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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着AK闯大明-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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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营地内灯火通明,只不过科尔沁这片牧场已经换了主人。

    最高兴的便是乌珠穆沁的士兵,从被逼的举族仓皇南迁,到如今在仇敌的领地载歌载舞,他们只用了不到二十日!

    大明是那么强悍,轻易的便击溃了折磨他们近半年的科尔沁,那犀利的火器让他们恐惧,他们为首领的英明决定感到骄傲!

    “大人,俺……巴巴喇敬你一碗酒!”巴巴喇左手端着个大海碗,右手抱着个马奶酒坛子走到刘鸿渐身前行礼。

    这酒坛子一看便是made in大明,巴巴喇走动间,乳白色的马奶酒溢出。

    “你那马奶酒不对味儿,来尝尝这个!”刘鸿渐取出一小坛子自边军那儿得来的烈酒给巴巴喇倒上。

    “今日你的勇士干的不错,来,本官敬你一杯!”刘鸿渐端起小碗与巴巴喇碰了一下,小小的抿了一口。

    巴巴喇倒是十分豪爽,举起大碗咕咚咕咚仿佛喝水般。

    “噗——”刚喝了几口,巴巴喇便吐了出来。

    “味道怎么样?这可是咱们大明边军的私藏,纯粮酿造!”刘鸿渐拍了拍巴巴喇的后背,坏笑道。

    “辣——”


………………………………

第392章 古人诚不欺我

    “巴巴喇,对于以后可有什么打算吗?”

    盟古马奶酒限于技术水平,还不会蒸馏,度数自然没有已经在喝蒸馏酒的大明高。

    巴巴喇被辛辣的烈酒整的有点头晕,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俺没啥打算,俺听大明皇帝陛下的,也听大人的,大人让俺打谁俺就去打谁!”巴巴喇毫不犹豫。

    他早就想好了,只要族人能吃饱喝足,他这首领的职责便是做到了。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的能耐,不然也不至于被人打的被迫迁徙。

    面前的年轻人虽然比自己小不少,但很明显是比自己聪明,而且看这人与大明陛下的关系,似乎不一般呀!

    定是个与数年前的魏公公一样,是皇帝跟前红的发紫的那种。

    皇帝陛下他肯定很难见到,即便见到估计也不会把他一个小小的首领当回事,跟着这位大人干,准没错!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呀,芭芭拉首领!”刘鸿渐拍拍脑袋感觉头大。

    “啥?”巴巴喇没听明白。

    “哦,算了,没事!这科尔沁的牧场怎么样?”沟通有困难呀,刘鸿渐决定换一种方式沟通。

    “这科尔沁的牧场可大了,俺们今日攻下的这营地,只是科尔沁的骑兵驻地,从这一路往南有老鼻子大的牧场,那边的牧民还没收拾呢!”

    巴巴喇一听牧场的事儿,顿时便来了兴致。

    对于一个部落的首领来说,牧场便是一切,有了广袤的牧场,便可以养活更多的牛羊,有了更多的牛羊,便可以养活更多的族人。

    有了更多的族人,就可以抢夺更大的牧场,养更多的羊……

    这便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最大不同,他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生存。

    为了生存下去,为了夺取一片肥沃的牧场,他们茹毛饮血杀的血流成河,哪里还有时间如汉人般风花雪月、之乎者也?

    “你的族人似乎还没有落脚之地吧?”刘鸿渐从身前炙烤的金黄的烤全羊的羊腿上割下一块肉道。

    “是啊大人,俺们乌珠穆沁原本有十万族人,如今不到二十年,只剩下五万不到,俺心中有愧,愧对俺的父汗!”

    巴巴喇想起那些死去的族人很是伤心。

    “先把你的族人安置在这科尔沁吧!”刘鸿渐啃了一口羊肉,略微思索了一下道。

    “真的吗大人?俺的族人真的能拥有科尔沁吗?”巴巴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科尔沁的草场不仅大,而且肥沃,是巴巴喇梦寐以求的地方。

    “别太高兴了,如今你已经是大明的官员,不能再以一个部落首领的想法去考虑问题。

    你的族人可以在科尔沁放牧、生活,但必须遵从大明的律令,但凡有违抗者……”

    “谁敢违抗,俺砍了他!”还未待刘鸿渐说完,巴巴喇便拧着头恶狠狠的说道。

    如果能好好的活下去,谁愿意背井离乡,谁愿意茹毛饮血。

    “明日陛下来了,本官便会禀报陛下,举荐你为大明蒙古自治省第一任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专门负责大明治下盟古士兵的统辖!”

    刘鸿渐对于治理政务虽然不甚了解,但他脑子里有来自后世的简单经验,民Z自治实在是个高明的策略,鞑子这种地方,让汉人来管还真不好弄。

    只会之乎者也的文官说不定来到这儿都得被气死,不过好在这时没那么多人性化,暴力冲突,暴力解决,也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

    顶多是以后多多注意教化,统一文字、语言,慢慢的融合……

    政务自有内阁去发愁,但军务却是必须牢牢把控住。

    他需要一个凶猛异常、而又对盟古了解甚深、知道如何解决部落间冲突、还死心塌地给大明干活的鞑子将领,无疑,巴巴喇便是十分合适的人选。

    这人虽然鲁莽粗糙还不识字,但心中装着自己的族人,并非残暴不讲理之人。

    最关键的是,这人既敬仰大明,还是他的粉丝!

    粉丝是个好东西呀!省事儿!

    都指挥使?是个啥官儿?巴巴喇挠了挠头,有些不甚理解。

    “俺遵命!”好在他的原则很简单,不懂的从来去浪费脑细胞。

    “这些科尔沁的牧民也将被你管辖,从明日起你要去收缴附近牧场所有的铁器。

    在大明稳定北方之前,除了你的部落外,任何牧民不得使用和拥有铁器!

    违抗者,或者私藏不上交者,可杀之!”

    科尔沁毕竟是野猪皮那边,刘鸿渐虽然没打算赶尽杀绝,但也绝不会给自己留下隐患。

    顺者昌,逆者亡,古人诚不欺我。

    没有了铁器可能生活会有许多不便,但那又如何?真牛逼你去拿拳头来造反,你赢了算你牛!

    仁慈想来在野蛮之地行不通,你对他们太好了,他们反而会觉得你好欺负。

    “俺待会儿就把大人的原话告诉俺的勇士,谁要是不听俺的命令,俺绝不会姑息!”巴巴喇还没从得到科尔沁草原的惊喜中恢复出来。

    要知道,自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起,一直在为族人寻得一块好牧场。

    向南是察哈尔,干不过,向西是科尔沁,也干不过,多少年来不知战死多少族人。

    如今这梦想却是在他手中实现,他真想对他地下的老子高呼。

    “可是……大人,科尔沁的东部毗邻女真蛮子,那奥巴手下还有不少科尔沁的士兵……”奥巴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自己手里只有四千余勇士,女真蛮子有多凶猛他可是知道的,更何况他如今的实力别说多尔衮和奥巴,连奥玛都打不过……

    “怕个毛线,不是本官给你吹,这女真蛮子如今都龟缩在城中不敢出来,否则早被大明的军队灭了!”刘鸿渐割下一整只羊腿,递给巴巴喇。

    “大人,能不能给俺的勇士一些那个什么蛋……”巴巴喇下意识的接过羊腿儿,苦着脸道。

    他吃了一辈子的牛羊肉,这玩意儿早就吃腻了,如今他倒是觉得大明的米面吃的更是香甜。

    巴巴喇很想对刘鸿渐说,你牛逼是你牛逼,俺的勇士只有四千余,万一这里被蛮子突袭,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啥?蛋?”刘鸿渐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那个……一扔就爆炸的蛋!”今日的厮杀巴巴喇见过那东西的威力,惊为神物,如果有这神器,想来他会觉得安全一些。

    “哦,你说的手榴弹呀,这东西如今要攻打女真蛮子用,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的族人,本官会让黄总督支援来五千大明边军协防!”

    且不说忠诚问题有待考察,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刘鸿渐担心把手榴弹交给他们,估计他们回头能把自己炸上天。

    这群乌珠穆沁的盟古兵还是先跟着他打野猪皮,等他调教一段时间再来这边当军区司令,哦不是都指挥使。

    清缴科尔沁的人物还是交给老黄吧,反正他手下的边军新兵需要历练,草原这么宽广,他们可是大有可为呢!


………………………………

第393章 孪生兄弟

    “兵爷,俺的崽子在里头呀,俺只有这一个崽子了,求求你饶了俺的崽子吧……”

    “滚开,再嚷嚷扰了督师大人喝酒,老子砍了你!”

    “哎哟——还敢动手,兄弟们,给我劈了他们!”

    “发生了何事?怎的还动了手?”刘鸿渐手里拎着个酒壶道。

    蒙古包内过于闷热,刘鸿渐出了一身臭汗,刚打算出来溜达溜达,便听到营地门口传来争吵声。

    “督师大人,这牧民无理取闹,还指使手下动手伤人,卑职正要将他们就地正法!”这值守的边军旗官斗志昂扬。

    明人能在关外如此理直气壮,得益于手底下的战绩,以往明军孱弱的时候,恨不得见了鞑子便跑,鞑子在城墙外把他们骂作龟儿子,他们都不敢还嘴。

    如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明军攻城略地势如破竹打的鞑子节节败退,这角色便反了过来。

    “官爷,俺的奴隶没有动手,刚才这兵爷推搡俺,俺的奴隶只是帮俺挡开,官爷,求求你饶了俺的崽子吧!”

    这牧民也是个明白人,见到刚才甚是嚣张的士兵对面前的年轻人如此恭敬,便知道来了真正厉害的人物,不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你家崽子怎的跑到本官的营地?”长夜漫漫,凉风习习,刘鸿渐也是闲的蛋疼,竟然管起这等鸡毛蒜皮之事。

    他并没有听值守小旗官的一面之词,相对于此,这老牧民说的更可信。

    毕竟明军士兵没有一个受伤,而这老牧民身边的两个邋遢汉子,皆是一身破旧的烂衫子,一个胳膊淌着血,一个肩膀上红了一大片,想来便是出自边军的手笔。

    “回大人,俺家崽子本来就在这营地,他是奥玛二首领手下的一个士兵,如今……如今……”这牧民说到后来变得吞吞吐吐。

    “如今成了我大明的俘虏!”刚才那旗官突然插话道,他对这老牧民甚是不屑。

    “官爷,求求你饶了俺的崽子吧,他是被二首领强制征了兵的,俺家只剩这一个崽子了,俺愿意用这两个奴隶换俺家崽子!”

    这老牧民一听便急了,跪下又是磕头,又是求饶。

    “哦?你家还有奴隶!”刘鸿渐嘴角一扬,倒是感起了兴趣。

    “大人,盟古诸部落间纷争不断,凡是落了败的部族,都会成为奴隶!”巴巴喇见刘鸿渐面露疑惑赶紧解释道。

    “那么,你家的奴隶有何长处?”刘鸿渐问道。

    这老牧民一脸的皱纹,突然让刘鸿渐想起了自己的老爹。

    如果自己被俘虏了,有了生命危险,自己老爹大概也会这般不要命的冲入敌营吧。

    两个换一个,貌似还挺合适,眼见这俩邋遢男生的人高马大的,亏肯定是不亏的。

    “官爷,俺这俩奴隶是孪生兄弟,老大力大无穷,老二跑起来比狗都快,是放牧的一把好手!”老牧民听闻有戏,马上便夸起了自己的奴隶。

    “阿吉,快,给俺把那个铁墩子搬过来!”怕刘鸿渐不信,老牧民左右巡视,指着明军刚从营地收缴来的一堆铁器道。

    这铁敦子还是半成品,若要打制成武器,还需要重新锻造。

    以盟古人目前的科技水平,是炼不出铁来的,刘鸿渐心中冷哼一声,想起去年被自己连窝端掉的山西八只大老虎。

    想来,这铁敦子都是出自他们之手吧。

    嘶——只不过这玩意儿也忒大了吧,看这样子足足得有二三百斤,这老菊花莫不是诓本官,一个人怎的能搬得动?

    叫阿吉的奴隶得了命令,看了一眼刘鸿渐,见刘鸿渐点了点头,才缓步走到那铁敦子跟前。

    这家伙……竟然还知道征得本官同意才敢行动,看来盟古人并不都像巴巴喇般耿直呀,刘鸿渐暗自点了点头,但对于这老菊花的说法还是持否定态度。

    只见这鞑子奴隶双臂张开,抱住了铁敦子,而后眉头一皱咬牙用力,身上的骨头竟然噼啪作响,令周围士兵暗自称奇。

    不过好像这奴隶也并不轻巧,试了两次仍然没得搬起来。

    “阿吉,你平时不这样呀,赶紧用力!”老牧民着急了,如果搬不起来,就意味着不能救出自己的崽子。

    他是花光了家里多年来劫掠来的积蓄,才得知自家崽子竟然还活着,如今若救不出来,岂不是都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呀呀呀——嘿!”名叫阿吉的奴隶听到主人的催促大吼一声,铁敦子应声而起。

    这奴隶抱着铁敦子转过身来,沉重的脚步缓缓走动,额头青筋凸起,牙关鼓起两块横肉,胳膊上的伤口由于巨大的压力鲜血流的更快了。

    他吃力的走到主人与刘鸿渐中间,每一步都十分沉重,主人没有命令他放下,他只能苦苦支撑着,胳膊肘的鲜血滴滴拉拉个不停。

    “放下来吧,不错不错,确实力气很大。”刘鸿渐心有不忍,这特么的也太没人性了吧!

    奴隶并未听刘鸿渐之言,而是吃力的转过身看向主人。

    “放下!”这老菊花说完只听咚的一声,铁敦子砸在地上,砸出好大一个坑。

    这名叫阿吉的奴隶略微活动了一下筋骨,左手用力按压住右臂的伤口,默默的站到了老菊花的身后。

    “官爷,怎么样,要不要试试阿狗的身手?”老菊花听刘鸿渐说不错,心中暗喜道。

    “不必了,这位旗官,你且去带他认领吧!”刘鸿渐对刚才那值守的旗官道。

    “是,卑职遵命!”督师大人发话,这旗官即便心里再不舒服也是不敢反驳。

    “谢官爷,俺代俺崽子谢官爷!”老菊花见终于能救出自己儿子,不由心中大喜。

    “别高兴太早,俘虏额头皆要刺字,即便你要带走,也仍然要刺上!”这批俘虏要送往大明内地挖煤,为了区分刘鸿渐便想了这刺字的点子。

    俘虏额头刺一个虏字,标明是关外的俘虏,这样即便出了意外,官府也好抓捕。

    “这……刺便刺吧,只要能救出俺崽子就成。”老菊花只是略微皱了下眉便同意。

    毕竟与自由相比,额头刺个字又算得了什么。

    “卑职这便去办!”边军旗官阴阴的应道,他心里似乎找到了某种平衡。

    “老常,带这二人去冲洗冲洗换套衣服,注意保护伤口,完事带帐里来见我!”


………………………………

第394章 两只小白鼠

    “待会儿会有点疼,你要忍住!”刘鸿渐手里捏着根缝合用的医疗针,对坐在木头墩子上的奴隶兄弟说道。

    二人互相看了看没有发言。

    “哪个是老大?”刘鸿渐左右看了看,一样的装束,一样的发型,双胞胎呀,真是头痛。

    常钰也真是,找衣服还找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这不是难为本官吗?不知道本官有脸盲症?

    二兄弟又是互相看了看,仍旧没有发言。

    “谁是老大!”刘鸿渐急了,特么的,难不成是俩哑巴?这买卖有点亏了呀!

    “大人,那老牧民说,这二人皆是来自一个被灭了族的小部落,他们不是很懂大明语言,只能听懂最简单的话,例如牧羊、吃、干活儿、不要、停、是、滚、杀等……”

    常钰见刘鸿渐抓耳挠腮,忙出来解释。

    “你大爷的,早干嘛去了,快去叫阔端来!”刘鸿渐狠狠的瞪了常钰一眼。

    “大人问你们,恁俩谁是老大?”阔端祖上已经在大明生活数十年,大明语说的贼溜,反而盟古语说的十分牵强。

    “阿吉,大。”阿吉指了指自己,蹦出四个字。

    他似乎很少说话,但是他明白自己兄弟俩被主人卖了,而身前这个拿着根针的人,就是他们的新主人。

    二人见刘鸿渐手里捏着银光闪闪的针,还以为新主人是要折磨他们,内心有些抗拒。

    “你告诉他,就说本官要给他们治伤,让他们忍着点。”刘鸿渐才不管这二人如何想,大帐内牛大棒槌端着AKM就站在身后,眼睛都没离开过这两个奴隶。

    阔端如实告知,老大眼神有些迷茫,不知是没听懂,还是不相信。

    先前的主人从来不会管这个,伤了便是伤了,牧民自己受了伤都找不到巫医,更别说他们,顶多是多给一块肉食而已。

    老二更是没有任何反应,他们自小便被俘虏成为奴隶,在奴隶的心中,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不能有任何的抗拒。

    敢于反抗的奴隶都死了,而且死的很惨,而他们活了下来。

    阿吉右臂上的伤口很深,他是以手臂硬抗了那边军旗官的一刀,伤口足足有一寸多深都要见了骨头。

    好在没有砍中正侧的动脉,但饶是如此手臂的血仍然没有止住。

    没有消毒药、没有止血、糟糕的生存环境、遍布的大个儿蚊虫……

    对于奴隶来说,在草原的夏季受了如此重的伤,除非是天生的抵抗力强,否则基本就可以等死了。

    刘鸿渐叹了口气,取过碘伏在伤口反复擦了擦,虽然经过冲洗,但刘鸿渐还是能闻到一股酸臭味儿。

    盟古人连部落首领都不怎么洗澡,更别说这些奴隶。

    阿吉低着头,感受着右臂上传来的凉凉的感觉,他不知道新主人在干什么。

    他见过草原巫医给人治疗伤,大都是要先向长生天占卜祷告,得了长生天首肯,才能开始治疗,治疗外伤需要以药草生火,以烟雾薰烤伤口,然后还要边治疗边祷告……

    可这个很年轻的新主人,真的是在治伤吗?

    但作为奴隶,他并没有反抗,他必须无条件遵从主人的命令,即便是让他死。

    “忍着点。”刘鸿渐用医用钳子捏住针头刺入裂开的伤口。

    麻药很珍贵,刘鸿渐没舍得拿出来。

    阿吉皱了皱眉连一个字都没有说,刘鸿渐暗自佩服这家伙的忍耐力,就是牛大棒槌也是服气。

    想当年老爷给他治伤的时候,他可是龇牙咧嘴的嗷嗷叫了好一会儿。

    手臂上的皮脂很厚,按理说是最易缝合,但刘鸿渐却偏偏缝合的很薄。

    哎呀,特么的,破了皮了,手生啊,重新来!

    刘鸿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一眼这叫阿吉的奴隶,把人当成小白鼠,着实有些不好意思呀!

    这些天只要晚上没事,刘鸿渐便去找那一群太医院的大爷们会诊。

    经过诸位太医的引经据典反复论证,外加上刘鸿渐提供的一些治疗构想,终于找到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失荣之症发于脖颈,只要在硬块未郁结之前作切除,中医调养,西医施治,便可极大的缓解病症。

    虽然这方式并不能阻止癌细胞的扩散,但起码可以拖延。

    刘鸿渐对太医院的外科水平心存疑虑,而且这些老家伙根本不敢如此冒险,他们宁愿使用保守的治疗方法,也不会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搭进去。

    实际上如果不是刘鸿渐说,出了事他来负责,并把刀都驾到了太医们脖子上,没人会同意这个对他们来说疯狂的决定。

    刘鸿渐只能亲自操刀去割崇祯的脖子,哦,是脖子上的肿块儿。

    脖颈处的皮脂很薄血管也多,刘鸿渐对自己的缝合水平不怎么自信,他需要小白鼠来提升熟练度。

    所以时不时的,刘鸿渐便会以督师的身份去一趟伤兵营,为受了伤的士兵们缝合伤口。

    以堂堂大明国公、督师的身份来给清苦的士兵们治伤,大明三百年空前绝后。

    士兵们自然受宠若惊,感恩戴德之余,刘鸿渐爱兵如子的美名也是在明军军营间传颂。

    对于伤兵们的感谢,刘鸿渐只是笑而不语,他治伤不用麻药,还总是缝合的七扭八拐疼的人嗷嗷直叫换。

    可谁知,这些士兵还道是刘鸿渐谦逊、低调,更是对他毕恭毕敬。

    哎呀,特么的,又串线了,真是难呀!刘鸿渐暗骂了一句。

    他偷瞄了一眼阿吉,发现这厮仍然是面无表情,仿佛缝合的不是他而是外人,只是额头的冷汗出卖了他。

    折腾了得有一刻钟功夫,刘鸿渐终于缝合完毕,看着仍然是被缝合的七扭八拐的伤口,刘鸿渐微微摇头。

    又白瞎了一只小白鼠呀!

    在缝合后的伤口上撒了一些止血药,又用医用纱布缠了两圈算是大功告成。

    老二的伤口相比老大便轻多了,只是左肩被战刀划了一下,刘鸿渐简单的止了血,包扎了一下了事。

    “告诉他们,五日内不得用力,不得挤压伤口,不得沾水。”一个亲卫端过来一盆水,刘鸿渐边清洗双手边说道。

    阔端不知道自家大人为啥对这俩鞑子奴隶这般好,他有些嫉妒,为啥受伤的不是自己呢?

    如果自己受伤了,只要自己说几句好话,大人肯定也会给咱如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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