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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麻辣教师-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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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不怕死的那一类。
广鸡帮之所以能够在河间做大,一个原因是因为穷。
穷山恶水出吊毛,穷到一定程度,连饭都吃不起了,什么事儿干不出来?
自古以来,新的朝代更替,农民起义什么的,究其根源,就是因为穷。
农民本身挺敦厚,很多农民一辈子都不会跟法律打交道,更谈不上犯罪,每天在田间地头埋头苦干,辛苦求存。被村霸地方正府欺诈勒索。
他们就像是憨厚的牛,勤劳耕作,从不偷懒。然而,一旦欺辱压榨到一定程度,把他们逼迫的没有活路了,激起民愤,看似敦厚的农民,却是拥有能够让朝代更替,改天换地的惊人能力。
为此,即便牺牲千千万万也在所不惜。
广鸡人就是这样。
逼急眼了,天不怕地不怕,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这是其一。
其二,广鸡靠近越南,村子对面就是越邦领地,只要花上一点钱,轻轻松松能弄到重火器。
枪支,弹药之类的。
当然,也少不了毒品。
听说广鸡帮已经跟越邦的嘿势力勾搭上了,准备在河间兜售毒品交易。因此,才有了今天所发生的一幕。
大光小光到上上酒吧,想掠过胡南帮的地界,占为己有,然后卖毒品。
毫无疑问,毒品是超级暴利,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铤而走险。
广鸡帮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到了一个瓶颈,目前最差的就是钱。
光是车站,一年三两百万的收入,已经远远跟不上大小光日益膨胀的胃口。
有钱才能够勾搭上那些贪官污吏,有钱才能够成为人生人,才能开公司洗白,转型,成为正儿八经的生意人,受到国家的保护。
谁知道,突然蹦出施满江这么个玩意儿,大光甭提多恼火了。
还没跟酒吧老板商榷,也没跟胡南帮的火拼,就被鈤成狗了。
“大王派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做晚餐,山涧的水,无比的甜,不羡鸳鸯不羡仙……”
电话拨通,阿甘走到拐角,脸色有些凝重,胡狗的死让他生出一种兔死狐悲的错觉。“老大,没找到人,有很多警察。”
“还,还有……”
“胡南帮的胡狗死了,尸体在这呢!听目击者说,应该是死在同一个人手里。”
警察已经找了一条白布把胡狗的尸体遮盖住,但是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胡狗的尸体就像是一条真正的死狗,趴在地上,一摊死肉。
最恐怖的是胡狗尸体的脖子上面,明明有应该是一颗头的地方,却是干瘪的。
显然,胡狗的脑袋没保存的很完整。
旁边的地上,红白一地,那是他的脑浆,散发着一股子腥臭味。
阿甘的脸色有些难看。
倘若他早来七八分钟的话,那块白布下面的尸体,极有可能会是他。“还,找吗?”
………………………………
第五百七十四章:出发 Vip
换做两年前,碰到施满江这样的狠茬,大光只会比他更狠,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操着刀子都敢上。
现在不一样了。
以前帮会刚刚起步,容易受人欺负,要不凶残点,他们广鸡人在河间根本就别想生存下去。
不只是他们,就连他们在学校念书的孩子,照样受尽欺辱,冷眼和蔑视。
放佛他们那些从偏远乡村来的农民工,是一只只肮脏的老鼠,是不劳而获的窃贼,盗取他们河间人的钱财。
大光决定改变这一切,他不但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更想着通过某种极端的手段,改变他们广鸡人在河间的地位。
大光做到了。
时至今日,大光已经不再是一个在街上跟人玩命的流氓小痞子,他是整个广鸡人的希望和未来。
最起码大光是这么认为的。
不论河间人怎么看待他们,反正每年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候,乡里乡亲,家家户户,大光认识的,不认识的。广鸡人的那些父辈们,都会领着自家的孩子,提溜着家里最能拿得出手的礼物,上大光家拜年。
不等进屋就先跪下磕头,哀求大光带他们家孩子上外边闯荡。
头一年,大光开车回老家,造成整个县城都轰动了。
有人羡慕就有人嫉妒。
有人在背后嚼舌根,传大光在外边不是正经人,伤天害理的事儿都干绝了,给广鸡人丢脸,骂声一片。
大光没说是不是,反正默认了。
头一年跟大光的人不多,抢劫什么的,毕竟不是什么值得光宗耀祖的事儿,指不定哪天就进去了。
第二年春节,大光又换了一辆车,价值七十多万的bmw。
你说bmw,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几个意思,但一说宝马,顿时眼珠子就亮了。
“大光竟然开宝马车了。”
你说冤不冤枉。
姓和名就两个字,他一个字都写不来,就这样的一个人,开宝马车了。
反倒他们那些念过高中的,到繁华都市打工,也只能进场,一个月一两千块钱,自己都不够花。谁家孩子工资超三千,那在十里八乡都是名人,父母说话嗓门都比别人高不少,不用吃盖中盖,腰杆子都是笔直的。
大光那个泥腿子,居然开宝马……
一个县城,总共不到十辆的私家车,可想而知有多轰动。
问题是,不只是大光开了一辆宝马车,去年跟大光出去混的那帮犊子,全特么开车回家,最差的车都十好几万。要不就是在家盖楼房,建别墅,可把人眼红的。
顿时,整个县都炸开了锅。
当时,大光所在的县城,流行这么一句话——打工苦,打工累,不如混个嘿社会,又有钱,又有势,晚上搂着美女睡。
一时间,吊毛成了多么令人向往的职业。
第二年开春,元宵节那天,跟大光的那些吊毛全在大光家聚会,拜年,准备着第二天就出发回河间。
也就是在那一天,同村的,外村的,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带着礼物和他们家的孩子上大光家拜年,央求大光带他们家孩子出去,给他们找一条出路,感激不尽。
实在是穷怕了。
一帮父辈汇成一排,都跪在门口哀求大光:“只要您点个头,不管做什么,我家孩子这命就你的了。”
广鸡帮就是在那一天确定成立,并且茁壮发展起来的。
大光觉得自己肩负着厚重的使命感。
广鸡帮不能垮,否则,大光没脸回去面对乡亲父老。
简而言之,施满江必须死。
在当前和谐安定的华夏,绝不允许嘿势力做大,做远,必须转型,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他们广鸡帮只有转型才能有活路。
吞并酒吧一條街,疯狂敛财是重中之重,刻不容缓。而突然蹦出來的施满江,則成了大光的眼中钉,肉中刺。
施满江已經俨然成為大光眼里的奠基石,不杀施满江,他们广鸡帮的立足之本便会荡然无存,又以何面目去面对胡南帮,去跟那些酒吧的老板索取巨额保护费。
电话那边沉默许久,旋即,大光吐出一个冷冷的字眼来。“找。”
必须找。
且不说施满江把他的兄弟小光给废了,就冲着那一个‘啵’,大光也绝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施满江居然随身佩戴着沙漠之鹰,显然不是一般人,大光有理由怀疑,施满江可能是军火走私贩。
不管他是谁,越界了还敢这么嚣张,不知道天高地厚。
“找到人之后,直接杀了。”
话落,大光突然想到些什么,末了又补充了一句。“记住,手脚利索点,最好留下点胡南帮的影子。”
施满江说他是从南华过来的,大光误以为施满江是南华人,因此,大光本能的把施满江跟南华王联系一块。
施满江在河间都敢如此的肆无忌惮,显然背后有强大的依仗,而南华最声名显赫的,就只有南华王。
南华王近来如日中天,大有锐不可挡,无可匹敌的姿态。
连西北晋王庞松都栽他手里,最近,西北霍家也折了,这一切都是南华王一手造成的。
越想越觉得施满江是南华王的人,据说南华王有强大的军方背景,那个人手里的枪是沙漠之鹰,沙漠之鹰这种重火器只有军方才能够拿得出来。
大光可不觉得自己有跟南华掰手腕的实力,最好还是将祸水东引。倘若能够借南华王的手除去胡南帮的话,那自然是最好不过。
“呼!”
阿甘长吐出浓浓的烟雾,随后咬了咬牙,目光冷冽,道:“好!放心吧!这事儿交给我去办。”
阿甘掐灭烟屁股,随后回到车上,再度陷入沉默,许久,说道:“开车吧!让大家分散,到处找找,今晚必须把人给我找出来。”
阿甘的脸色有些凝重,脑子里边盘算着对付施满江的办法。
施满江枪杀了胡狗,又把小光打残了,攻击性很强,简直就是个疯子,根本不管他们是谁。
对付他最好的办法,别吱声,找到人后,上去就乱枪打死。
为了二十万块钱,值得一试。
“出发!”
………………………………
第五百七十五章:吃 Vip
河间地处长江末流,其中有一条河流直接从河间城穿过,河间人通常称之为护城河。
挨着护城河有一条美食街,专门搞大排档,夜宵。
“很意外吧?”
柳逆打了个响指,喊道:“老板,给我们先炒一盘田螺上来,老规矩,放辣点哈!”
“另外,麻烦再把一箱啤酒放冰柜里边冰镇一下。”
柳逆笑容洋溢,食指大动道:“吃田螺,烤鱿鱼这些东西,还是喝冰镇的啤酒比较得劲。”
七八个年轻人,再加上施满江刚好凑了一桌。
施满江的确有些意外。
隔着好几百里,都听说过柳逆败家子的大名,即便现在柳家没落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柳逆现在开的车子价值好几百万呐!哪怕柳家破产了,就这辆车,也足够普通人家一辈子无忧无虑了。
施满江满以为柳逆会带他上高档的酒店,现在二世祖不都如此嘛!谁知道他居然把自己带到美食一条街来吃大排档。
“倒是有趣。”
短暂的接触,就施满江目前所看到的,柳逆并不像传统意义中的败家玩意儿,看着挺随和的一个人。
虽然柳逆头发的发型,还有他的装扮不太讨喜,不过最重要的还得看内在。
鸡哥长的那么磕碜,完了还一天到晚染头发,施满江瞅着都挺顺眼。有的人长得好看,但是心忒坏,比如那些明星什么的,施满江一个是不了解,第二个也没什么好感。
一年几千万几个亿的收入,还成天喊累,喊辛苦。既然那么辛苦,那么累,种地去呀!
种地多轻松,一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下来七八千块钱的收入,国家还能给你补贴呢!
“这地方不错。”
挨着长江末流,晚风轻抚,宛若少女温润的小手,抚摸过脸庞,夹杂着淡淡腥味的河水味道。
点点繁星,以及繁华都市的霓红灯绿,将河水点缀,缤纷璀璨,色彩绚烂,犹如瑰丽的宝石。
在这样的环境下撸串,实在是人间至美的感受。
其实施满江也不喜欢上大酒店,那些大酒店的菜看着挺可口的,颜色甭提多鲜艳,形状更是千奇百怪,龙凤呈祥,价格贵的离谱,真正吃起来,味如嚼蜡,一点特色都没有。
要论味道,还是街头巷尾的小吃味道特棒。
“弄几头章鱼上来。”
柳逆喊了一嗓子,随后嘴角扬起一抹神秘的笑容,瞅着施满江说道:“有没有生吃过章鱼?味道很鲜美哦!”
这时,老板端了几盘菜上来,里边都是刚从水缸捞出来的活的章鱼。老板撒上调料,章鱼因为无法忍受在餐盘上不断的蠕动着,或许知道接下来的命运,想要逃离。
“试试。”
柳逆亲手接过一盘,呈递到施满江面前。
七八个年轻的男女,眼巴巴都瞅着施满江,对于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怪兽,非但不感到害怕,反倒满是好奇,甚至其中几个小年轻,眼神中充斥着敬意以及盲目的崇拜。
就觉得施满江特霸道,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像他这样,多猛,他们没想过后果,考虑其他。
随后,柳逆又接过一盘,摆在坐在他身边的女朋友面前。那个女的倒是长的清纯,身材高挑,大概有一米七八左右,标准瓜子脸,皮肤白皙,典型的御姐。
尤其是她的眼睛,吊三角,容易让人生出征服的欲望。
听说吊三角眼的女孩儿,那方面的能力都很强,一般人可不定满足的了。
女孩儿叫卓一欣,名字跟她本人一样美。
原先柳逆创办公司的时候,招聘的总裁助理,公司没能盈利,倒是勾搭上了个小娘们儿。
卓一欣的手指也很漂亮,纤细修长,葱白如玉。然而,最让人关注的是她手里的章鱼,活生生的,还在蠕动着呢!就被她送进小嘴里边去了。
活吃章鱼其实有一定的风险,章鱼有八个触角,每一个触角上都有两个吸盘。
活吃章鱼兴于韩国,是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制作的办法有千百种,但是韩国的高丽棒子们最爱的还是最原始的办法,活吃章鱼。每年因为活吃章鱼,都会死个七八个人。
章鱼的吸盘一旦吸附在喉咙上,后果不堪设想。
有人做过实验,章鱼在水里可以拖动自身体重八倍的物体。
前段时间不还有个新闻嘛!一个所谓的长腿欧巴,为了拿到高额的保险金,买了两条章鱼,跟女朋友到酒店开房,然后强制性把活章鱼塞进他女朋友嘴里,导致他女朋友窒息,送医院救治十七天后,脑死亡。
起初警方和家人都以为女的是吃章鱼吃死的,后来通过调查,才发现长腿欧巴在他女友窒息的前一周,为他女友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正是长腿欧巴。
“吧唧吧唧!”
卓一欣吃的津津有味,别说,活吃章鱼的味道确实鲜美,只不过那只章鱼还没完全死透,触角还在她嘴角外边不断的蠕动着,翻腾着想要爬出来。
“你们吃吧!”
施满江推开面前的活章鱼,他不反对别人吃,但也从来不活吃生物,不是害怕,是觉得太过残忍,简直就是对生命的亵渎。
施满江喜欢吃生牛肉,在端上桌以前,牛就已经死了。
人是万物之灵,拥有神鬼莫测的能力,凌驾于万物之上,但这样折磨小生物,终归是有些残忍。
有砖家就说了,最好不要当着动物的面残忍的杀害其他动物,最好以最迅猛的方式屠宰牲畜,让它们毫无疼痛感。否则的话,动物在临死之际,会因为恐惧从而导致肾上激素暴增,酝酿出对人体有害的毒素。
柳逆他们很诧异,施满江杀人的时候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的,居然不敢活吃章鱼。
“其实,活吃章鱼都不算什么。”
旁边有个柳逆的朋友,也是一个二世祖,姓钟,钟表的钟,大家都叫他钟少,家里有点小钱。
钟少表情夸张道:“上次去江苏玩的时候,那次柳少你没去,你是不知道,张少点了一道菜差点没把我恶心死了。知道什么菜吗?”
“猴脑!”
钟少比划着说道:“也是跟这个桌子一样,稍微矮一点的小圆桌,上菜的时候,几个厨师相互配合,弄来一只小猴子,把它锁进圆桌的正中间位置。”
“小猴子的脑壳是刮了毛的,中间有个小洞,大小刚好固定住小猴子的脑袋。然后拿那种尖锐的小锤子在猴子脑壳上敲一个洞,在浇上滚烫的热油,用勺子把脑髓挖出来,就可以吃了。”
“这个时候,你知道嘛!那小猴子都还没死,一边掉眼泪,一边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嚎声,亏那些人居然还能吃的下去。”
刚刚还活蹦乱跳,呲牙咧嘴对着食客笑的小猴子,那么小,活生生的被折磨死。
有人接着说道:“你说的那个确实好残忍,一般都是广东江苏的那边人才这么吃,去年还有人喊我去,说是能固本培元,提神醒脑,我没去。”
“北方那边也有一道,跟猴脑一样恐怖。菜名叫活叫驴,隔一段时间就把驴身上的肉,活生生的剐一块肉下来。老的肉不要,等伤口痊愈了,再过上一段时间长出嫩肉后,就可以食用了。”
“食客们在前屋等,厨师就在后堂剐肉,把驴身上新长出来的嫩肉剐下来一块,鲜血淋漓的爆炒。听着那嗷嗷的惨叫声,甭提多恕!
光听他们说起这些东西,就已经让人毛骨悚然的了。
太不人道了。
但是也无可奈何,比如说猴脑,江苏菜,除了金丝猴等几个稀有品种的猴子被列入国家保护动物之外,一般普通的猴子并没有受到保护。
即使一些动物受国家保护,也照样成为餐桌上的食物,禁不止。
总有那么一些人,以为吃这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以补身体。这年头吃胎盘都不算什么新鲜事儿,吃婴儿的都有,台湾那边就有过新闻报道。
有那么一张照片,几个人坐一桌,圆桌上摆着一个不锈钢脸盆,里边熬一锅汤,汤水里边就是婴儿的尸体。
在那些食客面前,则摆放着婴儿被肢解的肢体,手脚胳膊肚子,连脑髓都有人吃。
旁边是吃剩下的婴儿骸骨。
一幕幕,触目惊心。
像这样嘴欠的一类人,施满江也只能诅咒他们下辈子成为餐桌上的食物,活生生的被别人给吃掉,切身体会下那种痛苦,绝望,无奈的滋味。
很快,老板炒了一盘田螺端上来,厨师从冰柜里边取出十多瓶早先冰镇好的啤酒,开了盖,让施满江他们先喝着。
柳逆亲自给施满江斟了一杯酒,碰了一杯,随后问道:“兄弟是南华人?是不是跟的南华王?”
南华距离河间有好几百公里远,柳逆从未去过南华,但是南华王的名号早已经名震大西北。
南华除了南华王,柳逆想不到第二个人。
柳逆几乎断定施满江就是南华王的人。
倘若柳逆知道坐在他身边的这个伟岸的男人,正是名震大西北的南华王时,不知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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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满江跟柳逆他们一群年轻的男女,坐在一块喝酒撸串时,距离大排档不远的小巷子里边,漆黑如墨的夜色下,一双眼,泛着幽幽的光泽。
“人找到了,在美食一条街这边。”
………………………………
第五百七十六章:卓一欣的身份 Vip
“呐!江哥,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女朋友卓一欣,漂亮吧!”
对于柳逆的好奇和询问,施满江没有正面回答,也没否认,只是透露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字·江。
“江哥你好!你叫我一欣就好了,以后还望江哥多多关照哟!”卓一欣起身跟施满江握了握手,不得不说一欣的小手确实挺嫩,握在手里酥酥麻麻的,犹如抓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璞玉,深怕力气大点会把它捏碎了,感觉骨头都要化了一样。
卓一欣的声音也很好听,像风铃一般清脆悦耳。尤其是她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微微向上提起,眼神更显撩人,似乎有意暗送秋波。
浅露出八颗皓齿,嘴角两边两个大酒窝着实迷人。
正是青春活力四射,宛如青色的苹果,就已经芬发出成熟的韵味。
单单从两人的相貌来比对,打个比方,假如卓一欣是施满江的女儿,找了柳逆这样的一个男朋友,那真是鈤了狗了。
施满江应该算比较传统的华夏男性,对于柳逆张扬的外在,着实有些难以接受。
两人松开手的时候,突然间,施满江的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微微一错,旋即又恢复正常。
卓一欣跟他握手的是右手,右手宛如一块温玉,完美无瑕,白皙娇嫩。然而,在松开手的时候,轻微的触碰,从女人的小手中传来一丝不一样的错觉——粗糙。
这怎么可能?
看卓一欣的样子,不像是干过糙活的女孩儿。
施满江以为是错觉,或者说,她的手受伤过,有留下疤痕。起先施满江并不以为然,别人家的女朋友,老摸人家手太说不过去。不经意间的匆匆一瞥,施满江注意到卓一欣的左手……施满江终于色变。
她左手食指第二个指关节位置,形状明显跟普通人的不一样。并给畸形,而是有一层厚厚的老茧,高高隆起。
施满江在华夏也认识一个武道高手,圈中人敬称铁手。他的双拳就是他的兵器,为了打磨淬炼拳头,铁手每天用拳面在砂砾,在碎石头上边做两千个俯卧撑。之后又不带任何的护具,用他的拳头击打橡胶树。
长年累月的积累下来,铁手的双拳,就跟那野猪的皮一样,子弹都难以穿透。颜色漆黑,犹如钢铁般的岩石,皮层龟裂,老茧高高坟起,对拳头的肌肉,指关节起到绝对保护。
不但可以减免受力波动伤害,而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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