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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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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唐虞时,流共工,殛鲧也。

    〔三〕 大辟,死刑也。

    〔四〕 见易系辞。

    〔五〕 汉书刑法志曰:孝武之时,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师古曰:“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主有罪并连坐也。”此即所谓新增二科。

    〔六〕 李贤曰:“按嘉传及刑法志并无此事,统与嘉时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载也。”惠栋曰:“东观记载统奏曰:‘

    元帝法律少所改更,孝成、孝哀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等,猥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约定令断律,凡百余事。’云云。统言王嘉等,明不专指嘉也。何焯以嘉为相不过二期,安得数年之间,亏除旧律,盖考之未审也。”按惠栋所引奏文,乃袁纪之文,非东观记也。东观记梁统传曰:“统疏称: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惠栋曰“不专指嘉”,是也,东观记之文是有力证明。

    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谏曰:“夫人情挫辱则节义之心损,刑网繁密则苟免之行生。圣帝明王知其如此,故深识远虑,动居其厚。故汤去三面之网〔一〕,易着三驱之义〔二〕,所以德刑参用而示民有耻。汉德宽厚,民无二心,军士左袒,乐为刘氏〔三〕,多恩之所致也。至其后世,不能以德而勤于法,故有吹毛求疵,诋欺无限;桃李之馈,集以成事。于是家无全行,国无廉夫,上下相循,法不能正,而仁义之风替矣。陛下览得失之要,深知其原,故破觚为圆,建斫为朴〔四〕。法简易遵,网疏易从,海内颂政,不胜其喜,宜如旧制。”上从林议。

    〔一〕 史记殷本纪曰:“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二〕 易比卦曰:“王用三驱,失前禽。”疏曰:“三度驱禽而射之也。”

    〔三〕 史记吕太后本纪曰:吕太后死,周勃入北军,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中皆左袒为刘氏。

    〔四〕 “建斫”,史记及范书均作“斫雕”,袁纪恐误。

    统徙封陵乡侯,出为九江太守,治甚有迹,吏民畏爱之。统有子九人,而松最知名。次竦,弱冠能教授,善属文。

    袁宏曰:自古在昔,有治之始,圣人顺人心以济乱,因去乱以立法。故济乱所以为安,而兆众仰其德。立法所以成治,而民氓悦其理。是以有法有理,以通乎乐治之心,而顺人物之情者。岂可使法逆人心,而可使众兆仰德,治与法违,而可使民氓悦服哉!由是言之,资大顺以临民,上古之道也。通分理以统物,不易之数也。

    降逮中世,政繁民弊。牧之者忘简易之可以致治,御之者忽逆顺之所以为理,遂隳先王之大务,营一时之私议。于是乎变诈攻夺之事兴,而巧伪奸吏之俗长矣。陵迟至于战国,商鞅设连坐之令以治秦〔一〕,韩非论捐灰之禁以教国〔二〕。而修之者不足以济一时,持之者不能以经易世。何则?彼诚任一切之权利,而不通分理之至数也。

    〔一〕 史记商君列传曰:“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二〕 韩非子内储说上曰:“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又曰:“一日。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故论法治之大体,必以圣人为准格;圣人之所务,必以大道通其法。考之上世,则如彼;论之末世,则如此。然则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未之闻也。若乃变诈攻夺之事兴,而饰智谋权册以胜之;巧伪奸利之俗长,而设禁网陷阱以饵之;患时世之莫从,悬财赏行罚以驱之;毒为下之讦逆,厚威网杀伐以服之。斯所谓势〔利〕(力)苟合之末事〔一〕,焉可论之以治哉?先王则不然,匡其变夺,则去其所事;救其巧伪,则塞其淫情。人心安乐,乃济其难以悦之,又何不从之有焉?人情恶侵,则正其分以齐之,又何讦逆之有焉?推此以治,则虽愚悖凶戾者,其于身也,犹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故或犯治逆顺**反性者,皆众之所疾,而法之所以加。是警一人而千万人悦,则法理之分得也。夫然,则上下安和,天下悦服,又何论于法逆于理,理与法违哉?

    〔一〕 据黄本、南监本改。

    。。。
………………………………

光武皇帝纪卷第七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诏曰:“往年敕郡国,勿因计吏有所进献,今故未止,非徒劳役,道途所过未免烦费。已敕太官勿复受。其远方食物乘舆口实可以荐宗庙者,即如旧制。”时有献善马,日行千里,宝剑直百金。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上雅性不喜听音乐〔一〕,手不持珠玉,征伐常乘革车用事而已。及公孙述平,传送鼓师葆车〔二〕,然后乘舆器服渐备物焉。

    〔一〕 东观记曰:“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袁纪上文亦同。则光武未尝不喜听音乐也。乃国家草创,百废待兴,未敢纵**,故经宋弘谏止,即不复令桓谭给事中也。

    〔二〕 按东观记、范书“鼓师”均作“瞽师”。李贤曰:“瞽,无目之人也。为乐师,取其无所见,于音声审也。”瞽通鼓,释名释疾病曰:“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马武军下曲阳,以备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为齐公,鲁王兴为鲁公〔一〕。

    〔一〕 乃依朱佑“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诸王为公。又按二月庚寅朔,无丁亥。范书光武帝纪作“丁巳”,是。

    五月,殷绍嘉公为宋公,周承休公为卫公〔一〕。徙邓禹为高密侯,食四县。上以禹功大,封弟宽为明亲侯,禹以特进奉朝请。

    〔一〕 改封宋、卫二公,范书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无庚午,当系三月事,疑袁纪“五”系“三”之讹。又范书邓禹徙封作四月事,时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虚求,以近辅佐之臣,所以寄通群方,和睦天人。古之贤臣,必择木●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务宣明,不以道胜而不招;臣务对●〔一〕,不以时艰而不进。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礼其人,师丧而不咎其败。此三代君臣,所以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 ●,说也,音易。见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纯,务己尚功,衅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乐,终始如一,风涂拟议,古之流矣。高祖之兴,萧公之力也,且暂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无所用之,赖鲍生之说,以济其身〔二〕,狼顾涂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龟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不谋也。海内既安,杜门不出,假讬神仙,仅乃获免〔五〕。

    〔一〕 史记淮阴侯列传曰:“何闻信亡,不及以闻,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汉三年,汉王与项羽相距京索之间,上数使使劳苦丞相。鲍生谓丞相曰:‘王暴衣露盖,数使使劳苦君者,有疑君心也。为君计,莫若遗君子孙昆弟能胜兵者悉诣军所,上必益信君。’于是何从其计,汉王大悦。”则此时非“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复安何者,首乃汉十一年召平劝何让封,以家私助佐军,取悦高祖心。次乃汉十二年秋,客某说何多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污,以安高祖心。事亦均见萧相国世家。

    〔三〕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高祖以萧何请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系之。后纳王卫尉谏,出萧何。何素恭谨,入见高祖,徒跣谢。

    〔四〕 蓍所以筮,龟所以卜,古所谓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则作智囊解。〔五〕 史记留侯世家曰:“留侯从入关,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谷,杜门不出岁余。”张良又曾曰:“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邓生杖策,深陈天人之会,举才任使,开拓帝王之略。当此之时,臣主欢然,以千载俄顷也。洎关中一败,终身不得列于三公,俛首顿足,与夫列侯齐伍。呜呼!彼诸君子,皆尝乘云龙之会,当帝者之心。鞠躬谨密,犹有若斯之难,而况以势相从,不以义合者乎?山桑侯王常、东光侯耿纯薨〔一〕。

    〔一〕 范书曰:王常薨于建武十二年,耿纯薨于十三年。通鉴均作薨于十二年。三书互异,未知孰是。

    是时有上书言,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据苍梧陈元上疏曰〔二〕:“臣闻师臣者帝,宾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为师,齐桓公以管夷吾为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国奏事不拜,入殿不趋,所以宠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汉中衰,独操国柄,以偷天下,况己自喻〔四〕,不信群臣。夺公辅之任,损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谋,身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骄,不患骄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观听者注耳目之时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袭祖宗之德,屈节待贤,以示将来,不宜有司察公辅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 上书者,大司农江冯也。

    〔二〕 按范书本传作“辟司空李通府”,李通罢,“复辟司徒欧阳歙府”。然欧阳歙于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则陈元此时不当为司徒掾也。沈钦韩曰:“案经典序录,元为司空南阁祭酒。北堂书钞引华峤书云:‘元辟司空掾,宋弘受罪,上书讼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党太守无所据免。七年,李通为司空。是元辟司空府当于宋弘时也。”据此则陈元初辟司空宋弘府,后辟司空李通府,袁纪“

    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误。且范、袁二书均曰李通罢于建武十二年,则此事亦不当系于十三年。按江冯任大司农,当在李通之后,高诩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间,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则陈元上疏当是七至十一年间事。

    〔三〕 范书陈元传作“宾臣者霸”。按战国策燕策引郭隗语曰:“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宾即友也,则袁纪是。

    〔四〕 “况”原作“足”,据黄本及范书迳改之。

    南阳太守杜诗上书曰:“臣闻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宁。是故诗称‘济济’,书曰‘良哉’〔一〕。臣诗窃见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无所毁玷,笃信好学,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在平原,吏民畏爱。遭世反覆,城郭不倾,秉节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见臧否,显以宰相,微过斥退〔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远人。前者选择诸侯以为公卿,所以砥砺藩屏,劝进忠信。湛宜任宰相辅佐之官。”

    〔一〕 诗大雅文王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又书益稷曰:“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二〕 李贤曰:“谓年十五以上。”师古曰:“束脩谓初学官之时。”周寿昌曰:“盖汉时年十五而始入学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 范书伏湛传曰:“时蒸祭高庙,而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坐策免。”〔四〕 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诏征湛。既到,即入见,赏赐浸渥。将用之,暴病薨。赐秘器,上亲吊祠。伏氏世以经学清约相承,东州号曰“伏不斗”,由家风化导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时为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伤惜之,亲自临吊。诏曰:“惟霸积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洁之操,白首弥厉。汉之旧制,丞相拜日,封为列侯。顷以军旅暴露,功臣未受国邑,缘忠臣之心,不欲先飨其宠,故未爵命。其追爵谥霸,使袭其后。”于是封霸为则乡侯〔二〕,谥曰哀侯。临淮吏民闻霸薨,莫不陨涕,共为立祠,四时祭之。

    〔一〕 范书光武帝纪曰:霸薨于春正月庚申。

    〔二〕 隶释卷八金乡长侯成碑曰:“光武中兴,玄孙霸为临淮太守,拥兵从光武平定天下,转拜执法右刺奸、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于陵侯。”洪适曰:“侯霸传云:五威司命陈崇举霸德行,迁随宰,再迁执法刺奸,后为淮平大尹。淮平即临淮也。王莽传:置执法刺奸,选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汉刺史。谓霸尝作五威司命及执法、临淮在光武时,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关内,既薨方追封则乡,其子昱徙封于陵,又非也。”汉碑虽可用来证史,然亦多有讹谬,不可轻信,侯成碑即为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来献。中郎将刘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后孔志为褒城侯。越嶲人任贵遣使降。

    九月,莎车王贤、〔鄯〕善王〔安〕(心信)遣使奉献〔一〕。

    〔一〕 据袁纪本卷末之文及范书改。

    济南太守王梁薨。初,梁为河南尹,穿渠引谷水,以注洛阳城下。渠成而不流,有司奏劾梁。梁惭惧,上书乞骸骨。上乃徙梁为济南相〔一〕,更封阜城侯。

    〔一〕 袁纪上文作“济南太守”,范书王梁传引诏文亦同,又济南国建武十五年始建,此作“济南相”,误。

    十五年(己亥、三九)

    春二月,大司马吴汉将马武等徙雁门、代郡、上谷民,迁中山,〔一〕以备胡寇。

    〔一〕 范书作“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常山关西汉时属代郡,东汉时属中山国。又续汉志曰:徙吏民六万余口。

    于是马武杀军吏,诏命武将妻子就侯国。武自归京师,天子削武五百户,更封为杨虚侯。武好酒,敢直言,时醉在上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长,无所回避。上恣听之。上尝与功臣宴饮,历问曰:“诸君不遭际会,与朕相遇,能何为乎?”邓禹对曰:“臣尝学问,可郡文学。”上笑曰:“言何谦也?卿邓氏子,志行修整,可掾功曹。”各以次对,至武,曰:“臣以武勇显,可为守尉督盗贼。”帝笑曰:“

    且不为盗贼,自致亭长,斯可矣。”

    袁宏曰:夫寿夭穷达,有生之分也。得失悲欣,万物之情也。故推分而观,帝王之与布衣,竹柏之与朝菌〔一〕,焉足言哉?以情而误,一顾之与蹔毁,倾盖之与脱骖〔二〕,犹尚可为欢戚,而况大斯哉?夫能与造化推移,而不以哀乐为心者,达节之人也。自斯以还,属于方域。得之不能不欣,丧之不能不戚。故原得失之大,而天下所必同者,莫尚于通塞乎?然才高者宜通,而怀宝以之陆沈;德薄者必卑,而鄙夫以之窃位。是则通塞可得而遇,否泰难得而期也。君子或因风云之势,以建山岳之功;乘日月之末光,以成一匮之业。虽着功美于当年,犹欣一遇于千载。若夫版筑渔钓,织箔鼓刀,韫椟胸怀〔三〕,与之朽烂者,焉可数哉!至如乐毅之遇于燕昭,屈原之事于楚怀,白起之用于秦王,范增之奉于项籍,虽终同颠沛,犹一申其志,诚未足以语夫通塞者乎!白首抱关,转死沟壑者,何殊间哉!夫以邓生之才,参拟王佐之略,损翮弭鳞,栖迟刀笔之间,岂以为谦,势诚然也。及其遇**,腾龙津,岂犹吴汉之畴,能就成天之构,马武之徒,亦与鸾凤参飞。由此观之,向之所谓通塞者,岂不然乎?〔一〕 论语子罕篇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又庄子消遥游曰:“朝菌不知晦朔。”王引之曰:“淮南道应篇引此,朝菌作朝秀。高注曰:‘朝秀,朝出暮死之虫也,生水上,状如蚕蛾,一名孳母。’据此则朝秀虫名也。”郭庆藩曰:“王说是也。广雅正作朝●”宏因庄子旧文,不知其误也。

    〔二〕 范书朱穆传论曰“纻衣倾盖”。李贤曰:“孔丛子曰:‘孔子与程子相遇于涂,倾盖而语。’倾盖谓驻车交盖也。”

    〔三〕 版筑者,孟子告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注曰:“傅说筑傅岩,武丁举以为相。”渔钓者,史记齐太公世家曰:“吕尚盖尝穷困,年老矣,以渔钓奸周西伯。”织箔者,史记绛侯世家曰:“

    勃以织簿曲为生。”鼓刀者,楚辞曰:“师望在肆昌何识,鼓刀扬声后何喜。”言吕望于市肆而屠,文王不识其才,见其鼓刀乃始悟。然此鼓刀,恐指狗屠樊哙。韫椟者,范书张衡传曰:“且韫椟以待价,踵颜氏行止。”注曰:“论语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价而沽诸?’”乃言匿才而待时运之至。

    初,有司请封皇子,天子弗许也。固请连年,乃从之。

    四月戊申,封皇子辅为右翊公,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康为济南公,〔苍为东平〕〔公〕〔一〕,延为淮阳公,荆为山阳公,衡为临淮公,焉为左翊公,京为琅邪公。是日,天子思李通之功,乃封通少子雄为邵陵侯。

    〔一〕 据范书补。

    袁宏曰:书称“协和万邦”,易曰“万国咸宁”。然则诸侯之治,建于上古,未有知其所始者也。尝试言之曰:夫百人聚,不乱则散;以一人为主,则斯治矣。有主则治,无主则乱。故分而主之,则诸侯之势成矣;总而君之,则王者之权定矣。然分而主之,必经纶而后宁;总而君之,必统体而后安。然则经纶之方,在乎设官分职,因万物之所能。统体之道,在乎至公无私,与天下均其欲。故帝王之作,必建万国而树亲贤,置百司而班群才。所以不私诸己,共飨天下,分其力任,以济民事。周礼: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之田方五百里,侯伯子男降杀之,谓之五等。虽富有天下,综理不过王畿,临飨一国,政刑不出封域。故众务简而才有余,所任轻而事不滞。诸侯朝聘,所以述职纳赋,尽其礼敬也。天子巡狩,所以观察风教,知其善恶也。功德着于民者,加地进律;其有不善者,则明九伐之制〔一〕。是以世禄承袭之徒,保其富厚,而无苟且之虑,修绩述官之畴,务善其礼,不为进取之计。故信义着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风俗淳,推之百世,可久之道也。

    〔一〕 周礼夏官大司马曰:“以九伐之法正邦国,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

    爰自唐虞,至于三代,文质相因,损益有物,诸侯之制,存而不革,长世育民,所由远矣。及王略不震,诸侯违度,官失其序,民移其业。然而众国扶持,大小相制,虽彊毅之国,不能擅一时之势,豪杰之士,无所骋啸吒之心。昔周室微弱,政教陵迟,桓文翼戴,〔一〕二国是赖。忧勤王室,则诸侯慕而率从;振而骄之,则九国判而不至〔二〕。楚恃江、汉,秦据崤、函,心希九鼎,志存神器,然畏迫宗姬,忌惮齐晋。历载八百,然后降为庶人。岂非列国扶疏,根深难拔,已然之效哉!战国之时,志在兼并。伐国而贪其民,得邑而置其私,而郡县之势萌矣。秦有天下,览周之弊,毁废五等,因而用之。倾天下之珍,以奉一身之欲;举四海之务,以关一人之听。故财有余而天下分,怨不理而四海叛。高祖既帝,鉴秦之失,分裂膏腴,封殖子弟。至于将相功臣,租税而已,郡县之官,即而弗改。夫画土分民,止于亲戚,班爵施劳,不逮功贤。犹赖宗室之固,以折诸吕之难,况万国亲贤兼树者哉!文帝时,贾谊言曰:“夫欲天下之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使海内之势,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则诸国之君,莫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矣。”文帝不从,卒有吴、楚之变。忿而惩之,大惧诸侯。推恩以分其国,因事以削其邑,枝叶既落,本根从焉,遂使王莽假讬恩道,揖让称帝,岂不易哉!光武中兴,振而复之,奄有天下,不失旧物,而建封略,一遵前制。诸侯禁网,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惧于罪败,同姓挫于庶民,一夫攘臂,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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