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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食法则-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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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剑术,或者刀法等等。经过层层考核,合格者会被承认阶位武士资格,授予青铜、白银、黄金三阶武士荣耀徽章,享有与各个阶位相应的待遇补贴。

    那两名青铜武士,是汤姆身边的最高战力,他们几年前因为犯罪活动被摘除了帝国青铜武士荣耀徽章,被汤姆高价邀入帮派,保护他的安全,而青铜阶武士的不俗战力也的确带给他很强烈的安全感。至于更高阶的白银武士,汤姆只见过一个,那便是“鼠首”的首领,汤姆亲眼看到首领在“鼠首”与其他帮派的拼杀中所显露出来的强大实力,但是却觉对做不到刚刚那个年轻人那么轻松写意。加之刚刚年轻人报出的龙骑士的称谓,汤姆笃定他肯定是黄金或者更加往上阶位的武士,这让他压根根本不敢有一丝报复的念头。

    此刻,他唯有老实地收拾酒馆内的残局,并立刻拿起酒馆内的魔力拟声传输通讯终端一种通过魔力在帝都魔网回路中震荡的频率变化模拟声音的传输装置,它有一个话筒和一个听筒,只要是在帝都魔力网路范围内,便可以使远隔数里的两人听到对方的话语。汇报给了总部。

    汤姆的窘况暂且不提,此刻,曼哈顿黄金地带的马蒂尔餐厅内,卢修斯正无奈地看着自己的二哥弗吉尼亚。

    “我亲爱的哥哥,我就知道你请我吃饭就不会有什么好事情。”

    卢修斯看着面前穿着花格子衬衫的弗吉尼亚,弗吉尼亚不算是顶尖的美男子,但是溜光水滑的头发倒是增色不少,而他的随意地穿着确实比较雷人。此刻,弗吉尼亚少爷正装模作样地教小安迪剥着蛤蜊。

    “亲爱的三弟,我也是没有办法,最近那个吝啬鬼家族葛朗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位设计大师,新出的几款秋装引领了帝都的风潮,现在夏末时分秋季的订单便爆满,米罗利奥和克莱利尼亚和一些大的时装企业也活动频繁,而我们的那些个设计师,每天就知道重复那些老路子,你知道,这个星期我已经解雇两个王牌设计师了。我也是没办法,这样下去,我们米高梅时装界王者的名头就被打压下去了。”

    “那你还是要向往常一样设计几款新服装”卢修斯问道。

    “不,”弗吉尼亚大手一挥,“我决定开创一个新的,米高梅旗下的几个老牌子都已经定型了,大众对这些已经有了风格意识,我需要一个新的风格,一个新的,我要让它打败葛朗台、米罗利奥这样的集团,从而引领今年帝都的时尚风潮。”

    弗吉尼亚眼中仿佛闪烁着火焰,他表现出来的远见和雄心让卢修斯多看了几眼,不过很快弗吉尼亚话锋一转:“所以,亲爱的弟弟,我需要你的创意,就像几年前你为米高梅设计的几款服装一样,你知道我的那帮设计师缺乏新意,你一定要帮帮我。”

    “好吧,谁让你是我的哥哥呢,不过我需要一点时间好好构思一下。”

    “我就知道,”弗吉尼亚恨不得在卢修斯脸上亲一口,“多长时间,一个星期够吗”

    “不,这顿午餐后我们就去你公司,我会用图纸画出来。”

    “砰”

    弗吉尼亚从脚下拽出一个大箱子砸在了桌面上,吓得身边正努力吃蛤蜊的小安迪差点跳起来,

    “不用去公司,绘图专用的纸笔我已经带来了。”

    弗吉尼亚大大咧咧地把桌子上精美的酒水食物稀里哗啦地扫在一边,“让我们开始吧,弟弟。”
………………………………

第八章 路易&;#183;威登

    曼哈顿区阿波坦查大街201号马蒂尔餐厅是一家历史悠久、闻名遐迩的餐厅,由当时世界顶级的厨师雷蒙德马蒂尔在多米尼克帝国新纪元1432年建立,当时皇帝陛下每逢重大节日便会邀请这位厨师主厨宫中的晚宴,雷蒙德马蒂尔也因此获得皇帝亲授的帝国男爵爵位。事实上,马蒂尔仅仅是在当时还是帝都郊区的曼哈顿建造了属于自己的房屋,他去世后被后代改建成餐厅,几百年来连续扩修过5次,依旧承传至今。

    与新生代的菜肴不同,马蒂尔餐厅百年来一直坚持纯正的多米尼克菜肴,餐厅内大部分原料都来自于南郊庄园近80亩的蔬菜园内,食材新鲜,菜肴是纯正美味的多米尼克风格,在加上位置处于曼哈顿商业区的中心地带,很多财力雄厚的商人都会选择在这里用餐或者洽谈一些生意,曼哈顿区中心地带的很多工商阶层也都会偶尔到此地用餐,这里的价格比之卢锡安大道上的几家名贵餐厅价格要实惠很多。除此之外,很多从类似斯洛伐克共和国、奥斯曼帝国等周边国家远道而来的游客或者商人会专门来到这里,正宗的多米尼克菜式。而马蒂尔餐厅优雅华贵的环境与美味可口的多米尼克式菜肴也从来没有让谁失望过。

    此时,马蒂尔餐厅二楼流水餐厅内,有人造的溪流泉水叮咚作响,一桌刚刚开动的、价值大约2000加隆的多米尼克式菜肴被一个年轻男人胡乱地推到一边,他此时正拿着一份服装设计图纸,兴奋地说着话。

    弗吉尼亚不得不承认,卢修斯的画技极其出众,哪怕是和米高梅集团最顶尖的设计师比较也不相上下,而此时,最让他感兴趣的不是他的画技,而是随着绘画而逐渐跃然纸上的一款款他从未见过的服装。

    说是服装,但是更加偏好向提包,鞋具,手套,皮带之类的服饰配件,它们仿佛是古贵族专用的服饰配件,优雅高贵,但是又不会显得古朴,焕发着生命的活力,手提的款式方便而自然,暗红色的微闪光面料充满了华贵与深度,华丽的金属色彰显了它本身的尊贵。而各种风格的结合,让人感受到它不同的味道。这些服饰配件的每一处细节仿佛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弗吉尼亚非常满意,作为一名服饰界的大亨,他不能够说自己真正地预知这种的走向,因为每年帝都那些名牌设计学院出身的设计师都能够设计出各种新奇古怪的服饰,虽然很前卫,但是很少有几款能真正地走红,毕竟这个圈子并不是说质量优秀就能取胜的,商家的宣传、民众的口味都是关键性的因素。但是他接受家族公司以来也接触了众多顶尖的服装设计,自己弟弟设计出的这些东西并不比顶尖的设计师差,加上自己的宣传运作,他能够预感到这个上市后,那些钱多的没出花的贵妇人会怎样争抢着购买、定制它。

    “果然是我最引以为豪的弟弟,这些新颖的创意我的那些设计师脑袋想破也想不出来,用服饰配件的来对抗其他公司风头正劲的服装,既避其锋芒又会利用他们的市场,贵族般的优雅中带着新时代的活力,所以,我决定用神圣罗马帝国的古贵族这个响亮的名字来命名它,你看怎么样。”

    “呃,”卢修斯实在是对这个哥哥起名字的偏好感到无语,“不太好,神圣罗马帝国的古贵族这个名字过于冗长,不利于大众的记忆,而且与新时代抵制贵族享乐的阶级主义精神相悖,不过,我倒是有一个容易记住的好名字。”

    “什么好名字”弗吉尼亚急切的问道。

    “路易威登,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

    “路易威登”弗吉尼亚思索了片刻,“这个名字确实挺容易上口,但是,我不得不说弟弟,帝都的时装设计领域好像没有这么一个人吧”

    “如你所想,帝都没有一名叫做路易威登的服装设计师。”

    “那这个路易威登是”

    “我亲爱的哥哥,你对时尚的领悟还没到达最深的境界,”卢修斯整理好面前的一摞设计图。“路易威登不是一名服装设计师,他的身份并不高贵,他只是一名帝国北方诺德行省普通的森林猎人。但是,我的一切灵感皆由他而来。”

    弗吉尼亚并未出言打断他,就连一旁拿着香辣生梨奶油千层酥狂啃的小安迪也抬起头来。

    “路易威登是一名普通的森林猎人,我在帝国龙骑士第三卫戍部队的一次外出任务中认识了他,他是我们的向导,他那时身着一袭灰色的猎人装束,腰间系着野牛皮做成的皮带,有一个镀金的口哨挂在上面,最重要的是,他肩挎着一只雪原金眼狼皮做成的储物包。当时,他那唏嘘的胡渣子、那种雪原金眼狼皮透出的高贵气质与北疆猎人不羁的风格深深地吸引了我”

    卢修斯表情严肃,但已经弯起来的眼眸表示他在强忍住笑意,如果在以后真的能够看到帝都圣路易斯的那些贵妇人为了一个包包争得头破血流,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路易威登不懂时尚,甚至连得体的衣服都没有几件,但是他的穿着启发了我,让我领悟到真正的时尚在于市井,源于生活。”

    小安迪已经傻眼,手中的酥饼已经掉落在地上,弗吉尼亚则是见怪不怪,他深知这位天才弟弟有些时候的搞怪个性,他嘴角略微抽搐着说:

    “那便采用这个名字好了,只不过路易威登这个名字虽然好听,但是体现在商牌上的话还是有点麻烦。不如,我们干脆就取这两个字lsv的首字母,名牌就写lv,怎么样”

    这下轮到卢修斯面带惊讶,嘴角略微抽搐着看着他。
………………………………

第九章 “LV”引发的回忆

    卢修斯眼角微跳地看着弗吉尼亚,他相信“lv”这个词绝对是弗吉尼亚信口胡诌地,此刻他正在为自己想出一个简练的名字而洋洋得意。

    但是卢修斯却是好一阵愣神,来到这个世界19年,他从未向别人吐露过自己真正的身份。在此之前,他可以保证从来没有说出过“lv”这个词语,毕竟在前世,他也并不能够真正地总是接触到这个。

    这是他的一个秘密。

    卢修斯,准确的说应该是卢庚,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九年了。

    他原本是国内一家探险俱乐部的成员。大学毕业之后在一家地质公司工作了几年,后来在一个国外朋友的带领下喜欢上了探险,加入了探险俱乐部。在地质评估公司的经验让他很快适应野外的环境,竟成了这些爱好者的核心人物之一。他们组成的团队在5年内走过了亚马逊丛林、阿尔卑斯山、**高原、撒哈拉沙漠等多处极地环境。直到那一次,他们随着一只澳大利亚的科考队去往了南极。

    那一年,全球气候升温,南极冰川融化,海平面升到了史上最高。

    世界各大国家组织大批去往南极的科考队,卢庚他们队中的土豪们花了大价钱赞助澳洲政府,并以各种身份参加了一个月的集训,这才搭上一支由去往南极的科考船队。

    这次跟随科考队的探险,使卢庚看到了他将近30年的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一幕,也如同付出代价般,让他诀别了这个原本的世界。

    船队历时7天才抵达澳大利亚南极科考站驻地,随后又是一个多星期的破冰工作,巨大的破冰船破开一层层的冰川,不断地前进。而这样的任务,卢庚一行人自然不能参加,只能被强制地待在科考站内打牌度日,大家都以为这是一次最无聊的探险。直到第17天,前方破冰船传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有化石巨大的,远古的恐龙化石”

    卢庚工作时经常接触美国人,自然听得懂传呼台值班的通讯人员手中通讯机中响起的声音。卢庚一行人听到也很兴奋,虽然早已有过南极洲发现恐龙化石的案例,但是如果能亲眼看到,倒是真的是不虚此行。

    但是,固执的澳洲人并不答应,卢庚一行当中的富二代添了许多的筹码,大胡子的站长这才答应完全破冰,由专业人员确认安全后带他们见识一下。

    3日之后,破冰船破开冰山,发现一个巨大的,似是远古时期留下的冰山洞穴。

    卢庚一行人小心翼翼地跟在科考人员的身后,打量冰山内令人震撼的场景,尽管从机器人传真过来的图像中已经看到过并被这不合理的场景震撼过,但当面亲眼看到又是一种不一样的震撼。

    震撼,壮观,但是又相当的诡异与不合理。

    这里仿佛是一个地球整个生物进化历史的博物馆,冰川有几百米深,人类站在冰川之下,犹如蝼蚁仰望着摩天大厦。卢庚他们走在开辟出来的甬道上,冰川仿佛深渊一般望不到尽头。

    而且,两侧的冰川里竟然镶嵌了千奇百怪的生物密密麻麻却有序地镶嵌在巨大的冰川里。它们只留下了骨头,做出一种跪伏的动作,仿佛死前有什么生物让这些食物链顶端的物种都战栗不已。

    镶嵌在冰层里的各种生物的骨头化石来自地球的各个时期,地球第一个生命单细胞、远古鱼类、两亿多年前的两栖类生物、巨型的恐龙、剑齿虎、巨大的始祖鸟,以及后来主宰了世界的哺乳类动物,例如猛虎、狮子、猎豹等等。当然,还有如今主宰者世界,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

    而此刻,卢庚一行人驻足望着这宏大的一幕,面色如纸般惨白,每个人心中充满了震撼,而后,便是巨大的怀疑与恐惧。

    是什么人,或者是什么生物,将地球上亿万年来如此多的各个进化时期的生物一齐搬到这里而且每种生物只有一个,就像一个展览厅,它们骨骼粗大,即便过了千万年也能让人想象当时的威猛,是什么力量能够击败它们

    绝对不可能是自然的力量,外星人亦或者是动物自然原始的本能让他们临死前聚集于此是什么在召唤这他们吗他们又是如何来到这里

    众人再也没有了最初的兴奋,工作人员迅速的拍照,留下地标,卢庚同队的人们也早就催促着离开这个令他们恐惧的地方。

    而此时卢庚正注视着那排成一排的灵长类动物的化石,从猿类,到类人猿,到智人,到如今的现代人,而吸引卢庚目光的是最尾端的一具人类骨头,那是镶嵌生物的尽头,就仿佛所有的生物都朝着这个方向臣服。

    “那不是人类。”

    卢庚用英语说道。

    “什么”大胡子的科考站站长低声询问。

    “我说那不是人类的骨头,”卢修斯指着那具通体漆黑的骨头,“它通体是黑色的,而周围的人类骨头都是正常的接近白色,它的骨头比之周边的正常人类要粗大很多,每个人都知道,人类腹部没有骨头,中间部位只有脊柱在支撑,而这具骨骼后腰脊柱似乎是往前延伸出来一些骨片,那个样子好像是在保护腹部的器官”

    其他人也发现了这具骨骼的不同,大胡子站长示意卢庚继续说下去。

    卢庚接近那具黑色的骨骼,试图再看清楚一些,他又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从那两个漆黑的眼洞里能看到颅骨中还有一块骨头在中央位置,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细微的不同,他扭头看向众人,想告诉他们这一发现。

    却发现大胡子站长等人正惊恐地看着他身后,长大的嘴巴透出几个音节:

    “小心”

    卢庚猛地回头,两只漆黑的骨臂抓向他的脸,那具颅骨就停在他面前一尺的地方,透过两个巨大的眼洞,颅骨中散发出黑色的光,仿佛能够吸入整个世界。
………………………………

第十章 掠食法则

    黑色的骨骼扑向卢庚,两只臂骨紧紧地扣住他的脑袋,颅骨张大的嘴巴散发出一团黑色的光,而后卢庚感觉身体一轻,仿佛自己飘了起来,冲着那团黑光飘去。

    那团黑光仿佛要撕裂卢修斯的灵魂,打碎他的思想,他本能地抵抗着,这种奇异的状态之下,并不感觉出累,只是仿佛一些记忆和情感被黑光吸走了,忘记了很多东西。

    这样恍恍惚惚之中仿佛过了数万年,黑光的吸力仿佛越来越弱,渐渐地黑光之处逐渐有记忆的碎片飘到卢庚的脑海中,这些碎片让他的思维也越来越强大。

    骷髅的脑中仿佛有着亿万年的记忆,不知道生命初始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只是在有意识以来便在不断地掠食、伪装。

    它的本体是一种蕴含着思维的纯黑色物质,千变万化,可以化形成任何形态,骷髅只是它最喜欢的一种化形。这种本体物质比世间最坚硬的金刚石还要坚硬,却可以做到如同发丝般的柔软。

    它没有固定的形态,攻击时可化为无坚不摧的万千刀刃,防守时可化为最坚固的盾牌,隐匿时可化为最小的细胞,变大时可化为百米的巨怪。就连称霸远古的恐龙也不是它的对手,成为了它口中的食物。

    自从远古的单细胞生命,到恐龙时代,到凶猛的哺乳类动物统治时代,到最后的人类时代,这只怪物在通过吞噬掠食其他的生命力来成长壮大,获得更加悠长强大的生命。

    它不得不伪装自己,因为它的身体虽然可以无限变化,但是那种吸纳一切的纯黑色却无法改变。它本体固化为生物的骨骼,通过其他生物的d复制出该种生物的,以这种形式伪装下去。千万年来,它通过这种方式伪装成了无数的生物,混入它们的群落中去不被发现,每当掠食时便显露出本体绞杀猎物,吸收生命力后又回归原样。

    这只掠食者很挑剔,一般只掠食那些处在时代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其他的生物好像对它成长壮大的作用很小。从地球生命诞生的亿万年来,它隐蔽地存在于各个时代,一直存活着。直到在人类智慧生命的兴起时期,它似乎是亿万年的本源生命走到了尽头,亦或是其他的原因,它停止了对人类的掠食,到了南极极寒之地蛰伏下来。

    并且,这个未知的生物像人类一样有着极高的荣誉意识和骄傲情怀。它为自己起名叫做“掠食者”,把漫长的生命中值得铭记的“食物”收藏起来,随着自己带到了南极洲,把它们封存在冰山里,就像建造一个满是荣耀徽章的巨型博物馆,或者像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把在冰层蛰伏的自己放在中央,个体再强大数量再众多的物种只不过是它成长的养料,脚下的亿万被吞噬了生命的亿万生灵铸成了无上的王座。

    然而最终它还是死去了。

    就在卢庚接近它的一刹那,濒死的它感觉到了生命的活力,本能地向他发起了吞噬。但是它太虚弱了,因为未知的原因它的生命已经日薄西山,数万年的饥饿更让它无力再像往常一样,甚至无法胜过一个脆弱的人类。与卢修斯的交锋中,它变得越来越弱,逐渐地被反向吞噬。

    不知道过了多久,卢庚彻底地将这个未知的生物吞没,巨大的信息量冲击着他的思维,拼死和敌人抗争许久的卢庚再无力支撑,很快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时,卢庚转生,夺取了一名多米尼克帝国米卡尔利斯家族夭折婴儿的身体,但他却感觉到自己真正的身体隐藏其下,对生命掠食的渴望让他很快意识到一点:

    他继承了那个未知生物的一切本能。

    他的骨骼是那种可以吸纳一切光线的纯黑色,那正是他的本体。而这幅人类的身体与外表,却是卢庚用这名婴儿的d完美表达出来的最佳身体。

    十九年来,他以卢修斯的身份隐蔽在人类之中,每隔几个月便会在城市周边掠食,不断地掠食可以让他的本体渐渐地变强壮大,一部分掠食得来的生命力会不断地完美复制卢修斯的人类基因,化为他的血肉、器官、组织、皮肤等身体部分,甚至在对人类基因的最优化和复制之下,这具外在的身体有着无比强悍的素质,人类的体能臻至巅峰,强悍犹如巨龙。

    但是,如果长期不掠食生命力,就会有强烈地虚弱感觉,人类的身体就会无法维持,会将自己黑色的本体暴露在人类社会当中,严重情况下甚至死去。

    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之时,并不愿意通过掠夺他人的生命来延续自己,但是本能战胜了自己的感性。在他的坚持下,这种人类的理智道德依然存留。

    卢修斯毕竟前世为人,此间虽然不知变成了什么样的怪物,一种顶端生物带来的本能也让他视生命如蝼蚁,但他还留有自己的一丝准则。

    十九年来的掠食生命力,他同样有着自己的法则。都是挑定那些可恶该杀之人,并不会随意地杀戮,每一次的掠食也都是唯恐伤到那些善良无辜之人。他的小心翼翼让他在高手众多的人类社会隐藏地很好,避免了很多危险。

    多年来,卢修斯逐渐地变得强大,本体的强度、速度与力量已经完全的超脱了人类的范畴,但是他仍然有着人类的思维。他继承而来的掠食本能让他只能一步步地走下去,掠食成长的线路仿佛已经规划好,他有预感,只要不停的吸收世界最顶尖的能量,就能够不断地壮大。这种物种的承传好像就是如此,上一个掠食者将因为生命力的衰竭被卢修斯反噬,它所有的一切都承传给了卢修斯,这似乎就是这种以食物链顶端物种为食的可怕生物的承传方式。

    就此,这个生命悠长、强大诡异的顶端生物掠食者,把它用亿万生灵铸成的掠食王座传到了卢修斯的手中。
………………………………

第十一章 圣路易斯的骄傲

    “卢修斯”

    卢修斯这才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他把这记忆放在一边,看到弗吉尼亚欢快地表情,意识到此时还正在马蒂尔餐厅当中。

    “就这么定了,”弗吉尼亚欢快地说,和弟弟一起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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