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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中请勿扰-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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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个小孔
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因为那孔真的太小了。
如果不是钱一知道邵三有这个习宫他就不会着重注意衣领的位置。如果不是那被扯掉的别针尖端勾出一根细犀钱一也可能发现这个几乎隐形的小孔
这样说来凶手明确知道别针是邵三的特征而他不小心勾了丝,或许是因为当时太过着急惶恐
又是熟人作案
“邵三和我是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但他们那块儿有个特殊的风俗,出门在外打拼的年轻人,要在衣领上扣个别针,因为别针的形状和回形针差不多,寓意出了村的孩子要记得回家,”钱一吸吸鼻子,勉强冷静下来道,“虽然我们是一个县,不过这风俗也就他们附近几个村常年在流传,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尽管如此,也不是每个人出了破落的小村子融入大都市还记得故乡的习俗,但邵三是一个。”
“别针扣在衣领上特别奇怪,所以一开始他到ht上班,老板强制要求他摘掉。邵三不肯,为此闹过一段时间,后来老板见他模样好生意好,慢慢也就随了他了。”
“我们之前不认识,在ht呆了五六年,慢慢才熟悉起来,也就发现原来我们还是同乡。他很孝顺,扣别针可能是他念旧想家,也可能只是一个精神寄托而已。”
“等等,”说到这里,唐景枫适时开口打断钱一,“这五六年的时间里,邵三一直都会在衣领上扣一个别针”
钱一点点头,“是的,至少我们一周六天上班,他天天都扣着,”大概觉得不精确,钱一又道,“有时候星期天休息,我在街上遇到他,他也有扣别针。”
唐景枫又问:“邵三应该也住在这幢楼吧”
意料之外的,钱一了。
“不,我之前说过,邵三模样好生意好,一到ht就红得不得了,他没有公寓,老板也不需要给他安排公寓,因为所有请他出去玩的富商,都会要求他过夜。”
“那没生意的时候呢”夏当归奇怪,就算生意再好,不可能天天都在外面,身体哪吃得消
钱一却笑了。
“他出去过夜也并非都是为了生意,寻常的时候,他会歇在我这里,里头那一间,就是他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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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当归,我真高兴
;钱一往身后一指,夏当归看向唐景枫。
后者表情没什么变化,“你说你们一周有一天是私人时间,那这一天邵三会做什么”他目光灼灼,似乎想把眼前的男人看透。
钱一很镇定,或许他的心理素质的确很好,又或许,他真的没有嫌疑。
“我们虽然是很好的朋友,但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的,比其他任何职业都,老板是拒绝我们在私下有交集的。所以,邵三每个星期天做什么我并不会过问,但我只知道,他每个星期天都会外出。”
“我去看看他的房间。”夏当归跟钱一打招呼,他没什么异样的举措,只点了一下头应了声“好”。
“那好,我先把你现在已经提供的信息捋一遍,”唐景枫示意夏当归去看看邵三曾经住过的屋子,自己则又换了个坐姿,在沙发上靠得舒服而自在,“死者邵三,有在衣领处扣别针的习宫社交范围广,日常活动较**,这样说没错吧”
钱一也在对面坐下,闻言点头补充道:“漏了一点,他很孝顺。”
“好,”既然钱一强调了两次孝顺,唐景枫倒很想听听,“怎么个孝顺法”
“这么说吧,刚到ht上班的时候,我们身无分文,本来就是为了讨生活才来这里的。但老板首先得包装哥几个,就给我们每人一笔钱去买衣服买裤子之类的,只有邵三一分钱没花。”
唐景枫挑眉,似乎能猜到后续。
“他当天下午就把钱寄回老家给他爸妈了,听说当时他爸爸得了重病,他跑出来打工就是想赚看病的钱。”
“其实那笔钱并不多,两千左右的样子,但他这么做,可把我们几个吓坏了。老板知道后要砍他的手,但他说以后能挣两万甚至二十万。像老板这样的人,欣赏的就是邵三的脾气,所以当时打了一顿后,老板又给了他两千块钱。”
唐景枫想了想,忽然有些好奇。
“邵三他爸妈知道他做的是什么工作吗”
“哪能啊”钱一瞪大了眼,“我们几个对家里都说在做大生意,只要碰不到熟人,爸妈就不会知道。我们那旮旯小,出来的人最多就在工地上干活,不可能跑到ht来寻乐子,所以当时我和邵三才咬咬牙做了下来。”
“既然如此,邵三平常应该没少跟家里通电话吧他爸妈最近接不到电话不急吗”既然有孝心,隔三差五打个电话也是正常。
“电话是打,但前段时间邵三他妈摔断了腿,估计现在还在医院呆着。老人没手机,近期联系不上,他们大概也没想到那地方去”
钱一不免又一阵唏嘘,唐景枫看他不像作假摆出的姿态,便又转而问道:“这衣服,你见邵三穿过吗”
钱一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唐景枫说的是那件沾染了血渍的polo衫。
“没有,我们一周有六天要穿黑背心和黑外套,星期天我也不常见到他,”钱一指指身后,“他那屋子的衣柜里基本只有两三件衣服,邵三就是这点好,出来多少年了,始终朴素得很,用他的话讲,衣服只要够换洗,不破不烂穿十年也没问题。”
唐景枫默默记下,从钱一这句话里又提取到一个重要线索。
那就是
一周六天穿黑色背心,但邵三被害的时候却穿了便装,是不是可以初步认为,死亡时间在星期天
正思考间,钱一却又开口了。
“而且”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皱将目光重新放回那件衣服上。
“而且什么”唐景枫正在脑海里把所有信息融合,如果线索再多一点,他或许可以试着做心理画像,但现在好像还不太饱满。
钱一似乎一点儿也不避讳衣服上的血迹,只将那polo衫又展开,看了半晌才犹豫道:“这衣服看着挺新,应该是富商买给他的吧。”
“你的意思是,这衣服近期才买,但的确是邵三穿过的”唐景枫朝里间望了望,听到夏当归打开橱门的声音,“但是也不对,这衣服非名牌,如果是富商买给他的,不合身份。”
钱一闻言又看了看衣服后头的尺码标志,“是邵三穿的xxl码,而且他平时也常穿polo衫,因为有领子,”他说着又针对唐景枫的问题疑惑回道,“不过也是,但具体我不清楚了,我只知道尺码和领口处的小孔,基本能确定这衣服是邵三的,至少也能证明他穿过。”
唐景枫陷入了沉思,钱一看他不再询问,也慢慢安静了下来。
林宵曾告诉他,根据赵天对于监控录像的推算,抛尸时间在25日0点至24点,那么
唐景枫拿出手机打开日历,翻到9月25日那一天。
周三
也就是说结合邵三只有周日穿便装的习宫他极有可能是在9月22日遇害
唐景枫起身,快步走到阳台上准备给林宵打电话。
玻璃门外,他来回踱步,不经意间一瞥,看到夏当归在南侧卧室盯着床头的艺术照看。
照片上的男人清俊秀气,唐景枫隐约觉得眼熟,想了想终于是想到了。
第一次见到的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也就是在日料店前被他和夏当归曾提及的“金刚芭比”,原来竟就是邵三
夏当归细细检查了一遍,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东西,一张床一张课业桌,以及半人多高的小型衣柜,已经足够将这个十几平米的卧室塞得满满当当。
艺术照是邵三本人,长得的确颇为俊俏,但夏当归瞧了一会儿,觉得应该没有唐景枫好看。
她盯着发了片刻的呆,突然又回过神来。
怎么回事,自己最近老走神,还一直拿唐景枫去比较夏当归拍拍自己的脸,觉得情绪不太对劲。
她复又看向照片里的邵三,眉眼如画,但比起唐景枫却少了些英气阳刚,五官虽精致,可凑在一起却不见得比唐景枫的脸更鲜活。
夏当归皱眉,逼着自己把目光收回,脑袋里有些乱。
打开课业桌的抽屉,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本没有写任何东西的笔记本,和一只老旧的按键式手机。
把笔记本翻了两遍,夏当归确定上面没有线索,于是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那只老人机上。
nokea1110款,蓝色,2005年夏季上市,距离现在已有10年之久。夏当归抿唇,见屏幕黑着,便尝试去开机。
几秒钟后,机身震动,开了。
这款手机虽然已下市,但质量却的确好,时隔那么久竟还能用。夏当归估摸着应该是邵三刚从老家出来打拼时买的了,到现在都没有舍得扔,看来是个节俭朴素的。
屏幕亮起来后,夏当归注意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很准确,那么邵三应该一直在用这年头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老人机可真是少见。
当然夏当归是个例外。
先翻开了一遍通讯录和收件箱,一片空白。
又打开照片和通话记录,依旧一片空白。
夏当归不悦,这手机就跟被格式化过一样,什么也没留下,难道邵三平常只是用它来看时间吗
想到时间,夏当归死马当活马医,手指一摁点进了闹钟。
几乎是瞬间,她瞳孔一缩
手机里设置了闹钟时间每周日上午7点整
应该会是一个有用的线索
夏当归咬咬牙,把手机塞进兜里,准备拿回分局让林宵找技术部的人仔细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什么已经被删除的重要信息。
“哆哆哆。”窗外传来三声轻轻的敲击,夏当归转头,看到唐景枫在阳台外面朝她招手,面上带着抹舒缓的笑。
对于闹钟的事,钱一如此回答。
“就是刚才说的,邵三难得会歇在那间屋子,他每个周日也会外出,而且出去得很早,所以开闹钟不奇怪啊。另外,周一到周六没开闹钟的原因是,我会叫他起床。”
大概问得差不多,夏当归示意了一下唐景枫,两人便准备回分局。
唐景枫却在出门的时候顿住了脚步,随即一言不发折身,倒把钱一给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这是”夏当归皱眉,有点搞不懂。
却见唐景枫单手插兜,随即慢慢凑近钱一耳际,似乎在低语着什么。
然后钱一眉头动了一下,嘴角有些不自然地往上扯了扯。
这在微表情里,代表尴尬。
夏当归暗自揣测,唐景枫到底是说了什么会让钱一都觉得尴尬呢
不过几秒,钱一缓缓。
“好,谢谢,”男人倒退一步,礼貌极了,“那么,再见。”他回身,很自然地拍拍夏当归肩膀。
“走吧,”唐景枫就差搂住夏当归了,只愉悦地弯着唇角,笑意满满,“我们回去跟林宵申请,出差。”
“”夏当归抖抖肩膀,把男人的胳膊给抖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夏当归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唐景枫拿眼角余光瞥她,心情特别好。
“想问就问,别憋着呀。”他调侃。
夏当归瞪他,“你刚才跟钱一说了什么”女孩眉头高高扬起,用一种“你如果不告诉我我可能会扑上来咬你”的目光瞅他,“上次跟林宵说话瞒着我,这次跟钱一说话也瞒着我,是不是要分开查案嗯”
这话,倒让唐景枫一愣。
他忽然靠边停车,太过突然使得夏当归被安全带勒得生疼。
“当归,我真高兴。”他眉眼一弯,笑了。
------题外话------
我可能大概也许应该要写到感情的转折点了吧
抓耳挠腮,好难写啊啊啊啊啊
出差的话,或许能揭开一点当归的过去,但基于这个作者没有大纲,临时改剧情的事也不是没有过,所以大家懂的哈哈哈哈哈~
明天有奖竞猜就是这样
………………………………
第二十四章 分头行动【有奖竞猜10】
;夏当归偏头,语气古怪:“你高兴什么”
唐景枫微微侧身,“我真高兴你学会了威胁我,”他笑着,把手从方向盘上缓缓下移,“你精通分析他人情绪,可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情绪”
见夏当归明显一怔,唐景枫又接道:“当归,以后就跟今天一样,想说就说,想问就问,不高兴了瞪我,不满意了威胁我,你会开心的。:3w。し【鳳/凰/ 更新快请搜索】”
女孩再一怔,眼睑微颤。
男人白皙的五指在黑色方向盘上格外显眼,而封闭的小小空间内,正剩下她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
似乎他的话,一下子撞上了她的心。
窗外行人步散,嬉闹的欢笑恍若隔世,从她的角度,能看到他认真的眉眼,以及穿透他剪影的浓重墨绿,在背后渲染一片静谧安详。
仿佛时间停顿,仿佛岁月安好。
她忽然伸手拍拍胸口,动作突然而又仓惶。
“开车。”夏当归闷声道,转开脑袋不自然地扯了扯安全带。
唐景枫瘪瘪嘴,笑容朗润。
他真高兴。
十多分钟后,唐景枫和夏当归在办公室等到了林宵,因为先前在电话里已经说好,所以林宵过来的时候已经把邵三的资料准备完全了。
说是说邵三的资料,但薄薄的两页纸,更多的却守于邵三父母的信息。
而这,也是唐景枫所着重要求的。
邵三原籍崎县,是距离海城八百多公里的内陆大省下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而他所在的村庄,估计用导航也很难找到。
不过所幸,根据钱一的笔录,他们知道邵三的父母现在正在县城医院,目标地更具体,要找到也更容易些。
“真的要去”林宵问,虽然向邵三父母了解情况在侦察范围内,但只有唐景枫和夏当归去,他的确不太放心。
唐景枫倒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肯定会很享受这趟绝无仅有的“单独出游”。
“当然,”他不置可否,用余光瞥夏当归的时候也觉得丫头乐在其中,“这里还有许多疑点需要你去调查,我和当归走一趟更合适。”
“行吧,”林宵挠挠头,“等我跟上头汇报一下,不出意外明儿一早你们就可以出发,路上要注意安全。”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一边悠悠从口袋里把另外一只手伸出。
指尖似捻着什么东西,看不太清。
“钱一家捡到的头发,进行dna匹配吧。”他说,神情倨傲。
夏当归斜眼睨他,忽然也动了动胳膊。
“邵三卧室捡到的头发,更精准。”她说,毫不示弱。
林宵综合了多方线索,暂时将调查方向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凶手极有可能是每个星期日与邵三有约之人,或为陌生人却在邵三赴约途中暗下杀手。
二:凶手极有可能与邵三相识甚至相熟并深知他有领口扣别针的习宫故可排除推测一的第二种可能。
三:凶手极有可能具备丰富的外科手术技巧和出色的反侦查能力,甚至有可能具备同伙作案。
四:死者遇害时间初步断定为22日,因钱一后续口供,基本确定死者于20日前后无故失踪,可从死者失踪前的具体行踪入手。
五:死者社会背景简单,但人际关系复杂,故暂不能排除仇杀、情杀等任何动机,需一一排查。
而本案较为重要的疑点,又有如下几个。
一:死者遇害时所穿的衣服。
二:死者遇害时间与凶手抛尸时间相隔的三天时间差。
三:凶手肢解的目的。
四:凶手对于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的选择。
五:碎尸案和弃狗者的关联。
沉思了片刻后,林宵对于自己所提出的疑问尝试开始自我解答。
首先,衣服。
基于求证人对死者的了解以及他们的深入调查,不难看出死者是个极其朴素节约的人,突然购买新衣服势必会显得奇怪。而这衣服的价位又不符合富商身份,也不像是人家送的,来源便值得推敲。
如果是邵三新买的,为何买为何穿何时何地因何事
衣服的来源,应该不难查,需要着手。
其次,时间。
9月22日遇害,9月25日抛尸,中间三天,隔的是凶手的惶恐和胆战心惊,还是凶手的淡定和运筹帷幄或许就如夏当归所说,擅长外科手术的医生绝对不会用肢解来自己,但如果这是一招欲擒故纵呢或者凶手只是正好有一个擅长拿刀的医生朋友中间的三天不过就是为了精细分割尸体
这样的话,调查范围无疑扩大,还不是扩大一点点。
接着,目的。
肢解在一般凶杀案中有两种目的方便处理尸体以及满足凶手仇恨心理。但此案凶手如果想将尸体不动声色处理以防警察和群众发现,就不该出现后续的抛尸行为,且是抛尸于闹市区。如此看来,凶手肢解被害人邵三,更有可能是出于仇恨,或者其变态心理。
然后,现场选择。
很明显发现碎尸的地方并不是邵三遇害的地方,既然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查证的线索,他这次的谋杀应该是有预谋的作案。
毕竟如果是错手杀了人,根本不会再分尸。
这样看来,第一现场应为封闭型,而非酒店、饭店等公众场合。私人公寓和私人住宅首当其冲,因为如果要从宾馆或包厢带走一个已经死亡的高大成年男性,可能性太小。
至于第二现场,抛尸于大庭广众可能也只是满足凶手的变态心理,这点林宵暂时想不通。
最后,与弃狗者的关联。
宜山路附近先是出现了六只不明来源的小狗,再才有凶手抛尸。如果弃狗者就是凶手,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弃狗,抛尸,让饿肚子的小狗将尸块吃掉,完成真正程度上的毁尸灭迹
若此条成立,那么肢解与抛尸原因归结于凶手挑衅警察以及满足变态心理的推测就要站不住脚了,毕竟这是一场有计划的碎尸与抛尸
那么,弃狗者也需要调查。
这应该比衣服的来源要简单些,因为同时拥有六只不同品种的小狗,目标性非常明确。
林宵思考完毕,忽然呆了片刻。
照自己推测下来,能制服邵三这个一米八以上的男人,凶手不可能是女性啊
小夏推断错误
林宵挠挠头,好像都已经看见夏当归抿唇不说话沉默的样子。
林宵甩甩脑袋不再多想,干脆招呼赵天和刘晟凡进来,分别给两人布置任务,吩咐他们各自带几个兄弟火速投入工作。
赵天负责调查邵三的交际圈,从中排查出是谁每周和死者相约。而凶手极有可能是邵三认识甚至熟悉的男人,也许有个人恩怨,身型高大,聪明,有私人住宅,会用手术刀或者认识会用手术刀的人。
刘晟凡负责调查衣服的来源以及具体弃狗宅因为这两项有可能耗费较多时间,所以林宵不准备给他分派其他任务。
至于他自己,准备把唐景枫和夏当归提供的两根不知是否出自同一人的头发交给秦法医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现在较为嫌疑的几个人。
也就是钱一、朱祥、顾香和顾弗青。
“小子,你觉得沈家那丫头怎么样”郁老爷子把碎青瓷茶杯推至一旁,第一次严肃而认真地谈及郁望的婚事。
他对面的大男孩正考究地捣腾着咖啡拉花,闻言手一抖,牛奶几乎全部洒了出来。
“爷爷”郁望有些郁闷,端起那杯子咖啡一饮而尽,末了擦擦嘴,颇为哀怨道,“您别老家着这事成不”
“我不家这事你说我还能家什么事”老爷子吹胡子瞪眼,极其不满意郁望的反应,“你都二十好几了,三十岁前让爷爷抱抱曾孙子行不行”
郁望没话说,干脆换了另外一种方式,“那您也别拿沈季阑说事啊,我真不喜欢她,”想了想觉得这话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于是又道,“她和我性格不合适,您想让您孙子婚后不幸福吗”
郁老爷子拿起拐杖就挥过去,动作毫不客气,要不是郁望躲闪得及,这一下铁定够他受的,不肿也得淤青。
“性格性格我怎么听老沈说他家丫头对你挺满意的,还说你俩性格很合呢你少糊弄我”老爷子没打着郁望,气呼呼地把拐杖丢掉,用力捶了两下桌子。
郁望噎了噎,认命似地弯腰拾起拐杖。
“您怎么不说是她在糊弄老沈”
“”
“哎哟”刚把拐杖递给爷爷就挨了结结实实一,郁望欲哭无泪。
“没大没小老沈是你叫的你得叫沈叔公”老爷子恨铁不成钢,“还有,别跟我耍嘴皮子,你不满意沈家丫头,那你就给我好好儿地找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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