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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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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君集听到冯盎开口念圣旨,才舒了一口气,放下心头怒火专心听起圣旨的内容。
“交卸洛阳驻军指挥权,回京宅着准备接手治理高昌”这就是圣旨的内容。
之前说过,治理新土可是仅仅次于灭国的功劳,平灭东突厥后治理的功劳就由皇帝给了长孙无忌。
这一次平灭高昌的功劳居然给了侯君集,不得不说侯君集的圣眷隆厚。
李世民没有像刘邦那样上位后就杀功臣,在他手下的各个智囊、勇将都出了头、得到了富贵。
侯君集是当初秦王李世民最忠实的手下之一,当初玄武门也杀得满身是血,所以李世民想下发功劳,断不会少了他的。
这也是“喜讯圣旨”,所以接下圣旨后,侯君集有再大的怒火也不能发泄到冯盎身上。
“耿国公今日的所为,侯某人记下了,但愿不要有一天,陛下派我去岭南做客!”
撂下狠话和钱袋后,侯君集就拿着圣旨离开了。
“但愿不要有一天,陛下派我去岭南做客”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今天的梁子结下来了!你冯盎进了岭南就是土皇帝,我不可能去你的地盘找你的晦气,可是如果你出了岭南,我就搞你!而且你最好安安分分的,如果你造反,我一定向皇帝请命带兵讨伐你!
目送着侯君集灰溜溜的走了后,冯盎坐到费扬让出来的凳子上对冷锋说:“痛快!你今天的恩情我记下了,不过……”
冯盎吹了吹杯子里的茶叶说:“你现在估计也被侯君集记恨了,侯君集可是皇帝手下的大将,你不像我,到了岭南就逍遥自在了。
你到底还是要和他同朝为官的。”
冷锋笑了笑说:“记恨就记恨吧,总要………”
总要有一个朝堂上的敌人,才能安稳啊!……这是冷锋参考程咬金悟出来的道理。
十全十美、举世皆友的人不适合混朝堂,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会被皇帝第一个盯上。
程咬金有敌人,他的敌人就是尉迟恭,每次争出征名额,他都会和尉迟恭大吵一架,甚至差点动手。
至于魏征,他的敌人就更多了,身为言官,“弹劾”就是他的职业。弹劾就像网游里的“举报按钮”,每一次站出来都有人倒霉,甚至于偶尔房玄龄都会遭到他的弹劾,被扣俸禄。
如果说皇帝最放心谁,魏征绝对是第一人选,因为他“举世皆敌”呀!
冷锋昨天就在琢磨找谁“打一架”,尉迟恭程咬金就算了,都是支持过自己的好朋友,找魏征就没作用。
还是侯君集好些,反正这人以后多半会造反,现在跟他“打架”,没准以后还能得到皇帝的奖励呢。
(本章完)
………………………………
第175章 让他们吊着吧!
冯盎看着冷锋等他的下文,结果冷锋却在哪里笑起来了,让冯盎特别摸不到头脑。
“行了,咱们回去睡觉,明天一早就离开洛阳。”
冷锋放下茶杯,背着手就离开了这里。
冯盎看着自己那已经放了好久的鱼,也没了吃鱼的心情,拽着冯子路就去找医馆,这小子伤的也不知道怎么样,问他就是一句“不疼”的回答,还是找个大夫看看比较好。
…………………
啪!咔!
侯君集先是用力地把虎堂的花瓶砸到了地上,感觉不解气,又一脚踹碎了屋门。
木头的房门如何能承受住野牛一样的侯君集的一脚?顿时破了一个大洞。
侯君集的手下们已经闻讯赶来,见侯君集这么气愤,都不敢进去了。
“侯将军生气的时候,最好不要靠近”是绝对的信条。
可是这个信条的使用范围不包括侯君集的家将孙伟光,他是侯君集的家将,却也是侯君集的家臣,在侯家是小半个主人的身份。
家臣,其实和“大臣”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大臣追随皇帝,家臣追随家主。
孙伟光成了侯家家臣后,虽然还是传承祖姓,但是已经成了侯家的附庸,死后也是陪葬在侯君集的墓园。在侯家,除却侯君集和侯君集的妻儿外,孙伟光等家臣是地位最高的,有权处置侯家任何事宜。
“家主,发生了何事,竟让您如此愤怒?”
侯君集看了一眼孙伟光,把今天遇到的事情说了出来。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这冯盎不过一个岭南野人,居然敢欺负到将军头上!”孙伟光听完也气的直用拳头砸桌子。
侯君集低声说:“我现在在意的不是冯盎,而是熩国公冷锋。”
孙伟光很诧异,问道:“熩国公冷锋?您在意他干什么?”
侯君集用手指点着桌子说:“当时在河边,我一直都是对冯盎充满了怒火的,可是回来后细想一下,他冯盎凭什么传旨?”
孙伟光是侯君集麾下第一智囊,经侯君集一说也冷静了下来。
没错,他冯盎何德何能,能够传旨?传旨的人,应该是熩国公冷锋才对,那么,为什么却变成了冯盎呢?
孙伟光说:“家主,莫非?”
侯君集点了点头:“冯盎我们差点干起来的时候,冷锋的态度虽然是两不相帮,可是,我被冯盎羞辱时,他却还是事不关己的样子就不对了吧!难道他不怕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顾他的威慑干掉冯盎吗?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是冯盎那边的,真的打起来,也只会帮冯盎!”
“这……”孙伟光捏紧了拳头:“熩国公可是咱们大唐人,居然护着冯盎,简直是大唐败类!”
说完,孙伟光又说:“将军,咱们洛阳驻军足有一万,他们加起来不过五千,不如咱们等他们离开洛阳后做了他们!”
侯君集叹息说:“做了他们?你在开什么玩笑?先不说会不会走漏风声,就是冷锋手底下那群人也不是咱们能对付的!”
孙伟光不解道:“将军,熩国公手下不过千余人罢了,难道咱们一万人还吃不下?”
“吃不下!”
侯君集走到后堂拿出了一支箭递给孙伟光后说:“看看,这是咱们的箭,射出去只不过能射死一个没铠甲的人罢了。可是冷锋手下每人都有装备着十支会炸的箭,一轮齐射,咱们一万人还能有几个站着的?”
“会炸?”
孙伟光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想出会炸的箭是什么样子的,不过他相信家主这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做出的判断是不会出错的。
侯君集看着孙伟光手里的箭沉默不语,他还有一个理由没说出来,那就是他发现冷锋手下都是精兵,纯粹的精兵。
全身重铠的一半,个个雄壮,有些个别的士兵,铠甲上被刀砍留下的痕迹还清晰可辨,显然是久经沙场活下来的精兵。
另一半虽然只是穿着轻铠,可是他们步伐轻捷,可以想象行动起来会是多么迅速。
这样的队伍显然久经训练,是皇帝手里玄甲军的层次可不是农闲时才会训练训练的府兵比得上的。
恐怖的队伍,装配着恐怖的武器,从参军以来,侯君集还还是第一次对战斗胆怯。
皇帝为什么会允许冷锋建立这样的一支队伍!
“这样的箭,我还有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谁动我射谁!”
冷锋的话伴随着惊雷箭炸开的声响,现在还在侯君集脑海中回荡着。
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
“传令,所有人不得再招惹岭南甲士和熩国公的队伍,这个闷亏,老子先忍了!”
侯君集一拳砸在桌子上,忍字头上一把刀,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
孙伟光叹息一声,只能下去传令。
侯君集这边下令不得招惹冯盎和冷锋,忍了,可是冯子路却不这么想。
吃过晚饭后,冯子路走到迅大队的营地,找到了现在是迅大队队长的三狗子。
“三狗哥,帮我一个忙行不行!”
岭南有四千甲士,只有冯子路、蒙石等人是龙牙这边熟悉的,三狗子对冯子路“三狗哥”的称呼很受用,就拍了拍冯子路的肩膀说:“说吧,三狗哥一定帮你!”
冯子路沉默了几秒才说:“三狗哥…………………”
费扬今天起了个大早,作为洛阳刺史,一个陈国公在自己的地盘上就压的他呼吸不畅了,又来了耿国公熩国公,直接压得他快要闭气了,昨晚发生了那样的事儿,他更是险些当场断气。
现在好了,两个大佬今天就要离开了,余下那个大佬过几天也要走了。
啊,洛阳的清新空气呀,久违了啊。
为了久违的清新空气,费扬对着冷锋和冯盎各种献殷勤,恨不得把二位的鞋子都舔干净。
冯盎一夜没睡,就怕侯君集嘴上说一是套,晚上又突然发难,结果……侯君集连屁都没放一个!
冷锋见冯盎睡眼朦胧的样子就说:“咱们去黄泽睿老家吧,再修整一天,你这个状态可不适合赶路。”
冯盎点了点头,打着呵欠骑马出了洛阳。
几乎是在冷锋他们走出洛阳城的同一时间,侯君集又摔了一个花瓶。
“将军,昨夜军营有十三个士兵被人毒打后吊到了枯树上,晾了一夜,直到今早才被发现!”
十三个士兵,十三,正好是昨天找冯子路茬的士兵数目。
侯君集四处寻找可以摔的东西,没找到,见桌子上没有重要的东西,干脆就掀了桌子:“让他们吊着吧!该死的东西!都是因为他们,老子才受了这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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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
第176章 大出沙
“侯君集多半要掀桌子了。”冷锋看着欢笑着的冯子路对冯盎说。
“三狗哥………弟弟今天被人揍了,没脸找干爹出头,所以就找你们帮帮忙,我想揍回去,等到了岭南,你的伙食费我包了!”
三狗子虽然很想赚点外快,但他不可能私自行动。龙牙军守则:不听老大的话可是要挨揍的。
所以冯子路找过他的时候,他借口找几个兄弟一起,偷偷向冷锋请示要不要这么干。
本着“加一把火”的心思,冷锋同意了三狗子的行动。
悄无声息地深入军营绑人、打人、再吊人,只有旧迅队的群狗子才能办到,迅大队的队员目前虽然跟着他们队长学的有模有样的,终究还是差点气候,只有经历过真正的战火洗礼才能成长起来。
说实话,这次送冯盎回岭南,顺便帮助冯盎对付谈殿的行为,是有点多余的,冯家在岭南根基深厚,干掉谈殿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可是冷锋去与不去之间,隔着几万的人命啊,战争很少有一面倒的情况,两军交战之地,都是绞肉机一般的存在。
“凡尔登绞肉机”是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战况惨烈,连历史课本都要提一下,大唐洛阳之战等大型战役,其实也可以冠上“绞肉机”的名字。
眼前这个叫“王老七”的独臂大叔,就是洛阳之战的幸存者。
“唉,冲动啊!少年时候被征兵的人一糊弄,感觉自己也能混一个大官、光宗耀祖,就加入了王世充的军队。
可谁能想到,大官没当上,倒差点把命搭在洛阳城的城墙上,现在好些了,以前只要看到洛阳城,胳膊就钻心的疼………”
王老七是不幸的,他加错了队伍,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断臂的缘故,并没有被派到边境当兵。
对待降兵,有三种办法。
一是砍了,白起等人就是这么干的,省时省力,却会被天下人指责“冷血”。
二是解除武装,遣散务农,从此三代以内不会再有参军的机会。
三是打散编制汇入己军,不过大多都是被派到边境苦熬一段时间后才会被调回。
王老七是属于第二种,虽然断了一臂,但是干农活什么的还可以勉强坚持,至少可以糊口。
黄泽睿很聪明,他的老家临河,家家都会晒鱼干,所以不可能家家都能采购到,于是他叫来村长,安排衣食无着的优先,王老七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好在王老七是在屋子里和冷锋谈起的往事,“毒鸡汤”没有喂到龙牙军士兵的嘴里。
“军人,就该忠心为主,他当初既然追随王世充,就该做好舍身忘命的准备,能够活命,已经是不错了。”
王老七走后,冯盎就着王老七的往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冷锋却不同意:“老冯,这话你说的就有点错了,军人的最大职责,就是守卫疆土,那么守卫疆土是为了什么?为了皇帝的骄奢淫逸?当然不是,而是为了黎民百姓能够不受战火侵扰、安居乐业。
所以说啊,军人是国家的军人,是百姓的军人,而不是皇帝的军人。”
冯盎思考了一下后笑着说:“这道理没错,可是被儒家的夫子听到了,你这可就是对皇帝的大不敬了!”
冷锋只能苦笑,没办法,现在的社会情况就是这样的,他这番言论,在后世是常识,可是放到唐朝就是“大不敬”。
皇帝,是“天子”,是代表上天统治国家机关、统治黎民百姓的。“君权天授”,非人力可更改,妄图染指皇权的人,必定被上天遗弃………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是现在的正统思想,哪怕叫一个乡野的人也能讲两句。
这种思想虽然封建,可是却还不能打破,因为中央集权的朝廷一旦垮了,隋朝乱世的场景就会第一时间出现,乱世刚刚结束,谁能保证乡野间是不是还隐藏着豪雄。
所以,青蛙,还是温水煮得好!
冷锋见差不多每个人都带上了十条鱼干,就朝着黄泽睿挥了挥手:“够了吧,咱们还有干粮,路上还能打点野味,不用弄太多。”
黄泽睿应了一声,就招呼乡亲们把剩下的咸鱼干收回去,然后按家按户分铜钱。
黄泽睿也不数铜钱的数量,按家按户一人一把铜钱,多就多了,少就少了,没人在意。
村子临河,所以不缺鱼,弄鱼干只是为了冬天不用破冰捕鱼,能够换到铜钱这种好东西,村民们觉得赚大发了。
发到最后,黄泽睿才发现五万多条咸鱼,居然只用了几十贯钱就买了下来。
…………………………
合上洛阳刺史的奏折,李世民揉了揉额头,侯君集这个夯货,平时就经常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现在可好,居然把冯盎和冷锋一起得罪了,原本还想着把侯君集往文官这边推推,免得他武力不再时无事可做,现在看来,至少冷锋就会不停地坑他。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熩国公更坑的!”这句话现在是国公们的共识。
当初他们一人得到了一件琉璃笏板,都奉为至宝,藏在家里宝库渴望着当传家宝流传下去。
可是谁知道半个月后,国公的孩子们休假回家时却对琉璃笏板不屑一顾。
长孙冲:“爹爹,这不是玻璃嘛!我们文院的窗户就是用板状的这东西透光御寒的………”
程处嗣:“爹,这破东西不值钱,我们文院的窗户上就卡着这东西,我课间玩闹撞碎了一块,夫子不过罚我抄写论语十遍而已………”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原本还不信,趁着孩子上学一起去看,结果就看到了朝阳下熠熠生辉的文院七层楼!
李世民原本还眼馋国公们的琉璃笏板,阎立本进宫一趟后,他就不眼馋了。
“沙子烧出来的东西”这个消息虽然让他差点直接笑出来。
朝臣们以为熩国公是大出血了,其实冷锋只是大出“沙”了而已。
(本章完)
………………………………
第177章 成功了的穿云箭
李世民走到书架边,看着书本上阳光透过绿色玻璃的绿光入了神。
高昌,是古丝绸之路的要道,大唐商人想要走西域,在高昌需要缴纳不菲的通关税,所以高昌这个国家虽然不大,但是很富强,是块硬骨头。
可是你再是硬骨头,也不会是火药武器的对手!
幻想着地级惊雷在高昌土地上炸响的场景,李世民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地级惊雷,一个正常人拿动都要费尽全力,所以就是龙牙军、龙鳞军都不适合装配。
龙牙军讲究来去如风,冷锋甚至特意加上了野外求生训练,就是为了龙牙军在必要的情况下,连粮草都抛下,提升速度。正常的行军,都是军马未动,粮草先行,粮草是军队的命根子,所以战争时“烧粮草”是惯用的战术。
经过野外求生训练后,粮草对于龙牙军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可是地级惊雷这玩意儿,人力是玩不了的,只能配合投石车使用,而投石车这种大家伙,就是一万的军队都很少装备,更何况龙牙军这一千二百人呢!
“商人也是朕的子民,朕的子民,只能向朕缴纳赋税!”
李世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书架上,抓得书架的木板都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一只温热的手抓住了李世民的手,李世民的手瞬间就放轻松了,他不用回头就知道身后的人是谁,多年夫妻,他和皇后早就快要融为一体了。
也不转身,李世民任由皇后抱住自己的腰,柔声说:“孙神医要你每日在皇宫行走两个时辰锻炼身体,你今天可走够了?”
皇后把头搭在在李世民的肩膀上说:“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在走了,别说,这些天妾身都没有再头疼了。咦?您这里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硌人?”
李世民伸出手,在腰间掏出了手枪说:“这是冷锋答应送给朕的护身暗器,那天朕实验了一下,威力惊人,就是声音有点大,还震手。”
皇后笑道:“熩国公送给您的好东西,您该好好收着才是,怎么放在腰侧了?”
李世民说:“他给我的时候,对我说怎么顺手怎么放,朕以前拔刀习惯了,就放在了那里。”
李世民展开龙袍的外袍,露出了他缝在腰部的枪套,检查保险后才把手枪放了回去。冷锋说过,保险如果开着,很容易走火,就是自己打自己,试过手枪威力的李世民不觉得自己的“万金之躯”可以抗住手枪的射击。
书房外黄门通报河间郡王李孝恭求见,皇后急忙退到后面,李孝恭是李世民的堂哥,现在正式求见一定是有正事。妇人不干政,她必须退避才行。
书房门打开了,李孝恭走进来后单膝跪倒在地:“陛下,龙鳞军装载的火器基数已经达到了八,再加上秋风已起,是时候出兵了。”
李世民点了点头:“张仲清的惊雷司现在制作惊雷箭和惊雷的速度确实起来了,地级惊雷,你准备带多少?”
李孝恭道:“三个足矣,三个地级惊雷,足以改变一场决战的战局,更不要说龙鳞军还有惊雷箭和人级惊雷了。”
李世民考虑了一下说:“多带一个吧,西突厥和高昌关系密切,会不会出兵支援高昌也说不定。这次出兵你和李靖虽然都是主帅,但是大事方面你还是得听听他的意见。”
李孝恭并不是刚愎自用的人,他很清楚李靖的军事才能在自己之上,就点了点头。
李孝恭走后,李世民摸了摸自己座位上的皮毛,冷锋说过,高昌的棉花可以用来制衣,也可以用来制作被子、座垫,至少比皮毛舒服。
他不在意棉花的座垫坐着舒服,他只希望百姓们能穿上棉衣。刘源在全国奔走改革农业,如果再有棉花这种神奇的东西,百姓就能衣食无忧。
让百姓,他李世民就将是几百年来最出色的帝王,再加上火药武器这种军队利器,开疆拓土只是信手拈来,他就是追一下秦皇汉武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百姓口口相传之人吗?李世民看着自己龙袍的花色,眼色迷离………
李靖看到抱着箭匣、双眼血红的张仲清吓了一跳,这人是拼命到了什么程度?
张仲清也不废话,把箭匣摆到了桌子上说:“你是这次出征高昌的最大头,穿云箭就该让你最先实验,拿着弓跟我走,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实验!”
李靖担心地问道:“你的身体还撑得住吗?别我们出征了,你却倒了。”
张仲清摆摆手说:“少说没用的,当年追随陛下作战,老子就是七天七夜没合眼的时候都有过,这算个屁,快走!
李孝恭今天跟我确认了一件事,看样子就要出兵了,穿云箭必须出现在战场上!”
李靖只能找弓随着张仲清出了门,为了保密,连护卫都没叫。
俩人骑着马进了深山后,张仲清从箭匣里取出了穿云箭,对李靖说:“目前我弄出了蓝色、红色、紫色、三个颜色,带响声、不带响声两种,浓烟无火光、有火光浓烟少这两样,说说吧,你要试试啥样的。”
李靖说:“先要红色火光有烟雾的试试。”
张仲清取出了涂着红色颜料的一支箭递给了李靖。
李靖的弓箭虽然不是顶尖水平,但至少也是一般水平,射个箭还是没问题的。
点燃引信后一箭射出,张仲清的穿云箭这一次并没有在半空中变成转圈圈,而是很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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