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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麻辣教师-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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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没到位,别人家的地,能给你拆嘛!

    况且还是施满江的东西。

    “我当然知道那是施满江的地。”

    霍百亿回来的第一天,就在圈内放出话,要对施满江实行经济制裁。紧跟着,他做的第二件事儿,就是派手底下的人去调查,看看施满江都在那些地方买了房子和地皮。

    施满江买的那些房子,地皮,在霍少安眼里,它就像是一根鱼刺,恰在他喉咙里边上不去也下不来,甭提有多难受。

    然而,在霍百亿眼中,施满江的掣肘却成了他最强而有力的武器。

    他不是花一个亿嘛!

    直接强拆了。

    霍百亿倒是巴不得施满江多买点地,看看他兜里还剩下几个钱。

    这事儿,霍百亿昨晚就跟温忠明合计好了。

    温忠明啪的一下把一沓文件砸桌子上。“今天下午批好的。”

    “拆迁许可证?”

    “没错。”

    温忠明嘴角掠过一抹阴险狡诈的笑容。“法律程序明确规定,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强制性拆迁是被允许的。”

    温忠明浸淫法律数十年,善于钻法律的空子,这方面,施满江拍马也追不上他。

    “385那么大的项目,关乎着整个大西北的经济,怎么能因为几间小房子,几块地,就耽搁了。”

    拆它都是应该,日后就算是事情闹大了,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施满江都说过不去。

    换句话说,施满江花一个亿买来的地皮和房子,非但别想坐地起价,到头来,他连一分钱都捞不着。

    直接强拆了。

    385高速路直接碾过去,等到施满江发现就已经迟了。

    就算他知道又能怎样?

    国家的项目,他敢搞破坏吗?

    别忘了,这可是在大西北,不是他小小的南华,敢撒个野试试。

    只要他敢来,就别想再回去。

    在医院,是因为霍百亿父子两人在场,要干起来,容易波及到他们。因此,奔雷剑才选择没有动手。下一次,施满江若是出现在霍百亿掌握的地头,可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霍百亿这次带了不少好手回来,奔雷剑自信可以拿下施满江,而其他人完全可以碾杀封一寒。

    就算奔雷剑不敌,其他的强手也可以在干掉封一寒之后,一块联手杀了施满江。

    所以说姜还是老的辣!

    按照霍百亿的计划,385项目不会再耽搁下去,而施满江也必然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困境。

    他要不来,花钱买下的那些地,可就全白瞎了。指望霍百亿给他补偿金,根本想都别想。

    霍百亿已经做好万全之策,就等着施满江来送死。

    “人活在世,什么最重要?”

    霍百亿竖起一根手指,郑重其事的教导着霍少安。

    “钱。”

    “这个世界,任何东西都没有钱重要。”

    什么感情,亲情,纯粹是扯犊子。

    人穷亲疏,马瘦毛长。

    俗话说的好,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居深山有远亲!

    霍百亿利用自己的优势,针对施满江进行经济上的压制,碍于霍百亿的影响力,施满江旗下的产业,基本上处于亏损的状态。

    据霍百亿了解,施满江刚出道也就半年时间,兜里没几个钱。他名下的凌华山庄,温泉山庄,每天都在亏损,长此以往,施满江哪儿耗得起?

    包括他手底下的那些人,七哥,狄哥他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施满江进行施压,逼迫他不得不跟霍百亿发生碰撞。

    只要385项目不受影响,霍家没所谓,怎么整都行。以施满江的能量,还难以撼动的了霍家在西北的地位,在经济上,施满江连做他们霍家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拿什么跟他们斗。

    听完霍百亿的计划,霍少安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眼神布满阴鸷。“施满江,我看你还能嚣张多久。”

    用不了几天,施满江的死期便要来临。

    除非他不来。

    那样,施满江会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连他自己都养活不了,谁还能跟他?

    届时,施满江纵然不死,也将成为西北最大的笑话。

    混的那么烂,也没谁了。

    “哈哈哈!”

    霍少安终于释怀,笑声中带着一丝狠厉。“我看他还有什么资本猖狂。”

    “还是老爸厉害,一句话的事儿,轻轻松松整死施满江那个憋孙。”

    此时此刻,霍少安脑海已经闪现出施满江惨死的画面,又或者,施满江被打残,趴在地上沿街乞讨。

    真是难于抉择啊!

    “老爸,你觉得是让他去死比较好呢?还是让他苟延残喘的活着,受尽折磨比较好?”

    不杀了施满江,霍少安觉得不够痛苦,可要就这么宰了他,未免也太便宜他了。

    “呵呵!”

    霍百亿的老脸上终于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对于霍少安的狠厉,他十分满意。

    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最基础的一点,就是要足够心狠手辣。在他们眼里,人跟家畜没有任何区别,别说普通人,就是最亲近的亲戚朋友,该宰的时候也决不能手软。

    要是没有这份魄力,在商界,早晚会被人啃的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至于触犯法律什么的,根本不用多虑,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事儿,都可以用钱摆平。

    所以,甭管是谁侵犯了你的利益,哪怕耗费再大的代价,也绝不退宿。

    “你还年轻,以后的陆还很长,你的未来才刚刚开始。一次失败算不上什么,哪怕失败一百次,一千次,只要成功一次,咱就能赢得人生。”

    霍百亿谆谆教诲霍少安从商的教条,以及一些商界常见的小把戏。

    有些话确实挺正能量,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而更多时候,霍百亿则是有意把霍少安培养的心狠手辣,为达目的,手段百出,不惜一切代价。

    “谁?”

    一直坐在角落闭目小觑的奔雷剑,突然睁开双眼,那锐利的双眸,射出两道近乎实质的寒芒,仰头盯着不起眼的通风管道,断喝道:“给我滚出来!”

    “有人?”

    刹那间,霍少安父子两人汗毛倒竖,遍体生寒。

    这地方,鲜有人知道,而且周边安插大量保镖,个个都身手不凡。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巡逻,布控。居然有人潜伏进来了,如果不是奔雷剑有所察觉……父子俩面面相觑,尽是沁出一身冷汗。

    霍百亿面色苍白,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施满江的人意图不轨。一想到自己高贵的小命,随时可能命丧黄泉,霍百亿那张枯朽的老脸上布满寒霜。

    旋即,霍百亿咬牙切齿,扯着嗓子怒吼道:“去把他给我带过来,死活不论。”
………………………………

第五百零十三章:你不是我的对手 Vip

    傍晚,巡逻队换班吃饭的时候,和尚就进来了。就像是一条壁虎,悄无声息的趴在某个角落,一动不动。

    进来有几个钟头了,他们用餐的时候,和尚也蠕动肥厚的大嘴唇子,啃了点能量棒,没发出一点声响,顺带着睡了会儿。

    保持充沛的体力,极为重要。

    和尚已经准备好打持久战,三天五天的在这儿呆着,寻找下手的机会。

    霍百亿父子两人的对话,他一字不漏全听到了。

    他们要怎么对付施满江,和尚不在意,到时候老大自有办法破解。寻思待会儿先切霍少安一只耳朵下来过过瘾。可是,当霍少安提起施可馨,要把施可馨,萧月月……把施满江身边所有人百般折磨,肆意践踏凌辱的时候,和尚终于动怒,眼角掠过一抹森然的杀意。

    萧月月是肥狼的妹妹,肥狼走了,月月就是他和尚的亲妹妹,比起一般的亲兄妹感情还要更浓厚一份。

    还要施可馨。

    从军入伍这么多年,所从事的职业,高度危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死。子女,恋爱,亲情……对于他们而言,属于不敢奢望,也不敢去触碰的东西。

    他们是军人,是雇佣军,随时可能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

    他们不想把痛苦带给亲人。

    施满江也是回到南华后,才敢接受施可馨。

    饶是如此,睁开眼,第一次看到躺在襁褓中,脆弱的婴儿时,施满江的心依然悸动,不安,彷徨,惊喜。

    担心自己给予不了施可馨平安和幸福的生活。

    就这么一个小女孩儿,和尚也心疼的要死,每次看到施可馨嘟嘴扮鬼脸的样子,和尚整个人顿觉被幸福填满。

    霍少安想动施可馨,和尚不宰了他才怪。

    切他只耳朵都算轻的,像霍少安这样的人渣,畜生,若不是顾虑施满江的计划,和尚恨不能现在就把他拖到没人的地方,千刀万剐,一刀刀把他给片了。

    和尚杀意一动,旋即顿感不妙。

    蜷缩在通风管道内,和尚只是竖耳旁听,并不敢探头去看一眼。因为他能感觉的到,大厅里边有强悍的存在。

    奔雷剑的气场极大,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屋子里关着一头凶残的野兽,一旦靠近,野兽便会张开血盆大嘴将你撕咬的粉碎。

    “昌平吴家,果然不同凡响!”

    和尚只是动了杀念,便是被他发觉了。

    “呼呼!”

    吐出一口浊气,和尚四肢,躯干紧缩,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从通风管道溜了出去。

    寒月如刀,夜如墨。

    和尚刚离开通风管道,奔雷剑以及一干好手,已然出现在和尚面前,将他团团围困住。

    不远处,源源不断有保镖赶过来。

    和尚面无表情环顾一圈,以他现在的处境,如无意外的话,怕是走不了了。

    和尚精于追踪,隐匿。

    六岁出家后,至今没穿过鞋,他的那双脚,脚掌生满老茧,看着跟熊掌一样,玻璃,钉子都难伤分毫。

    必要时,他的脚掌能够像猫爪子一样,老茧起到缓冲的作用,落地无声,行走如风。

    和尚跑起来,脚下像生了风一样,速度达到极致时,堪比捕食的猎豹,腾挪间,人已在数丈开外。

    若是一门心思想走的话,其他人,根本阻拦不了和尚,独独奔雷剑……面对他,和尚一点把握都没有。

    和尚的目光落在奔雷剑身上,他身形伟岸,长发飘逸,后背背着一柄阔剑,威武不凡。

    月光倾洒下来,给奔雷剑刚毅的脸庞上,镀上一层冰冷的面纱。他的双眸射出两道寒芒,如同利剑一般,洞穿人心。

    奔雷剑站在那,放佛一把出鞘的宝剑,锋芒毕露,寒光肆意。

    既然跑不了,也就不跑了。

    和尚深吸一口气,目光掠过众人,隔着千山万水,眺望着凌华山庄所在的方向。嘴角微微扬起,浮现出一抹凄惨的笑容,他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不就是死嘛!没什么好可怕的,只是没想到自己竟会是如此的不舍,牵挂。

    脑海一一浮现施满江,肥狼,狐狼,火狼,独眼狼,暴狼……还有施可馨,萧月月他们。

    有欢声笑语,也有痛哭流泪过,所有一切美好不美好的过去,都永远的烙印在他脑海。

    “就是他,这个杂碎,把他给我剁了喂狗。”

    霍少安跟霍百亿也跑出别墅,远远的,霍少安指着和尚咬牙切齿,目光凶狠。几个月前,施满江在南华称王的时候,在阎王的怂恿下,霍少安亲自登门,送了一口棺材给施满江。

    那天的画面,霍少安可是记忆犹新,当着那么多人的,和尚一个大嘴巴子把他抽地上,随后又把他推进棺材送出凌华山庄。

    他霍少安可是身价数亿的公子哥,和尚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抽自己耳光。

    霍少安盯着和尚的眼神,布满阴鸷,如秃鹫一般,恨不能从和尚身上撕咬下一块肉。

    既然是施满江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想到和尚刚刚就潜伏在他父子两人身边,像一条盘踞的毒蛇,霍百亿便是遍体生寒,汗毛倒竖。

    没什么好犹豫的。

    霍百亿蔑视着和尚,鄙夷道:“夏蝉不知春秋,蜉蝣及夕而死!小小的南华王,居然妄想撼动我霍家,哼!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吗?”

    “不知死活的东西,动手!”

    和尚没吱声,只是冷眼瞅着霍百亿父子二人,只叹临走前没能把他们两人带上。“老大,我去找疤子胖子了,你多保重!”

    和尚摘下脖子上的士兵牌,将雕有镂空狼首的士兵牌放在嘴角亲吻,随后捏的粉碎。

    身为一名雇佣军,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身影都出现在炮火硝烟之中,保不定什么时候一颗炸弹落在脚下,便会将他们的身体炸的稀巴烂。

    又或者,在不知名的角落,一挺狙击枪时刻瞄准他们的眉心,只要轻轻扣下扳机,他们的脑瓜便会像西瓜一样爆开。

    因此,铜质的士兵牌,是他们唯一身份象征。

    在战场上找不到人没关系,只要找到士兵牌,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他们已经死亡。

    狼巢成员的士兵牌经过肥狼的特制,在士兵牌上镶了一个感应器,感应器一共有两种功能。摁下中间的按钮,便是向狼巢求救,信息传达出去后,狼巢会在第一时间接受到,同时,也能够将求救信号的所在方位,详细的传达到每一个狼巢成员手中。

    第二个功能,一旦士兵牌碎裂,也就意味着持有士兵牌的主人,宣告死亡!

    没有人想死,和尚也不例外,只是不惧罢了。

    只是眼下,施满江身在南华,其他狼巢成员,也大抵在中东,少数在四九城。

    即便发出求救信号,也来不及了。

    “扑棱棱――”

    和尚取出铜棍,手腕一抖,铜棍兀自转动,发出清脆悦耳声响。转动间,上半截铜棍自动脱落,如同离弦之箭,破空阵阵,在夜幕中留下一道暗金色的残影,夹带着沉闷的雷音,射向奔雷剑面门。

    狼巢成员所用的杀人利器,全部经过飞狼特制,改装。和尚的也不例外,他这根铜棍重达三十多斤,一般力气小点的人,连抬都太不起来。

    脱落的半截铜棍,夹杂着万军之势,放佛从天而降的陨石,势要将这天和地都砸出个大窟窿来。

    寒芒毕现,流光四溢。

    和尚的乾坤刀刀身细长,锋锐的刀刃薄如蝉翼一般,在月光的余晖下,泛着冰冷的光泽,宛如一块通透的璞玉。

    只是这璞玉,暗藏致命的杀机。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妙不可言的东西,但是对于和尚他们这一类人而言,却像是一把双刃剑,足以致命。

    和尚天生就是追踪隐秘的高手,他专于此道。

    别说是西北霍家,就是防卫森严的美利坚白宫,他也能进得去。

    他的失败,在于动情。

    若非因为施可馨她们的关系而动了怒,以和尚的能力,他就是在霍家大院呆个十天半个月的,也没人能发现的了他。

    面对着电射而来的半截铜棍,奔雷剑脸色如常,杵在原地脚步不动,似乎那铜棍并非是砸向他一样。只是脖子稍微偏了下,堪堪避开铜棍。

    “轰隆隆――”

    一声巨响,铜棍砸塌半个院墙,把霍百亿父子两人吓得面如土色,连忙抱头蜷缩在墙角下,瑟瑟发抖,跟见鬼了一样。

    其他保镖也都脸色苍白,只有奔雷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淡淡的说道:“施满江还行,你……不是我的对手。”
………………………………

第五百零十四章:卖身契 Vip

    凌华山庄。

    晚上六点半,施满江,贝姐,施可馨还有封一寒,小东北,何振东他们,俨然一副一家人的样子,准时在大厅用餐。

    施满江每个月花两万多块钱,请了两个阿姨二十四小时轮流照顾小可馨。帮她换尿不湿,泡奶粉,穿衣洗刷,哄她睡觉……但是自从贝姐搬到凌华山庄住后,这些活儿基本上全是她一手包办。

    并非是阿姨做的不好,人家可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只是贝姐有意要跟可馨多亲近亲近,以便日后顺其自然的当小可馨的妈妈。

    当个小妈也行呀!

    “呐!我们小可馨最乖了,大口大口吃饭,真的好棒喔!”贝姐叉了一勺子饭菜,都是稀食,递到施可馨小嘴边,先夸上一句,夸的小丫头高兴了,她菜能乖乖张嘴吃下一口饭。

    “你让她自己吃,都这么大了,不能老惯着。”

    都容易惯出毛病来。

    “可馨要乖哦!既然会说话了,就要学会**。自己吃好不好!”施满江也是为了施可馨好,自己能做的事儿,老让别人帮忙的话,很容易产生依赖性。

    想当年,施满江刚学会走路,老头就把他丢山里了。

    哪有这么好的条件,还有人喂饭给你吃,很长一段时间,施满江连饭是是满滋味他都不知道。成天在深山老林子里边捡野果子和蘑菇,蘑菇都是生吃的,跟野人一样。

    当然,暗中没把老头累坏了,一边要盯着施满江,以防他被狼崽子叼走了。一边还得提前把施满江会经过路线的毒蘑菇,全部清理干净,包括一些吃人的野兽。

    到施满江十二岁的时候,老头才轻松不少。那个时候,施满江基本能够分清楚所有蘑菇的种类,什么种类的蘑菇能吃,什么颜色的蘑菇不能碰。

    除了蘑菇和野果子之外,还有一些块茎也能吃,而且味道还不错,甜美鲜嫩,如同普小孩儿吃糖果一样,美滋滋的。

    什么虫卵啊!野兽的肉,鸟蛋,草根……哪怕什么都不带,让施满江在丛林呆上十年八年的,他都不会瘦。

    “噗!”

    贝姐忍俊不禁,一口饭喷小东北一脸。

    “咯咯!”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小东北一脸无辜。

    除了无辜的表情外,更多的则是米粒和菜叶子。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施满江接到一个电话。

    是饶霞打来的,问他晚上有没有空,想约他出去吃个饭。

    美女邀约,施满江自然不会拒绝。

    再有一个月左右时间,马上就要开学了。

    英语口语教学,施满江完全胜任,但是华夏的教育模式,主要还是得靠考。

    笔试不行的话,再能说,好的大学也不能让你进。

    趁着寒假,施满江想跟饶霞多取取经,想想办法,下学期把高一三班学生的英语成绩再提升提升。

    是一家小饭馆。

    家常菜。

    花不了几个钱,不过味道确实不错。

    饶霞还是那套衣服,宽松的白色毛衣搭配牛仔裤,虽然穿的比较朴素,但仍旧掩盖不住她的丽质。

    “你来啦!”

    饶霞抿嘴淡淡一笑,旋即开了一瓶白酒,拿杯子给施满江倒了一杯,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举杯。“谢谢你!”

    饶霞的继父是个赌鬼,好赌成性,又吸毒,家都给他败光了。这些年,饶霞跟她妈挣的钱,全被他输光了。

    为了朝她们母女两人要钱,汤建新还动手打人,不给就说要弄死她们母女。有的时候,饶霞连投毒的心都有。

    想归想,饶霞可没那勇气。

    而汤建新是个赌鬼,又吸毒,急眼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被他凌辱欺负这么多年,这次可算是摆脱了。

    母亲生病,饶霞压根别指望可以依靠汤建新,他就是一颗毒瘤,一天不霍霍人就烧高香了。

    这次,汤建新能够主动离婚,完全是因为施满江的关系。饶霞大概知道一点,知道施满江是道上的大哥,所以说,恶人还需恶人磨。

    离婚手续已经办妥了,汤建新就一个要求,房子归他。

    饶霞想都没想,答应了。

    那套破房子,总共也就七十平米,值不了两个钱,还是汤建新他爸留给他的。

    饶霞没指望占他便宜,只要能够彻底断绝关系,怎么着都成。

    离开后,饶霞带着她妈在南华三中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廉租房,安顿好后,第一时间给施满江打电话,约他出来吃饭。一个是出于感激,另外……

    饶霞的母亲叫饶添香,是个老实本分的妇道人家。上一个男人,也就是饶霞的生父,在饶霞十三岁那年,因为积劳成疾去世了。那时候饶添香还很年轻,再加上孩子还小,一个家不能没有男人,于是,经人介绍,饶添香嫁给了汤建新。

    那个时候饶霞已经十五岁了,大孩子,有自己的想法。

    从一开始饶霞就不喜欢汤建新,也就一直没改姓,还姓饶。

    饶霞生父跟她妈妈饶添香是同一个村的,都姓饶。

    饶添香命不好,早年因为只生了饶霞一个女儿,生不出儿子来,没少被婆婆家歧视,欺负。

    后来男人又死了,一个女人家肚子在外抚养孩子。

    再找了个男人,又是个赌鬼,一辈子没个依靠。

    索性女孩儿还算乖巧懂事。

    好不容易熬到晚年,还没等享福,又患上尿毒症。

    想起母亲坎坷的一生,为了自己这些年所受的苦,饶霞便是心如刀割般难受。

    “无论如何,一定要救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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