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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开工厂-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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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那是差那点棉花,他分明是想偷咱们家的种子……”

    “可不是,不定过年那会,咱家的大白菜也是他偷的。”

    大家伙心里都跟明镜似的,都知道他为什么偷这些棉花,无非就是想留下种子而已。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施奕文走了出来,看着被抓住的“偷花贼”,他是邻庄的孙兴旺,家里有良田一百多亩,说富倒也谈不上富,算是个小地主吧。

    “孙老爷,你拿这些棉花是做什么?莫不是家里就差这点棉花缝衣裳?”

    施奕文的玩笑,让孙兴旺的脸膛通红,吱呒着却说不出话来,好一会才说道。

    “施、施公子,都是在下的错,这,这我认赔,认赔……”

    “瞧你说的,什么赔不赔的,不过,我倒是好奇的很,孙老爷为啥在摘这些棉花?”

    其实,施奕文又岂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他仍然希望听他自己说出来,

    “说出来不怕您笑话,就是想偷些种子,石台庄的棉花一亩能收两百斤上下,这搁着谁都是眼红,这一亩地能得三两银子,说起来,都是在下让猪油蒙了心,让公子见笑了。”

    孙兴旺长揖谢罪的时候,施奕文却哈哈笑道。

    “我当是什么呢?原来就是想弄些种子啊,若是这样,又何必如此,孙老爷想要种子,大可以直接上门来找嘛!”

    说着施奕文就对刘裕吩咐道。

    “刘管事,你记下了,回头待棉花脱籽后,给孙老爷那送去两百斤。”

    什么!

    孙兴旺惊讶的睁大眼睛,盯着施奕文的时候,眼中尽是不可思议的模样。

    “公、公子,这,这是真的?真的送给我?”

    有这么平白无故把种子送人的吗?

    “这还能有假?不过,这在商言商,这种子是不能白送的,今年我送你棉种,明年你的棉花可全都要卖给施某,不知孙老爷以为如何?”

    公司提供种子给农户,农户种植,公司包销产出,这是后世典型的“农业合作经营”的方式,对于施奕文来说,这也是掌握生产原料的最简单有效的方式。

    “这,这,公子如此厚道,实、实在是让在下汗颜!”

    再次长揖道谢的孙兴旺,压根就没有想到,居然会碰到这样的好事。毕竟就他所知,但凡是谁家里有个什么好种子,可不都是藏着掖着,生怕别人得了。

    “这有什么,家里既然有良种自然不能敝帚自珍,没什么大不了的,哦,对了,孙老爷可知道,这种棉花也有它的种法,种法不同,也是会影响产量的。”

    随后施奕文就请孙兴旺到了堂厅,与他谈起了如何种棉花,甚至还主动的向他推荐了诸如南瓜之类的杂粮瓜果,如果不是因为土豆、红薯都是靠着超市蔬菜区里摆放的那点商品繁育的,数量太过有限,估计他也会拿出来介绍给孙兴旺。

    通过去年种大白菜的经验来看,良种的推广不可能依靠小农小户,他们不看到好处,是绝对不会冒险的。相比于相对保守的小农小户,像孙兴旺这样的乡间小地主,无论是对新式农具还是良种,永远都是充满兴趣,毕竟,他们更容易为利益所驱使,而且他们也有资本去冒险、去尝试,在清末时,无论是美棉的引进,还是肥田粉的使用,带头的都是乡间的富农、小地主。在二十一世纪,这叫“大户带头示范”,政府往往都是通过引导大户,让他们发挥的带头示范作用,有了他们带头,附近的百姓自然也会跟进。有时候,相比于官府,百姓更愿意相信身边的大户,尤其是在种地上。

    当然,仅仅只是靠着这种自己找上门来的大户还不行,还得有广告,就在石台庄的棉花获得大丰收的时候,自然的在《晨报》上接连几天都多出了与石台庄棉花丰收有关的新闻,从什么亩产两百斤的高产,再到一亩棉花卖了三两半银子实惠,这些看似不怎么起眼的新闻,恰到好处的向外人表明——种棉花能挣着银子,而且种石台庄的“施字棉”能挣到更多的银子。

    就像另一个时空的“致富经”一样,那些软文的推广无论真假的都会影响到很多人,更何况“施字棉”是实实在在的利益,于是自然有一些官员商人看到报道后,前往石台庄求购棉种,对此施奕文自然没有拒绝,不过给他们的也不多,往往也就是十几二十斤棉种,可即便是如此,那些人大都也是感恩戴德的。

    “公子,咱们就这么把种子给了他们,白给了?”

    又一次,在送出了二十斤“施字棉”的种子后,刘裕有些心痛的说道。

    “怎么是白给呢?”

    施奕文笑道。

    “那一袋种子,咱们可是收了一两银子的。”

    种子当然不是白给的,给孙兴旺那些附近的百姓,是要约定收购的“定点种植”。至于给外地人,那些种子都是有价的。

    “现在如果他们种咱们的棉花,收成了好了,那咱们石台庄将来不论是推广什么种子,他们都会相信咱们,将来啊……”

    朝着外面看了一眼,施奕文笑着说道。

    “咱们石台庄,就是大明的良种繁育基地,到时候,那些种子就会从咱们这里被推广到整个大明,各地的百姓也能从中受益,当然,咱们也能挣到不少银子,毕竟,百姓自留下的种子是会退化,他们留不好种,产量就会降低,咱们只要做好良种的培育,这地里头就有挣不完的银子……”

    就在施奕文的话音落下的时候,那边有仆人禀报道。

    “少爷,有从南边过来的客人求见……”


………………………………

第247章 来自南方的礼物 (第二更,求支持)

    南边来的客人?

    待见到客人后,施奕文不由一愣。

    又是唐家的人。

    尽管只在唐家见过唐七一面,可对他倒也是印象深刻,因为他脸上的那道从额头直到脸颊如蜈蚣般的伤疤。

    “小的唐七见过施公子。”

    见礼之后,唐七又说道。

    “小的这次过来是奉我家小姐之命,给公子送些东西。”

    送东西?

    这个唐子琪……不知道又要给自己什么惊喜,片刻后,待看到唐子琪送来的礼物时,施奕文惊得甚至说不出话来。

    这是……看着眼前的这些肩高不下一米六的骏马,施奕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马匹肯定来自欧洲,那边体高的应该是骑乘马,至于那几匹体形壮硕的肯定是重挽马。

    “公子,您看这四匹是“朴拉邦逊马”,这六匹是“饿尔等马”,这五匹是“安大罗西牙马”、这六匹是“饿拉坡马”,这些马都是我家小姐特意吩咐人从澳门西洋人那里买来的,有些马甚至来自吕宋的西班牙人。”

    尽管唐七说的名字在施奕文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是稍加理解后,他差不多弄清楚“饿尔等马”应该是“阿尔登马”,“安大罗西牙马”就是“安达卢西亚马”,至于“饿拉坡马”很有可能是阿拉伯马。至于那种体型更大“朴拉邦逊马”应该是一种大型重挽马,与阿尔登马有一定的区别。

    这当真是人困送枕头,原本自己可正寻思着怎么解决马的问题,毕竟无论是公共马车行或是木轨路那边,都需要性能更加优良的重挽马。

    “公子,这马可、可真高、真,真乃神驹!”

    睁大眼睛,吴才喃喃道,至于刘裕,瞧着眼前的这些马时,甚至就连双腿都禁不住打颤,这马未免也太大了一些。

    “可、可不是,咱,咱家的马和、和它一比,那,那就是头毛驴……”

    他们激动,施奕文同样也激动,而在激动之余,他知道自己这次算是真的欠下唐子琪的人情了。

    “唐小姐,可有书信让你带过来?”

    “回公子,小姐只吩咐小的把马送过来,要是公子有书信,可以交给小的带到南京。”

    唐七毕恭毕敬的说道。

    没有书信……这个唐子琪啊!

    心里长叹一声,施奕文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这样,唐七你先在家里住着,歇上两天再回去,你家小姐送我这份厚礼,我这边不能没什么表示。”

    应该还个什么礼呢?

    施奕文暗自寻思道,在吩咐下人把马都带到马棚好生照料之后,他又特意进了趟空间,在空间里逛了一圈,最后还是选择了一块落地的穿衣境。

    “一会让人用红木做个镜框,尺寸虽然比不上宫里的那两块,可这样的的尺寸,也算是世所罕见了吧!”

    心里这么寻思着,施奕文又想到她经常外出,又特意拿出了两面便携的化妆镜。

    “这样,差不多够还这个人情了吧。”

    当然,再次进入空间,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拿镜子还人情,除了找到《马的育种学》以及《养马学》等几本与养马有关的书之外,他还特意骑着电瓶车到省农牧研究所去寻找所需要设备,在那里如愿以偿的找到了所需的一些设备。

    取出那些设备之后,施奕文倒也不着急着用,而是喊来了吴才,对他说道。

    “茂达,我想过了,我想把海边的那片芦苇荡开垦成牧场。”

    如果说先前只是考虑着将那片有上千万亩之多的芦苇荡开垦成良田的话,那么现在,那十几匹马的到来,倒是让施奕文有了新的想法。

    “开垦成牧场?”

    吴才不解的看着施奕文诧异道。

    “对!”

    施奕文点点头。

    “开垦成牧场比开垦成良田容易一些,而且相比良田,只需要把芦苇砍掉或者焚烧,然后就可以直接种植耐盐碱的牧草,而且还可以通过种植芨芨草之类的耐盐碱作物,降低土地中的盐碱含量,有个十几年的时间,土地里的盐碱含量就可以降低,到时候牧场可以通过开挖灌渠的方式,直接开垦为良田,这样放牧、垦殖两不误。”

    面对吴才,施奕文解释着他的想法,他特意在空间图书馆查过一些资料,在新疆等地通过在盐碱地种植芨芨草等耐盐碱作物,可以大幅度降低盐碱含量,最终可以改造成良田。

    这显然是一种成本最低、见效最快的方式。

    “公子,就因为那十几匹马?”

    吴才不解的看着他问道。

    “就为了那十几匹马,值当吗?”

    吴才的疑惑落在施奕文的眼中,让他笑说道。

    “茂达,你别小看这十几匹马,要是运用得当了,这些马的效果绝对会出乎你的意料意料,我寻思着用这些良马用做种马,繁育咱们所需要的新马,这些马看似不多,可是要采用一些特殊的办法,一匹马一年繁育个几千甚至上万匹马不是没有可能。”

    “几千上万匹马?一匹?”

    睁大眼睛,吴才只恨不得说,我读书少你别骗我,这世间那么荒诞的事情。

    “这怎么可能?”

    对于吴才满面惊诧的模样,施奕文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解释,毕竟人工授经之类的知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实在是太过超前。

    “嗯,这个呢,是一种特殊的方法,怎么说呢,咱们的马匹少,想要育马就得另辟蹊径,采用这个方法呢,如果对它进行稀释的话,一匹种公马一年可以配母马几千匹甚至上万匹,这样咱们的这几匹马,可以轻轻松松的育出十几万匹马来。”

    施奕文并没有继续解释下去,毕竟他也只是从书上看了一下,即便是他从农牧研究所取来的那些设备,也不过是给牛用的……差不多吧,反正设备倒也不复杂,等以后他们慢慢研究吧。

    施奕文在心里这么自言自语之余,又对满面惊诧状的吴才说道。

    “这个,现在最要紧的是,一方面要把海滨那些芦苇荡开垦成牧场,而另一方面呢,还要从张家口那边买马,尽可能的多买母马,至少要买上万匹,这件事,你看看让谁去办合适。”

    公子的话,吴才惊诧的反问道。

    “上万匹?咱们要那么多马干什么?”


………………………………

第248章 夜晚 (第一更,求支持)

    “茂达,你有没有注意,现在京城里头,那种后驾的双轮轻便马车,现在越来越多了。”

    面对吴才的疑惑,施奕文笑着说道。

    这种轻便马车,原本是19世纪中叶,英国人约翰·亨生发明了一种轻便马车,这种在车后驾驶的双轮小马车,刚一发明就以其轻便、快捷且灵活受到欢迎。

    在施奕文将其引入这个世界后,可以穿街走巷的它立即受到官员富人的追捧,相比于轿子,它的速度更快,而养一匹马的成本远远少于几个轿夫,如此一来,物美价廉而且更舒适的轻便马车自然而然的受到人们的欢迎。

    “最近确实多了不少,实话不瞒公子,我那家马车行,这一百多辆马车可全都租了出去,没有一辆闲着的。现在我还正寻思着再增加一些马车/”

    因为本身就投资了一家出租马车行的关系,所以吴才即便是不直接参与经商,可对此倒也算颇为了解。这么一说,吴才终于明白了东主的意思。

    “我明白了,公子的意思是育成马后,卖出去?”

    “确实是如此,”

    略点下头,施奕文笑道。

    “马再多,也不嫌多。毕竟,它的用处多,无论是咱们的马车行,还是将来的铁路,都需要大量的马匹,就是将来民间的马车,也会越来越多,无论是四轮重载马车,还是双轮轻便马车,肯定会越来越普及,到那时,咱们马场育成的高头大马,必定会受市场的欢迎。”

    即便是将来有了蒸汽机车,也不会影响到马车,不会影响到马匹,毕竟,在汽车出现之前,马匹一直都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而以后世的经验来看,任何一个国家的近现代化都伴随着马政的现代化,其实也就是引入现代育马学,繁育改良本国马匹。

    这一点,在另一个时空中,最为成功的就是日本,用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彻底改变了本国马匹矮小不堪使用的局面,甚至于在那十四年中,相比于日本人的矮,“东洋大马”与其形成一个颇为滑稽的画面。

    现在,自己同样也有机会改良大明的马匹,尽管不能像日本一样以国家的力量推行马政的改良,但是市场……市场推动着人们主动的去改良马匹,毕竟,骏马能卖得上价钱,而且对于达官显贵来说,他们自然也乐意用高头大马,而不是如毛驴一般的蒙古马。

    将来,还可以在那片牧场繁育美利奴绵羊,从而获得优质的绵羊毛,毕竟,在将来的小冰河期里,百姓们需要除了棉衣之外诸如毛衣、毛呢之类的保暖衣料。甚至还可以繁育新型的肉猪、肉牛以及奶牛,那片牧场也许会像石台庄一样,成为大明的另一个根基。

    想到这,施奕文的内心不禁有些激荡,他的心底甚至升涌出一种特殊的情绪,似乎他已经看到了某种改变,并且在一步步的促成这种改变。

    当天晚上,趴在书桌边,在那盏小台灯的照明下,施奕文在那里书写马匹的育成路径。

    “以阿拉伯马与蒙古马杂交至第五代再将其后代横交固定,即可产生与顿河马类似的新型马……”

    抄写着近代育马的资料时,施奕文一边自言自语道。

    “三年一代、差不多需要十五年的时间,哎呀,这可真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事情,难怪动不动就是马政二十年计划之类的。”

    至于重挽马的繁育上,在后世有着“东北挽马”的成功经验,就是先用轻型马加大本地马的体力,然后用重挽马加大本地马的挽力的先轻后重的育种方法,对东北地区农用马的改良,起到了良好作用。最终据此培育出了马力与一台解放车相等的“铁岭挽马”,对此,自然可以直接拿来主义。

    不过,也就仅仅局限于此了,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当新中国开始推行现代育马学的时候,马已经开始为机械所取代,最终所有的繁育工作自然也就没有了后话,但是现在凭借着这些来自后世的资料,施奕文相信自己足以改变大明马政落后的局面,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一些改变。

    “这件事要是办成了,没准将来就能把铁路修到全天下了……”

    自言自语的时候,施奕文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不用回头他也能听出来是谁,是寇芸。

    “少爷,夜深了,今个少爷是在那边歇着?是在书房还是……”

    瞧着满面桃红的寇芸,明白她心思的施奕文笑道。

    “当然是回屋睡,你来的正好,帮我捏捏肩膀,写了半天的东西,肩膀都酸了……嗯,舒服。”

    享受着纤指按捏肩膀的舒爽,施奕文忍不住闭着眼睛享受了起来。

    为少爷按着肩膀时,寇芸瞧见桌上台灯旁有一个信封,对那散发着明亮白光的台灯,她早就见惯了,也就不觉得新鲜了,这会瞧见那封信,心里不由的微微一酸,轻声说道。

    “唐小姐的心思可真够细的,远在南京也知道少爷这边需要什么。”

    作为婢女的她,虽然心时有些发酸,但却也知道身份悬殊,自然不敢有其它的想法。

    “嗯,这次我又欠下了她一个人情,这人情啊……”

    不好还啊!

    “少爷,你说,她对你的事情这么上心,会不会是对你有什么想法?”

    寇芸的话让施奕文不由一愣,在诧异的功夫,又听到寇芸娇声说道。

    “少爷,婢子听人说过,唐小姐非但眼光颇多,甚至心里还寻着想要找个上门姑爷的念头,她该不是把心思动到少爷身上了吧,要是真是这样的话,少爷可万万不能答应啊,这上门入赘可是辱没先人的。”

    寇芸的担心,让施奕文哈哈笑道。

    “你这妮子,心里想得倒是多,对她我自己有分寸……”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施奕文扭头看着寇芸那张与某位小花旦似像非像的脸蛋,手掌不由的按到了她的手上。

    “少爷……”

    寇芸只觉得少爷的目光看过来时,大胆而热烈……


………………………………

第249章 琉璃(第二更,求支持)

    一夜过去。

    第二天一早起床,床边的人儿还在那里熟睡,昨夜,她累坏了。

    回想着昨夜的疯狂,懒躺在床上的施奕文,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感叹了一下,这样的日子实在太堕落。

    不过是一天。

    似乎从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就一天天的堕落了,从享受着婢女们的侍奉,甚至到现在他已经堕落到习惯了寇芸的侍寝。

    一个新的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那就是如果能这样一直堕落下去,那他会不会沉沦其中?

    想到家中那几个如花似玉的可人儿。

    施奕文眉头不由皱紧,他评估了下自己的意志力,然后得出了一个让自己极其鄙视的答案。于是他连忙把那丁点儿念头从脑子里甩出去。

    从现在开始——让自己忙起来!

    毅然决定抗拒诱惑的施奕文,拍拍床上那只缩成无尾熊似的玉人儿,轻声说道。“你先睡一会,一会自己起来吧,我先进城了。”

    懒懒的娇应声后,那娇巧的人儿又一次睡沉了。

    起床、刷牙,然后吃早餐……

    当然,小怜一直在旁边侍候着。临到出门的时候,她又急急的跟了上来。

    “少爷,我跟你一起进城吧!”

    看着小怜满面期待的模样,施奕文点点头应下了。这阵子自己好像没怎么让这丫头跟着自己。

    “少爷,天气有点冷了,这马车上要装个挡帘了,省得冻着你。”

    下车后,听小怜这么说,想着先前车上她冻的缩着身子,施奕文便随口应道。

    “嗯,一会让虎子去裁缝铺让人做个帘子挡上。”

    九月底天,已经转寒了,不过在中午的时候,太阳一晒倒也是颇为暖和,在街上逛着的时候,施奕文偶尔会把目光朝路边的布店看去。

    “少爷,你看,街上有不少人都买布呢。”

    瞧出少爷在看着什么的小怜,指着路人拎着布匹娇声说道。

    “就是庄子里,今年买布也比往年买得的多,毕竟,现在有卢沟那边布厂出的布,比往年便宜了不少。”

    “嗯,确实如此,不过,也不尽然啊,你瞧那些人买得布里,单色布虽然不少,但却比不上花布,如在卢沟那边的布厂虽然能织上好的布料,可京城这边的染坊却染不了花布,只能染些单色布,这将来总是要想办法解决的。”

    无论是染花布所需要的工艺还是染布的技术,北方都比不上江南,这需要时间去追赶,其实,施奕文也可以从图书馆里找些书出来,不过,似乎那些书里提到的染料都是合成染料,自然不适合这个时代。

    “想要在布匹上赶上江南,看来还是有功课要做啊!”

    自言自语中,施奕文和小怜就这样继续在街上逛着,差不多逛了一个小时,施奕文终于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琉璃厂,早些年这里是烧制琉璃瓦地方,嘉靖年间修建外城后,这里变为城区,琉璃厂便不宜于在城里烧窑,而迁往城外,但迁走的是烧制琉璃瓦的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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