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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园林师-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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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翰云坐在铺着老虎皮的椅子上,慢慢摩挲着下巴,神情若有所思:“你打算种什么树?”
北宁这块地太穷了,实在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要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变成今天这副荒芜的样子。
“目前主要是胡杨树和山榆树,”苏园园目光闪闪,“我已经托人打听过了,在关外十里坡,生长了大片的胡杨树,我打算去那里弄些胡杨树的种子回来,然后大量培植,争取在咱北宁城外也种出一片森林来。”
“十里坡……”他微微皱眉。“那个地方临近唐家堡,马贼横行,很是危险。”
苏园园微愣:“唐家堡?”
“你初来乍到,并不知道这唐家堡,它在关外很有名气,算是那一带的马贼老巢。非常棘手。这一任的唐家堡大当家是唐傲天,据说是个穷凶极恶的男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你五叔曾经派兵围剿唐家堡,可是却被打了一鼻子灰,最终只能铩羽而归。”
“那个唐傲天这么厉害?”
“厉害的不是唐傲天,而是唐家堡的建造太过邪门,它依山而居,最高的房屋高度足有八百米。占尽了地理优势,可以将方圆三十里的情景尽收眼底,想要偷袭他们,几乎是不可能。唐家堡的马贼们不仅擅长骑马,还很擅长射箭,借着自己的高度,可以足不出户,就将前来挑衅的敌人射杀与城外十里之外。最恐怖的,还是唐家堡里的重重机关。我虽未曾进去见过。但也听过一些老人说起过,唐家堡内的机关是由高人建造而成。精密无比,五十步之内便能轻松取人性命,但凡有人不请自来,结果都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如此一来,唐家堡就成了易守难攻的天险,五十年来,从未有人攻陷过它,所以才让那群马贼横行到了今时今日。”
说到这里,龙翰云忍不住懊恼地叹了口气,倒不是真的攻不下唐家堡,倘若调来万把个人,将唐家堡团团围住,用人海战术和车轮战去慢慢耗,总能将那些马贼困死在堡里。只是这样一来,代价未免太过庞大,为了几百个毛贼,就要付出几千将士的性命,无论是他还是皇帝,都不愿意做这笔赔本的买卖。
听他这么一说,苏园园心里忍不住涌起一股好奇,能让龙翰云都为之谈起的机关,到底长得什么样子,有机会的话,她真想亲眼去看看。
龙翰云接着说道:“那里太危险,你还是别去了,我派人去帮你弄些种子过来吧。”
苏园园摇摇头:“虽然胡杨树很能抗旱,但我不确定十里坡的胡杨树的品质足够坚韧,万一品质不够好,来回一趟浪费许多时间不说,还浪费了那些种子,我得亲自去鉴定完了,才能做出判断。”
龙翰云认真了想了想:“既然如此,那我就多派几个人给你,让他们保护你的安全,这样我和你大舅娘也好放心。”
“那便有劳大舅公费心了。”
“举手之劳,无妨。”
苏园园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多嘴问一句:“那日抓来的连个活口马贼,审问得怎么样了?”
一说起这件事,龙翰云的神色更加严肃了,眉头锁紧,足以夹死苍蝇:“都拷问过了,他们是红云寨的马贼,根据他们的陈述,红云寨最近跟辽国鞑子接触比较密切,就在红云寨里,还住了好些鞑子,看样子是有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交易。这两个马贼都是小喽啰,知道得并不多,目前只能得到这些情报。”
他对着苏园园说起这些话,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忌讳,显然是很信任她。
她问道:“那您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红云寨不难对付,调个千把人就能把它给一锅端了,只是这伙人跟鞑子扯上了关系,若将他们全都灭了,惊动了那些鞑子,回头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乱子来,”他捏了捏拳头,冷冷说道,“就暂且让他们蹦跶几天,静观其变,先查清楚红云寨与鞑子们的交易是什么再说。”
苏园园了然地点点头:“这连云寨与那唐家堡之间,关系如何?”
“不太好说……”说到这里,龙翰云似是想起了什么,神色顿了顿。他看着苏园园安静的模样,眼睛慢慢眯起,精光闪闪,“年纪大了,竟然都忘了还有这么一招兵不血刃的法子。”
苏园园见到话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便朝他屈身行了一礼:“时候不早了,外甥孙女就先告辞了。”
“去吧,路上小心。”
苏园园走出营帐,早已等候在外面的红袖赶紧迎上去,主仆二人熟练地往军营大门走去。她们经过的地方,总会引起不少士兵的注目,面对那些亮晶晶火辣辣的眼神,惹得红袖满脸臊红,恨不得将脑袋都埋进肚子里。
在这军营里,全是些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儿,莫说女人,就连母狗都见不着一条。老兵们尚且还好,各自都有纾解的法子,只是苦了那些那些新兵蛋子们,死死压抑住来自生理的渴望,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两个漂亮的姑娘,但凡是个正常的汉子,都恨不得将眼睛挖下来贴到她们身上去。
啧啧,瞧瞧那身段,再瞧瞧那皮肤,都可以掐得出水来,真是嫩得跟豆腐似的,太馋人了!
正在跟人玩摔跤的苏辰,瞅见了苏园园的身影,猛地大喝一声,将面前的对手撂翻在地。他跨过那个倒在地上骂骂咧咧的军官,大步流星地走到苏园园面前,满脸的汗水在阳光熠熠生辉:“这么快就回去了?”
他逆光站着,身穿黑色的短打劲装,衣袖高高捋起,露出劲瘦结实的手臂,漆黑如墨的眼睛里星光闪闪。
苏园园看着他,慢慢眯起双眼,只觉得他这模样跟记忆里那个总是揪她鞭子的臭小子很不一样,有些奇妙,又有些陌生。
“嗯,明天得去十里坡,今天要早些回去收拾行李。”
苏辰让人牵来自己的枣红大马,朗声说道:“我送你回去。”
苏园园却道:“我是坐马车来的,可以自行回去,不劳你费心了。”
这话说得礼貌,却也有些生疏,苏辰眉头微皱,心情有些不悦。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见她目光平静,似是执意要与他拉开距离般,他沉声说道:“随你。”
“嗯,告辞,”苏园园未曾逗留,带着红袖转身离去。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苏辰的眼神慢慢沉下去,随手将缰绳扔给旁边的小兵,转身又扎进了那群士兵里,相继与人摔跤过招。
今天不知道怎的,参与到摔跤中的士兵们,都感觉到苏三的心情似乎很不好,下身格外狠,打得对手哀号连连,毫不留情。
苏维泉经过时,无意中见到他打人的目光,像是一把利刃,锋芒无限,极为危险,不由得脚下一顿,出声将他叫到身边来。
苏辰很听这位五叔的话,走到他面前,目露恭敬,拱手行礼:“五叔。”
苏维泉瞅见他抿紧的嘴角,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了然道:“心情不好?”
苏辰的嘴角抿得更紧了,像是一片薄薄的刀片,透着些锋利的意味,却是没有说话。
见他沉默,苏维泉只当他是默认了,并没有继续深究,而是淡淡地笑了笑:“今晚无事,咱们叔侄两喝几杯?”
“好。”
晚上在将军府的别院里,苏维泉和苏辰坐在天井里的石桌旁,一边喝着小酒,一边谈论近几日军营中的趣事。说着说着,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就说到了苏辰的婚事之上。
原来,景州城里的曾氏之前派人送信过来,说是二公子苏合都已经定亲了,如今就轮到老三苏辰了。她不反对苏辰在北宁历练,但希望他能选个时间先回家把婚事办了,再专心地在军中历练。
所谓成家立业,不就是先成家,后立业吗?曾氏的想法无可厚非。
*
………………………………
第四十三章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②
苏维泉是龙氏的次子,他出生之时,上头已经有了两个哥哥。大哥苏维如待人温文有礼,对他这个弟弟也很是照顾,但他们毕竟不是一母同胞,彼此之间多少都存在着些隔阂,是以他与二哥苏维松的关系最亲密。
苏维松虽然只比他大三岁,但却是个非常好的哥哥,非常照顾他这个三弟。他就像一条鼻涕虫,天天跟在二哥身后,嘴里天天嚷嚷着二哥要抱抱。
那个时候的苏维泉对自家二哥充满了崇敬之情,在他小小的视野里面,全是二哥苏维松的身影。
他的二哥长得好看,写的字也好看,就是画画也是好看得不行。他的二哥,简直太完美了!
这种深深的崇拜,伴随着苏维泉度过了整个幼年时期,他终于也到了学习读书写字的年纪,令他大为失望的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就是没办法写出跟二哥那样好看的毛笔字。
每每见到二哥被人众星拱月般夸赞时,他只能默默在旁边看着,既为二哥的聪明感到自豪,又为自己的笨拙赶到羞愧。
少年时的烦恼,就像暗夜里的藤蔓,一点点在心底的黑暗处滋生,将他勒得越来越紧。
而他的二哥,就像夜明珠般,无论身处何地,都是最闪耀的存在,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不论是那些外人,还是家里的长辈,甚至是母亲龙氏,他们的眼里只看得见二哥,却一点都没瞧见同样很努力的苏维泉。
后来,他亲眼看着二哥参加科举,金榜题名考中状元,又看着二哥忽然领回来一个女人,说是自己的妻子。那个二嫂长得很漂亮,比他在景州城里见过的任何一个姑娘都要漂亮,她跟二哥站在一起,真的很般配。可是家里非常反对这桩婚事。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后来还把祖父给气病了,二哥等到二嫂生完孩子,立刻就带着她们母女离开景州城,躲到了很远的小地方,再也没有回来过。
在这段时间里,母亲龙氏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二哥身上,几乎完全忽略了这个不太聪明的小儿子。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苏维泉开始学着叛逆,开始壮着胆子跟长辈们唱反调。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从父母长辈那里,为自己争取到一点点的目光,哪怕这些目光里大多是愤怒和失望,他也不在乎。
等到年纪再大了些。他开始觉得这种叛逆的举动太过幼稚,对那个总是忽略他的家,也感到非常厌倦。他整日整夜地呆在龙府,跟着几个舅舅学习武功,他那颗在读书上面略显笨拙的脑袋,放在练武这件事上竟然显现出了极高的天赋。
舅舅们都说,他是个练武的天才,若是参加武举考试,肯定能取得不错的成绩。
因为这句话。苏维泉默默地参加了武举考试,这件事没有任何人知道,直到他一路破关斩将打入殿试最终摘得第一名那天,他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回到安国公府时,大家才知道家里居然不声不响地出了个武状元!
哪怕是这样,家里也没几个人为此高兴,因为那时候祖父刚刚因病去世,整个安国公府都被一层哀伤蒙着。祖父去世之前,嘴里还念着二哥苏维松的名字。父亲苏明贤派人快马加鞭将二哥从外地叫回来。家里所有人的目光,又据聚集在了二哥身上。
同样是状元。可家里却只承认二哥的成绩。
对于士大夫出身的苏家来说,讲究礼仪法制,科举出仕才是正道,苏维泉的武举出身,根本就是旁门左道,上不了什么大台面。
等到祖父的丧事办好之后,苏维松不顾家里的反对,又独自离开景州城,在一个偏远的小地方继续当他的芝麻官。母亲龙氏因此又被气病了,嘴里心里都只念着她的大儿子,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小儿子已经收拾好包袱跟着舅舅去了北宁从军。
整整五年的军队磨练,让苏维泉褪去了身上的锐气与稚嫩,变得沉稳内敛许多。每当他想起幼时二哥对自己的照顾,心里总会涌起淡淡的温情,以至于再回想起少年时的叛逆,只觉得自己那时候好傻,怎么就那么喜欢钻牛角尖呢?!
也不知道二哥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在某个小地方当着他的芝麻小官?
如果能再见,他一定要拉着二哥好好喝上一杯,为当年的不懂事跟他说一句抱歉。
直到,母亲龙氏托人送来家书,信上清楚写着六个大字――汝兄维松,病逝。
那一刻,他整个人都僵在原地。
片刻过后,眼眶不自觉地变红,一股湿热涌出来。他单手捂住双眼,死死咬住牙关,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
他曾经最崇敬的二哥,就这么忽然没了。
这一年冬天,他终于决定带着新过门的媳妇儿回景州,见到了二哥的女儿,她长得高高瘦瘦,像根营养不良的竹竿般,一点都没有继承二哥和二嫂的漂亮容貌。可是她那性子,却又跟二哥出奇的相似,以至于当他看到她时,竟有一瞬间的恍然,以为自己又看到二哥回来了。
他见她在家过得不错,有母亲龙氏护着,不会有人伤害她。他打算回北宁,临走之前,他找到苏辰,问苏辰愿不愿意跟他一起离开这里。
苏辰这孩子像极了曾经的他――倔强,叛逆,莽撞,死也不服输。
苏维泉看得出来,苏辰很聪明,若是好好培养,将来必成大器,只是这孩子的性子跟这座大宅院不合。他不愿受束缚,越是压抑他,他就反抗得越厉害,若是没人压得住他,将来很有可能会闯出大祸。
关于这点,大哥苏维如心里也很清楚,当苏维泉提出要带走苏辰时,苏维如并没有犹豫多久,就爽快地答应了。
苏辰起初还有些犹豫,后来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那天晚上忽然冲到苏维泉的屋里,红着眼眶问道:“五叔。我要是跟着您去了北宁,您会教我学本领吗?”
“当然,只要你肯努力,我会将我这一身的本事都交给你。”
苏辰使劲擦掉眼角的水光,大声说道:“那我跟您走!我要跟着您学本领,变成一个比您还厉害的男子汉!”
苏维泉无奈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目露欣慰。
离开景州的那天,苏辰一直在回头。他像是在等什么人,可惜那人一直没出现,他走得很失望。
一晃眼,三年已过,苏维泉现在也是当爹的人了,性情也越发的沉稳淡定。
苏维泉看着面前埋头喝闷酒的苏辰。担心他会喝醉,便将他手边的酒壶拿远了些,另外倒了杯茶,轻轻放到他面前:“大嫂想让你回去定亲,这是好事,你找个机会回去看看吧。”
苏辰低头把玩着手里的空酒杯:“我不回去。”
“为何?”
“我暂时还不想成亲,我就想一个人活着,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要不是你这几年一直在军营里待着。根本没有碰过任何姑娘,我都忍不住猜你是否已经有了心上人,”苏维泉淡淡地笑了笑,“你实在不想回去也行,那你跟五叔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回头我让你五婶去城里找找看,若是真能找到合适的,就让你大舅公出面提亲,你今后便在这北宁安家落户。也省得再来回乱跑。”
苏辰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缓缓开口道:“模样要好看,个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性格比较安静,但一点都不软弱,遇事不慌不忙,心里很有主见,足够坚强独立,最好还会读书能画画……”
他注意到苏维泉的目光越来越古怪,下意识闭上嘴巴,没有再说下去。
苏维泉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直到看得他头皮发麻,这才哭笑不得地说道:“你这要求也未免太高了些,莫说这个小小的北宁城,哪怕是放眼整个景州城,也未必能找到完全符合你要求的姑娘。要不,你这要求再降一降?”
苏辰牺牲咕哝了一句,苏维泉没听清楚,让他再说一遍,他却埋头将碗中茶水一口喝干净,用衣袖随意地擦掉嘴边水渍,便大大咧咧地站起身:“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五叔也早些回去歇着吧。”
说完,他也不管苏维泉说什么,头也不回地就走掉了。
看着他消失在夜色里的高大背影,苏维泉忍不住笑着骂道:“这个臭小子,一说到正事儿就溜得比兔子还快!”
苏辰回到房间后,没过多久,一个小丫鬟端着牛肉清汤走进来,说是苏七姑娘让她送来的。
看着热气腾腾的牛肉汤,苏辰心里那点不愉快顿时全被抛到九霄云外,端起汤碗就往嘴里送。他喝了两口,立刻放下汤碗,连忙将嘴里的汤也都吐出来,皱眉问道:“这汤谁做的?”
那小丫鬟吓了一大跳,赶忙低下头:“是厨娘做的。”
“厨娘?不应该是苏七姑娘做的吗?!”
“苏七姑娘今晚忙着收拾行李,没时间熬汤,便请了厨娘帮忙熬制,说是熬制的方法完全一样,味道没有差别。”
苏辰慢慢皱起眉头,没有吭声。
小丫鬟小心地看了看他,又低声说道:“苏七姑娘还说了,明天她就要去十里坡办事,这几天都不会回来,没法帮您熬汤,以后这汤都让厨娘帮忙熬。”
一听到今后几天都没汤喝,苏辰的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
不行,为了能有牛肉汤喝,他必须得想办法跟着她一起去十里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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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可以算作苏维泉的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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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饥卧骨查牙;粗毛刺破花①
第二天一大早,龙翰云夫妇亲自将苏园园送到将军府门口,马车已经备好,护送的士兵们也都整装待发。赵家兄弟在随行人员中,他们奉了皇命,一直守在苏园园身边,直到一年后她安然返回景州城。
除了赵家兄弟,苏园园还在随行人员里看到了两张熟面孔,一个是苏辰,还有一个是前几天与她合作从马贼手中救走商人女眷的车夫。
那次在冲进泥沙沼泽前一刻,苏园园带着马车上的人全都跳下车,滚进了旁边的泥沙堆里,车夫因为太过紧张,跳得过于用力,竟与她们失散了。后来士兵们四处搜索,终于找到被沙土整个埋掉的他,好在他命大,挖出来的时候尚有呼吸,带回军营经过救治,他很快就活了过来。自那以后,苏园园就没有再见到他,本以为他带着赔偿的银钱回家去了,竟没想到他此时会忽然出现,这让苏园园既惊又喜。
临行前,龙翰云郑重地拍了拍苏园园的肩膀:“路上小心照顾自己,若是碰到马贼,不要硬碰硬,能躲则躲,实在躲不了的话,你就报上我的名号。我镇守北宁数十载,杀敌无数,多少还有些威严,他们投鼠忌器,不敢太过为难你。”
苏园园认真地点头:“我记住了,大舅公,大舅娘,你们保重。”
“嗯,去吧,早去早回。”
她在红袖的搀扶下,钻进马车里坐好,苏辰翻身上马,双手抱拳:“舅公舅娘,我们先走了。”
“七姑娘的安危就交给你了,路上千万小心,若是遇到情况,就立刻派人送信回来,我必定会派兵去增援你们。”
“嗯。大舅公放心,只要有我在,就绝不会让堂姐少一根毫毛!”
言罢,他夹了夹马肚子,督促着身下马儿往前行进,口中吆喝一声:“出发!”
一行十三人,缓缓地驶出北宁城,行走在漫漫大漠之中。
苏园园坐在马车里。闲来无事,便与那车夫搭话。闲聊之间,得知这名车夫姓甘,在家里排行老二,人都叫他甘二郎。
甘二郎一边认真赶着马车,一边乐呵呵地说道:“草民原本是打算回家去的。可是在家呆了两天,实在闲不住,又买了新马车出来拉活儿,正巧见到将军府在招募车夫。草民打听到是您在招车夫,立刻就跑去应试,没想到一下子就通过了,能为苏郎中效力,是草民三世修来的福气啊!”
苏园园却道:“我这一趟要去十里坡,少说也得三五天才能回来。你能放心家里的妻儿?”
“草民的婆娘脾气有些暴躁,但却是个能干的女人,家里有她照应,草民非常放心。若真是有事,也还有个小舅子,他就住在俺家十几里外,走个把时辰也就到了,不会出什么事儿的。”
见他都已经打点好了,苏园园便也跟着放下心来。随口又问起他家里的情况。
甘二郎是个非常健谈的汉子。一开口就能天南地北地到处胡侃,虽然这其中。绝大部分故事都是他道听途说的,还是让红袖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插嘴追问几句,显得很是好奇。
当甘二郎说完东海龙宫里的传奇故事时,语气忽然变得很是低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北宁已经整整五年未曾下过一滴雨,年年大旱,几乎都快把庄稼地里的高粱都给旱死了!要是那东海龙宫里的龙王能打个喷嚏,给俺们这块地下场雨,俺们就是倾家荡产也要给他老人家造个大庙,早晚三炷香天天供着!”
听到这话,红袖一时无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倒是一直没说话的苏园园,缓缓开了口:“五年都没下过雨,那你们都不用喝水吗?”
“当然是挖井啊,俺们村里就有一个很厉害的挖井师傅,只要是他选中的地方,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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