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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海-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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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正是赫苏斯向西印度委员会提议,将埃雷拉军团阵亡的那条河以埃雷拉的名字命名。

    他说:“多份情报都将明军骑兵描述拥有最先进的燧发手枪、射程短而威力大的破甲弓箭、擅长劈砍的轻型马刀、用于冲刺与刺杀的两种长短不一的骑矛,马背上威力强大的长刀与长斧,还配备一种短柄有圆头类似钉锤的破甲武器。”

    “在铠甲上,每个人都拥有胸甲、保护肩膀与手臂外侧的护臂、保护完善的头盔与保护小腿的铁靴套,大腿上似乎使用的是一种外层蓝色棉布但不畏刀剑的战裙。”

    “奇怪的是他们装备如此多的武器与沉重铠甲,却骑着驴子一样的小马,阁下觉得可能么?”

    溃军嘴里的明军骑兵都是能揣两根长矛背三口长刀大斧还能从胯下掏出鸟铳来一套扫射的神仙。

    那不是明军骑兵,那是武器贩子。

    其实黑云龙的骑兵不论人马都远没有这么神,北洋战马遴选标准为载一百八十明斤日行四十里,连续行军三日。

    骑兵甲具皆备,有些人还会在行囊中带绵甲内衬的备用甲片,但不太多,况且谁都没有三头六臂,难以背负那么多兵器。

    他们当中有些人会携带长刀、长柄斧与长柄铁瓜,但大多数是在骑矛与长枪二者之间选择其一,此外腰刀、马刀、战剑、骨朵、短柄铁瓜中携带两样,重骑弓、轻骑弓、燧发手铳之间选择一样,再加上一面圆盾基本上就构成了他们的全部武备。

    而且在远程兵器中因北洋新兵大多募于良家子弟,不熟骑射,相反都由最优秀的新军步兵中晋升,因此大多数会选择携带手铳。

    贝尔纳尔近日以来已经被自身内心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判断力,笃定地点头道:“可能!”

    赫苏斯无奈地抿着嘴,并无丝毫赞成之色地点头,干脆略过这一话题道:“根据交战情报,我对明军步兵阵形做出分析,他们在会战中会以横阵迎战,拥有高昂的士气与不畏死亡的勇气,以大量火枪同时射击。”

    “侥幸活下来的方阵士兵对他们的战术极为恐惧,如果他们不是和我一样的混血儿现在都会吵着要回旧大陆种地了。”

    对此贝尔纳尔嗤之以鼻:“每个肮脏的逃兵都会这样说,给他们的怯懦寻找合适的借口,所以呢?混血儿的身份会让他们更富有勇气?”

    “并没有。”赫苏斯依然风度翩翩地摇头,甚至还有闲心说废话,道:“因为他们是混血儿,只能吵着留在新大陆种地。”

    若是以往,贝尔纳尔应该会在这个时候仰头大笑来附和部下军团长的幽默,不过此时赫苏斯也知道代理总督没有那份闲心去发笑,果断继续说着自己的结论。

    “我们的方阵在明军开枪前交替射击近十次,但明军几乎没有伤亡,可只要明军开枪,逃生的士兵说他们身边的方阵就没人了,我认为这是因为他们的火枪多。”

    “为此我召集了城里的贵族,从他们手上筹集到一千六百支火绳枪,在军团中组建五个火枪手连队,以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为我们取得优势,同时还招募到一些游手好闲的雇佣兵,以补充军团的损失。”

    “敌人有强大的骑兵部队,墨西哥城的街道太过笔直,固守对我们没有益处,相反一旦明军进入街道,我们的士兵会因担惊受怕而溃逃,不如让战争在更适宜我们的野外开战,与明军打一场会战,赶在海战分出胜负之前。”

    贝尔纳尔面露异色,道:“为什么要赶在海战分出胜负之前?如果海战胜利,我们就已经获胜了。”

    “没错,赶在海战之前的原因与战争没有关系,战争至此,阁下毫无作为,如果这场战争就这样结束,在西印度委员会眼中阁下不但毫无作为,还将老总督驱逐,那么等待阁下的将会是什么呢?”


………………………………

第七十六章 回头

    阿兹特克官道山拥有古老历史的柱石注视着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

    道路微微震动,两匹高大健壮的安达卢西亚马呼啸而来,两名穿深黄板甲衣的斥候先后驻马,前面一骑提长矛左右游曳,后面一骑提一具上好弦的钢弩。

    板甲衣侧重板甲二字,在阿兹特克人的棉甲基础上内部钉着或大或小的甲片,密密麻麻将整个甲衣覆盖,与布面甲基本相同。

    这种从重量上很重的‘重骑兵’似乎不应担任斥候这样明显需要轻量的使命,但事实上在西班牙本土的斥候骑兵比这更过分,他们的板甲骑士有时候也会担任侦查任务。

    整个欧洲除了西班牙就没这么干的。

    西班牙贵族太多了,有地的骑士爵士是贵族、没地的收封也是贵族、养羊的麦斯塔是贵族、新大陆探险家更是成批量创造贵族的职业,尽管国王与国家破产好几次,但西班牙人——就是有钱!

    哪怕最大的利润被米兰人被尼德兰人赚走,他们依然就是有钱!

    因为在大多数时间里,虽然米兰与尼德兰赚走了西班牙大部分金银,但米兰和尼德兰是西班牙的。

    当步兵军团与剑盾兵取代下马骑士,西班牙的破产骑士与轻骑兵抢活儿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没办法,生活所迫。

    两名重甲骑兵在扫视周遭后继续向前,紧随其后的三刻之内,四个由骑手、步兵组成的斥候小队先后经过这里沿着官道向西走去,那是明军实际占领阿卡普尔科港的方向。

    随后方阵兵有节奏的步伐轰踏而来,高举着哈布斯堡十字与新西班牙十字旗的军士喊着口令,军队旁徒步前行的军士长转着手上的指挥杖,严厉的目光不时从行进的军阵间扫过。

    当纪律严格的西班牙方阵兵离开,新西班牙征召兵的凌乱步伐给这条官道增添生气,紧跟着是贵族或者说骑士队伍。

    这些人并无军衔,甚至并非西班牙职业士兵,尽管他们自幼训练武技,此次受西印度委员会征召,在战争开始后自哈瓦那、巴哈马群岛集结于墨西哥城,为了神明与国王的荣耀加入这场战争。

    每个贵族身侧都有或多或少的骑手、步兵跟随,有些人带着他们的扈从,有些人干脆本身就有自己的征服者连队。

    为应付这场事关新西班牙存亡的战争,甚至连在迈阿密与庞大原住民进行拉锯战的殖民者都赶了过来,站在明朝的对立面投入这场战争。

    毫无疑问,他们装备精良。

    贵族们的军队很难与商人的护卫区分开来,这个时代在后勤供应上他们依然保留着中世纪的方法,当正规军倾巢而出,问询赶来的商人便蜂拥而至。

    因为总有落单的骑士喜欢伏击商人,这必然影响了商队护卫的素质,有些商人也像那些贵族一样拥有自己的护卫团体,甚至在新大陆拥有自己的连队,雇佣从正规军退伍的精锐之士作为护卫首领。

    在做买卖时,一支看上去武装到牙齿纪律严明的护卫连队能显著增加交易的成功率。

    卖武器的、卖药的、修盔甲的、卖零食的、钉马掌的、卖草料的、卖马具的,甚至会出现商人赶着战马、黑仆人推着老旧的射石炮、炮上坐着妓者,跟随军队徐徐前进。

    没人注意到,每当他们经过一段路,道旁林中枯木与腐叶堆积的参天大树下或枝繁叶茂的大树上,一双或几双眼睛突兀地睁开,冷漠地注视着一切。

    这些人可以几个时辰一动不动不吃不喝,只有在大队行军的间隙才伸展覆盖潮湿泥土与腐叶的肢体,从地下刨出包裹内干硬的烧饼,混着事先掰好的酱饼丸咽进肚里。

    随后继续闭上眼睛,在腐叶与枯枝中安静听着远处官道上喧闹的行军声。

    在终于确定行军已经结束,素色中单带着泥泞泥土或身上扎满树叶的男人们有些从泥土中站起、有些自树上爬下,活动几下僵硬的身体,从灌木丛中找出隐匿的武具穿戴好,返身隐入丛林之中。

    林满爵在一旬时间里给自己在墨西哥城西边的丛林里盖了三座房子,他最钟意树上的那个,地底下那个太潮、地上的那个离河流近方便洗澡可又太容易受到虫子袭击。

    第一个游击旗军向他报告西军大举出城的消息时老将军正给树屋的睡垫下扑上一层松软的棕榈叶。

    “这么快?”

    林满爵慢条斯理地从树上爬下来。

    他还以为游击旗军们要在墨西哥城外三十里住上一俩月呢,新家都收拾好了。

    “情况不妙呀,大帅觉得咱有当野人的天赋,丢到外面就不管了,当下港口守备空虚,西军这么大阵仗。”

    林满爵嘴上说着情况不妙,动作却一点儿都不着急,抬手慢悠悠挖着耳朵,看了一眼指甲盖黑乎乎的污垢弹飞了,这才对寻觅而来的部下道:“先别着急,北边去塔死,塔斯科的官道,西军没走?”

    “没有,就这一条路直通港口,人马断断续续走了俩时辰,前面几千像军队,后面几千像踏青。”

    “踏青,西夷又不过清明,追不上了,他们要是过夜还能试试。”

    西军走官道,一天走二十里也不累,他们在山间密林穿行,一天能走七八里就算运气好,还容易遇到意外,就算散开了速度也很难比得上人家大部队在官道行军。

    别说游击军的兵员如今散布于官道南北,就算集结一处也难以追赶更不必或与西军会战了。

    游击旗军不明其意,兴奋道:“今夜夜袭?将军,我看他们男的女的都有,夜袭多半能赢!”

    林满爵缓缓摇头,从腰间摸出烟草叶子闻了闻,道:“报信,去挑几个腿脚好体力足不迷路的后生,今天夜里不歇,一路往西跑,务必后日早上将此事报于陈帅。”

    “此外,挑人把我的马骑出去,咱就这一匹,骑去塔斯科,那还有黑将军部下骑手,让他们把消息骑马走那边官道告知陈帅……但愿赶得上。”

    邵廷达没带炮兵与长矛跟西军军团野战的亏林满爵是知道的,他才不会让自己的部下也吃一样的亏。

    跟西班牙军团打仗?

    打个屁。

    “去传令,各个营地将辎重都先放下存好,每人带三日水粮,集结到官道上去,后三个百户去探墨西哥城,要是守备空虚就夺了,戒备森严就跟上。”

    “剩下的人呀,咱也走官道去,跟着西军车辙走,他走咱也走,他停咱也停,等他回头。”


………………………………

第七十七章 里甲

    游击旗军翻山越岭,哪怕形单影只易于行动,日夜兼程还是比不上西军大部队于路况良好的官道上行军。

    斥候赶到南谷道时,守将邵廷达已经在布置防务了……一个百户部朝半山腰上调度,六个百户部钻进已经修好的障墙战壕,骑兵马队在后方往来游曳,炮队旗军推着大轮火炮急赴阵地。

    邵廷达目光扫过近四里的宽大峡谷,口中念念有词:“火炮装填七十五息,七十五息老子能跑四百步,四百步四百步……哪他娘是四百步!”

    身旁亲兵问询带着木牌纵马飞驰而出,片刻后将木牌插在四百步外的树旁,向邵廷达高高挥舞着手臂。

    邵廷达不禁莞尔,他知道哪儿是四百步,只是嘴里自己跟自己生气,但眼看着旗军都跑出去了,便顺着高声喊道:“六百步,插在六百步外!”

    喊罢邵廷达就转头对旗军问道:“大帅与老付那边的援军还没过来?”

    他需要火炮,更多火炮。

    也需要援军,更多援军。

    南谷道西十二里外的港口,莲斗伸展了手臂一声高呼,耸着肩膀手按腰刀向东迈开快而急的小步,身后甲衣碰撞之音不绝于耳,扛着鸟铳背负携行的亲卫旗军快步赶赴南谷道。

    马背上的杜松系紧发巾,自马下亲随手中接过高顶笠盔扣在头上,铁甲片外罩绘龙纹蓝布面的顿项发出清脆碰撞的响声,他转过头对家丁骑兵挥手,战马迈着整齐的小步向前踱去。

    港口村落北方的道君庙,陈沐抱着头盔从庙里走出,身上还留着拜神留下的香烛气,他转头对本地才上任没几日的原住民庙祝用西语叮嘱道:“鼻子烧的不好看,等打完仗让人再烧一尊。”

    说着他扣上头盔,道:“我们走。”

    庙门外,十余骑从整装待发,送行的文官各个肃容谨慎,只有邹元标哭丧着脸,像狼群中混入一头哈士奇。

    陈沐向军府一众文官拱手,转过头又转回来,盯着邹元标:“你什么毛病?”

    “大帅,玉米地,杜黑子进玉米地了!”

    这是废话,棉花地太矮、甘蔗地太硬,只有玉米地能连人带马藏着,又离峡谷口的开阔地接近,是极好的伏击地带,杜松不带骑兵去那儿猫着还能去哪?

    陈沐回首指指邹元标,没再搭理他,翻身上马带着亲兵与旗鼓及两门镇朔将军炮的队伍离开港口村落,紧随其后的是军府文官杨廷相、徐贞明等人率领百姓去往海岸避战。

    没人会呆在坚固的港务小楼里。

    在一片泥土木头与麦秸秆修筑的民居里那座白墙橘瓦的二层楼太过引人注目,虽然那是很好的天然高点,能用来观察除邵廷达部阵地之外的战场,但那并不明智。

    这个时代欧洲只有两个地方能独立铸造长管铁炮,英格兰与尼德兰,但青铜炮是大家都能铸造的,尽管性能稍好点,但青铜炮贵了许多倍。

    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的红夷大炮就是打捞荷兰战船舰炮而来,并且仿制铁铸上没有遇到问题,这是在那个时代冶金工艺很厉害才能拥有的成就。

    通常重达千斤的火炮,除了射石炮那种怪物,交战中常用距离也就四百步,但其最大射程达到六七里并不出奇,陈沐可不想在这座明显是靶子的港务小楼里挨揍。

    万一打准了呢?

    邹元标被陈沐瞪了一眼,自己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可眼看着杜松率领着陈沐的家丁骑兵钻进绿油油的玉米地他就心里堵得很,眼睛瞟到阿尔曼萨和阿科斯塔俩人看着明军变动大眼瞪小眼,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赶快去带百姓离开,在这儿磨磨蹭蹭的,这场兵乱就是你招惹来的!”

    阿尔曼萨对明军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像邹元标这些文人都是明国贵族,别说对旗军颐指气使,就连对他、对阿科斯塔说话都像在使唤仆人。

    对待大多数有身份的人,他们像使唤仆人;对待没身份的他们口中的‘百姓’,又像教训子女……喔,对了,邹元标还是能好好说话的,陈沐会骂他,但他觉得这并不是因陈沐的身份是明军元帅的原因。

    鬼使神差,阿尔曼萨并没对接受邹元标‘指派劝告百姓离开’的命令有什么诧异举动,而是赶在邹元标挥舞手臂让原住民离开时面色诡异地问出一句:“陈将军的父亲,是明朝的大贵族么?”

    邹元标只是瞥了他一眼,心说这欧罗巴蛮子是给猪油蒙了心吧,陈沐的族谱儿有什么好好打听的?

    杂乱的村落中,原住民百姓经历着从未有过的体会,他们一直在担心西军会再打回来,明军占领这里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对他们非常友好,既没有抢劫作乱,也没有指派他们做什么事情。

    即使需要人工也会按天发下工钱,并承诺将来这里会有固定的市场,这些碎银能让他们购置像样的家什与衣食。

    更何况还给他们分下土地,尽管清丈田亩的工作仍在继续,大多数人还未分得田地,可仅仅是陈沐将所有俘虏放掉任由他们选择去留就已足够令人感激。

    唯一的遗憾是教堂被袭击发生那个夜晚的炮火被轰塌,似乎明军也没有重建的意思。

    他们受西班牙人数十年统治,信仰如同吃饭喝水般必要,只是没人敢向邹元标提意见……事实上,大多数人并没有总见到邹元标的机会。

    人们担心西军来袭会结束这一些,让这一切像短暂的梦,梦醒后继续做为西班牙人的奴隶过完自己一生。

    没想到明军会在西军来袭的消息中选择带他们去躲避战火,愿意走的被带着,不愿意走的被强行带走,在海滩上排出漫长的迁徙队伍,明军并未专门派遣军队保护他们。

    离开村落前,黄册上二十多个里长跟着邹元标的随从领取长枪、刀盾与战利中的弓箭,自里中选出年轻力壮的后生担当差役,沿途保护里下百姓,扶老携幼逃离战场。

    明朝到这个年头已趋于瓦解的基层组织,在大洋另一边的新大陆焕发生机。

    直至遥远峡谷传来炮火轰击的回音,人们知道,战争开始了。


………………………………

第七十八章 滚滚

    邵廷达想过自己也会有被人用炮轰的时候,从他关炮第一次在广州府城下发威时他就这么想过,心里对这种情况怕得很。

    一炮过来,别管穿不穿甲骑不骑马,人都没了。

    当这一幕真的发生在眼前时,他怎么就这么想笑呢?

    西军前沿骑兵在千步之外集结,四五里宽的峡谷说宽不宽、说窄也不窄,他们似乎认为那是相对安全的距离,因为躲在障墙战壕内的明军并未放弃守备优势向他们发起突击。

    在骑兵的掩护下,最先赶到的一些缺少甲胄兵器的原住民以及少看上去就是乌合之众的雇佣军,在官道两旁清理碎石并试图清除明军布下的防御设施。

    并没有防御设施。

    明军在障墙战壕外十步挖了三道壕沟,五十步至二百步交替布放了拒马、官道以外的草地撒下铁蒺藜,但二百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本来邵廷达是想埋下些制作简单的地雷,但这个想法因明军在港口的备用火药不够充足而否掉。

    返航明朝本土的辎重船队最重要的命令就是秋天带足够的硝石过来,是硝石,他连火药都不要,这里并不缺少硫磺和木炭,运送硝石能让他们制作更多火药。

    明军的粮食还有许多,亚洲的农作物与遍地跑的火鸡极大丰富他们的食谱,他们面临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火药不足。

    邓子龙率舰队携带足够打一场大型海战的火药离开后,火药储备最多的阿卡普尔科港火药告罄。

    当然旗军所用火药还是足够的,但即使算上金城状元桥、麻县麻家港这两处仓库,他们的备用火药也不够再让舰队满载武装一次。

    西军这一次军阵展开选择大方阵,并使用上千名火枪手在前、更多长矛手在后、中间掺杂剑盾手的阵形,将两翼完全交给骑兵,声势浩大。

    在浩大声势的方阵与两翼轻骑兵的空隙间,十几名士兵推着四架佛朗机炮小车摆在军阵前沿。

    四门,锻铁条式小口径佛朗机,架在四个小轮儿一样大的小炮车上,摆在拥堵峡谷看上去不止五千的庞大军阵前。

    邵廷达跟陈沐打仗,只有第二次上战场镇压叛乱时见过类似的情形,但即使那个时候,作为总旗的陈沐手底下都有碗口炮与大佛朗机炮。

    本来邵廷达还觉得需要用手上八门十斤镇朔将军跟他们对轰一下,开战前尽量轰坏敌军炮队,但看这架势……他并不觉得这四门小炮值得浪费火药跟他们轰。

    但火药包、垫木与炮弹已经在西军停驻千步时塞进炮膛,他的炮兵必须要轰出这一阵。

    邵廷达抱着手臂从障墙后用望远镜看着对面四门佛朗机炮,对左右道:“告诉炮队百户别急着轰,等敌军前进后打人,然后放到六百步再打,轰这小炮浪费了,还不一定打得准。”

    “告诉各部,一会敌军发炮就蹲下。”

    命令是这么下的,其实下不下他麾下旗官都知道该怎么做,他只是担心有旗官托大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毕竟在明军的操典上,像西军所使用的这种小口径佛朗机炮,最大射程才二里远。

    贝尔纳尔骑着高大纯白毛色的战马于阵前来回走动,他知道明军在峡谷设下工事,但这工事看上去非常简陋,因此希望直接劝降,但依照欧洲习惯自己骑马过去与明军指挥官见面又不太敢。

    毕竟从先前的战斗中看来,明军似乎没有这个习惯。

    最后他派了个骑手,单人策马举着新西班牙十字旗奔至两军正中看着这边,意思很明显了。

    邵廷达这边也派了个懂西语的骑手过去,没多久带着一脸埋怨回来,对邵廷达报道:“将军,劝降的,说他们有一万军队,大炮什么的,屁话特别多。”

    “发……先别轰了,军医给我弄面白旗和笔墨来,他们不是乐意挥旗么!”

    邵廷达才不信西军有一万军队,双方兵力都基本门儿清,谁糊弄得了谁啊!

    没过多久,白布送来,邵廷达挥毫画了个熊猫头,让骑手给对面送去,道:“跟他们说,投降的时候挥这个,食铁兽。”

    他还是偶然听赵士桢说起古代晋朝投降的时候就要举起吃竹子的貔貅,他觉得战场上挥舞这样的旗帜非常蠢,是羞辱敌军的好帮手。

    旗子交到骑兵手中,邵廷达还不忘叮嘱两句,道:“先给他旗子,再说告诉他投降用,手按着刀别离太远,等他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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