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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女-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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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会儿,可自从跟芙蓉家当上邻居,每到饭点,就能看到葫芦来自己家里晃悠,吃东西也就算了,小孩子到底吃不了多少,关键是葫芦就像那上了发条的闹钟,埋在地下的炸弹,不知道啥时候踩上了,他就得爆一回。当然了,你就是不踩上,他也能时不时的爆一回。

    王婶子洗完了澡,见茶茶都把从田里背回来的草撒在羊圈里了,不禁夸赞:“不是我说,茶茶跟芙蓉的脾气啊,虽是亲姐妹的,可到底不太像,茶茶有点像你们的娘,话少,做活也是默不作声就做了,是个好孩子。”

    茶茶被王婶子夸的脸上绯红,见自己的姐也回来了,便预备着回家做饭,夏天天长夜短,晚饭也不敢太早做,晚饭吃的太早,半夜说不准就又饿了,眼瞅着太阳落山了,天边一层红云,这时候烧饭正好,王婶子却把她拦住了:“今儿你们家也别做饭了,我早上去田里时,活好了面,晚上啊,咱炸油条吃。”

    油条这东西,在石米镇虽不算稀罕,几文钱一根,但都是集镇上卖的,若说家里炸,那倒不多见,这东西太费油,往往倒半锅油去炸油条,炸完了油条,油就只剩个锅底了。各家各户炒菜都想着省油,有时候买些肉,也想着买肥一些,因为肥肉可以煸一点油出来。所以这耗油的吃食,并不常做,偶尔想吃了,也不过是去买上两根,尝个新鲜,杨老爷子吐着烟圈,乜斜着眼问王婶子:“这离过年还远着咧,就那一罐子油,不照日子过了?今儿吃完不讲明天了?”

    “爹,去年一年咱家也没炸油条,娘也是好心让你尝个鲜,怎么,爹你不愿意吃油条啊?”杨波说。

    杨老爷子一听这话,便不说话了,提起吃油条,好像都是前年的事了,过年的时候,也不过是包了饺子,蒸了枣花,反正面也活好了,炸就炸吧。只当是过节了。

    芙蓉以前常吃油条,却不知道它是怎么做出来的,这回正好跟着王婶子学学,茶茶一听说炸油条,赶紧坐到灶前,准备升火,在芙蓉的记忆里,茶茶这两个字,紧密的跟灶联系在了一起,自己刚重生那会,是茶茶在灶前给自己烧热水喝,平时自己做饭,茶茶也会帮着烧火,只是夏天烧火,确实比做饭还难受,天热,灶里的火苗冲着脸,总是很烫,而且烧火的草木灰容易落的满头满身都是。

    炸油条的面比较软,是温水活出来的,王婶子把面盆对着案子,把面扯到案子上,然后撒些面粉开始揉,这面弹性十足,等揉好了,拿着擀面杖开始擀,擀出手掌那么宽,便拿刀切出两指宽的条,两根条合在一起,拿一根筷子在上面一压,便是雏形了。

    一罐子油都倒进了锅里,茶茶给灶里加上柴,烧的很旺,不多时,锅里的油就开始翻滚,王婶子拿手在油面上试了试,温度够了,就把压好的油条从案子上拿起来,两只手揪着拉长,然后迅速的扔进油锅里,油条在锅里翻了个身,便鼓了起来,炸了两分钟,就焦黄了,王婶子拿了个漏勺,放在碗上,然后把炸出锅的油条放在漏勺上,这样还能滴下来些油,油条也不会太油腻,葫芦一见油条炸好了,也不带着老四在院里捉蜻蜓了,乖乖的站在灶前守着,王婶子见油条凉了些,就把它从漏勺上夹起来,葫芦还以为是给他的,赶紧的伸手,没想到王婶子夹起油条却扔进了灶里,熊熊的火苗瞬间把油条掩盖住了,葫芦欲哭无泪,芙蓉也百心不得其解,好好的油条,为什么要扔进灶里呢?

    “这是咱石米镇的老风俗了。”王婶子又从锅里夹起一根油条放在漏勺上,还不忘安慰葫芦:“这一根凉了就给你吃,不要急。这老风俗啊,是祖上传下来的,灶前做了啥,灶王爷可都能闻着味儿,他小年二十三的时候,要上天言好事,给玉皇大帝讲这民间的事,哪能不让灶王爷吃好呢,家里很久不炸一回油条,炸好了当然要先孝敬灶王爷了,不但咱家,就是别家,那些有钱人家,每每做了什么好的,也不忘孝敬呢。”

    芙蓉抬头看看后墙上贴的灶王爷画像,几根小胡子,圆圆的脸,画像两边还写着什么: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话,烟熏火燎的,画像上积了一层灰,看上去暗的很,只是灶王爷的眼神却炯炯有神,趁着夹油条的空当,王婶子也不忘吆喝两声:“今儿的油条炸好了,灶王爷,您吃吧。”那种虔诚,是芙蓉这样的小孩子学不来的。

    第二根油条终于轮到葫芦了,他拿起来就咬了一口,然后嫌屋里太热,跑去了院子里,芙蓉真拿自己这个弟弟没办法,怎么就不懂得礼让呢,怎么说数他最小,不会孔融让梨,至少嘴上也客气一点,难怪杨老爷子抽着烟锅子,见葫芦拿着油条在院里晃悠,眼里都能冒出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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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儿见一个书友留言,说这个葫芦,很遭人嫌,一股子,心酸的赶脚,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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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别跟老母鸡似的

    锅里的油一热,炸起油条来就快多了,芙蓉不会扯油条,就帮着王婶子拿着筷子夹油条,这夹油条出锅看似轻松,其实也算是个技术活,一来对油条熟没熟,要掌握住分寸,炸轻了是生的,炸过了,就苦了。二来农家吃饭的筷子都短,油温一上来,去锅里夹油条,手都是烫的,不一会儿,整只胳膊就像是在火上烤。

    快炸完的时候,王婶子又在小锅里添了些水,这小锅本是连着大锅的,平时炒个菜做个稀饭都好,方便又省事,今儿晚上吃油条,不煮一锅稀饭配着可不行,不然油条太油腻,喝茶配油条是要拉肚子的。

    杨波从东屋里捡了两个大红薯,交给茶茶,让她把红薯埋在灶前的灰堆里,这样把红薯烧熟了,外面一层是黑的,里面却很香甜。

    王婶子把案子扫干净,把上面撒的一层白面又扫回面缸里,见杨波让茶茶烧红薯,就擦擦头上的汗说:“还烧红薯?我看葫芦这会儿吃了两根油条了,一会儿再吃红薯,晚上那东西又容易积食,可别吃多了,身上不舒服。”

    葫芦本来在院里上窜下跳,一会儿去摸老四,一会儿又去瞅着杨老爷子塞烟丝儿,杨老爷子瞪他,他就吧嗒吧嗒嘴,杨老爷子让他站远点,他就回头看看,到底什么算是个远呢,想了想,就后退一步,杨老爷子让他站更远点,他就又退一步,见杨老爷子摆弄那烟锅子,他又好奇想看,趁杨老爷子不注意的时候,自己又贱贱的往前探两步,这回听王婶子说他油条吃多了,怕吃红薯要积食的,便又赶紧凑到厨房那边,抱着门框说:“婶儿,我肚子里……还能装下红薯的呀……”

    “能装下红薯就好,都给你烧上了,一会儿就能吃,去玩吧,别上灶前,这里热的很咧。”王婶子冲他笑。

    芙蓉回院里又摘了些豆角,在热水里焯了一下,凉拌成蒜汁豆角,好吧,这个蒜汁豆角芙蓉在这个夏天都做过很多遍了,没办法,除了这个做法省油省火省功夫,她想不来别的做法了。

    王婶子把油条都端到桌上,又给各人盛了一碗稀饭,葫芦吃饱了,却还惦记着灶前那两个红薯,王婶子把他抱过来,拿毛巾给他擦把脸,然后就把他往凳子上按,葫芦站起来就跑,杨老爷子拿起一根油条吃着说:“跑的跟牛挨了鞭一样,唉,他不坐着吃,就不坐吧,反正这桌子也坐不了那么些人。”

    葫芦趁着大家吃饭的功夫,偷偷跑去灶前把红薯扒出来,用手一摸,太烫,就用一根小棍推着,咕噜咕噜把红薯推到院子里,自己坐那等红薯凉了,拿起来就咬了一口,外面一层皮又黑又焦,葫芦啃了一嘴,赶紧吐出来,皱着眉头说:“恩……不好吃……”

    芙蓉简直吓的花容失色,葫芦,你的智商虽不是很高,可没吃过猪肉也总见过猪跑,吃红薯皮?好吧,你赢了,见他抱着红薯咬了一嘴黑的样,就摇摇头说:“葫芦,你怎么不把盛稀饭的碗咬着吃了呢?”

    “你这孩子,葫芦那么小,他知道啥?”王婶子说着,起身给葫芦擦擦嘴,又把红薯皮给他剥下来,让他拿着红薯咬,然后把剩下的一个红薯给了茶茶,茶茶倒是难为情,听王婶子说,这里除了葫芦,就她最小,就应该给她吃,才接住了。

    吃完饭回到家,芙蓉又把以前堆在家里的布料理了理,这些天一直忙些琐碎的事,铺子也不常去,都是李珍珠在那守着,这些天不是收麦子,就是种玉米,或是施肥,拔草,集市上闲逛的人少了,铺子里的生意也冷清了些,可为了一家人的生计,还得赶紧去忙活,反正能挣一文算一文,坐吃总会山空的。

    晚上吃了豆角,又有油条,虽然喝了稀饭,还是觉得渴,芙蓉烧了一罐子热水,临睡前给茶茶倒了一碗,然后又给葫芦倒半碗,怕他半夜渴了,又得满世界的找水,葫芦端起碗,看了看,舔舔嘴角,又放下,然后又端起来,接着舔嘴角。

    “葫芦,你干啥?想喝,还是不想喝?”芙蓉问。

    葫芦当然是想喝水,只是他晚上吃的太饱,那两根油条,好像就在喉咙里,一张嘴说话,就能蹦出来似的,葫芦揉了下肚子,然后哭丧着脸说:“姐,其实,我很想喝啊,可是,可是我肚子真的太撑了。”

    “姐,葫芦晚上会不会拉床上。”茶茶一脸紧张。他的这个弟弟,白天不靠谱,晚上,有时候,也不靠谱。

    芙蓉听的汗水直冒,葫芦本来够让人操心了,加上茶茶这重口味的问题,实在让人招架不住,葫芦听的出来,茶茶说的不是好话,他不愿意了,一边揉着肚子一边喝了口水,使劲咽下去了说:“谁说我拉床上?我从来都没有…。。。咯……。拉到床上过……咯咯……”他吃的太饱,忍不住打起嗝来。

    “葫芦,你别跟笼子里的老母鸡似的,咯……咯个不停,喝完水,去睡觉拉。”芙蓉给他脱衣服。

    “可是,咯……咯……我真的没有拉床上。”葫芦还在争辩,前些时候,他会尿床,总是被小伙伴们追着笑话,所以他对床这个东西很是过敏,听到茶茶假设的说法,他也不愿意。

    芙蓉倒是知道一个治打嗝的方法,就是用两只手分别捂住自己的两个耳朵,然后鼻子不要出气,只能嘴里吸气,连吸三口气咽下去,这打嗝就能止住了,见葫芦那难受样,就让他学着试一试,葫芦哪里会,吸一口气,又吐一口气,弄了五六次,还是没止住,芙蓉上去捏住他的鼻子让他吸气,葫芦急的泪花子都下来了:“憋死……我了……为什么要捏我的鼻子,为什么要捏我的鼻子。”

    茶茶也大惊失色,自己这个姐姐,也太野蛮了,哪有直接上去捏葫芦鼻子让他憋气的,可葫芦一紧张,果然把打嗝的事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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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我果然是个很俗气,很俗气,很俗气的作者啊,为什么有两个书友在评论里说喜欢葫芦,我就会很高兴,很高兴呢。

    只是喜欢不喜欢,都是大家认真看了我码的这本书,谢谢大家,你们是我的动力。

    这本书还是幼苗,辛苦大家多多浇灌,后面会有更精彩的内容慢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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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让梨还是让姨

    早上芙蓉做了米粥,从院里摘来几个红红的番茄,切成一盘,里面撒上些白糖,这白糖还是好多天以前,为了让葫芦喝过汤药撮一点在嘴里买的,白糖是甘蔗榨汁熬出来的,石米镇这气候,不产甘蔗,来回去县里,府衙,路不好走,贩糖的客商少,白糖就贵些,寻常人家很少买这东西,芙蓉买了一纸包,拳头大,就花了三四十文,赶上一斤多猪肉钱了,夏天小孩子疯跑,出汗多,容易口渴,也消耗体力,特别是葫芦这种闲不住型的,多补充一点糖分,很有必要。

    茶茶起床后,帮着把早饭端到饭桌上,见西红柿上白花花的一层糖,咂咂嘴说:“姐,撒这么多白糖,这西红柿可甜了吧。”

    “恩,专门给你跟葫芦弄的,洗洗手吃去。”芙蓉说着,从酸菜缸里夹出几筷子酸白菜放在碗里,芙蓉一向不喜吃甜食,就着酸白菜吃馒头,还更下肚一点。

    葫芦从床上爬起来后,打着呵欠找了双鞋子穿上,然后去鸡窝里收了俩鸡蛋,把鸡蛋放回筐子里,一脸忧伤的看着芙蓉碗里的酸白菜:“姐,今儿又吃酸白菜啊?”

    “我吃酸白菜,那桌上有糖拌西红柿,你跟你二姐去吃吧。”

    葫芦一听,跑的就像离弦的箭,几步就窜进屋里,拿起筷子夹起来就吃,吃完也不忘“吧嗒吧嗒”嘴,把小舌头伸出来舔舔嘴角,一副陶醉的模样。茶茶对他说:“葫芦,姐还没来呢,等一会儿姐。”

    “可是姐说她吃酸白菜啊。”葫芦说着,又吧唧吧唧嚼了两块西红柿。芙蓉把酸白菜放到桌上,拉过西红柿盘子放在自己面前说:“葫芦,姐给你讲个故事啊?从前呢,有个小孩子叫孔融,跟你差不多大,有一天,他们家吃梨,父亲让孔融分梨,孔融就捡了个最小的,父亲问他,为什么你挑的梨最小呢,孔融就说,我年纪小,应该吃小梨,大的要让给哥哥们吃,父亲又问,那你弟弟比你小啊,孔融就说,因为弟弟比我小,所以我应该让着他。这个故事呢,就叫孔融让梨,茶茶,葫芦,你们听明白了吗?”

    “姐,我明白了,你是说,吃饭的时候要礼让。”茶茶递给芙蓉一双筷子。

    “葫芦你明白了吗?”芙蓉问。

    “我明白了。”葫芦喝了口米粥,也学着茶茶说话。

    “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孔……孔……龙让父亲吃梨……孔龙让弟弟吃小姨……额……可是姐……孔龙是谁?他家在哪买的小姨,我也想吃。”葫芦响亮的回答,彻底震惊了芙蓉。自己讲的这个故事很难听懂?还是自己的普通话听着像外语?葫芦的回答,乱七八糟,真是让人忧伤。还好自己没跟他讲什么司马光砸缸,不然他一定会听成,司马缸砸光,或是司马缸砸缸。有些时候,故事是好的,可小孩子听不懂,那也白瞎了,芙蓉把盘子放到三个人中间,一边喝着米粥,一边给葫芦往简单了讲:“葫芦,在家里吃饭,要礼让三先,你最小,姐姐做饭很辛苦吧,所以你要先让姐姐吃,不能姐姐还没上桌呢,你自己就张着嘴吧嗒吧嗒吃起来了,知道吗?这样的小孩,没有规矩。不讨人喜欢。”

    小孩不懂是非曲直,很多东西都得大人来教,家里没有大人,就十几岁的芙蓉倚老卖老了,葫芦听芙蓉这样说,倒也懂了,只是有点疑惑的问:“可是,以前姐都是让我先吃啊。”

    “那是姐疼你,所以你也要疼姐啊,其实,有时候,你让姐先吃,姐也不一定会吃。但大人都喜欢懂规矩的小孩。”芙蓉教育他。

    葫芦听了,低头想了想,然后把那盘子糖拌西红柿小心翼翼的拉到二姐茶茶的面前说:“二姐,你先吃……”

    茶茶心里高兴,还有点感动,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西红柿吃了:“恩,真甜。”

    葫芦却撇着嘴看着芙蓉:“姐,你骗我。”

    “我骗你什么了?”芙蓉问

    “你说的,我让姐先吃,姐也不会吃的,可我让二姐先吃,二姐真吃拉……”说完,又舔舔嘴唇说:“不过二姐先吃,就二姐先吃好了……”

    吃完了早饭,茶茶去洗了碗筷,院子里的蜻蜓更多了,葫芦追了两三天,一只也没追上,这会儿又央求着芙蓉帮他捉,芙蓉跑来跑去,累的岔气,也没摸着一只蜻蜓,有时候,眼见那蜻蜓落在豆角架上,半天不动,伸手去捉,它又机灵的飞走了,听说捉蜻蜓就跟捉小鸡一样,要用网去罩住,葫芦一听说用网能捉住,就满世界的去找网,可家里哪有什么网,就是有,蜻蜓飞的好好的,捉它来干什么呢。芙蓉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上半年下的雨本来已经够多了,这几天蜻蜓飞来飞去的,天也阴沉沉的,难道是又要下雨么?玉米如今都到腰那么高了,如果又下雨,怕是光照不够,影响玉米生长呢,虽自己家里没种什么田,可王婶子家有两亩,那可是全家人的吃食,除去王婶子,如果玉米收成不好,下半年的粮食就得涨价,自己家还要买粮食下锅,又没有田傍身,这可不是一件好事。

    家里的米缸眼看见底了,芙蓉去西屋找了个袋子,要去集镇上买一些大米回来,天越发的阴了,石米镇的后山原本青翠,这会看着却黑乎乎的,找到卖米的铺子,进去称了十斤大米,一共是一百多文钱,这大米的价钱,每斤都比原先贵了六文钱,又买了几斤便宜的芹菜,窝瓜,路过那棵大槐树,见槐树下坐了几个乘凉的人,不停的摇着蒲扇,郑家娘子的肉铺子里还是一片忙活,手起刀落的,肉架子上挂的肉都快卖完了。看来生意很是不错。刚种完田,忙完了夏收秋种,各家各户手里的银子足了些,空闲的时间也多,所以也能多割些肉打牙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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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你是没事找事呢

    “娘以前说过,种完了田,各家的女人们,都要给男人们做点肉菜,犒劳犒劳呢。”茶茶一脸羡慕的说道,虽然自己家偶尔也有肉吃,可毕竟没有做过红烧肉,煮大块肉这样的荤菜,到底肚里没油,见了卖肉的,就有些忍不住。

    郑家娘子见芙蓉背着袋子路过,后面还有茶茶跟葫芦,葫芦屁股后面还带着一条小狗,便热情的招呼:“芙蓉,买粮食去了?我正说呢,这一忙,好些天没见你,这小狗长的真欢实。”说着,侧身从案子下拿出两根砍的光光的骨头说:“这小狗真招人喜欢,正好我这有两根大骨,也没啥肉,你拿回家去给小狗磨牙吧。”

    芙蓉刚扔过大骨,郑家娘子便又捡了一块猪肝装在纸包里说:“听说你会做这些下水啊,肝啊,肠的,反正这些也卖不出去,我们自已呢,也不爱吃这个,不如,你就拿回去煮吧。”

    芙蓉却不愿意去接,第一份活计,便是郑家娘子给的,人家也不少帮衬家里,在肉铺子里上工时,也没少把人家的猪肠,下水的拿回家炖,自己做的好吃,就有几个乡邻来家里跟着学,倒也能做个**不离十,加上这些下水便宜,所以从那以后,这些肉铺子里的下水,也是有人买的,郑家娘子说卖不出去,只是见自己拖大带小的,不想收自己的银子罢了,可总不能一直要别人的恩惠,郑家娘子毕竟是卖肉的,也不是什么公侯夫人,赚银子也是血汗钱,一阵推让,郑家娘子终于接受芙蓉的建议,收她十文钱,给她一付猪肝,还让她以后时不时的来提骨头给小狗。

    背着米走到半路,就听到咔嚓一声雷响,吓的葫芦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四下张望了一回,才抚摸着自己的胸口说:“吓死我了……这鼓真响啊……”芙蓉没被雷惊着,倒是被葫芦的话给惊着了。

    茶茶笑着解释,说以前爹娘常给葫芦讲故事,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能讲,有时候也讲讲月宫,有时候讲讲风雨雷电,说到天上打雷,就告诉葫芦,那是雷公发怒了,在敲手里的鼓,葫芦没记住谁是雷公,却记住了敲鼓,从此以后,每当听到打雷,就会说是敲鼓。

    葫芦刚从地上爬起来,豆大的雨点子就落了下来,衣服瞬间就湿,芙蓉背着袋子,一只胳膊夹着葫芦就往家跑,茶茶在后面赶着小狗,等到了家,小狗身上淋的湿透,葫芦的头发本来就少,被雨水一淋,只有可怜的几撮耷拉在额头上,院子里的菜园子又被浇了一遍,有些熟透的番茄啪啪的落在地上,芙蓉赶紧端着盆子去捡了回来,给葫芦换了身衣裳,找出一块干布摊在西屋里,把买回来的米倒在上面,还好这回只买了十斤,不用久放,不然非得生了虫子或是霉变了不可。

    芙蓉先给锅里烧了些热水,然后把生猪肝放进去,煮透了捞出来,放在凉水里洗洗,然后切成薄薄的片,又切了些葱条,姜丝,辣椒做配菜,先给锅里倒点油烧热,然后下葱条煸炒,再把切好的猪肝倒进去翻炒,另外又淋了几滴白酒去腥味,这东西好熟,也省柴禾的很。做好后端上桌,葫芦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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