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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伐瑞托战记-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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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姆,布鲁姆……
喀秋莎在心里地反复念这个名字。她立即想到之前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个气派大的不可一世,想对她图谋不轨的胖子,看起来那个人应该就是布鲁姆没错啦。
“这么说来,他就是布鲁姆?”喀秋莎喃喃自语。
“在这里你只有绝对服从布鲁姆,才能勉强活得舒坦。”旅店老板轻轻地撇了撇嘴。
很快,喀秋莎点的果汁跟培根煎蛋就被端了上来。喀秋莎闻到热气腾腾的食物散发出的香味,肚子一时间又叫了起来,便立刻开动。突然只听“啪”的一声,旅店的百页门被人用力地推开。喀秋莎闻声转身瞧去,看到三名“掠夺者”的士兵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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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1 边境之蛇之卷!
喀秋莎立刻放弃了向旅店老板打听消息的念头,开始埋头吃东西,那三名“掠夺者”却径直朝她走了过来。
三名士兵都是高大威猛的壮汉,很快就已如三堵墙般将喀秋莎左右围住。喀秋莎视若无睹,继续用餐。红鼻头的旅店老板预感到情况不妙,连忙躲得远远的。
“小丫头,你可让哥几个儿好找啊!”一名士兵用标准的流氓腔调对喀秋莎说。
“我不认识你们。”喀秋莎冷冷道。
“嘿嘿!那没关系!布鲁姆大人想见你,你只要乖乖跟咱们走就行了。”另一名士兵不怀好意地嘿嘿笑道,色眯眯地伸手去抓喀秋莎的手臂。
“我拒绝!”喀秋莎用力一甩胳膊挣脱了他的大手。
“喂,小娘们,老子劝你别给脸不要脸!”第三名士兵冷哂道,“咱们是为布鲁姆大人治理这座城市的,忤逆咱们就等于忤逆布鲁姆大人。在这儿,没人敢不听布鲁姆大人的话,你若是得罪了布鲁姆大人,无论想在这城里干什么都休想办得到!”
“哦!”喀秋莎还是不理。
“你最好还是不要反抗我们!”第一名士兵又凑了过来,“否则你这一身细皮嫩肉可是会受伤哟~!嘿嘿嘿!”说着一脸淫笑地把咸猪手伸入了喀秋莎比基尼铠甲的三角裤中爱抚她的翘臀。
“啊!”喀秋莎立时羞怒交加,回身一拳,重重地打飞了那个咸猪手士兵。
其余两名“掠夺者”勃然大怒,一个张开强壮有力的双臂想对喀秋莎施以熊抱,但喀秋莎反应迅捷,早已一个跟斗离开座位跳出老远。另一人抽出佩剑嘴里骂着各种脏话挥砍过来,喀秋莎看准时机,一记扫堂腿便将他轻松打翻在地。
“臭婊子!”先前的咸猪手士兵这时从地上站了起来,趁喀秋莎踢倒同伴刚刚站起之际,抽出腰间的匕首从后面捅了过来。
喀秋莎冷冷地喷了下鼻子,闪电般一记回旋踢,赤脚正中那士兵的脸。那士兵被踢得鼻梁断裂,飚着一脸鲜血飞出老远。
喀秋莎电光火石间打倒了两名“掠夺者”士兵,美目冷冷地盯着前方剩余的第三人。
那士兵整张脸都已因恐惧和愤怒而变形,咬牙切齿地颤声道:“臭、臭婊子!你竟敢反抗布鲁姆大人!你、你完了!布鲁姆大人会让你后悔生出来!”丢下这句话,三人就连忙互相搀扶着逃出了旅店。
至于旅店中的其他客人,在喀秋莎与“掠夺者”动手的那一刻起就害怕惹上麻烦,全部夹着尾巴逃之夭夭了。
布鲁姆用高压手段令市民心生畏惧从而建立起秩序,然而这种虚假的和平一旦受到挑战,溃败的亦是如此之快。
“对不起,弄脏了你的店。”喀秋莎走到吧台把一枚银币放在桌面上,拿起行李,对吓得脸色煞白的旅店老板道歉。
旅店老板长吸了一口气,叹息着摇了摇头。“没关系没关系。姑娘,为了你好,你还是赶紧离开这儿吧!那些人可不是开玩笑的,布鲁姆对付胆敢反抗他的人的手段,光是想想就让人全身发抖啊,尤其是对女人!”
“伯伯,多谢你的忠告。我这就走,不过我还会回来的。”喀秋莎坚决地说,“回来找‘掠夺者’和卡恩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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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多城,布鲁姆奢华的城堡内照例一派歌舞升平。众多女奴赤身**地伴随富有异国情调的旋律翩翩起舞。
布鲁姆大马金刀地坐在自己舒适的软塌上,一只手习惯性地拿着他最钟爱的蛇杖。这根蛇杖是用纯金打造的,蛇的双眼则是两颗红宝石,不但做工精美栩栩如生,更且华丽尊贵,最能凸显持有者的地位。
布鲁姆全名叫做布鲁姆恩格勒曼兹,他是拉斯伐瑞托帝国最强大的几个家族之一――恩格勒曼兹家族的一员。蛇,既是恩格勒曼兹家族的家徽。
不过布鲁姆恩格勒曼兹的运气并不太好,他属于恩格勒曼兹家族较边缘的一脉,家中并没有多少权势与资产,地位并不显赫。虽说如此,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布鲁姆假若靠着家族的庇护,也可以过上一生吃穿不愁,比平民百姓有滋有味好几倍的生活。
然而这样的生活并不能让布鲁姆满足,他自认能力不凡,想要开拓一番事业。
但心比天高的布鲁姆,却屡屡受挫,一连十年皆郁郁不得志。
这让布鲁姆无比懊恼沮丧,意志极度消沉的他,原本就自私暴戾的性格逐渐变得更加偏激恶毒。他憎恶一切,憎恶命运,认为自己之所以会连番失败,完全是因为他没有更好的出身。他尤其嫉妒皮埃尔恩格勒曼兹――
皮埃尔恩格勒曼兹那种蠢猪,只因为出身比老子高贵就能顺利继承领主的宝座!tmd,老子再留在帝国还有何出头之日??
失望与妒火交织,布鲁姆终于决定离开拉斯伐瑞托帝国,远赴边境国开拓事业。
布鲁姆的选择并没有错,在来到边境国以后,他便逐渐交上了好运。他在边境国以贩卖女奴起家,后来靠阴谋诡计暗杀了前任拉多领主,自立为王。“掠夺者”崛起之后,布鲁姆便毫不犹豫地归顺了卡恩,就此得到重用,当上了拉多城的土皇帝。
“失败了?”
布鲁姆在面前摆满各种美食的长桌上随手抓起一只鸡腿咬了一大口,瞪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三名部下。
“操你娘!三个大男人连一个女娃子也抓不住,简直是一群废物!”
布鲁姆气得破口大骂,把手中的鸡腿用力甩在了其中一名手下的脸上。
手下们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哭丧着脸嗫嚅道:“可、可是,布鲁姆大人,那小娘们真的很厉害啊,简直就好像、好像连十个男人也打不过她!”
“哼!真有那么厉害?”布鲁姆不以为然地冷笑道。一名女奴这时走过来温顺地投入他的怀中,他肥大的手掌抚摸女奴曲线优美的玉背,大嘴牵起一丝得意猥琐的笑意。“那本大爷就更想用用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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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2 蛇的伏击之卷!
喀秋莎离开“剑龙旅店”没走多远,夜幕就已降临了。
边境的白天,是闷热干燥的,边境的夜晚,则寂静凉爽。
布鲁姆很久以前就对拉多城下达了宵禁令,因此一到了晚上,市民们都躲在家中不敢外出,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黄昏时还很热闹的整座城市,此刻已变得无比冷清。
整条街上只有喀秋莎一人,她牵着哥顿走在空旷的街道上,打算在城堡附近稍微调查一下情况,然后就先离开这里,以后再找机会营救母亲。
不过她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
“呵呵呵!小妞儿,本大爷等你很久了!”
傲慢轻佻的笑声突然自前方响起。喀秋莎秀眉微蹙,不由得抬头望去。只见前方连接街道两侧房屋的悬空平桥上,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中央为首一人,正是之前她在白天见过的胖子。
“你就是布鲁姆?”喀秋莎冷冷问道。
“不错!”脑满肠肥的布鲁姆手中把玩着两颗玉球,一副倨傲之色。“小妞儿,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大爷可不想待会儿在床上操一个无名无姓的丫头!”
喀秋莎冷冷道:“我叫喀秋莎杰露瑞塔,是不久之后斩下你狗头的人!”
布鲁姆仰天大笑:“有意思!有意思!嘿嘿,老子已有很久没操过你这样倔头倔脑的小丫头了,真是期待啊!”说罢用肥大的舌头舔了舔厚嘴唇。喀秋莎见了心里登时一阵恶心。
布鲁姆忽地脸色一寒,对左右手下们厉声道:“还等什么,给老子拿下这贱人!”
一声令下,十几名手持武器,身强力壮的“掠夺者”士兵立即跳下平桥,拦在喀秋莎面前。
“嘿嘿嘿,咱们又见面了,小姐!”
为首的三名士兵对喀秋莎狞笑道,他们便是之前在“剑龙旅店”被喀秋莎教训的三人。
“原来又是你们这些人渣。”喀秋莎用鼻子冷哼,“呛”的拔出龙刀,摆开架势。“来吧,这次我不会再手下留情了!”
“弟兄们,布鲁姆大人说了,等他用完这婊子就把她赏给咱们用用!”
“上啊,抓住这小婊子!”
“嗷哦哦哦哦~~!!”
“掠夺者”的士兵们立时受到极大鼓舞,士气大盛,狂吼着如一群出笼的野狗般冲向喀秋莎。
不过纵使面对许多比自己高、比自己强壮的男人,喀秋莎亦面无惧色,娇喝一声扑了上去。冲在最前面的是之前那三人,冤家路窄,喀秋莎便先拿他们开刀。刀光一闪,龙刀横斩,那三人的头颅刹那间被一齐斩下!
先前怕连累旅店老板,喀秋莎才手下留情,今次已再无顾虑,是以放手大开杀戒了!
她宛如一头矫健的雌豹冲入猎狗群中,“猎狗”虽多,却也远不及她一个。只见寒芒闪动,刀罡纵横,霎时间头颅四肢、鲜血兵刃四下横飞,少女左劈右砍,同时灵活地闪避多名士兵的攻击,如入无人之境,那对饱满挺拔的胸部伴随着剧烈运动不停地摇晃着。
突然迎面一个武功较高的士兵挥舞铁链流星锤攻来。沉重的流星锤裹夹呼呼风声不断进攻,喀秋莎连翻跟斗悉数避开。俟流星锤的攻击稍有停歇,喀秋莎立即将龙刀用力掷出。龙刀打着旋直飞向那名士兵,那士兵虽身强体壮但反应迟钝,万料不到喀秋莎有此一招,不由愣住,下一秒,龙刀应声嵌入了他的脸,鲜血飞迸!
那士兵惨叫一声身躯便要跌倒,喀秋莎立即飞奔过去,跳起来以一双赤足踏上那士兵胸膛,双手拔出他脸上的龙刀。与此同时,喀秋莎身后一名手持斧枪的士兵已趁机冲了过来企图偷袭,却不知喀秋莎早已把他的伎俩看在眼里,拔出龙刀之际,借力一纵向后凌空翻身,那士兵一记斧枪劈来刚好落空,喀秋莎在半空中劈出一刀,立时将那士兵拦腰斩断!
眨眼间,十几名“掠夺者”士兵便被喀秋莎全数斩杀。喀秋莎站在遍地死尸之中,手中的龙刀不住滴下鲜血,性感的小麦色肌肤泛起细密的汗珠。身后的哥顿用力地拍动双翅,仰头发出嘎嘎的叫声,仿佛在庆祝主人的胜利。
自从成为了勇者与得到老刀把子的刀气之后,喀秋莎在前往拉多城的路上始终在进行高强度的修练,一刻也不曾懈怠。她的身体变得更结实,肌肉线条更加明显,加之胸膛丰美,腰肢纤细,每一处都十分健康,每一处都带着种原始的弹性,足以弹起男人最原始的**。
布鲁姆直瞧得呆了一呆,他直勾勾地望着喀秋莎的脸。喀秋莎很漂亮,但绝对算不上人间绝色,她的五官都算不上精致,稍带着些边境女性特有的野性,却是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布鲁姆的目光又扫向喀秋莎英武健美的躯体,欲火顷刻间烧起来,他发现自己之前还从未对哪个女人产生过如此强烈的占有欲,这女娃儿简直就是天生尤物,他发誓一定要得到喀秋莎,一定要占有她!
喀秋莎当然不可能知道布鲁姆脑中此刻想的尽是和自己翻云覆雨,只道他是吓傻了,于是向前走了几步,瞪着肥胖的拉多领主,道:
“布鲁姆,最胖的猪留着最后才杀,你还不下来?”
布鲁姆“嘿嘿”冷笑几声,道:“小娘们别得意,大爷本就对那几个废物手下不抱期望。你很强啊,十个男人也不是你的对手,这样的话,我只能派最强的战士上场了!”说罢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手一扬扔到喀秋莎面前。
“咦?”
喀秋莎见那只是一颗奇形兽齿,不禁怔了怔。突然间,那兽齿猛地开始极速变化、生长,顷刻间竟然变为一个身高接近三米、身穿青铜重甲、手持长枪的骷髅兵!
“龙牙兵?!”喀秋莎脸色一变。
“嘿嘿嘿!”布鲁姆得意地狞笑道,“能够以一敌百的龙牙兵,你这女娃儿应付得来吗?”
一看到龙牙兵,喀秋莎不禁想到当日为了保护她逃命而死在龙牙兵手中的斯坦恩,一腔悲愤直冲大脑,目中不禁隐含泪水,大喝道:“来呀!”
“呃?!”布鲁姆万料不到喀秋莎竟一点也不怕龙牙兵,反而比先前更加勇猛地率先攻了过来。
“喝呀呀――!”
喀秋莎娇喝一声,猛然跃起,一拳重重打在龙牙兵的面门!
龙骨,是世界上最坚硬的几种物质之一。但是成为勇者的喀秋莎,体内亦被水晶强化了数倍。
只听砰的一声大响,宛如金铁交鸣,拳风震得空气震荡。龙牙兵的骷髅头被拳头轰出裂痕,满嘴的尖牙被全数轰飞,高大的身子不禁向后退了一步;喀秋莎亦不好过,拳头由于硬击龙骨而皮开肉绽,迸出鲜血,自身也被反震力弹飞跌落在地上。
不过龙牙兵做为专为战斗而生的傀儡,论体格自然胜过人类数倍,不等喀秋莎从地上爬起,手中长枪已刷刷刷连番刺出。喀秋莎脸色一变,连忙在地上翻滚来躲避龙牙兵的攻击。接连数个回合,喀秋莎蓦地里抓住破绽,在长枪收招之际起身跳上枪杆,再借力跳起,半空中拔出龙刀,双手紧握刀柄奋力劈向龙牙兵的头。
“呀啊啊啊――!!”
龙牙兵反应迅捷,立即以左臂来抵挡,但龙刀本就锐利无匹,此刻夹带风雷之威,削铁如泥,又是砰的一声大响,龙刀赫然已将龙牙兵的左腕砍断!
龙牙兵不由自主地再度向后退了一步,喀秋莎亦被震得双臂发麻,但她绝不能放过这个好机会,甫一落地就再度跳起,对准它那颗丑陋的骷髅头横向劈出一刀。
喀!
龙牙兵的头连带头盔一同被劈成两半,威武高大的身躯摇晃了两下,最终扬天而倒,随即迅速化为飞灰。
“混、混账!这不可能!”在上方观战的布鲁姆见喀秋莎竟连龙牙兵也干掉了,顿时惊骇不已,额上冒出了冷汗。
“布鲁姆!”满身灰尘的喀秋莎从地上站起来,抬头冷冷地瞪着布鲁姆,“是你下来,还是我上去?”
“他、tmd臭娘们!别嚣张!”布鲁姆突然大喊一声,将手中的两颗玉球朝喀秋莎掷了出去。
喀秋莎以为他只是垂死挣扎,因此不假思索地挥刀砍向玉球。两颗玉球当即被削铁如泥的龙刀劈开,可是不料那玉球竟是空心,一破裂便有烟雾爆出,喀秋莎大吃一惊,猝不及防下吸入了不少。
“咳、咳、咳!这…这到底是……咳咳!”
喀秋莎到底是江湖经验尚浅,不识暗器。烟雾无比辛辣,刺激的她涕泪纵横,不停地咳嗽。更可怕的是,喀秋莎很快就感到头重脚轻,大脑像灌了铅般沉重无法思考,全身摇摇晃晃地再也使不上力气。当啷一声,龙刀脱手掉落在地上,喀秋莎这才惊恐地发现原来她全身已经没有了知觉。
“呜……”随着视线逐渐开始变得模糊,绝望笼罩在喀秋莎心头,但是紧接着,她就连意识也开始消逝了。
终于,喀秋莎双眼一黑,烂泥般昏倒在地上。
“呸!胸大无脑的臭婊子,武功再高又怎样,还不是乖乖被本大爷用计谋收服,哈哈哈哈!”布鲁姆得意地仰头大笑,宣告胜利。
“嘎!嘎!”
翼手龙哥顿见喀秋莎倒下,鸣叫着想要上前把主人救走。
布鲁姆大声道:“给我杀了那头畜牲!”
他身后的两名弩手立即射出弩箭,哥顿嘎嘎地大叫,连忙后退,为了躲避弩箭无奈只好放弃了喀秋莎,振翅飞入了夜空。
擒获喀秋莎后,布鲁姆命手下把少女抬上自己宽敞华丽的马车,剥光了绑在车厢内早已准备好的刑床上。布鲁姆以胜利者的姿态,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这件来之不易的猎物。
“口桀口桀口桀!你这浑身土腥味的臭丫头,害本大爷历尽千辛万苦,损失了不少手下。现在就让大爷检查一下你是否‘物有所值’吧!”
布鲁姆口吞馋涎,十足一副痴汉色狼模样,把十根粗肥的手指弄得咯吱咯吱响,开始“验货”。
“…………”
“……咦?这…这算什么?她已不能算原装货了!哎~~~~tmd,真他娘的晦气!”
原来喀秋莎之前虽然饱受蕾雅蹂躏,但是所幸贞洁仍然余下一小半在那里。不过喀秋莎虽然勉勉强强还算处女,可是对于付出了相当多的代价才捉到她的布鲁姆而言,这样的结果绝对是难以令他接受的。
“tmd!tmd!老子居然也会看走眼!!”
做了赔本生意,布鲁姆气得在车厢里直跳脚咒骂,不过很快,一个淫邪的念头便涌了出来,使他的嘴角兴奋地牵起一丝狞笑。
“可恶的小贱人,害本大爷大费周章!妈的,本大爷就用你这副下流的身体来玩一个游戏好了!”
。
………………………………
Chapter 13 斗兽场之卷!
滴答、滴答、滴答。
单调的滴水声。
意识终于恢复了,就连朦朦胧胧如被雾气笼罩的视线也开始逐渐清晰,喀秋莎看到的是由暗青色的粗糙岩石筑成的天棚,不断有水滴从岩石间的缝隙滴落下来。滴答、滴答,单调而冷寂。
喀秋莎躺在冰冷坚硬的地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亚麻被子,虽然她的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可是她还并没有失去记忆,之前经历了什么她仍记得清清楚楚。
——自己已落入了布鲁姆那条肥虫的手中,必须要做点什么!
喀秋莎立即试着从地上坐起来。她吃力地支起上半身,霎时间感到全身酸疼,头痛欲裂,寒意顷刻扑面而来,令喀秋莎不由抱紧双臂瑟瑟发抖,她羞耻地发现,原来自己竟然赤身**,手脚也都被银制的镣铐锁住了。
少女咬牙强忍住,强打精神徐徐环顾四周,她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庞大阴暗的地牢内。地牢潮湿阴暗,只有四角的油灯给这里带来一些光亮。喀秋莎看到牢房内关押的全是女性,至少有四、五十人之多。这些女人都很年轻,年龄最大的不超过三十五岁,最小的看上去恐怕只有十岁左右。她们全都一言不发,无精打采的满面愁容,连瞧也不朝喀秋莎瞧一眼。这些女人亦全部赤身**,但她们却并没有和喀秋莎一样戴着镣铐。
“啊,你醒过来了,感觉怎样?”
头脑胀痛的喀秋莎这才看到原来有一个女孩子一直跪坐在她旁边。只见这女孩子大约十六岁,容貌秀丽,楚楚动人,一头红色的披肩长发,双瞳也是红色的,看上去是个又乖巧又静的女孩子,肌肤皎白如玉,胸部如玉桃般娇滴水灵。
喀秋莎紧张地看着那少女,见她面带微笑,满脸尽是关切之色,并无恶意,心情顿时放松了下来,也对她微笑了一下,道:“舒服多了。话说回来,这里是……”
“是拉多城的地牢。”少女难过地道,“大家都是被抓来做布鲁姆大人的女奴的。”
“拉多……地牢……”喀秋莎下意识地喃喃重复。
那少女忽然又问道:“姐姐,你就是喀秋莎杰露瑞塔吧?”
喀秋莎一怔,奇道:“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叫珍妮。”那少女露出微笑,“因为刚才英格丽阿姨一见到你就激动地大喊你的名字。原来你就是她经常提起的女儿喀秋莎呀!”
喀秋莎一听到珍妮说“英格丽”,脸色陡然大变,激动得气也喘不过来,一把抓住珍妮的双肩,急切地道:“我娘也在这里吗?她在哪里?为何我没有看到她??”
珍妮被她搞得不知所措,连忙道:“吓…姐、姐姐你冷静一下!英格丽阿姨去牢房的深处打水了,她让我暂时先照顾你,我想她很快就会回来了。”
“喀秋莎……”
就在此时,耳畔突然传来了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霎时之间,喀秋莎不由得全身一震,猛地转过身去。
果然是她的母亲英格丽!
全身**的英格丽,双手提着一个装满水的木水桶站在那里,热泪盈眶地望着自己的女儿。只见英格丽面容憔悴了许多,显然这些天来受了不少折磨。
喀秋莎泪凝于眶,喉头似被塞了什么东西,哽咽道:“娘……”
哐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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