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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一天,我等了十八年!
公元1352年,元至正十二年,此时的中国正处于元朝最后一任皇帝——元顺帝的统治之下,这位末世皇帝并没有能够继承他的祖先成吉思汗和忽必烈那样的宏图大略,作为统治阶级的长久安逸生活,将这位一代天骄的后代变成了昏庸无能、贪图享受的酒囊饭袋,国库亏空、民不聊生、一饭难求。
中国陷入了乱世之中,历史上的每一次动乱都为中华民族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创伤,生灵涂炭,死伤枕籍,但这也是中华民族脱胎换骨的机会,一步之差,天堂地狱,要么涅槃重生,要么就此沉沦。
乱世,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元朝的统治者们将各民族人分为四等,蒙古人自然地位最高;其次是色目人,指的是那些最早被蒙古人征服,并且帮助蒙古人征服全国的北方各民族;再次,是汉人,指的是原来处在金朝统治下的各族人民和早先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的各族人民;最次的是南人,所谓南人,就是原来南宋统治下以汉族为主的各族人民。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同时**裸的反映出了人性的复杂之处,除蒙古人之外,最先被征服并且带有明显奴化色彩的色目人取得了相对较高的位置,而最具有反抗意识和民族精神,最后才被征服的南人却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请你试想一想,骑在人民头上趾高气扬、指手画脚的所谓统治阶级,是野蛮的异族以及被奴性思想充斥的色目,而真正有骨气、有血性、宁死不屈的勇士们却要被欺压、被逼迫,命如草芥,当时的社会该是怎样的变态。
抛开这些民族大义和人性扭曲不谈,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元大都,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城,蒙古文称为“汗八里”,意为“大汗之居处”。作为元朝的都城,这里的局势要相对稳定的多,人们的生活条件也相对较好,能够在都城安生立命的,要么非富即贵,要么总是有些特别的本事。
远离了坊市的吵闹和喧嚣,在位于都城西南角的偏僻地带,有三间泥糊草砌的小茅屋,院子周围用篱笆扎起一圈栅栏,连供人出入的大门也是如此,不过是栅栏中可以活动的一段而已,茅屋虽然小而且破旧,可也是个遮风挡雨的居所,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已经是无数人做梦都想要拥有的天堂了。
栅栏边上竖着一根木桩,木桩上拴着一匹枣红大马!院子里开垦出一方药圃和一方菜园,正是阳春三月,院子里的土却并没有人松过,眼看着就已经错过了播种的时节,主人家难道想让田园荒废么?
茅屋和菜园中间有一口水井,粗黄的麻绳绕在轱辘上,放在一旁的水桶还湿漉漉的,显然是刚有人从井中取过水。
水井旁有一片空地,奇怪的是,这片空地上的土要比其他地方瓷实很多,土色黝黑,一看就是历经多年辗压踩踏的结果。
三间茅屋,居中的那间略大,两边的则相对小一些,此时,从居中的那间茅屋里隐隐传来了一位老者断断续续的说话声。
茅屋内的布置实在简单,一桌一椅一床,桌上摆放着一只褐色的小小药箱,桌子下面一只采药的背篓倚墙而立,两根厚粗布肩带已经有明显的磨损,昭示着这药箱已经是上年头的老古董了。桌子的右手边是一架用来熬药的小火炉,炉火正旺,炉口上还煮着一只陶土做的药壶,刺鼻的药味弥漫了整间茅屋,很轻易就能分辨出有当归、麻黄、桔梗和牛蒡子等成分,应该是用来治疗肺病,药量不轻,病也不轻。
药炉不远处是一张窄窄的木床,床上铺着厚厚的麦草,麦草上躺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布满皱纹的脸上毫无血色,眼窝深陷,呼吸急促,总让人担心他恐怕随时都会断气。
老人干枯的手掌正被一双宽厚的大手紧紧握着,大手的主人是一名少年,此时正在床边恭敬的双膝跪地,即使是跪着,他那挺直的身板也已经将他魁梧的身躯尽数的显露了出来,粗布麻衣被结实的肌肉撑得鼓鼓的,乌黑的头发随意的扎在身后,脑袋低垂,神情专注的盯着老人的眼睛,目光刚毅,棱角分明,正是一位俊朗的美男子!
在男子身后,站着一位穿着淡绿色长裙的花季少女,容貌俊俏,一双玉手纠结的攥着衣角,眼中泛出晶莹的泪光,也是紧紧的盯着床上的老人。
闻名大都的民间第一神医岳清河圣手仁心,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活人无数,此时,终于走到了他生命的尽头,在这个连肚子都吃不饱,可能一出生就会被活活饿死的年代,七十岁的岳清河已经算是高寿了。
跪在床边的少年是岳清河一身传奇医术的唯一传人王闲,今年二十有三,而那位妙龄少女名叫陆云珂,岳清河号称医武双绝,陆云珂便是继承了岳清河在武道上的造诣,今年也是二十三岁。
岳清河一生孑然,无妻无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世道太乱,人命之轻贱更甚于刍狗,生存才是最重要的,以我的能力也只能是保证自己勉强不被饿死,又有什么资格娶妻生子呢?曾有数十年的时间,岳清河辗转于全国各地,跋山涉水,行医采药,治病救人,行踪无定。
直到十五年前,遇到了当街乞讨的王闲和陆云珂,当时的王闲为了和一群乞丐抢夺半块发了霉的馒头,被打的头破血流、伤痕累累,却终于还是紧紧护住了他的战利品——半块发了霉的馒头,他用自己只穿着一条破破烂烂的短裤的瘦弱身躯死死护着陆云珂将半块馒头狼吞虎咽的吞入腹中,然后将自己所能够到的身上的血液一点一点擦在手上,舔食干净。
王闲浑身都是红的,鲜血淋淋,他的一双眼睛也是红的,寒如坚冰,凶如野兽,只有看向陆云珂的时候才会流露出淡淡的温柔,一群乞丐发泄完心中的愤怒,骂骂咧咧的离开,渐行渐远,骂人也是要费力气的,费了力气,肚子就会更饿,可去哪里再找半块发霉的馒头呢?还是省省吧。
王闲直起身子,剧烈的疼痛使他忍不住嘶了一声,脚步也有些不稳,摇摇晃晃,似乎下一步就要摔到。
“七哥,你没事儿吧?你流了好多血。”陆云珂心疼的问道。
“没事儿,你七哥好着呢,一群野狗而已,还伤不了我,比这还大的场面咱都经历过,这算什么,还饿吗?”王闲毫不在意的一笑,尽管笑声是那样的勉强。
“饿,我好饿,七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天天都吃饱肚子啊?”此时的陆云珂还只是个傻傻的小女孩,她很诚实。
“不怕,有七哥在,就一定能让三三(和朱元璋叫朱重八一样,陆云珂是三月三的生日,小名儿就叫三三)吃饱肚子,咱们走,给三三找吃的去。”王闲拉起陆云珂黑乎乎的小手,陆云珂身上套着一个同样黑乎乎的长袍,虽然破了好多处,好在遮住了要紧的地方,不至于露丑。
这一切被岳清河尽收眼底,王闲和陆云珂就从他身边缓缓走过,错身的瞬间,王闲抬起头看着岳清河,嘴角扬起一抹轻笑,当时的眼神,岳清河一辈子也忘不了,虽然苦难会将人最大程度的催熟,可那真的是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孩应该有的眼神吗?镇定、冰冷、桀骜!
“等一下!”岳清河出声叫住了二人,在他们身形交错半分钟以后。王闲身子一顿,定在原定,却没有回头。
“你有什么事情吗?”
“哎,不嫌弃的话就跟我走吧,至少能让你们兄妹吃饱饭。”岳清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不是没见过比王闲和陆云珂更可怜的孩子,当今天下,这样的苦命人到处都是,岳清河也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人,如果非要问出个理由,那就是王闲的眼神让他心颤,让他觉得这个小男孩似乎和所有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从那天开始,岳清河带着王闲和陆云珂定居在大都,盖起了这间茅屋,一直到十五年后的今天,岳清河终于要油尽灯枯了。
“七哥,我已经听见阎王在叫我了,世道险恶,以后你要保护好自己,也照顾好珂珂。”岳清河坦然说道。
“是,师傅,我明白,您放心的去吧,珂珂是我的人。”王闲并没有挽留什么,显得冷酷无情。
“对于你,我一直很放心,珂珂,以后要好好帮衬七哥,我到了冥府也会看着你们的,我有预感,元朝就快要完了,既然不甘心做个平凡人,你们就大胆的出去闯闯吧。”岳清河微微点头,对陆云珂说道。
“我记住了师傅,您老人家走好。”陆云珂毕竟是个女孩子,面对生离死别,难免伤心,低声哽咽道。
“抚养你们长大,是我一生之中最要紧的事,只可惜不能看着你们闯出一番名堂了……”岳清河的脸突然涌上一抹鲜艳的潮红,喉咙里发出一道含混不清的声音,身子陡然一僵,撒手人寰。
王闲冷静的将岳清河已经渐渐冰冷的手安放在胸前,轻轻为岳清河合上了眼睛,陆云珂在王闲身边跪了下来。
一叩首。
“师傅,多谢您当初收留了我们,让我们不至于为了吃饱肚子而动辄与人拼命。”
二叩首。
“师傅,多谢您给我我们安定的生活,还教会我们医术和武艺,这些可以安身立命的手段。”
三叩首。
“师傅,多谢您这十五年来为我搜集大量的书籍和各方面的情报,如今,时机已经成熟,闲儿一去,定要掀起漫天风雨,您老人家等着看!”
“珂珂,在药圃挖个坑,把师傅葬了吧。”王闲拉着陆云珂站起身来,说道。
两人默契的配合着,很快在药圃挖出了一个长方形的大坑,在坑内垫上麦草,将岳清河的尸体恭敬的放在麦草上,一抔一抔的黄土洒在岳清河身上,直到整个地面平整如初。走进屋内,王闲将药篓背在身后,将药箱挎在肩上,蹲下身从岳清河的床底下又拽出一个提箱,这是三人这些年来所有的积蓄。
转身走出屋子,陆云珂点燃了床上还剩余的麦草,熊熊的火焰迅速的蔓延开来,二人对着茅屋深深的鞠了一躬,再不留恋,解下马缰绳,纵身跃上马背,嘶溜一声,茅屋在大火中化为灰烬,火光照着二人的背影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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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王闲掉坑里了
王闲快要疯了!二十四号考英语六级,二十七号考学位英语,可恶的英语从初中开始就像个阴魂不散的恶魔一样始终纠缠着他,怎么甩也甩不掉。
这应该是最后一次考英语了吧,从此以后,老子再也不用为了应付考试去学英语了,王闲愤愤的说道。看见厚厚的复习资料就不由得脑仁生疼,却偏偏还要强迫自己去看,六级倒是没什么,反正也过不了,可学位英语不一样,虽然任课的老师都说很简单,但是不到真正考完,总是不能心安。
毕竟,往远了说,如果学位英语不及格的话,就没有学位证,那自己的研究生不就白念了,往近了说,如果学位英语不及格的话,就拿不到下一年的学业奖学金,没有学业奖学金就交不起学费,话说他这个人还真是悲催,从小到大,各种不顺的事儿都被他赶上了。
犹记得小学毕业那年,突然冒出来一个六年级,王闲多读了一年小学,高中毕业那年,一直是自主命题的老家突然要和中原等地区合卷,三百分的文综,王闲的文综只考了一百七十分,本科毕业,阴差阳错的被保送研究生,这可能是他迄今为止最幸运的一件事了,结果原本免费的研究生在这一年竟然要交学费了,而且还收价不菲,幸亏有入学奖学金撑着,可眼看着第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奖学金迟迟没有发,所以王闲的学费也还迟迟没有交……
王闲今年23岁,出身于宁夏农村,是同学和老师眼中的怪人,小学老师不看好他,建议他以后去学个挖掘机、厨师什么的好养家糊口;初中老师不看好他,说一毕业九年义务教育就结束了,你自由了,至于考高中,那是压根就没指望过,全校才能考上几个,王闲,还是算了吧……
中考成绩下来的那天,王闲的初中班主任看着印有王闲名字的录取通知书,怎么都不相信,眼睛都揉红了,全班倒数第一竟然能考上高中?我靠!
高中老师不看好他,因为他在高二面临文理分科的时候听从父母的意见选了理科,到高三才决定转班,半路出家到了文科班,只有一年的时间,考大学?还是算了吧……
高考成绩下来的那天,王闲到学校办公室去领分数条子,班主任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场面要多尴尬有多尴尬,正是这位老师,在王闲刚转入文科班的时候就给了王闲一个下马威。
“虽然我们文科一直是学校的弱项,但是你也最好老实一点,别把一身乱七八糟的毛病带到这里来,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正是这位老师,曾经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了王闲一记响亮的耳光,之后的时间里,更是一有时间,就对王闲挖苦讽刺。
“垃圾到哪里都是垃圾,真想不通你是怎么上的高中,看来中考还是有缺陷,竟然让你这种垃圾钻了空子。”
……
“多谢。”王闲从班主任手中接过分数条子,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离开,留下一个冷清的背影,聚焦这办公室里所有老师和学生的目光,王闲没有朋友,唯一喜欢他的是班里的倒数第二,只要有王闲在,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考倒数第一了。
分数条子上赫然写着:语文130分,数学130分,英语79分,文综170分,总分509分,这样的分数很多人看起来都觉得没什么,可在宁夏,在王闲老家的县城,已经是很高的分数了,那一年的一本分数线是496分,王闲所在的学校的文科班,全校只考了11个人,其中有10个都出自唯一的一个所谓文科重点班,另外的四个普通班里只考上了王闲一个。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考上的11个人里,总共有4个一本,另外三个都是山区回民,按照宁夏的规定,可以额外加30分,30分意味着什么?二本和一本的分数线之间差20分,30分可以让一个根本就是落榜生的人一跃成为一本,然而尽管这样,王闲依然是这四个人里的最高分,换句话说,他是学校的文科状元,虽然这个成绩确实惨淡了点儿,在填报志愿的时候,王闲就深深的体会到了这一点。
在首先排除了宁夏大学之后,他最终选择了河南大学,录取分数刚好满足是第一个原因,然后就是开封古城、中原大地,在王闲心中有四个想去的地方,分别是:北京、西安、南京、开封,能去开封,也算不错了,至于学校什么的,本就无所谓了。
大学四年,王闲也是一直独来独往的,即使是同宿舍的人对他也不是很了解,因为他每天只做一件事,就是看书,从来不听课,王闲看书很杂,从《尚书》一直顺下来,文、史、哲,一个朝代一个朝代的看,除了看这些正统的书籍,王闲也喜欢看网络小说,最早是从初中看六道的《坏蛋是怎样炼成的》开始,在王闲心中,最喜欢的作者无疑是六道,然后就是天蚕土豆和唐家三少,六道和土豆的书是他直到现在也一直看的,唐家三少的书却是很久没看了,太小白,只适合十八岁以下的儿童看。除了这三人之外,辰东、逆苍天、梦入神机的书他也均有涉猎,他喜欢那一个个让人热血澎拜的故事,每一本书都让他觉得多活了一次,而且是痛痛快快的活了一次。
在看小说的同时,王闲也喜欢写写小说,自我感觉挺好,但是更新到网站上之后却是成绩惨淡,几乎无人问津,王闲也不在意,自己写的小说相对于网文这种题材来说篇幅太短了,最长的也不过三十万字而已,还不够塞牙缝呢,况且也没那个时间和经历去宣传,他也就是自娱自乐而已。
总的来说,王闲是有些厌世的,生活在当下的社会让他觉得浑身不舒服,所以他干脆的将自己封闭起来,完全沉浸到书里的世界,从高中开始,他的大部分生活费就都用来买书,在自身的吃穿上则显得十分寒酸了,王闲只有一种书最不想看,就是教材,那种蜻蜓点水、自作聪明的史的总结在王闲看来完全没有意义,落实不到原典的阅读上,背再多的条目也是枉然。
所以王闲便成了一个异类,从不听课的异类,不被所有人喜欢的异类,然而对于应付考试,王闲也有自己的一套办法,其实他看书的效率很高,那些白痴的教材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每逢关键的考试,他都能爆冷门过关,一直到被保送研究生。
不过因为英语只过了四级,王闲只能被内保专硕,读了文学院的学科教学专业,说白了就是培养中学老师,对此王闲导师不怎么抵触,相对于其他环境来说,学校还算比较干净了,至少面对的都是孩子,没那么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教书、看书,就这样过一辈子。
合上开学伊始复印的英语课本(学校的研究生没有教材的,只有英语需要,但是也不用买,复印店里都有模板,复印一下就行了,反正也不怎么看),王闲长出了一口气,揉了揉酸痛的眼睛,脑袋已经快要炸了,看看时间,差五分钟下午六点,该去吃饭了。起身的同时习惯性的打开了手机里的电子书,天蚕土豆的《大主宰》更新越来越不景气了,几乎快被放弃了,六道的《叛逆的征途》养一个月看一次,其实从《唐寅在异界》的草草收尾开始,王闲对六道的书就不很满意了,《叛逆的征途》更是只能算一般,完全是凭借着看《坏蛋》是积攒的热情才坚持喜欢六道,今天刚好养了一个月,喜洋洋已经肥了,可以宰了。
有时候王闲也想想,这些老一辈的网络作家一个个都赚了个盆满钵丰,创作激情和灵感也差不多枯竭了,都显露出日薄西山的末路意味,是不是需要有人来接班了呢?这个人可不可以是自己呢?不过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自己也没有那么幸运。
从宿舍到食堂的路,王闲闭着眼睛也能走到,从本科到研究生,连宿舍楼也没换,这天路也走了四年多,实际上他本身也不看路,眼睛都盯着手机屏幕了。
走着走着,突然感觉好像一步踩空了,不由得一个趔趄,随即眼前一黑,在陷入昏迷之前,王闲唯一的想法就是:tmd的是谁挖的坑!闻闻这土,还是新的呢!
就在王闲“掉进坑里”的不远处,一个扎马尾辫的女生长大了嘴巴,抱在手里的书散落一地,小嘴邪恶的圈成o形,竟然是学神校花蒋艺蘩,这年头,学的好的长得丑,长得好的学的烂,不过还真有才色兼备的,蒋艺蘩就是这样逆天的存在,就在刚才,她明明看见有一个埋头看手机的男生从路口走出来,可一眨眼就消失了,是幻觉么?有什么真实的幻觉么?那个男生我明明见过啊,每次都低着头看书,学校公寓就这么大,饭点儿也就那么两个小时,总有好多人看着面熟的,蒋艺蘩还曾经嘀咕过,到底看啥看的这么入迷,不会是黄色小说吧?还为此给王闲起了一个外号:黄书哥,不过只有她自己知道罢了。
也正是因为见过王闲,蒋艺蘩才更加确信自己刚才的确看见王闲了,不是幻觉,那么,难道是自己见鬼了么?
啊!
一声凄厉无比的尖叫响彻了整个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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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竟然是乞丐,还是小的!
失足“掉进坑里”的王闲并没有听到蒋艺蘩那极具爆发性和穿透力的女高音,可以想象,当时正值饭点儿,这一声尖叫足以搅得整个公寓鸡飞狗跳了。
再度恢复知觉的王闲是被冻醒的,下意识的将身子蜷缩在一起,只是这一个动作,王闲便察觉出了问题所在――自己的身体怎么这么小?以至于他还来不及去想自己走着走着掉进坑里的事。
“快点起来,小杂种,别给老子装死,要死也到别处去死,不要给老子找晦气,奶奶的,大早晨的,门口躺这么个小杂种……”
说话之人,一身肥膘、满脸横肉,穿着油腻腻的宽大长袍,裸露的上身长满了黑乎乎的胸毛,骂骂咧咧的一脚将王闲从自家的门台上踢了下去,此人是永福坊鼎鼎大名的张屠户。屠户是什么人物?下了阴间连小鬼都要惧上三分的角色,血气足、煞气重、天生恶相。
呸!张屠户狠狠的吐了一口唾沫,奶奶的!
张屠户的一脚,也让王闲彻底的清醒了过来,身上又冷,肚子又饿,又平白无故被恶狠狠踢了一脚,王闲的境况可算是够惨的了。
缓缓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就是紧紧环抱在一起的一双脏兮兮、枯瘦瘦的胳膊,怎么回事?王闲愣了,懵头懵脑的动了动身子,没错啊,就是自己的胳膊,可是怎么成了这样?
作为一个看惯了网络小说的人,王闲也没少幻想着自己能够穿越到某个历史朝代或者异界大陆去遨游纵横一番,自己现在的情况明显符合一般穿越小说的开篇,难道真的梦想成真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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