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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商贵后-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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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时,夏日在一场大雨而后,渐渐退去。天色渐凉。

    床被已经不够再用。一日,柒宣便出门去事务局领,谁想,那主管公公摆手说道:冷幽宫就这些,再多没有。

    柒宣怒道:这么一床薄被怎么够?你说说看。

    主管公公道:奴家按规矩办事,要想好的,就拿出些东西来瞧瞧。不然免谈!

    柒宣气急不过,只道出一句:日后你等着。

    便转身疾步离开了。

    自入冷幽宫以来,柒宣未曾抱怨过半句,只是今日确实被那老奴才给气到了。虽然面色不露,但自回来后,卿晴染枝便看了出来。

    染枝一步上前,将柒宣手中的薄被接过后,问道:柒宣,你这是怎么了?

    柒宣看着她,复又看向卿晴,见二人皆是担忧之色,便道:我被人给气到了。

    卿晴问道:谁气到你了?

    柒宣道:事务局的老太监。

    这么一说,卿晴是明白了。主管太监不就是老太监嘛。柒宣常那样说。

    染枝不明,反问道:老太监?

    卿晴走上几步,靠近了二人,笑了笑道:不就是事务局的主管公公。柒宣可喜欢那样骂人了。

    染枝听了,先是笑了起来。

    听这么一说,再见染枝笑了,便急急着道:哪里是,哪里是了?主子就爱开玩笑。

    卿晴笑道:好了,不要因为那种人置气了。走,我们进屋说说话。

    如今,这冷幽宫就她们三人,也无人来看过她们。无事时,卿晴三人就常坐在一块,说说笑笑,无话不谈。

    此处幽冷,他处却是鼓瑟笙箫。

    一月后,杜幽兰的身子已全养好,见宇轩已没有先前常来,等到宇轩来了一次,便想方设法将他留下,好行男女之事。只有生下一儿半女,在后宫的地位才无人能够动摇。而宇轩对此,却是来者不拒,只要杜幽兰有所挽留,他便留宿。至于伊菊阁,已是许久未去过了。

    晃晃过了数月,已近深秋,寒风瑟瑟,令人发抖。

    所幸,冷幽宫的棉被都备齐了,还有炭火等物,皆是那事务局的小太监一件件给弄来的。每次柒宣对他表示谢意,他都笑着说没事,不说两句就跑走了。

    而皇宫中,要举办一场晚宴。缘由有四。

    其一,灾荒没了,分发下去种植的麦苗全部长成,各地一片丰收其二,来自东边的小国为寻求依附而来其三,赏玩游历四方的大皇子回朝了。

    西凤大皇子,即是宇轩的皇兄,宇通。封号,端王。

    在宇轩登基为皇那日,便请愿出走,四处游历。今半年已过,终见人一面。

    那日,张灯结彩,言语喧哗,来往声不绝于耳,好不热闹。外来邦使,朝中大臣,西凤四大家族,及皇家之人皆入列在内,彼此间侃侃而谈。多是围着端王与那位邦使,相互寒暄,谈谈见解。正是一派和谐。

    不时,天色渐暗,微风拂起,让人不禁觉着寒凉起来。即便掌起了宫灯,依旧散不去那股寒意。

    听一位大人与另一位说道:这深秋到了,天色一暗,凉气就从下而上啊。

    听另一位回道:是啊。我看是时候出宫了。

    大人点点头。

    此时,后宫的娘娘们早已回宫,宇轩却未离开。大人们见此,便不好走开,只好拉住三仁,请他去向皇上说说。

    听完,三仁明白意思。而后,便见他走到宇轩身旁,轻声说道:皇上,这日子见短,天气又凉了,大人们也该是时辰出宫了。

    宇轩问道:什么时辰了?

    三仁答道:酉时已过,正是戌时。

    宇轩道:那就散了罢。

    说完,宇轩站起,径自离开。
………………………………

有个女孩 —— 《折翼天使》

    女孩,在想一个人。

    或高或矮,或胖或瘦。

    在她的脑海中,是:

    中等的个子,中等的身材,但有足够大的力气,能够保护他想守护的任何人

    该是个平头,没有耳洞,风吹过他的头顶的时候,能够看到头发在柔软的摆动

    衣着简单,并不邋遢,在上面看不到任何污渍

    说起话来,温和而有力,不会因为一盘不甚可口的饭菜而怪罪厨师或是店长,甚而牵扯到可悲的店员身上。

    她一直在想象他的样子,笑起来一定是让她忍不住抱上去的。胸膛的温度也是暖人的。

    她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还在做春秋大梦。父母已经逼了好几年,她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想象他了。此时此刻,不得不奉命去尝试着与其他的男人约会。父母的口头禅总让她觉得像是洗脑运动,最常说的一句似乎成了真理。女孩明白,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讲那句话,她当然知晓其中的奥秘,可那又如何。

    几年前,女孩还会辩驳一二,近来却愈发软弱了。因为,她又长胖了。女孩不明白,每自己天都在忙碌地工作,忙碌地相亲,忙碌地想着他,为什么自己的体重还在增加?

    肥胖让人散失自信,在她的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殊死搏斗后,她败退下来。再没有什么比预言了最厌恶的那句话更让人伤心的了。而那句你挑别人,别人还挑你之下,她觉得自己确实没有资格再选来选去了。

    接下的日子,她的约会经历实在糟糕透顶。她一直在思量着能不能将对面坐着的男人变成自己的丈夫,即使两人之间并无任何话题,或是共同的兴趣爱好。殊不知,若在以往,仅看见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那不整齐的牙齿,或是不怀好意却假似善意笑着的眼神,便会觉得恶心透顶。

    女孩变得不再勇敢。不管怎样,她已经变得不再像自己了。

    她在不停地约会,跟不同的男人约会。有高有矮,有胖有瘦。

    女孩就职于事业单位,一份稳定的工作,每月卡里会有一份足够养活自己的收入。一切看起来都很不错,却只有结婚一事不甚太平。女孩起初并不在意,结婚如何,不结婚又如何,到底还是自己过活,又何必硬要找个人一起呢。那时,女孩爸爸和女孩妈妈会不在意的笑笑。他们知晓,女孩没有谈过恋爱。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女儿是纯洁的,懂事的,不会有哪个男人不会喜欢。而当时,女孩也确实太过年轻了。

    约会的男人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女孩却不得不受着那些龌蹉的言语和粗鲁的言行,接触的人越多,她却愈加害怕错过。心中总想着多多了解,也给自己多次机会。

    七年过去了,女孩爸爸和女孩妈妈开始听到了有关女孩作为大龄剩女的流言蜚语,那些话就像一根根刺般扎进他们的肉里。女孩并不在乎,她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那些长舌的人总能找到话题,她没必要为了那些而做出任何改变。依旧我行我素。

    女孩爸爸是位药剂师,女孩妈妈是位厉害的家庭主妇。在女孩心里,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们。可这件事确实打败了两位意志坚强的父母。他们听到了太过不堪的话和暗里的讽刺,他们受够了这些。好像理智和对女儿的爱也随之被他们抛却了。而后,一次次的逼迫就像再给女孩上刑,他们却不自知,顾自幻想着女孩结婚的场景。

    终于,女孩好像找到了心中的他。就像脑海中的那样,干净透明地就像蓝天中的白云,又好像碧绿茶水里那粒惹人怜爱的叶子,还有就是会让女孩冲忍不住上去紧紧抱住他地冲动。女孩高兴极了。心脏的跳跃好似化成了千万粒精灵般由胸口喷涌而上,汇集成清流,在女孩的脸上绘出两道泪痕,蜿蜿蜒蜒着滴下来。

    每次约会过后,女孩会拿出手机发几条信息给男孩,可男孩却从未主动发过信息给她,手机就像个摆设。女孩想着男孩不了解自己,所以并没有那么喜欢,才会如此。每次,女孩只会甜蜜地想着下次的约会。

    到了周末,女孩约男孩出来见面。这次,女孩有意打扮地漂亮些。为了能吸引男孩的主意,女孩已经饿了好几天,也为了那条美丽的裙子。当男孩看到女孩的那一刻,女孩从男孩的眼中看到了惊喜。接下来的约会,比起以往都要甜蜜美满。

    女孩觉得自己恋爱了。

    她曾在日记中记道如果我与你只是相互平行的两条直线,没有交集,那我该怎么办?

    可此时看来,女孩已经确信,自己与他已经交集在了一起。

    而对于女孩的父母而言,在知晓女儿恋爱后,觉得今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我会想,为什么宙斯会让那样幼小的丘比特担任爱神的职务,难道他不知道射出爱神之箭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吗?就如此刻被射中爱神之箭的女孩一样,她不知道自己正被丘比特耍了。

    在女孩快要吐出心肝给男孩的时候,她发现了男孩不是自己心中一直寻找的人,甚至一点都不像。渐渐地,女孩不愿再忍受男孩与其他女人的暧昧关系,也不能忍受男孩口中喋喋不休的啰里啰嗦,甚至对一盘冷菜的吹毛求疵。

    所有的一切都开始让女孩无法接受。她觉得再无可能了。

    她主动提出了分手。

    不出一日,女孩的父母又来洗脑了。是男孩告诉他们的。

    女孩很累,她想休息。生活中的一切似乎都在跟她作对。单位上有人在举报她,同事也都在疏远她,自己该做的事还像都还没做好。在她看来,一切都乱了。

    女孩渐渐地瘦了下来。美丽的同事们会在讨论化妆品牌的时候顺带说下女孩日渐惨白的面容。服装店里,再不会没有女孩的尺码,她身上已经没有了多余的肉,甚至是肌肉。女孩爸爸和妈妈正在为女儿的健康而担忧,甚至去女孩的单位上向领导请假,他们觉得女孩再不能工作下去了。

    确实如此,女孩得了厌食症。

    在与男孩分手后,女孩在日记中写道:

    你在哪里?

    我想在遇到你的那刻,会是最好的自己。那样的话,也许我们便不会轻易错过。我很害怕现在的自己,要是我们相遇就是此刻,而我却不足以令你心动,我该怎么办?

    而此时,我却不得不与别人进行着糟糕的约会,你不心疼吗?

    在得了厌食症,卧病在家时。女孩的电子邮箱内收到了一封邮件,是从美国发来的。自那之后,女孩打起精神,按照医师的要求,少食多餐,进行一些简单的运动。一些时日下来,身体慢慢地有了力气。

    可好景不长,女孩的胃部已经严重萎缩,再承受不起一个大人所需的用量了。一次,女孩仅在家庭聚会上多吃了两口,胃部便剧痛不止,胃中的食物不停地被吐出口来。女孩在被送进医院的几日后,就病逝了。

    在一个只看得见蓝天白云,还有轻风的日子里,女孩妈妈找到了那本日记。日记里记满了快乐、高兴、伤心、痛苦的事。女孩父母悲痛不已。

    而最令人心痛的是最后的那句:

    你在那里,我却再无法走到你的面前了。

    你可会怪我?

    几个月后,女孩的墓碑前站着一个男孩,从美国赶回来。他是女孩的青梅竹马,自中学后去了美国留学,直至几个月前,男孩才知晓了女孩的电子邮箱。男孩告诉女孩,他喜欢她,打小就喜欢,只是因为年纪小,又害羞难以启齿,不敢说。

    男孩的这封邮件,来得太晚了。

    男孩看着眼前的碑石,上面有女孩的相片,笑地灿烂无比。

    男孩却止不住地大哭起来。
………………………………

天空之城

    人有时候会纠结在一件事情上,反复寻求不到答案,已然入魔。以至于最后的答案已不再被他所接受,而他所急切渴望寻求的是一种解脱,还是其他什么呢?

    遥远的高空之上,白云、雨云、雪云,不管它们怎么变换,难道后面真的没有一座城堡吗?天使们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比起蔚蓝无云的晴朗天空,迈克更爱亮白色的云团慢慢移动的样子。他问过许多人,爸爸、妈妈、老师、姐姐、哥哥、亲戚叔伯父等人,就连街坊邻居皆一一问过了,却不得答案。

    问题始终困扰着迈克,家人的责怪、旁人的奇怪眼色,就像在他的心上蒙上了一层阴影,使得迈克觉得自己离答案越来越远。痛苦日渐袭来。

    天空上的云朵,像宫崎骏画中的天空之城,云朵的后面正隐藏着美妙的城堡;夕阳沉落时的晚霞,抬头看去,犹如毕加索笔下的蓝色时期,浓郁的蓝色下方沉淀着橘红交织的油画色调,娇艳迷人;醉人的是,它们使他想到了人世轮回。

    可笑的字眼,却在迈克的眼中绚丽起来。灰白色上开出了彩色烟花。

    人的肉体一代代繁衍而下,那灵魂呢,是飘入天空后的城堡,还是坠入夕阳的烈火中被焚烧殆尽。相比之下,后者更使人相信。毕竟,人死后的躯体,不是混入泥土,而是投入焚炉。可一瞬间,他想到了毕加索,觉得灵魂飞入空中,再被丢下落入某个子宫内倒更切实际。不论哪制造得出那么多的灵魂来。

    坐于桌前,格子窗外的天空,云层稀薄。迈克在努力地思考着:他的前世是干什么的;下世又会干什么呢?是否还会记得什么?

    整日里,他脑袋里尽装着些奇谈怪论。不久,别人说都他疯了。家人则以为他得了神经病。

    迈克整日不语。可凑近了,却又能听到他在低语沉吟:你们就该拿上一条狗链,拴上这条脖颈儿,最后,他妈的再给丢进监狱里去!

    之后,没人敢去他的家里,连医生都怕了。传言说,迈克被恶魔附了身。

    在多年后的一天,朝阳才幽幽升起。

    迈克轻巧地松开绑着自己的绳子,抬起魁梧的躯体,迈着重步往浴室走去。沉重的脚步声惊醒了家人,他们走出来看。

    迈克正对着洗浴池上方的镜子仔细地刮着那满脸的胡子,常年来被口水鼻涕浸泡着的胡子。镜中的他赤裸着身子,肌肉上遍布伤痕,红色的、紫色的、青色的、灰色的,就像人体彩绘一般。脸上被刮胡刀割开了好几道口子,虽是如此,却不影响那副英俊潇洒的面容。

    家人一动不动,紧盯着他。刮胡,剪发,泡澡。

    他梳洗打扮后,穿上父亲的革履西装,又抹上了油亮的啫喱膏。只见他信步外出,笑颜朗朗地现世在众人面前。

    有人问他:你这是怎么了?

    他答:昨晚,天使来到我的床前,将一个灵魂塞入了我的身体。

    完
………………………………

困斗

    丹斯死死地盯着它。除它以外的任何一切,在他眼中都是虚幻模糊的存在,黑白色的混沌。

    尖细的鞋跟像一把利剑,突兀地刺入对面柔软的喉管内。刺入的刹那,由鞋底传来的压力,随着那喷涌而出一点点扩散开来的血滴子,丹斯感受到身体在伴着心脏剧烈的跳动着,一股美妙至极的兴奋感充斥全身。

    待兴奋劲过后,丹斯慢慢地缓过神来。埃克却正仰着九十度的脑袋望着天花板,苍白的皮肤上,五官扭曲着双眼圆睁着透着股不可置信的震惊和错愕。而那根布满青筋的粗壮脖子正被钉在丹斯的右脚鞋底上,鞋尖则轻易地刺穿了他的后颈。鞋底下的那个黑洞还在汩汩地冒着血泡。脚底传来的曼妙的震动,激荡着丹斯的心。

    埃克的脖子上围着一圈粘稠湿润的血浆,身体四下铺开的血液猩红地散了一地,尤地狱之门近旁开的彼岸花一样艳丽而凝固。

    直到再感受不到那份美妙的感觉后,丹斯才依依不舍地慢慢缩回腿来,埃克的喉咙传来啪嗒啪嗒的声响。鞋跟却像陷入了泥沼之中,丹斯急于甩掉大麻烦。于是埃克的身体便像提线木偶般,随着丹斯每次的动作前后摇摆。可一旦拔了出来,失去了支撑的埃克便顷刻间朝着后方倒去。凝固的硕大脑袋撞向坚硬的地砖,发出沉闷骨裂的声响。

    丹斯再不愿再待下去。只见他一个挺身,从台柜上跳下,落地的刹那,高跟鞋前后的高低落差带来不适以及前端传来的尖刺痛感,让丹斯的身体忍不住地歪向一边,瞬间扑倒在埃克的胸口上。被坚硬物体撞击到的鼻尖隐隐作痛,丹斯双手扶上撑起身体,吃惊地感受着手中坚硬的触感。

    埃克的身体竟然已经硬得仿佛水泥石快一般了。

    站在壁镜前,丹斯打开水龙头,捧起水朝自己的脸上冲去。沾在脸上的血滴沿着水的痕路蜿蜒流下,而被鲜血染上的点点红樱的白衬衫愈发让丹斯美艳了几分。

    虽然丹斯很喜欢它,可脚上黏糊得让他快受不了了。

    仔细看去,这是双精致高雅的女士凉鞋,尤其是那对迷人的鞋跟。瞬时,丹斯想起了前一刻由脚底传来的**滋味,让他愈加无法舍弃它了。低下头去看,血腥的恶臭及时地钻入了丹斯的鼻孔,他厌恶地将头偏向一侧。

    只见丹斯弯腰蹲下解开脚踝处的扣带,手指提起纤细的跟带,正要往垃圾桶投入的时候,月光下的鞋跟散发出钻石般的光泽,红艳的像吸血鬼嘴边的那滴血色。丹斯不禁被迷住了眼。

    脑海中突兀地闪过关于它的记忆,清晰而理智。满地的鲜血、埃克破碎的脖子。瞬时,丹斯打了个激灵,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丹斯有双漂亮的淡蓝色眼睛,此刻他正瞪着那双眼睛,左右为难着思量片刻后,默默地收回手来。

    最后,黑色细高跟鞋的四周及细长扣带都被丹斯细细地擦洗干净,而被粘稠的血浆包裹地恰到好处的鞋跟,无论是在壁灯下还是月光下,都变得更加地迷人。

    恍惚间,看到壁镜中的自己的丹斯,手中提着一双高跟黑色凉鞋,鞋跟尖细地出奇。早在懵懂初时,丹斯就梦想着穿上一双高跟鞋,只是他是个男孩,卖场在他心中的上帝在说:那只能是个梦想。

    镜中的丹斯轻身呢喃着道:我穿上它了吗?

    问过三遍后,丹斯的脑子才划过自己确实有穿上了这双高跟鞋的触感。实现梦想的激动和兴奋让丹斯战栗不已,伴随而来的还有尖利的鞋跟插入埃克的喉咙而迟来的恐惧。

    丹斯惊惧地盯着鞋跟上的暗沉红色,黑暗的记忆瞬间潮涌而入。他害怕地想甩开手指上的细带,可不知为什么,任丹斯怎么使劲,高跟鞋还只是在高低地晃动着,鞋带则一直缠在他纤细雪白的手指上。

    对此,丹斯想,肯定是那些血液在作祟,只有水才能将它冲刷干净。

    好不容易冲干净了,鞋带也终于从丹斯的指头下逃脱出来。可丹斯真的舍不得将这一双梦寐以求的鞋丢掉,可若是不丢,埃克僵硬的身体以及被刺破的喉管内发出的汩汩声会让丹斯再次穿上它,将那美丽的鞋跟狠狠踩入埃克咽喉的冲动。而此刻最让丹斯在意的是,警察随时会因此找上他,无论如何,丹斯觉得不能把它留在身边。

    可要丢掉,又要丢去哪呢?

    丹斯左思右想,觉得怎么样都不对,只有一个地方,才是最适合的祭台。

    丹斯光着柔嫩的脚丫,小心翼翼地往屋内游走,轻巧地踏过埃克的尸体,绕过不再流动的血块,像一个天使一样。

    不怪埃克有恋足的怪癖,要怪就怪丹斯的脚长得太过无暇。既洁白又柔软,骨肉又恰到好处地完美融合。当埃克将那双恶魔之剑套上丹斯的脚踝上后,被地狱的魅火诱惑地再也无法平复心中的冲动和**了。

    黑色细牛皮高跟凉鞋被高置在前一时丹斯才坐过的台柜上,摆放地同时尚柜台里的一样醒目。

    做好一切后,心满意足的丹斯再次踮起那双娇俏可爱的小脚,在洒满月光的血地上翩翩起舞。

    埃克比丹斯高两个年级,他喜欢丹斯。没有人会觉得奇怪,因为丹斯长得不像一般的男生,他的身上有种迷人的香气,诱惑着埃克。

    对此,丹斯从不在意,对任何事物,他都提不起兴趣。时热的游戏,性感的女人,还是上千封的告白情书,在他看来,就像面前刮过的微风,根本让人无法热情起来。

    许多狂热的告白亦不过是在照本宣科,没有一丝新意,无聊透顶。对于埃克的深情告白,亦是如此。

    不可思议的是,当埃克穿着一双女式高跟鞋站在丹斯的面前,请求交往的时候,丹斯却并未走开。

    而后,校内各处都能听到丹斯与埃克,他们正在交往,诸如此类的话等。丹斯不是被埃克的神情或是那份毅力所打动,而是一双高跟鞋。

    当埃克终于忍不住内心的躁动,将丹斯约来这栋即将被拆的建筑物内,神秘地说要送一件礼物给丹斯时,恶魔之眼便渐渐地张开了那双血色的瞳孔。

    这双高跟鞋埃克选了很久才找到。

    油亮纤细的鞋带,一切都像一个陷阱,深深地把埃克给捆住了。埃克一直在寻找这样一双鞋,在他看来,只有它才配得上丹斯。

    对于丹斯,像他那样充满圣洁光芒,拥有洁癖的人来说,与任何的人进行交往,无异于在往自身上吐口水。与埃克的交往,根本是上帝的恶作剧。没有了高跟鞋,埃克的存在只会让丹斯产生恨意,而对于埃克的靠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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