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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穷千里目-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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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为什么要跳崖?”他随口问道,心里盘算着离那隐士的家还有些距离,今日不去也罢。
“还不是因为我倒霉!”她气呼呼地道,“我知道本小姐长得漂亮,所以我一向都大隐隐于市,来到江南以后,和兄弟们去要饭时,没有哪个人脸上抹的锅底灰有我多,偏偏那次跑到芬芳楼去要饭,不知谁那么不长眼,一盆水哗啦啦就从上面泼下来,活该我走背字儿,其他人身上连点水星子都没溅到,我倒好,整个就和刚从河里捞出来似的。”
她说得口沫横飞,一脸郁闷,却拉拉杂杂地讲了一堆也没说到重点。朝公子没什么耐心地打断她的话,问道:“然后呢?”
她瞥了他一眼,啰啰嗦嗦地道:“你有点耐心好不好,要是天桥下面说书的碰见你这样的,那还做不做生意了?”
莫峰雪那时压根就没有想到,眼前这人就是名满江南的朝公子,她只是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倒霉,心情真的非常郁闷,眼前有个长得如此俊秀,间接救了她性命,并且虽然不算谦谦君子倒也没有将她一脚踢开的年轻男子肯听自己诉苦,那这种博同情的事情干嘛不做,再说了,这会儿上面芬芳楼的打手不知走没走,反正她一时半刻也不会上去,在这里说个话打发时间也不错。
记忆之中,自从他成为落夕榭的主人后,几乎没有人敢这么随意地跟他说话。朝公子忽然觉得有趣,大概是已经习惯被人怕了,眼前这个说话还加比划的少女不由竟勾起了他的一丝兴趣。
她似乎,一点也不怕他。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灿然之请
更新时间:2008…10…20 23:40:01 本章字数:2555
莫峰雪倒是很怡然自得,大概是因为逃离魔掌很开心。她很爽快地将自己为什么会弄到被人追着无奈跳崖的境地的原因都告诉了朝公子。
原来,当时,那盆水一下泼出了她的庐山真面目后,芬芳楼的妈妈出来了,看她长得不错,就问她想不想发财。
莫峰雪把鼻子一抬:“我也是有骨气的好不好,她问我愿不愿意在芬芳楼发财,我当然不愿意啦,不过后来我有个弟兄的儿子生了病,偏偏这江南的大夫一个个挂着悬壶济世的牌子,却都是些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我们没钱,眼看那小孩子都要病死,我这人一向重义气,一咬牙就去卖身了。不过当时讲好是卖艺不卖身的。还写了凭证的,我也按了红手印的。”
朝公子听她这样说着,便猜测道:“结果后来,那芬芳楼的妈妈说话不算数,强逼你卖身,而你抵死不从,这才逃了出来,结果被追至这悬崖边上时,发现前无退路,后有追兵,于是便跳崖了?”
朝公子几乎很少一次说这么长的话。基本上,他很少说话,如果必须说什么话时,这些话就一定都有他的目的,不像现在,好似闲扯一般。不知为什么,这少女身上就有一股感染力,她自己叽叽喳喳不算,还能带动着旁边的人也跟着聒噪起来。
聒噪?想着自己用的这个形容词,朝公子不由心中自嘲,江湖上怕是没有人会将聒噪这个词和他挂上钩。
谁知,他猜得并不对。莫峰雪说出来的原因实在是叫人觉得匪夷所思:“非也非也。那个妈妈倒还算好,没有食言。但是,问题是,我虽然说卖艺不卖身,但是我根本就没啥艺啊。”
朝公子几乎很少会兴起的好奇心此时居然随着少女活灵活现的叙述,而在心中悄然抬头:“哦?所以呢?”他的心情不知为何便轻松起来,就好像是一个长提跋涉的行者,本是在沙漠之中踽踽独行,却路过一处绿洲,见到一片盎然生气。这种感觉很奇妙,十分舒服,却又非常的自然,就好像是迎面而来的一阵风,又好似是温暖却不强烈的阳光。
大约是心情的愉悦让他少了些许防备,他的嘴角又扬了上去,笑得美不胜收。
莫峰雪偏了偏头,忽然冒出一句题外话:“我要死了。”
“什么?”朝公子问道,奇怪这少女怎么说着说着就前言不搭后语起来。
莫峰雪捂住嘴,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好几圈,终于泄气一般地放下手来:“哎,我总算知道为什么那么多青年才俊一掷千金,见到我们芬芳楼的花魁之后,就说这么一句话了。”
“什么话?”朝公子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说,‘我要死了’?”
莫峰雪耸耸肩:“是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花魁长什么样儿,但是,我敢肯定的是,要是芬芳楼也坐小倌生意的话,你只要去了,哪怕不笑不说话,只要像现在这样随意地靠坐在那里,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也会说这么一句话呢。”
朝公子皱了皱眉,倒是从来没有人会将他和那些勾栏之地的下作男子相提并论:“你这么说,是在夸奖我的外貌吗?”
莫峰雪夸张地点点头:“当然啦。”
那时的朝公子虽然性子也是阴郁的,却还不似现在,那时的阴郁之中,终究还有一丝可以攻破的柔软,偏偏这个从天而降的少女,这个叫莫峰雪的女子,就这样直直地闯进了他心中的那片柔软之地。
又或许,很久很久之前,他就隐隐地期待可以有这么一个活泼而灵动的女子,不需要有多少才学,不需要知多少书礼,却自有一番神采的女子,能打破自己生活的平静与死寂。
谁知道呢,有太多可能了,偏偏那么多的或许,那么多的也许,那么多可能的契机,却只造就了他和她彼时的相遇。
冥冥之中,天注定。
也许,有些事情,真的是无法逃开的劫数,很多年前也许就已经注定,那时那日,他会遇见她,从此生活不再一样。
很想发怒,却发现自己心中竟然涌不起怒气,朝公子想着,今日的自己修为倒真是不错,居然没有兴起要杀了这个不敬丫头的念头。
莫峰雪可是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已经在死亡的边缘走了一圈,她迅速将话题又拉回了她为什么会逃跑这一点上:“因为我除了会些小曲,懂得如何要饭,其余一概不知,但是芬芳楼的妈妈又说,那些小调是根本不可能博得那些去那儿谈风月的文人的喜爱的。所以,她就给我请了个师傅教我。”
“嗯。”朝公子点了点头,算是表示自己还有耐心听她这么长篇大论下去。轿外寂静无声,想来十二雪都安静地站外外面。幸好她们都已经什么也听不见了,不然,自己怕也没这耐心与心情和这个少女这样今夕不知是何夕地闲聊下去。
他是落夕榭的主人呵,这个身份给予了他太多一般人无法拥有的,却同时也夺取了他太多普通人都能拥有的,这个尊荣却又沉重的头衔,只在此时,这小小的轿内,与这少女偶然相遇的这么短短时间里,忽然便被他卸了下来。
“我原来其实也认识几个字,但是这师傅教我的却是一些歌不像歌,话不像话的东西,简直狗屁不通,外加还酸不啦叽的,我背了后面的就忘了前面的,怎么记也记不住。”
朝公子淡淡地问:“比如?”
“比如什么‘春花秋月何时了’,再比如什么‘衣带渐宽终不悔’,啊呀呀,太多了,背得我脑筋都要打结了。”看来背这些诗词真的是苦煞她了,莫峰雪抱着脑袋道。
朝公子不由想笑,于是笑容便自己在脸上出现了。他语气之中甚至带上了一丝揶揄:“那你有会背的全的吗?哪怕一首也行。”
莫峰雪神气地道:“你也太小瞧人了吧,我当然会。那个什么《登鹳雀楼》我就背全了。”
“哦?”朝公子扬了扬眉,却不置一词。
莫峰雪道:“你还别不信,我这就背给你听。”
朝公子却只是道:“洗耳恭听。”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呃,什么什么什么,更上一层楼。”
朝公子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大;笑得莫峰雪不禁有些恼怒:“我不就有一句没背起来嘛,有什么好笑的。”说这话的时候,忽然有不明的咕噜声响起,莫峰雪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
朝公子的眼中有莫名的光芒闪烁着,他终于笑得出了声。笑吧笑吧,难得这么开心,也不会有人听见你的笑声,所以就笑给她看好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开口说出了生平第一次完全只是邀请的邀请:“不知道在下可否请小姐吃饭?”
莫峰雪倒也没什么戒心:“好啊好啊,我叫莫峰雪,你叫什么名字?”
朝公子却只是淡然一笑,精致的眉眼闪烁着:“你以后会知道的。”
正文 第四十三章 深义
更新时间:2008…10…20 23:40:01 本章字数:2315
当时,莫峰雪离开之后,朝公子相当一段时间里都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大概,只有寂寞的人才会记住在他生命出现又离开的每一个人,所以,我才会意犹未尽地想起你。他修长的手指抚过那棵原本种在庭院之中的槐树,心里对莫峰雪道。可是,我是因为寂寞而遇见了你,还是因为你离开之后我才开始寂寞?
想起了之前那个他本要拜访的隐士,后来说的话。那次的拜访之行因为莫峰雪的从天而降而未成行,那个隐士在莫峰雪离开后不久来过落夕榭。
看着庭院里的那棵树,他只说了一句:“一方庭院之中,独立一树,乃为一木。”说完,他不由长叹一声,却不再多言语半分。
朝公子虽然不是方外之人,却也知道自己真正是当局者迷。
一方,一树——一口,一木。此为“困”字。
顿解。
这便是为什么他会命人从又从别处移来七棵树的原因。算是破那个“困”字吧。
他不想自己就此困在命运给他摆下的迷阵之中。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命运是在自己手中的,我命由我不由天。
只是,为什么是八棵树呢?
朝公子自认虽然名下置业甚多,却不是个十足十的生意人,这八字对他而言,并无太大意义。
直到那八棵树应他随口的一句话被在院中种好后,他才发现,它们的排列竟然如此巧合。横也是四,竖也是四——横也是思,竖也是思——原来,我是这么地思念你,深到我自己都不曾发觉。
阮叶并不知道这八棵树之中,有着这样隐晦却深刻的寓意。所以随口将她知道的莫峰雪的事情说给了乔不遗听。
因为,乔不遗似乎对这八棵树过于好奇了,要是他们再不走的话,她真的担心锦盒之中那些好玩的玩意儿会被朝公子要了回去。
而且,虽然她向紫罗保证过,不跟别人说这件事情。可是,一来,乔不遗是自己人,算不上“别人”吧;二来,这个朝公子居然把她关进水牢,虽然后来有这锦盒消了她不少气,但是还差那么一点点,她现在还是有些不平之气,所以,泄露一点他的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阮叶心里倒是很会给自己找借口。
乔不遗看着这些树,秀眉微皱,沉思了片刻,忽然笑了:“困吗?”
阮叶莫名其妙地抬起头:“什么?乔不遗你也太扯了,现在才是什么时候,我怎么可能就困了。不过饿倒是有一点啦,哎呀,我们快点走吧。”阮叶是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了,连拉带拽地把乔不遗往门口拖。
乔不遗是想通了朝公子口中所言的“高人指点”所谓何意。但他向来不喜欢探究别人的私事,只是笑着任由阮叶将自己拉出了落夕榭的大门。
朝公子慢慢地踱步走进了庭院。
他的脸上挂着意义不明的微笑,看着门外已经渐行渐远的两个背影:“乔不遗?阿布?”他轻声地道,却又不似是在叫乔不遗回头。
已经走至很远的乔不遗像是感应到什么,回头,只见朝公子站在落华纷纷的树下,一如他刚才那般扶住树干,唇角绽着微笑,白衣好似天边的云,却因为太阳的余晖而照射地几乎要燃烧起来。他的眼神之中带着些许不明何来的凛冽,直指人心。
“怎么又不走了?阿布你很重啊,拜托你自己也挪两步好不好,你是驴啊,赶一下才走一步。”
乔不遗笑了笑,大掌拂过阮叶的头发,却细心地摘掉她之前在水牢里不慎沾到发间的稻草屑。
“叶子,你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婆子。”他低声道,笑得明亮而温暖。
叶子生气地拍掉他的手:“你才是疯子呢,居然还说我。快点走啦,我肚子饿得咕咕叫,回去吃饭啦。”
乔不遗又转身看了看,朝公子依然站在树下,脸上的笑容也依旧,那场景忽然便遥远地好似一幅美丽的画,,有些不真实的绮丽。
阮叶快受不了了:“乔不遗,你和朝公子感情很好吗?用得着这么一步三回头吗?”
乔不遗耸了耸肩,无奈地听着阮叶的碎碎念。
阮叶似乎这才请起来今天乔不遗也出去了一趟,便随口问道:“阿布,你今天出去和朝公子还有那个恶鬼赵石见面,都谈了些什么啊?”
乔不遗淡淡地回答:“没什么。只是一些关于那个案子的线索。”
阮叶眨了眨眼睛,显然很好奇:“什么线索?找到嫌疑人没有?”
乔不遗微笑着道:“你问那么多做什么?”
阮叶嘴一撅:“我不是关心你嘛,据说那个章成豪武功还挺不错,居然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死了,你要是下回遇见那个杀人凶手,可要掂量一下自己有几斤几两重,打不过就趁早跑。”
乔不遗漫不经心地道:“叶子,你不会这么对我没有信心吧?”
阮叶却重重地点了点头,似乎打击乔不遗的自信对她而言就和生存意义一样:“我还就真对你那三脚猫的功夫没什么信心。”不过,要是这么说的话,那自己岂不是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呃,不想这个了,眼前她就想打压打压乔不遗,这家伙出了谷好像就真把自己当哥哥,当一家之主了,说话拿乔,拽死了。居然还说她问那么多做什么。语气似乎很不耐烦哪!看我不把你逼回原形。
乔不遗没有说话,和阮叶往客栈的方向走去。
阮叶不甘心地扯了扯乔不遗的袖子:“喂,臭阿布,你听我说话没有?”真气人,本来是想气他的,结果他听了她的话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倒是她自己气得要跳脚。
乔不遗忽然转身问了阮叶一个问题:“叶子,一个院子里有一个人,什么意思?”
阮叶转到他面前,踮起脚去摸他的额头:“乔不遗你傻了啊,什么院子什么人啊?你在说什么啊?”
乔不遗却似乎只是自问自答:“我明白了。”
阮叶更加奇怪了:“你明白什么了?”
乔不遗淡淡地笑了起来,似乎相通了什么高深的问题:“囚。”
“什么球?”阮叶完全摸不着头脑,她拍拍自己的额头,夸张地道:“完了,这孩子疯了。”
正文 第四十四章 闷气
更新时间:2008…10…20 23:40:01 本章字数:2357
“这是什么东西?”乔不遗看着阮叶一件件从锦盒里拿出来的东西,果真都是些新奇的玩意儿。
吃过晚饭,阮叶拉着乔不遗去她房间,展示她的战利品。
乔不遗倒也很配合地适时提问,以满足阮叶的虚荣心。
不知道那人送阮叶这些东西是巧合还是故意,乔不遗看着兴高采烈的叶子,心里却又浮现朝公子那一双总是泛着浓重雾气的双眼。
为什么,他看着他们的眼神总是有些闪烁,似乎时时都在审视他们,似乎是想借着什么靠近他们,却又似乎故意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叶子拿了一样东西在乔不遗的面前晃动:“喂,阿布,你看这个!”
乔不遗听着阮叶的语气这么兴奋,不由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仔细端详起来:“这是什么?”
叶子小心翼翼地拿过来:“这个东西紫罗曾经跟我说过,是从番邦流入中原的,你看这铃铛,多好看,这中间坠下的丝带似乎是被法师下过咒的,据说可以招魂哦。”说着,叶子将手中那只玲珑剔透,五彩流溢的铃铛摇了摇。
叮铃铃,那声音清脆不已,十分动听。
乔不遗自是不信这些,不过这铃铛却真的十分漂亮,做工精致,尤其是那彩金描绘的花纹,番邦民俗的韵味十足。
他笑了笑,带些宠溺地问道:“你就不怕它真的招来幽魂。”
阮叶摇得更加响了些:“哎呀呀,要是它真有效,我首先就把章成豪的幽魂招来,问问到底是谁杀了他,嘿嘿,到时江湖上最出名的捕头就不是那个恶罗刹赵石了,而是我年轻有为,聪明能干的阮叶是也。”
乔不遗无奈地摇了摇头,由着她在那里做白日梦,信手拿起锦盒里的另一个东西。
“这是……”
“这个呀。”阮叶高兴地把那只白瓷烤制的小猫拿在手里,轻轻摊开左手,将它放置在掌心。
“怎么样,好看吧。”阮叶抬起头,问旁边的乔不遗。
“嗯。”乔不遗点了点头。
这只瓷猫只有人的指甲那么大,却五官分明,栩栩如生,可见制作者的手工精巧与不凡。它成蹲坐的姿势,但身子微微向一边靠着,好似旁边有什么可以支撑它的体重,慵懒之意一目了然。工艺品做到形似很简单,可是要做到神似却就难了。因为万物均有灵性,陶土本为死物,要想给它赋予一个生命,自然不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
阮叶喜欢吃鱼,从小便被阿旭和乔不遗笑作是猫的转世,此时一见这只小瓷猫如此可爱,顿时喜欢得不得了。
“阿布,你看,它像不像我?”阮叶笑嘻嘻地将瓷猫拿起来,放在耳侧与她的脸平行的位置,兴致盎然地问道。
乔不遗不由笑了,温润之中带着一点开朗:“像,怎么不像。”
阮叶听了不由脸上乐开了花:“好了,我正式宣布,这只小瓷猫现在是我的了。”
乔不遗用力地揉了揉她的头发:“这里的东西哪样不是你的,还是你只要这只瓷猫,其余东西都归我?”
虽然明知乔不遗只是嘴上这么说说,其实压根就不要这些东西,阮叶还是立刻道:“你想得美!”表情好似一个生怕同伴会抢走自己玩具的小孩子。
乔不遗好笑地叹了口气:“我只是开玩笑的。”
阮叶却皱皱鼻子,将东西都往自己那边撸过去,
乔不遗看着她,心里涌起些什么,眼前迅速掠过出谷前一晚的一些场景与片段,忽然便道了一句:“叶子,你何时才能真正长大?”
“嗯?”阮叶抬起头,有些不明所以,不知乔不遗怎么忽地换了这样的语气。
乔不遗却没有说什么,走开了。
“奇奇怪怪的。”阮叶对着乔不遗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继续看着自己的锦盒开心。这些东西都挺有趣儿,就算这段时间没有人陪她玩她的日子也应该过得不算太无聊。
她又转头看了看走到窗前推开窗户的乔不遗。后者静静地站在窗前,不知在想些什么。
夜色迷人,却不及他的侧脸迷人。不曾刻意扎束修饰的头发额前有几丝因为发带的松散,随意地垂了下来,倒更是衬托出他额头的饱满与光洁。夜风吹进了他的衣领,也吹得他的墨发好似蜿蜒开来的黑色的河流。
他还是简单的一袭长衫,隐约便现出了儒雅,虽然不像朝公子的白衣那样几乎是逶迤于地,却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他高大的身材,偏偏就映衬着那句冠带如玉袖如云。如果说朝公子的俊美是叫人窒息的,那么乔不遗的秀雅则是叫人呼吸的。
阮叶拿着那只小瓷猫,忽然便呆呆地看着乔不遗,忘记了自己在想什么。
乔不遗很少会给人一种压迫感,他就像是和着花香的风,轻轻地从你身边抚过,是好似空气一般令人舒适的存在。他笑的时候,眼睛会微微眯起,好像刚刚午睡醒来一般,直叫看见他笑的人也会情不自禁地放松下来。
就像此刻,乔不遗忽而转过头来,见到阮叶呆楞的样子,不由轻轻一笑,阮叶便有些找不到自己的舌头了。
是什么时候起,乔不遗已经这么好看了?阮叶在心里想,偏偏现在他们出了荷谷,也不知道他这样的相貌要惹来多少女子的注目,可别父亲和阿旭没找到,他倒先给自己找了满城的岳父和小舅子。不过,乔不遗一向就很自以为是,要是那么多女子追着他,他还不傲得尾巴都翘到天上去。哼,他最好不要乐在其中,不然她就……她就……想了几番,阮叶就是没想出来她能把乔不遗怎么样,最后,她不禁一跺脚,她就不认他这个哥哥!反正到时她这个妹妹他怕是也瞧不上眼了。
乔不遗看着阮叶一人站在那里,先是开心,而后发愣,再后来又眉头紧皱,不知沉思着什么,片刻之后脸上居然现出恼怒,最后竟然跺起脚来。
这个丫头,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这般年纪了却还是小孩心性,什么事情都摆在脸上。乔不遗抛开自己的思绪,笑着问:“叶子,你这是怎么了?”
阮叶看着乔不遗的笑容,忽然便火大起来:“不早了,我要睡觉!”她说着,便在背后推着乔不遗出了她的房门。
望着重重被关上的房门,乔不遗不由有些莫名其妙,他哪里又惹到她了?
正文 第四十五章 相像
更新时间:2008…10…20 23:40:01 本章字数:2402
“乔不遗,你要去那里?”阮叶一大早,看见乔不遗似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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