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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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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盒很厚,所以冷锋抱着它骑马并不会被烫到,等到了太极宫的时候,玻璃笏板已经可以用手碰触了。

    太极宫里的皇帝大臣们已经处理了一些政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刑律的修订。

    宫刑、腰斩、分尸、刨腹、凌迟………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了这些恶心的刑罚,可是戴胄却认为,律法的最根本意义在于约束人的行为,再大的罪恶,左右不过一死而已,何必死前折磨犯人?

    修改律法,废除这些肉刑,给予死刑犯一个痛快,这也是一种功德,是“圣王”统治时期的标志。

    扯着“圣王”的旗号就是好使,李世民虽然屡次对朝臣们说讨厌奸佞奉承,可是真的有人拍他马屁时他还是很受用的。

    于是,李世民毫不犹豫地就通过了戴胄的提案,准许刑部大理寺重新量刑,诸多大罪,至恶斩首,次恶绞,就是谋反的大罪,也只是主恶斩首、次者绞刑且不连坐父母妻儿,最多贬入贱籍。

    一时间,朝堂上的百官包括魏征都齐齐给李世民奉上了马屁。

    冷锋来的不是时候,李世民看到冷锋进来,刚刚的兴致直接退散了………得,麻烦来了!

    长孙无忌犹记得刚刚武将们择人而噬的样子,急忙起身迎向冷锋:“哎呀!熩国公,刚刚只是在下的一句戏言罢了,您怎么当真了呢………”

    冷锋没回答长孙无忌的话,他现在就想赶紧把笏板发下去。

    “哎呀,赵国公,你来的正好,来来来,这第一个笏板就是你的。”

    说着,冷锋试探着摸了一下木盒里的玻璃,还好,现在只是温热,不烫手了。

    长孙无忌接过冷锋递来的笏板,整个人已经傻眼了!

    熩国公还真的有琉璃笏板!

    冷锋看了一眼第二个说:“呦,这是房相的笏板,来来来,房相,拿好了………”

    冷锋在那里分笏板,长孙无忌打量起手里的笏板,这是琉璃不错!而且笏板通体眼色鲜亮,上面有一个凸起的“赵”字,字边是优美的纹路。

    笏板两边光滑如玉,中间摸起来有些粗糙,在上面留下墨字也不会断断续续的。单单这一点,就比他的玉石笏板强,因为他在他的玉石笏板写下字后,好多时候都会掉。

    李世民在御座上看着冷锋给百官发笏板,不由得暗骂为什么皇帝不需要笏板,他的宝库里只有一块不圆不方的琉璃,还是早年间花了大价钱搞到手的。

    和冷锋发给朝臣的笏板比起来……简直就是垃圾嘛!

    把最后一个带着“鄂”字的笏板塞给尉迟恭,朝堂上数得着的国公们就做到了人手一个了。

    至于剩下的,没有就没有吧!他们占着国公的位子,其实都是虚的。

    每个朝代建立之初,都会大肆分封功臣以安他们的心,大唐自然也不例外。

    “国公”这个爵位,在一个国家建立之初,其实和超市抽奖的“安慰奖”是一个东西,只是说出去好听而已。

    国公也有强弱之分,一是看实权:这个时候有国公的爵位却没有实权的不在少数。而房玄龄,梁国公、宰相,哪怕没有国公的爵位,也是大佬。

    二是看封地食邑:像冷锋之前就是没有封地食邑的,所以才说冷锋的“熩国公”是虚衔,大唐没有熩州熩县什么的。

    三是看是不是世袭罔替:正经的爵位只有世袭罔替的才值钱,虽然到儿子时会降一级变成郡公,可是至少儿子本本分分就能一生无忧了。

    冷锋也不能世袭罔替,说起来,他都没有得到封公的诏书,也难怪之前冷锋在朝堂之上声名不显了。国公多了去了,可是真正的大佬都在朝堂前边坐着呢!

    分完笏板,冷锋回到了尉迟恭身边坐下了。

    惊雷箭和惊雷曝光了,自然龙牙军和龙鳞军也曝光了。

    冷锋现在也可以把“大佬”的名头戴到头上,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手下有一千二百的军队!

    这个时候手下有军队的在朝堂上绝对是重量级人物,因为就算是李靖他们平常时也没有指挥军队的权力了。

    李世民就是抓着兵权才从秦王一跃而成为皇帝的,他又怎么可能把兵权再放出去,所以就像程咬金,原本统帅的是左武卫,现在虽然也统帅左武卫,可是却只是名义上的了。

    现在只要是非战时,将军们只能躲在府邸养膘,不能指挥军队一兵一卒,指挥了就相当于谋反的大罪。只有边关发生了战争,皇帝任命后,他们才能想怎么耍怎么耍。

    (咳咳,扯远了,回到朝堂上。)

    房玄龄没想到冷锋居然真的弄来了琉璃,还是这种晶莹剔透、巧夺天工都不足以形容的琉璃。他拿着上面有“梁”字的笏板,生怕一不小心掉到地上摔坏了,这东西恐怕皇宫都没有,已经可以留着当传家宝了。

    李世民在御座上虽然眼馋,可是一个皇帝在朝堂上向臣下张口讨要东西未免太过于丢脸,只能叫人去请太上皇,接下来要商议“让所有军士练习箭、投”的政策。

    他想了一夜,也没想到这个政策如何能和“解决太上皇的无聊”联系到一起。

    李渊回到朝堂上,李世民就又回到阶下站着。

    坐定后,李渊对冷锋说:“说说吧,皇帝说这次让朕上朝,是你的建议,还说与强兵有关,朕已经不理朝政整整一年多了,今天被你弄出深宫,不是惊艳的政策,朕可要治你的罪。”

    冷锋站起身,对李渊躬身行礼后说:“太上皇,惊雷箭和惊雷这两样东西您是见识过的,非常常习练者不能熟练使用。所以,就要找替换方式让军士们常练习。”

    李渊点了点头:“确实如此,可是这和朕有什么关系?”

    冷锋笑着说:“我大唐军队最大的组成部分是府兵,平时是要务农的,所以很难调动他们训练射箭、投掷的积极性,所以微臣就厚颜向太上皇讨要一些银两,举办‘太上皇杯竞技赛’。”

    “太上皇杯竞技赛?”李渊对这个以他名号命名的比赛很感兴趣,说:“你细细说说,这比赛是怎么个规章流程?”

    冷锋说:“很简单,从折冲府府兵开始选拔,一府最强的一个,可以获得太上皇您的奖励,一州各府优胜者继续比赛,一州最强者仍然可以获得奖励。

    直到各道优胜者在长安比拼过后,全国最优秀的府兵可以得到最终的奖励。

    我想把您饮酒的金杯作为最终的奖励,故命名这次比赛为‘太上皇杯竞技赛’。”

    谢谢花语的月票诶!

    (本章完)


………………………………

第169章 秋离长安

    李渊点点头说:“有意思!只要有奖励,府兵们就会积极参与,射箭和……投石?投石是什么?”

    冷锋解释道:“投石,就是在远处设置一个目标,府兵们练习把和惊雷等重的石头投掷过去,提高投掷惊雷的准确度。”

    李渊又点了点头:“原来如此啊,这两样确实能够提升射箭和投掷的准确性。对了,你想让府兵们练习这两样,是打算将来给全大唐的府兵装配惊雷箭和惊雷吗?”

    冷锋苦笑道:“怎么可能啊,这两样东西怎么可能普遍装备。”

    别的不说,惊雷箭和惊雷可是火药武器,虽然张仲清给它设置了扣板保护引信,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炸伤了人,该是谁的责任?

    而且,府兵是不能装备火药武器的,只能是出战时装备战后上交。至于为什么,参考一下后世某大国层出不穷的枪击案就知道了。

    好多人人都是善怒的,亲兄弟都会大打出手,拳脚相交就罢了,假设弟弟打不过哥哥,就拿惊雷炸………到那时,火药武器绝对会成为大唐最可怕的东西,搞得人人自危甚至于天下大乱。

    李世民也说:“父皇,惊雷箭和惊雷乃是国之重器,只有朝廷牢牢把握才行!”

    李渊虽然办了很多混事,可是他不是昏君,很快就想到了其中的利害,忍不住说:“确实如此啊,算了,不说惊雷箭和惊雷的事儿了,咱们说说那个……那个……太上皇杯竞技赛的事儿。朕的养老钱还有不少,这种强国的赛事不能就这两项,也不能就持续一年,该着为永例才是!

    射箭、投石、奔跑、跳跃、骑马、武艺……这些都该设立比赛才行,皇帝,你也是百战统帅了,你看这些项目那些有利于军队,就挑选哪些。”

    李世民躬身应是。

    说了这么多话,也重新坐了一回龙椅,李渊忽然觉得在这里索然无趣,还不如回后宫叫三个孙子陪自己打羽毛球来的有意思。

    咦?羽毛球?羽毛球!

    “等等,朕要再加一项羽毛球的比赛,朕也会参加,哼哼。”

    李渊爱死羽毛球这一项运动了,反正都是自己出钱,说什么都要把羽毛球加上,谁劝都不行,朕还想着虐遍天下英雄呢。

    李世民见老爹一副谁敢劝阻就唾谁的样子嘴角略微抽搐,不过想想羽毛球也能强身健体,就说:“父皇亲口嘱咐,孩儿自当设立这一项。”

    李渊满意地笑了笑,忽然想起冷锋虐他甚至是他们父子的场景,就指着冷锋说:“你不能参战!”

    冷锋恶寒,李渊现在坐在龙椅上指着自己的样子更像小孩子,或者泼皮,不就是扣了你几个球嘛!

    “太上皇,在下不日就要护送耿国公前往岭南,是参加不了比赛的。”

    早在秋猎前冯盎就要走了,结果又生生拖了三四天了,再拖下去,冯盎就得在长安过年了。

    敲定了羽毛球加入比赛后,李渊就走下了御座,现在他发现当皇帝确实没什么意思,还是当太上皇舒服!

    ……………

    冯盎来时礼仪隆重,走的时候自然也不能慢待了,所以李世民决定今夜举行国宴,为冯盎送行。

    这一次国宴冷锋没有参加,而是得抓紧时间把惊雷司、天下楼、文院、天下庄园的事宜交代好。

    惊雷司在张仲清的管理下是不会出现问题的,冷锋要做的只是给张仲清留下焰色反应的知识而已。

    前不久处理玻璃的颜色时,冷锋才回忆起已经被自己遗忘在角落的部分化学知识,焰色反应就是其中之一。

    空中的烟花为什么会是五颜六色的?就是因为焰色反应,金属或者它的化合物燃烧时会让火焰颜色改变。比如紫色烟花中就含有K+,也就是含有钾的化合物。

    张仲清想要研究各种颜色的穿云箭,就必须用到焰色反应的知识。

    看完冷锋写下的东西后,张仲清说:“其实我已经有了头绪,就是没有你记下的这么详尽。

    自从知晓火药配方以后,我还研究过很多术士的文章,比如在南北朝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以火烧之,紫青烟起,云是真硝石(KNO3硝酸钾)也。’”

    冷锋没想到张仲清翻故纸堆居然也能翻出东西,也没想到他自以为是后世知识的焰色反应,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记载。

    古人厉害啊!这是冷锋很想喊出来的话。

    又看了一遍冷锋写的东西后,张仲清起身就往外面走。

    “你干啥去?”冷锋跟随着张仲清走出了屋子。

    张仲清摆摆手说:“你该干嘛干嘛去吧,我这就去做实验。有了你的这张纸,估计十天内我就能弄出来。”

    十天内弄出来我也看不到了!冷锋叹了口气,往文院那边走去,如果冯盎今晚没有被灌倒,那么明天早晨就要出发了。

    文院有韩崇文老先生他们主持,实际上也是不需要操心的,这几位老先生都是极为方正的人,断不会允许学子们荒度时间的,哪怕有一个班是高官子弟也是如此。

    这个时代的师生,才是真正、普遍的“亲如父子”。于焕之偶感风寒,发着烧还在坚持讲课,结果在课堂上昏过去了。他带着的五个学子衣不解带彻夜不睡的照顾了他三天,就是于焕之那样严于律己的人,醒来后看到五个黑眼圈的学生,都忍不住捂着被子痛哭失声。

    武院那边虽然暂时没有招人,可是设施已经建设得差不多了,就等文院的教育体系成长起来,冷锋需要做的就是继续给文院一个供钱而已。

    至于天下楼,冷锋就更不用操心了,老元可是商业奇才,已经在盘算去辅兴坊开天下楼分楼了。

    冯盎并没有被皇帝和朝臣灌倒,虽然走路摇摇晃晃,可是第二天还是爬了起来,没有耽误出发。

    李世民率领百官亲送冯盎出城,太子率领百官一直把冯盎送到了十里外。

    接下来是岭南卷,感谢今天星期几和唯一。的月票!

    (本章完)


………………………………

第170章 当皇帝有什么好

    “你这样可不是一个将军该有的样子。”

    “你这样也不是一个朋友,甚至是守礼之人的样子,哪有明知是夫妇在马车里还往里钻的?”

    冯盎对冷锋简直无语了,别的将军带领军队时,都是身先士卒的。可是到了冷锋这里………

    军士们骑马,他居然和媳妇坐马车,就连士兵们的伙食也不管,真的是懒到了极致。

    人家夫妻在里面卿卿我我的,自己一个糟汉子守门口很不合适。放下马车门帘,冯盎只是一跃就回到了自己的马上。

    冷锋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葡萄酒,虽然这葡萄酒味道只是一般,可是它对冷锋来说值钱啊,后世“来一瓶82年拉菲”已经成了土豪装叉的口头禅,现在冷锋可以说:“给我来一壶27年的葡萄酒。”

    82拉菲算什么,这27可是公元627年,也是贞观二年。

    享受是最大的原罪,可是皇帝却不喜欢不会享受的人,“励精图治”这个词只适用于皇帝,哪怕这个人是李世民也不例外。

    “龙鳞军”的出现,其实是令冷锋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铁生的铁匠部打造速度和龙牙军的装备速度相去甚远,冷锋甚至不会发现李孝恭居然也组建了一只火器军队。

    帝王是一种最多疑的生物,“多疑”是一种传染病,专门传染皇帝,从秦始皇到溥仪之间没有一个皇帝会例外。皇帝的亲儿子都在他的怀疑名单之内,更何况冷锋这个外人了。

    之前李世民在朝堂上说的“最高武力必须掌握在朝廷手里”都是客套话,一个国家的最高武力只有掌握在皇帝手里,皇帝才会安心。

    所以冷锋彻底放弃了对惊雷司的管理,带着龙牙军去岭南打仗玩,任由李世民自己安排惊雷司的人手。

    (隔壁书的评论区有人问为什么穿越者都去舔李世民的皮鞋,而不是干掉李世民自己当皇帝?)

    其实干掉李世民很简单,冷锋只要拿着狙击枪点一发就够了。

    可是想当皇帝还是省省吧,就算李世民嗝屁了,那么接替李世民主持大局的也是太上皇李渊或者皇位顺位继承人李承乾。

    冷锋身单影只的,哪怕算上手下的一千二百人,也只是大唐人山人海的一角罢了,凭什么取代李世民当皇帝?

    皇权,并不只是“受命于天”这种白痴说法那么可笑,皇帝的手中,永远有着不止一个底牌,任何官员将军造反都是掀不起风浪的。

    罗艺就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他觉得自己造反天下豪杰就会响应。可是他没有想到,朝堂之上的名臣勇将,李世民只是派出了第二层次的尉迟恭和长孙无忌就把他收拾了。

    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只有“百姓”这个最弱势,也是最强势的群体。

    这次冷锋率领龙牙军南下岭南平定谈殿的“不忿”势力,李世民才派了龙鳞军去高昌练兵,这之间的微妙关系其实已经很明显了。

    冷锋想当皇帝吗?当然不想,古人或许打破了头都想当皇帝,冷锋却不想。

    皇帝,坐拥天下,后宫佳丽三千?确实如此,可是当皇帝却很苦逼,不仅要处理山一样的奏折,还得整天对朝政劳心劳力,今儿个提防这个造反,明儿个又提防那个造反。哪比得上当一个逍遥的国公自在?

    刘淑雯的酒量确实不怎么样,只是被冷锋灌了两杯葡萄酒,脸就已经红透了,惹得冷锋忍不住凑上去咬了一口。

    刘淑雯急忙推开冷锋:“这是在马车里,你别乱来呀!”

    “我有乱来吗?”冷锋笑了笑,就拉开了车帘对驾车的李二牛说:“二牛,我先驾一会儿车,你去传令全军转向永福县,咱们去元宗那大吃一顿,整天吃干粮,无趣至极!”

    李二牛答应一声后就从马车上跳了下去,话说这些天他吃干粮也吃够了。

    这一次出军,龙牙军编制一千二百人,实到的只有一千一百九十九人,二狗子那家伙再跳脚抗议,也被冷锋放假了。

    二狗子的媳妇肚子大得已经有点行动不便了,孙思邈号脉后说刘氏怀的可能是双胞胎。

    这一次去岭南,如果时间拖的久了,二狗子可能赶不上媳妇生产。虽然关中怀孕妇人已经习惯了产日时丈夫在战场不在身边,可是冷锋却没有剥夺二狗子体验初为人父感觉的铁石心肠。

    子女的诞生,对一对夫妻的一生来说是质的升华。

    刘淑雯每天都在挠肚子,渴望着能够怀上孩子,可这种事儿很邪乎,越是想要越怀不上,越是害怕怀上却越容易中标。

    马车到酒坊门口才停了下来,元宗亲自放…下马凳…扶下了冷锋。

    冷锋把刘淑雯抱下后闻了闻,发现这里的酒味已经很浓郁了,就问:“酒坊已经开始酿酒了?”

    元宗说:“回主家的话,还没有,这是尉迟将军在长安调来的一大批酒,送给侯将军的。”

    冷锋“哦”了一声,就不再询问,之前就知道侯君集脸面够大,没想到大到了这种程度,这些酒要是都卖出去,可是一笔不菲的钱财,居然就送给了侯君集……

    冷锋非常不想和侯君集打交道,原本想绕开洛阳的,可是谁知道李世民居然让冷锋顺路带一张圣旨给侯君集。圣旨不是密旨,所以冷锋当着李世民的面就看了一遍。

    上面的文言文看的人头疼,大意就是命侯君集准备继李孝恭、李靖之后负责高昌新收国土边防。

    李世民这样把将军们当驴子来回使唤,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将军们形成自己的地方势力。

    当然了,冯盎不在此列,人家是土生土长的岭南人,既然已经归附了,你还想着把他放到长安当猪养是极不人道的。

    (虽然李世民很想这么干)

    永福县已经很靠近洛阳了,黄泽睿很想回自己老家看看,就给冷锋写了一张请假条。

    考虑到到洛阳还会修整一整天,冷锋就给了黄泽睿两天的假期。

    亲爱的起点端读者们:

    你们好,我是抉望。

    我在努力签到升级,争取早日直接混书评区。(对你们的回复都是在助手直接回复的,在APP却不够等级)

    作家助手这个软件虽然会显示起点端的推荐票、月票,却不会显示打赏。所以我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在起点端也有读者打赏支持我,惭愧。感谢屌丝名字不好取、TNT000、挚恋唯姣的打赏!也感谢各位读者们的订阅支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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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目中无人

    “请假条”这种东西,可是龙牙军最大的福利。

    由于龙牙军不属于兵部管辖,所以兵部的规章制度用不到龙牙军这里。在创立龙牙军军规时,冷锋只是写了几条就写不下去了,干脆就写了一条:“不听老大话的往死里揍他。”

    所以,只要龙牙军士兵不违反冷锋的命令,就不需要担心“请假”会违反军规。

    元宗的书房里,冷锋在黄泽睿的请假条上签下了日期、盖上了大印后问道:“你回老家就不带些东西?”

    黄泽睿为难道:“咱们从长安出来可算是出军,张仲清大出血任咱们装备惊雷武器,我恨不得抱着惊雷走,哪有地方带钱?”

    冷锋敲了敲桌子说:“这可不是回老家的样子呀,你去后厨找找元宗,让他给你带些钱,你老家虽然没有亲戚了,可是怎么也要给左邻右舍买点东西。

    虽然你不能说出你龙牙军士兵的身份,可是也不能给咱们龙牙军丢人呀,咱们龙牙军什么时候缺过钱?”

    黄泽睿笑道:“我知道啦,老大,你要不要吃鱼干?我老家左邻右舍晾的鱼干可是十里八乡绝顶的美味。”

    冷锋想起冯盎说的,过了郴州后千里无人烟的场景,就说:“这样吧,你带几个弟兄一起去,多买些鱼干,咱们路上打牙祭用,正好也给你老乡们创收。”

    “创收?”

    黄泽睿不知道“创收”这个词的意思,不过还是谢过了冷锋的好意,买老乡的鱼干老乡们能得到不少钱他还是知道的。

    冯盎见黄泽睿兴高采烈的样子忍不住让开路让黄泽睿先走,黄泽睿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差点撞到耿国公。

    “冷锋啊,我刚刚看见这酒坊酒窖里有不少酒,能不能让我带一些?在长安喝惯了你们天下楼的酒,我怕回岭南喝不下家里的酒。”

    抽惯了旱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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