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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步步成神-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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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飞奔过来的黑衣人速度比她更快,蓝色衬衫的男子听到王世宣的喊声,转身就要跑,但还是被追上来的两个黑衣人堵上了。

    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以一对二,却显得游刃有余,拳脚相撞间,发出嘭嘭的声响,没两下,两个黑衣人倒地,四周警戒的黑衣人听到了动静,承包抄之势往这边赶来,蓝色衬衫的男子飞快的转身逃跑,这速度,上一世作为一个脑洞大开的星际作家,明明只想到一个形容:速度快的不像是人类,更甚者她怀疑蓝色衬衫男子会不会是修炼了某部修仙功法?

    明明速度没有他们那么快,很快就落后了一大截,后面有离的远的黑衣人陆陆续续的超过她,向前追去。

    明明看到又有一批黑衣人路过她旁边,赶紧问道:“我可以回去了吗?”

    大多数黑衣人面容冷漠,并不答她的话,只是不停的加速,向前追去,明明正打算停下来,就听到一句戏虐的话:“不能回,快追上去,追到了给你颁大奖。”语气玩味而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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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火商(番外)

    最终被卖到了一家豪华的高级会所,从小进行培养,长大了可以卖出一个好价钱。

    明明每日都有繁重的课业,礼仪课,声乐课,舞蹈课。

    这天正是礼仪课,授课的老师拿出特意按她们脚尺寸定做的高跟鞋,让她们换,然后贴着墙站,嘴中咬着一根筷子。短时间还好,时间一长,明明觉得全身下哪哪都疼。

    王世宣就站在她身边,礼仪老师特意夸奖了她。也不怪礼仪老师夸奖王世宣,其实在明明看来会所请来的礼仪老师风姿绰约,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却少一份王世宣身那股如同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气质。

    王世宣取出嘴里练习微笑的筷子,出了礼仪教室。教室里不少女孩子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也是,谁能不嫉妒呢!如果明明不是在个世界多活了几十年,如果王世宣不是从个世界就是她的好朋友,恐怕明明也是要嫉妒的眼睛都红了!一世,她不明白,好好的,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喜欢写女配嫉妒陷害女主,现在她明白了。来源于现实嘛!

    明明和王世宣同时被卖到这个豪华的会所,然而王世宣没来多久,就被发现她的高超的厨艺技能。连会所高薪聘过来的厨师都不能相比。因为王世宣的厨艺,会所的生意都比往日好了,所以在这个豪华的会所里,王世宣简直如同菩萨一样被供了起来。就像礼仪课,王世宣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走,但是像明明等人,你动一下试试!在明明看来,王世宣的人生简直像是开了挂一样,在她们很多人为了未来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王世宣已经有了出路。不用担心长大了,被会所卖个好价钱。且她现在每做一道菜,每一份点心,蛋糕,都是抽提成的,而且提成是按一盘菜的抽,也就是说一桌菜有十个菜,她就可以抽十份提成。

    而明明只能每天苦逼的穿梭在几个教室之间,这个会所教导的要能唱会跳,但是对文化课却不怎么重视,想想也对,没几年就会被卖了,还在意个鬼的文化啊!

    现在明明年纪小,每天只用担心不被受罚就好,过几年就要时时刻刻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卖了,真是欲哭无泪。

    明明除了日常学习,还在留心观察会所的情况,从周边人无意间透露出客人的身份,无一不是权贵,还有一些人她也经常从电视新闻里看到他们。

    从这些细小的线索里,明明大概猜测出这个会所背后的人来头也很大,加听说会所里以往也有人试图逃跑过,但从没有人成功。所以,她如果要逃跑的话,最好不要留在国内,而是去国外。

    得出这个结论,明明每晚都会留一些时间学习外语,表面她学习的是英语,实际这三年她暗地里还学习了法语,粤语等多种语言。

    会所的妈妈桑并不太赞同明明学习外语,她觉得有这些时间还不如用来练练嗓子,熟悉一下新学的舞蹈。只是明明每次学习外语都是课余时间,她也管不着,但是每次明明拿出书看时,会所的妈妈桑都会给明明找一些事情做。所以明明每天学外语的时间都是晚做拉伸的时候,顺便背一背单词,当然这只是表面如此,明明还有很多秘密学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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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火商(三)

    虐听到这戏虐的声音,江明明心中闪过不悦,可是因为做贼心虚,脸上不敢表现出来。她转头看过去,黑衣人都是同样的黑色衣服,人又多,说话的这个人,她看着眼生,应该是之前没有接触过。

    江明明握拳,装成傻白甜的样子,似乎对黑衣人说的奖励很有兴趣,加大步伐往前跑,一副势必要捉住坏人的表情。戏谑开口的黑衣人被江明明逗的乐不可支。

    江明明看着笑的直不起腰的黑衣人,在心里默默问候他:“……这个智障!”

    不一会儿戏虐开口的黑衣人也超过了江明明,去追捕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黑衣人只敢顺路的时候戏谑几句江明明,却并不敢耽搁正事。

    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地上还有前几天下雨后的积水,加上这里的地是泥土地。江明明的鞋子上粘满了泥巴,偶尔不小心踏进积水坑里,鞋子和裤脚都湿透了。她却因为心虚并不敢停。

    直到黑衣人都淡出她的视线了,她才停下来,报着手中的袋子,进了澡堂。

    洗了一个热水澡,江明明穿着裕袍走到外面的暖房里擦着头发,才有空想刚才的事情。蓝色衬衫的男子突然出现,又被两个黑衣人拦住并且交手,依后来蓝色衬衫男子跑的速度,按理来说,他不应该被黑衣人拦截住,但他却被拦住了,还是和两个黑衣人交手后,才勉强逃走,蓝色衬衫的男子应该是为了减少她的嫌疑,才出现的吧!想到这里,哪怕明知道,蓝色衬衫男子是为了不欠她人情,才会出现减轻她的嫌疑,但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涌起一阵暖流,觉得这个人并不是那么坏。

    擦干头发,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她才舒舒服服的走出来。从澡堂里买了一双雨鞋,又借了一把伞,才撑伞回到据点。战战兢兢了几日,发现没人关注她,她才放心下来,又恢复到往日一样的做工中。她和王世宣的活并不重,毕竟两人只是个孩子,做的大多数是一些但茶倒水,把别人洗好的衣服拿到对面楼顶去晾的轻松活。

    日子一成不变的过了三个月,江明明每天都在一些锁碎的小事中连轴转。却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江明明所在的组织被灭了。如果你以为她会兴高采烈的买鞭炮庆祝那就错了,没有了身后庇护的组织,她和王世宣就如同待宰的羔羊般,谁都可以欺负一下。不少人都盯上了她们,两人都长得不错,现在年纪还小,卖到一些高级会所从小培养,价格应该很不错。

    江明明和王世宣两人东躲西藏,最终因为一些意外被分散了。

    江明明独自一人胆战心惊的过了一段日子,这天她如同往日般出去找点吃食,却意外的看到了一个人,那个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子。他此时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套装,不仔细看的人恐怕会误以为他是人民解放军。

    他身姿欣长,军绿色这种不好驾驭的颜色,硬是被他穿出了燕尾服的优雅帅气。

    他一如既往的敏锐,江明明刚刚注意到他,他就看了过来,目光锐利如箭。他此时明明面无表情,江明明却感觉他认出了自己,哪怕她此时蓬头垢面,脏的像个小乞丐,她养母过来了估计也认不出她。

    男子看了她一眼,眸光转淡,明显的疏离。江明明却奇异的看懂了他的意思,他觉得明明虽然帮过他一次,但他后来也帮明明洗脱了嫌疑,所以他这一次并不打算收留江明明。

    江明明原本以为他虽然是混黑的,但却是少有的心善之辈,但现在看来,心善他确实有,但也吝啬的可怜。

    正在江明明焦急的时候,电光火石之间她突然想起了一些原主的记忆,原主当时也有跟她一样的经历,但是原主却是被他收养了。从原主的记忆中,她才知道,原来上一辈子原主被他收养是机缘巧合,原主也是直到后来相处久了才发现原来他喜欢动物,特别是萌萌哒的小狗。可不知道是不是他身上杀戮气息过重,动物一看到他就会惊慌失措的逃走。

    而原主江明明却很受这些小萌物的喜欢,当时正好有一只觅食的小白狗蹭着原主的裤腿,原主顺手撕了一点面包给小白狗吃,所以被收养了。

    在明明看来,什么受小动物喜欢,不过是动物也敏锐的感觉到了原主身上软弱可欺的气息罢了,所以并不害怕。你问明明怎么知道?因为恰巧她也是受小动物、小婴儿喜欢的这一类人。

    简直是天地人和,就差道具狗了,果真她的不远处有一只白色的小狗,正在地上寻寻觅觅。明明就地坐下,撕了一小片面包,放在掌心,然后把手掌放在地上,小白狗果然跑了过来,先是闻了闻,然后小口吃了起来。

    果然,明明看到对面身穿军绿色的男人目光一凝,对身边的手下说了什么?

    他手下就小跑了过来,问明明愿不愿意被收养。

    明明哪会不愿意,当即就点头,表示自己愿意被收养。

    小白狗也被她抱在怀里,众人纷纷上了车,只有江明明被扔在了装货物的卡车上。

    江明明:“……”我不就脏了点吗?用的着这样对我嘛!都不跟我说话,当我稀罕?我跟小白狗说话:“小白啊,你简直是姐姐的福星,放心以后有姐姐一口肉吃,决对不会少给你一块骨头”

    明明虽然上一世也很受小动物喜欢,却没有养过。因为她懒,自己都不想养,哪有时间养宠物。江明明虽然喜欢动物,但收养她的父母却不喜欢宠物,所以她也没有养过,只是以前孤儿院的记忆中有狗是吃骨头的。但明明不知道,现在的狗早就被人类养叼嘴了,肉都要挑三拣四,更不要说是骨头了。所以导致后来小白狗不吃骨头,饿了几天后,她试着喂了几块水果,结果小白狗饿的不行,就吃了。导致明明以为她家的狗跟别的狗口味不同,结果让一个肉食动物生生变成了素食动物,当然这是后话了。
………………………………

军火商(四)

    车子在澡堂门口停了下来,江明明又被人拎着扔进了澡堂。然后一个袋子砸在江明明的脑门上。江明明抓下脑门上的袋子,打开一看是一套衣服,由里到外、由上到下都有,准备的很齐全。衣服上的牌子还没撕,一看就知道是新买的。

    江明明先帮小白狗洗了一个热水澡,小白狗开始还有些不乐意,吓的直叫唤。但江明明把水流开到一个柔和的弧度,流到身上一点都不恐怖,反而温热的水流驱散了在户外染上的凉意。小白狗舒服的眯了眯眼睛,江明明按了一点沐浴露,冰凉的液体刚触到小白狗身上时,小白狗虽然没有叫唤,身体却僵了僵。江明明顿了顿,把手上的沐浴露揉出泡沫,然后再轻轻打在小白狗的身上,她的动作轻柔,小白狗渐渐放松了僵硬的身体,舒服的享受起来。

    把小白狗洗干净,江明明用一条浴巾把它裹住,放在外面暖室的皮质沙发上。小白狗也不闹腾,头顶着雪白的浴巾,乖乖的趴在那,样子呆萌可爱。

    江明明也不管它,拿了自己的衣服,去清洗自己了。她脏的别人都看不清她的脸了。清洗完自己,换上新买的衣服,到暖室去吹头发,头发干了以后。她又抱起一边呆萌的小白狗,把浴巾垫在腿上,帮浑身湿漉漉的小白狗吹白绒绒的毛发。吹风机刚吹到它身上,瞬间它的耳朵便警惕的竖了起来。通过刚刚给小白狗洗澡,江明明发现这只狗挺聪明的,所以也不管它,依旧帮它吹干身上的水份,果然,它的耳朵竖了一阵子,见吹风机没有什么危险,耳朵便耷拉下来,又躺了回去。

    江明明打理好自己和小白狗出来的时候发现,车队早已经走了,就剩下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澡堂外面。车子里坐了一个穿黑色西装的司机。江明明上车后,司机也不说话,直拉开车就走。

    江明明小心翼翼的开口:“我们现在是去哪儿?”

    问完后,江明明等了半晌。结果人家司机别说回答她了,连个眼神都没有给她,稳稳的开着自己的车。

    江明明收回望着司机的眼神,自顾自的逗起了小白狗。

    不知道开了多久,期间江明明睡了两三觉,饿了就和小白狗一起吃点车上的面包。渴了就喝点矿泉水。

    车子一直开到一幢别墅前才停了下来,司机先生也说了自江明明上车后的唯一一句话:“到了,请下车。”然后把她送进别墅就走了。

    别墅里面也有女佣,可惜这些女佣和之前那个司机一样,不管她说什么,女佣都不接她的话,直接把她当空气。起初明明以为她是被收养的,这些人看不起她,故意落她面子。后来发现不是,这些人更像是因为她初来乍到,对她十分警惕,生怕自己说话泄漏了什么消息。因为她们虽然不回明明的话,但是对于她说的饿了,想吃东西,又有女佣很快的做好食物端出来。

    明明填饱肚子,这才有空思考未来。她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却有很多东西都模模糊糊,只在关键的时刻跳出来。她努力回想原主被收养后的记忆,却并没有得到太多消息。只记得模模糊糊中原主哪怕是被齐墨收养了,也极为害怕他,等闲并不出现在他的面前,一直到成年后死于一场意外火拼。

    明明想要细细回想这些记忆的细节,大脑却一片空白。想不起来任何东西,只好无奈的放弃。

    原主这点记忆并不能给明明很好的帮助,除了知道了收养她的人叫齐墨,没有其它有用的消息。

    不过,明明还是打算从原主的记忆中吸取教训,她觉得原主的死很大一部分在于齐墨对于她的忽视,如果齐墨多派一点厉害的人手保护原主,说不定原主就不会死了。当然,她也不是谴责齐墨,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说,原主被齐墨收养后,因为极度害怕他身上的气势,所以就像个隐形人一样,估计齐墨不仔细回忆都不知道有这个人,忽略了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他再厉害也还是个人,不是神。

    人与人的相处是相互的,这句话还是上辈子于宝宝说的。撒娇、卖萌、撒泼这些技能对于宝宝来说,简直信手拈来,从小嘴甜会卖萌的于宝宝理所当然的受到了众多亲戚的喜欢。

    而明明从小则喜欢看书,特别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书。小时候有一次明明看到一本书上记载了母星时期二月十四日是情人节,这一天情侣会互相送巧克力,具体的故事她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只记得故事后面附赠了一个做巧克力的方子。恰巧她看这本书的那天正好是二月十四号,当时她觉得这个巧合十分神奇,于是就和于宝宝说了。

    结果于宝宝一目十行的看完故事,看到后面做巧克力的方子时才慢下来,看完原材料发现那些材料自己都认识,有些家里就有,她就决定开始做巧克力,只是于宝宝的厨艺天赋似乎从小就注定了,做出来的巧克力明明尝了一口,脸色就变了。她那个时候虽然没有吃过巧克力,但根据书上的描述也知道巧克力不是这样的,如果巧克力真的是这种味道,她就要为母星时期的情侣们担忧了,这是吃完巧克力分分钟钟要分手的节奏哇!

    于宝宝做的爱心巧克力味道一言难尽,哪怕明明写了一辈子书,想起儿时吃于宝宝做的巧克力的味道也找不到具体的形容词,只知道巧克力中有一股大蒜味特别冲鼻,混合着其它不知名的东西,咬一口眼泪都要下来了。

    于宝宝尝了一口吐出来,扔掉:“算了,反正也不是我吃!”

    等于宝宝开始包装巧克力的时候,明明才知道她不是自己吃,而是做了送给亲戚的。明明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小伎俩,无语道:“要零花钱就要零花钱,送什么巧克力,你不送巧克力,依亲戚们对你的喜欢一样会给你零花钱?”
………………………………

军火商(五)

    当时于宝宝是这样回她的:“世界上哪有无缘无故的好,人与人相处都是相互的,亲戚们喜欢我、给我零花钱,我做了礼物送给她们,下次才能更好的找她们要零花钱花啊!”

    这句话虽然很心机,但于宝宝从来都是不懂看人脸色,歪理在她那里也是正理。所以她当时说这句话时理直气,中气十足,完全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在星际时,明明是属于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哪怕她的家庭并不富裕,她想要什么、看中什么物品,从不会找别人要钱。只会偷偷的省很久的钱,只为了买一件心怡的物品。于宝宝就和她性格完全相反,只要能得到零花钱,就算让她去乞讨她也愿意,而且明明估计乞讨的时候她不会有任何羞愧的情绪。

    小时候的明明如果看中的东西很贵贵到她存很久的钱,还是买不起,她会直接放弃,长大后,她成了星际著名作家之一,名下聚集了几千万上亿的粉丝,从没有为钱忧愁过,自然没有放下身段求过别人,偶尔求王世宣的时候,更像是闺蜜之间的玩闹。

    现在明明沦落到了这个地步,结合原主的结局,她想到于宝宝当初那句颇有心机的话,顿时觉得很有道理。命都快没了,尊严什么的还是先放在一边吧!

    所以,当齐墨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江明明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帮他拿进门穿的拖鞋。齐墨年纪轻轻成为一个军火商头头,和他卓越的能力相匹配的是他的警惕力,眼看着江明明蹲在他面前帮他换拖鞋,毛茸茸的头发都贴在了他的裤腿上。他额上的青筋跳了跳,但是看到江明明屁股后面围着她转的小白狗,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神畏惧的看着他。一幅想跟着江明明但又害怕齐墨的样子,让齐墨的怒火下意识的隐忍下去了。整个人都变得僵硬,生怕吓着小白狗。

    江明明帮齐墨换好拖鞋,一抬头刚好看到了齐墨僵硬的样子。瞬间,她觉得自己选择对了,遥想当初于宝宝第一次帮她换鞋的时候她不也是这样吗?身体僵硬,表面不耐烦,心里其实特别高兴。

    但她忘记了,上一世她和于宝宝是亲姐妹。天生骨子里就有一种血缘羁绊,平时两人互掐的厉害,但一旦有外人欺负她们其中一个,另外一个肯定会帮她怼回去。就像原主那一世,于宝宝小时候惹了祸被追打,于明明总是护着她。于明明长大后被千夫所指,于宝宝明明考上了首都星学院,却因为为了维护她而被学院退学。回家后,于宝宝自己明明很伤心,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安慰于明明。

    但是江明明和齐墨可没有什么关系,此时她贸然的靠近齐墨,齐墨全身僵硬完全是看在小白狗的份上,如果不是怕吓着小白狗,估计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齐墨忍耐着等明明帮他换好鞋,一件简单的事情他自己换个拖鞋一两秒就能稿定,偏偏明明要来帮他换,浪费了他两分钟。好不容易忍耐着等明明帮他换好了拖鞋。齐墨解开脖子上的领带,绕过江明明就走了进去。

    佣人们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本来明明看他住在这么大一个别墅,吃饭应该会很奢侈,没想到佣人只是用托盘端出两个碗,放在长方形的餐桌上。明明站在门口,看不清碗里是什么,但是看到齐墨拿起托盘中的银勺,舀汤喝,她才知道其中一碗是汤。

    “让让”突然,身后传来一道不太友善的女声。话音刚落,明明就被身后的人推了一把,没有防备之下,着实让她吓了一跳。

    她不悦的抿了抿唇,但初来乍到明明并没有发作出来,她抬头一看,推她的是一个短发女生,身上有种男孩子的爽朗气质,皮肤是巧克力色,哪怕穿着宽松的衣服,依旧可以让人清晰的感觉到身体里的爆发力,身手应该很不错。

    按理说这应该是个很容易让人产生亲和感的女生,和男生在一起可以很快的打成一片、称兄道弟,女生因为她帅气的外表,也乐意和她成为好朋友。毕竟就算是个伪帅哥,天天看着也养眼不是。

    但此时这个颇为帅气的女生高高在上,颇为不屑的看着她,明明顿时对她没法产生好感,反而好感度蹭蹭往下掉。

    明明心里有些不明白,她们明明今天第一次见,为什么这个帅气的女生会对她有敌意呢?

    如果不是她这具身体还小,刚刚十岁出头,以她那作者满脑子狗血桥段的脑回路恐怕会以为这个帅气的女生在暗恋齐墨,针对她是在排除异己,可是看看自己的年龄,她顿时打消了这个怀疑。

    虽然打消了怀疑,但是明明觉得还是试探一下,只见,她风一样的旋转身体扑到齐墨的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娇声道:“欧巴门口那个哥哥好可怕!”边说边回头指着门边的帅气女生。

    对的,明明这个心机girl故意说错门边那个帅气女生的性别,如果她真的暗恋齐墨,在喜欢的人面前被别人说错了性别,尤其是这个说错她性别的人是个女生,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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