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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有信-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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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儿想起李信小时候救他的事情。
那时候,玲儿叫李信为“恩公”。李信说,你虽然十岁了,但是个头比我矮得多,叫我信哥吧,她们都是这么叫的。
玲儿脸上出现了笑容,笑容中又有点痛苦。
笑是因为李信。
痛苦是因为她想到了她死去的婆婆。
玲儿道:“那时候我小,不懂事,被你骗了。”
李信道:“你不能这样啊。你这明显是吃完了就不认的心理啊。”
玲儿道:“你……什么叫吃完了不认?我吃什么了?”说到这里,就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玲儿有点凶道:“娘说你有话跟我说?快点说。”
李信道:“玲儿妹妹,你要温柔点啊。不是怎么配你的身材和样貌。”
玲儿哼了一声道:“哈,温柔,我为什么要对你温柔?谁叫你欺负我?”
李信哑然道:“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每次都是被你追着打好不好?”
玲儿不服气道:“还说没欺负我?你练过武功,我怎么可能打得到你。”
李信道:“哈哈哈,对啊,每次你追我,我都忘记我会武功了。哈哈哈……”
李信哈哈哈大笑起来,想起在山里的时候,玲儿拿着他的“十九般兵器”双截棍要打李信的时候,李信每次都跑得贼快。
玲儿也忍不住笑了。
过了半饷,两人都停住了笑。玲儿道:“看,你又扯到其他问题上面去了。你还没讲你要跟我说什么?”
李信昨天晚上为了敷衍苏七,说要跟玲儿亲自谈。没想到苏七一大早就跟玲儿说了,说李信有话跟她说。
李信没办法,只能把玲儿带到这无人的地方,晏河边。
现在玲儿问起,李信实在是不知道从何说起。
玲儿看李信在那里欲言又止,催促道:“有事快说啊,这么冷的天。”
河风虽然不大,但是足够把玲儿的脸冻得发僵,发红。
李信从怀里掏出一条围巾,围在了玲儿的脖子上,遮住了玲儿的鼻子和嘴巴,只留下了她的一双大眼。
围巾有李信的体温,温暖。还有李信的气息,让玲儿又点意外。
玲儿的脸更红了。玲儿的声音突然由高亢变成了蚊子一般,说道:“这围巾是那里来的?”
李信道:“这是酒馆发第一月钱的时候,我给你和娘各买了一条,怎么样?喜欢吗?”
玲儿道:“喜欢。”
玲儿的心里如吃了蜜糖一般甜蜜,这是李信第一次给她送的礼物,她觉得围巾好暖,心好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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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玲儿的心情
玲儿的心里如吃了蜜糖一般甜蜜,这是李信第一次给她送的礼物,她觉得围巾好暖,心好暖。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遇到李信的时候,李信给了她和她婆婆一人一个馒头,那时候她跟她婆婆已经饿了一天,到现在她还记得那个馒头的味道,很香,很美味。
李信伸出手,去牵玲儿。小时候他们经常这样牵着手去放牛,去做事情。
现在李信很自然的伸出手,接触到李信的手的那一刹那,玲儿犹如触电的感觉,只觉一个暖流,直击中她脆弱的心,让她悸动不已。
玲儿面红心跳,赶紧抽出了手,现在他们都长大了,玲儿难为情。
李信在抓住玲儿的手那一刻,也心跳加速,只觉她的手指是那样的纤细,手掌是那样的软嫩。
玲儿抽出了手,这个动作,让二人都尴尬起来。突然,他们相视一瞧,都忍不住哈哈哈大笑起来,来缓解这尴尬的气氛。
李信笑道:“哈哈,两个月没见,好像有点生疏了啊。”
玲儿也低头笑着,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
二人慢慢的沿着河道走着。
半饷后,玲儿道:“你现在是店小二,不去干活啊?”
李信道:“嘿嘿,胡老板说,我想干就干,随便我。”
玲儿奇道:“为什么?”
李信道:“因为我娘跟九叔的面子大。”
玲儿道:“哦!”
今天很怪,要是平时李信这么说,玲儿绝对要反驳他,现在居然只是哦了一声。
李信看了看周围,雪花一朵、两朵、三朵……的飘着。四周寂静,只有流水的声音。
李信道:“玲儿,你觉得我怎么样?”
昨天晚上,李信跟苏七谈完后,一晚上没睡着。在这个时代,最是重视传宗接代,无后是不孝。虽然李信是现代人,对传宗接代这事不以为然,但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也得入乡随俗。
比平常人领先一步是天才。
比平常人领先太多,那就是疯子。
所以,李信一直都在尽力融入这个社会,很多想法都埋藏在心里。
苏七说得有道理,为李家早点留个后人。免得让苏七担心,因此决定早点结婚,生个孩子。玲儿是个不错的选择,人也漂亮,对人也好,苏七也喜欢她。
一起生活了八年,跟一家人一样。
玲儿一愣,没想到李信突然问她这个问题,笑道:“很好啊。就是胖了点。”
李信道:“我那里胖了?我是健壮好不好。”
玲儿伸出手,在李信的脸上掐了一下,嘻嘻一笑:“看,都是肉啊,这还叫健壮?”
被玲儿掐了一下,李信的脸一红。玲儿看到李信脸红,突然发现两人都长大了,不是小时候了,脸也红了。
李信道:“哎,说正事。”
玲儿道:“什么正事。”
李信道:“我可能要娶亲了。”
玲儿脸色一暗,幽幽的叹了口气道:“你要娶谁?”
李信道:“你猜。”
玲儿道:“小丽回来了?”
李信摇头道:“没有。你怎么想到是她?”
玲儿道:“小时候,她天天说要嫁给你,不是她?难道是谢大小姐?”
小丽小时候天天跟着李信屁股后面,去山上抓兔子吃。李信每次都说长这么胖,都是跟小丽和美秀兔子吃多了。
李信苦笑道:“怎么又扯到美秀了?”
玲儿道:“小时候,她们两人为了要嫁给你,天天吵架。我可都记得。”
后来,认识美秀后,三人一起去抓兔子吃,都说要嫁给李信,为这事还经常吵架。后来小丽回家走了,把美秀高兴了好几天,说没人跟她抢李信了,但没过多久美秀又想起小丽来,天天念叨她。
李信道:“怎么可能呢。美秀才十二岁。”
玲儿道:“哦,小丽没回来。美秀年龄不到。那你准备娶谁?”
李信支支吾吾道:“这个……这个……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玲儿一时没反应过来,喃喃道:“远在天边?那是小丽?近在眼前?啊……”玲儿这才反应过来,李信说的是她。
玲儿眼睛一瞪,道:“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嫁给你?”
李信尴尬道:“我说过,我可能娶亲嘛。你愿不愿意?”
玲儿低下头,眼睛瞧着自己的脚尖,默不作声。
李信道:“你愿不愿意啊?愿意,我娶你,不愿意就算了。”
玲儿看了李信一眼,说道:“我听娘的。”转身跑了。
李信见玲儿居然跑了,说听娘的。那意思就是同意了?
心中感叹,这个时代的女子真是单纯。要是放到后世,那还不得问下要给多少彩礼啊?现在几句话就搞定一个老婆,还是个漂亮的老婆,真是幸福啊。
李信追了上去,叫道:“你慢点,小心路滑,等等我。”
话还没说话,就听见“哎呀——”玲儿一声惨叫,摔倒在地上。
李信跑过去,扶起玲儿,说道:“说了慢点慢点,你不听,这下好了,摔倒了吧。疼不疼?”
玲儿的脚扭伤了,屁股也摔痛了,道:“疼。”
李信道:“知道疼就好,下次别乱跑。”
玲儿挥起小拳头,打在李信的胸膛上,嘴里道:“都怪你,都怪你!”
李信道:“怎么怪我呢?我又不是没提醒你!”
玲儿娇嗔道:“哼,就怪你!”
李信以前从来没有认真近距离瞧玲儿的脸,现在玲儿娇嗔着,能闻到玲儿的青春气息,不由心中一荡。
李信赶紧收敛心神,说道:“还能走吗?”
玲儿道:“痛。”
刚刚玲儿跑得急,摔在地上,现在站都站不住,自然是走不了。
李信俯下身来道:“来,我背你!”
玲儿大囧,说道:“让别人看到多不好意思?”
李信道:“你可是未来的老婆。怕什么?”
玲儿撇撇嘴道:“我可没答应。”
李信道:“你刚刚不是说听娘的吗?我娘非常希望你当她的儿媳妇。”
玲儿羞涩起来,在犹豫要不要让李信背。
李信反手一把把玲儿按在背上,背起就走,说道:“怎么这么墨迹。”
玲儿趴在李信的背上。李信暗道:“人不大,本钱不小啊,看来我是捡到便宜了,哇哈哈哈……”
李信如此猥琐的想法,玲儿当然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李信不知道会死几百次。
天地间的雪更浓了,玲儿的心犹如被甜蜜的糖包裹,心里甜蜜蜜的,说不出的一种滋味,也许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幸福吧。
玲儿心里想着。
………………………………
第八十五章 你不急有人急
天地间的雪更浓了,玲儿的心犹如被甜蜜的糖包裹,心里甜蜜蜜的,说不出的一种滋味,也许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幸福吧。
玲儿心里想着。
李信背着玲儿来到“张家有药”。这药铺李信也来过,上次跟踪向传明也到过这里。老板张勇看了看,说并无大碍,敷点药就好,给了李信一小罐膏药。
玲儿想自己走,张勇说这两天最好少动,免得把扭伤处加重。玲儿只得让李信背着回酒馆。
路上的行人不多,看到李信背着一个大姑娘,都纷纷侧目。
玲儿羞得大囧,用围巾把头都包了起来,再把头埋在李信的背上,缓解尴尬。
有认识的路人打趣道:“胡家小二,那里捡的大姑娘?”
还有人道:“这是你媳妇吗?年纪轻轻就有媳妇,运气不错啊!”
李信只能笑一笑。
玲儿在背上捶打着李信的背,嘴里抱怨道:“都怪你,都怪你,让别人笑话我。”
李信笑道:“那有笑话你,他们都在恭喜我。你没看出来?”
玲儿一怔,说道:“恭喜你?”
李信道:“是啊,恭喜我年纪轻轻就找到了媳妇。他们不知道的是,我八岁就找到了一个媳妇。哈哈哈哈……”
李信放声大笑起来。
玲儿道:“你笑什么?小声点。”
气得玲儿在背上干瞪眼,她的眉梢中也有一丝喜悦。玲儿暗道:“虽然胖得像猪,但是这只猪,其实也挺好的。”
女人能嫁一个幽默、风趣的男人,是很多人的梦想。李信明显就是这样的男人,虽然是胖了点,但是对人很好。再说,苏七非常不错,一个女人能有这样好的一个婆婆,是可遇不可求的。
很多时候一个女人嫁人,她的幸福不只是这个男人对她好不好,重要的是嫁给他,他们的家庭好不好,是不是和谐,这很重要。如果家庭不和谐,这个男人对她再好,都是有缺陷的。
很多时候,恩爱的两个人,结婚以后,为了一些油盐酱醋茶,子女教育,婆媳关系等,变得生疏,吵闹,最后以离婚收场。
很多女人说,我嫁个他是这个男人好,但是你要知道,嫁人不是请客吃饭,让陌生的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走到一起,还要生活一辈子,是多么的难。
嫁到男方,就是嫁给他的关系网,这个网能不能接受你,你能不能融入进去,这个不但要靠女人的智慧,也要靠男方人的品格。
所以,玲儿愿意嫁给李信,那就是苏七对她好。
回到酒馆,廖掌柜和两个小二看到李信背着玲儿回来,脸上都充满了笑意。
吴向平和易英正在大堂吃早饭,见到李信进来,易英笑道:“李信,这么早出去,捡了一个媳妇回来啊?”
李信笑了笑。
吴向平道:“这姑娘,是那里来的?怎么没见过?”
吴向平和易英昨天跟苏七和玲儿错过了,所以一直没见到面。
李信道:“她是我的童养媳,从小就养在家里的。来,玲儿给二位开州来的女捕快打个招呼。”
玲儿听李信这么说,把围巾取了下来,羞涩的道:“二位好!”
吴向平道:“玲姐,你好!”
易英打量了一翻玲儿,对李信道:“你小子不错啊,这媳妇这么漂亮,都被你捡到了,是你的福气啊。”
李信道:“不跟你们说了。你们慢慢吃。”
易英见李信走了,对吴向平道:“你说李信这小子,人长得一般,媳妇还不错。”
吴向平笑道:“向世勇厉害,他也长得丑,但是他媳妇也漂亮啊。”
易英道:“啊?向世勇有媳妇了?你怎么知道?”
吴向平道:“他现在没有,就快有了。我知道有个姑娘很想嫁给他。”
易英道:“谁啊?”
吴向平道:“开州的。”
易英道:“开州的?”
吴向平道:“是啊。开州的一位女捕快,武功高强,样貌出众。关键的一点她是我的师姐。哈哈哈……”
到这时候,易英才知道说的是她,道:“小师妹,你找死啊!”
随后二人打闹成一团。
李信把玲儿送到房间,苏七道:“玲儿,怎么了?”
李信道:“摔倒了。”
苏七道:“信儿,你怎么搞的?才出去一会,玲儿就摔倒了。你是不是欺负她了?”
玲儿红着脸,说道:“娘,别怪他,是我自己摔倒的。”
李信道:“娘,我怎么可能欺负她,她不欺负我,就不错了。”
苏七点头道:“嗯,这个我相信。”
玲儿道:“娘,我哪有欺负他。”
苏七笑道:“对,对,我们玲儿可温柔了,怎么可能欺负信儿呢?”
玲儿听苏七这么一说,想到以前经常追着李信打,不由得脸红了,低下了头。
苏七把玲儿扶上床,盖好被子。
然后苏七把李信拉到一侧的窗户边,小声说道:“跟她说了吗?”
李信道:“说了。”
苏七道:“玲儿什么意思?”
李信道:“还能什么意思。她说听你的。”
苏七点头道:“哦,这样啊。那好,等下我跟你九叔商量一下,看怎么办。”
李信道:“什么怎么办?”
苏七道:“给你们办婚事啊,你同意,她也同意。那不就是等着办吗?”
李信道:“这么急啊?”
苏七道:“都老大不小了,能不急嘛?”
李信道:“娘,我可一点都不急啊。”
苏七道:“你不急,有人急啊。你说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到现在都没嫁人,能不急啊?”
在这个时代,女子十四岁就算成人了,可以嫁人了,如果到二十岁还没嫁人就算老姑娘了。不像我们现代,都三十了不嫁人,都属于正常,到四十再嫁,也没什么影响。
古代难产的为什么那样多,一方面是医学不发达;还有就是女人的身体还没完全发育成熟就生孩子。这就造成了难产的事很多。
现在玲儿已经十八岁了,就算放到现代结婚,也没什么问题。十八岁结婚的,农村很多。李信记得他读初中的时候,某一天,一个男同学给老师说,他要退学。问原因后才知道,他家里给他说了一门亲事,让他回去结婚生子。最后,这个男同学真的退学,回家结婚去了。
李信作为穿越者,有点接受不了,自己十六岁就结婚,毛都没长齐,就来结婚,是不是开玩笑?
但是李信知道这不是开玩笑。他来镇上当小二之前,崔大媒婆的孙子崔泽明就在崔大媒婆的撮合下结婚了,崔泽明比李信还小二岁。
因此,在苏七的观念里面,现在李信结婚的话,一点都不早,刚刚合适。
玲儿躺在床上,听母子二人嘀嘀咕咕,已经猜到跟她有关,因为李信时不时朝她望来,羞得她把头蒙在被子里,又掀开一些,静听他们说话。
最后,李信无奈道:“好。我听娘的安排。”
苏七笑道:“这才乖。”
………………………………
第八十六章 陈总镖头
此刻,正午。
出了太阳,也就有了阳光。
阳光的出现,雪就停了。
这种天气还能见到阳光,人们都觉得很幸福。
有时候幸福真是很简单,阳光就是能带来幸福的一种。
虽然阳光照在人身上,冷冰冰的,一点都不暖和。但是在这个季节能看到阳光,也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胡记酒馆也在阳光的笼罩之下。
酒馆到现在还没人来,也许都去晒太阳了。
确实,能晒晒太阳,去去霉气,比白天躲在酒馆喝酒强。
李信和廖掌柜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廖掌柜说的,无外乎就那家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那家生了一个孩子,自己的儿子在开州大户人家做事,是他的骄傲等等。
李信其实也喜欢跟他聊天,这些朴实的话语里面,能让他对外面和本地的事情更多的了解。
说实话,他穿越过来八年,除了放牛,抓野兔,练武功和读书写字,天天在大山重复这样的事,也是无聊,最远也就是来到天和镇,对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了解。
廖掌柜喜欢跟他聊天,因为李信随时都在笑,一点不嫌弃他啰嗦,这是酒馆里面最好的听众,因此,在没顾客的时候,就是喜欢给李信说些家长里短。
廖掌柜喜欢说,李信愿意听。
廖掌柜正说得高兴的时候,住了嘴,对李信朝门口一撸嘴,示意李信有客人来了。
现在李信还是再干店小二的活,因为在这里,他不干这个,也没事可干,既然答应要干三个月,在没特殊情况下,李信还是愿意干满的。
门口进来三个人,二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中间是虎威武馆的谭小刚。只见谭小刚微笑着道:“陈总镖头,陈夫人,这就是胡记酒馆,里面请。”
那陈总镖头进门四处打量了一下道:“这就是你们天和镇最好的酒馆?”
谭小刚道:“是的。胡记酒馆远近闻名,是我们镇上最好的酒馆,陈总镖头能赏光,是我谭某的荣幸。二位里面请,里面请!”
李信过来,说道:“啊,谭大师来了。楼上请!”
谭小刚听李信在陈总镖头叫他谭大师,心里微微得意,也显示出他在天和镇的身份和地位,对李信的好感也提升了一个档次。上次来这里被李信劝住不能在这里打架,使他丢了一些面子。这一声“谭大师”让他对李信的不满,一下全部消除了。
谭小刚还没答话,那陈总镖头道:“楼上去就不用了。我走南闯北几十年,就喜欢热闹。喝酒的时候人越多越有意思。”
李信打量了一下二人。
陈总镖头四十多岁的样子,国字脸,一脸正气,相貌堂堂。身穿劲装,手提一把大刀,刀鞘上添了几颗宝石,发出光芒,一看这刀就是一把很名贵的刀。
陈夫人三十多岁,鹅蛋脸上,画满了浓妆,脸冷冰冰的,身穿一条蓝色连群的紧身衣服,批着一件貂皮风衣,拿着一口宝剑,剑鞘上也有几颗宝石跟陈总镖头刀鞘上镶嵌的宝石一样,一看也是名贵的剑,宝刀配宝剑,一个威武、高大的大汉,一个身材凹凸有致、面容娇媚的少妇,一看他们就是天生的一对。
她一直没开口说话,面无表情,看人眼光也是冷冰冰的。只是瞧向陈总镖头的时候,她目光中才有一丝温柔和骄傲。
谭小刚道:“既然陈总镖头喜欢热闹,我们就坐大厅吧。正午了,喝酒的朋友就会来了。小二,去上点你们酒馆最好的菜。打十斤百日醉好。”
李信点头称好。
谭小刚对陈总镖头道:“自从上次跟总镖头一别,一晃两年有余了,今日难得有幸遇到总镖头,我们不醉不归。哈哈哈!”
谭小刚笑了起来。
陈总镖头道:“既然我们兄弟有缘分再聚,那么你就不要见外,我比你大几岁,你喊我大哥就行。”
谭小刚一抱拳道:“既然大哥如此看得起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大哥,大嫂。”
陈总镖头哈哈哈一笑,声音洪亮,中气十足,道:“好。你我兄弟有缘,以后多亲近亲近。”
陈夫人脸上露了一丝笑容,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认可。
谭小刚道:“大哥,好像你从没走过这条路,为什么大雪天的来了天和镇?”
陈总镖头道:“这几年来,确实很少出来了。这次受到开州衙门的县令大人所托,非要请我到这里来接受一批红货。”
谭小刚道:“大哥,你们‘飞龙镖局’在开州可是行首,那个道上的兄弟不给你们面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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