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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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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是夫弥麾下猛将,被擒之后,因感念步度根的胸怀的气魄,而顺应归降。虽从未与南方汉人有过交手,不过听其他将军说,汉人怯懦,根本不是他们草原男儿的对手,于是也想着借此机会露一露脸,博个名声。
在汉、鲜大军对峙的右侧山岭上,有两道身影也正悄然密切的注视着下方的军情战况。
“将军,你看看,看看到底是树大招风,鲜卑人听说是你挂帅,这都出动了多少兵马,黑漆麻乌的一大片,望都望不到头。”
“当初在鱼尾坡,张懿为帅的时候,鲜卑出动的人数可是连这儿的这一半都不到。”
“别说打了,我看见这么多人,脚都软得慌。”
裹着厚夹袄的戏策蹲在地上叨叨个不停,双手拢在细窄的袖口里,配上他那一头不爱打理的鸡窝头型,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落魄乞儿。
每当一阵山风刮过,他整个身子都会忍不住的抖上几下,像是野狗撒尿一般。
剩下的明天再补上,赶不及了,例行凑字数
汉光合六年,畅月十三。
汉、鲜会战于西安阳以南的牛佘野,双方拉开阵势,投出总兵力多达十六万之众。
这一役,不论胜负结局如何,都必将载入史册。
在获知汉军主帅易作吕布之后,鲜卑大王步度根亲提大军前来。对于这个屡屡坏他大事,甚至还差一点就取下他性命的青年飞将,步度根心中,多少有些忌惮。
从西安阳到牛佘野的距离不算太远,半个时辰的路程。
步度根计划是想趁着汉军远来疲乏,又立基未稳,直接上去打他一个手忙脚乱、措手不及,然而等步度根大军抵达牛佘野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却是四万枕戈待旦的汉军将士,以及随风飘扬的汉军大旗。
步度根见状,大手一摆,在两里外的平原上,稳稳的将十余万大军依次排开。
前方的汉军阵势棱角分明,气势恢宏,步度根远远的望见之后,不由的在心头感叹一声:到底是吕布统帅,光这排兵布阵,就远非张懿那种庸才可比。
“大王不必担忧,汉军的诡计,老朽已经彻底看破。”扶图禾半仰着身子,瘫躺在木撵上,被四名壮汉抬上前来,干瘦的脸上布满了风霜,已然是到了风烛残年。
从前天汉人下战书起,扶图禾就不眠不休的坐在军事地形图前,整整熬了两宿。好在老天开眼,终于在昨天夜里,他想通彻了汉人为什么要约在此处决战的关键。
“大长者,你身子不好,应当好生歇着才是,这里有本王坐阵,汉人一个都跑不了。”步度根满脸关心,昔日的鲜卑智者如今患上风瘫,这于他而言,并不是一样好事。
………………………………
第一六八章 初战
两万鲜卑铁骑以怒海翻涛之势汹涌而来。
胯下战马四蹄矫健迅疾,裹挟着雷霆万钧,从牛佘野的平原上奔踏而过,震耳发聩。
铺满厚厚积雪的地面,生生被开出一条宽阔十余丈的大道,显现出原野最初的翠绿之色。
汉军的中军位置,高顺双手扶在战车栏杆,目光深邃,身旁是一杆刻有‘汉’字的巍峨大旗。
鲜卑人来了!
汉军将士此刻的情绪明显躁动了起来,临上战场之前他们都大碗喝过赴死酒,即使有去无回,也绝不后悔。
可此时此刻,面对气势浩大的鲜卑铁骑,说一点儿不怕,那纯粹是在自欺欺人。
马蹄踩踏在地面轰隆隆如雷声,汉卒们的心头‘咚咚咚’跳的厉害,因紧张和不安而紧紧攥着手中兵器。
“慌什么!”
高顺威严的声音有如洪钟,轮廓分明的五官在呼啸的寒风中愈发刚毅起来。
“高将军,末将请求迎战这支鲜卑人的先头部队。”方悦催马来到高顺面前,手握梨花枪,眼中充满了战意。
年少轻狂,满腔都是热血。
高顺并不给予方悦回复,鲜卑人这两万骑卒明显是来打头阵,探底细的。步度根不会蠢到直接压上主力,他肯定会在具有绝对把握的时候,出动全军,给与汉军最为致命的一击。
其实打仗就和打牌一样,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有傻子才会在开局时,用四个二把双王带上,以全部家底来孤注一掷。
蹄声越来越近,鲜卑人距汉军距离已经不足半里。
大敌在前,却不能上前一展身手。
方悦心里头上蹿下跳,跟猴挠了似得。他本想上去替汉军挣个开门红,在士气上压他鲜卑人一头,也好涨涨大汉威风。
可高顺这个傻蛋,偏偏就是不肯开口。
再这样等下去,就只剩下被动挨打了。
“传我将令,敌寇至一百五十步时,前军弓箭手齐射。”
听到高顺下的这道命令,方悦满脸呆滞,随后竟是给气乐了,态度已不似刚刚那般和善,言辞间颇有讥讽之意:“高将军,你知道鲜卑骑卒的前行速度有多快吗?想靠前方那五千弓箭手压制?你压制得了吗,送死还差不多!”
“他们过不来。”高顺低沉着嗓音,目光深邃,面庞上透出股莫名的自信。
方悦当时心里就很想质问高顺,这股自信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不过他忍住了,为了大局,他又继续苦口婆心的劝谏起来,希望高顺能够迷途知返:“我知道你有二十万支箭羽,可你想过没有,一百五十步,骑兵也就是两个眨眼的功夫。箭没射完,鲜卑人就已经杀进来了,到那时,我们的骑兵就丧失了主动权,发挥不出作用,就废了。”
高顺收回目光,侧头看了方悦一眼,淡淡的说了句:“我知道。”
然后,便没了下文。
你知道?
知道还不赶紧派出骑兵迎击!
然则高顺并没有任何动作,方悦这次是真气着了,当场就冲高顺吼道:“高顺,你到底会不会统兵!”
与此同时,鲜卑人的两万骑距汉军已经不足两百步。
顶在最前方的汉军弓箭手已搭箭上弦,拉开硬弓,抬起四十度角,指向天空。
鲜卑领军的疙黎见状,不由哈哈大笑起来:“儿郎们,汉人简直愚蠢透顶,居然妄想用弓箭来阻挡我们的铁骑,今天我们就教教他们,什么叫做骑射。”
说罢,疙黎率先从马腹旁拿起角弓,又从箭囊里取出利箭,张弓准备射杀前方的汉军将士。
步射战法死板,防御性极弱,一旦被敌人近身,就只剩下待宰的命运。
而骑射则不然,不仅打法多变,而且迅捷灵活,再加上胯下战马的速度加成,使得弓箭的射击范围和杀伤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两万鲜卑骑卒拉开弓弦,瞄向了汉军,利箭即将脱弦而出,
然而就在此时,变故陡生。
骑行在最前方的疙黎胯下战马痛苦的嘶鸣起来,前腿一趋,跪倒在地,巨大的惯性将马背上的疙黎摔了个七荤八素,连续在地上翻了好几个滚儿。
身后的两万骑卒也没能幸免,在继疙黎的先例之后,接连不断的摔倒在地,同样是被胯下战马掀下的马背。
“这些鲜卑人到底在搞些什么名堂?”
汉军之中的方悦攥紧手中长枪,原先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可这突发的变故,鲜卑人接连坠马落地,简直就像是活见鬼了一般。
不仅是他,整个军阵中的汉军将士一个个也都莫名其妙,难不成真是天神显灵?
疙黎缓过神来之后,见爱马已经侧躺在地面,浑身抽搐个不停。
他急忙爬了过去,四下查看之后,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在战马的左前蹄上,扎有一枚黑色的四尖利刺,每根刺长三寸。
“铁蒺藜!”
疙黎怒声咆哮,一对铜鼓眼几欲喷火,他显然认得此物。
这种东西制作起来不算太难,属于防御和抑制骑兵的有效手段之一。
换作以往,身为骑将的疙黎根本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可就是因为这十日大雪,牛佘野上的积雪足有尺深,三寸长的小东西扔在里头,仅凭肉眼,根本看不出来。
他伸手往前方的雪地里摸索两下,果然又摸到了一枚。
好阴毒的手段!
疙黎咬牙切齿,战马一旦伤了脚蹄,就相当于人落了个终身残疾,这辈子都上不了战场。
骑卒最重要的伙伴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战马。
得知雪地里藏有铁蒺藜后,后方骑卒本能的勒住了马绳,如此一来,骑军最大的速度优势,就彻底消散殆尽。
“将军,你看!”
滚落在疙黎身旁的一名青年骑卒,手指指向天空,满脸愕然。
密密麻麻的箭矢正往这边飞来,如秋之飞蝗数不胜数,飞行轨迹呈大圆弧型。
“别怕,汉人的弓箭最远只有百步射程,现在我们隔汉军约莫一百五十步,就算飞到我们面前,也早已不具备杀伤威力,最多就是蹭破点皮,你别……”
话还没有说完,一杆黑幽色羽箭直接贯穿了眼前青年的脑袋,血水溅了疙黎一脸。
………………………………
第一六九章 对冲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
疙黎张大眼珠,眼睁睁的看着青年骑卒直挺挺倒在自个儿面前,心中的那种感觉,根本无法用言语来述说。
他拔起地面不远处的一根落空羽箭,往手里掂了掂。
这一刹,他似乎全明白了。
汉军所使用的箭矢不仅比普通箭支要重上许多,射击方法也是为增加弓射距离而制定的抛射。
这种射击方式优点在于射得远,杀伤力较大,缺点同样也极为明显,准确度不足。
冲在前面的鲜卑骑卒因隐匿的铁蒺藜落下马背,后方的骑卒见了,勒马在原地打转,不敢轻举妄动。
这么大一堆的活靶子,五千支箭齐射过来,就是瞎子也能中他一大片。
鲜卑骑卒们在马背上挥舞起弯刀,试图阻挡汉军射来的箭矢。
箭雨一波接着一波,倒在地上的鲜卑人也越来越多。
“将军,汉军的飞箭太过猛厉,我们已经伤亡了好些儿郎,是进是退?”副将滚到疙黎身旁,急切的大声询问起来。
进,还是退?
这对疙黎而言,无疑又是一个天大的难题。
他心里很想奔着汉军主帅而去,可谁又知道这剩下的百余步距离里,暗藏了多少阴毒的铁蒺藜?
如果下令撤退,那疙黎脸面就算是彻底丢尽,外加他又是降将的身份,今后还怎么在步度根手下立足。
踌躇之间,疙黎想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副将,你速速折返主军,将这里一切报知大王,是进是退,请他来定夺。”疙黎提起长刀,替副将挡下两根箭矢,作为先锋将,他必须顶在战场的一线。
副将领命而去,夺过一名骑卒的马匹,往回急奔。
鲜卑人陷入两难之境,汉军这边自然是人人士气高涨。
“高将军,你这些铁蒺藜什么时候撒上去的?”方悦脸上的怒意早已不在,极为好奇的凑到高顺身旁,连带称呼都变回了高将军。
“我哪有这种智慧,这是先生让狼骑营来撒的。”高顺如实以告,打心底佩服那个看似闲散的青年儒生,或许从下雪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预料到了一切。
“是他啊。”
方悦嘀咕了一声,看着天空中接连飞射而过的羽箭,有些不满的抱怨起来:“这一波下去就是五千支箭,鲜卑人落马的才三五百人,这命中率未免也太低了吧。二十万支箭射完,估计才能伤他个七七,不划算啊。”
被箭羽射中的鲜卑士卒捂着伤口,在地上痛苦哀嚎。
凄厉的惨状高顺看在眼里,没有一丝的怜悯,闷沉着声音说道:“如果二十万支箭能换下这两万骑卒,不亏。”
二十万支重箭就换两万骑卒,这还不亏?要知道,一支重箭的造价可是相当于五支普通箭矢的总和。
方悦满脸问号,他着实是想不明白。
既然有了铁蒺藜的压制,那就安心等着鲜卑人的大军出动,到时几波齐射下来,鲜卑人的伤亡肯定会是现在好几倍。
为什么高顺就不肯再等等呢,甚至还下令弓箭手加快速度,恨不得快一点把剩下的箭羽射完。
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方悦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与此同时,疙黎的副将以最快速度赶回到步度根身前,将前方战况如实以报。
步度根的行事风格历来都是果断迅决,在听闻疙黎遭到汉人埋下的铁蒺藜掣肘后,立马又招来一员帐下虎将,“达戈儿,本王令你率一万五千骑上去增援疙黎,记着,队形不要散的太开,以二三十骑为一排,发起尖刀型的突刺冲锋。”
“达戈儿领命!”
穿着黄斑虎皮甲的汉子将拳头擂在胸前,然后扭头朝着身后骑卒高声吼道:“狼崽子们,以三十人为一排,跟着我去冲垮对面的汉军阵型!”
“杀!”身后万余骑卒怒声齐吼,纵马扬刀。
鲜卑人再度出动一万五千骑,朝着汉军猛冲而来。
坐阵中军的高顺远远望见之后,依旧是那一张万年不变的木头脸,自语了一声:“这些鲜卑蛮夷倒有几分脑子,这么快就寻得了破绽。”
方悦见到鲜卑人的骑军阵型,脸色微变,主动向高顺建言:“高将军,鲜卑人这样二三十骑为一排突进,在缩小攻击范围的同时,大大增强了其后续的冲击能力。其势过于凶猛,我军前方的弓弩手和步卒肯定是挡不住的,不如先暂避其锋芒。”
至于铺设地面的铁蒺藜,鲜卑人一波冲过,最多也只能伤他几十匹战马,构成不了先前那样的巨大威胁。
高顺没有点头,反问了方悦一句:“方将军刚才的勇气去了哪里?”
方悦俊脸一红,面露尴尬。
他本来是想请战来着,但考虑到雪地里的铁蒺藜,他又不知道埋藏在哪些位置,所以果断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把自己的爱驹扎伤了脚,那可就是得不偿失,到时哭都哭不出来。
总是时间差一点,就很气。
再给我一个小时,我就能写完了,,,
填字数吧
鲜卑人再度出动一万五千骑,朝着汉军猛冲而来。
坐阵中军的高顺远远望见之后,依旧是那一张万年不变的木头脸,自语了一声:“这些鲜卑蛮夷倒有几分脑子,这么快就寻得了破绽。”
方悦见到鲜卑人的骑军阵型,脸色微变,主动向高顺建言:“高将军,鲜卑人这样二三十骑为一排突进,在缩小攻击范围的同时,大大增强了其后续的冲击能力。其势过于凶猛,我军前方的弓弩手和步卒肯定是挡不住的,不如先暂避其锋芒。”
至于铺设地面的铁蒺藜,鲜卑人一波冲过,最多也只能伤他几十匹战马,构成不了先前那样的巨大威胁。
高顺没有点头,反问了方悦一句:“方将军刚才的勇气去了哪里?”
方悦俊脸一红,面露尴尬。
他本来是想请战来着,但考虑到雪地里的铁蒺藜,他又不知道埋藏在哪些位置,所以果断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把自己的爱驹扎伤了脚,那可就是得不偿失,到时哭都哭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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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零章 反击
并州北境的疆域,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底层百姓大多以畜牧为主,牛羊杂多亦不足为奇。
然则此时此刻,汉、鲜双方正处于交战状态,别说平日里最为温驯顺和的牛羊,就算是丛林里的猛兽,在嗅到大战气息后,也是远遁而去。
所以当达戈儿听见牛声哞叫的时候,不由的怔了一下。
前方的汉军弓手已经收起弓箭,迅速从中间往两旁跑开。
让开的大道上,正有近百头壮如小山的青犁牛往前狂冲,它们尾巴上缚捆着干苇,还浇了火油。
从高顺下令点火的那一刻起,平日里温顺无比的它们,就已经爆发出了身体里的所有力量,尾部传来的剧烈疼痛,令它们满目血红,不顾一切的往前蛮跑乱撞。
“不好,快散开!”
当望见那发了狂的青犁牛朝着自己这个方向疯了一样的奔来时,达戈儿浑身一个激灵,内心也为之一颤,紧忙大声喊了起来。
要是跟这些疯牛正面怼上一波……
达戈儿不敢再想下去。
几十步的距离,战马也不过是一两个眨眼的功夫,更何况这些个发了飙只管蛮撞的大青牛呢?
达戈儿反应很快,策马摆尾,以最快的速度避开了这群大青牛的冲击范围。
至于身后的上万骑卒,达戈儿下达的散开命令还未传至,就已经正面撞上了迎面而来的蛮牛们。
那个率先冲上去的骑卒夸张的张大着嘴巴,满眼都是呆愕,甚至连手中的弯刀都忘记该如何挥舞,就被连人带马的顶翻在地。
坠马的骑卒还没来得及起身逃跑,后面的蛮牛就已经接踵而至。
无数粗健牛蹄从他身上踏奔而过,鲜活的生命只在刹那,便已化作了永恒。
侥幸逃脱的达戈儿勒马回望,无数的鲜卑将士摔下马背,有的是被蛮牛踩伤,有的则是被受到惊吓的战马乱踩至死。
牛的蛮劲儿一旦上来了,那一蹄子踩下去,饶你腹肌硬如铁,也管叫你吐出两升血来。
只有最后的一小股人马,在望见前方形势不对时,及时散开才逃得一劫。
数十头青犁牛几乎以一骑绝尘的姿态,硬生的从近三万骑卒的队列中,凿开一条道来。
此时的汉军则充分发挥了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前方的五千弓手再度拉弓上箭,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鲜卑人在他们心里的重要位置。
不少留着一口气在死亡线上挣扎残喘的鲜卑骑卒,几波箭雨下来,就彻底落了气。
眼看着手下儿郎一个个的阵亡死去,曾经夸下海口的达戈儿满脸怒容,咬碎一口钢牙,指着汉军方向暴跳如雷:“阴险狡诈的汉贼,胆小如鼠的汉贼,有本事过来跟我正面一战!”
相较于达戈儿的气急败坏,汉军这边的将军们则是眉开眼笑。
不损一兵一将,就赚他个上万敌贼性命,这笔买卖,已经给起初底气不足的将士们,鼓足了勇气。
而那些个原本不服高顺为帅的将军,此刻也不由的高看了他几分。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作为主帅的高顺从一开始就密切的注视着战场,比任何人都要聚精会神。
前方的达戈儿在大吼大叫,如同泼妇。
高顺冷漠着脸,不见悲喜,他喊了两个名字:“宋宪,侯成。”
“末将在!”
“我令你两共率步卒两万,将前面这些鲜卑人,击溃为止。”
“领命!”两人同时抱拳,大声应答道。
听到高顺调兵,不少将军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达戈儿这么明显的激将法,他们一眼都能看穿,这个高顺会看不出来?
鲜卑人大军将近十二万,汉军则只有四万有余,就算鲜卑人受挫一时,也依旧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正面硬碰硬的打,吃亏的多半会是自己。
“高将军,还请慎重,切莫要中了鲜卑贼人的激将之法。”
有人出来善意的提醒起高顺,其余诸将也是随之附和,建议以固守为佳。
高顺对此不置一词,将目光放在宋宪侯成两人身上,道了声‘活着回来’。
“鲜卑贼将的狗头,我宋宪(侯成)收下了。”两人将手中甲刀往后一摆,默契十足的朝着战阵前方催马而去。
站在山岭上的吕布望见下方动静,低沉起眉头,面色诧异道:“怎么这么快就发起了反击?”
这场仗已经赌上了整个并州,可容不得半点差池。
而高顺现在所行的动作,明显跟原先的计划不同!
裹着双手的戏策往旁边瞥了一眼,见吕布面色动容,呈现出稍许的紧张之色,不由在心底微微摇头,开口说道:“将军,知道为什么当初我不建议你亲自挂帅吗?”
吕布想了想,缓缓开口,语气里夹杂有一丝丝的自卑:“因为我不懂排兵布阵,不会统筹大局。”
“真是这样吗?”
戏策蹲下身,目光望着下方,摇晃起脑袋,“兵书阵法韬略,所有有关战场的古籍你都在涉猎,很努力,也很用功。不少先辈的著作,将军甚至都能倒背如流,然而却并没有记在心里。”
“如果让将军为帅,你肯定会按照我制定的计划一步一步的走,不会逾越半分,将奉令而行这没有错,可这仅仅是将啊!”
战场之上,局势变幻莫测,战机稍纵即逝。
“为帅者,不能拘泥于形式和计划,一旦看清局势,就要有说打就打得果决。”戏策说罢,起身以手指向下方,满腔豪气道:“士气如虹,将士们又有心杀敌,此时不进攻,又更待何时!”
吕布整个脑海为之一震,竟有种说不出的感悟,似寺庙的晨钟,一下接一下的敲击在他的脑海里。
下方宋、侯两人已行至阵前,望着还在狼狈抵御箭雨的鲜卑人,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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