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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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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庙堂之高;沙场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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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故人

    天子令吕布入京的诏书,很快就摆放在了将军府的文案桌上。

    张仲翻来覆去的读了数遍之后,上面的的确确写的是‘召北广校尉吕布入京见驾’,他才差人去将吕布叫来了府中。

    吕布对此也是一头雾水,按理说,在并州有资格入朝觐见的,也就张仲张懿两人而已。像吕布这样的校尉,不管在哪一州,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而且自大汉开国以来,也从未有过边塞校尉入京的事例。

    戍边将领入京本就是极为少见的事情,更何况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校尉。不过,既然天子下诏了,纵使吕布有一万个不愿意,他也必须得去。

    鲜卑人的突然撤离,绝非仅仅只是因为张懿的两万援军到来这么简单,吕布虽不清楚这其中的具体内情,但肯定跟云中郡的戏策脱不了干系,除了他,吕布再难想到第二个人。

    狼骑营能在短短一月内训练出来,表面看上去是吕布一个人的功劳,唯有吕布自己知道,训练与征战所需的补给、军甲、战马等一系列物资,戏策才是最大的功臣。

    只是戏策不图高官,不图厚禄,以他的一身本事,去哪都能绽放光彩,为什么会选择倾力帮助一介寒门的自己呢?

    从一开始吕布就没想通过这个问题。

    张仲见吕布怔神,将文案的诏书交到吕布手上,神色凝重的给吕布敲起了警钟:“奉先,此去洛阳吉凶未卜,你性子好斗,又戾气裹腹,朝堂之上万万不可冲动鲁莽。常言道,伴君如伴虎,你定要处处小心谨慎才是,这可能是你的一次天大机缘,但也可能随时令你万劫不复,凡事都要慎之又慎,你明白了吗?”

    吕布点了点头,冲张仲抱拳应了声,“将军教诲,布谨记于心。”

    “吕奉先,我大哥就在洛阳,要不要我给你吱一声,到时也好有个照应。”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严信觉得吕布这个人挺不错,便主动开口询问了起来。

    吕布微微摇头,婉拒了严信的好意,毕竟他跟严家没有过丝毫的交集,让人家大费周章,也不合情理。

    吕布不愿,严信也不强求,很多事情,点到即止就好。

    临行前,张仲教给了吕布许多朝堂上的礼节,使得吕布大呼头疼,这些文人的繁文缛节,比起战场厮杀都还要折磨人。

    老将军又让吕布顺道去强阳一趟,吕布的坐骑在战场阵亡,而强阳县有一处占地极广的大牧场,老将军特意让吕布去挑选一匹快马。

    战马阵亡,吕布也很是无奈,一般的骏马难以支撑他的身体,可要找一匹神驹又是何其之难。不过既然老将军开口了,吕布也只好先答应下来,洛阳路途遥远,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会省下不少时间。

    得知吕布被宣往洛阳,郑嵩立即招来跟了自己大半生的老管家,吩咐道:“你速回上党,暗地里悬出重赏,并将吕布的路线散播出去,就说谁能取下吕布的头颅,就以千金回报。浊河两岸亡命之徒素来不少,到时不需老夫动手,就有大量的杀手刺客,主动去追杀吕布。”

    郑嵩吩咐完后,惬意无比的抹了把胡须,脸上露出个老狐狸的阴险笑容,“想去洛阳,哼哼,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命了!”

    管家领了命令,星夜赶回上党,并着人动身去办这件差事去了。

    雁门郡的最南边,有一座县城名为强阳,这里原野肥沃,青草鲜美,渭河的分支流经此处,形成了一片天然的牧场,乃是最佳放马畜牧的场所,因此强阳又名‘骏城’。

    整个并州的战马,几乎都是靠强阳撑起。

    为了防止有人偷盗马驹,张仲特地在强阳驻扎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后来由于雁门关战事吃紧,才抽调走了两千,仅余下千人来守卫此处。好在张仲的威名广布,即使少了两千人的看守,也从未有过一匹骏马丢失。

    除了供给军队以外,极少会有人亲自来挑选马匹,看守的士卒们也就乐得清闲安逸,知足的干着这一份有吃有喝、性命无忧的‘老爷’差事。

    牧场的东大门处,值守的十余名士卒盘坐在一堆,怀中抱着武器开始胡天吹地,话题无疑是关于这次雁门关大战的细节始末。

    汉家儿郎卫关死战、狼骑营千里驰援、吕奉先孤身闯阵、鲜卑人败北而逃……

    一桩桩一件件的热血壮举,通过基层士卒们的不断传播和添油加醋,已然快演变成了神话故事,以至于传到普通百姓耳朵中时,吕布俨然成为了从天而降,力挽狂澜的盖世英雄。

    在这十余名士卒中,有个二十七八岁的扁鼻青年说得尤为兴奋,唾沫横飞,如同亲身经历,亲眼见到过一般。

    青年的脸色亢奋,谈论间还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上几下,就好像是自己赶走了那些可恶的鲜卑人一样。

    期间,有人小声的作出了质疑,“李头儿,你又没见过吕布,你怎么知道吕布的眉心长有一颗小枣般的印记。”

    那青年听到这话,越发的自得起来,颇为神秘的说道:“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吕布小时候的事情,你们想不想听?”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七嘴八舌的催促着这名担任什长的青年,“想听想听,李头儿,你快说,快说呀!”

    雁门关的故事他们这些天听得都有些腻了,而关于吕布的过去,却几乎无人所知,所以也格外的激起了他们心中的好奇。

    这名扁鼻青年清了清喉咙,在众人焦急迫切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的道了出来:“吕布的母亲是一黄姓财主之女,聪明贤惠,先后替吕家育下四女,却苦无男丁。一日,黄氏随夫到白马寺庙(并非洛阳那个,在五原也有)拜佛求子。归来的那天晚上,黄氏梦见有一猛虎扑身而来,她急唤丈夫赶打,老虎却温顺地卧于身旁。不日,黄氏便身感有孕,男婴出世之时,西北上空彩虹映现,光彩夺目。男婴降生后脐带自断,双目有神,其父见状心中大快:‘吾儿神也’。因出生布上,故起名吕布。”

    众人听罢,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青年什长匀了口气,他喜欢这种被很多人注目的感觉,遂又接着说了起来:“吕布他打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生性好斗争狠,力气也远非常人能及,村子里的孩童都不敢同他玩耍,视而远之。但又令人称奇的是,当吕布同女孩在一起时,却表现得格外温顺体贴,与平日判若两人。”

    众人听得入神,李姓青年却突然话题一转,故意吊起了手下们的胃口,象征性的甩了两下肩膀,叫苦道:“也不知是怎么了,我这肩膀啊,这几天老是觉得发酸无力……”

    不等他的话说完,立马有人起身走到背后,极为狗腿的给他捏起了肩膀,一脸谄媚道:“头儿,你接着说,接着说……”

    李姓青年享受着免费的按摩,舒爽的将双肩往后张了张,再次说了起来:“吕布幼时与一般小孩不同,他喜欢与比他强的人呆在一块儿。从五岁起,他就常随牧马人野外放马,并喜爱马,只要一见马便精神十足。七岁时,单独骑马追击野狐山鹿,从无空手而归,经常将重于他几倍的小马驹抱起玩耍,甚至举过头顶。十一岁的吕布,摔跤击败两名彪武的大力士,闻名全县。”

    从那时起,县中就再也没有男子够资格站在吕布的身侧,同他一起玩耍。

    年岁最小的那名士卒缩了缩身子,听完只觉后背发寒,咕嘟了句:“怎么越说越渗人了。”

    除他之外,还有个鹰眼的汉子也大声问了起来:“李头儿,你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清楚,该不会是你瞎编出来唬我们的吧!”他可不信十一岁的娃娃就能够击败臂力数百斤的大力士。

    面对众人质疑的眼神,青年觉得失了脸面,涨红脸怒骂道:“你他娘的少放屁,老子跟吕布可是同乡!”

    此话一出,瞬间引发了一阵不小的热潮。

    这位青年什长的家世出身,他们都清楚,的的确确是五原郡九原县人。如此一来,一切的疑惑都彻底的解开了。

    “那头儿你是什么时候败给吕布的啊?”

    有人笑嘻嘻的问了起来,其余诸人也都跟着纷纷起哄。

    “去去去……”

    感觉把自己给套上了的青年不免有些恼怒,起身嚷嚷起来:“等老子先去尿一泡,再回来跟你们讲讲我跟吕布大战三百回合的英雄事迹。”

    在一片唏嘘声中,青年迈着步子走向了右侧不远的一出深丛,脱裤放水。

    青年前脚一走,后脚就有人来到了东大门前。

    是个很年轻的俊朗男子,粗衣麻裤,脚上一双黑色的厚底布鞋,腰间系有一根圆粗的麻绳,步伐轻盈。

    坐在地上的士卒们瞥到这个男子的身影,一轱辘的全都站起身来,警惕的盘问道:“喂,小子,你是干什么的!”

    “奉张仲将军之命,来此挑选马匹。”途经强阳的吕布如实回道。

    看守大门的士卒一听是张仲所派,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口中再次问着:“可有将军文书?”

    吕布对此深表无奈,“走得匆忙,那文书至今还搁在将军府中。”

    几名士卒交换了一下眼神,将兵器拦在吕布身前,“那就对不住了,没有将军的公文,任何人都不能擅自进入。”

    吕布似乎料到了是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难这些个士卒,转身而走。毕竟这些士卒也是按照军令办事,若吕布想要硬闯,就这么十来个人,还不够他的一次热身。

    此时小解完的李肃回来,恰好同吕布撞了个正面,顿时呆若木鸡。

    反倒是吕布先开口,朝李肃笑道:“肃兄,我们好久不见。”

    正如李肃所说,吕布和他的确是同乡,而且两人还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朋友。只是十年前,村子里发生了大变故,两人才各走一方。

    回过神的李肃连忙回道:“阿布……不,吕将军……您为何来此?”

    李肃的语气谦卑,说完还不忘朝吕布抱拳行了一礼。

    见到昔日的故人,吕布也显得十分高兴,扶起躬身的李肃,谦和的说着:“肃兄,你还是叫我阿布吧。我只是顺道来这里挑选马匹,结果文书忘在了将军府,看守的士卒不让进,我也不想令他们难办。”

    李肃听完,得知吕布竟被阻挡门外,撸起袖管走到那个士卒面前,挨个抡了一大嘴巴子,如泼妇般叉腰大骂起来:“你们一个个都他娘的瞎了眼是不是,知道他是谁不!都给老子竖起耳朵听好了,他就是破鲜卑万骑的吕布吕奉先!”

    别看李肃手抬得高,打下去却是一点不疼,士卒们这才发现,在吕布的眉间,的确有一枚倒立的暗红枣印。

    继而,这十余名士卒的表情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炽热的目光之中,有兴奋、有欢呼、有压抑许久的喜悦、还有向往已久的梦想……

    无数的小星星在他们眼中闪动,这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感受到,传说中的强者,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他们的面前。

    他是整个并州的英雄,天下无敌的吕奉先。

    …………

    李肃亲自将吕布迎进了牧场,一路上嘘寒问暖,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热衷官道,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会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牧场内芳草碧碧,一眼望去,与天边相接连。

    吕布选了匹七尺高的赤鬃马,它虽不是最好的一匹,吕布对它却情有独钟,红色意味着奔腾的初阳,也代表着将士儿郎征战沙场的热血激昂。

    给马儿套好绳缰后,李肃伸手想要为吕布牵马,吕布没让,而是自个儿牵着马绳,同李肃并肩而行。

    此时,有个端着筐干草的汉子从吕布身旁走过。

    牧场的马仆大多矮小瘦弱,像这个汉子身材挺拔的实为少见。

    最重要的是,即使不用眼睛,吕布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天地正气。

    余光只看到了仅露出侧面的脸庞,刚毅沉稳。

    返回的路上,吕布的脑中一直浮现着刚刚擦身而过的那个汉子,影像烙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李肃跟在一旁,很自然的慢上半拍,落后半步。

    当走到大门处时,吕布身形一定,忽然松开手中的马绳,调头急足狂奔。

    端着草料的汉子见到刚刚离去的青年去而复返,站在他的面前微微喘息,不知是什么事情将他急成了这般。

    吕布却如何也遏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澎湃,连声音中都夹有了一丝的颤抖,低低的喊上了一声:“高顺。”

    我,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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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高顺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年岁正值中年,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狂草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想一心报答和补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许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施舍?

    吕布的傲在表面,高顺的傲,在心中。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忙。”

    不用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意,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受到他人的欺辱。”

    给下承诺的同时,李肃也在心头琢磨着,高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认识吕布,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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