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皇陵守墓人-第2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身体忽然发生了一种奇怪的变化皮肉开始变得透明,皮肉上的血管,也开始显露出来,而且浑身瘙痒难忍。

    那种痒好像痒到骨子里,让人恨不得把皮肉抓烂,甚至想用刀子把皮肉划开,虽然我意志算是很坚强的了,但还是忍不住用手使劲抓挠,浑身上下的皮肤,很快便血肉模糊了。

    我对着镜子,发现不仅浑身很多地方已经抓烂,而且肚子上的皮肤,已经变得很透明了,连肚子里的五脏六腑,都隐约能看到,那真是世间最可怕的折磨,我当时真是痛不欲生,但我却死不了,因为我的体质和普通人不一样,我的身体是不死之身,即使用刀把我脖子砍掉,也死不了,所以我只能忍受着这无穷无尽的痛苦了。

    最后终于忍不住了,我拿了把刀子,开始在身上划,然后往伤口上撒盐,但那种剧痛,仍然不能缓解钻心的痒,但活着对我来说,成了最可怕的折磨,也不知什么时候,正当我难受的死去活来、在地上乱滚时,忽然就听旁边有人说了句怎么样?难受吧,接受我说的条件吗?

    我强打精神,睁眼看了一下,发现是说话的正是那个叫清野的日本人,不知他什么时候又回来了,并且就站在我旁边。

    我知道,我这种地狱般的煎熬,就是他捣的鬼,当时我连想都没想,就放弃了和他的对抗,连连求饶,见我屈服,那个清野就哈哈地笑了两声,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说来也怪,他走后,我那种刺心的痒痒,忽然就消失了,我躺在地上,呼呼地喘着粗气,脑子里一片空白,并且浑身无比疲乏,便迷迷糊糊睡着了,当我一觉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时分,我连忙跑到镜子前面,又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身上所有的伤口都愈合了,而且皮肤也恢复了正常,想想昨天的经历,仍然感到心有余悸。

    我还从没惧怕过人,而且对世界上的一切,都从没害怕过,甚至忘了害怕这种情绪,但清野是让我第一个真正感到恐惧的人,他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又仔细地回忆了一下,才忽然意识到,他的头顶上也没笼罩着那种云团,是那种  真正的人,但他怎么会有如此手段呢?

    到了下午时分,我正坐在屋里子发呆,忽然又听见了敲门声,我当时吓得浑身一抖,觉得应该就是那个清野,我的那条黑狗,汪汪地叫了两声,我连忙来到院子里,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逃走!

    我连忙往后院走,但我刚走了两步,忽然发现一只猴子从墙头上跳下来,这是怎么回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只见那只猴子飞快而灵巧地把门闩拉开,随后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果然就是那个清野,

    他仍然一脸诡异而又可怕的笑容,但接下来,更让我恐惧的一幕发生了原本那条黑狗还挡在我面前护着我,但清野却缓步走到了我那条黑狗的面前,轻轻提抚摸着那条黑狗的头,那只黑狗居然没有反抗,而是温顺地任他摆布,我忽然想起了真正人类的那种驯服动物的能力。

    虽然那条黑狗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而是一种很特殊的生物,但它因为一直都以狗的形体出现,所以在本性中,有了一些狗的特征,而清野正是利用那条黑狗的这种弱点,竟然能慢慢软化那条黑狗,那那条黑狗,本来就是我最重要的保镖,它再被清野驯服的话,那我就真的没有任何能力,和清野对抗了。

    清野告诉我,他来找我,就是特别警告我,要我打消逃跑的念头,因为我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他都能轻易找到我,并让我经受那种钻心的痒,但如果我听从他的命令,他就不会再让我经受那种煎熬。

    我当时感到非常绝望,觉得自己将会完全被清野控制,变成了他的仆人、甚至是奴隶,彻底丧失自由,被他任意摆布。

    他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找一件丝绸长袍,如果在三个月内,我一件都弄不到的话,他就会再用那种钻心的痒来折磨我,这让我毛骨悚然,想想就直出冷汗,他布置完这个任务后,我别无选择,只能使尽浑身解数,全力去找那件丝绸长袍。

    我花了两个多月时间,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走访了周围一带上百个村庄,明察暗访了无数人,晚上还要偷偷地潜入别人家里,去搜找那种龙袍,最终才侥幸偷出来一件,为此还杀死了一个无辜的老头,这让我很有负罪感。

    这种过程让我心力交瘁,但找到了那件丝绸龙袍后,清野立即让我去找第二件,并且只给我两个月时间,这几乎让我感到绝望,冥思苦想了好几天,终于想到了假死这招。

    为什么要假死呢?

    我推测,虽然清野有很多能力,但他不能未卜先知,更不是全知全能,他消息之所以灵通,就是靠着他可以驯服各种动物的能力,并且能和那些动物交流,而他之所以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就是靠那些动物来监视飞来飞去的麻雀、街上一条条的狗,甚至是这个小镇上随处可见的野猫,都成了清野的耳目。

    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些动物的智力都很低,根本无法沟通,但对于真正的人来说,他们能驯服这些动物,让这些动物完全听从他们的指挥,并能很容易和那些鸟兽沟通。

    要躲过这些鸟兽的监视,我就想到了诈死这招,这是我唯一的逃脱方式了。

    于是,我就假装死掉,然后被埋在了坟墓中,在坟墓里躺了大概三天,趁着一天深夜时分,我就从坟墓里钻了出来,然后躲进了那个湖里,在不久之后,夏王也来到这里和我会和,那个湖泊里就成了我们的容身之所,也是我们最安全的庇护所。

    因为清野是典型的陆地人类,因此水中对他来说,是绝对的禁区,并且水中的鱼虾之类的,他也完全无法驯服和控制,因此不可能给他通风报信。

    但为什么我还要装死呢?为什么不直接钻进那个湖里呢?

    如果我直接跳进湖里的话,就肯定会被清野知道,到那时,他绝对会想尽办法,破坏那个湖,逼我出来。一旦如此的话,我们的处境就非常被动了,因此,才先装死,然后偷偷躲进那个湖里,那是周围上百里内,最大的天然湖泊了。躲进去之后,果然就安全了,算是逃脱了清野的控制。”

    听讲完这些后,施方和女算命师才对潘平的死有所了解。

    “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每过几天,都要去你那个坟几次呢?还有,那条黑狗为什么忽然会变成一个哑巴去哭坟了呢?那个坟坑里的小虫子又是怎么回事?”

    施方连珠炮似的发问。

    “唉,说起来话长了,我躲进湖水中后,那条黑狗也变成了别的形状,也跟着躲进了那个湖泊里,但因为在陆地上生活的时间太长了,它再次回到水中时,完全不能适应了,因此,我还是想办法让它回到了地面上。

    但它不能再以狗的形状生活了,也不能变成其他的动物,因为清野对所有的动物,都有本能的洞察力,很容易看出破绽,因此,就让那条黑狗变成了人形,即使变成了人形,但它却说人类语言时,还是很困难,所以伪装成了哑巴,这招果然很凑效黑狗变成的哑巴,在附近一带活动时,果然没露出破绽。

    其实,在这个小镇上,清野的同伙至少有五六个,他们轮流守在这个小镇上,但都没有识别出黑狗变成的哑巴。

    唉,不过说起我坟里的那些小人,你们肯定会觉得就更加怪异了这还和我的不死之身有关。”

    “那些小人和你的不死之身,怎么会有什么关系?没想到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尺寸的小人,它们是怎么进化出来的呢?难道也是古猿进化的吗?”施方忍不住打断潘平的话问道。

    “嗯,虽然有些秘密,我还不能告诉你们,但倒是让你们了解一些相关的真相那种小人不是进化出来的,而是在一种药物的作用下产生的,至于是什么药物,还得从我的体质说起。

    我喝了一种特殊的药物,体质发生了改变,变成了不死之身,我刚才也说过来,这种所谓的不死之身,就是身体的任何一个器官被砍掉后,都能再生出来,不但如此,我身上的任何一个细胞,都能发育出一个完整的我,这种再生能力非常强悍,但正是这种强悍的再生能力,却也产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隐患,那些小人就是其中之一。”
………………………………

第571章 阴阳两界交汇地

    坟坑中那些小人,让施方和女算命师都感到很惊骇,他们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生物,但潘平却说那种小人,并不是进化来的,而是和一种药有关,这让两人更是感到意外了,他们俩继续听潘平继续讲下去:

    “吃了那种药后,我的身体就成了不死之身,并且我身上的任何一个细胞,都能发育成一个完整的我出来,并且发育出来的新我,不但基因长相和我完全一样,而且还能携带着原来的记忆,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发育过程,在一般的环境下就能进行,我的一粒细胞,就像一粒生命力顽强的种子,随便丢在一个地方,它都能发育成一个完整的人。

    但这种情况,只有在我本人死掉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如果我本人活着,即使我身上的细胞脱离了身体之后,它们也不会发育成另外一个我来,所以我的生命力极其顽强。”

    施方听到这里后,感到非常震惊,因为他也有类似的技术可以用自己身上的一个细胞,培养出另外一个完全一样的自己,但这只能在严格的实验室中,才能实现这种“复制”。

    而潘平的细胞,竟然能在一般的环境中,就能完成这一过程,这就太不可思议了。

    但施方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听潘平接着讲下去:

    “那种能让人变成不死之身的药,当然极其珍贵,虽然我已经不需要再喝这种药了,但我仍旧有一小瓶,不管走到哪里,我都随身携带,即使是睡觉时,也不离身,尽管我保管的如此小心谨慎,但还是出了意外。

    当我诈死时,我把这瓶药含在了嘴里,因为在埋葬我的过程中,很多事情我无法控制,所以把那一小瓶药,藏在嘴里,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还是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意外

    这个小镇上有个风俗,当没有儿女的人死掉后,别人会为死者穿上千家衣,什么是千家衣呢?就是用从上千户家中,收集来布头,用这些布头缝制成寿衣,给鳏寡孤独的死者穿上,祈望死者能在来世后代繁盛,不再如此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我在下葬的时候,也被穿上了这种千家衣,当被脱光身体,换上这种千家衣时,我还庆幸自己幸亏把那瓶药放到了嘴里,否则在换那种寿衣时,那瓶药肯定就会被发现了。

    我被埋在地下后,即使看不到光线,也能感知到外面的时辰,因为不同的时辰,地气也是不一样的。在下葬后的第三天,我觉得是时候出去了,于是,就选在了半夜时分,从那副薄棺材里坐起来。

    你们在我昏迷的时候,肯定也看到了我本来的模样了,我本来的模样有点像是蜥蜴,而且四肢都是利爪,所以抓破那个薄板棺材、并从坟墓里爬出来,对我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

    我在往外爬的时候,先把嘴里含的那瓶药吐出来,揣在了身上,当在用爪子击碎棺材时,因为棺材内的空间太竟然不小心把那瓶药弄碎了,并且把那药水撒到了身上,那种药水和一般的液体不同,一般的液体即使洒出来,也仅仅会湿一小片,但那种液体的扩散性极强,一洒出来,就会布满整件衣服。

    我因此懊悔不已,对自己又气又恨,但木已成舟,也没有别的办法。

    因为身体变形了,所以原来的衣服穿起来很不合适,我干脆就把衣服都脱下来,留在了棺材里,便从坟墓里钻了出来,钻出来后,我就跳进了附近的那个湖泊中。

    那时,夏王也已经在湖里了,那里就是我们的栖身之所,不过我没想到的是,最后居然还是被你们发现了,不过这对我们来说,未必是坏事,除了那个湖泊外,这个别墅的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但当我从那个坟里逃出来后,却发现了一件让我绝对意想不到的事情我还记得有一天,正当我在水下时,忽然发现在离我不远处,有一个巴掌大小的东西,那东西看起来很像是人形,我吃了一惊,连忙过去看了一下,这才惊奇地发现,那里竟然是好几个小人,而不是一个!

    并且每个小人的发育程度好像不一样,有的已经发育的五官清晰,身体躯干和四肢也发育的很完整了,但有的还是一个肉团,上面只有模糊的轮廓,有的开始慢慢蠕动。

    而在那些小人的旁边,是我原来衣服上的一块布。

    我从坟墓中爬出来时,胳膊不小心碰破了,我便从衣服上撕了块布,用那块布包住伤口,钻了出来,并且一直把那块布带到了水下,看到那块布,我才忽然意识到那些小人的来历

    那种千家衣上,残留着很多不同人的细胞,而细胞接触了那种药水之后,就突然被激活了,从而发育成了这种人形小人,我也猛然想到,在那个坟墓的衣服上,残留的人体细胞会更多,那些细胞也同样接触到了那种药水,那么肯定也会发育成了这种小人,想到这些,我感到毛骨悚然。

    接触了那种神奇的药水后,这种细胞发育成的小人,生命力好像很顽强,既然他们能在水下生存,那么在坟墓里一定也能生长发育,于是,从那之后,我就经常去我的坟前观察坑里的那些小人。

    但我发现,在坟墓里的那些小人,比在水中的这些小人发育要慢的多。

    至于那个黑狗变成的哑巴在坟前嚎哭,是因为一场误会

    我原来和黑狗约好,在我们分开的第八年,它再回来找我,但在约定的时间,我因为一件急事,和夏王从那个湖泊中离开了,去了荒漠中几天,而就在我们离开的那几天里,那条黑狗跳进湖泊里找我们时,发现我们不在了,这让它非常惊慌而又难过。

    因为我是它的主人,并且也很有感情了,它找不到我们,就以为我们出了意外,于是,就去那个坟上哀嚎,没想到被你们发现了,并且带到了你们这里来。

    那条黑狗变成人形后,需要意志力来努力维持住人的形状,对它来说,远没有以狗的形式生存感到舒服,它没有见到我,于是感到万念俱灰,意志力变弱,就慢慢变回了狗的形状,后来就被你们关在了后面院子里了。

    其实在那条黑狗变成的哑巴、刚被你们带进院子里的第二天,我就回来了,而且去了我的那个坟,并在坟头前闻到了那条黑狗的气味,而且循着气味,知道它被带到了你们这里来了,但我和夏王都知道,你们这个院子很特别,有很多特殊的生物,如果在平时,连那种高等生命都无法进来,更不用说我们了,我只得等到了下雪天,才顺利把那条黑狗带走,这就是事情的来龙去脉。”

    施方和女算命师听得目瞪口呆,不知道其中还有如这多曲折离奇的经历。

    “看来你们对我,已经有了很多了解,知道趁着大雪才有可能把那条黑狗偷走,那你为什么要特地来到这个小镇上?”女算命师问道。

    “因为这个小镇很特别,是阴阳两界的交界处”,潘平悠悠地说出了这句。

    “什么?阴阳两界的交界处,这是什么意思?”施方吃惊地问。

    “你们见过鬼吗?”潘平没有回答施方,而是不紧不慢地反问。

    ”鬼?世界上有鬼吗?”女算命师也吃惊地问。

    潘平忽然诡异地微微一笑,长长地吸了口气,一脸神秘地说:“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大概在三百多年之前,在这个小镇上,忽然来了一个乞丐,那个乞丐大概有七十多岁,穿着一件破棉袄,胡子、头发都脏得粘在了一起,还淌着鼻涕,而他会直接用破棉袄的袖子擦鼻涕,以至于袄袖子上,结了一层厚厚的污垢,即使在冬天,他身上也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无论谁看到那个乞丐,都会捏着鼻子,皱着眉头,远远躲开。

    奇怪的是,这个乞丐来这里后,并没有住在村里的破庙里,也没躲在大户人家的屋檐下,而是每天睡在北面的坟墓里,但自从那个乞丐睡在北面的坟墓后,镇上开始发生怪事了

    坟墓里那些已经死去的逝者,开始在深夜时分,回家找他们的亲人,并且他们回家时,都是穿着下葬时的衣服,站在亲人的床旁边,并且还能和亲人们交谈,和活着时一样,甚至亲人们能触碰到这些死者的身体,但在天亮前,这些死者们就必须再次回到坟地里,神秘的消失了。

    当然,每天夜里,只有一两个死人轮流回家,而不是所有的都同时出来,但是几乎每家,都有了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经历。

    一开始发生这种事时,其他还没有经历这种事的人家,都半信半疑,直到有三分之一的人家,都出现了这种怪事后,小镇中所有的人家,才确信这种事情是真的,有的还在夜间摆好供品,等着自己已经逝去的亲属回到家里。

    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轰动,有个道行很深的道士,来到这个小镇上看了一番后,说这个小镇是阴阳两界的交汇之地,所以才出现这种怪事。而且这种事,也明确地记载到了县志中,只是当时没有影像,随着亲历者都渐渐去世,光凭文字记录,后人开始慢慢不太相信这种事情了,这也难怪,因为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怪了。”
………………………………

第572章 小李来访

    女算命师和施方都听呆了,没想到在三百多年前,小镇上竟然还发生了这种事情,他们两人都是不相信有鬼神的,但潘平讲的这件事,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呢?

    而说起来这些来,潘平讲的绘声绘色,好像他亲身经历过似的,就听他接着讲下去:“镇上的人慢慢发觉,这种死者回家的事情,好像和那个老乞丐有关

    自从那个老乞丐睡在坟地后,才发生了这种事情,并且当那些死者从家离开时,有些人尾随那些返家的死者,他们惊奇的发现,死者从家返回墓地后,会先和老乞丐说几句什么,然后才忽然消失不见了,因此,镇上的人纷纷传说,那个老乞丐是阎王的使者,专门来小镇上作法,让那些死者回家叙旧,有的死者甚至已经死了几十年了。

    大家都觉得这种推测很有道理,只有阎王的身边的人,才能调动这些鬼,于是,镇上的人连忙把老乞丐接到镇上,把他奉若神灵,对于这一切,老乞丐不否认,也不深入解释,对于众人的崇拜,只是泰然接受。

    说来也怪,自从老乞丐不在坟地里住后,死人回家的事情,突然就嘎然而止了。

    有一对五十多岁的老夫妇,唯一的一个儿子,几年前得病死了,老两口对儿子非常思念,于是就来求老乞丐,希望老乞丐能施展法术,让他死去的儿子在夜里回家看看,一家三口也团聚一下,老乞丐见老两口可怜,便答应了老两口的要求。

    在半夜时分,那个已经去世几年的儿子,真的忽然回到了家中,这让老两口悲喜交加,三个人抱头痛哭,按照以往的规矩,这个死掉的儿子应该在天亮之前返回墓地,但他们的这次相聚,实在是太忘情了,一直到了破晓时分,三人仍然舍不得分离。

    忽然,鸡叫了几声后,老两口的儿子忽然仰面摔倒,失去了知觉,而且身体也发生了变形,很快变成了好像一只大蜥蜴似的东西,老两口吓得晕了过去,从发生这件事后,就再也没有死者返回家里的事情了,那个老乞丐也离开了这个小镇。

    但不知为什么,从那之后,在镇上开始流行一个传说说这个小镇,是阴阳两界的交汇处,这里是通往地狱的入口。在这个世界上,阴阳两界的交汇处并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很多,人死之后,都要汇聚到这种地方

    谁也不知道这种传说是从哪里来的,大都觉得应该是那个乞丐老头传出来的。

    从那之后,方圆上百里的地方,都称这个小镇是黄泉镇,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也都知道这个地方不寻常了。还有人为那个老乞丐盖了庙,说他是阎王身边的一个护法,就住在附近的地下,这种庙直到现在还有,可以在小镇上看到。”

    “真的有这种事?能使死者的鬼魂回到家里?”施方吃惊地问道。

    “嗯,这事情是真的,因为我就是那个老乞丐,在三百多年前已经来过这里了”,潘平轻轻叹了口气,淡淡地说。施方和女算命师顿时睁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潘平,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过了好大一会,女算命师忽然抬头看着施方,喃喃地说道:“看来那两个日本人是不会放过你的,他们肯定会想方设法杀掉你”。

    施方吃了一惊,不知道女算命师为何忽然转换了话题,猛地说到了自己。

    潘平也吃了一惊,连忙指着施方,一脸疑惑地问女算命师:“那两个日本人要杀死他?为什么?”,这也是施方想要知道的,但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女算命师摇摇头,看着潘平说:“你有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