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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第5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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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远处的城门,一列长长的队伍正涌入城中,当中最为醒目的,莫过于那面硕大的节旗。

    城门被攻破了。

    (本章完)
………………………………

第二百零三章 占据

    在后世,处于印度洋和太平洋交汇之处,两大洋的季风在此交错,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暴风带,使得这片区域常年都处于风雨当中,特别是在五月底、六月初的夏季。

    占卑城的火光没有持续多久,因为被攻击的,只是海港附近的那一段城墙,因为海风的缘故,烧掉了附近的一些民居,便被随后赶来的守军隔离了,没错,不是扑灭,而是隔离,他们直接推倒了相邻的屋子,人为地造出了一个隔离带,为此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这才能让陆上的攻击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了目地。

    对于一座拥有三十多万人口的城市来说,不足四万的守军显得势单力孤,而一万二千多攻击者,就更加捉襟见肘了,指望将他们死死围住一鼓而歼?金明从来就没有做过这种奢望。

    计划很简单,占领它,控制城中为数众多的百姓,至于逃出去了多少,他并不在乎,没有了这么庞大的人口基数,敌人只会越来越少,直到最后灭亡。

    云帆坐在城墙的边上,一半身体在空中悬着,另一半脱得精光,他张大嘴,伸长舌头,舔食着海风里带着腥味的一丝水汽,滋润着干枯到裂开的唇瓣,太累了,累得极致就是渴,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份,都被以汗水的形式排出,只余下一具枯骨。

    在他的脚下,第三军第一指挥第五都的三十四名战死者,靠着墙边尸体排列得整整齐齐,每个人的脸上都被擦拭干净,身上的血污也尽量消去,负责收敛的是从海港上下来的随军民夫,战场上所有的杂事,都由这些受过训练的民夫完成,从而节省战士们宝贵的体力,这只是新的制度之一。

    这里头,有十一人,属于他的第一队,占去了全队的五分之一还有多。

    至于伤者,从他这个队正以下,没有一个完整无缺的,粗粗一算减员至少三分之一,这才只是首战。

    云帆的运气不错,身上只中了两下,一下在腿上,是一支铁枪扎的,好在入肉不深,也没有切断血管,用那位有特殊的人士陈老先生的话,不耽误娶妻生子。

    另一下,在没有护甲遮护的胳膊上,是一处刀伤,血流得他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醒过来,躺在这里,被一双纤细的手像是绣花般地照顾着。

    缝合术,并不是什么陌生的技艺,他们在出征之前,就接受过简单的培训,一旦随军的郎中没有及时到达,他们会用随身携带的医护包,进行初步的清创和治疗。

    眼下当然不用了,长到这么大,一直遵从着严格的家教,自七岁起,他就再也没有与女孩发生过肌肤上的接触,家变让他改变了许多,但有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永远也不会变的,他尽量不去看那个女孩的脸,也尽量让自己忍着巨痛,还要装出行若无事的样子。

    可是,肌肉的痉挛和不受控制的颤抖还是出卖了他,一个轻柔的声音像是春风吹拂,让他的痛感减轻了不少。

    “听说你是第一个登上城头的战士?”那个半蹲于地,仔细地为他缝伤的女孩突然开口问了一句。

    “传闻总是有些夸大其辞。”对于别人的问题,不回答是一种失礼,他当然不会这么做:“第一个登上去的,是我的弟兄,他已经战死了。”

    “他很英勇,身上中了四下,全在正面,我找到他的时候,还有一口气,可惜失血太多,救不活。”女孩的声音很动听,说出来的事实却很残酷。

    云帆不知道这一切,当时他已经陷入了半昏迷,女孩的话,让他想起了一件事,在他们登船之前所经历的一件事。

    “不是说,血液可以共用吗?当时我们还验了血样,我记得他是甲型血,我也是,为何不能用?”

    女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灵巧地挽了个花,将一个线头缝好。

    “采血救人之法,陈老先生还在研究,这次有几个伤者,就是被同样的血救活的,你自己都失血过甚,如果不是身体健壮,又伤得不算重,我们还要为你输血呢,我也是甲型血。”

    女孩站起身,歪着头看了看自己的作品,提起脚下的小箱子,向他说出医嘱:“最初的几天会有点痛,注意不要沾水,如果有发红的情形,就来找我们,你的伤包好了,告辞。”

    “等等。”他看着自己胳膊上的一个小小针眼,出口叫道,女孩不解地停下脚步,回过头来。

    “可否赐教,为我输血的恩人,芳名为何?”

    女孩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意,丢下一句:“奴姓赵,行三。”便脚步匆匆地走掉了,他们这种专业的医护人员人数太少,一场大战下来,伤者成百上千,他们不得不超负荷工作,没有时间可以耽误。

    从她的做派,云帆知道这一定是一个出自大户之家的女孩,举手投足都有着良好的教养,这种教养,明显来自于原本的家庭,绝不可能是琼州的女子学堂教出来的。

    手指轻轻抚过那条细密的缝口,疼痛感让他的牙关紧咬“嘶嘶”作响,云帆撑着那柄满是豁口的直刀站起身,眼下没有到躺下的时候,他们现在由攻击者变成了防守者,脚下的这段城墙就是他们队的防区。

    从高处望过去,城里的喧闹声渐渐消逝,这是秩序正在恢复的兆头,只有不时腾起的烟雾,表明了某处还有零星的抵抗,很快就再度归于平静。

    位于城中中心位置,靠近海港方向的一处高大建筑,有着佛教的特征,葫芦状的塔尖金光闪闪,传说是以重达数百斤的纯金浇筑而成,实际上那里是三佛齐人的王宫所在。

    对于这座城市新的主人来说,除了这个金块块多少还有些吸引力,其余的一切都显得肮脏而落后,那些木结构的土屋,充斥着灰土的街道,堆满垃圾的角落,让这些见惯了琼州那种干净和洁净的宋人,从上到下都难以忍受,这其中又以陈自明为最。

    “这里简直就是个垃圾堆积场,根本不值得花那么大的代价打下来,还不如重新找块地再建一座,看看吧,到处最不缺的就是空地,现在连人工也不缺了。”

    他的抱怨是有道理的,一战下来,除去轻伤的,需要躺下来接受照顾的就达上千人,没有一个合格的卫生环境,他们大多数人都会死于伤口感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对此,金明这个最高统帅也是无可奈何,他除了对打仗有心得,别的都不怎么上心,就连这座庞大的城市,也巴不得让别人来管理。

    条件就是这样,陈自明也知道他没办法,不得已退而求其次:“我需要一个干净些的地方,还要够大,把伤员都放进去,集中照顾,否则人手不够。”

    “城里最干净的地方,某已经命人收拾出来,就是那里。”金明指着那个金光闪闪的塔尖,陈自明看了一会儿,面上充满了勉强。

    “看上去,也只有那里还算够大,所有的角落都要用生石灰过一遍,还要分出几个房间,地上必须一尘不染,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生病的人够多,什么样的病患都有,足够我的人练手了。”

    说着,他朝身后一扬手,大声叫道:“孩子们,都动起来,把那个地方收拾干净,然后把咱们的伤者都抬进去,王宫可不是随时有机会住的。”

    做这些事情的全都是随军的民夫,岑二就是其中之一,刚下船时的的胆战心惊,到大局抵定后的好奇,等到了城墙周围,看到那些密密麻麻堆在一块儿的尸体,便再也没有来到别国的兴奋,因为隔着门缝,都能感受到一种名为仇恨的目光。

    这种目光让岑二的心里很不舒服,仿佛自己是一个闯入人家家中的强盗,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明白,自己有多幸运,如果没有去到琼州,也许,那个躲在门后面的人,就是自己,而在街上横行无忌的,可能会是凶残暴虐的元人。

    宋人只是占据了这里,并没有冲进他们的家中,夺去他们的一切。

    只有金明的心里清楚,这只不过是个表像,三佛齐人护卫着他们的王后和子女逃出了城,最多三、四天的功夫,就会与带着大军去讨伐叛乱的那支主力大军汇合,要想在这里真正地占住脚,只有彻底打败那支军队,否则无异于坐在火山口上。

    这个岛可是以活火山众多闻名于世的。

    在一处临时的指挥所,好消息不断地传回来,三佛齐人的仓库里,有着大量的粮食,至于其他的财物,更是数不胜数,这是一个立国超过四百年的古老国家,底子厚得令人难以想像。

    金明听完,不动声色地发出了进城后的第一道指令,直接发给了杨飞的水军。

    “派出快船,告知凌牙门,我军已顺利拿下占卑城。”
………………………………

第二百零四章 盛宴

    从占卑到凌牙门,水路再快也要两到三天,杨行潜收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出席由蒲甘人组织的宴饮,为的是庆祝他们拿下了大理城。

    宴席上杯觥交错,各种语言的脏话飞来飞去,好像一言不合就会动手,还能保持基本礼节的已经没有几个,就连身为主人的阿难陀也是醉眼腥松,一付随时都要倒下的样子。

    杨行潜当然知道他没醉,就在自己听着手下回报时,那对混沌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蒲甘人胜利的消息一早就告诉了他,不过正式发过来还是多用了些时间,这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情,杨行潜并不感兴趣,他更在意一些别的。

    如今还猬集在凌牙门岛上的,已经变成了八国,占城人首先退了回去,因为他们受到了元人的直接威胁,元人打穿了安南的狭长领土,正朝着中南半岛的最底端逼近。

    这对他们来说影响不算大,因为占城原本就只派了一只象征性的队伍过来,退回去的目地是因为形势不明之下,也许要重新站队。

    这种情况也影响到了其邻国真腊,作为地区性的强国,正处于吴哥王朝的鼎盛时期,占城已经成为了他的属国,两国同时遭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只不过还没到切身之痛罢了。

    杨行潜更相信,他们是想要看一看,宋人吹的这个牛皮,倒底会不会破。

    他们聚集在这里,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宋人的船队到来,只呆了两天就离开,说是直扑三佛齐人的都城,当时没人相信,因为谁都知道那里集结了不下十万大军,宋人一共才不过一万多,拿什么去拼。

    三佛齐能在敌国林立的黄金水道控制着这一带,一过就是数百年,绝不是容易对付的,听从宋人的召唤过来敲敲边鼓这没什么,反正只要不是真的打起来,谁也不会当真,可如果真的动手,至少要看到胜利的希望才行。

    国与国之间,没有傻子。

    蒲甘人已经尝到了甜头,在宋人的牵制下,夺取了很大一片领土,这是一个不错的榜样,也增强了他们的信心,尽管元人的大军就在自已国土的附近,可如果一旦哪一天,真的要抵抗,宋人就是唯一可能的援军,因为谁都可能降伏,唯有宋人不会。

    “尊贵的杨,贵军又有什么好消息传来吗?”注辇国的使者是个酒量不错的中年男子,平时自恃实力强大,隐隐以诸国联军为首者自居,不过在杨行潜面前,表现还算中规中矩,只是骨子里的那种质疑,几乎就写在脸上。

    在结果没出来之前,能够依靠的只有历史,碰巧宋人的历史成绩很糟糕,就连安南人也能时不时地去劫掠一把,他们如何相信,一支看着光鲜无比的军队,不是来旅游的?

    杨行潜端着酒杯浅浅地酌了一口,这种杯子是从琼州带来的,一种很漂亮的雕花玻璃高脚杯,每一个在第一劳动服务社里的标价是三千工分,差不多是一个劳动力一个月的定量。

    杯子里的液体来自于暹罗,据说由当地盛产的一种果子酿成,呈浅紫色,他不动声色地挪动了一下身体,以避免对方呼出的酒气喷到脸上,微笑着摇摇头。

    “占卑。”

    “占卑?”注辇国使念叨他嘴里说出来的词,摇晃着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

    “对,就是占卑!”

    杨行潜站起身,举起杯子,放大音量,他的话让现场一下子安静了许多,各国的使者纷纷转过身,将目光投向声音的方向。

    他非常享受被人瞩目的这一刻,特别是还能吊吊大伙的胃口。

    “今日,我们聚在这里,是因为蒲甘大军,拿下了元人在西南最重要的一座城池,而明日,我希望大伙儿能参加由大宋举办的宴会,当然这只是一个邀请,因为地点并不在本岛,可能在路上会耽误一些时间。”

    “哪里?”使者们果然来了兴趣,宋人还没有如此主动地作过邀请,这摆明了他们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这才是最令人关注的。

    说话间,杨行潜已经踩着粗木制成的凳子上了主桌,宋人还不怎么习惯这种众人共聚一桌式的宴饮,感觉就像是乱哄哄地市场,显得极为粗野和没有教养,不过此时拿来踩脚正好。

    “我方才已经说过了,就是你们所听到的那个名字,珍惜这个机会吧,或许当我们到达时,它已经不叫原来的名字了。”

    杨行潜举起杯子,优雅地转了一圈,开怀大笑:“欢迎见证历史。”

    “占卑!”

    “占卑!”

    现场更加混乱了,显然这个消息完全出乎使者们的意料之外,每个人都茫然地跟着呼喊,同时用目光交换着各自掌握的信息,却没有人知道,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这就是杨行潜想要的效果。

    虽然一直保持着平静的表情,可这些天以来,他心里的压力并不小,毕竟那是一个大国,又是座拥几十万人口的都城,几个月打不下来才是正常的,可是没想到,不到十天,就送来了确实无比的消息,金明可不是一个喜欢夸大战绩的人,他说话的可信度,只怕比某神棍还要高。

    第二天,各国使者果真就上了宋人的船,眼见为实,他们本来就肩负着探查消息的任务,又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两天之后,他们出现在了占卑城的外海。

    看到眼前的情景,所有的使者都明白了,宋人的确占领了这座城市,城墙上飘扬着鲜红的旗帜,衣甲整齐的宋人军士矗立在城墙上,港口秩序井然,并没有限制出入,看上去,反而比之前更加繁荣。

    对于这帮各怀心思的蛮夷,金明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知道杨行潜的目地,自己只是需要配合就行了,也正好借此机会,休整军队。

    实际上,要以一万多人的军队,管理一座近三十万人口的城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犹其当管理者属于外来者时,况且金明也不认为自己的人会是维持秩序的最佳人选,按照计划,这一切都应该则后来的新兵接管。

    他的目标,始终都在那些拔营而去的三佛齐人主力身上,问题在于,如果抽调这里的守军参与围歼,就无法保证城中的秩序依然完好。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这个问题被推给了杨行潜,后者的解决办法简单粗暴,一方面借多国使者的出现来震慑城中的上层人物,那些实际掌握三佛齐政权的印欧人种。

    另一方面,城中的汉人和其他外来人成为了他们天然的同盟者,特别是汉人,他们被三佛齐人当成危险份子加以禁锢,失去了财产甚至生命,如今形势一下子翻转过来,自然会坚定地站在宋人这一边。

    很快,这些汉人首先被武装起来,他们做为本地人,熟悉这里的一切,认识城里的每一个人,同时与城中的各个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余下的人纵然有什么别的心思,在这样的带路_党,和强力军队的震慑下,都只能收敛起来。

    这样的平静一直维持到使者们离去,杨行潜没有跟着他们回到凌牙门,那里已经不需要他了,这些使者看到了宋人的动作,也看到了三佛齐人的颓势,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

    他们将在马来半岛发动攻势,按各自的实力去攫取相应的报偿,进一步将半岛形势搅浑,也许,当元人的触角伸过来的时候,会发现他们所面对的,是一支奇形怪状的八国联军。

    在码头上送走使者,杨行潜在附近的军营找到了金明,他知道后者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因此说话都是开门见山。

    “明天,大军就可以出发了,只要靠近海岸行军,可以用船来运送给养。”

    “占卑城呢?那些汉人为数还不到五千,三佛齐人足有三十万。”金明有些不放心,毕竟是死伤了这么多将士才夺下来的,他可不想白白放弃。

    “你们在这里,他们想动也不敢动,他们不动,又怎么消除隐患,给他们机会,才能知道,倒底有哪些人,不欢迎我们的到来。”

    杨行潜的话让金明觉得,过于顺利地拿下一座城市并不是好事,因为血还没有流够,无论是哪一方面的。

    只是,他最终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杨行潜负有什么样的使命,刘禹并没有同他透露,或许这里头有什么自己不了解的事情,虽然名义上,自己才是最高指挥者。

    “节帅放心吧,你们在那边打得越好,占卑就越安稳。”

    不放心也没有办法,金明率军出征前还是留下了最后的嘱托。

    “王宫的安全是重中之重,一旦有危险,记得将他们撤出来,哪怕丢了城,这些人是万万不能有失的。”

    杨行潜当然知道他指的是哪些人,抚帅再三叮嘱过的,他们的价值要比这座城市更大,人口多并不总是好事,只有制度下的人口才是他们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全都是负担。

    这里的人就太多了。
………………………………

第二百零五章 两端

    梁鸿名驻刀立于城头,脚下是四散分布的尸体,既有三佛齐人的,也有自家的仆役,他的长子,不过二十出头,就在身后不远的地方,被人抬着,准备送回府去。

    三佛齐人的攻势再一次被打退,他们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那把祖传的唐制大刀,豁口处处,取下过多少人的性命?他此时早已记不得了,唯一盼望的就是,宋人的援军能尽快到达。

    自那一日起事,拿下巨港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三佛齐人的征讨大军,以无比迅捷的反应速度,在第五天就出现在了巨港城下,好在他们早有准备,才没能让敌人偷袭得手。

    巨港是三佛齐的旧都,又长期被爪哇人占据,双方在这一方曾经拉锯过近百年,因此,城池本身的防御,是整个苏岛最坚实的,光是高度,就超过了新都占卑,如果不是这样,梁氏根本就不敢有所动作。

    凭借坚城在手,他才有信心,守到宋人来援,三佛齐的平叛大军围攻了八天,除了留下一堆尸体,什么也没有得到。

    然而现实也是很残酷的,最初他们这城中的汉人世家,联手驱逐了为数不过三千人的三佛齐守军,组织起了一只过万的队伍,其中近半数都是当地的土人,战斗力可想而知。

    三佛齐的大军来得很快,没有给他们多少训练的时间,从一开始沿穆西河布防,到不得已退回城中,一番战斗下来,伤亡也是不小,还要防着城中占了多数的三佛齐民众,梁鸿名的压力从来没有这么大过,几乎彻夜难眠。

    “从义。”远远地看到一个身影,他转过头,叫了一声。

    来者是他的姻亲,同为城中汉人世家的施氏,已经被定为下一代族长的施从义,也是他的大舅哥。

    施从义高高瘦瘦地,人却十分精神,同他打了一个招呼,不无担心地看着对方的黑眼圈和深深的眼袋说道:“你这又是一夜未睡?”

    “天亮时合了会子眼,不妨事。”梁鸿名随意地摆摆手:“你那头折损大么?”

    “死了十几个老仆,土人一百多,还有几十个跑了,没让三佛齐人得手。”

    最后一句是废话,如果得手,两人就不会在这里聊天了,梁鸿名明白他的意思,如果再这样下去,会不会让三佛齐人得手,就难说了。

    “某这处也是差不多,已经差人去征发了,在城里的那些男子,放着也是放着,闲了还会生事,花点钱,让他们来守城,岂不是一举两得。”

    施从义像是听到了一个好笑的笑话,如果真有这么简单,一早就应该做了,如今三佛齐人的大军云集城外,从建制上看,至少也超过了五万人,城里还有近十万百姓,谁知道他们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梁鸿名显然也不认为真能成事,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罢了,真正的解决之道,还得放在不知道在何方的宋人身上,这不是一个有趣的话题,两人都知机地住了嘴。

    沉默了片刻,还是施从义忍不住开了口:“你就没想过,如果宋人不到,咱们该怎么办?”

    “怎么没想过,不然你以为,某为何这付模样?”梁鸿名自嘲地笑了笑:“事情是某挑的头,若是最后落个没下场,某有何脸面,见列祖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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