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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宠之男神爱妻上瘾-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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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要办个完美的婚礼,伴郎伴娘当然不会少。倪霄和陶贝羽自然成了首选,兰卡斯那家伙也想来凑热闹,居然让翁析匀给他找个漂亮的伴娘搭配一下。
伴郎伴娘的礼服也一起到了,倪霄和陶贝羽都正往婚纱店赶来。
对翁析匀两口子来说,完美的婚礼那必须是要有两个小宝贝在的。
宝宝和绵绵穿上小礼服的样子简直就是童话里的小王子和小公主,萌萌哒小天使,人见人爱。
宝宝站在镜子面前,很臭屁地说:“本少爷真是宇宙无敌帅。”
绵绵穿着奶黄色的公主裙,粉嘟嘟的小嘴撅着,圆圆的大眼盯着宝宝:“哥哥,那我是啥?”
“你是……宇宙无敌漂漂亮!”
刚一脚踏进门的倪霄,差点笑翻了,走上去就将绵绵抱起来啵一口。绵绵羞涩,红着脸蛋倒在倪霄的肩膀。
“你们的老爸老妈呢?”
绵绵和宝宝同时一指里边,薛龙也在旁边加了句:“还在更衣室。”
“进去多久了?”
“这……有些时候了吧。”薛龙的表情也怪怪的。
倪霄坏笑着说:“我敢打赌,翁少和月月肯定是在一个更衣室里,真是……无处不欢啊这两口子。”
还是倪霄最了解翁析匀,确实这男人厚脸皮地要跟桐一月在同一个更衣室里换衣服。
此刻,只见翁析匀那双幽深的凤眸闪耀着暗色的火焰,大手很无耻使坏着,就像是准备猎食的狼。
“你……你别乱来,这是更衣室。”桐一月美目圆瞪,可身子还是有点颤,他的眼神太火热了。
翁析匀刚才看她换衣服已经惹得很辛苦了,现在才不管那么多呢,沙哑着声音说:“谁让你这么美呢,我先收点利息行吧?”
话音一落,他的俊脸就在她眼前放大,攫住她粉嫩的唇瓣,将她抵在墙角,粗重的呼吸声响起,她的一声嘤咛,双脚发软,感觉要被他给烧起来了……
婚纱店的经理还在贵宾区的门口恭敬地守着,心里却是在琢磨,翁析匀和他老婆换衣服需要多久呢,该不会真的趁机在更衣室里上演限制级戏码吧?
想到这里,经理也不禁暗暗抹汗,脸色有点为难了。
可就在这时,更衣室的门开了,两口子手牵手走出来,一下子就惊艳了观众。
说俊男靓女已经无法准确地形容此刻这对亮眼的夫妻了,两人仿佛是一道强光照过来似的。
桐一月身上穿的婚纱是eliesaab高定款,专卖店里都没有货,这是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巴黎时装周上一展出就让无数名媛明星们追捧的婚纱。
桐一月虽然没有模特儿那么高,但她身材比例好,只需要在裙摆处稍加改动就可以上身了。
此款婚纱不同于普通的白色系列,它是以淡金色为主的,配以精致刺绣以及钻饰和钉珠,呈现出华丽的英伦风。
半透明的珠光面料上,刺绣巧妙地遮住了女人最性感的部位,v领设计坠地长裙,不对称的流苏串珠更显出几分娇媚与时尚感,再配上翁析匀亲自设计的首饰,简约大方尊贵,与婚纱的格调完美的糅合在一起。
桐一月这还没有刻意化妆呢,穿上都已经这么美了,到了婚礼那天岂不是更要美冠全场?
翁析匀这次也不再是常规色的礼服了,他为了跟桐一月的婚纱配合,竟也选了一套淡金色的礼服。
这种颜色,一般人真的罩不住,要么就显得浮夸,要么就显得土气,可翁析匀这颜值气质都爆表的男神,穿在身上就跟在走秀一样,优雅贵气从他身上自然流露出来,近乎完美的容颜,令人嫉妒的身材,都被礼服衬托得淋漓尽致。
男人无懈可击的魅力,还有桐一月这自带柔光效果的翩翩佳人,站在一块儿,当然会让人看傻眼。
经理见过的顾客太多,但要像眼前这一对如此耀眼的,太少太少了,经理那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地夸。
薛龙这家伙是毫不吝啬赞美之词,惊叹道:“大少爷大少奶奶,你们都可以去拍电视剧了,那绝对要火啊!”
“哈哈,薛龙这主意不错,翁少,月月,就你俩这形象,我算是服了,比那什么电影节走红毯的还好看。”
见到爸爸妈妈了,两个小宝贝就自然粘上去,站在镜子面前,一人贴着一边。
宝宝嬉皮笑脸的,大刺刺地指着镜子说:“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最帅?”
“……”
这小少爷真逗。
桐一月想都没想,直接说:“当然是我家宝贝儿就帅了。”
“哈哈哈……”宝宝得意地瞅着翁析匀,那眼神好象在显摆。
翁析匀没好气地揉揉宝宝的脑袋:“就你长得帅,那都是因为,你是我儿子。”
“可我也是月月的儿子啊。”
“……”
绵绵就在旁边咯咯地笑,很开心,拉着桐一月的手,就像是童话里的小公主和女王母亲站在一起。
倪霄见到这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也只能羡慕的份儿,但同时也很同情翁析匀……
“兄弟,你以后不但是妻奴,你还是孩儿奴,恭喜你啊。”
翁析匀闻言,一回头,一本正经地说:“我愿意啊,你也赶紧结婚生一个呗,或者生两个。”
倪霄一听到话题扯自己身上,顿时就别过头去,装作没听到的样子。
正好陶贝羽到了,听见这儿的笑声很欢腾,一进来就看见倪霄,两人的目光交错一秒之后就移开。
“哇,天啊,这是谁啊,仙女吗?”陶贝羽惊叹地盯着桐一月,一声由衷的赞美,让桐一月这脸皮薄的人越发是双颊绯红。
“贝羽姐,你看这件怎么样,我穿着还行吧?”
陶贝羽仔细打量着桐一月和翁析匀,不住地点头:“真是绝配啊,太美了,你们俩婚礼就这么穿,还让其他人怎么活啊。”
“噗嗤……贝羽姐,你比倪霄和薛龙还说得夸张。”
“我可没夸张,真的,你俩走哪都是发光体,凑在一块儿那更是千瓦水晶灯,又美又亮。”
赞美的话是说不够的,倪霄在旁边听着听着就忍不住轻咳两声:“那个……我是不是也该试试伴郎服合不合身?”
一说起这个事,经理赶紧朝旁边看呆的员工招手,示意将伴郎伴娘的礼服拿上来。
现在轮到陶贝羽和倪霄试衣服了,两人各自进了一间更衣室,门对门的,进去之前还望了对方一眼,那目光略显复杂,也许只有自己才懂吧。
翁析匀还是牵着桐一月的手,对着镜子看了又看,深邃的凤眸里全是欣赏之色。
“老婆,我的眼光不错吧,你穿这个简直是美得冒泡儿。”某男得意地标榜一下,这可是他选的。
桐一月甜甜一笑,水润的眸子微微弯着,欣喜地说:“选服饰,你的眼光可是比我高多了。”
“嗯,那是必须的,一会儿再看看倪霄和陶贝羽穿出来的效果怎么样。”
陶贝羽的伴娘服颜色也是不走寻常路的,是粉紫色,很浅,同样是珠光面料带刺绣花纹的,露肩一字领,收腰处一圈都是透明的蕾丝带花瓣纹饰,齐膝的裙摆,恰到好处地将她修长健美的双腿露出了一小截。
这一款的风格是慵懒妩媚略带性感,自然流露出成熟女人的风韵,但在颜色上显得很青春,有减龄效果。
总之就是,自带仙气,女神范儿十足。
倪霄的礼服是深紫色西装,跟陶贝羽的颜色很搭。
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倪霄,穿上这深色的礼服就显得多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气质,与陶贝羽站在一起,还真是挺般配。
倪霄自我感觉良好,站在镜子面前也是很得意的,心里更是暗暗偷瞄陶贝羽……这女人真是得天独厚啊,一点看不出来30岁,嫩得都能掐出水来了。
透过镜子,倪霄看见翁析匀和桐一月的眼神,不由得一愣……
“你们干嘛这么看着我?”
翁析匀两口子很有默契地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说:“你俩好登对。”
登对?
倪霄尴尬地咳嗽着,陶贝羽也是微微脸红,装作若无其事地说:“他气场太弱。”
“啥?我太弱?”倪霄顿时不服气了,两只眼睛瞪着陶贝羽。
陶贝羽才不怕他,让他瞪,反正几乎每次斗嘴都是她占上风。
这两人之间本来就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加上这试礼服,更是感觉有点怪。
宝宝这小家伙突然冒出一句:“干妈要跟倪叔叔结婚吗,是不是和我老爸跟月月,在同一天啊?”
这话一说出来,在场的几个大人都怔住了,还是陶贝羽反应快,红着脸,小声嘀咕:“才不是。”
随后立刻冲进更衣室去了,再待下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已经很囧了。
倪霄就觉得童言无忌,小孩子说话挺好玩的,忍不住想逗逗。
“小不点儿,你觉得你干妈能当我女票?”
宝宝点点头,咯咯地笑:“干妈好漂漂……”
“臭小子,就知道看美女!”倪霄笑骂,好像没将小孩儿说的话当回事,可他心里有没有一点触动,别人就不知道了。
翁析匀和桐一月在想什么,彼此就心照不宣了,看向倪霄的眼神越发有深意。
试礼服的过程是很满意的,出自名牌设计师和高品质的工艺,做出来的礼服就像是艺术品,能让人心情愉快。
离开婚纱店,各自归家,每个人都还有事情要忙,今天就不能在一块儿吃饭了。
倪霄和陶贝羽先走,翁析匀要去见律师,让桐一月先带着孩子回家去。
桐一月一路上还在想着那件婚纱,说真的,她太满意了,对于翁析匀挑衣服的水准,她是只有佩服的份儿。
她虽不是贪图物质的人,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那么美的婚纱,女人只要见了都会爱上。
怀着靓靓的心情回到家,才刚下车,就又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居然是那个租房子的人。
“房东你好,很抱歉又打扰你了……冰箱我已经找人修好了,但是燃气灶又坏了,我无法做菜。你能不能找人来修一下?还有,卫生间的水龙头也坏了……我租房子的时候真没想到这些电器的问题还挺多,我交了一年的租金……”
其实这小伙子说话很客气了,要换做一个脾气不好的,才住进去没多久就接连遇到问题还找不到房东来修,那可能不会这么好说话。
桐一月本来不想管这件事,可现在那房子里这坏那坏的,毕竟是养父留下的房产,周璐清收了租钱就不见人影儿了,她难道真的坐视不理吗?是否太对不起养父了?
桐一月心里在腹诽,周璐清真是个混账!
随后,她还是决定过去看看,但这保镖还是要带的,这是翁析匀的命令,对她全方位保护。
程松随桐一月去了,在老城区的一个巷子里,楼房很陈旧了,还好楼层不高,很快就到了门口。
桐一月不由得感慨万千……她在这房子住了十几年才离开的,几年没回来过了,想想这房子里住的是陌生人,还真有点心酸。
敲门,听到一声模糊的回应,然后门就缓缓地打开,桐一月在看见眼前的人时,竟露出惊愕的表情。这就是租客?
桐一月万万没想到,租房子的人会这么年轻,标准的小鲜肉一枚啊,清新脱俗干净的美少年,桐一月甚至突然恍惚,好像这人眼里有两颗透明的水晶。
如果翁析匀或是薛龙在这里,一定会比桐一月更惊讶,只因为……这租客,竟是在纽约某农场搜查实验所的时候,在车库里的那位美少年……
某些人天生就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就比如眼前这个纯美干净如同漫画里走出来的年轻人,见到他,让人无法产生厌恶和生气,甚至是会下意识地语气变得温柔。
桐一月自问也不是个色女,但爱美是人的天性,此刻她都不禁露出惊讶之色,而程松虽是个男人,也在心里暗暗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这么大呢,眼前的小鲜肉可是比好多明星还耐看吧。
“请进。”年轻人微微带点腼腆,莹润的肌肤透着一抹羞涩的红,说话的声音很轻柔,给人的感觉就像个乖巧的大孩子。
桐一月收敛起眼里的惊艳,打量着这熟悉,跟以前一样的,摆设都没变,很整洁,看来这位租客的卫生习惯很好。
“我叫桐一月,这房子的主人曾是我的养父……周璐清是我养父的女儿,跟我早就没有了来往,不过你在电话里说找不到周璐清,我只好过来看看了。”
年轻人略显诧异,露出歉意的神色:“你好,叫我慕曦就可以了,爱慕的慕,晨曦的曦。那个……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跑一趟。”
原来他叫慕曦?很好听呢,但好像个女孩子的名字,只是难道没有姓?或者就姓慕?
对方这么客气,桐一月反而不便多说什么,既然来都来了,能尽快把屋子里的问题解决了最好。
“咳咳……慕曦,是哪些地方有问题,带我去看看。”
燃气灶和水龙头都有问题,水龙头还需要买个新的来换。
好在程松是个全能高手,这些事都难不倒他,连维修工都不用请了,都由程松去搞定。
程松要先出去买水龙头,走到门口时还有点不放心地看着桐一月……
桐一月当然明白程松的眼神,冲他微笑摆手:“没事的,你放心去。”
程松是桐一月的保镖,他要离开片刻,也要看桐一月的意思。
程松出去了,这屋子里就只剩下慕曦和桐一月了。
“你坐,我给你泡茶。”慕曦细细软软的声音听着真是悦耳。
“不用了,谢谢。”
慕曦闻言,像是想到了什么,放下了杯子,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一双亮亮的鹿眼闪着光华:“你的肚子在响,是不是饿了?”
一句话,让桐一月尴尬地低下头,下意识地摸摸肚子,心想这个慕曦说话也太直接了吧。
确实,慕曦似乎并不懂这样是过于直白了,但这也能看出他是个很坦率的boy。
“咳……我是有点饿,没关系,修好了再说。”
如果按照国人的思维习惯,对方这么说了之后,自己应该客套一下的,可慕曦轻轻蹙起了眉头说:“我这里只有鸡蛋和方便面,就不留你吃饭了。”
“我……我回家吃就好。”
两人的谈话很单调,还有点尴尬,桐一月也不知道该找什么话题来说才合适。
好在慕曦已经开始自己介绍自己。
“我老家是这里,可我是被一对m国夫妇收养的,从小在国外长大,现在我养父母出去环球旅行了,我就想回老家看看,但回来之后才发现自己对这里好陌生……”他的低喃,像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桐一月说的。
他说话的时候有种淡淡的愁绪在眉间,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丝疼惜。
“你在国外长大?可你的普通话说得这么好,真是难得。”桐一月由衷地赞叹,心里却是对慕曦多了几分同情的,原来这也是个童年不幸的人。
桐一月没有问关于慕曦亲生父母的事,这种**,哪有初次见面就问的,不合适。
“我8岁被收养的,所以说普通话没问题。”
“……”
桐一月有点不明白的是,慕曦干嘛要对她说这些呢?
慕曦纯美的容颜染上了一抹哀伤:“故乡对我来说却没有归属感,我一出生就被送到孤儿院了,直到8岁被领养,但我这次回来就是想找到亲生父母,想问问他们当初为什么将我丢下。桐一月,你知道哪里有私人侦探社吗,我现在就需要这个。”
原来还是个苦命的美少男啊,想向桐一月这个本地人打听。
桐一月听了慕曦的遭遇,这心里又柔软了几分,却只能无奈地摇头:“我没听说过哪里有私人侦探社,也许是有的,只不过我没接触到而已。要不你上网看看?”
慕曦略显失望,却还是冲着桐一月微笑:“好的,谢谢。”
聊了一会儿,程松回来了,立刻就开始修理燃气灶和水龙头。
问题不大,加上程松手脚麻利,很快就处理好了,外边天色已晚,桐一月的肚子也越发饿得咕咕叫。
临走时,慕曦还在不停地道谢,真是个很礼貌的人。
桐一月对慕曦的第一印象不错,但她对这房子是有感情的,忍不住又说:“你平时也要注意关好门窗防盗,另外就是……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不是那么好,太晚的时候就请不要大声唱歌或是喧哗,不然周围的邻居会有意见,以前我们隔壁有个租客就是因为太吵,跟邻里之间还掐架了。”
“谢谢提醒,我会注意的。”
“嗯,没什么事儿了,你请回吧。”
“那……再见,慢走。”
从老房子出来,桐一月的还在想着,房子租给一个爱整洁的租客,确实是很让人欣慰的。
这件事只是个小插曲,就那么过去了,之后的一段时间慕曦也没有再打电话,桐一月又忙着婚礼的事,转眼又过去半月,该是翁冕出院的时候了。
这期间,桐一月去医院看过一次翁冕,但只是待了几分钟就走人。只因为翁冕的母亲那态度冷冷的,总是一副“你们害了我儿子”的口吻,桐一月跟翁冕根本无法安静地说上几句话。
所以从那之后桐一月没有再去医院看翁冕,但会关心他的康复情况。毕竟她是把翁冕当朋友的,她问心无愧,至于他母亲要怎么想,她管不了。
翁冕的病房里堆满了很多鲜花和礼物,都是公司的人送的,这病房都快装不下了。
全都搬到车上去,然后翁冕去办了出院手续,在母亲和助理的陪同下,他离开了医院,就像是脱困的鸟一样,心情总算是摆脱了阴霾,好不容易熬过住院的一个月,真是难为他了。
回到大宅,翁家的人都已经到齐了,迎接翁冕的归来。
桐一月和翁析匀带着孩子在花园里玩耍,他们也是来看看翁冕,吃过饭就会走。
回到熟悉的家里,翁冕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想到自己车祸的时候差点挂掉,他也会感慨,生命无常,最要紧的是及时享乐。
从生死边缘回来的人,心境会有变化,翁冕对很多事情都看得淡了,他现在更想做的是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多陪陪母亲。
翁析匀一家四口玩游戏正高兴,翁冕走过去,叫了一声“堂哥”。
翁析匀精明,从翁冕的神色就看出来他的想法,回头对桐一月说,他要跟翁冕单独谈谈。
两个男人就去到花园的角落,那几棵樱桃树下坐着。
这是罕见的一幕,这一对堂兄弟是第一次这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话,没有以前那种火药味,没有剑拔弩张的气氛,只有平常。
翁冕的脸色依然还有点苍白,人也瘦了些,说话都略显中气不足,他还需要再调养一阵子。
“堂哥,我就不废话了,我只是想问问,爷爷是不是准备把董事长的位子交给你?别误会,我不是想争什么……我现在已经没有了那种心。”翁冕脸上泛起一丝苦笑:“人的生命很脆弱,经过这次的事,我不想再卷入纷争,我只想停下来感受一下生活的乐趣。”
翁析匀沉静的凤眸里发出探究的光芒,像是在审视翁冕这番话是否出自真心,但随即他就笑了:“说实话,你这样表态无意大位之争,我还真有点意外,但我也告诉你,爷爷没有跟我说什么,他老人家的心思,我也猜不到。”
“这……”
“翁冕,就算你不想争,你母亲会允许吗?她会不会逼着你去争,这些你都想好了吗?”
翁析匀只是淡淡几句话,却很有份量,一针见血,翁冕果然露出无奈,幽幽一叹:“是啊,我母亲她……哎。”
“顺其自然吧,董事长的位子,无论爷爷交给谁,只要是能将公司持续有序地经营,能守住家业,能让公司和翁家屹立不倒,便已足够,我和你,谁去继承,已经不重要了。换做以前的我,或许就是必争,可现在我有老婆孩子要照顾,我也不想去争得头破血流的。”
翁析匀从没对谁说过这些,现在是看翁冕跟他的心境相似,才会袒露一些想法。
翁冕闻言,嘴边的苦笑变得更加酸涩,看看远处桐一月和孩子玩得开开心心的样子,他却只能当个旁观者。
“其实如果想通了,不想去争了,人反而轻松一点,也不用对谁都充满戒备,这样真好……”翁冕感叹,缓缓地站起来,自嘲地说:“我也就是私底下说说,暂时不打算让我母亲知道。”
“嗯,我不会告诉她的。”
“行,我进屋去了,那个……你们的婚礼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不过到时候会送上大礼。”翁冕这笑容是发自真心的,却也是带着遗憾的。
婚礼……倒计时就要开始了,还有一个月。
翁析匀望着翁冕的背影,他是真的厌倦了豪门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他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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