与这里与匈奴都不同,那是存在夏天的地方。”
“夏天,喔,那是什么?”
李十二说的夏天用了中原人的语言。
其实说到一半,李十二就知道这是徒劳了。
苍雪国的语言中,根本没有夏天这个词。
又一尾大鱼被钓了上来。
“好了,今天就这样吧。”
“这两条鱼,好像不够吃。”
一个少年道。
老翁撇了撇嘴:“我也没说要给你们吃呀。”
这个少年的眉目间变得有些怒气,但很快就消散了。李十二知道他的心里肯定说了一句话:“反正已经习惯了。”
老翁走了,拿着两条大鱼,拿走了鱼竿,但没有拿走少年们身后背着的小鱼。
少年们没有离去。
冰窟窿的表层已经开始凝结成冰了。
一个少年用拳头击碎了那层薄冰,另一个拿着一条小鱼,将手伸进了冰窟窿里。
“好温暖。”
他用匈奴语说。
李十二摇了摇头,便离去了。
少年中的两个,对视一眼后,便远远跟了过来。
跟着李十二走了很远的一段路。
李十二轻叹一声,转过头说:“你们跟着我是没有意义的,我身上也没有食物。”
两个少年没有答话。
李十二不理他们,继续前行。
直到天边出现一点暮色,又很快消散。李十二已经确定,这里的白天比别处要长很多,事实上,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过黑夜了。一开始李十二以为,只是因为他睡觉的时候刚要入夜,醒来时正好是白天。渐渐,李十二发现自己错了。这里的确是没有黑夜的。
困意袭来,李十二想要找个地方睡一觉,却发现那两个少年还跟着自己。
“我说了,我也没有食物,快走,不然的话,小心我不客气了。”
一个少年终于开口。
他说:“你就是食物。”
李十二抽出了自己手中的长刀。
两个少年面无表情。
在李十二冲过去的时候,他们一扭头,便逃跑了。这两个少年武功没显露出来,跑的确实快,李十二并不是不想追上去,而是实在追不上。
“算了。”李十二摇头说。
他用毛毯裹住自己的头,随便找了个地方躺下,常人如果在这种地方睡觉而没有温暖的帷帐的话,肯定会冻死。
在梦中,李十二看到了白墨的脸。
奇怪,不是衿言。
白墨的脸上总挂着不深不浅的笑容,却让人感到十分温暖。李十二曾经觉得这就是传说中的书卷气吧,但见多了那些官吏学士,李十二发现书卷气形容白墨并不太合适。书卷,还是太浅薄。直到李十二与白墨重逢,他才恍然大悟,那微笑的含义比自己的直觉要深邃太多太多,李十二不再觉得温暖,反而开始觉得可怕。
所以,梦中的白墨的笑容,嘴角越拉越长,直到那嘴角仿佛已经到了耳旁时,李十二倏然惊醒。一睁眼,便看到一抹寒光,那是一柄匕首,看上去并不锋利,但足以致命。李十二倏然蹬出一脚,直接把趴在他身上的少年踢出了一丈远。少年默不作声,迅速爬起来,然后向远方跑去,李十二跟了过去,又没有追上。
李十二回到远处,捡起了自己的毛毯。他不敢继续在这里睡觉,又走出了很远很远,没有发现两个少年的踪迹。
李十二这才重新进入睡眠状态,只不过这次睡的更浅。
果然有脚步声接近了。
李十二迅速站起,看到一个身影正向远方跑去。
李十二假意躺下,便看到那个身影也跟着停止了,然后掉头接近。
“想耗死我么?”
只是,这次少年在距离李十二大概三十步的时候,就不再继续接近了。他从地上捡起一粒冰渣,向已经躺下的李十二投了过来。
那冰渣正好落在李十二头上。
并不是很疼,打扰他睡眠,够了。
他们果然想耗死李十二。
李十二已经能够想象他们的策略。
一个人干扰,另一个人休息。
然后换着来。
不吃饭和不睡觉,哪个先死?
事实上,是后者。
这是人类最古老的捕猎手段。
李十二曾经见过一个部落,没有弓箭,只有石斧。他们捕猎的方式是一直追逐猎物,当猎物停下来,想低头吃草或喝水,猎人就会向它丢石头,并发出说暮鸾猩蚕潘H说哪土ζ涫凳潜刃矶嘁笆薅家康模鞘导噬现皇欠烙褪薜氖侄巍K堑牧晕铮岜凰亲返睦鬯涝诼飞稀
少年知道他们一定是敌不过李十二的,所以选择了这种最能发挥他们优势的手段。
这种扰敌疲敌之术,李十二在中原的时候也见过,不过那些人一般失败几次就会放弃。这两个少年的耐力就比他们好得多。
到最后,李十二被他们折磨的都要疯了。
他现在困得头痛欲裂。
直到一个少年企图继续对他丢冰渣的时候,李十二用尽浑身力道,将手中的长刀掷了出去,直接穿过少年的胸膛,将他钉在了冰面上。
李十二没有急着取回自己的刀。
地面上的血凝结成冰时,李十二才走上前去。
事实上,他这个时机选得还是太早了。
李十二刚刚用手握住刀柄,那少年便猛然睁开眼睛,用匕首奋力刺在李十二大腿上。李十二拔刀离去,在不远处,用火烧了一下伤口,这是为了止血,又用早就备着的针线像缝衣服那样缝了一下,然后才开始包扎。
完成之后,李十二疲惫的道:“有点难缠啊……”
他继续走了一段路,然后闭上眼睛,猛然倒在冰原上。
另一个少年没有再出现了。
他看到同伴的尸体时便知道,他们的行动行不通了。
李十二现在才明白,生存,果然是最好的历练。
幸运的是,不久之后,李十二便发现了一个部落。
那个部落大概有几百人,已经是一个很大的部落了。
他走到部落中,掀开了一个大帐。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正在帐中行事,李十二掀开大帐时,那个男人浑身抽搐了一下,然后恶狠狠的喝道:“滚出去!”
李十二摇头道:“我需要一些食物。”
男人道:“不可能。我们从不给陌生人食物。”
然后李十二便抽出了长刀。
“现在呢?”
“你是要抢劫么?”
“你说呢?”
让李十二感到有些不安的是,男人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一丝恐惧,女人也没有。
忽然,他们大吼道:“有人抢劫啦!”
李十二眉头一皱。
随即又舒展开来。
整个部落的人都过来又能如何?
如果要杀人,李十二有信心把他们全部杀掉。
所以,现在的李十二有了一个自然而然的打算。
做他们的王。
可是,想象中的倾巢而出并没有发生。
确实有人来制止李十二了,不过仅有一个女人而已。
男人已经穿好了衣服,走出大帐,小心翼翼的掠过李十二的身体,然后对那个女人吼道:“大司祝,您来得正好,就是这个人要抢劫!”
女人点了点头,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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