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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有信-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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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向平和易英在后厨帮忙给梁斌熬药,见李自顺回来,就把熬药的差事交给了康小力,她们二人跑了出来。
听胡戴峰讲完,吴向平道:“爹,那现在怎么办?”
李自顺沉思了片刻,才缓缓道:“那刘老头,既然欺骗了我们,自己跑了,应该是通知他的同党。几个时辰已经过去了,现在再去查他们,机会十分渺茫。目前来看,我们只有等。等他们出手。昨天晚上大家都累了一晚上,那就好好休息一下。”
情况已经是这样,大家也无异议。
对于骆明阳三人来说,其实无所谓,他们的目的是找到门主,现在大雪封山,去神女峰也没什么意义,反正无聊,那就待在这里也没什么。
众人都回了自己的房间,大堂就剩下崔九、李信和胡戴峰三人。
“胡老板,你怎么不去休息?”李信问道。
“听说你要成亲了?”胡戴峰道。
“嗯。我娘想我早点成亲生子。”李信有些无奈的道。
“既然将军夫人安排,有什么需要直接给我说。这是好事情啊,呵呵呵……”胡戴峰也为李信高兴。
“胡兄弟,我给你说点事情。”崔九道。
“那我们楼上去讲。”胡戴峰点点头。
李信见自己没什么事了,决定带玲儿出去买东西。
玲儿扭扭捏捏的跟在李信后面,在苏七微笑的眼神中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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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拥抱玲儿
李信带着玲儿走在大街上。
此时,巳时刚过。也就是现代的九点多钟。
今日没有出太阳,整个天空都被雪花笼罩,李信带着帽子,玲儿围着李信送她的围巾,二人一前一后的走着。
李信高大,步子大,走部了几步,就会回头等玲儿。玲儿迈着小碎步,有点跟不上他的节奏。
李信伸出手,对玲儿笑道:“嘿!我牵你!”
“你想死啊,这么多人看着,让你牵?”
玲儿娇嗔一下,看着李信一脸贼嘻嘻的样子,假装怒道。她很想李信牵着她,毕竟即将要嫁给他了,再说小时候也经常牵着手上山放牛。自从玲儿到了青春期,就开始注意这方面的行为。
她比李信大,女孩子的青春期来得早,现在想来已经五年二人没牵过手了。
李信那时候虽然年纪小,但是穿越前已经二十七,自然明白玲儿的的男女之防,这也不说破,顺其自然。
现在她即将成为他的老婆,李信来努力接受这个事实。
实话说来,李信对玲儿更多的是亲情。男人很多时候,对一起长大的女人更多是亲情,极少是爱情。就跟现代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太熟,不好下手。
爱情对女人来说,是安全、依靠;
爱情对男人来说,是新奇、浪漫。
在爱情里面,女人是感性的;
在爱情里面,男人是理性的。
因此,玲儿对李信来说,她是一个好老婆,会对自己死心塌地;她也是一个好媳妇,对苏七绝对孝顺有加;她也是一个贤内助,后院绝对不会起火。
再说玲儿的身材样貌,绝对是百里挑一的。
这样的好女人,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李信一直想闯荡江湖,既然穿越了,就要实现仗剑走天涯的梦想。在后世的法制社会,这样的梦想不可能实现,现在来到古代,法制意识才刚刚萌芽,一切靠的是拳头说话,谁的实力硬,谁就有话语权。
娶到玲儿是他的福气,是苏七中意的人,早早的怀个孩子,让苏七和玲儿都有个寄托,那么他行走江湖,就没有后顾之忧。
此时。
李信看出玲儿不是不愿意,而是不好意思。他走进玲儿身边,把玲儿是左手从她口袋里抽了出来,直接用右手紧紧的握住。
玲儿细嫩的小手,被李信有力的握住,一股暖流从她的心底升起,直冲大脑,玲儿只觉大脑一刹那一片空白,呆呆的说不出话来。
这一刻,思维是静止的;
这一刻,话语是多余的;
这一刻,所有的顾忌都被抛开……
李信的脑子也有点晕,这种感觉,他初恋的时候有过,没想到牵着玲儿居然也产生了。
他忍不住把玲儿拉在了怀你,紧紧的抱住了她,他心里暗暗发誓:“这就是我的老婆,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良久,等玲儿回过神来,发现被李信紧紧的抱住,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紧紧的抱住李信的背。
“呵呵,这不是胡家小二吗?这姑娘不错啊,你是那里骗来的?”
一个声音打断了二人的相拥,玲儿感觉放开李信,李信也轻轻的放开,定眼看说话的人。
原来是一个卖首饰的小老板,经常去胡记酒馆喝酒的老主顾。
玲儿发窘,低下头,不敢看周围的人的。
虽然下雪天,街道的人并不多,但是她不习惯被人关注,害羞。
“嘿嘿,这是马上要娶的娘子,可不是骗来的啊。梅老板,你好啊!”在大街上抱一抱,在后世常见得很,恋爱的情侣,那个不在大街上秀下恩爱?这事,李信早就干过,习惯就好,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因此,他面不改色的说道。
“恭喜啊!恭喜!那去我店里给你娘子买点首饰啊,我店里货真价实,价格公道,货品齐全,怎么样?去看看?”梅老板不愧是生意人,听到李信说要成亲,马上察觉到商机,开始招揽起生意。
“真的吗?”李信低头对玲儿说道:“玲儿,那我们去看看。”既然是熟人,反正要买首饰,去看看也无妨。
“听你的。”玲儿轻声说道。
平时玲儿在李信面前说话,都是中气十足,今天被李信一牵手,一抱,一下变得淑女起来。
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
“走,走,外面冷,我的铺子就是前面,走几步就到了。去我店里喝茶,慢慢选。”梅老板热情的邀请着。
进了梅老板的店,梅老板安排人上了茶,三人坐在桌边,店里的伙计端上各式各样的首饰,让李信二人选择。
“梅老板,把你们最好的首饰拿出来,这些首饰还是算了。”李信见伙计端上来的都是些普通货色,现在他有二万两,自然财大气粗。
“没问题,我去拿,你稍等。”梅老板开始以为李信只是一个店小二,能买得起什么首饰,所以上的都是外面摆的。现在听李信的口气,是有钱,不管真假,顾客有需求,当然得满足。因此,起身亲自去里屋拿贵重的首饰。
“别怕,喜欢就买,我是你相公。”李信拍了拍玲儿的小手,微笑道。
“嗯!”玲儿嗯了一声,心里像吃了蜂蜜一样,从嘴里甜到了心里。
玲儿暗道:“等下给娘也买一套,这么多年,娘好像也没添过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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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即将进入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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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小山村
离天和镇西面三十多里处,有一个小村庄,村庄只有七八户人家。这里住的人,常年都是面朝黄土背向天的老实巴交的农民。
村最里面靠山的一户人家,住着一家三口,男人三十多岁精壮有力,女人田氏二十七八岁为人贤惠,儿子十岁乖巧可人。
女人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男人是十多年前入赘到这家的。
田氏很清楚的记得,当年母亲早逝,父亲把她一手拉扯大,眼看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父亲有些焦急,不是说女儿嫁不出去,找不到婆家,只是他只有这一个女儿,家里也有几亩薄田,就想找一个入赘的女婿,帮他们田家传宗接代。
田家的家庭条件在村子里只算中等,适合的青壮没几个,要入赘到田家没人愿意,那种身体有缺陷的人,田家又不满意,在这时候,林闲出现了。
林闲是走街串巷的行脚商人,年纪二十多,身强力壮。走到田家的时候想讨口水喝,于是就跟田老汉聊上了。
就这样,林闲入赘到了田家,二人很是恩爱,田氏本来就贤惠,为人不错,加上林闲很尊重她,二人的日子过得不错。没两年儿子出生了,取名叫田林。入赘到田家,儿子当然姓田,这是千百年的规矩。田氏为了感谢林闲对她的爱护,就只用用了林闲的姓作为儿子的名。
林闲到了田家,承担起来男人的责任,农忙时起早贪黑在地里忙,从不要田氏帮忙;农闲时自己就去天和镇买些生活用品,干起老本行,走街串巷。
村里的人发现,别看林闲精壮有力,但是他从来不发脾气,跟所有人都处得很好,就算受点委屈,他也一笑而过。
日子过得越来越好,田氏越来越幸福。同村的人都说田氏几辈子修的福气,捡到了宝。
林闲除了挣钱养家,唯一的爱好就是养鸽子,很多人养鸽子是为了贩卖。林闲的鸽子不是。他把鸽子养在后山,当宝贝一样,别人碰都不能碰,就算儿子也不行。如果他不在家,才让田氏帮忙喂养一下,平时都是他亲自照看。
田氏开始有些疑惑,想到相公吃喝嫖赌一样不沾,就这一个爱好,慢慢的就习惯了。
“主公,属下想开州的人,马上就要到了。”
如果田氏在这里,绝对会大吃一惊,林闲像换了一个人,一脸严肃,态度恭敬,那里还有平时和颜悦色的影子。
田氏和田林昨天一早就被林闲安排走了亲戚,去了天和镇,理由是现在大雪天,去镇上玩玩,让儿子涨涨见识。这个理由不充分,但是田氏觉得不错,林闲把他们送到地方就赶了回来。
“林闲,辛苦你了,让你在这里一待十三年。”
屋里就两个人,除了林闲,另外一个普普通通的样子,但是有一种上位者的气质,此人正是林哲。
没人会想到林哲居然在这里,但他确实在这里,林闲的家。
“主公,属下能为主公守在这里,为主公分忧,是属下的福气。”
林闲的双手一抱拳,恭敬的对林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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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风雪骑士
“主公,属下能为主公守在这里,为主公分忧,是属下的福气。”
林闲的双手一抱拳,恭敬的对林哲说道。
他是林家从小就训练出来的,自然叫林哲为主公。
林哲点了点头,对自己家中从小训练出来的死士,自然放心,死士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忠心,主人的命令完美执行,就算让他去死,他也不会犹豫,或者问为什么。对他们来说,没有为什么,只需要去做就行了。
训练死士,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最重要的是时间,需要从小训练。人在小的时候,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只要不断的给他洗脑和灌输你的思想,常年不间断,最后他就把你当成神,神说的话,自然是说一不二的。
财力物力还好说,好解决,关键是时间,那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所以,培养一个死士不容易,不会轻易让他去送死,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
林闲是林哲训练出来的死士,他的任务就是融入当地人的生活,帮主人传递消息。这就是林闲为什么要入赘田家和养鸽子的原因。
林闲对田氏好,从不对她恶言相向;对儿子纵容,他的要求他会尽量满足,有时候田氏倒埋怨林闲对儿子太娇惯,这时候,林闲只会笑。
林闲心里明白,作为主公训练出来的死士,随时都有可能死,他入赘田家只是为了完成林哲交代的任务。人谁能无情,田氏对他这么好,林闲自然内疚,但是又不能说,事情又不能改变,只得在活着的时候尽量对她们娘俩好一些,弥补今生的遗憾。
十多年过去,除了很多年前林哲路过这里,来确认他位置以为,林哲再也没来过。每个月初九他会到天和镇的一间杂货铺传递消息,如果临时加急,会有人送消息给他,他再用鸽子传递出去。
前天夜里林哲来了,他知道他的普通人生活结束了。普通生活结束,他最放不下心的是娘子和孩子,于是昨天一早就送他们离开。
林哲一到就写了封密信,内容很简单“全,速来,闲家”,短短的五个字,所包含的力量却不容小视。
现在大雪封山,为了能送到地方,林哲写了三份,让林闲用三只鸽子传递出去。
这样的信不是说怕落入别人的手中,只是怕鸽子在寒冷的冬天送不到地方。这信就算落入他人手中,也不会明白真正的意思。表面上好像一个叫闲的人,叫一个全的人,速来他的家。其实真正的意思是:“全部人员,立刻动身,林闲家集合”。
按照时间来算,鸽子前天晚上飞走,昨天早上能到,那边即刻动身,今天上午就能到。因此,林闲才会说,他们应该快到了。
屋里燃着一堆火,把整间屋都拱烤得炙热。林哲稳稳的坐在椅子上,双手烤着火,眼睛盯着屋外的雪,暗道:“我不想惹事,既然要挑战我,那就战吧。”
林闲在屋外走来走去,他不知道林哲为何要召集全部的人马,但是这是主人意思,作为下属,他只需要执行。
风雪,漫天飞舞。
村中的人都躲在家里,围着火炕。冬天到了,各家各户早早的准备好了干柴和粮食,修养生息。“大雪兆丰年”明年会有一个好收成。
三三两两的孩子在屋外嘻嘻哈哈的,打着雪仗,玩得满面红光,小手通红,一点都不觉得冷。
“矻蹬蹬……矻蹬蹬……”
一阵马蹄声,划破村中的宁静,由远及近。
小孩子们停下来,都望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小黑,你快看,有马过来了,哇!!好高,好大!比村长家的那一头大多了。”一个小孩指着飞驰而来的三匹快马对旁边一个小孩子说道。
“嗯,真的好大。”小黑点点头,心中暗道:“等我长大了,也要养一匹这么大的马。”
三匹快马,威武雄壮;三位骑士,龙马精神。夹杂着风雪,踏马而来。
进了村,三匹快马慢了下来,停在了小黑几人的旁边。三人都穿着劲装,披着黑色的披风,披风被风吹起,清楚的看到他们都背着兵器。为首是一中年汉子,他问道:“小孩,这里是安静村吗?”
汉子说话声音低沉,虽然和颜悦色,但是几个孩子居高临下的气势有些吓住了。
为首汉子一皱眉,略一沉思,从怀里掏出一包面点,丢到他们手里,笑道:“告诉叔叔,这些东西都是你们的。”
孩子们看到有吃的,恐惧的心里一下就被驱散,小黑胆子大些,道:“嗯……,我们……我们这里是安静村。”
为首的汉子道:“乖孩子,你们知道林闲家怎么走吗?”
见这几个汉子虽然气势强,但是不凶,小黑说话也流畅了,道:“哦,他们家就在前面不远,你顺这这条路一直走到头就是他们家了。昨天他们好像去了镇上,不知道回来没有。”
昨天小黑看到田林一家去天和镇,他羡慕了很久,镇上多好玩,他也想去玩,不过没人带他去。
三人听完,不再言语,扬鞭而去。
小黑几人把包裹打开,里面白花花的面点露了出来,大家一阵欢呼,赶紧分了,拿着自己的一份向家里跑去。
多好的东西啊,第一次见到,自己家做的都是黑乎乎的,哪里有这么白。小黑边跑边掰了一小块,放在口中:“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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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安排
小山村极小,有小黑的指路,三名黑衣骑士策马直达林闲的家门口。
林闲早就听见马蹄声,一看三人到来,赶紧向前几步迎了上去,接过为首大汉的缰绳,抱拳道:“张总管,你来了。”
为首大汉姓张,单名勇,是林哲任命的主管,主要负责死士的训练,林闲就是他训练出来。
“嗯。主公在哪里?”
张勇翻身下马,干净利落,稳稳的站在雪地上,对林闲点点头问道。
“主公,在屋内,总管赶紧进去吧。”
林闲说完,也接过另外两人的缰绳,牵着三匹马栓到了屋后,然后继续守在大门外。张勇快步如飞的进了屋子,带来的两名黑衣骑士,散在屋子周围,负责安全戒备去了。
“主公,好久不见,一向可好!”
张勇进到屋子,一见林哲的面,单膝跪地,双手抱拳,恭敬的行礼。
“起来,坐!”
林哲双手虚抬,示意张勇起来。
张勇坐到林哲旁边的椅子上,哈了一口气,双手放到火上烤了烤,再双手互搓,被冻僵的双手逐渐暖和起来了。再用手搓了搓脸,眉毛上的雪花消失殆尽。
“辛苦了!”林哲看着张勇笑了笑。
“属下为主公效力,一点都辛苦。”张勇道。
“呵呵,什么时候学会了说话,不错啊。”林哲看到最忠心的部下到来,心情好了不少。
张勇尴尬一笑,道:“不知道主公,这么急迫的召集属下前来,所为何事?”
“现在天和镇的情况复杂了,想对我林家下手。”林哲面无表情道。
“敢对主公你下手,是不是活腻了?现在属下就去灭了他。”
张勇气急败坏的道。自己最尊敬的主人,有人打他的注意,作为下属,他心气一下就起来了。
“不急。其他的人呢?”林哲问道。林哲下的指令是全部死士前来集合。
“属下把庄内所有的死士分成二批。我是第一批,带了三十个精锐,其他的人现在驻扎在村外,我怕人来得太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第二批是田副主管带领,一共一百零五人,装扮成商队,预计明天傍晚可以到。如果人员不够的话,属下把潜伏在其他地方的人员也调过来。一共有一百八十七人。这样,我们的总人数就达到三百人左右。”张勇简略的向林哲报告了人员安排和人数。
“潜伏的人员先不急着启动,一百三十五人应该够了。”林哲沉思道。
目前天和镇的情况,有这一百多忠心耿耿的死士,应该应付得过来。
胡记酒馆这边有几大高手,但是没有利益冲突,铁鹰门的人不会对他为难。
车马帮和王总星的人,都是地皮混混,虽然人数庞大,但是不足为虑。关键是摸清他们背后是谁在指使,只要查出指使的人,那就以雷霆之势碾压过去。
林哲隐约的感觉还有人藏在暗处,但是对方藏得太深,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意图和来自那里。
“这段时间天和镇来了很多高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聚集在这里,你安排人手去打探一下,在明天傍晚回来向我禀报。等田副主管到,我们再商量下一步怎么行动。”
“好!属下马上去安排。那为了主公的安全考虑,我派些弟兄过来?”张勇起身准备离开,想到林哲的安全问题,提出了这个建议。
“不必。没人会想到在这里,你去做你的事。”林哲拒绝道。
张勇还是不放心,出去跟林闲商量了一下,既然主公说不需要,他们当然得听,但是以防万一,张勇决定把跟他一起来的两名武功高强的手下留下来,以策万全。
………………………………
第114章 买胡瓜
下午,李信带着玲儿逛了几个时辰,采购了大批的物料,布料、首饰等一些成亲用的必需品。
在采购的过程中,居然遇到一种水果,店里叫它胡瓜,因为来自塞外,胡人的地方,当然叫它胡瓜了。这瓜李信自然认识,就是我们经常吃的哈密瓜,哈密瓜在现在一点都稀奇,但是那时候交通相当的不便,运到天和镇当然变得很金贵了。
玲儿第一次见,当然很新奇,很想买,但是一问价格,居然达到一两银子一斤,这瓜一般有十斤左右,一下就要十两银子,她看了看瓜,再看了看李信,摇头准备走开。
李信见玲儿的表情,当然知道玲儿想买,只是觉得太贵,舍不得花钱。李信道:“玲儿,你想要就买啊,你是未来的娘子,相公有的是钱。”
玲儿一脸惊喜,但又迟疑道:“太贵了呀!”
李信呵呵一笑。对店里的小二道:“来一个最大的。”
这瓜绝大部分是吃不起,吃得起的又舍不得买,店里一共就三个,卖了二个月,李信还是第一个买的人,店主人赶紧亲自来招呼李信二人,取了一个最大的瓜,一称重,十八斤三两。
老板抹掉零头,只收了十八两银子。
玲儿一听一个胡瓜就要了十八两银子,暗暗咋舌,有些心痛钱,但李信愿意为她花钱,她又十分开心。
很多时候,女人喜欢男人大方,很多女人就因为这个愿意,选择跟这个男人谈恋爱,但是谈恋爱以后,又觉得大方成了这个男人的缺点。其实根本的原因是,女人只是喜欢男人对她大方,不喜欢对别人大方。
李信背着大包小包的跟在玲儿后面,想到了后世的重庆风景线“棒棒大军”,现在他就跟“棒棒”一样,背着东西跟在客户后面。
“信哥,这个胡瓜,其实不是我想吃的,当然能吃也好,我主要是给娘买的。”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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