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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275-第5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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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刘禹不再说什么,事情已经出了,只能朝好的方向想,他转过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到了战事上面。

    “这一仗,你准备放到哪里打?”

    金明沉吟了片刻,指着中南半岛最下端的一个小尖尖。

    “咱们的人数不多,若是正面对敌,打成击溃战的可能性极大,等他们分散跑了,剿起来将会是个极大的麻烦事,当初在苏岛就是这般,老姜这会子还领着人在钻山林子,若不是土人的装备实在太差,伤亡决计小不了,依某看,要引他们下来。”

    “拿什么引?”

    “某家的大旗。”

    刘禹和段重勋、娄定远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明白了他的打算,这是要以身作饵啊。

    “不,你的份量不够,将本官的大旗插在那里,等到敌踪出现,本官会亲自现身,引他们来攻。”

    “万万不可!”

    几个人包括金明在内都出口叫道,刘禹一摆手,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吾意已决。”

    “第三军要用最快的速度拿下林邑,给阿里海牙造成一个后路被断的态势,这样他才会全力来攻,前厢其余各军、中军所部,便照金帅的计划展开,让这个老小子,来得走不得。”

    “咚”

    刘禹一拳擂在地图上。

    “老子要将他们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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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出征(二)

    占城国的都城叫做“毗闍耶”,被阿里海牙征服之后,嫌名字不好听,直接改为了古汉名“象林”,也是荆湖占城行中书省的治所,由行军万户孟之绍领五千新附军镇守。

    这座城池位于昆河的下游,出海口离着大概在一百里左右,河口三角洲一带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于耕种,两岸周围布满了郁郁葱葱的稻田,田里所种的就是闻名暇迩的“占城稻”。

    这种稻谷的耕种历史已经有上千年了,早在汉人拥在此地时,便是主要的农作物,可惜由于隔得太远,无法进行有效的统治,最终还是与母国脱离,成为了历史的遗憾。

    “真是个好地方啊。”

    正月下旬,孟之绍只穿了一件短缚,不但感觉不到寒冷,脑门上反而微微渗着细小的汗珠,倒不完全是热的,从北部湾方向吹来的风,带着一股暖意,农田的第一茬庄稼已经钻出了泥土,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而此时的荆湖,田里除了霜还是霜,大伙能做的就是闲得生事,或是被官府派了差役,去修缉河堤、堰口以备来年的水患。

    可在这里,只要有把子力气,勤劳肯干,华夏人可以把脚下的土地种出花来,一年满打满算收上四季,天哪,那会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

    为此,他根本舍不得召集民夫,另可让自己的手下去修补城墙。

    如果以汉人的标准来看,脚下的这个所谓都城,也就是中原的一个土围子,不要说与岳州那等高城大邑相比,就是寻常的一个县城也差得太远,整个城墙的高度还不及一个禁军标准的大汉,寻常的军士只需手一伸就能够上墙体,这样的城墙,哪里挡得住自家的大军?

    有鉴于此,在他接管象林城之后,便带着人日以继夜地开始修筑城墙,作为原来的宋军,这种防御的思想已经浸入了骨子里,哪怕改了个名号也无法撼动分毫。

    此刻他的脚下就是如此,在原本土墙的基础上,以外围为依托,重新筑起一道新墙,没有烧砖就命人去山里凿石头,左右这个国家的人口不在少数,尽可以调遣得。

    他手上的新附军每个军士都押着至少十个以上的本地人在干活,除了每天给两顿吃食,让他们有力气做事,基本上不必付出什么代价,比起中原要轻省许多,这也是阿里海牙默认的结果,与其让新占之地的人无所事事,整天想着复仇什么的,还不如让他们动起来,消耗掉多余的精力,至于死活,谁会在乎。

    而在城外,那些阡陌纵横的绿色方块中,来自于荆湖两路的民夫,正在精心地伺弄着庄稼,按阿里海牙的计划,只要种上三年,这些土地就可以分给他们,诱惑不可谓不大。

    三年,孟之绍的神情有些恍惚,自己来到这里,不知不觉已经有大半年了。

    “万户,万户。”

    听到手下的叫声,孟之绍在一瞬间恢复了神态,肃容问道:“什么事?”

    “上回那位黄先生又来了。”

    “在哪里?”

    “官邸,属下是悄悄将他们接进去的,没有什么人看到。”

    “他们?”

    “他还带了一个人来,说是万户的旧识。”

    喔,孟之绍生出了一丝兴趣,对方早就明确了身份,可在他看来,不过又是劝降的老一套,虽然阿里海牙给了他充分的信任,整个占城几乎由他一言而决,可难保不会派人暗中监视,他必须要小心谨慎,以免落下口实。

    匆匆回到城中的官邸,来人已经被安排到了偏厅,孟之绍脚步不停地走进去,一眼就看到了坐着饮茶的黄震。

    “黄先生。”

    黄震站起身朝他一拱手:“孟钤辖,别来无恙。”

    这个旧时的官职让他面色一沉,却也没有说什么,打过招呼,他便看着厅中另一人,对方低头把玩着手中的茶具,看不清面相,也似乎根本没听到他的到来,只是嘴里喃喃地说了一句。

    “越窑青瓷,君山银针,都是好东西啊。”

    说完抬起头,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孟之绍惊得目瞪口呆,就连声音都颤抖了几分。

    “阿。。。。。。阿兄?”

    离着象林县城百余里的海岸线,由于宋人的水军时时侵扰,原本那些靠着出海捕鱼过活的当地土人,全都被迁往了内陆,要么放下桨撸拿起锄头种地或是被征发去山里运石头,要么,就将渔船开进江里,靠着昆河里的水产,多少也能糊个口,毕竟他们不吃,那些从遥远的南方过来的凶人也是要吃的。

    沿岸既然清空了,也就失去了防护的意义,可是要时时防着宋人的海船登岸,上千里的海岸线下来,就算他将所辖的五千军马全都撒出去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只能是重点防御,时时沿线巡逻,并在高处设置了干草或是柴火堆,以备警戒之用。

    首先发现不对劲的是一伙巡骑,五名新附军沿着昆河一路行来,在出海口附近折向上,从海岸线的方向转一圈,直到回到城池,这条路他们走了大半年,每日都是例行公事,哪怕在看到海面上突然出现的大船也是一样。

    民船与战船还是有区别的,哪怕在激战正酣时,双方的商业往来也从未中断过,来自各国的行商几乎每天都会到来,求_购岛上最主要的一种产出。。。。。。稻米,直到阿里海牙下令禁海。

    “那是宋人的船么?”

    这些转变身份才一年多的新附军还不太适应将宋人与敌人联系到一块儿,可是旗帜换了,官衔换了,称呼礼节也都不一样了,心态多少已经不同,虽然来船离着很远,也没有打出他们熟悉的旗帜,可形制上一看就认得。

    “左右不过是外海,没有岸口码头,他们如何停靠?噎,那是什么?”

    为首的军士话音刚落,就发现从那艘海船的方向,突然掀起了数道浪花,每道浪花最前头都拱起了一个黑色的穹首,很象是传说中的海兽,正在破浪前行,那种飞一般的速度,看着都令人心惊。
………………………………

第七十五章 出征(三)

    在起伏不定的水面上,云帆单膝跪地,双手托举起手中的56半,将远处的一个身影套进准星,距离超过了三百步,几乎到了最佳射程的边缘,他屏住呼吸,感受着枪口的跳动规律,就在枪口再一次下沉的时候摁下了扳机,“啪”得一声,一颗绿色的子弹壳跳了出来,滚到甲板上。

    风力、重力这类自然现象对于弹道的影响,在越远的距离上就表现得越明显,所以才会有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的区别,再加上不断颠簸着的船体,这种偏差就会更加明显,子弹甫一出膛他就知道自己打偏了,弹着点离着目标大概在两步左右,心里暗暗有些可惜,这可是实战的第一枪。

    实际接近五百步远的海滩上,几个新附军正用疑惑加上好奇的目光,盯着海面上不断浮现的黑影,在他们有限的认识里,这种圆圆的穹首很像是传说中的大鲸,直到大鲸的身上突然出现了一朵红缨。

    “宋人!”

    作为曾经的宋军,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军制,红袄轻甲宽檐帽,以及盔顶的大红缨簪,都是记忆最深处的事物,如今陡然瞧见,一时间竟然惊得愣在了当场。

    宋人竟然骑鲸而来!

    为首的什长眼力不错,一眼就看到大鲸背上的宋人举起了一个什么事物对准自己,因为担心那是神臂弓,他下意识地夹住马腹,想要后退几步,哪怕心里很清楚,这么远的距离,除非运气逆天,否则决不可能射得中自己,就在这时,眼中似乎冒出一个细微的火花,一闪即逝。

    “砰”

    离着大约三四步远的一颗鹅卵石突然炸开,纷飞的碎石四射打中了马身,战马吃痛不住,长嘶一声前蹄高高扬起,将猝不及防的新附军什长掀下了马背,摔得呲牙咧嘴,然后掉头便跑,不一会儿就没影了。

    “直娘贼,痛煞老子了,回去宰杀了吃肉。”

    就在他揉着屁股蛋不住叫嚷的时候,其余的几个军士已经看清了越来越近的来敌,每一头大鲸的背上都伏着四五个宋人,速度快得不可思议,眼见着就冲上沙滩了。

    “宋人来了,跑啊!”

    好在这伙军士还算够义气,逃跑之前伸手拉了一把摔落的什长,避免了失去坐骑的他,落入宋人之手。

    这个结果让云帆等人也是始料不及,在大伙的哄笑声中,核载七人的充气式冲锋舟径直冲上了空无一人的沙滩,首先跳下沙滩的云帆手提56班警惕地盯着敌人逃走的方向,其余的手下一个接一个跳下来,以两三人为一组,向四周搜索前行,只留了一名操作手在船上。

    等到五艘冲锋舟全数上了岸,前方搜索的结果也次第传来,不光那几个巡兵逃得没了影,就连百姓都见不到一个,与飞行器所探到的情况一样。

    云帆马上打出手势,命令先期上岸的这三十名军士沿岸警戒,放空的冲锋舟马上返回海面,同时用对讲机通报船上,让其余的军士上陆。

    他的指挥一共配备了十五艘这样的充气式动力艇,每艘可载七人,一次就能运送九十名军士,只需要五六趟便可以将全指挥五百名军士送上岸,平均一趟只需要两刻钟。

    很快,平静的海面就变得热闹起来,十多道航迹往来穿梭,不断将全副武装的军士送上岸,然后是装备和给养,慢慢地在海滩上堆积起来,单兵口粮、行军睡袋、各种伤病和防疫药物、弹药、标配的每都两门60迫,每门一个基数60发炮弹,总共就是六百发了,最后送来的则是装载这些物品的工具,28吋铝合金脚踏车!

    所有的军士都在有条不紊地从文化教员张德全手中接过自己的装备,云帆拿起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包括了三个一百发弹鼓、可维持五天的口粮袋、背包式折叠睡袋、单人伤药盒、将它们一一捆在脚踏车的行李座上,这个时候,第一个集结完毕的都已经出发了。

    他们这支先锋的任务并不是攻占敌城,而是抢占并巩固一个合适的登陆地点,为后续大部队也就是前厢第三军开辟通道,因此,云帆的目标,是离着象林县一百多里,原本的占城国海港。

    这座海港位于昆河入河口不远处,可以通过便捷的水利,将海上运来的物资送到内陆沿岸,也就是占城的国都,元人到来之后,为了不让宋人水军利用,将港口的设施全数焚毁,特别是那种深入海中的栈桥,是大型海船靠岸的必要设施,当第一都报告已经占领海港时,不出意料地,那里空无一人,也空无一物。

    “警戒周围,派出小艇去探寻水道,看看有没有沉船或是礁石,有的话标记出来。”

    云帆将敌情报给了后续的主力船队,他们离着大概有一天的路程,最快也要明日才能到,这期间,就要靠自己了,眼见着所有人都分配完毕,正准备向海港进发,突然发现,他的所有手下全都在这里,包括了张通那个都。

    “不是叫你在船上吗?”

    “我奉命随军,不是来游玩的。”蒙魌的脸色略显得有些苍白,不过手脚还算麻利,已经将分配给她的脚踏车打好了包。

    “你们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这是我的上司所命,抗命不尊,等同违抗军令,你知道是个什么处置。”

    这样一来,云帆也无话可说了,只能继续叮嘱张通保护好她和几个机宜司的人,四百多人骑着脚踏车,在崎岖不平的海岸上行进着,很快就到达了标定的那个海港。

    就在云帆等人严加戒备的时候,象林县城里的孟之绍,正用一种十分为难的眼光,与自己的兄长对望。

    孟氏三兄弟,长子孟之经死了有三四年了,家中实际的长子孟之缙却是个不管事的,与他的来往也不算多,但无论如何,血脉是维系家族的重要手段,无论他有多不情愿,也绝不能做出大义灭亲之举,那样不光是自己人看不起,就连元人也是一样,要知道,大汗一直有尊崇儒家的名望呢。

    “兄长到此,是想劝某归顺么,就算吾肯,奈他人何。”

    孟之缙嗤笑一声,将那个精美的越窑盅子放到几上。

    “老三,你太高看自己了,你降与不降,无人在意,为兄到此,只是想穷途末路时,有个收尸之人,不至于让这么多湖湘子弟,曝尸异乡,成为孤魂野鬼。”

    “你。”孟之绍气得笑了:“就凭如今的大宋?听闻连临安城都丢了,有什么本事打到这里来?”

    “没有本事,没有本事为何你们要迁岸禁海,你每日里如临大敌又是为了哪般,连商船都不敢靠岸,老三,几年不见,别的本事不见长,这大言不惭,你已得鞑子三成功夫,恭喜恭喜。”

    孟之绍自知嘴皮子功夫不如这位兄长远甚,只能无视对方的冷嘲热讽,直接了当地说道。

    “你究竟意欲何为,不妨明言,若是无事,这便请罢,军务繁忙,恕不能远送了。”

    “逐客?”孟之缙笑得一张胖脸肉怂怂地,指着他说道:“某家是新任的日南郡太守,这城与地,军与民都是某的治下之物,不好意思,该走的那个人是你。”

    “某敬你一声兄长,才会好言有加,何故要如此这般折辱?”

    日南郡太守?再三被戏弄,饶是他脾气也压不住了,更何况,孟之绍自幼脾气就不好,所以才会继承了武业。

    “折辱。”

    孟之缙渐渐收敛了笑容,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

    “这地方,某也不想来,之所以要同你说这许多废话,是缘于一个人对某说过,孟珙的子孙绝不能给鞑子。。。。。。”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道。

    “做狗。”

    孟之绍感到阵阵恍惚,家中三子,长子是铁定的继承人,自幼就被悉心教导,这位二哥则颇有些玩世不恭的味道,不光弃武从文,就连官声也一直平平,并不为爹爹所喜,要说三兄弟当中,谁最有可能投了元人,任是谁也会认为是他,可荒谬的是,如今坐在这里,指着自己鼻子骂人的,居然会是他。

    曾几何时,他都忘了,自己是谁的儿子,那是一个让蒙古人都钦佩不已的名将,如果不是英年早逝,大宋会不会是如今的局面,犹未可知。

    孟之绍颓然说道:“阿兄是来清理门户的么?”

    “打不过你,否则某还当真想代爹爹教训你,大错已成,如今只有一条路可走。”孟之缙摇摇头。

    “什么路?”

    不等对方答话,一个亲信突然跑进来,欲言又止地看着他,面上尽是焦急之色。

    孟之绍情知有变,拉着他远走几步,低声问道:“出了何事?”

    “巡骑来报,宋人在旧港的海面上出现。”

    “宋人的战船?”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不是经常得见么?”

    亲信附着他的耳朵轻声说了一句什么,孟之绍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什么,骑鲸上岸?”

    由于声音有些大,厅上的孟之缙与黄震二人全都听得清清楚楚,前者当时正在将一盅茶水往嘴里送,闻言一下子喷了出来,弄得地上满是茶叶渣子。

    土老冒,太没见识了,这也能想得出。

    还能再歪一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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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六章 出征(四)

    “老孟跑去占城?”

    刘禹乍一听闻这个消息,便有些哭笑不得,想不到历史都拐成这样了,这货还是死性不改啊,喜欢玩劝降那一套。

    “他是跟水军的战船走的,上了岸咱们才知道,机宜司在那边的人手不少,若是有什么关碍,就算劫囚也做得,属下以为,元人的守将是他的亲弟,应该不会贸然杀害吧。”

    能不能成,李十一并没有把握,万一人家恼羞成怒一刀子砍了,谁也救不活,因此说话之间便留了余地,好在刘禹也知道这一茬并没有怪罪。

    日南郡缘于古汉名,在预定的区划中,将会包括整个中南半岛的下三角,郡治就放在象林县,做为未来的主要粮食产区,所辖的人口不会太多,因为他打算设立国营农场,用机械化的方式来耕作,相关的人员已经在培养,因此这个日南郡太守,实际上不过是个农场场长。

    “这厮,随他去吧,让你的人注意保护,必要时可以付诸武力。”

    李十一得了明确指示,心里一下子有了底:“抚帅放心,若是守将不识时务,属下们也有法子,荆湖那边传来消息,他的家人尽入我等之手,谅他们也不敢乱来。”

    刘禹“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他的注意力依然放在自己人身上,琼州到中南半岛的距离,最窄处只有五百余里,直升机用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到,可是在没有导航的情况下,海面上又缺乏参照物,一旦天气转坏,很容易迷失方向,因此,在云帆的先锋船后面,第三军的主力大队速度要慢上许多,足足相隔了一天,他们组成了一只庞大的船队,除去四个指挥两千军士之外,还有五千民夫,各种工作人员,特别是水文测绘,通过飞行器一点点地制成地图,输入电脑,就成了惯性导航,虽然不如卫星导航那么精确,总要比眼睛和记忆来得强。

    “登陆之后不要急于攻击,先把码头修起来,予敌以震摄,毕竟他们是新附军,未必会有死敌到底的勇气,那些荆湖民夫,也尽量不要杀戳,无论是作工还是种田,都有很大用处。”

    “机宜司做了一些事情,那个黄震便是利用本乡身份,很是活动了一些人,有他们帮忙,抚帅想要招降会顺利许多。”

    “想不到这个黄震还有些能力,这样吧,若是他愿意,日后就留在当地任职,做老孟的付手。”

    李十一拱手说道:“属下代他谢过抚帅恩典。”

    “这是他应得的。”刘禹并不在意这种小角色,如果不是本人并无恶行,一早就处置了。

    中南半岛距离琼州太近,如果不是为了诱导阿里海牙的大军,会是他的第一目标,半岛上的资源丰富、气候适宜,可以成为重要的工农业基地,相应的规划一早就在后世制订,会根据资源的分布点,进行工矿企业的布局,当然了,目前也只能是布局,先把地方腾出来,有人的把人迁走,没人的修路铺桥,搞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这方面还真没有哪个国家能比得上后世的华夏,“基建狂魔”可不是自封的。

    至于那些肥沃的土地,也会进行有针对性地规划,充分发挥出华夏人的种田天赋,彻底解决粮食供给问题。

    开着跑车走在回家的路上,随处可见被老兵护使们召集起来的人群,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排成不怎么整齐的队伍,挥舞着五颜六色的小旗,高喊出各种口号,朝市中心的广场进发。

    “驱逐鞑子,还我河山!”

    “抗击蒙寇,保家卫国!”

    “消灭一切反动派!”

    。。。。。。

    还有什么“一人入伍,全家光荣。”,“前方流血我流汗,加班加点为胜利。”之类的标语,让他仿佛置身于一个熟悉又陌生的时代中,百姓们脸上的激动与兴奋之色,就像后世得知某个超市清仓大甩卖的大妈,很久没有看到过如此激动人心的场面了,当他的车队驶近时,人群中爆发出更大的欢呼声,宽敞的马路堵得水泄不通,刘禹制止了吴老四想要疏散人群的打算,停下车子静静地看着他们通过,不断地挥手向百姓们致意。

    曾几何时,我们从不畏惧战争,更不害怕牺牲,哪怕送走最后一个孩子。

    这样的民族,才能在遭受到巨大的牺牲之后短短数年,便顶着全世界范围的封锁,迅速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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