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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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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繇阻兵,刘备争盟,是以未获承命,囊弓戢戈也。常谓使君与国同轨,舍是不恤,睆然有自取之志〔二〕,惧非海内企望之意。昔汤伐桀,称‘有夏多罪’〔三〕;武王伐纣,曰‘殷有重罚’〔四〕。此二王者,虽有圣德,假使时无失道之过,何由逼而取之也。今主上岂有恶于天下,徒以幼小,胁于僣臣,异于汤武之时也。又闻幼主明智聪敏,有夙成之德,天下虽未被恩,咸以归心焉。若辅而兴之,旦、姡е溃释林病J咕迨老喑校涸赘ǎ俪柚ⅲ胛龋诵е沂亟冢员ê菏摇J廊硕嗷笸嘉持裕7抢嘀模兑栽弥魑溃还顺砂苤疲窆潘饕病V已阅娑曇橹略鳎队幸嬗谧鹈鳎蛭匏掖恰!笔跏甲砸晕谢茨现冢喜咧赜爰和暗闷涫椋斐罹诜⒓病

    〔一〕 李贤曰:“谓袁绍为冀州牧,与黑山贼相连。”

    〔二〕 睆,完也。睆然,自得之貌。

    〔三〕 见书汤誓。

    〔四〕 见史记周本纪。

    袁绍自破公孙瓒,贡御希慢,私使主簿耿苞密白曰:“赤德运衰,历数将改,宜顺天意,以应民望。”绍以苞白事咨于军府,议者咸以苞为妖妄宜诛,绍杀苞以悦众,然遂有逆谋。

    于是绍将南出师,以攻曹操。沮授、田丰谏曰:“师出历年,百姓疲敝,仓库无积,赋役方殷,此国之深忧也。宜遣使献捷天子,务农逸民。若不得通,乃表曹操隔我王路。然后进屯黎阳,渐营河南,益作船舫,缮治器械,分遣精骑,抄掠边鄙。令彼不得安,我处其逸,三年之内,事可坐定也。”审配、郭图曰:“兵书之法,十围五攻,敌则能战〔一〕。今以明公之神武,跨河朔之人众,以伐曹氏,譬若覆手。今不时取,后难图也。”授曰:“盖救乱诛暴,谓之义兵;恃众凭强,谓之骄兵。兵义无敌,骄者先灭〔二〕。曹氏迎天子,建宫许都,今兴师南向,于义则违。且庙胜之策,不在强弱。曹氏法令既行,士卒精练,非公孙瓒坐而受围者也。今弃万安之术,而兴无名之兵〔三〕,窃为公危之。”图曰:“武王伐纣,不为不义,况〔兵加〕曹氏而云无称〔四〕!且公师武臣勇,将士愤怒,人思自骋。而不及时早定大业,虑之失者。夫‘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五〕。此越之所以霸,吴之所以亡也。监军之计,恐非见时知机之变。”绍从之。

    〔一〕 孙子兵法谋攻篇:“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

    〔二〕 魏相之语,见汉书魏相传。

    〔三〕 汉书高帝纪曰:“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兵出无名,事故不成。’”

    〔四〕 据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补,范书绍传亦有“兵加”二字。

    〔五〕 见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载范蠡之语。

    图等因是谮授曰:“授监统内外,威震三军,若其浸盛,何以制之?夫臣与主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黄石之所忌也〔一〕。且御众于外,不宜知内。”绍疑焉,乃分监军为三都督,使授及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遂南。

    〔一〕 按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作“夫臣与主不同者昌,主与臣同者亡”。范书、通鉴均作“臣与主同者亡”。李贤曰:“臣与主同者,权在于主也。主与臣同者,权在臣也。”则臣不同于主,则权不在于主,岂能得昌?献帝传之“不”字系衍文。范书标点本据惠栋说补传文与袁纪同,甚是。此乃张良所传黄石公兵法之文。

    冬十一月,张绣、贾诩降曹操。

    十二月甲辰,司隶校尉钟繇持节镇抚关中。

    庚辰〔一〕,曹操率师拒袁绍于官渡。孔融谓荀彧曰:“绍地广兵强;田丰、许攸,智计之士也,为之谋;审配、逢纪,尽忠之臣也,任其事;颜良、文丑,勇冠三军,统其兵,殆难克乎?”彧曰:“

    绍兵虽强,而法不整。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后事者,攸〔家〕犯其法,必不能从也〔二〕,攸必为变。颜良、文丑,一夫之勇耳,可一战而擒也。”

    〔一〕 十二月甲辰朔,无庚辰,疑有讹。

    〔二〕 “家”字据三国志荀彧传补。从即纵也,古通用。

    袁术欲北至青州,曹操使刘备要击之。会术病死,操悔遣备,追之不及。备遂据下邳。

    五年(庚辰、二00)

    春正月壬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谋杀曹操,发觉伏诛。

    初,承与刘备同谋,未发而备出。〔承〕谓服曰〔一〕:“郭汜有数百兵,坏李傕数万人,但足下与吾同不耳!昔吕不韦之门,须子楚而后高〔二〕,今吾与子犹是也。”服〔曰〕〔三〕:“惶恐不敢当,然兵又少。”承曰:“兴事讫,得曹公成兵,不足邪?”服曰:“今京师岂有所任者乎?”承曰:“长水校尉种辑〔四〕、议郎吴硕,是吾腹心办事者。”辑、硕皆被诛。

    〔一〕 据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二〕 史记吕不韦传曰:吕不韦谓子楚曰:“子不知也,吾门待子门而大。”

    〔三〕 据裴注引献帝起居注补。

    〔四〕 范书献帝纪作“越骑校尉”。而董卓传、三国志先主传注引献帝起居注与袁纪同。

    曹操攻刘备,备奔袁绍。

    二月,绍遣沮授、郭图、淳于琼、颜良等攻刘延于白马,绍引兵至黎阳。

    沮授临发,会其宗族,散赀财以与之曰:“夫势存则威无不行,势亡则不保一身,哀哉!”其弟宗曰:“曹公士马不敌,兄何惧焉?”授曰:“以曹兖州之明略,又挟天子为资,我虽克伯珪,众实疲敝,而将校主锐〔一〕,军之破败,在此举矣。扬雄有言曰:‘六国蚩蚩,为嬴弱姬〔二〕。’今之谓矣。”

    〔一〕 三国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及范书均作“将骄主□”,袁纪恐误。

    〔二〕 语见法言。

    夏四月,曹操救刘延,大战,斩颜良。

    秋七月辛巳,立皇子冯为〔南〕(河)阳王〔一〕。

    〔一〕 据范书改。此即下文之南阳王也。

    壬午,南阳王薨。

    八月,袁绍将济河,沮授谏曰:“胜负变化,不可不详。今宜留屯延津,分兵官渡。若克获,还迎不晚;设其有难,众不可还。”绍不从。授临济叹曰:“上盈其志,下务其功,悠悠黄河,吾其反乎?”遂以疾辞。绍恨之,乃省其所部,并属郭图,遂军官渡。

    绍众盛,操军大惧,与荀彧书,议欲还许以引绍。彧报曰:“绍聚官渡,欲与决胜负。公以至弱当至强,若不制,必为所乘,是天下之大机也。且绍布衣之雄,能聚人而不能用也。以公神武明哲,而奉以大顺,何向而不济!今军食虽少,未若楚汉在荥阳、成皋间也。是时刘、项莫能先退,先退者势屈也。公以十分居一之众,画地而守之,扼其喉而不能进,已半年矣。情见势竭,必将有变。此用奇之时,不可失也。”操从之。

    刘备去袁绍,南奔汝南。

    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一〕。诏公卿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 范书、续汉志均作“庚午”,袁纪误。

    袁、曹相持于官渡。孙策欲袭许,迎乘舆。部署未发,为许贡客所害。

    先是吴郡太守许贡为策所杀,其小子与客谋报曰:“孙策勇锐,若多杀人于道,策必自出,则可擒也。”客从之,乃杀人于江边。策闻之怒,单骑自出,客刺伤之。将死,谓张昭曰:“中国乱,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可观成败。公等善辅吾弟!”呼权,佩以印绶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任贤使能,各尽其力,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初,策在吴与张昭论曰:“今四海未定,当以武平之耳。”吴人陆绩年少,在坐末大声言曰:“昔管夷吾相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用兵车。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一〕今诸君不务道德怀取之术,而唯尚武,绩虽童蒙,窃所未安也。”昭等异焉。

    〔一〕 见论语季氏。

    绩容貌雄壮,博学多识,星历算数,无不该览。及权统事,辟奏曹掾。以直道见惮,出为郁林太守,加偏将军。绩意在儒雅,非其志也,虽在军旅,着述不废。作浑天图〔一〕,注易释玄〔二〕,皆传于世。预自知亡日,乃为辞曰:“有汉志人,吴郡陆绩,幼敦诗书,长玩礼易,受命南征,遘疾逼厄,遭命不永,鸣呼悲隔!”又曰:“

    从今已去,六十年之外,车同轨,书同文,恨不及见也。”

    〔一〕 开元占经卷六十七载之。

    〔二〕 隋志曰:周易十五卷,吴郁林太守陆绩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三卷。原本已佚,现存明姚士□所辑陆氏易解一卷。又隋志载扬子太玄经十卷,陆绩、宋衷注。新旧唐志均作十二卷。亦佚。

    十一月甲子,曹操与袁绍战于官渡,绍师大溃。

    沮授为操军人所执,授大呼曰:“授不降也,为所执耳。”操与之有旧,逆谓之曰:“分野殊异,遂用阻绝,不图今日乃相擒也。”授对曰:“冀州失策,以取奔北。授智力俱困,宜其见擒。”操曰:“本初无谋,不相用计,今丧乱过纪,国家未定,当相与图之。”授曰:“叔父、母弟,悬命袁氏,若蒙公灵,速死为福。”公叹曰〔一〕:“孤早相得,天下不足虑也。”遂舍而厚遇之。顷之,谋归袁氏,操杀之。

    〔一〕 “公”字蒋本原阙,据黄本、南监本补,然据上文,恐当以作“操”为是。

    六年(辛巳、二0一)

    春三月,曹操以袁绍新败,欲悉军以征刘表,以问尚书令荀彧曰。彧曰:“今绍之败,其众离心,宜因而遂定;而欲远背兖豫,南军江汉。夫困兽犹斗,况在绍乎?若收绍其余烬承虚以出,则公之事去矣。”

    四月,曹操将兵于河上。

    八月辛卯,侍中郗虑、尚书令荀彧、司隶校尉钟繇侍讲于内。

    冬十一月,曹操征刘备。备奔刘表,屯新野。

    七年(壬申、二0二)

    夏五月庚戌,袁绍发病死。

    初,绍有三子:谭、熙、尚。谭长而惠,尚少而美。绍妻爱尚,数称其才。绍以奇其貌,欲以为后,乃出谭为青州刺史。沮授谏曰:“世称一兔走衢,万人逐之,一人获之,贪者悉止,分定故也〔一〕。且平均以贤,德均则卜,古之制也〔二〕。愿上推先代成败之诫,下思逐兔分定之义。”绍曰:“孤欲令三子各据一州,以观其能。”授出曰:“祸其始此矣。”及绍未命而死,其别驾审配、护军逢纪宿以骄侈,为谭所疾,于是纪外顺绍妻,内虑私害,乃矫〔绍〕(诏)遗命〔三〕,奉尚为嗣。谭至不得立,自称车骑将军。由是有隙,谭军黎阳。

    〔一〕 商君书定分篇:“一兔走,百人逐之,非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慎子亦有此说。

    〔二〕 昭公二十六年左传载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均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又襄公三十一年左传载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均则卜,古之道也。”其义一也。

    〔三〕 绍、诏形近而讹,故正之。

    九月,曹操征谭、尚。

    越嶲男子化为妇人。周群曰:“将有易代之事者。”

    八年(癸未、二0三)

    春,操破谭、尚。

    秋七月,曹操上言:“守尚书令荀彧自在臣营,参同计画,周旋征伐,每皆克捷,奇策密谋,悉皆共决。及彧在台,常私书往来,大小同策,诗美腹心〔一〕,传贵庙胜〔二〕,勋业之定,彧之功也。而臣前后独荷异宠,心所不安。彧与臣事通功并,宜进封赏,以劝后进者。”于是封彧为万岁亭侯〔三〕。

    〔一〕 诗周南兔罝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二〕 孙子兵法计篇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易见矣。”

    〔三〕 卢弼曰:“胡三省曰:‘九域志,郑州有万岁亭。彧所封也。’潘眉曰:‘太平寰宇记九,新郑汉旧县,属河南郡,有万岁亭,后汉荀彧封万岁亭侯于此。’弼按:韩浩封万岁亭侯,见武纪建安十八年注。彧第六子顗,亦封万岁亭侯,见晋书荀顗传。”

    八月,曹操征刘表,军次西平。

    谭、尚争冀州。

    九月,公卿迎气北郊,始用八佾〔一〕。

    〔一〕 范书献帝纪作“冬十月己巳”。又疑袁纪“始”下脱“复”字。范书及续汉祭祀志注引献帝起居注均有“复”字。

    冬十月,曹操至黎阳。

    九年(甲申、二0四)

    夏四月,操拔邯郸。

    秋八月,曹操破邺。袁尚、熙奔匈奴。

    辛巳,封萧何后为安众侯。

    九月,太中大夫孔融上书曰:“臣闻先〔王〕分九圻〔一〕,以远及近。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诗云:‘封畿千里,惟民所止。’〔

    二〕故曰天子之居,必以众大言之〔三〕。周室既衰,六国力征授赂,割裂诸夏。镐京之制,商邑之度,历载弥久,遂以闇昧。秦兼天下,政不遵旧,革□五等〔四〕,埽灭侯甸,筑城万里,滨海立门,欲以**为一区,五服为一家,关卫不要,遂使陈项作难,家庭〔临渊〕〔五〕,击柝不救〔六〕。圣汉因循,未之匡改,犹依古法。颍川、南阳、陈留、上党,三河近郡,不封爵诸侯。臣愚以为千里国内,可略从周官六乡、六遂之文,分取北郡,皆令属司隶校尉,以正王赋,以崇帝室。役自近以宽远〔七〕,繇华贡献〔八〕,外薄四海,揆文旧武,各有典书。”帝从之。

    〔一〕 据全后汉文补。

    〔二〕 见诗商颂玄鸟。原文“封”作“邦”。汉人避高祖讳而改,宏因之。

    〔三〕 桓公九年公羊传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

    〔四〕 礼记王制曰:“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孔疏、孟子、孙疏文字均异,此不并录。此非三代贵族等级制之实,仅是理想之制。

    〔五〕 黄本、全后汉文均作“临海”,蒋本疑其讹而阙之。陈璞曰:“四字疑讹。”今按此当指诗“如临深渊”之意,“海”当作“渊”,故补入。

    〔六〕 易系辞下曰:“重门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系柝者,值夜打更,以防不豫者也。

    〔七〕 “役”,蒋本阙,黄本作“投”。今据全后汉文补入。

    〔八〕 此句疑讹,他书均无。

    戊辰,以司空曹操领冀州牧。或说操曰:“宜复古制,置九州,则所制者广大,天下服矣。”操将从之,荀彧言于操曰:“冀州求公领牧,以要民心,甚善。至于分改九州,窃有疑焉。若是,冀州当取河东、冯翊、扶风、西河、并、幽之地,所夺者众。前日公破袁尚,擒审配,海内震骇,人人自恐不保其土地,守其兵众也。今〔使〕(

    便)分属冀州〔一〕,将皆动心。且人多说关右将士以〔闭关〕(动心)之计〔二〕,今闻此,必以为次第见夺,一旦生变,有守善者,〔三〕转相胁为非,则袁尚得宽其死,而袁谭怀贰,刘表遂保江汉之间,天下未易图也。愿公引兵先定河北,然后修复旧京,南临荆州,责王贡之不入,则天下咸知其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乃议古制。”操曰:“微足下,失之者多矣。”遂寝九州之议。

    〔一〕 据三国志荀彧传改。

    〔二〕 作“动心”,乃涉上文而误,今据三国志彧传改。

    〔三〕 “守善”原作“善守”,误。据黄本改。

    十月,有星孛于东井。分叙州四郡为梁州〔一〕。

    〔一〕 此事不见他书。按兴平元年纪文分河西四郡为雍州,此恐重出而致误,当删。

    十年(乙酉、二0五)

    春正月,曹操攻袁谭于南皮,大破斩之。

    丁丑〔一〕,增封操万三千户,平幽、冀之功也。

    〔一〕 正月乙巳朔,无丁丑,疑有讹。

    八月,侍中荀悦撰政治得失,名曰申监〔一〕。既成而奏之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二〕。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

    致治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其致也,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下)不得保其性也〔三〕;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也;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行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四〕。是谓四患。

    修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置)文教以章其化〔五〕,立武备以秉其威,制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六〕,咎繇作士〔七〕,政不行矣。故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帝耕藉田,后桑蚕宫,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贾)不〔虚〕用〔八〕,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谓养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感神明,正万物,而成至治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审定好恶,好恶既定乎功罪,毁〔誉〕(举)亦终于准验〔九〕。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或(作)诈伪淫巧〔十〕,以荡众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功)〔十一〕,善无不显,恶无不彰,俗无奸诈,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敬其心,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十二〕,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其在中人之伦,则礼刑兼焉。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域;教行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

    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怠,怠则怨〔十三〕,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十四〕。是谓秉威。

    赏罚,政之柄也。赏明罚审,信顺令行〔十五〕。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徒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四患既蠲,五政既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安之〔十六〕。不肃而成,不严而治,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

    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庙)有二史〔十七〕,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十八〕。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有欲显而不得,欲隐而名彰,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十九〕可备史官,掌其典常。

    上览而善焉。

    〔一〕 按汉纪自序,汉纪始作于建安三年,成于建安五年,历时二年左右。申监之作又早于汉纪,当系建安初年之事。袁纪系之于十年,恐误。

    〔二〕 易说卦:“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三〕 据申鉴及范书荀悦传改。昭公八年左传载师旷曰:“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杨伯峻曰:“性之言生也,莫保其生,言无人能保其生活或生存。”

    〔四〕 书尧典曰“光被四表”,指四方之地。

    〔五〕 据申鉴及范书改。

    〔六〕 书舜典曰:“帝曰:契,百姓不亲,吾以不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七〕 书舜典曰:“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

    〔八〕 据申鉴改。范书作“财不贾用”。

    〔九〕 据黄本改。申鉴即作“誉”。

    〔十〕 据申鉴删。

    〔十一〕据申鉴改。

    〔十二〕据申鉴补。

    〔十三〕申鉴作“骄则恣,恣则急,急则怨”,范书作“骄则恣,恣则怨”,与袁纪迥异。

    〔十四〕即管仲作内政而寄军令之意,详前。

    〔十五〕申鉴及范书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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